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eal

此安排是根据其他维基百科伙伴的建议将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症状与管理一分为二。请复查,谢谢。--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4月15日 (日) 07:17 (UTC)

@It's gonna be awesome已移除提删模版,抱歉,本人挂模板太急了;另外有一个问题,关于药物治疗章节,都是说明服用药物种类和剂量,给人感觉是可以按照这个去服用,和维基百科的“请注意:维基不提供医学建议。维基百科及维基媒体的其他计划中的内容不能被解释为试图提供任何有关医学方面的意见。”有相违的感觉。-- 源  环  2018年4月15日 (日) 07:27 (UTC)
不好意思,在下也体认到应该先移到草稿再做后续更动,下次会尽量改进。您提到的医学指引议题,在下预计将于句子中增添主词,让人不会误解是维基百科给予的建议。谢谢您的意见。--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4月15日 (日) 07:30 (UTC)
最好就将目前的列表变成文段,减少药物种类与服用的情况,这样子就不会显得在提供医学建议似的。(可参考注意力不足过动症#药物治疗),如编辑上需要协助,我可以帮忙一下。-- 源  环  2018年4月15日 (日) 07:37 (UTC)
谢谢您愿意帮忙。那就麻烦您了,谢谢。--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4月15日 (日) 07:45 (UTC)
不建议在条目中直接说明服用药物剂量及服用情况--Wolfch (留言) 2018年4月15日 (日) 10:50 (UTC)

改写

[1]


基于有人强烈认为上述内容不可引用,所以先放这,之后找时间改写。我要去休息了 XD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4月15日 (日) 07:32 (UTC)

  1. ^ 高淑芬. 家有過動兒:幫助ADHD孩子快樂成長. 台北: 心灵工坊. 2013-08-28 [2016-12-09]. ISBN 9789866112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30). 

意见

此条目现欠缺PW,须加上。--安迪4讨论|留名2018年4月15日 (日) 10:24 (UTC)

是指wikipedia:PW(地区词处理)吗?谢谢(PS 刚刚已加入地区词处理)--Wolfch (留言) 2018年4月16日 (一) 00:37 (UTC)

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症状首段中和治疗相关的内容先移到这里

(我昨天将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症状中和治疗相关的内容,剪贴到此条目的首段,不过还没有再作整理,因此我先移到此处)--Wolfch (留言) 2018年4月16日 (一) 00:31 (UTC)

2014年时,基思·康纳斯医师(是早期推动美国大众认知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人士之一),在《纽约时报》提出他认为注意力不足过动症在美国有过度诊断的情形[1],不过同年有一篇经过同侪审查的医学回顾性文献表明ADHD在美国成人族群中的诊断率低于实际的盛行率。[2]

台大医院精神部教授高淑芬指出,国际的ADHD盛行率约7%,但根据台湾的健保数据库统计,无论儿少或成人在台的就医率均不到2%。[3]治疗的目的是为了与病症“成为朋友”,以“发扬优点、避免缺点”,而不是为了抹掉这一切。[4][5]

2015年,《刺胳针》刊出一份研究指出:平均每一年,每万人中,没有经过治疗的ADHD患者的死亡数是5.85人,没有罹患ADHD的人则是2.21人。研究发现,没有经过治疗的ADHD患者,其死因有超过一半约53%肇因于意外事故[6]

许多学者专家与欧美公共卫生部门因为Lancet的这份报导转而更加重视ADHD患者若未经过治疗将面临提早死亡统计结果。深入颇析后可看出,如果把所有人分成三组,单以年龄来做为变动因素:未满六岁的ADHD其死亡比例,相比于没有ADHD的人,是1.86人:1人,六岁以上未满十八岁没有经过治疗的ADHD患者的死亡数据统计,相较没有ADHD的人=1.58人:1人;十八岁以上的没有经过治疗的ADHD患者,相较没有ADHD的人,是4.25人:1人,比例上的差异显著增加。[7]。有医师推测这与开始大量使用交通工具有关。[6]但不排除与ADHD长期未经过治疗所衍生出的共同疾病也有关联。

若不考虑有对立反抗症反社会人格物质滥用的没有经过治疗的ADHD患者,没有经过治疗的ADHD患者的死亡风险相较于没有ADHD的人,两者的死亡率比值仍为 1.5人:1人(在此情境设定下,女性ADHD患者的死亡率高于男性,女性ADHD:男性ADHD:没有ADHD 的死亡比率来到=2.85人:1.27人:1人)。[7][8]

