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繼武(1895年—1951年4月27日),中華民國陸軍中將,大清山東兗沂曹濟道兗州府滕縣人,張宗昌直魯軍徐源泉部,南京保衛戰任48師師長,國共內戰時受中共派遣至台灣進行策反失敗,1951年4月27日槍決於臺北市水源路[1]

徐繼武
陸軍中將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898年11月9日
 大清 山東承宣布政使司兗沂曹濟道兗州府滕縣
逝世1951年4月27日(1951歲—04—27)(55—56歲)
 中華民國台灣省臺北市水源路刑場
籍貫 大清 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滕縣(今滕州市)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經歷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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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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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繼武,出身行伍,年輕時加入響馬孫美瑤臨城劫車案時徐繼武為第二號人物,受北洋政府招安,入奉系軍閥張宗昌徐源泉部,徐繼武未受過教育不識字,作戰需透過參謀傳遞軍情,但臨戰勇猛,總是光着臂膀身先士卒,因此獲得期部隊長徐源泉提拔。第二次直奉戰爭後隨軍進入直隸,1928年徐源泉部脫離奉系易幟,徐繼武隨之加入國民革命軍第三集團軍,後更名為國民革命軍第48師,徐繼武的仕途一路跟隨着徐源泉提升。徐源泉在民國十八年(1929)3月授命將部隊改名為國民革命軍第十軍軍,徐繼武任國民革命軍第十軍下屬48師第142旅旅長,1930年中原大戰時在第3集團軍總司令何成浚麾下。

國民政府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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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第十軍負責湘鄂西方面剿共工作,對賀龍紅二軍團作戰,1935年4月18日,徐繼武敘任陸軍少將,1936年10月5日晉任陸軍中將,徐繼武接任徐源泉的職務成為48師師長。1937年7月7日抗戰爆發,南京保衛戰時徐繼武隨徐源泉所部帶領第48師,與同屬第十軍的國民革命軍第41師(師長丁治磐)參戰,駐守棲霞山,與日軍交戰其指揮的48師損失三千餘員,近三分之一,南京淪陷後撤退至安徽省六安[2]。1938年徐源泉被指派為第二十六集團軍司令官,指揮41師、第48師與羅樹甲指揮的國民革命軍第199師,武漢會戰時共同守備大別山,牽制岡村寧次指揮的第11軍用兵[3]

1938年10月,武漢會戰結束,部隊開始後撤,第41師丁治磐撤往襄河徐源泉授命在大別山成立敵後游擊基地,徐源泉抗命,指揮徐繼武第48師與羅樹甲第199師撤至江陵、襄河,徐源泉、徐繼武被以抗命撤職,國民革命軍第48師併入國民革命軍第41師,41師仍由丁治磐任師長。199師則在民國二十八年(1939)2月編入國民革命軍第十八軍序列。

此後,徐繼武不再帶兵,住在武昌,抗戰中期後任軍委會中將高參,1946年2月24日中將退役,戰後徐繼武為山東濟寧區受降主任,在山東及上海經商。1948年丁治磐任江蘇省主席,徐繼武作為同事被邀覽擔任江蘇省政府顧問[4]

國共內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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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9月國共內戰後期,戰火已波及江蘇,宋時輪領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九兵團確立攻台計劃,徐繼武已受董耀卿吸收成為中國共產黨員,奉命與解放軍第九兵團敵工部聯絡員王琦(化名王天國)到舟山偵察兼做策反工作,原預計策反國民革命軍第71師少將師長董繼陶,時任71師獨立一團團長周景玉曾擔任徐繼武指揮的第48師旅部中校主任參謀,該團當時駐守衢山島,徐繼武的親戚王聖泉曾在第48師擔任營長,此時也在71師一團服役,徐繼武透過王聖泉與周景玉碰面。

由於不便當面說明來意,徐繼武以窮途潦倒至衢山購買海蜇與鹽[1]做生意為由在衢山住下,趁機使王天國與周景玉熟識,企圖策反周景玉,至1950年2月宋時輪派解放軍宣傳科長李懷章(化名李超武)跟王聖泉去衢山繼續進行偵察敵情和策反,李懷章返回上海途中被扣留在泗礁,徐繼武獲得消息後,前往泗礁保釋李懷章[5][6]。隨着1950年4月國軍戰機遭解放軍擊落後,國府研判已失去當地空優,並決定執行舟山撤退,徐繼武隨軍民撤至台灣,暫住基隆七堵。

徐繼武來台後仍維持與丁治磐及周景玉聯繫,丁治磐在回憶錄中曾述:「我撤到舟山時,他不知何故跟着我,但我沒有名義給他,後來他又跟我來臺灣。[2]」,而根據保密局筆錄可知丁治磐多次周濟老同事徐繼武[1]。71師師長董繼陶自舟山來台後則深陷貪污案,以貪污黃金三百多兩擬判死刑,經過總統蔣介石裁定判處無期徒刑。

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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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台後不久周景玉被部下檢舉通匪遭到逮捕審訊,徐繼武亦遭到逮捕。經調查後周景玉被以知匪不報擬判死刑,總統蔣介石裁定判處無期徒刑[5],並在綠島新生訓導處擔任教官,直到1974年才獲釋。徐繼武判處死刑,1951年4月27日槍決於臺北市水源路刑場[1]

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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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1950年後失去情報線索,中共對從事隱蔽戰線工作的徐繼武一直沒有公開,直到1999年確認徐繼武遭處決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及安全部官方進行了確認及調查期過往事跡,1999年5月18日追認徐繼武為革命烈士。由於時隔太久,徐繼武的家人都不知道他曾經是中共特工,直到1999年收到烈士證書時還一頭霧水,而當局也沒有做太多說明。

2016年,徐繼武將軍家人在網絡上看到臺灣政治受難者互助會提供的名單,來台希望能迎回徐將軍遺骨回故鄉歸葬,但由於六張犁公墓多次遷葬,找尋多處仍未能如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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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國防部軍法局. 徐繼武等非法顛覆案.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0-07-21~1958-03-21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1). 
  2. ^ 2.0 2.1 丁治磐/口述, 劉鳳翰/撰寫. 《丁治磐先生口述歷史》. 九州出版社. 2013-03-01. 
  3. ^ 日本防衛廳防衛研修所戰史室, 東曉、陳剛/譯. 《战史丛书》. 武漢出版社. 2012-01-01. 
  4. ^ 周景玉. 《周景玉七十自述》. 1979. 
  5. ^ 5.0 5.1 國防部. 周景玉等案 判決書字號:勁功字第208號.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0-12-12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1). 
  6. ^ 總統府駐國防部連絡室. 案內人員一名於返旅途中被扣經保經過詳情.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0-10-21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