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身法
雙身法,又稱歡喜佛法(簡稱歡喜法)、演揲兒法、本尊雙運法(簡稱雙運法)、男女雙修法(簡稱雙修法)、男女和合大定、陰陽和合禪定、秘密大喜樂禪定,藏傳佛教術語,是無上瑜伽部特有的修行方法,屬於圓滿次第的一部份。通過學習歡喜佛,以男女間的性行為來達到解脫涅槃的修行法門。主要傳播於西藏,可能源自於印度性力派的修行方式,與中國道教的房中術也有許多類似的地方。
在藏傳佛教中,包括噶舉派與格魯派所傳承的那洛六法、薩迦派傳承的道果、薩迦派與格魯派傳承的時輪密法以及寧瑪派傳承的阿努瑜伽中,都有雙身法的傳統。無上瑜伽部認為這是極秘密且危險的教法,只能傳授給極少數具備高度智慧與證果的人,因為只要生起了一點點欲心,就相當於犯了邪淫。受具足戒的出家僧侶不許修習,否則可能要墮入金剛地獄。
概論
編輯雙身法是一種透過直接的性行為(事業手印)或是想像中的性行為(智慧手印)來進行瑜伽修行,以達到禪定解脫的方法。無上瑜伽部不認為雙身法是單純為了欲望而進行的性行為,而是一種特殊的禪修[1]。無上瑜伽部認為,這種修行方法,與人類身體中的氣、脈、明點有關,是即身成佛最快的捷徑。在無上瑜伽部中,如那洛六法與時輪金剛續,有各自的雙身法傳承,但是都被視為是一種秘密傳授的修行技巧,主要以口傳方法進行,即使在少數文獻上有所記載,也都以隱諱的專有名詞來作出說明。根據西方人類學家與宗教學者的採訪指出,在藏傳佛教寺院中,仍然有少數人保持這個傳承,但被認為是一種「只作不說」的修行方式,很少對外傳授。
那洛六法中,將雙身法視為是拙火瑜伽的進階與延伸。此派認為,修行拙火與寶瓶氣,雖然能駕馭大部份的氣,但是無法控制遍行氣,因此需要依靠雙身法來讓拙火增進,最終達至於解脫[2]。
《時輪金剛續》認為,在性行為高潮時,原本繫結的脈輪會暫時鬆開,細微風會進入中脈,在中脈停駐。身體中的赤白明點,也會在中脈中融合為一。此時,修行者會得到一種特殊的境界,稱為大樂(mahasukha)。在這種狀態下,進行觀想禪修,極易進入三摩地,證悟空性,這稱為樂空不二[3]。此派認為,心不清淨、貪欲很盛的鈍根修行者,無法依靠自己的禪定力來控制明點。因為南贍部州的眾生,擁有的肉體具備這個特性,可以藉助與女性間的性行為,把明點導引到自己的龜頭,由此引發大樂,以進行大手印的修行[4][5]。
但這種性行為,卻不是指一般的性行為,而是藉以融化頂輪的四大,並且回轉其過程。這種修行的先決條件是必須能夠擁有能夠控制明點不洩出的能力(也就是不能射精)。根據《時輪金剛續》的說明,漏精對修行的傷害非常大。因此,即使在夢中也不可以漏精。密續描述了各種克服漏精的方法。融入覺悟心的經驗,由一般的貪欲產生,因此行者必須要能生起貪欲。由於貪欲的力量,能夠化體內的四大。如此一來,當經驗到無念的境界時,就可以把注意力導向觀空。因此,當藉由融化體內的四大而經驗到無念境界時,就可以把煩惱貪欲轉化成證入空性的智慧。當能夠運用這種無念的喜樂心證悟空性時,就可以產生強大的智慧,用來克制和去除煩惱。因此,這是由煩惱產生智慧,再以智慧克制和去除煩惱。[6]
