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达磨发智论
《发智论》(梵语:Jñāna-prasthāna),又译《发慧论》[1],也被称为《智慧基本论》[2]、《智安足处论》[3]、《八犍度论》[4],佛教论书,作者为说一切有部迦旃延尼子,最初传入汉地时曾误解为十大弟子之一迦旃延所作[5]。《发智论》是使说一切有部成为独立教派的根本论书,因而更被称为“身论”,其他与先上座部共通的论书则称为“足论”。有人认为《发趣论》的地位与旨趣类似于此论书[6]。
名称
编辑阿毘达磨发智论(梵文:Abhidharma Jñāna-prasthāna śāstra):
- Abhidharma:阿毘达磨,对法,无比法;
- Jñāna:智;
- prasthāna:有趣向、趣入的意思,可译为走向智慧的道路,因此称为发智论;又有建立、安立的意思,可译为建立智慧的基础,即智慧基本论、智安足论。
- śāstra:论。
其内容分为八蕴即八章,也被称为八犍度(梵文 skandha, 巴利文 khandha,即蕴,类聚的意思)。
版本
编辑《发智论》最早是以背诵方式来传播,也因此在不同地域中发展出不同的版本,不同诵本间有少许出入。
汉译有两本:
考证
编辑根据日本学者山田龙城、西义雄、桝田善夫等的考证,此二本为异本异译。玄奘译《阿毘达磨发智论》,属于正统迦湿弥罗系统的译本;竺佛念译《阿毗昙八犍度论》则是非迦湿弥罗系统如犍陀罗国西方师的诵本[7]。
宗义
编辑《发智论》否定了大众部、法藏部和化地部等的核心宗义[8],《大毘婆沙论》称它还否定了犊子部的“有补特伽罗”宗义[9],从而确立了说一切有部的新阿毘达磨体系[10]。《发智论》对后来增编为《品类论》的《五法论》的心所法[11]进行了细化,将在一切心中可得的十个心所归为一类[12],不再计入善根、不善根、无记根,补入同无惭与无愧相对的惭与愧等等,受本论的影响最终形成了《界身论》[13]、《品类论·辩七事品》[14]和《大毘婆沙论》[15]的新理论。《发智论》变革了源自先上座部而共通于犊子部[16]的传统九十八随眠学说[17],提出了“异生修道”的划时代理论创新[18]。
章节
编辑本论分八蕴(又称犍度Skandha,相当于“章”),共四十四纳息(又称跋渠Varga,相当于“节”),涵盖了阿毘达磨的几乎所有论题[20]。根据印顺法师的研究,《发智论》的组织形式,与《舍利弗阿毘昙》及《施设论》有许多相同点,可以看出《发智论》的组织形式继承了先上座部的传统[21]。
蕴 | 纳息 | 摄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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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蕴 | 世第一法 | 世第一法七。顶二暖身见。十一见摄断。此章愿具说。 |
智 | 一智识因缘。二心念祭祀。三根用过去。疑名句文身。 佛诃责六因。随眠心及断。因境断识义。此章愿具说。 | |
补特伽罗 | 缘起缘息依。心依无有爱。心脱依界想。此章愿具说。 | |
爱敬 | 爱养敬力灭。涅槃蕴究竟。取遍知三归。此章愿具说 | |
无惭 | 黑白二根心。掉悔惛睡梦。盖无明不共。此章愿具说。 | |
相 | 二三相同异。老死无常强。三相一刹那。此章愿具说。 | |
无义 | 无义念无相。知法轮漏尽。多欲足满养。此章愿具说。 | |
思 | 思寻掉等别。愚知㤭慢害。多行根性邪。此章愿具说。 | |
结蕴 | 不善 | 三结等性熟。断见有根系。是在具成缘。此章愿具说。 |
