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IP封禁豁免/存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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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如何獲得ip豁免權
英文版如何獲得ip豁免權?無法複製了--謝謝留言(留言) 2021年6月25日 (五) 00:16 (UTC)
- 條目編輯頁面應該有聯繫方式,郵箱地址,寫上自己的用戶名和IP,簡單介紹一下情況發過去應該就可以了。--Aronlee90(留言) 2021年6月25日 (五) 01:01 (UTC)
獲得英文版的ip豁免權,請問發到哪個郵箱去--謝謝留言(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03:55 (UTC)
- @天下大明:指路en:Wikipedia:IP block exemption 另外如果連找到email位址的能力都沒有的話真的有必要申請嗎,可能不會通過欸 囧rz……--Austin Zhang(留言) 2021年7月1日 (四) 14:05 (UTC)
IPBE權限能否考慮下放?
有用戶User:Zorua Fox在QQ群反應最近ipbe沒人受理,而據我所知似乎這一業務都是user:Tigerzeng一人在處理,所以有必要把這個權限拆分出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1月11日 (二) 01:53 (UTC)
- 經搜索發現完全沒有收到此人的郵件,可能是被郵件列表的反垃圾功能攔截了。另外最近Xiplus也有在幫忙處理。--Tiger(留言) 2022年1月11日 (二) 02:26 (UTC)
- 現在權限發放已經很寬鬆了,下放發放權限恐怕只會讓情況更加寬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1日 (二) 02:30 (UTC)
- @Ericliu1912:特殊情況要特殊處理,考慮到中國大陸的狀況,更加寬鬆未必不行。--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1月11日 (二) 03:18 (UTC)
- 那管理員全部預設批准不就好了,設那麼多規定做什麼。這樣流程也會快很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1日 (二) 03:25 (UTC)
- 可以啊,只要他們願意。--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1月11日 (二) 03:27 (UTC)
- 這不就上面那個討論串在說的事麼。--Tiger(留言) 2022年1月11日 (二) 05:19 (UTC)
- (▲)同上--夏雪若(留言) 2022年1月11日 (二) 13:25 (UTC)
- 這樣做有沒有任何弊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1日 (二) 14:05 (UTC)
- 覺得有弊端就直接提出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1月11日 (二) 14:07 (UTC)
- 這麼長時間基本上沒啥門檻的授權下來,感覺還行,有影響也不至於太大。詳細的在上面的討論串里有說。--Tiger(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01:46 (UTC)
- 所以預設或下放權限其實沒太大問題?--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03:02 (UTC)
- 我還不敢給這樣的結論。畢竟我自己也不算是抓傀儡很熟練的人。只是憑感覺來講,「明明很像的兩個賬號,CU結果卻是不相關」(也就是因為被允許使用代理而成功利用代理逃避CU的情況)的情況似乎相比多年以前並沒有明顯變多。--Tiger(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03:46 (UTC)
- 其實讓對方把帶有賬號名稱以及禁止編輯的提示截圖發過來就好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03:51 (UTC)
- 現在郵件申請的話就是這樣的呀。只是因為郵件列表收圖片不是很方便,所以讓直接把封禁信息文字複製粘貼到郵件里。--Tiger(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04:21 (UTC)
- 所以其實是不難的雜活,讓更多願意參與的人處理是好事。--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04:25 (UTC)
- 現在郵件申請的話就是這樣的呀。只是因為郵件列表收圖片不是很方便,所以讓直接把封禁信息文字複製粘貼到郵件里。--Tiger(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04:21 (UTC)