無上瑜伽部認為只要認清欲望的本質,在欲望中也能得到解脫。他們並不認為雙身法是單純為了欲望而進行的性行為,而是一種特殊的禪修,不違反離欲修行的戒律。是想更快斷絕淫慾,由欲欲至欲不欲的破除染、淨兩種執着,契入真正萬法平等不二的空(即事如真)。
無上瑜伽續的男女雙身修法,主張在欲望當中能脫離欲樂,才是真了脫生死。雙身法是表法,並不是在慾念或實際的男女行為中修持。因為這種修法具有高難度和危險性,有不正的慾念及邪念會入金剛地獄,密續裏說,要能夠修行雙身法的前提,是擁有堅固的三摩地,最低限度是能夠以眼睛注視樹上的果子時,可以用意志力等果子落下來;而且可以用意志力,等掉落在地面的果子又重新長回到樹上,具備這樣的定力時才可以雙修。根據阿底峽尊者的傳承,依戒律,出家眾不可以接受灌頂,修行雙身法。宗喀巴認為修行事業手印,必須有一定條件,不是人人都可以修行。他主張以智慧手印,來取代事業手印[7]。
在家人很少能真正接受到並且修雙運,在台灣或世界特定地區有多宗教騙子假借密宗之名騙財騙色的事件。[8]
歷史
編輯婆羅門教就有所謂的「大樂修法」[9]。傳統的部派佛教,多數主張釋迦牟尼佛本人反對雙身法,表示這是邪定聚。但也有不反對的部派,如說大空部就認為,在家居士男女只要同一意趣,志於修行佛法,在這種前提下進行性行為,並不妨害修行。至大乘佛教興起時,有些人開始認為在家居士本就可以有配偶,性交也不犯邪淫,是合乎戒律的,性慾不妨礙解脫。《維摩詰經》又出現「先以欲鈎牽,後令入佛智」的說法,認為以男女性愛來吸引凡夫俗子修行佛教,因為凡夫俗子沒有出家,本來就准許性交,這並不違反守戒的精神。以「允許在家眾夫妻性交」來吸引信徒的寬容教義,很早就出現在佛教之中[10],但是主流佛教多半不認同這種做法。
最早將男女性交當成修行方法的,是藏傳佛教中的無上瑜伽部。他們認為,釋迦佛祖佛滅前在印度哲蚌地方傳授《時輪金剛》法時,以歡喜佛的本尊示現,並與明妃交合。[6]無上瑜伽部以雙身法來修持禪定,認定它是佛陀的教法之一。
無上瑜伽興起的時間,可能略早於如來藏學派。在無著《阿毗達磨集論》中,引用契經,解釋以欲止欲、二二數會的修行法[11],印順法師認為這個紀錄,代表在無著的時代,無上瑜伽雙身法已經開始流行,但仍不被佛法接受,因此無著認為要以秘密抉擇的方式來解釋契經,才不於誤會[12]。有學者認為這是大乘佛教晚期,吸收印度教性力派大樂思想影響而產生的。[13]它與中國的房中術思想,也有部份共通之處,荷蘭漢學家高羅佩在《中國古代房內考》一書主張,雙身法是源起於道教的房中術,在七世紀時傳入印度,成為金剛乘的一部份。
在古印度貴霜王朝後期,北印度佛教因為外族入侵,以及僧團戒律不彰,遭受了嚴重打擊,幾乎使佛教滅絕。其中著名的事件「罽賓滅法」,被認為與出家僧侶利用宗教信仰引誘婦女進行雙修法,使得僧團聲譽受損,有着緊密的關連[14]。
在隋唐之際,雖然仍然有少數出家僧眾以此號召信徒,但因為僧人應遵守清規,這類行為是被官府排斥的,被發覺一定會判刑。主要的佛教流派也反對這種作法,因此它只能在私下傳播。在元朝曾經由西藏再度傳入中國,並受到元惠宗的喜愛[15]。
修行資格
編輯印度論師對於修行資格有不同的見解,並沒有達成共識。有人認為未證果的修行者,只要對上師有足夠的虔信心,也可以進行雙身法[16]。但是其他論師普遍認為,必須要通過四加行或證阿羅漢果(或八地菩薩以上)的聖人才有資格進行雙修[17]。