  1. ^ Schwarz, Alan. The Selling of Attention Deficit Disorder. The New York Times (14 December 2013). 14 December 2013 [26 February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3月1日). 
  2. ^ Ginsberg Y, Quintero J, Anand E, Casillas M, Upadhyaya HP. Underdiagnosis of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in adult patients: 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Prim Care Companion CNS Disord. 2014, 16 (3). PMC 4195639 . PMID 25317367. doi:10.4088/PCC.13r01600. Reports indicate that ADHD affects 2.5%–5% of adults in the general population,5–8 compared with 5%–7% of children.9,10 ... However, fewer than 20% of adults with ADHD are currently diagnosed and/or treated by psychiatrists.7,15,16 
  3. ^ 孩子常上課分心、撒謊...真的不是故意搗蛋 - 即時新聞 - 20170326. 苹果日报. 2017-03-26 [2017-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4) (中文). 
  4. ^ 洪兰. 洪蘭:「不專心」也是上天的祝福|專欄|洪蘭|2015-05-12|天下雜誌第572期. 天下杂志. 2015-05-12 [2017-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1) (中文). 
  5. ^ 撰文者jiabin. 找出孩子的長處!西北大學研究:容易分心的孩子,可能擁有較高的創造力 (容易分心,...) - 教育 - in媽咪育兒新知 - 商周.com. 商业周刊 - 商周.com. 2017-05-24 [2017-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3) (中文). 
  6. ^ 6.0 6.1 罹患過動症兒童與年輕人死亡率增加150%. 陈丰伟医师的高雄精神科诊所札记. 2017-07-23 [2017-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0) (中文). 
  7. ^ 7.0 7.1 Stephen V Faraone.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nd premature death. The Lancet. 2015-02-25 [2017-08-11]. doi:10.1016/S0140-6736(14)61822-5. 
  8. ^ Fayyad, J.; De Graaf, R.; Kessler, R.; Alonso, J.; Angermeyer, M.; Demyttenaere, K.; De Girolamo, G.; Haro, J. M.; Karam, E. G.; Lara, C.; Lepine, J.-P.; Ormel, J.; Posada-Villa, J.; Zaslavsky, A. M.; Jin, R. Cross-national prevalence and correlates of adult attention-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The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iatry (Royal College of Psychiatrists). 2007-05-01, 190 (5): 402–409. ISSN 0007-1250. doi:10.1192/bjp.bp.106.034389. 

有关非药物治疗中的三张插图

这三张图曾在注意力不足过动症条目中出现过,我在该条目的讨论页(Talk:注意力不足过动症#有关行为治疗段落的插图)有提过是否要删除,目前在该条目中己删除了,不过移到这里来了Orz

我认为插图本身的说明作用不大,主要的讯息仍在插图下方的文字。而且第三张图File:Graphic-b_1185px_(3).jpg根本就是图片形式的文字,我会觉得这三个图可能不太适合放在条目中,想问问看其他人的意见。

--Wolfch (留言) 2018年4月26日 (四) 15:06 (UTC)

预计胡萝卜会支持删除。我是倾向保留,毕竟通篇文字不利阅读。建议可到客栈询问。--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4月27日 (五) 03:19 (UTC)

有关插图的问题

@AINH,今天造成编辑战的三张插图,恰巧就是上述讨论提到的插图,我觉得而且第三张图File:Graphic-b_1185px_(3).jpg根本就是图片形式的文字,因此留一段许多英文的插图,我觉得对读者帮助不大。

这三张图是源自ADHD behavior therapy healthcare fact,第三张图是医疗照护提供者在ADHD行为治疗的步骤,而在条目中变成了“父母教育训练的进程”,和原意有些差距。--Wolfch (留言) 2018年6月28日 (四) 15:13 (UTC)

明白,那么认同应该删除第三幅图,但是头两幅未见得为何应该删除-某人 2018年6月28日 (四) 15:29 (UTC)

我觉得头两张插图主要的讯息似乎是在插图的图说(插图下方的文字,也就是插图中文字的翻译版本),插图本身说明的资讯不多,而插图对应的条目正文文字和插图的图说几乎相同,因此不太确定插图的必要性。(插图图说中也有父母教育训练和行为治疗混用的情形)--Wolfch (留言) 2018年6月28日 (四) 15:52 (UTC)

我之后有空会把插图中文化,这样484比较有保留的意义呢?其实我之前就说过目前的编排是暂时的。--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28日 (四) 18:28 (UTC)
第三个插图已经删除--Wolfch (留言) 2018年7月6日 (五) 08:37 (UTC)

