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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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教義相信一位獨一的-神,中文翻譯又稱上帝、天主、主,名為YHWH/YHVH,新教聖經和合本譯作耶和華,天主教聖經思高本譯作雅威,或可譯作亞威,亞呼威,祂是自有永有、全能、全善、永恆的神,是這個世界的創造者與維護者。按照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的結果,祂是三位一體的神:有聖父、聖子、聖靈/聖神(聖經和合本譯作聖靈,聖經思高本譯作聖神)三個位格[註 1]。祂創造了人,也拯救犯罪墮落的人,祂派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為人類贖罪,拯救一切信靠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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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編輯四字神名(希伯來語:יהוה,轉拼為YHVH/YHWH)是這位神啟示給人他的獨特的名字,這件事情記載在聖經《出埃及記》,當時以色列人在埃及做奴隸,神呼召摩西,讓他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摩西對神說:「看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他們若對我說:『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永有的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這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稱號,直到萬代。《出埃及記》第3章第13-15節(和合本修訂版)[註 2]
耶和華這個名字跟文中提到的「自有永有」這個屬性在字根上有密切的聯繫,可以說就是自有永有的意思,就是神是自己存在,不依靠任何別的存在而存在,他自己就是圓滿的存在,他是永恆,他不是被造。耶和華這個名字在聖經中共出現6220次[1]。
猶太人的傳統裏面將耶和華看作一個至聖的名字,避諱直接讀這個名字,他們將聖經中的耶和華讀作「主」(希伯來語:אֲדֹנָי,音Adonai),只有祭司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裏面禱告的時候可以讀耶和華這個詞。公元70年耶路撒冷的聖殿被毀,猶太人散居各地,就不再有人直接讀這個字。古代的希伯來文字又是只寫輔音不標誌母音的,久而久之,這個詞的確切讀法已經失傳。後來的文獻將「主」(Adonai)的母音加進這個字,讀為「耶和華」,中文如此音譯。根據現代學者的考證,認為這個詞更可能是讀為「雅威」的音。不像猶太教,基督教並不避諱直接讀這個名字,也沒有學者提議重新音譯。
基督新教各聖經譯本都音譯為「耶和華」,天主教思高譯本意譯為「上主」。
當舊約聖經被翻譯成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的時候,譯本用「主」(希臘語:κύριος,轉拼為kyrios)來翻譯「耶和華」,跟Adonai的希臘文翻譯是一樣的,這是繼承了猶太人傳統裏對「耶和華」這個名字的敬畏。新約也繼承了這個傳統,如馬太福音4:10[2]:
因為經上記着說:「當拜主(Kyrion,命令式)你的神,單要事奉他」(和合本神版)
這裏引用的經文在舊約有多處提到,如申命記6:13[3]:
你要敬畏耶和華(YHVH/YHWH)你的神,事奉他。(和合本神版)
天主
編輯天主(希伯來語:אֱלֹהִים,音Elohim;希臘語:θεός,音Theos),即埃洛希姆,是聖經中對神所使用的一個常見稱呼,在中文裏,基督新教又譯作神或上帝,天主教譯作天主或神。
聖經原文
編輯中文的神/上帝/天主在舊約聖經中是אֱלֹהִים,下用音譯Elohim代指,在新約聖經中是θεός,下用音譯Theos代指。
希伯來文Elohim在舊約聖經共出現2598次[4]。這個詞其實是一般意義上的「神」(אל,音譯El,或 אֱל֫וֹהַּ,音譯Eloah)的複數態,但用於指耶和華的時候做單數使用。舊約聖經中絕大多數情況下這個詞指耶和華神。在詩篇82:1這個詞在一句話裏做兩個用法[5]:
神(Elohim)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Elohim)中行審判。(和合本神版)
希臘文Theos在新約聖經中共出現1327次[6]。這個詞也可以用於指一般意義上的「神」,如哥林多前書8:5-6[7]:
雖有稱為神(Theoi,Theos的複數)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Theoi),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Theos),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和合本神版)
當新約聖經引用舊約聖經時,用這個詞來翻譯Elohim,如馬太福音4:10[2]:
因為經上記着說:「當拜主你的神(Theon,Theos的屬格),單要事奉他」(和合本神版)