在阿底峽尊者到達西藏之前,西藏密宗對於修行雙身法的規範並不嚴謹,多半都是出家僧侶進行雙身法,但是阿底峽對此非常反對。他認為,出家眾應該遵行戒律、嚴守梵行,若修行雙身法,將會破壞戒律,使佛教沒落,釋迦文佛的教法斷絕,因此開示,出家僧侶不應該接受無上瑜伽第二灌頂以及第三灌頂,不得修行雙身法[18]。可知阿底峽認為,出家眾不可修行雙身法,但是阿底峽的主張尚未普及全藏,但許多寺廟在借鑒阿底峽的說教之後,開始對雙身法進行許多規範。
到了尊奉阿底峽尊者的宗喀巴大師,就直接發佈禁令,禁止此般作為。宗喀巴補充了阿底峽的想法,宗喀巴列出了修習雙身法的條件,認為一定要修完下三部密法事續(雜密)、行續(胎藏密)、瑜伽續(金剛密),完成生起次第,得到無上瑜伽上師的傳承與灌頂,進入圓滿次第修行,之後才可進行雙身法(事業手印),但是比丘有清規的限制,最好只修行智慧手印,不要進行事業手印,就是連滿足這些條件的大修行者,為了清淨梵行,也不適合進行事業手印。宗喀巴嚴禁格魯派僧徒修習此祕法,成為西藏密宗指導方針,格魯派統治全藏後,藏傳佛教各派都禁止此種作為。
明妃選擇
編輯修行所需要的女性伴侶,在無上瑜伽部中稱為明妃。明妃分成,實體明妃(即人類女性),觀想明妃(通過觀想而幻現的女性),咒生明妃(利用咒術產生的女性),以及空行母等。事業手印所指的即是跟人類女性一同修行雙身法,而觀想明妃,稱為智慧手印,或智印。
在實體明妃中,具備特定宗教修行能力的女性,稱為俱生明妃。但是事業手印中採用的明妃,通常是指一般的女性,以二十歲以下相貌出眾的處女為最佳,不一定需要具備特別的宗教修行程度。
進行方式
編輯在無上瑜伽中,修行雙身法屬於圓滿次第,在接受無上瑜伽部第二灌頂(秘密灌頂)與第三灌頂(智慧灌頂)時,在真正具有資格的上師指導下,才能以性行為或觀想來進行這種修行。
寶瓶灌頂
編輯無上瑜伽部中,接受過第一灌頂(寶瓶灌頂)之後,修行者開始進行生起次第的修行。在生起次第階段,修行者只作觀想雙修,修行智慧手印,但是不與異性實際進行性行為,事業手印必須在第二灌頂之後才能進行。
修行者首先觀想自己的本尊,想像自己與本尊合一。接着,修行者(勇父)觀想自己與佛母(或稱為空行母、明妃)開始進行雙運,也就是想像中的性行為。但是在觀想的過程中,修行者不能升起性慾,或是有漏精的狀況。
秘密灌頂
編輯男性修行者必須選擇一名符合標準的年輕女性(稱為明妃,或空行母,通常是十二歲到十六歲的處女,最多不能超過二十歲;不得已時二十歲以上的非處女也可以),獻給上師[19]。上師與明妃在曼荼羅進行性行為後,將他的精液與女性經血取出(稱為甘露,或赤白菩提心;有所謂「五甘露」,尿、屎、骨髓、男精、女血),讓弟子吞下,這稱為秘密灌頂。[20]
智慧灌頂
編輯秘密灌頂後,上師會教導男性修行者進入大樂禪定的方式。之後,男性修行者與女性,在不射精的狀態下,進行男女交合,以進入禪定狀態,這稱為智慧灌頂。在這個階段,明妃至多可以到達九位[21]。
勝義灌頂
編輯《時輪金剛續》認為,在性行為高潮時,原本繫結的脈輪會暫時鬆開,細微風會進入中脈,在中脈停駐。身體中的赤白明點,也會在中脈中融合為一。此時,修行者會得到一種特殊的境界,稱為大樂(mahāsukha)。在這種狀態下,進行觀想禪修,極易進入三摩地,證悟空性,這稱為樂空不二。這即是第四灌頂,勝義灌頂。達到即身成佛[22]。
各派觀點