先移动原首段内容至此

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治疗是指在注意力不足过动症(ADHD)治疗上,以医学实证为基础,已确认有一定程度治疗效果的治疗方式。美国儿科学会针对病患的年龄不同,有建议不同的治疗方式。若是四岁至五岁的儿童,学会会建议有实证基础,且由家长或/和老师监督的行为治疗,只有在有中度到重度,持续性的功能紊乱时,才加上哌甲酯的药物治疗。若是六岁至十一岁的儿童,会建议使用药物以及行为治疗,而根据实证,兴奋剂有比其他药物要明显的效果。若是十二岁至十八岁的患者,药物治疗需取得患者的同意,最好配合行为治疗。不过此年龄层行为治疗的效果只有C级而已[1]

有许多的兴奋剂及非兴奋剂用在ADHD的治疗上。最常见的兴奋剂有哌甲酯(利他能、专思达)、混合安非他命盐类(阿得拉尔、Mydayis)、右旋安非他命(Dexedrine)及甲磺酸赖氨酸安非他命(Vyvanse)。特别用来治疗ADHD的非兴奋剂药物有阿托莫西汀(Strattera)、胍法辛(Intuniv)及可乐定(Kapvay)。其他仿单标示外使用的药物有安非他酮(Wellbutrin)、三环类抗抑郁药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或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2][3][4]。而共病的存在也会让正确的诊断及治疗更加复杂、费时,以及花费金钱。因此会建议同时评估并治疗可能的共病病症[5]

有许多治疗ADHD的心理治疗行为改正英语behavior modification方式,包括心理治疗以及工作记忆训练英语working memory training。若其家庭及学校也配合使用父母管理训练教室管理英语classroom management的作法,对ADHD儿童的行为是有帮助的[6]。也有专门的ADHD教练提供一些像是时间管理及组织等生活机能上的服务,并且提供策略。已证实自我控制的训练课程在这领域效果不大。

到2006年为止,有关ADHD药物潜在不良反应的资料仍有不足[7],很少研究有探讨在治疗超过四个月之后,治疗的安全性以及效果[8],也没有针对治疗超过二年的案例所进行的随机对照试验[9][10]

实证治疗[11][12][13]
下表中的数字为“相对比例”非“绝对比例”
治疗模式 整体进步(单位:%百分比)
药物+行为治疗
68
药物治疗
56
行为治疗
34
社区治疗
25
隐藏上述段落的参考资料
  1. ^ Wolraich, M.; Brown, L.; Wolraich, RT.; Brown, G.; Brown, M.; Dupaul, HM.; Earls, TG.; Feldman, B.; et al. Steering Committee on Quality Improvement Management. ADHD: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for the diagnosis, evaluation, and treatment of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in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Pediatrics. November 2011, 128 (5): 1007–22. PMC 4500647 . PMID 22003063. doi:10.1542/peds.2011-2654. 
  2. ^ Stein MA. Innovations in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pharmacotherapy: long-acting stimulant and nonstimulant treatments. American Journal of Managed Care. July 2004, 10 (4 Suppl): S89–98. PMID 15352535. 
  3. ^ Christman AK, Fermo JD, Markowitz JS. Atomoxetine, a novel treatment for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Pharmacotherapy. August 2004, 24 (8): 1020–36. PMID 15338851. doi:10.1592/phco.24.11.1020.36146. 
  4. ^ Hazell, P. Do adrenergically active drugs have a role in the first-line treatment of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Expert Opinion on Pharmacotherapy. October 2005, 6 (12): 1989–98. PMID 16197353. doi:10.1517/14656566.6.12.1989. 
  5. ^ Waxmonsky, James. Assessment and treatment of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in children with comorbid psychiatric illness. Current Opinion in Pediatrics. October 2003, 15 (5): 476–482 [14 April 2013]. PMID 14508296. doi:10.1097/00008480-200310000-00006. 
  6. ^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Subcommittee on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and Committee on Quality Improvement.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treatment of the school-aged child with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Pediatrics. October 2001, 108 (4): 1033–44. PMID 11581465. doi:10.1542/peds.108.4.1033. 
  7. ^ King, S; Griffin, S; Hodges, Z.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economic model of the effectiveness and cost-effectiveness of methylphenidate, dexamfetamine and atomoxetine for the treatment of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in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 July 2006, 10 (23): iii–iv, xiii–146. PMID 16796929. doi:10.3310/hta10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15 August 2009). 
  8. ^ Murphy, Kevin R; Barkley, Russell A. Attention-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 Clinical Workbook Third. New York: Guilford Press. 2005. ISBN 1-59385-227-4. 
  9. ^ Lerner M, Wigal T. Long-term safety of stimulant medications used to treat children with ADHD. Pediatric annals. January 2008, 37 (1): 37–45. PMID 18240852. doi:10.3928/00904481-20080101-11. 
  10. ^ Stern HP, Stern TP. When children with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become adults. South. Med. J. September 2002, 95 (9): 985–91. PMID 12356139. doi:10.1097/00007611-200209000-00011. 
  11. ^ Multimodal treatment of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MTA) Study..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 of the United State of America. (tertiary source). 2009-11 [April 22nd,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22). 
  12. ^ Authors, No. A 14-month 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 of treatment strategies for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The MTA Cooperative Group. Multimodal Tr... - PubMed. NCBI. 1999-12-11 [2017-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4). 
  13. ^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與妥瑞氏症的非藥物治療 (PDF). 台湾儿童青少年精神医学会 官方网站. 精神医学通讯 Child & Adolescent Psychiatry Newsletter Vol.16 No 1. Spring 2017. 台湾儿童青少年精神医学会. 2017 [2017-06-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12-13).  |volume=被忽略 (帮助); |issue=被忽略 (帮助)
谢谢,个人认为这是正确的决定。这个段落纪载的资讯似乎停在十年前,可能需要更新。--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7月9日 (一) 02:42 (UTC)
最后一段的资讯是2006年的,可能旧了点,不过其他部分的内容我觉得有参考价值,会斟酌使用--Wolfch (留言)欢迎参加第16次动员令 2018年7月9日 (一) 03:36 (UTC)
不过好像被删掉了不少,如果您依然觉得有保留价值可以自行恢复!--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7月10日 (二) 15:21 (UTC)

