維基百科討論:維護員

由Jimmy-bot在話題提議設立協管員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年前

提議設立維護員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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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為了解決管理員數量減少所帶來的站務積壓,在與一些維基人交流後,希望能夠提議臨時增設新權限以解決此類問題。

概述:此類權限主要用於在管理員選舉尚無法進行的情況下給予可靠的用戶處理較簡單且無爭議的站務的能力。因為根據以往討論,阻止設立該類權限的理由有一部分是認為該種類似管理員的權限可能會造成嚴重的編輯爭議,所以在權限方面應進行部分限制。 該權限可能應該具有的權限:

  • 現階段巡退所包含的所有權限
  • 特殊的block權限,僅能夠封禁IP用戶和非自動確認用戶(可能需要聯繫Mediawiki開發人員)
  • 特殊的protect權限,僅能夠對頁面進行和解除半保護。(同上)
  • delete (可選?)

對於選舉,形式可能類似於現階段普通權限的申請流程?此權限理論上應不會涉及到任何隱私信息,所以應不需要投票選舉或僅需簡單進行投票。

若以上權限能夠實現,則可令受信任用戶能夠分擔一部分(被報告至WP:VIP的用戶和WP:RFPP的頁面有相當一部分是明顯破壞)原本需要管理員處理的內容。但技術可行性目前未知。