編輯藏傳佛教
編輯- 宗喀巴(格魯派、黃教創始人)反對此法,凡出家比丘不許操作此法,現在西藏各派都禁止此法。但他表示在不違戒律的前提下,同意比丘以「觀想」本尊雙運方式接受圓滿次第修行。在家居士因為允許性行為,可以與自己的配偶修習,但如果在家居士在實修過程中有淫慾與漏失明點,男女雙方都要下金剛地獄,亂修也會令自己與上師夭壽而死,所以也不願意讓俗家弟子修習此法,如夫婦為了促進情感或生育子嗣,發生性行為並無不可,沒必要用佛法當藉口來包裝。故今日格魯派傳承中,自宗喀巴起,格魯派僧、俗二界皆不許以實際性行為來修行雙身法,而是以觀想方式進行第二灌頂與第三灌頂,稱為智印[來源請求]。
- 紅教現在也不再傳雙身法,而是以大圓滿為主。紅教與白教也認為雙身法是方便法,只適合少數大成就者,一般人最好修解脫道[來源請求]。
漢傳佛教
編輯- 漢傳佛教,嚴格守戒,強烈反對以性愛修行,認為這將會使佛教毀滅。漢傳佛教最忌諱僧侶欲邪行,如印順法師與聖嚴法師,主張這與原始佛教離慾修行的信念相違背,反對佛教信徒進行雙身法。
- 密宗的下三部密法(雜密、胎藏密、金剛密)皆反對雙身法,認為它會障礙修行,破壞神通、禪定。
- 淨土宗之廬山東林禪寺蓮宗善法祖堂主-普度法師在《廬山蓮宗寶鑑,卷10》中如此評論雙身法:「更有一等眾生。以祕精是無漏者。混吾教中遞相傳習。潛饕貪欲壞亂正法。此是妖精鬼怪夜聚曉散。喫菜事魔之徒。非是蓮宗之弟子。」[23]
- 禪宗大慧宗杲於《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20》說:「更教人撥無因果,便言:飲酒食肉,不礙菩提,行盜行婬,無妨般若,如此之流,邪魔惡毒,入其心腑。都不覺知,欲出塵勞。如潑油救火。可不悲哉?」[24]
爭議
編輯部份不肖藏傳佛教人士與神棍,引用雙身法為名來吸引信眾進行性犯罪,造成許多社會事件。不丹國王吉格梅·多吉·旺楚克曾宣佈法令,禁止在不丹境內教授或進行雙身法。
著名的噶舉派上師丘揚創巴仁波切,在死後,被曝出他以修行雙身法為由,與多名女信徒有着持續的性關係[25]。他在美國的弟子,歐澤天津,是雙性戀,將愛滋病傳染給許多男、女信徒,造成嚴重的醜聞與一連串的訴訟[26]。
另一位著名的上師卡盧仁波切,遭到他的女弟子提出訴訟,指控他以雙身法為名,誘使女信徒與他發生性行為,但卡盧仁波切給了一筆和解金之後,她撤回告訴。但她後續仍然出版書籍,對卡盧仁波切與藏傳佛教指出許多指控[27]。
著名的《西藏生死書》作者,索甲仁波切於1994年在三藩市遭女學員控告性侵,最後庭外和解[28][29]。
這些醜聞,影響了藏傳佛教在歐美的聲譽。達賴喇嘛曾經公開宣稱,弟子應該以佛陀教法來觀察上師的命令[30]。他並且向弟子聲明,上師不應該背叛弟子對他的信賴,以雙身法為名,誘使弟子與他進行性行為,如果經過證實,他將會公佈此人的姓名,並將他破門逐出僧團,或剝奪他的上師地位[26]。十四世達賴喇嘛說,出家比丘不允許操作此法。除非他不受比丘戒也不受沙彌戒,唯有受在家居士戒,他們穿白色的法衣,受菩薩戒、受金剛乘戒,他們是依佛母而修,這是有的,那是另外一事,例如像薩迦法王之類的。假使自己已經出家了,自己已經是一個和尚了,卻還依佛母的話,那你後面就要寫個大字:「我不是和尚!」[31]
註釋