Prose

UpToDate 的叙述也是80~90%段落,10~20%列表,但我不觉得有何不妥耶。Wikipedia挂版的标准是只要有列表就要挂prose吗?~--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7月10日 (二) 15:19 (UTC)

@Wolfch您觉得呢?👀--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7月11日 (三) 13:43 (UTC)
我觉得列表尽可能少一点, 最好是可以改为段落的方式说明。--Wolfch (留言)欢迎参加第16次动员令 2018年7月11日 (三) 19:03 (UTC)
 了解,  谢谢你--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7月12日 (四) 04:52 (UTC)

均衡营养

说明一下呗:其实我一开始也犹豫了一下,会想加为reference主要是因为我看到 "Lack of proper nutrition" 这句话,然后反推。(*´∀`*)¬--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7月13日 (五) 21:03 (UTC)

您选用的参考资料有提到:“Stress, other mental health conditions, and physical conditions or illnesses can cause similar symptoms to those of ADHD”,而引用资料的段落提到的是一些会造成类似ADHD症状的原因,引用的参考资料没有提到“……有助于病情的改善”,因此删除此一来源。--Wolfch (留言)欢迎参加第16次动员令 2018年7月13日 (五) 22:30 (UTC)

有关此条目翻译内容的问题

此条目“精致糖”的段落,有些内容的参考资料源自www.healthychildren.org,但不确定该部分内容是否是翻译自来源网站,也不确定是否其他问题。

目前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想确认这样是否有侵权问题有提出讨论,欢迎大家一同参与,谢谢--Wolfch (留言)欢迎参加第16次动员令 2018年7月15日 (日) 18:11 (UTC)

后来的讨论结果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8年7月#想确认这样是否有侵权问题(或是有其他的问题)--Wolfch (留言) 2018年9月24日 (一) 17:22 (UTC)

有关"中枢神经刺激剂" 段落中, 在"调整处方药物,实现个人化医疗"后面附的32篇论文

有关"中枢神经刺激剂" 段落中,在"调整处方药物,实现个人化医疗"文字后面, 有source1一直到source6的六组论文,一共有32篇论文,不太确定为何要在此处附了32篇论文?--Wolfc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7:19 (UTC)