一行 | 结一行历六。小大七摄有。依系道遍知。此章愿见说。 | |
有情 | 顿渐系离系。果摄七成三。死生不六种。此章愿具说。 | |
十门 | 四十二随增。二缘无间有。根成不知证。此章愿具说。 | |
智蕴 | 觉支 | 八学十无学。见等觉道三。俗无漏见智。此章愿具说。 |
五种 | 邪正见智五。左慧学等三。梵忍五恶见。此章愿具说。 | |
他心智 | 二智二解脱。明智三证净。颠倒等持修。此章愿具说。 | |
修智 | 八智摄成修。相缘缘断证。智知想七善。此章愿具说。 | |
七圣 | 七圣于五德。二成现三现。相应事四门。此章愿具说。 | |
业蕴 | 恶行 | 三行对三根。及对十业道。三业对十道。九门业相摄。 身心受四句。三障体云何。何大罪大果。此章愿具说。 |
邪语 | 三邪正一异。三恶行曲等。妙净默相摄。非理等六句。 业得果三世。八句异熟果。五业非前后。此章愿具说。 | |
害生 | 害生命四种。二熟二防护。身及业成就。杂染果异熟。 不善颠倒等。系不系成就。命终受生处。此章愿具说。 | |
表无表 | 表无表总别。四性三世成。业果界是非。有漏等学等。 身戒与心慧。总别修不修。戒类三世成。此章愿具说。 | |
自业 | 自业义世成。对异熟成堕。智谋害留舍。心乱缠佛教。 书数算印诗。世间工业处。成就学等戒。此章愿具说。 | |
大种蕴 | 大造 | 大种所造处。几四二五三。大造成不成。成大对造四。 唯成所造四。大种等七种。依定灭住果。此章愿具说。 |
缘 | 大造心处根。相对缘有几。相应造三世。世界辩成缘。 大种与造色。界世为同异。四体摄识门。此章愿具说。 | |
具见 | 六色何大造。三色孰为因。化九中有七。世劫心三分。 缘因缘各四。无色除色想。互摄四七九。此章愿具说。 | |
执受 | 十七对几缘。对自他有八。唯对他有九。八何义内外。 八门受相摄。九位十五门。现在未来修。此章愿具说。 | |
根蕴 | 根 | 根学善等三。异熟三六断。见等有寻等。受相应界系。 因缘四凡圣。蕴摄七摄三。为缘生几缘。此章愿具说。 |
有 | 得一遍知三。沙门果九节。四智法类智。缘相应五门。 学无学根得。无间证四果。几根断灭起。此章愿具说。 | |
触 | 十六触相摄。根相应成就。遍知灭作证。此章愿具说。 | |
心 | 等心寿二定。无想摄相应。界死生涅槃。此章愿具说。 | |
一心 | 相应缘不离。不修修得根。舍得未知根。五门辩二智。 初尽无生智。尽无生所缘。七正互相应。此章愿具说。 | |
鱼 | 总三世成就。不成就亦然。善等根为因。此章愿具说。 | |
因缘 | 五三四四八。八八八四门。辩根因所缘。此章愿具说。 | |
定蕴 | 得 | 五得四起支。味入生无量。断结受果处。此章愿具说。 |
缘 | 八味净无漏。成不成得舍。退修初入缘。此章愿具说。 | |
摄 | 摄可得相应。成不得舍退。顿渐灭依定。此章愿具说。 | |
不还 | 不还学无学。顺逆住极二。菩萨记愿智。无诤四双别。 住断法调伏。法随法及行。法轮正法世。此章愿具说。 | |
一行 | 一行六七修。断正性二智。二乐异二起。相定出定闻。 定不定觉支。断知天眼耳。退得五通果。此章愿具说。 | |
见蕴 | 念住 | 念住有六门。如实知有八。贪瞋痴增减。死受涅槃心。 弟子先涅槃。佛涅槃出定。四有三有行。此章愿具说。 |
三有 | 三有随眠想。六寻明无明。对因等有无。此章愿具说。 | |
想 | 想心知等四。无缘法见疑。因道等摄三。此章愿具说。 | |
智 | 智断厌离修。缘触慢业事。摄余摄一切。此章愿具说。 | |
见 | 邪断邪常见。戒邪戒邪常。六见五涅槃。九慢类常见。 迷执自他作。悟则二非有。具慢及得等。此章愿具说。 | |