編輯- ^ 《密宗道次第廣論》卷2:「然初趣入金剛乘之上首機宜,須欲界身。必須信解,由明妃欲塵貪為道門中,求菩提者,無上部中俱緣真實及自所修明妃,以笑等貪而為正道。」
- ^ 《三信念莊嚴》:「由修行拙火並於此法能得最下自在,行者即近於成辦譬喻光明,並現證究竟心遠離之階位。然而,僅由內瑜伽不能到達此位。故當依止業印明妃為外緣,以此增益拙火瑜伽。」「如是具量之能依行者,與堪作依止之具量手印,於二根和合之境中,共同趣入修習事業,引導明點達至寶珠輪而不令漏失。由此所失之溶樂,即能用於策發行者,臻至究竟心遠離之階位。」
- ^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西藏佛教的修行道--樂與空》:「在實際的密續禪修中,利根行者使用各種法門,如引燃拙火、本尊相應、運氣打通身上的穴輪。透過他已經生起的欲望,他就能夠融化覺悟心或體內的精液,經驗到大樂。不管行者是男性或女性,這方面的經驗完全相同。他憶起空性的證悟,將它與大樂的經驗結合在一起。大樂的經驗過程如下:當覺悟心或體內的精液被融化時,就會經驗到中脈的身體覺受,產生非常強烈的大樂經驗,進而產生微細的心樂。行者一旦憶起空性的認識,心樂的經驗就可以與之結合。那就是樂與空的結合。依據密續的解釋,樂的經驗得自三種狀況:一是射精,二是精液在脈中移動,三是永恆不變的樂。密續修行利用後二種樂來證悟空性。因為利用樂來證悟空性的方法非常重要,所以我們發現無上瑜伽續觀想的佛都是與明妃交合。正如我在前面所說的,這種樂的經驗,與尋常的性交迥然不同。」見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官方網站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第一世達賴喇嘛《吉祥時輪二次第修法筆記》:「若瑜伽士唯依修習力,故未能遷移身中之父母明點,即應教授彼修學事業手印之法。以業印,能賜與修行者導引諸界達至寶珠頭之力,故彼名為能賜降喜之童女。」「第三類為一等未得堪能,心不清淨之鈍根行者。彼等乃至未得大樂覺受前,必需依止事業手印,唯有如此才能進而趣修大手印。」
- ^ 智稱《善逝教語略釋》:「對於具大貪欲,於實相慧未廣了知,又未能以餘法而住心者,乃傳以業印(未具量之真實明妃),然其必須隨順事業而受用。」
- ^ 6.0 6.1 Artemas.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官方國際華文網站. www.dalailamaworld.com. [2018-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10).
- ^ 《具三信念》:「未具修持業印之量者,可緣無我母,或金剛瑜伽母等空行,為智印,作長時修習。於修持得堅固,及所緣能明顯生起時,行者即能與此觀想明妃等,入雙運,引生四喜。待俱生大樂現起時,行者即以彼與空性和合,令正見與大樂合大,此一證德即名樂空雙運。」
- ^ 關於密宗雙修的問題~宗薩欽哲仁波切開示,存档副本. [2010-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8-20).