因为我没时间一一写出相关内容(毕竟我们都是志工而已),所以就用几句话总结这些论文,读者可点选references去了解详情。--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9月23日 (日) 07:27 (UTC)
不需要在条目中说明的论文,是否可以直接先删除?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治疗条目长度已经很长了,谢谢--Wolfc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7:32 (UTC)
我觉得那些是需要在条目中说明的论文,而且很长这个理由 makes no sense 因为维基百科不是纸本。--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9月23日 (日) 07:38 (UTC)
虽维基百科不是纸本,但读者的注意力有限,编辑维护的心力也有限(条目越长越不好维护),编者需思考要将哪些重要的内容放在条目中,32篇论文都有需要放吗?我不确定。--Wolfc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7:42 (UTC)
可以分割条目唷!--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9月23日 (日) 07:45 (UTC)
根据template:冗长模版,条目过长时,第一步是思考哪些内容是不重要的细节,需要精简甚至删除,下一步才是分割条目。--Wolfc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8:01 (UTC)
我觉得都很重要才写进来的,而且重要与否系以关注度为准则。不如直接讨论该怎么分割吧!--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9月23日 (日) 08:13 (UTC)
关注度是指条目是否可放在维基百科,不是指条目是否要有特定内容--Wolfc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8:36 (UTC)
关注度是指某个主题是否有足够的可靠文献有效介绍之。因此我们可以讨论该切分出哪些主题。--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9月23日 (日) 09:03 (UTC)
我觉得需讨论的是哪些内容该留,关注度够的主题也许可以独立为条目,关注度不够的主题也可能是要删除的,不是非留在条目中不可,而且我不建议再继续拆分条目了,条目若没有适当整理,拆分条目可能只是让有一个有问题的条目变成二个(或多个)有问题的条目--Wolfc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13:47 (UTC)
我觉得为了要放几个references讨论那么多有点钻牛角尖耶   囧rz…… 您是担心整个条目的 bytes 太多吗?但现在的浏览器必然是可以运行的喔!--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9月24日 (一) 12:29 (UTC)
有关上述提到32篇参考资料,到底要保留或是删除,看来我和It's gonna be awesome目前没有共识,因此已邀请其他有参与此条目编辑的维基人,一同参与讨论。--Wolfc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21:00 (UTC)
我点了几篇看了一下,目前判断,这叫资料堆叠。如果一个事件有100家媒体报导也不需要将全部罗列,为了一段大致使用3个相互佐证,而我点了几个文献,文献内容是部分药物的说明,并无明显“医师可依患者的需求,视各种药品之药物动力学的特性,调整处方药物,实现个人化医疗”之说明,如有请指出,疑似原创总结。那些论文或许重要,建议先消化将内容整理出来,读者并不想看30来篇英文论文,不过删除前可以先注释掉,如果对条目扩充有需要的话(或放讨论页/todo待写)。-Zest 2018年9月23日 (日) 21:16 (UTC)
我看不懂这些英文来源,但是如果有2-3个ref提到同一内容,为什么还要连续放8-10个ref?堆ref并不能影响卖药文的事实。->>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23:49 (UTC)
  • 我不清楚具体情况,但我想或许可以保留吧,如广义相对论那样。--相信NOIP就是魔法CuSO4 ←不要点我的用户页,否则后果自负 2018年9月24日 (一) 01:22 (UTC)
  • 谢谢各位的意见。在此向各位报告,多数references主要是为了说明“医师可依患者的需求,视各种药品之药物动力学的特性”这句话,提供相关医疗照护者可阅读数个药物只之动力学的特性。祝各位中秋节快乐!!--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9月24日 (一) 12:21 (UTC)
    • 不认为有必要为了提供医疗照护者药物动力学资料,而在此列出一连串的参考资料。--Wolfch (留言) 2018年9月24日 (一) 15:44 (UTC)
    • 个人认为只为了说明一段文句而引用32篇论文是有点过多,而且论文不具临床验证,不太适合用于说明;另一个问题,“中枢神经刺激剂”章节以及下一章节“非中枢神经刺激剂”较为倾向医学建议,有可能会使读者依条目内容而私下购买相关药物服用(另有广告嫌疑),尽可能的去删减药物使用、剂量等文句,改为“药物治疗作用与副作用”之类的较中立的说明段落。- 源  环  2018年9月24日 (一) 15:47 (UTC)
      • 您好,在下比对过英文版的条目,因此认为在下目前的安排尚称合适。Stimulant & non-stimulant 在世界各国都是处方药,非医师的处方,患者无法取得的。谢谢您的意见,在下未来会继续依照各位前辈的意见改进相关条目!感谢各位!!--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9月26日 (三) 04:46 (UTC)
        • 您提到您“比对过英文版的条目,因此认为目前的安排尚称合适”,是否可以说明您认为合适的原因?我看了英文版后,我仍认为不需要为了提供药物动力学资讯而条列32个参考资料。--Wolfch (留言) 2018年9月26日 (三) 07:16 (UTC)
          • 如果不提供references就无法有效支持“医师可依患者的需求,视各种药品之药物动力学的特性,调整处方药物,实现个人化医疗”这句话了。与其将时间摆在放几个references足矣,我们不妨一起继续让把时间与精神摆在完善其他医学条目呗!^^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9月27日 (四) 03:37 (UTC)