伽他[22] | 见梵父胜网。车本信流转。母王慧脱根。此章愿具胜。 |
后世研究
编辑本论引用的几段契经[23],在无著《大乘阿毗达磨集论》中,被列为五种需要秘密决择的内容[24]。无著以“转变秘密”来解释这些契经,认为不能以字面来加以解释,印顺法师认为,这反映了,在无著、世亲时,“以欲离欲”的无上瑜伽双身法已经开始流行,但正常佛法中尚不能容忍,因此无著以秘密的不了义说来解释[25]。
注释与引用
编辑- ^ 符秦僧伽提婆译《阿毘昙八犍度论》:“彼一心。云何兴。云何衰。云何住若干。答曰。兴者生。衰者无常。住若干老也。”
隋朝真谛译《阿毘达磨俱舍释论·分别根品》:“《发慧论》中说:于一心中。何法名生。谓初起。何法名灭。谓死。何法名住异。谓老。”
唐朝玄奘译《阿毘达磨发智论》:“一刹那中。云何起。答生。云何尽。答无常。云何住异。答老。” - ^ 北凉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此经名《智慧基本》。问曰。何故名智慧基本。答曰。诸究竟智皆出此经。故名基本。复次此经名《安智足处》。诸究竟智皆因此经而得成立。是故名安智足处。”
- ^ 《大毘婆沙论》:“问何故此论名《发智》耶。答诸胜义智。皆从此发此为初基。故名发智。复次此论应名《智安足处》。诸胜义智此为根本依此而立。是故名为智安足处。复次诸勇健智此最能发。发勇智缘故名发智。复次诸智彼岸依此能到故名发智。开发诸法自相共相。无有能如此论者故。复次世出世智。皆依此发智之妙门故名发智。”
- ^ 僧伽跋澄译尸陀槃尼《鞞婆沙论》:“彼尊者迦旃延子。过去佛法中。以愿智观一向略。作揵度品数立章门。于中种种不相似立杂揵度。说结立结揵度。说智立智揵度。说行立行揵度。说四大立四大揵度。说根立根揵度。说定立定揵度。说见立见揵度。”
- ^ 道安《出三藏记集·阿毘昙序》:“佛般涅槃后迦旃延(义第一)。以十部经浩博难究。撰其大法为一部八犍度四十四品也。”
- ^ 水野弘元《巴利论书解说·八、发趣论》之附记。
- ^ 山田龙城<有部ガンダーラ系论书の特色 发智“四十二章”の课题〉,《日本佛教学会年报》第22号,1957年。
西义雄《阿毘达摩佛教の研究》,东京国书刊行会,1975年。
桝田善夫<初期有部阿毘达磨佛教の状况(上)>,《佛教大学佛教文化研究所所报》,1987年。 - ^
迦多衍尼子《阿毘达磨发智论》:“颇有一智知一切法耶?答:无,若此智生一切法非我。此智何所不知?答:不知自性,及此相应、俱有诸法。”
《大毘婆沙论》:“问:何故作此论?答:为止他宗显己义故。谓或有执:‘心心所法能了自性’,如大众部。……或复有执:‘心心所法能了相应’,如法密部。……或复有执:‘心心所法能了俱有’,如化地部。或复有执:‘补特伽罗能了诸法’,如犊子部。……为止如是他宗异执,显自所说:‘诸心心所,不了自性、相应、俱有,补特伽罗性不可得。’故作斯论。” - ^
符秦僧伽跋澄译《鞞婆沙论》:“问曰。何以故彼作经者(迦旃延子)立此经(阿毘昙八犍度论)。答曰。……或以三事故。增益智故。开意故。离计人故。……离计人者。诵尔所阿毘昙前句后何。如是四句不说计人。一切中说无我行。非众生、非命、非长养、非士。空净聚也。以三事益智、开意、离计人故作此经。”
北凉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复次以三因缘故。尊者迦旃延子造作此经(阿毘昙八犍度论)。一为增益智故。二为开觉意故。三为断我人故。……断我人者。彼尊者造阿毘昙经。未曾说有我人。于一切处常说无我无人。以如是等众因缘故。彼尊者造阿毘昙经。”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复次尊者(迦多衍尼子)以三因缘制造此论(阿毘达磨发智论)。一为增益智故。二为开觉意故。三为遮计我故。……遮计我者。尊者所造阿毘达磨。未曾说有补特伽罗。恒显诸行空。无有我。以如是等种种因缘。故彼尊者制造此论。” - ^