以上。--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17日 (五) 15:18 (UTC)回覆

我相信他們能做好這些,所以我不懷疑他們會做那些。--安憶Talk 2021年9月17日 (五) 15:24 (UTC)回覆
您相信他們會做那些,但是我相信有人不相信。針對IP用戶和非自確用戶的block我個人認為一般情況下應該是最不會引起爭議的封禁類型之一,但是針對一個有經驗的用戶的封禁可能情況就不同了。但是現在這種情況,一部分用戶的任何操作幾乎都無法被信任,如果該提議所涉及權限沒辦法略緩和這種關係,我認為這個提案或許沒有任何價值。--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18日 (六) 15:10 (UTC)回覆
沒辦法顯著緩和,拆分權限並不會有效地解決什麼。持權者不可能沒有爭議,為了減少被「掛出來」的風險,只會發展成一種情況,那就是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畢竟雞蛋裡挑骨頭不是難事。應該刨析一下為什麼會不受信任,到底是因為人做了什麼影響信任的事情,還是僅僅因為其他的因素。--安憶Talk 2021年9月18日 (六) 16:22 (UTC)回覆
我相信他們能做好這些,所以我不懷疑他們會做那些。--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9月17日 (五) 15:29 (UTC)回覆
最簡單的辦法:設置一個adminbot然後用戶可以通過特定頁面間接提出刪除、封禁、保護等請求。--GZWDer留言2021年9月17日 (五) 16:07 (UTC)回覆
這樣感覺很可行,但是需要技術用戶提供相關技術支持。--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18日 (六) 15:00 (UTC)回覆
block和protect時間也要有限,建議不超過7日。delete爭議會很大,建議不要。 ——魔琴 [ 基金會行動 ] 2021年9月17日 (五) 16:22 (UTC)回覆
暫時確實沒啊很明顯的backlog,但是這個我認為是可以實行的一個方案。至於block/protect/delete我認為可以以方針限制而非以其他方法限制
btw,此提案應該給予自動巡查以及IPBE相關的權限--1233 T / C 2021年9月19日 (日) 13:32 (UTC)回覆
目前的提案有巡退權限,所以肯定有自動巡查。IPBE連管理都沒有,還是不要了罷。 ——魔琴 [ 基金會行動 ] 2021年9月21日 (二) 04:22 (UTC)回覆
對有關方案進行了簡單整理,創建了WP:維護員頁面,請大家檢查並提出意見,感謝。--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20日 (一) 05:36 (UTC)回覆
方案3申請頁面任何用戶皆可編輯,但機器人只處理來自特定用戶的請求。 這可能造成機器人誤判。就算機器人讀取編輯歷史,也難保沒有編輯錯誤的問題。--Kanashimi留言2021年9月20日 (一) 06:26 (UTC)回覆
Kanashimi感謝您的建議!有這樣一種方案,不知是否可行(全都是想象出來的,完全不知道能不能實現
1. 使用機器人回退除特定用戶外的編輯;
2. 設立如下過濾器:
(page_title ==  "Wikipedia:EXAMPLE")
& !("\nbot\n" in ("\n"+user_rights))
& ("{{EXAMPLE_REQUEST" in added_lines)
& ("{{CONFIRM}}" in added_lines)
其中,「Wikipedia:EXAMPLE」是預計的申請頁面,「EXAMPLE_REQUEST」是預計的請求模板,「CONFIRM」是一個新增的模板,本身不執行任何操作,僅作為一個標誌,用於維護員確認操作。該過濾器應能夠令用戶不能同時在頁面中加入這兩個模板。在操作時,維護員首先在頁面中加入自己的請求:{{EXAMPLE_REQUEST ...,隨後必須先對頁面進行保存,然後再於自己的請求後添加Template:CONFIRM。這樣只要機器人只處理符合\{\{EXAMPLE_REQUEST([\S]*[^\s])\}\}[\s]*\{\{CONFIRM\}\}的請求,應該就能確保操作的正確了吧。不知道這樣是否可行。--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20日 (一) 10:52 (UTC)回覆
加了一個<nowiki/>,不然下面的源代碼全都變色了  ——魔琴 [ 基金會行動 ] 2021年9月21日 (二) 04:25 (UTC)回覆
最好是利用保護機制,限制能編輯的人。其次是利用過濾器限制編輯權限。最後才是機器人強制回退無權限者編輯。--Kanashimi留言2021年9月20日 (一) 11:28 (UTC)回覆
所以就是類似於方案二的形式比較好吧。--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20日 (一) 11:37 (UTC)回覆
Yes.--Kanashimi留言2021年9月20日 (一) 11:40 (UTC)回覆
明白了,感謝。--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20日 (一) 11:47 (UTC)回覆
我是認為沒有必須要這麼做,我認為以普通的限制,寫下來就可以了(例如說怎麼濫用就可以除權)。例如什麼block和Protect的限制可以使用社群恰當的方式進行監督(例如editprotected/unblock request)而無需做任何的特殊頁面。
你給管理員沒有限制的封鎖權限也不代表要管理員對每個用戶都要永久封禁吧。
另外關於封鎖時限,我認為應該要限制至7天是可行的。--1233 T / C 2021年9月20日 (一) 15:17 (UTC)回覆
該提案需要更多的意見,故移動到WP:VPP。--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21日 (二) 02:03 (UTC)回覆
標題不好,應換一個明確點兒的。--安憶Talk 2021年9月21日 (二) 02:10 (UTC)回覆
 完成 --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21日 (二) 02:17 (UTC)回覆
第一,這幾天沒見到站務積壓,需要「解決」的事情就算不是不存在也很輕微。第二,能夠封禁IP用戶和非自動確認用戶,這項權限已經足夠強大。我曾經見到誤用帶來的麻煩。第三,刪除權對頁面影響也夠大。以現在較為活躍於提交快速刪除的幾位用戶而言,也約有1/3的人不能保證60%以上的準確率,這些人是不能取得刪除權的,因此我也不看好這一項。第四,用普通權限申請流程對待封禁、保護和刪除這幾個強力權限,門檻過低。權限等級越加越多使得本站架構變得複雜也不見得是好事。