這裏引用的經文在舊約有多處提到,如申命記6:13[3]: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Elohika,Elohim的屬格),事奉他。(和合本神版)
Elohim與一般意義上的「神」(El)是同一詞根,Theos與一般意義上的「神」(Theos)是同一個詞,這帶來很豐富的對比。除了上面引用的兩處經文,還有比如《出埃及記》20章頒佈十誡:[8]「神(Elohim)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Eloheka,屬格),……,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Elohim)」。這裏面將兩者對比得更加清楚。
中文翻譯
編輯在其他語言中,這個詞都有一個通行的翻譯,比如拉丁語Deus,英語God,但在中文中卻出來三個不同版本的翻譯:基督新教的神和上帝,與天主教的天主,這是三個主要版本,另外還有一些並未廣傳的的翻譯。
約635年[註 3],基督教首次傳入中國,稱為景教,其文獻中對其獨一神有兩種譯法,一是意譯為「天尊」[9],是藉用當時佛教的術語。二是音譯為「阿羅訶」,例如敦煌鳴沙山石室發現的唐代景教寫本《尊經》,這是對基督教所敬拜的獨一神的最早翻譯。
16世紀末明朝末年,天主教耶穌會的利瑪竇將基督教傳到中國,1584年十誡譯為中文,稱為「祖傳天主十誡」[9],又著書《天主實義》,這是「天主」譯文的來源。聖經中的「天」是耶和華的居所,「主」是對耶和華的另外一個稱呼,顧名思義為天主。
利瑪竇也開啟了另一個譯文「上帝」,他在其解釋基督教的《天主實義》[10]中將此「天主」與中國儒家經典《中庸》《詩經》《易》《禮》中的「上帝」相互印證,說「吾天主即古經書所稱上帝也,……歷觀古書,則知上帝與天主,特異以名也」。利瑪竇的意思並不是要用「上帝」來翻譯,但這個詞語迎合了本土的語境,不脛而走,很受歡迎。天主教內部就基督教中的「天主」與中文原來語境中的「上帝」是否可以如此類比展開了辯論,1645年9月12日,教宗諾森十世宣佈禁止用「上帝」稱呼造物主。1715年3月19日,教宗克勉十一世發佈「自登基之日」通諭:「……所以在中國之西洋人,併入天主教之人,方用『天主』二字,……並不許用『上帝』字眼,……」。天主教於1968年出版的思高本譯為「天主」,將指一般神明的地方仍然譯作「神」。
後來,基督新教傳入中國,1823年馬禮遜出版《聖經》的第一本完整的漢譯本,將此獨一神有的地方譯為「神」,有的地方譯為「天」,有的地方譯為「神天」,這是另一個譯文「神」的正式出場。
1843年,英美傳教士重譯《聖經》,也就是「文理委辦譯本」,英國傳教士堅持使用「上帝」,美國傳教士堅持使用「神」,後來這成為雙方中斷合作的一個原因,各自出版自己的中文翻譯。
1887年-1888年,在《萬國公報》上若干西方傳教士和中國基督徒發表一系列文章,辯論「上帝」與「神」的翻譯問題[11],贊同使用「上帝」的意見基本承接了以前利瑪竇的意見,認為中國文化裏的上帝與基督教的獨一神即使不是一回事,也是大有可比之處,他們都是至高之神,不是地方神明,用「神」可能與中國的眾多神明誤會。贊同使用「神」的意見認為原文的Elohim/Theos是個屬類詞(generic name),本身有一般神明和耶和華神的雙重的含義,用神來翻譯頗合原意,上帝一詞與皇帝頗多關聯,可能會有誤解。
1919年,英美傳教士再次聯合翻譯《聖經》,就是現在仍然最通行的《和合本》,這個譯本同時出了兩個版本:上帝版和神版,除了上帝/神的稱呼,完全一樣。神版將Elohim/Theos譯為「神」,上帝版將指耶和華神的地方譯為上帝,將指一般神明的地方譯作「神」[12]。為了排版的方便,神版在「神」前面加一個空格,以便與上帝版使用除此以外同樣的排版。(這個空格不是為了敬畏神而加的,這是常見的誤解。)
20世紀後半葉出版的中文新譯本譯為「神」,這似乎反映了現代華人基督新教神學家的意見傾向。
現在的基督新教的教會使用「神」的用法似乎更多一些[13],一般在「上帝」或者「神」之間選擇一個自己習慣的用法,不再為兩個翻譯激烈辯論[14],有時候為了行文和詩歌音節的方便而加以取捨。但有些教會堅持只用「神」,而反對使用「上帝」,因覺得上帝不能表示基督徒的神。[需要解釋]
主
編輯「主」(希伯來語:אֲדֹנָי,音Adonai,希臘語:κύριος,音kyrios)也是一個常用的稱呼。
在舊約聖經中Adonai共出現448次[15],這是一個一般意義上的「主人」(希伯來語:אָדוֹן,音Adon)的強調式,專門用於指神。中文將兩個字常常都譯作「主」。
在新約聖經裏面Kyrios共出現722次[16],一般用來特指三位一體神中的聖子耶穌,也用於指一般的「主人」,耶穌的比喻中的「主/主人」常常就比喻他自己,中文的「主」很清楚地反映了這兩種意思。而在一些英文翻譯中,將指神的「主」譯為Lord,將一般的「主人」譯為lord,Sir,Master等[17]。
神論
編輯基督教系統神學是系統闡述基督教信仰的理論,可以分為神論、耶穌論、人論、救贖論、聖靈論、教會論等一些方面。耶穌論、聖靈論也可以看作神論的一部分,但因為他們都各自太重要了,所以抽出來。基督教對神大致有以下的觀點[18]:
- 獨一真神:神——那永恆的存在與萬物的創造者,只有一位。
- 有位格:神有自我的意識,並進而有思想、意志、情感。
- 三位一體:獨一的神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聖父完全是神,聖子完全是神,聖靈完全是神;子是父的化身和彰顯,靈是父子的實際和實化。
- 是一個靈:神的本質不是局限於肉體或者物質的存在。