迦多衍尼子《阿毘达磨发智论》:“云何世第一法。答:若心心所法为等无间入正性离生。是谓世第一法。有作是说。若五根为等无间入正性离生。是谓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论》:“‘有作是说。若五根为等无间入正性离生。是谓世第一法。’问谁作此说。答是旧阿毘达磨者说。……有说。此是犊子部宗。彼部师执世第一法信等五根以为自性。” - ^
后汉安世高译《阿毘昙五法行经》:“所念法为何等。若所念法。意共俱。是为何等。痛、想、行、痒,念、欲、是意、定、黠。信、进、计、念、贪、不贪、善本、恶本、不分别本。一切结、缚、使、脑、从起。所黠、所见、所要。亦所有如是法。意共俱。是名为意所念法。”
《阿毘达磨品类足论·辩五事品》:“心所法云何。谓若法心相应。此复云何。谓受、想、思、触、作意、欲、胜解、念、定、慧、信、勤、寻、伺。放逸、不放逸、善根、不善根、无记根。一切结、缚、随眠、随烦恼、缠。诸所有智、诸所有见、诸所有现观。复有所余如是类法与心相应。总名心所法。” - ^ 迦多衍尼子《阿毘达磨发智论》:“云何相应因,答受与受相应法,为相应因;受相应法与受,为相应因。想、思、触、作意、欲、胜解、念、三摩地。慧与慧相应法,为相应因;慧相应法与慧,为相应因。是谓相应因。”
- ^ 世友《阿毘达磨界身足论》:“有十大地法。十大烦恼地法。十小烦恼地法。五烦恼。五见。五触。五根。五法。六识身。六触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六爱身。”刘宋时译世友《众事分阿毘昙论·分别七事品》:“十八界。十二入。五阴。五盛阴。六界。十大地法。十烦恼大地法。十小烦恼大地法。五烦恼。五触。五见。五根。五法。六识身。六触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六爱身。”二者均无十大善地法。
- ^ 世友《阿毘达磨品类足论·辨七事品》:“十八界、十二处、五蕴、五取蕴、六界。十大地法。十大善地法。十大烦恼地法。十小烦恼地法。五烦恼、五触、五见、五根、五法。六识身。六触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十大地法云何。谓受、想、思、触、作意、欲、胜解、念、定、慧。十大善地法云何。谓信、勤、惭、愧、无贪、无瞋、轻安、舍、不放逸、不害。十大烦恼地法云何。谓不信、懈怠、失念、心乱、无明、不正知、非理作意、邪胜解、掉举、放逸。十小烦恼地法云何。谓忿、恨、覆、恼、嫉、悭、诳、谄、㤭、害。五烦恼云何。谓欲贪、色贪、无色贪、瞋、痴。……五法云何。谓寻、伺、识、无惭、无愧。……”
- ^ 《大毘婆沙论》:“大地法有十种。一受。二想。三思。四触。五欲。六作意。七胜解。八念。九三摩地。十慧。大烦恼地法亦有十种。一不信。二懈怠。三放逸。四掉举。五无明。六忘念。七不正知。八心乱。九非理作意。十邪胜解。此二种大地法。名虽二十体唯十五。……谓大烦恼地法中忘念即大地法中念。不正知即彼慧。心乱即彼三摩地。非理作意即彼作意。邪胜解即彼胜解。……小烦恼地法有十种。一忿。二恨。三覆。四恼。五谄。六诳。七㤭。八悭。九嫉。十害。大善地法有十种。一信。二精进。三惭。四愧。五无贪。六无瞋。七轻安。八舍。九不放逸。十不害。大不善地法有五种。一无明。二惛沈。三掉举。四无惭。五无愧。大有覆无记地法有三种。一无明。二惛沈。三掉举。大无覆无记地法有十种。即前大地受等十法。”