所以我現在會(-)反對這個提議。但是這個提議引出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就是所謂「反破壞員」的概念。最近的幾次RFA可以看得出來,提問的內容已經遠遠超出反破壞這個概念,也就是說社群對於「管理員」這三個字的期待不僅限於反破壞和普通的維護工作。管理員技術上的權限和管理員實質上被期待的職權不符。那麼要彌合這中間的差距,有兩個方案,一是在管理員和巡查回退中間加一個台階,二是將社群對管理員的期待重新變回「實現社群共識」,而不要期待更多。我希望是走第二條路。--Tiger留言2021年9月21日 (二) 03:34 (UTC)回覆
不就是管理員的職能?——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9月21日 (二) 04:10 (UTC)回覆
認為除去block權限外可以同意,但如果帶上block權限那感覺跟管理員沒差。——瑋瑋 2021年9月21日 (二) 04:33 (UTC)回覆
上面說的機器人回退啊過濾器啊是不是太複雜了,仿照現在的上傳界面寫一個隱藏掉後台細節的前端出來是不是就能解決了呢? --Milky·Defer 2021年9月21日 (二) 04:46 (UTC)回覆
如果是這樣(也就是不設立實際權限,就像WP:AWB的checkpage一樣),貌似也需要一個adminbot來處理有關請求,但是對於用戶的操作來說應該會簡單一些。--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21日 (二) 04:52 (UTC)回覆
@cwekArronwan:個人認為,這個權限應該被叫做「受限的管理員權限」,希望設立新權限是因為客觀上的站務過多與主觀上一些用戶無法接受從「等級」上來說比管理員低的用戶讀取已刪除的歷史以及隨意對頁面進行全保護等行為之間存在矛盾。如果將權限允許的範圍縮小,並且刪除掉其中一些與隱私有關的權限,或可緩解該矛盾。此外,也參考了WP:NOTHUMAN,認為針對IP用戶、非自確用戶和半保護的請求可能與該矛盾沒有衝突,因此提議設立該權限。--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21日 (二) 04:59 (UTC)回覆
說起來,我寧願是軟限制而非硬限制。閣下的提案如果弄成硬限制的話花費的精力比軟限制多的很。軟限制指的是以監察的方式而非系統限制的方式限制可以做的事情。況且block and protect log是公開的,不是嗎?--1233 T / C 2021年9月21日 (二) 13:39 (UTC)回覆
其實比較直接點來說就是m:WM:LA(有限的管理員狀態)。--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9月22日 (三) 02:21 (UTC)回覆
比較認同Tiger的看法,管理員應該回到它正確的概念範圍中。其次我依然保持我的看法,結合前者的看法,我認為正是概念的不正常擴大導致了我們吝嗇信任。再次是1233的看法,除了監督,沒什麼是多數人看不到的。--安憶Talk 2021年9月22日 (三) 02:45 (UTC)回覆
這些權力也不小,前面有人提到不要帶block,我不希望帶上delete,所以不需要再額外設立維護員。倒是可以多派幾個人處理一下IPBE?這樣可以讓更多人及時加入中文維基百科。--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9月22日 (三) 03:43 (UTC)回覆
邏輯上可以新增IPBE Grantor + access to unblock-zh,關於授予單一權限的用戶組是有先例可尋: Wikipedia:大量帳號建立者。--1233 T / C 2021年9月23日 (四) 10:04 (UTC)回覆
感覺上可行。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3日 (四) 13:22 (UTC)回覆
Sanmosa1233能給予IPBE權限可能會非常危險,也許會加劇濫用傀儡的現象。--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23日 (四) 14:52 (UTC)回覆
那就要看看IPBE Grantor獲授權的先決條件了。IPBE Grantor可能需要可信任程度僅次於管理員的用戶。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3日 (四) 14:57 (UTC)回覆
我覺得可以下放move-subpages權限給較低級權限的用戶,例如巡查員、回退員之類的,比較方便他們維護頁面和處理破壞。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3日 (四) 13:22 (UTC)回覆
哭了,連投票來的IA都沒有move-subpages。--安憶Talk 2021年9月23日 (四) 13:29 (UTC)回覆
順便列出管理員擁有的以下各大類權限:
  1. 保護頁面和解除保護(管理員專有)
  2. 刪除和恢復頁面(管理員專有)
  3. 回退編輯(回退員亦有之)
  4. 在最近修改中隱藏破壞(管理員專有)
  5. 封鎖與解封用戶(管理員專有)
  6. 設計並修訂維基介面(管理員專有)
  7. 建立具有結構化討論特質的頁面(管理員專有)
  8. 瀏覽特殊頁面Special:Unwatchedpages(回退員亦有之)
  9. 移動權限(movefile巡查員與檔案移動員亦有之,suppressredirect巡查員、回退員與檔案移動員亦有之,move-subpages管理員專有)
  10. 巡查(巡查員亦有之)
  11. 防濫用過濾器建立與修改(管理員專有)
  12. 用戶權限授予與移除(管理員專有)
  13. 可註冊任何用戶名(管理員專有)
  14. 每日可註冊無限數量個用戶(大量賬號創建者亦有之)
  15. 同時向多位用戶傳送訊息(大量訊息發送者亦有之)
以上。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3日 (四) 13:39 (UTC)回覆
Unwatchedpages 回退員亦有。--Milky·Defer 2021年9月24日 (五) 16:33 (UTC)回覆
怪不得,我也是回退員。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5日 (六) 00:03 (UTC)回覆

