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長
中華民國司法院首長
司法院院長,是中華民國司法院的首長,並任司法院大法官與憲法法庭審判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監察院同意任命。民國八十一年修憲後,同意權改由國民大會行使。民國八十九年修憲廢除國民大會後,同意權改由立法院行使。依據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二項但書規定,不受任期之保障(一般而言,大法官任期為八年,司法院院長的任期最長可達八年),[1]為確保法官超然於黨派及保持司法獨立,自1999年起的院長及副院長均為無黨籍。現任院長為謝銘洋大法官代理。
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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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稱 | 先生 |
提名者 | 中華民國總統 |
任命者 | 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 |
首任 | 王寵惠(行憲前) 王寵惠(行憲後) |
設立 | 1928年(行憲前) 1948年(行憲後) |
副職 | 司法院副院長 |
歷任院長
編輯行憲前
編輯任次 | 肖像 | 姓名 | 任職期間 | 政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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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任時間 | 卸任時間 | ||||||
1 | 王寵惠 (1881–1958) |
1928年10月8日 | 1931年12月29日 | 中國國民黨 | |||
2 | 伍朝樞 (1887–1934) |
1931年12月29日 | 1932年5月21日 | ||||
3 | 居正 (1876–1951) |
1932年5月21日 | 1948年6月24日 |
行憲後
編輯任次 | 肖像 | 姓名 | 任職期間 | 政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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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任時間 | 卸任時間 | ||||||
1 | 王寵惠 | 1948年6月24日 | 1958年3月15日 | 中國國民黨 | |||
-[2] | 謝冠生 (1897–1971) |
1958年3月18日 | 1958年6月10日 | ||||
2 | 1958年6月10日 | 1971年12月1日 | |||||
3 | 田炯錦 (1899–1977) |
1971年12月1日 | 1977年3月30日 | ||||
4 | 戴炎輝 (1908–1992) |
1977年4月14日 | 1979年6月14日 | ||||
5 | 黃少谷 (1901–1996) |
1979年6月14日 | 1987年4月17日 | ||||
6 | 林洋港 (1927–2013) |
1987年4月17日 | 1994年8月20日 | ||||
7 | 施啟揚 (1935–2019) |
1994年8月20日 | 1999年1月26日 | ||||
-[3] | 呂有文 (1926–1999) |
1999年1月26日 | 1999年1月31日 | 無黨籍 | |||
8 | 翁岳生 (1932–) |
1999年2月1日 | 2007年10月1日 | ||||
9 | 賴英照 (1946–) |
2007年10月1日 | 2010年7月18日[4] | ||||
-[5] | 謝在全 (1944–) |
2010年7月18日 | 2010年10月13日 | ||||
10 | 賴浩敏 (1939–) |
2010年10月13日 | 2016年10月31日 | ||||
11 | 許宗力 (1956–) |
2016年11月1日 | 2024年10月31日 | ||||
-[6] | 謝銘洋 (1957–) |
2024年11月1日 | 現任 |
現今在世的前司法院院長
編輯姓名 | 任期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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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岳生 | 1999年2月1日-2007年10月1日 | 1932年7月24日 |
賴英照 | 2007年10月1日-2010年7月18日 | 1946年8月24日 |
謝在全 | 2010年7月18日-2010年10月13日 | 1944年1月20日 |
賴浩敏 | 2010年10月13日-2016年11月1日 | 1939年1月2日 |
許宗力 | 2016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 1956年2月10日 |
- 最近一位去世的前司法院院長為施啟揚(任期1994年8月18日-1999年1月25日),於2019年5月5日去世,享壽8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