- 自有永有:神非被造,他存在於萬物以先,他自己就是圓滿的存在。
- 永恆:神是初,是終,從永遠到永遠。
- 全能:神無所不知,無所不能。
- 全善:神就是愛,是聖潔、公義、信實。
- 全在:神無所不在。
- 創造:神創造宇宙萬物,宇宙萬物都是他所造的,神照着他的形象造人。
- 護理:神自從創造這個世界,他就一直在護理這個世界,這個世界每時每刻都靠着他的護理才能繼續存在。
- 救贖:神通過耶穌基督救贖犯罪的人,這一點展開來,就是救贖論。
與猶太教、伊斯蘭教的神觀比較
編輯基督教與猶太教、伊斯蘭教殊途同源,關係錯綜複雜。按時間的先後——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後來出現的信仰對前面的信仰多多少少有些承認,同時又有很多的發展和變化,而前面的信仰卻不承認後來的信仰。下面做簡略比較:
猶太教 | 基督教 | 伊斯蘭教 | ||
---|---|---|---|---|
屬性 | 神的名稱 | 四字神名 (耶和華上帝) | 阿拉(漢語又稱:真主[註 4]) | |
獨一性 | 獨一真神,全知、全能、全善、全在、永恆 | |||
三位一體 | 否 | 是 | 否 | |
工作 | 創造與審判 | 神創造天地,並造人。神是世界的審判者 | ||
揀選 | 揀選亞伯拉罕 | |||
揀選亞伯拉罕的二兒子以撒 (亞伯拉罕與其妻撒拉所生,是以色列人的祖先) |
揀選亞伯拉罕的大兒子以實瑪利 (亞伯拉罕與其妾夏甲所生,是阿拉伯人的祖先) | |||
揀選亞伯拉罕的孫子以色列的後裔:以色列人 | 揀選一切相信耶穌基督的人 | 揀選一切相信阿拉的人 | ||
救贖工作 | 神揀選以色列人 | 耶穌付上贖價,人信耶穌 | 阿拉的仁慈,人行功德 | |
聖者 | 耶穌是誰 | 褻瀆者 | 聖子真神 | 先知 |
穆罕默德是誰 | 褻瀆者 | 最後使者、先知和天啟諸教復興者 | ||
聖書 | 希伯來聖經是什麼 | 聖經 | 舊約聖經 (與猶太教的解讀有很多不同) |
先知啟示,但因為人的謄錄流傳,錯誤甚多 |
新約聖經是什麼 | 褻瀆 | 新約聖經,神最終的啟示 | ||
可蘭經是什麼 | 褻瀆 | 神最終的啟示 | ||
總結 | 對猶太教的看法 | - | 是基督教信仰的前身,但錯誤理解揀選和律法 | 是對阿拉的不完全的理解 |
對基督教的看法 | 是褻瀆神 | - | ||
對伊斯蘭教的看法 | 是褻瀆神 | - |
註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存档副本. [2015-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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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3.1 存档副本. [2015-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09).
- ^ 存档副本. [2015-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6).
- ^ 存档副本. [2015-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7).
- ^ 存档副本. [2015-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26).
- ^ 存档副本. [2015-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0-31).
- ^ 存档副本. [2015-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8).
- ^ 9.0 9.1 陳少蘭《中文聖經翻譯簡史》環球聖經公會2005
- ^ 《明末清初耶穌會思想文獻彙編》第二冊,北京大學宗教研究所,2000年,轉引自李熾昌編《聖號論衡》上海世紀出版公司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 ^ 李熾昌編《聖號論衡》上海世紀出版2008年
- ^ 上帝站在有权力者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詩篇82:1). [2015-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google.com搜索「神愛世人」1.2百萬結果,「上帝愛世人」0.6百萬結果
- ^ 比如在《基督日報》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上搜索「上帝」和「神」都有很多結果,用「神」的更多
- ^ 存档副本. [2015-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03).
- ^ 存档副本. [2015-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21).
- ^ 比如馬太福音13:27 http://biblehub.com/matthew/13-27.htm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亞他拿修信經;章力生《系統神學》存档副本. [2014-05-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