設立站務員

編輯

設立站務員解決WP:管理員積壓工作,上任要求和管理員一致,解任流程還需討論。

可以執行的操作如下:

  • 編輯首頁及其他被保護的頁面
  • 保護或解除保護頁面
  • 刪除頁面(包括圖像)及其歷史
  • 查閱並復原刪除的頁面、圖像及其歷史
  • 按修訂版本刪除請求進行特定修訂版本的刪除
  • 快捷回退頁面
  • 可以編輯MediaWiki命名空間來改變網站的介面文字
  • 可修改全站JSON頁面
  • 可以建立具結構化討論特質的討論頁面
  • 瀏覽沒有被任何用戶列入監視列表的條目
  • 強制為全域賬號創建本地賬號
  • 可移動檔案
  • 可以移動時並不保留重定向。
  • 可移動主頁面時一併移動子頁面
  • 使自己的編輯自動標記為已巡查
  • 標記他人的編輯為已巡查
  • 不受速率限制影響,沒有每日可註冊用戶上限
  • 一次將一條信息發送給多個用戶
  • 查看不公開的過濾器
  • 可向任何用戶加入及移除以下用戶權限組:巡查權、回退權、IP封禁例外權、巡查豁免權、確認用戶權、大量訊息發送權、大量帳號建立權、檔案移動權、跨維基導入權和模板編輯。

簡而言之,除了不能封禁用戶,不能編輯過濾器間接封禁用戶,持有之外管理員權限。

--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1月11日 (二) 06:44 (UTC)回覆

現在有什麼積壓工作?如果是指存廢討論的話,重點不是管理員不處理,而是缺乏討論,管理員沒法處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月11日 (二) 06:51 (UTC)回覆
@Shizhao:存廢覆核有些有明確來源的也沒人處理,或者只有AT一個人處理。AFD反而不嚴重。--Ghren🐦🕒 2022年1月11日 (二) 07:12 (UTC)回覆
AFD積壓不見得是壞事,亂刪才是壞事。如果覺得廣告和亂翻譯看不下去,直接提速刪好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1日 (二) 07:46 (UTC)回覆
存廢覆核不一樣也是缺乏討論的問題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月11日 (二) 09:44 (UTC)回覆
舉個例子89Football、李易修。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1月11日 (二) 10:14 (UTC)回覆
存廢覆核+1。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1月11日 (二) 07:22 (UTC)回覆
你無論是WP:維護員WP:刪除員WP:首頁編輯員WP:反破壞員WP:過濾器編輯員,什麼準管理的方案不比這個好啊,這個和沒改一樣。--Ghren🐦🕒 2022年1月11日 (二) 07:07 (UTC)回覆
本質就是管理員不幹活罷了。所以管理員的現狀就是競選時信誓旦旦,履職時懶懶閒閒。 ——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11日 (二) 07:30 (UTC)回覆
畢竟是志願者,不是員工,人多就好辦,每人處理1個問題,像英維有一千人,積壓工作瞬間清空。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1月11日 (二) 07:42 (UTC)回覆
英維條目600萬,每5分鐘就500筆編輯(中維每45分鐘才500筆編輯),對他們來說一千人也不見得忙得過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1日 (二) 07:48 (UTC)回覆
對本站而言,只要有300個站務員,本站的所有請求可以達到秒處理。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1月11日 (二) 07:59 (UTC)回覆
@桐生ここ:我在互助客棧#其他版面也提到了希望下放IPBE,但總有人為了反駁而反駁。--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1日 (二) 08:11 (UTC)回覆
設立站務員也是為了處理IPBE請求。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1月11日 (二) 08:19 (UTC)回覆
Cwek太過真相,無法直視  囧rz……--AT 2022年1月11日 (二) 08:22 (UTC)回覆
@AT:可是活躍的管理員您不滿意(蟲蟲飛、千村狐兔),滿意的人又不活躍。--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1日 (二) 08:31 (UTC)回覆
不活躍的又不許罷免掉,又沒有指標核算管理員有多大的活躍度,活躍的又怕被人挑刺(User:Hat600/essay/極度理性),又怕某些人管不住自己的惡魔(至少過去有三個管理員被發現因為嚴重違規行為而被打下來的)。只能說現狀如此,要麼自己去改變(還要確認自己不會變惡龍),要麼接受現狀,沒啥好方法。——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11日 (二) 08:37 (UTC)回覆
我滿意的人也有活躍的啊,只是顯然不夠多而已。前句兩位均是OA的對像,已經超越了我個人滿不滿意的範圍,況且我也沒說過不滿意兩人,不知您哪來這個理解。--AT 2022年1月11日 (二) 08:37 (UTC)回覆
只是通論情況。最好就是全管理員能被動員起來幹活,而不是過會上來點幾下。當然,User:Hat600/essay/現充另說。——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11日 (二) 09:04 (UTC)回覆
現在智能手機性能很好,現充根本不是問題,無非不想參與維基罷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1日 (二) 09:33 (UTC)回覆
這種話其實很失禮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1日 (二) 13:03 (UTC)回覆
引用Htchien說的,維基百科是志工制。--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1月11日 (二) 13:15 (UTC)回覆
沒時間參與維基,未必都是現充,也可以是社畜。有空寫寫東西就好,每一屆都有大學生,一年一茬,生生不息,不用過分在意。--Nostalgiacn留言2022年1月11日 (二) 14:39 (UTC)回覆
不是,那WP:TW就離譜,不許手機用,估計TW可以搬到手機版是一項完成了就會得到介管的艱巨任務。所以估計有很多管理都是怕了TW才不用手機的。--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1月12日 (三) 08:00 (UTC)回覆
開桌面版視圖不就好了,我手機上TW都用過幾十次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2日 (三) 08:21 (UTC)回覆
ccf第一次選舉是他提名的......--0906(回復請Ping我) 2022年1月14日 (五) 20:40 (UTC)回覆
蟲蟲飛在勤勞方面本來就符合AT對管理員的要求。如果不是有CU證據說蟲蟲飛濫用傀儡以及被全域禁制而只是剝奪其管理員權限的話,蟲都可以東山再起。--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05:02 (UTC)回覆
@桐生ここ:個人認爲此權限過多(即過於瑣碎),有許多權限均爲不必要或沒有意義。我認爲現在的問題就在於如何通過一個最恰當的方式(或制度)選舉管理員,那麽首先就需要讓中維的中間階層(廣大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者等人)不斷擴大,慢慢形成一個兩頭尖(一頭為普通用戶,另一頭則爲管理員及行政員),中間大的橄欖型狀態。不要讓管理員權限過於膨脹,讓這些中間人能夠對管理員進行良好有效的監督,我認爲這才是當下必要的。維基百科並不是什麽官僚體系。--🎇🌈☀️ 2022年1月13日 (四) 14:00 (UTC)回覆
個人認爲桐生君設立站務員之方案是治標不治本。這樣做雖然是善意之舉,但是過於理想化,反而容易導致中維出現混亂。--🎇🌈☀️ 2022年1月13日 (四) 14:13 (UTC)回覆