- ^ 龙树《大智度论》:“烦恼名一切结使。结有九结。使有七。合为九十八结。如《迦旃延子阿毘昙》义中说。十缠九十八结为百八烦恼。《犊子儿阿毘昙》中结使亦同。缠有五百。”
- ^
《阿毘达磨品类足论》:“云何见苦所断。谓若意处。随信随法行苦现观边忍所断。此复云何。谓见苦所断。二十八随眠相应意处。云何见集所断。谓若意处随信随法行集现观边忍所断。此复云何。谓见集所断十九随眠相应意处。云何见灭所断。谓若意处随信随法行灭现观边忍所断。此复云何。谓见灭所断十九随眠相应意处。云何见道所断。谓若意处随信随法行道现观边忍所断。此复云何。谓见道所断二十二随眠相应意处。云何修所断。谓若意处。学见迹修所断。此复云何。谓修所断十随眠相应意处。及不染污有漏意处。”“此九十八随眠。几见所断。几修所断。答八十八见所断。十修所断。”
迦多衍尼子《阿毘达磨发智论》:“九十八随眠中。二十八见所断。十修所断。余若异生。断修所断。世尊弟子。断见所断。”《大毘婆沙论》:“九十八随眠中二十八见所断。谓有顶前四部。十修所断。谓三界修所断部。余若异生断修所断。世尊弟子断见所断。谓下八地前四部。问若二十八见所断。十修所断。余不定者。《品类足论》何故说九十八随眠中八十八见所断十修所断耶。答此文是了义。彼文是不了义。……” - ^ 《大毘婆沙论》:“圣者见道现在前时。断见所断。后若修道现在前时。断修所断。异生修道现在前时。总断五部。以诸异生不能分别五部差别。唯能总断。”
- ^ 《大毘婆沙论》卷1:“问谁造此论?答:佛世尊。所以者何?以一切种所知法性甚深微妙。非佛世尊,一切智者,谁能究竟等觉开示。……问:若尔,此论何故传言,尊者迦多衍尼子造?答:由彼尊者受持演说,广令流布。是故此论名称归彼,然是佛说。”
- ^ 《大毘婆沙论》:“阿毘达磨藏义。应以十四事觉知。谓六因、四缘、摄、相应、成就、不成就。若以如是十四事。觉知阿毘达磨无错谬者。名阿毘达磨师。非但诵持文者。有余师说。应以七事觉知阿毘达磨藏义。谓因善巧、缘善巧、自相善巧、共相善巧、摄不摄善巧。相应不相应善巧、成就不成就善巧。若以如是七事觉知阿毘达磨无错谬者。名阿毘达磨师。非但诵持文者。”
- ^ 《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说到‘发智论’的组织形式──八蕴,在玄奘所译的五论中,也是看不出渊源的。然从上座系阿毘达磨论去考察,显然的并非创作。如‘舍利弗阿毘昙论’“问分”,有“根品”与“大品 ”;“非问分”及“绪分”中,有“智品”、“定品”、“烦恼品”等。这都是随类纂集,名为 施设──“假”。又六论中的‘施设论’,起初以“世间施设”为主,又集成“结施设”、“业施设”等。从‘舍利弗阿毘昙论’与‘施设论’的品目,发见了‘发智论’八蕴名目的来源。“见”为类集的品目,可能出于‘施设论’的八品之中。七蕴以外,别立“杂蕴”(“杂犍度”),可说受了毘奈耶──律藏的影响。这与律藏的组为种种犍度(又称为“法”或“事”),又别立“杂犍度”一样。”
- ^
《阿毘达磨发智论》 《阿毘昙八犍度论》 已见者能见。已见及不见。不见者不见。不见及已见。 视者视时视。不视时亦视。不视者亦视。不视视亦视。 不应害梵志。亦复不应舍。若害彼或舍。俱世智所诃。 不应捶婆罗门。亦不放婆罗门。不是捶婆罗门。亦不是放婆罗门。 逆害于父母。王及二多闻。诛国及随行。无碍过梵志。 捐舍于父母。亦王及二学。舍邦土翼从。无碍过梵志。 逆害于父母。王及二多闻。除虎第五怨。是人说清净。 捐舍于父母。亦王及二学。已害于五虎。彼谓之清净。 胜已不复胜。已胜无所随。佛所行无边。无迹由何往。 若已尽不生。已尽不将随。