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的離任

由LuciferianThomas在話題就仲裁委員會設立後管理人員解任請求安排徵求意見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 個月前


修訂長期沒有活動解任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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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略)

如有管理員的貢獻紀錄符合下列條件,則被視為處於不活動狀態:

  • 最近六個月未曾做過在用戶貢獻或日誌中有記錄的編輯。

(略)

當某位管理人員在行政員佈告板被提名,並且通知發出逾一個月(30天)後,該管理人員仍然沒有做過除用戶、用戶討論命名空間的編輯,其便會被取消管理人員權限,而五項管理人員權限亦會同步移除。

(略)

提議條文

(略)

如有管理員的貢獻紀錄符合下列條件,則被視為處於不活動狀態:

  • 最近五個月(150天)未曾做過在用戶貢獻或日誌中有記錄的編輯。

(略)

當某位管理人員在行政員佈告板被提名,並且通知發出逾一個月(30天)後,該管理人員仍然沒有做過除用戶、用戶討論命名空間的編輯,其便會被取消管理人員權限,而五項管理人員權限亦會同步移除。

(略)

已經通過的議案:WP:請求評論/2024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議案3E:取消不活躍通知或提前通知,現公示7日。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1月1日 (一) 12:34 (UTC)回覆

後半段顯然是對討論的錯誤解讀,管理人員不活躍期限定義仍然是六個月,只是提早一個月通知而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1日 (一) 12:47 (UTC)回覆
我看到的文字説明是「最近五個月未曾做過在用戶貢獻或日誌中有記錄的編輯,並且通知發出逾一個月(30天)後仍未有上述活動,該管理員便會被取消管理員權限」,或許我直接replace?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1日 (一) 13:11 (UTC)回覆
請直接處理。--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1月1日 (一) 13:48 (UTC)回覆
原6個月(180日)沒活動,後+1個月(30日)通知=7個月(210日)取消權限;改成→5個月(150日)沒活動,後+1個月(30日)通知=6個月(180日)取消權限,不是這個意思嗎?Lily135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16:02 (UTC)回覆
就是這個意思。--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1月1日 (一) 16:23 (UTC)回覆
首先,既然本站不活躍狀態的條件只有一項,用點列顯然不妥。第二,依照討論意見,寫法應修正如下:

若管理員最近六個月(180日?)未曾做過在用戶貢獻或日誌中有記錄的編輯,且在停止活動的第五個月(150日?)已獲社群使用電郵或於用戶討論頁留言提醒,即可被提報至行政員佈告板,移除五項管理人員權限。

目前方針的寫法正是引起誤會的緣由,只改一個數字並不能解決容易解讀錯誤的問題。--西 2024年1月1日 (一) 14:43 (UTC)回覆
我感覺現在的寫法顯然需要重新整合,這實在是太散了。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1日 (一) 14:52 (UTC)回覆
回應路西法人編輯摘要的內容:此已通過議案原文就是方針的「最近五個月未曾做過在用戶貢獻或日誌中有記錄的編輯,並且通知發出逾一個月(30天)後仍未有上述活動,該管理員便會被取消管理員權限」僅有修改一個字符,即「六」變成「五」,應該視同議案6A。--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1月1日 (一) 15:35 (UTC)回覆
希望(※)注意一下敝人當時說過的:「但建議把五個月直接換算為150天,以免出現因大小月天數不同而引起的計算爭議。」況且條例中也有「通知發出逾一個月(30天)」,那麼「最近五個月」也應清楚註明是「150天」。--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月1日 (一) 17:46 (UTC)回覆
已改成150天。--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1月2日 (二) 04:35 (UTC)回覆
建議月份後面括號加注天數,避免還要換算。  吐槽 會不會還有自然日(及當日或次日起)、小時/分鐘/秒等計算方法之爭呢。--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15:52 (UTC)回覆
以前沒見過這種爭議,大多就是看通知一個月回來沒。要不問下東風君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4年1月3日 (三) 18:52 (UTC)回覆
除權爭議維基文庫那邊倒是多的是,連我都深有體會。--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6:22 (UTC)回覆
先改為「五個月(150日)」。但我懷疑這兩個數字能對應上嗎?一百五十日計算起來也挺費勁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4日 (四) 11:16 (UTC)回覆
要不直接按自然月算,不管大小月。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4年1月4日 (四) 15:28 (UTC)回覆
我覺得對應不上,到時候就有應該按五個月而不是150天的爭議。計算150日可以用日期計算器,Google一下有很多。順便我覺得一般權限的六個月也應該改成183天。--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1月5日 (五) 08:05 (UTC)回覆
若衹按自然月而不管大小月來計算:如2月1日開始不活躍的話則通知日為7月1日,歷時28+31+30+31+30=150天;而如7月1日開始不活躍的話則通知日為12月1日,歷時31+31+30+31+30=153天。由此可知,衹按自然月計算會引起天數的不公平。如果擔心150天可能令人看來不滿5個月,那麼把5個月定為153天也可,重點其實是等候天數應當完全一樣,不應僅因為不活躍的開始日落在不同的月份而令等候天數有所不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月6日 (六) 12:42 (UTC)回覆
已改成153天。不過我覺得153天有點難算,150天比較好計算。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1月13日 (六) 09:32 (UTC)回覆
除權的計時應該要精確到分鐘,也就是滿足150+30天整沒有活動,一分鐘都不能少。--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1月5日 (五) 08:07 (UTC)回覆
150日其實不難算,只要算這5個月經過幾個31日在把它扣掉即可。例如:2023年12月29日最後一次編輯,+5個月=2024年5月29日,12、1、3月是31日所以-3日,2月只有29所以+1日,所以通知是5月27日發出,再加上通知30日,因5月是31日,故就是6月26日報除權。Lily135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18:13 (UTC)回覆
其實還可以在WP:沙盒錯誤:時間格式不正確 來計算150天後是哪一天,例如某管理員自2023年2月1日開始不活躍,那麼可以在沙盒打 2023年7月1日,得出結果→2023年7月1日。--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月6日 (六) 12:42 (UTC)回覆
如果對現在版本沒有意見的話,是否之後就按照這個版本公示了?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1月19日 (五) 09:27 (UTC)回覆
我覺得一百五十三日這個數字真的很奇怪⋯⋯說實話,三日也差不了多少,不如就捨去零頭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19日 (五) 13:37 (UTC)回覆
好,我也覺得153天怪怪的,那就改成純數字150天,不加月數。--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1月21日 (日) 08:45 (UTC)回覆
  公示 7 日:自 2024年1月31日 (三) 12:34 (UTC) 開始公示,於 2024年2月7日 (三) 12:34 (UTC) 結束公示。(提醒:此公示有可能需要更新公告欄,請協助更新。公示期間如有反對意見則此公示無效。)--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1月21日 (日) 08:52 (UTC)回覆
我覺得還是加上月數比較好,方便理解,後面的括號則是定義確實有幾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28日 (日) 16:02 (UTC)回覆
@Cdip150Ericliu1912那麼就按照一個月(30日)這樣的寫,一個月就是30日,不區分大小月如何。--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2月3日 (六) 05:03 (UTC)回覆
可以。--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2月3日 (六) 05:26 (UTC)回覆
  公示7日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2月3日 (六) 05:57 (UTC)回覆
公示通過。--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2月10日 (六) 10:2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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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仲裁委員會設立後管理人員解任請求安排徵求意見 編輯

社群正在就仲裁委員會設立後管理人員解任請求安排一事徵求廣泛意見,現邀請關注維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方針的用戶參與討論。--西 2024年2月17日 (六) 01:5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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