提議設立協管員

編輯
主流反對,顯無通過可能,雪球關閉。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4日 (六) 14:04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近期有感回退對於瘋狂破壞者是無用的,重提WP:維護員提案: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具有的權限

  • 有限的封禁權限,可以封禁IP用戶和非自動確認用戶,最長可以封禁1天。
  • 有限的保護權限,可以對頁面半保護,最長可以保護1天。
  • 有限的刪除權限,只能刪除被提出快速刪除的頁面,且需符合快速刪除方針。

協管員的管理操作只能用於制止破壞,且只能對其他人提出的請求進行管理操作,不能自己主動操作。

權限的取得

  • 編輯次數至少3000次。
  • 連續擔任巡查員及回退員至少3個月,且自首次編輯以來參與維基百科至少一年。
  • 最近一年內沒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
  • 在過去三個月內平均每日編輯次數多於一次。
  • 得到至少7位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之用戶聯署支持。

經7日聯署,獲得簡單多數支持,由行政員決定是否任命。

權限的喪失 當協管員有濫用權限的嫌疑時,任何用戶均可以前往Wikipedia:行政員布告板舉報,由一名未參與舉報的行政員核查後決定是否移除協管員的權限。

當協管員使用這個權限進行破壞,將會立即被管理員封禁,並發布至Wikipedia:行政員布告板,讓其他行政員決定是否移除協管員的權限。

遇緊急情況時行政員可以暫時取消協管員的權限,但必須同時立即發布至Wikipedia:行政員布告板,讓其他行政員進行覆核。

此外,當超過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報告後如查明屬實時,則立即除權。又如果協管員本身希望辭去職務,也請至同一頁面申請或自行除權。

另外,管理員可以對協管員的操作延長期限,比如協管員封禁1天後,管理員延長到1年。--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09:12 (UTC)回覆