Template

关于这笔修改

我个人觉得条目中有提到家庭、教养的部分,ADHD也与情绪管理有关。因此在下认为若能留下这些模板,能有效增加维基百科条目的网络。各位觉得呢?谢谢!--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0月4日 (四) 04:55 (UTC)

关联性不大,不赞成加入这些模版。--Wolfch (留言) 2018年10月4日 (四) 05:07 (UTC)
模板已经爆了,另外 这篇是xxx的治疗,情绪啥的模板里面也没有导览的必要。--Zest 2018年10月4日 (四) 06:43 (UTC)
好窝!ʕ •ᴥ•ʔ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0月4日 (四) 10:03 (UTC)

有关ADHD的药物治疗及非药物治疗,大家认为是否有必要分拆为二个条目

有关ADHD的药物治疗及非药物治疗,大家认为是否有必要分拆为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非药物治疗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药物治疗

我觉得针对ADHD的各治疗方式,做简单介绍即可,目前的内容已经太多了一些,我认为这二部分都没有必要分拆--Wolfch (留言) 2018年10月4日 (四) 12:24 (UTC)
我觉得维基百科的条目患少不患多吧!考量到中文维基百科许多医学条目的品质非常需要提升,现在却反而对本条目采取超高标准,心里有点反应不过来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0月4日 (四) 14:54 (UTC)
我不觉得我对此条目有采取特别高的标准,我采取的只是采取的是我认为理想维基百科条目应该有的水准,中文维基百科需要条目,不过我觉得目前此条目没有规划好,多余的内容太多,我担心此情形下分拆的条目也会有类似的问题(只不过篇幅会少一点就是了),因此不建议在此情形下分拆条目(我反而建议精简条目内容,例如上面讨论提到的32个参考资料)。若认为我的想法不太能作为参考,也许It's gonna be awesome也可以再问问其他人的意见。--Wolfch (留言) 2018年10月4日 (四) 15:06 (UTC)
请问那些您认为是多余的内容呢?(除了供有需要的人自行点阅的references、药物剂量guideline及图片)ʕ •ᴥ•ʔ 我记得我都是选我觉得有需要的内容写😝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0月4日 (四) 15:16 (UTC)
至少有各药品的照片、仿单、药品动力学资讯,非药物治疗/行为治疗/儿童 的 "课堂外的策略:","饮食"段落有些和治疗无关的内容, "介入反应评估 (RTI)"段落的列表内容等资料(另外,建议您去问问其他人的看法吧,我提出此问题也是希望可以知道多一些人的意见)。--Wolfch (留言) 2018年10月4日 (四) 15:32 (UTC)
我是觉得ADHD的治疗是全方面的啦ʕ •ᴥ•ʔ 。大家有意见都可提出喔。(不过不建议过度关心这个条目、太拘泥文中那怕是那一、两句话,毕竟还有许多医学条目需要关心^^ (譬如:自闭症系列条目、人工水晶体置换手术等等),Let's make every second count 嘿嘿。)--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0月4日 (四) 15:39 (UTC)

有关"引言过长"模版

此条目在2018年7月14日加入了“本条目导言部分也许过于冗长。”模版,当时导言长度(不含参考资料)为1413个CJK字元,导言当时分为三段。

刚刚It's gonna be awesome已移除“本条目导言部分也许过于冗长。”模版,依2018年12月15日版本来看,当时导言长度(不含参考资料)为1562个CJK字元,导言目前分为九段。

不论是依长度来看,或是依段落数量来看,导言都变多了,至少我看不出来哪一部分有像It's gonna be awesome在编辑摘要中提到的“好多了! ^__^”,因此我会还原“本条目导言部分也许过于冗长。”模版--Wolfch (留言) 2018年12月15日 (六) 03:33 (UTC)

有关"本条目的语调或风格可能不适合百科全书的写作方式"的原因

首段过度强调MTA模式(多重治疗模式研究),以及MTA的细节说明(上课内容,性质及时间等),许多内容用条列方式表示,又都来自同一个参考资料(NIMH 的 The Multimodal Treatment of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Study (MTA):Questions and Answers),不太符合百科全书的写作方式