- 而且就算是VPN,那麼CU結果也會有提示,到時候可以用一望而知來封禁。--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03:53 (UTC)
- 其實讓對方把帶有賬號名稱以及禁止編輯的提示截圖發過來就好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03:51 (UTC)
- 我還不敢給這樣的結論。畢竟我自己也不算是抓傀儡很熟練的人。只是憑感覺來講,「明明很像的兩個賬號,CU結果卻是不相關」(也就是因為被允許使用代理而成功利用代理逃避CU的情況)的情況似乎相比多年以前並沒有明顯變多。--Tiger(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03:46 (UTC)
- 所以預設或下放權限其實沒太大問題?--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03:02 (UTC)
- 這樣做有沒有任何弊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1日 (二) 14:05 (UTC)
- 那管理員全部預設批准不就好了,設那麼多規定做什麼。這樣流程也會快很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1日 (二) 03:25 (UTC)
- @Ericliu1912:特殊情況要特殊處理,考慮到中國大陸的狀況,更加寬鬆未必不行。--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1月11日 (二) 03:18 (UTC)
- 看了一下討論串,發現到目前為止,申請IPBE的方法似乎已經由「編輯unblock模板+郵件申請」轉為單一的「郵件申請」,之所以Tigerzeng沒有找到郵件是因為我使用的是前一種方法。作為普通編輯者,目前來講我只了解WMF的事件,並不甚了解這個事件之後對Unblock模板和申請IPBE流程的影響。若現階段只能通過電郵方式解封,那麼是否可以重新考慮Template:Unblock模板的實際作用並在模板文檔中加以告知(例如添加:「該模板不再適用於申請IPBE」的字段),以及關於QQ群「維基百科(2018)」群文件「如何解決無法編輯中文維基百科問題_修正版.pdf」的方法指引問題。-- Zorua → 歡迎指教嗷! 2022年1月12日 (三) 18:30 (UTC)
- OA2021對申請流程沒有影響,現在依然可以用unblock模板和郵件兩種方式申請。郵件申請的數量比較大,我個人主要是關注郵件申請,站內討論頁unblock模板關注的管理員更多一些,我關心得少。以上是目前的情況。unblock模板申請有幾個問題,一是沒有賬號的人沒有自己的討論頁,所以連賬號都沒有的人基本上只能用郵件。二是在討論頁上公開封禁信息(含IP地址)之類的細節,多少有點涉及隱私之類的問題,不太合適,郵件基本上不用擔心這方面(當然了,有的管理員索性就不要求提供封禁信息)。--Tiger(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18:37 (UTC)
- 但現在還有一個問題是那個unblock已經在我的討論頁掛了6天了,還沒有任何動靜,以及在我討論頁那個模板點擊「此用戶」會出現英文字母亂碼(也有可能是我的編輯問題),總之目前unblock模板由於種種原因貌似處理速度已不如前-- Zorua → 歡迎指教嗷! 2022年1月12日 (三) 18:43 (UTC)
- 你那個有結構式討論頁的因素,這種方式它甚至不會出現在封禁申訴的分類裡面,也就難以引起注意。我等下幫你調整一下,但是我不會批准你的申請,因為按現行的方針你沒能證明需要得到權限的必要性,而且你最近也正常編輯。--Tiger(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20:46 (UTC)
- 但現在還有一個問題是那個unblock已經在我的討論頁掛了6天了,還沒有任何動靜,以及在我討論頁那個模板點擊「此用戶」會出現英文字母亂碼(也有可能是我的編輯問題),總之目前unblock模板由於種種原因貌似處理速度已不如前-- Zorua → 歡迎指教嗷! 2022年1月12日 (三) 18:43 (UTC)
- 吐槽 真用傀儡的話我到也沒必要QQ群說一遍來這再說一遍了
- 以及那個Unblock模板,貌似是沒啥用了(至少對於ipbe來說)-- Zorua → 歡迎指教嗷! 2022年1月12日 (三) 18:37 (UTC)
- 經常有人以申訴模板來要求IPBE權限,雖然我覺得這不是申訴模板本身應有的作用,不過實際上對於看不懂相關說明的用戶來說,確實是挺直接,而且有效。--AT 2022年1月15日 (六) 11:43 (UTC)
- 我倒是認為封鎖申訴模板就是拿來申訴封鎖的,而IP封鎖自然也包含在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5日 (六) 19:48 (UTC)
- 根據方針,申請IPBE是解封請求的一部份。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1月18日 (二) 19:16 (UTC)
- 經常有人以申訴模板來要求IPBE權限,雖然我覺得這不是申訴模板本身應有的作用,不過實際上對於看不懂相關說明的用戶來說,確實是挺直接,而且有效。--AT 2022年1月15日 (六) 11:43 (UTC)