- ^ 印順法師《印度之佛教》:「綜觀密教發展之勢,即鬼神崇拜而達於究竟。密教多特色,承固有之傾向而流於極端者有之,融攝外道者有之。若以一言而罄無不盡者,則以「世間心為解脫」是已。信師長達於極端,即自身妻女亦奉獻而不疑。師命之殺,不敢不殺;命之淫不敢不淫,此婆羅門所固有(讀『央掘魔羅經』可知),後期佛教所取用者也。」
- ^ 《魏書》卷99:「始罽賓沙門曰曇無讖,東入鄯善,自雲「能使鬼治病,令婦人多子」,與鄯善王妹曼頭陀林私通。發覺,亡奔涼州。蒙遜寵之,號曰「聖人」。曇無讖以男女交接之術教授婦人,蒙遜諸女、子婦皆往受法。」
- ^ 唐朝玄奘譯《阿毘達磨發智論》:「逆害於父母。王及二多聞。誅國及隨行。無礙過梵志。逆害於父母。王及二多聞。除虎第五怨。是人說清淨。」「不信不知恩。斷密無容處。恆希望變吐。是最上丈夫。」
符秦僧伽提婆譯《阿毘曇八犍度論》:「捐捨於父母。亦王及二學。捨邦土翼從。無礙過梵志。捐捨於父母。亦王及二學。已害於五虎。彼謂之清淨。」「不信不往知。若那羅斷際。害婬捨離婬。彼是無上士。」
《阿毘達磨集論》卷7:「又契經言:菩薩摩訶薩成就五法,名梵行者成就第一清淨梵行。何等為五?一者、常求以欲離欲;二者、捨斷欲法;三者、欲貪生已,即便堅持 ;四者、怖治欲法;五者、二二數會。」 - ^ 印順〈淫慾為道〉:「經上所說的『五法』,如依文解說,那是一、求從淫慾中離欲的法門;二、不取一般的斷欲法門;三、如欲貪生起了,要一直堅持下去;四、厭惡對治貪欲的法門;五、男女一再的交合。『佛法』本是修『離欲梵行』的,而所引經說恰好相反,不用斷欲,反而稱為『第一清淨梵行』。這類不合佛法正道的語言,如「逆害於父母 ,王及二多聞,誅國及隨行,是人說清淨」等(『集論』卷七),應怎樣去解說?無著在『集論』(卷六)中,又稱之為轉變秘密。意思說:語句隱密,不能依通常的文義去解說,要轉變為反面的別解,才不致於誤會。……無著、世親的時代,『以欲離欲』的法門已開始流行,這就是無上瑜伽男女和合的密法。這一秘密法門,早期的偶然流露,在正常的佛法中,還不能被容忍, 所以無著作了這樣的抉擇——秘密的不了義說。」收入《華雨集》第4冊。
- ^ 印順法師在《妙雲集》中評論「密教具有印度教性力派教義。」
- ^ 《大威德陀羅尼經》卷17-18:「彼等比丘所至家(此即婦女)處,相前言語,後以方便令作己事(指男女和合,即私事﹞。於彼舍中共語言己,即便停住示現『身瘡』(即男女生殖器,佛教術語)。於俗人所,種種誑惑,種種教示:彼應與我,如來付囑汝。……彼即報言:汝明日來,如己家無異。……我住於此十年勤求,猶尚不能得是諸法,如汝今者,於一夜中已得是法。……此是因緣,滅正法教。」參見印順導師的論文〈北印度之教難〉,收入《佛教史地考論》。
- ^ 《庚申外史》卷上:「至正十三年。脫脫奏用哈麻為宣政院使。哈麻既得幸於上,陰薦西天僧行運氣之術者,號「演揲兒法」,能使人身之氣,或消或脹,或伸或縮,以蠱惑上心。哈麻自是日親近左右,號「倚納」。是時,資政院使隴卜亦進西番僧善此術者,號「秘密佛法」,謂上曰:「陛下雖貴為天子,富有四海,亦不過保有見世而已,人生能幾何?當受我『秘密大喜樂禪定』,又名『多修法』,其樂無窮。」上喜,命哈麻傳旨,封為司徒,以四女為供養;西番僧為大元國師,以三女為供養。……在帝前男女裸居,或君臣共被,且為約相讓以室,名曰「些郎兀該」,華言「事事無礙」。」
- ^ 阿底峽《難處釋》:「關於上師福德比丘對於無過的看法,……他的觀點是,即使是初學者也沒錯。」
- ^ 阿底峽《難處釋》:「有位賢善的上師說,……這是指證得小品忍位的菩薩,就沒有過錯。」「某位聖哲說,……證得小品世第一法的菩薩沒有過失。」「依照《聖迦葉所問經》、《授記變婦女經》、《吉祥最勝第一續》、《有義調伏續》以及其他密續和聖龍樹、阿闍黎提婆等所造論典的理趣做,就不會有過錯。意謂,知真者無過,是在證得小品頂位的時候。」「還有其他聖哲說,在心中引發,並已生起一切法無生的勝義菩提心的人,也沒有過錯。因為明了諸法真實性者沒有過錯。意謂,見真諦者不會有過錯。」