MTA模式若是治疗方式之一,是否可以在条目全文中简单说明即可?--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1日 (二) 15:46 (UTC)

MTA模式不只是治疗方式之一,MTA是确立往后ADHD治疗模式的最重要研究,堪称宪法。 (我的个人看法)--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1日 (二) 15:52 (UTC)
有关ADHD的MTA模式,我知道的也只不过是维基百科上的内容,以及一些网络上的资讯,不过[英文维基百科ADHD讨论页存档中,有些有关MTA的内容],另外从BBC的道歉启事谈起-ADHD研究结果被扭曲的过去与现在,以及en:Attention_deficit_hyperactivity_disorder_management中没有针对MTA直接说明。--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1日 (二) 16:04 (UTC)
谢谢提供!!我这几天找时间来看读。 其实这些内容本该是由health care providers提供才对,我似乎正在免费帮他们减轻职责...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1日 (二) 16:11 (UTC)
英文维基条目en: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en: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management中,没有用这么大幅的篇幅来探讨MTA。我是非医学专业,只是因为一些原因参与医学条目翻译的人,我想,是否中文维基比照英文维基来处理即可?--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2日 (三) 01:16 (UTC)
我不确定ㄟ~~ 因为我还没读完英文版的讨论。干脆把MTA独立成一个条目?而且如果不大篇幅的讨论MTA,就不应该在条目内容提到药物治疗+行为治疗是当前最有效的治疗方式了。--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2日 (三) 03:17 (UTC)
不赞成将MTA独立成一个条目--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2日 (三) 03:38 (UTC)
It's notable.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2日 (三) 03:39 (UTC)
大概看完了。意思是虽然MTA是ADHD最大规模的研究,但人数还是不够多。 我觉得把条列改成profe prose什么的写法好了。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2日 (三) 04:49 (UTC)
我觉得的确需要如此安排,因为整个条目所说的行为治疗指的就是MTA模式的行为治疗。--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7日 (一) 16:46 (UTC)
我会觉得MTA(多元治疗模式研究)就是一个大规模的ADHD研究,研究中有指定的行为治疗方式,不过我觉得此研究本身无法支持所谓的 “MTA模式的行为治疗”,若医学文献中没有提到 “MTA模式的行为治疗”,我会认为是原创研究--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8日 (二) 01:21 (UTC)
我特地去读论文想确定究竟是什么样的行为治疗,结果发现原来是multi-modal,我知道行为治疗本质都一样,但是如何运用它,结果会有大不同,犹如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如同MTA 14个月追踪、八年追踪、十六年追踪后发现,有些一样服药治疗的人,结果差异甚大,其中一定有一些可变因子(eg. intensity of the behavior treatment, quality of the behavior treatment)存在。再例如,同样是methylphenidate,却可开发出多种药物代谢动力学的药物。每个使用者适合的剂型都不同。 就我的经验来说,有些治疗师给我的行为治疗 是把我这位ADHD跟脑中风、脑神经病变、......, etc. 聚集在一起做行为治疗,这样quality & intensity就不对了。还有治疗师疑惑问我说ADHD要做什么行为治疗?虽然他因为得到医师的处方不得不做,但我发现文献中提到的ADHD行为治疗跟他所教我的完全不同。--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8日 (二) 07:07 (UTC)
您上述的回复似乎已经离题了。--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9日 (三) 05:10 (UTC)
不好意思打个岔。关于MTA模式的行为治疗可能存在一点误会。MTA本身是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目前最大追踪时间最长的试验,但是一般不以MTA模式的行为治疗去称呼它里面试验的治疗方式[注 1]。可做类比的试验是弗明罕心脏研究英语Framingham Heart Study,因为是追踪心血管疾病与生活习惯的试验中最大规模者,所以在代谢疾病中经常被提及,但并不会称呼里面提到的生活风格为弗明罕模式的生活习惯。参考美国儿科医学会的治疗指引或者是卫生福利部,可以看到治疗的方式原则上就是分为药物跟行为两个方向。如果直接搜寻的话也可以发现MTA模式跟过动症只有在本条目里面出现。至于现在的儿童心理领域的共识的确是偏向混合治疗[注 2]是效果最好的,虽然药物的比重在各国还有落差,法国的精神科医学会对于药物治疗相当保守;美国相对积极的多。(参考资料与在下的解读下收,欢迎讨论。)—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iko.C对话贡献)于2019-01-08T02:13:20加入。(本想说讲完再一次签就好了,真是抱歉。)
关于近期的各国的治疗指引,在2015年的刺胳针有专文讨论过一次,在 Treatment 一节的第一段下半,摘译如下:各国的指引之间的差异主要在美版指引并不反对学龄前轻度ADHD的患者服用药物;而欧版指引对学龄前儿童则建议从行为治疗开始,如果没有明显改善才使用药物,而且使用药物的前提是课堂环境、双亲的亲职教育以及行为管理都已做好。话虽如此,对于ADHD并没有一体适用的治疗方式,学习或工作环境以及过去的病历都应该列入考量,并采以现行证据支持的治疗方式。
至于证据等级本身,美国儿科医学会2011年的指引摘要中指出,对学龄前儿童而言行为治疗的证据等级[注 3]为A;药物为B;对小学生而言,由于环境较难以控制,使用药物的证据等级变为A;行为治疗为B等等。更近期一些的资料 以及近期资料由于药物治疗的成效在试验中胜过行为治疗,因此比起2011年更偏向药物治疗,但在可能的范围仍然是建议进行混合治疗。
洋洋洒洒说了一堆,在下的想法是MTA模式的行为治疗一词或需要修改。主要的治疗模式应为混合治疗。混合治疗一节据目前证据支持的疗法略作扩写后,或可做为药物治疗与非药物治疗之提纲。现在的非药物治疗当中混合了治疗(证据支持因果关系)、可能有帮助的生活风格(证据支持相关系)与风险因子,可能可以稍作梳理。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由于发展快速且牵连复杂,主编It's gonna be awesome!前辈能长期持续地整理如此包罗万象的资料真的非常令人尊敬,惟条目本身资讯量极大,现在的结构对读者而言可能还是稍嫌负担较大,用词上也与儿童心理常用的说法略有落差,所以斗胆在这边谈一下我的想法。--Hiko.C留言2019年1月8日 (二) 02:44 (UTC)
  1. ^ 一方面以临床试验名称命名治疗方法很少见;二方面,MTA试验的结论是“混合行为与药物治疗优于行为治疗”,这边的药物治疗跟行为治疗都是原先就存在的,试验并没有特别创造的MTA模式。
  2. ^ 以本文脉络来说,MTA模式治疗其实应该就是指这个,只是它并不只是行为治疗
  3. ^ 证据等级强度定义参见 美国预防医学工作小组定义
谢谢回应。我等一下有空再回复您喔!:D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8日 (二) 07:07 (UTC)
@It's gonna be awesome,想知道您是否会回复此一议题,谢谢。--Wolfch (留言) 2019年9月15日 (日) 22: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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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4日 (五) 07:36 (UTC)