彼佛无量行。无迹何迹将。 诸网不可布。爱无何所将。佛所行无边。无迹由何往。 若丛染枝洒。无爱可将随。彼佛无量行。无迹何迹将。 已坏车断索。流注及随行。度堑于世间。唯佛称梵志。 已截绳束高。亦意等相依。觉为已度堑。彼是世梵志。 一本二洄洑。三垢五流转。大海十二崄。牟尼皆已度。 一本二展转。三垢五弥广。诸海十二转。文尼度沃焦。 不信不知恩。断密无容处。恒希望变吐。是最上丈夫。 不信不往知。若那罗断际。害淫舍离淫。彼是无上士。 三十六驶流。意所引增盛。恶见者乘御。分别着所依。 诸三十六水。意流有倍。 顺流二见。 由淫觉出。 弃身恶行。 及语恶行。 弃意恶行。 及余过失。 弃身恶行。 及口恶行。 弃意恶行。 诸秽杂想。 汝于所见闻。唯有所见闻。及于所觉知。唯有所觉知。由汝唯有故。无此彼近远。亦无二中间。便至苦边际。 如鬘童子。见见有足、闻闻足。知知足、识识足。如非此、如非此者。如非彼、如非彼者。如非下、非上。非两中间。此是苦边。 医泥及谜泥。蹋铺达鞢铺。勿希应喜寂。遍离至苦边。 磨舍,兜舍。僧贳磨。萨披多罗毘比栗多。此是苦边。 知身如聚沫。亦觉同阳焰。断魔花小花。不见死王使。 知身如聚沫。觉法如野马。断魔华小华。不往见死王。 观住觉近远。应喜诸业无。知世有兴衰。善心普解脱。 守堂若彼此。诸觉喜足我。知世间兴衰。善心尽解脱。 虽脱而坠堕。饕餮复来还。得安仍乐乐。乘乐至乐所。 脱若堕已堕。贪餮复来还。已逮安隐处。乐往至乐所。 无根于地界。无叶亦无枝。彼雄猛脱缚。谁复应讥毁。 若无根无皮。叶无况有枝。彼猛缚解脱。谁堪能诽谤。 - ^ 唐朝玄奘译《阿毘达磨发智论》:“逆害于父母。王及二多闻。诛国及随行。无碍过梵志。逆害于父母。王及二多闻。除虎第五怨。是人说清净。”“不信不知恩。断密无容处。恒希望变吐。是最上丈夫。”符秦僧伽提婆译《阿毘昙八犍度论》:“捐舍于父母。亦王及二学。舍邦土翼从。无碍过梵志。捐舍于父母。亦王及二学。已害于五虎。彼谓之清净。”“不信不往知。若那罗断际。害淫舍离淫。彼是无上士。”《大毘婆沙论》:“伽他纳息所有义趣。如文易了故不复释。”
- ^ 无著《大乘阿毘达磨集论》:“何等秘密决择?谓说余义名句文身,隐密转变,更显余义。如契经言。‘逆害于父母。王及二多闻。诛国及随行。是人说清净。’又契经言。‘不信不知恩。断密无容处。恒食人所吐。是最上丈夫。’又契经言。‘觉不坚为坚。善住于颠倒。极烦恼所恼。得最上菩提。’又契经言。‘菩萨摩诃萨成就五法。施波罗蜜多速得圆满。何等为五。一者增益悭悋法性。二者于施有倦。三者憎恶乞求。四者无暂少施。五者远离于施。’又契经言。‘菩萨摩诃萨成就五法名梵行者。成就第一清净梵行。何等为五。一者常求以欲离欲。二者舍断欲法。三者欲贪已生即便坚执。四者怖治欲法。五者二二数会。’”
- ^ 印顺〈淫欲为道〉:“经上所说的‘五法’,如依文解说,那是一、求从淫欲中离欲的法门;二、不取一般的断 欲法门;三、如欲贪生起了,要一直坚持下去;四、厌恶对治贪欲的法门;五、男女一再的交合。‘佛法’本是修‘离欲梵行’的,而所引经说恰好相反,不用断欲,反而称为‘第一清净梵行’。这类不合佛法正道的语言,如“逆害于父母 ,王及二多闻,诛国及随行,是人说清净”等(‘集论’卷七),应怎样去解说?无著在‘集论’(卷六)中,又称之为转变秘密。意思说:语句隐密,不能依通常的文义去解说,要转变为反面的别解,才不致于误会。……无著、世亲的时代,‘以欲离欲’的法门已开始流行,这就是无上瑜伽男女和合的密法。这一秘密法门,早期的偶然流露,在正常的佛法中,还不能被容忍, 所以无著作了这样的抉择——秘密的不了义说。”收入《华雨集》第4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