- ^ 《菩提道燈論》:「初佛大續中,極力遮止故,梵行者勿受,密與慧灌頂。若受彼灌頂,復住淨梵行,違犯所遮故,壞彼難行律。禁行者若受,當生他勝罪,且定墮惡趣,故亦無成就。」《難處釋》引用《真實灌頂》說:「哪些是依止梵行類的灌頂呢?即從依止居士類中,除去密灌與智慧灌。……教法住世,惟梵行者是賴,而這兩種灌頂,恰好與梵行背道而馳。因此,這兩種灌頂將使梵行滅絕。如果梵行滅絕了,佛教就會沒落。」
- ^ 《密宗道次第廣論》卷13:「先供物請白者,以幔帳等隔成屏處,弟子勝解師為金剛薩埵,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處無壞,年滿十二等之童女,奉獻師長。如〈大印空點〉第二云:「賢首纖長目,容貌妙莊嚴,十二或十六,難得可二十,廿上為餘印,令悉地遠離,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師長。」論說:「彼若無者,餘者亦可。」」
- ^ 印順:《以佛法研究佛法》, 146~147頁
- ^ 《密宗道次第廣論》卷13:「如是第一瓶灌頂者,如〈略續〉云:「初觸祥慧乳,即是瓶灌頂」〈歡喜金剛經〉於「智慧滿十六」等,釋為瓶灌頂及以阿闍黎灌頂,是依真實明妃而說。第二瓶灌頂者,謂由抱持觸九明妃所生妙樂。唯多寡異,餘與前同。」
- ^ 十四世達賴喇嘛〈「時輪金剛」要意〉:「時輪金剛包含了11層灌頂:7個「如赤子般進入」灌頂、3個「殊勝」灌頂、以及一個「最殊勝」灌頂。……三個殊勝灌頂為:寶瓶灌頂是弟子觸碰伴侶的胸部,所獲得空性和極樂的智慧;秘密灌頂是弟子經驗了菩提心,所生起的空性和極樂的智慧;智慧灌頂是弟子和伴侶合而為一,所生起的俱生快樂經驗。最殊勝灌頂也稱為「第四灌頂」或「語灌頂」。前述偉大的智慧灌頂,能使弟子得到十一地菩薩的果位。接着上師象徵性的指出靈性身(Gnosis Body),是至高不變的大樂和空性的全面絕佳整合。「就是如此!」上師於是將第四灌頂傳予弟子。這個灌頂給予弟子力量,使其得以時輪金剛的身相而證得圓滿的佛陀果位。」見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官方首頁-佛學開示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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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ttin, Don. "Best-selling Buddhist author accused of sexual abuse"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5-04-15., The San Francisco Free Press, 10 November 1994.
- ^ Brown, Mick. "The Precious One", Telegraph Magazine, 2 February 1995, pp. 20-29.
- ^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上師的行為一切都是圓滿的嗎?〉:「『把上師的一切行為都看成完美』的這個教法,如果不透過正確的抉擇,很容易變成上師與弟子的毒藥。所以當我在教授此法時,對於傳統的這句話,總是叫人不要太過分的強調。如果上師所做的行為不如法,或所講的言論與佛之正法相違,這時我們必須謹慎的以理智和聖教量去加以辨別。 ……上師如果利用密宗上師三昧耶戒來愚弄虔誠而無知的弟子,卻於弟子處獲得他所要的好處(不管他要的是名聞利養或是淫慾),這種行為就像是把地獄中的滾熱銅汁硬灌進弟子的肚子裏一樣。所以做為一個佛弟子,依止上師一定要依理智和佛之正見來作主要的引導。如果弟子不具備這樣的善巧方便,是絕對無法在佛法上獲得證悟的。」
- ^ 達賴喇嘛為中國佛教訪問團開示 - 達香寺、利生中心
- ^ 淫法師性侵5女 判10年 女弟子幫忙物色 口水加持玩3P. 台灣蘋果日報. 2013-06-18 [2019-04-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