我認為寫個針對性的過濾器比這更有效。——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10月13日 (五) 09:32 (UTC)回覆
過濾器無效,總能繞過,他又不是一定要發什麼,只是想要破壞而已,你不可能把所有語言的關鍵詞都寫進過濾器,即使寫了,他也可以換詞。--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0:06 (UTC)回覆
只考慮關鍵詞正是當前過濾器形同虛設的原因。——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10月13日 (五) 10:31 (UTC)回覆
建議您編寫規則後,用電郵發給管理員。--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0:38 (UTC)回覆
( π )題外話:有一個奇思妙想,我正在嘗試用ChatGPT識別破壞者,竟然能識別。--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7:39 (UTC)回覆
某項目的巡查姬? 弱化版的管理員?mw系統上有沒機制能按照規定上提供功能選值的限制?如果違反了是不是可以立即除權,還是參照管理員解任機制進行解釋?——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13日 (五) 09:37 (UTC)回覆
@Cwek按照巡查回退的除權方式,由行政員決定,不需經過RFDA。mw系統沒有選值限制的情況則由方針約束,違反即刻除權。--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0:03 (UTC)回覆
我建議:將授權級別降低至管理員、除權級別降低至維護員本身。如果超出方針允許的範圍,可以立即除權並恢復操作,同時給予48小時解釋期(位置待定),解釋被行政員(或加多管理員)接受的話可以復權,不受限(或者是否限制次數?待);否則永久禁止再申請。維護員「鬥法」也算車輪戰行為,對標處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13日 (五) 10:09 (UTC)回覆
權限上加多(ipinfo-view-full),以後IP用戶全部masking化,如果需要IP封的話,需要該權限。——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13日 (五) 10:17 (UTC)回覆
申請的話,做個區分:符合「巡查員或回退員」條件的話可以不用聯署;非前者需要聯署。——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13日 (五) 10:17 (UTC)回覆
我不反對,前提是社群同意設立這個巡查姬。--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1:10 (UTC)回覆
個人認為無論有無「巡查員或回退員」身份,都還是需要連署(看向隔壁的投票)。--Mafalda4144留言2023年10月13日 (五) 12:13 (UTC)回覆
意見相同,協管員應該參考小維基管理員的任免方式,簡單多數支持。--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4:49 (UTC)回覆
防破壞的話,一日封禁和保護應該就夠,似乎不一定要立即刪除。下面提到的過濾器,如果單個頁面回退次數過多,是否可以機器或系統自動執行臨時保護?--Kethyga留言2023年10月13日 (五) 10:10 (UTC)回覆
怎麼確定系統自動保護後的頁面是回退員的正確版本,而不是破壞者的版本?--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0:21 (UTC)回覆
半保護不會影響回退員。——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10月13日 (五) 10:32 (UTC)回覆
我提案之前是考慮過提案設立保護員的,但後來仔細考慮,不應該因為破壞者影響其他正常用戶的編輯,而且假設破壞者破壞一百個條目,豈不是一百個條目都被半保護。--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0:35 (UTC)回覆
所以我是不支持這樣保護的。——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10月13日 (五) 10:45 (UTC)回覆
記得看過機器人可以針對破壞者詞彙進行封鎖?--Mafalda4144留言2023年10月13日 (五) 10:38 (UTC)回覆
AF也可以。--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0:39 (UTC)回覆
自動保護到自動確認用戶權限就可以,你上面提的也是防止「IP用戶和非自動確認用戶」,「自動確認保護」的條目,不影響絕大多數大多數註冊用戶的編輯。--Kethyga留言2023年10月13日 (五) 10:50 (UTC)回覆
不過這樣的自動保護阻止的是「IP用戶(匿名用戶)或者非自動確認用戶」進一步回退,假定他們屬於破壞的一方。--Kethyga留言2023年10月13日 (五) 11:00 (UTC)回覆
非自確用戶也是人,最好是阻止破壞者一人編輯,而不是阻止所有非自確用戶編輯,不然現在WP:RFP也就不會有拒絕的情況了。
  • 破壞者針對一個條目採取保護。
  • 破壞者針對多個條目採取封禁。
--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1:04 (UTC)回覆
就只能封鎖匿名及非自動確認使用者的部分,我認為這樣是將使用者在行為上「分級」,這是不對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3日 (五) 11:13 (UTC)回覆
@Ericliu1912
  • 有限的封禁權限,只能封禁非常顯而易見的嚴重破壞者[註 1],最長可以封禁1天。