- OA2021對申請流程沒有影響,現在依然可以用unblock模板和郵件兩種方式申請。郵件申請的數量比較大,我個人主要是關注郵件申請,站內討論頁unblock模板關注的管理員更多一些,我關心得少。以上是目前的情況。unblock模板申請有幾個問題,一是沒有賬號的人沒有自己的討論頁,所以連賬號都沒有的人基本上只能用郵件。二是在討論頁上公開封禁信息(含IP地址)之類的細節,多少有點涉及隱私之類的問題,不太合適,郵件基本上不用擔心這方面(當然了,有的管理員索性就不要求提供封禁信息)。--Tiger(留言) 2022年1月12日 (三) 18:37 (UTC)
- 我在想,如果CU回到中維的話,是否可以完成對授予IPBE條件的統一,對新申請的用戶進行查核以確認其IP是否被封禁,也可以對已有權限用戶進行一次大範圍查核以確認當前是否仍需要此權限。--東風(留言) 2022年1月18日 (二) 01:35 (UTC)
- 方針板討論擴展HAM至SPI用途的討論中有子案正在討論設快速用戶查核請求通道供WP:CUP#1-3,WP:CUP#3正是對應此案用途,故想請各位關注該討論。--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8日 (二) 03:44 (UTC)
- (-)強烈反對預設下放,現在門檻基本上已經跟沒有一樣了,預設下放將會使技術性規避CU易如反掌。任何預設下放的討論都至少應該等到本地資料恢復有熟悉本地破壞者風格的CU員(而不是監管員)進行CU才應繼續-某人✉ 2022年1月18日 (二) 18:25 (UTC)
- 本地CU員恐怕會難產,不如設立IPBE授予員,而且授予者關注獲得IPBE者的編輯一段時間。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1月18日 (二) 19:24 (UTC)
現在的IPBE依然是6個月自動除權麼?
6個月自動除權在使用時會給用戶帶來不少問題。例如我本人就會在瀏覽時看到一些小錯誤,排版問題或是錯字問題等等。當我想修改時,我會發現自己已經被除權了。重新申請需要我回憶起之前的申請流程,並等待批准,這對於修改一個錯字來說過於繁瑣。現在的IPBE權限政策可能阻礙了許多類似的貢獻,管理員是否有考慮給予永久的IPBE權限,或是階梯型的IPBE權限時間?--Wwbfred(留言) 2022年2月21日 (一) 22:02 (UTC)
- 會因為連續六個月不活躍而被除權。--安憶Talk 2022年2月22日 (二) 11:24 (UTC)
- 有考慮改變這個策略麼,或是說管理員有權利改變這個策略麼?現行的規則下,很多情況下與其繁瑣地申請權限,不如找一個不被封禁的IP更為便利。這樣會降低IPBE的可用性與申請的必要性,同時進一步降低中文用戶的活躍度,算得上是雙向牆了。而且從技術的角度來說,這一策略很容易通過部署crontab任務和簡單的幾行代碼繞過,其必要性可能值得探討。--Wwbfred(留言) 2022年2月22日 (二) 17:23 (UTC)
重修IP封鎖豁免方針、提升開放代理相關規範為方針
- IP封鎖豁免方針修訂版本置於User:LuciferianThomas/方針指引重修專案/IP封鎖豁免方針
- 開放代理相關規範草案版本置於User:LuciferianThomas/方針指引重修專案/開放代理方針
跟我早前提出的封鎖和禁制方針一樣,修訂方針主要為修正G13級的翻譯腔,其次是重新整理說明文字,並將全域IP封鎖豁免的說明併入該頁。同時,修訂原「請勿使用開放代理」頁面,濃縮和刪減與其他方針重複的內容,亦謹此提案將開放代理相關規範提升為方針,方針頁命名為「維基百科:開放代理」以更廣概括開放代理的其他規範(如封鎖、解封等)。--路西法人 2023年5月24日 (三) 09:30 (UTC)
另,根據早前與個別用戶(Tigerzeng、Winston Sung等)在TG主群的討論,exempt(ion)不應該翻譯為「例外」,exception才是「例外」,故亦藉此提出將「IP封[鎖禁](豁免|例外)」統一為IP封鎖豁免(繁)/IP封禁豁免(簡)。(麻煩Winston幫忙安排translatewiki的相關討論)。--路西法人 2023年5月24日 (三) 09:30 (UTC)
- (!)意見:建議在開放代理相關內容強調是禁止編輯,不禁止閱覽。加紅加粗都沒問題。--MilkyDefer 2023年5月24日 (三) 14:14 (UTC)
- 完成,看看Special:PermaLink/77402649這樣行不行?--路西法人 2023年5月24日 (三) 15:15 (UTC)
- 另外可以研討一下快捷方式的設置。
- --MilkyDefer 2023年5月24日 (三) 16:19 (UTC)
- 完成,看看Special:PermaLink/77402649這樣行不行?--路西法人 2023年5月24日 (三) 15:15 (UTC)
- Wikipedia:請勿使用開放代理只需要更新一些新出現的名詞(例如付費代理、蘋果iCloud私密轉送)等信息外,大致結構看不出需要修改的意義。Wikipedia:IP封禁例外可以添加「全局IP封禁豁免」章節作為提及,「為何會受IP封禁影響?」章節不必要,其他內容也沒有修改的意見。——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5月25日 (四) 03:24 (UTC)
- WP:IPBE和WP:PROXY兩個頁面基本上都是給不清楚狀況的人讀的,這兩個方針的讀者主要是新手。WP:IPBE把WHY從一大堆申請條件中抽離出來會對新手更友善,且也比起原先WHY跟HOW擠在一塊更有條理。「不必要」也不是「不能」吧(?)