註釋

  1. ^ 「非常顯而易見的嚴重破壞者」:即任何有理智的人都無法不同意的情況。
這樣改如何?這裡參考了WP:BANEXWP:WSSU。--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1:25 (UTC)回覆
你這句話也完全可以套用在「半保護」背後的邏輯--某人 2023年10月13日 (五) 14:25 (UTC)回覆
我想這裡指的是允許或不允許所謂「維護員」對特定用戶組實施封鎖背後的成見,與保護層級的階段制完全是兩回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3日 (五) 15:27 (UTC)回覆
@Ericliu1912自動確認破壞完全可以等待管理員處理,基本只有一個賬戶,再次建立自確賬戶需要時間成本。而非自動確認破壞,需要管理員拼手速,封禁之後隨時可以使用無數IP、建立無數賬戶,等待管理員上線時,LTA可能已經用數十個賬號破壞一百個條目了。--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7:25 (UTC)回覆

參考用投票

編輯

我想確認社群是否同意設立類似的用戶組,因此先舉行參考用投票,如果同意,再根據意見修改具體的條文。請在下面投同意或反對。--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4:36 (UTC)回覆

  1. ( ✓ )同意。--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4:36 (UTC)回覆
  2. (=)中立,基本上傾向支持,但直覺上有說不上的哪裡不妥怪怪的,且目前的討論未見現任管理層級的實質意見,所以先投中立。另外這個投票要不也設個約定俗成的7天期限呢。--Mafalda4144留言2023年10月13日 (五) 15:10 (UTC)回覆
  3. (-)反對 我認為這是應該交管理員做的,不明白設立原因。管理員不夠用是門檻過高和權力爭議無法被社群解決所致。1天時間太短,如果沒有管理員跟進或者被反覆處理,可能不夠用;不能主動操作明顯限制了快速處理能力;是否要避嫌——比如自己回退一次,用戶B回退一次,用戶B請求封禁/保護。「非常顯而易見的嚴重破壞者」可能無共識,參與討論或編輯,但被多數但非所有參與者認為是「擾亂」的用戶是否顯而易見在破壞,究竟是否該積極封禁/保護來降低烈度;特定編輯有疑問,有用戶指控或推定LTA,又是否顯而易見。--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3日 (五) 17:00 (UTC)回覆
    設立原因就是破壞者盯着條目不放手,然後和回退員互相瘋狂回退,需要等管理員上線才能處理,如果有200個維護員可能就快一點;1天時間就是足以暫時阻止破壞者,然後等管理員上線;可以討論允許主動操作以便快速處理;避嫌和管理員一樣;所謂非常顯而易見的破壞者就是比如最近原神破壞那種,我原本考慮照抄維護員,可以封禁IP用戶和非自動確認用戶,只是有人反對。--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7:14 (UTC)回覆
    我更期望這些維護員成為管理員,雖然目前風氣下難度大。擔心濫用和爭議操作,除非將維護員的前景設定為初級管理員之類且能有效組織,包括如試用和任期制,否則按現有管理水平可能更亂。未關注近期破壞情況,不太期望是以增加人力應對。另外,本打算傾向反對,但感覺隱患較多。--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3日 (五) 21:19 (UTC)回覆
  4. (-)傾向反對:目前憑管理員與回退員合作及過濾器等機制已足夠應對多數破壞,就算管理員無法立刻處理善後,至多也就遲到一天左右,實在不能算是多久(請參見中文維基新聞);我自己或其他某些管理員在線上的時候,甚至幾分鐘內就可以即時解決。另外,近期有幾個管理員申請,若能成功,也將成為新一股生力軍。當前某些「瘋狂破壞者」的威脅程度算是極端情況,並不屬於本站隨時需要面臨的挑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3日 (五) 17:32 (UTC)回覆
    不論近期幾個管理員申請最後是否通過,至少他們得到這些聯署已經值得授予一個維護員了。--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3日 (五) 17:36 (UTC)回覆
    對於是否進一步切割進階權限體系,我持保留意見。若社群能信任某人做管理員,就最好別再多弄些別的位子出來給人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3日 (五) 22:06 (UTC)回覆
  5. (-)反對:請提案人關注先前類似提案WP:MTE中涉及的反對意見。另外,時隔一年提出兩份幾乎一摸一樣的提案並不能增加其通過的概率,反而可能有遊戲維基的嫌疑。--Yining Chen留言|貢獻2023年10月14日 (六) 10:2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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