- Wikipedia:請勿使用開放代理#例外一段與寫入全域IP封鎖豁免一段後的IP封鎖豁免方針完全重複,既然是要成為方針那就避免跟其他方針完全重複的內容,故刪除並以連結替代(
申請豁免權詳情請參閱維基百科:IP封鎖豁免 § 使用匿名代理編輯
)。--路西法人 2023年5月25日 (四) 03:37 (UTC)- 那既然如此,「WP:IPBE把WHY從一大堆申請條件中抽離出來會對新手更友善」,是不是Help空間更適合呢?--MilkyDefer 2023年5月25日 (四) 13:35 (UTC)
- IPBE的授予是程序性方針,而WHY的篇幅又不至於要另外分開一頁寫。等同EW方針也會指導用戶避免參與編輯戰,未見寫在方針頁而只是分開一段理清閱讀邏輯有什麼問題。--路西法人 2023年5月25日 (四) 15:03 (UTC)
- 那既然如此,「WP:IPBE把WHY從一大堆申請條件中抽離出來會對新手更友善」,是不是Help空間更適合呢?--MilkyDefer 2023年5月25日 (四) 13:35 (UTC)
- (+)支持:對於不解技術的讀者或用戶更簡明易懂,亦為具體操作的說明指示。IP封鎖豁免方針的字面略需校訂:
- 「為何會受IP封鎖影響?」章節:「...則一般會採用「硬封鎖」處理,禁止使用這些IP位址這些IP位址的註冊使用者編輯以進一步....」刪除小筆誤。
- 「移除權限」章節:「使用者不再需要IP封鎖豁免或不再有充足理據授權:如IP封鎖已過期且預計不會再次封鎖、使用者可經未被封鎖的IP位址登入維基百科、...」補回原版條文用詞。--Kriz Ju(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1:02 (UTC)
- 感謝意見,已修前者;「移除權限」部分應是「編輯」而非「登入」(沒有IPBE也能登錄只是不能編輯)--路西法人 2023年5月30日 (二) 12:09 (UTC)
我想到一點。現在這兩個提議的條文當中都沒有說明一件事情:為什麼看過去都是不能編輯,但是封IP和封帳號卻不一樣。所以我建議在其中一個文章,或者兩個文章都說明如下的事實:
“ | 如要編輯維基百科,您登錄所使用的賬號,以及您登錄賬號時所處的IP地址,必須均未被封鎖。 | ” |
然後給IPBE方針寫上,
“ | IPBE權限授予賬號,使得就算登錄時所處的IP地址被封鎖,依然可以正常做出編輯。該權限跟隨賬號生效,只要使用同一賬號,在不同被封鎖的IP地址處皆可編輯。 | ” |
--MilkyDefer 2023年5月31日 (三) 06:24 (UTC)
- 已在IPBE草案添加類似說明文字,PROXY就不重複了。--路西法人 2023年6月3日 (六) 03:32 (UTC)
沒有進一步意見就先把二方針公示了。 公示7日,2023年6月20日 (二) 05:08 (UTC) 結束。--路西法人 2023年6月13日 (二) 05:09 (UTC)
- 公示期結束,無異議通過。--路西法人 2023年6月20日 (二) 07:19 (UTC)
- 還有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IP封禁例外權。--東風(留言) 2023年6月22日 (四) 04:03 (UTC)
- 管理員已移動--路西法人 2023年6月22日 (四) 06:2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