职能治疗段落中的离题内容

在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治疗中的"职能治疗" 描述艾森豪法则, 应该是已经离题了

艾森豪法则比较像是独立的概念, 也不只和注意力不足过动症有关, 建议不要在此描述其内容。 --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24日 (四) 03:41 (UTC)

ADHD的书有写耶。--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24日 (四) 03:44 (UTC)
ADHD书上有的内容不需要全部移到维基百科上,我认为此内容在时间管理条目中会比放在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治疗中要合适,不过还是可以参考一下en:Time_management的处理方式。--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24日 (四) 03:48 (UTC)
?? “不过还是”? (您在转折前后表达的意思相同。)--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24日 (四) 03:55 (UTC)
此条目的艾森豪法则可以删除,内容参考一下en:Time_management的处理方式,经整理后的内容再移到时间管理条目。--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24日 (四) 03:59 (UTC)
我觉得ADHD的治疗放在同一个条目比较好耶,之前好像讨论过。--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24日 (四) 04:09 (UTC)
我认为这个只是时间管理的概念,和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治疗有些关系,此条目可以连接到时间管理即可。类似情形的资料若都要放在此条目中,会让此条目的篇幅继续膨胀,此条目的篇幅已经很长了。--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24日 (四) 04:21 (UTC)
那就分割条目好了~~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24日 (四) 04:30 (UTC)
我在 2018年10月4日 曾经针对“有关ADHD的药物治疗及非药物治疗,大家认为是否有必要分拆为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非药物治疗及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药物治疗? ”提过:“我觉得针对ADHD的各治疗方式,做简单介绍即可,目前的内容已经太多了一些,我认为这二部分都没有必要分拆”,目前的想法仍然一样,不赞成因为篇幅过长而分拆为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非药物治疗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药物治疗。--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24日 (四) 04:41 (UTC)
痾...虽然内容符合内容方针,但我有时候的确觉得自己花太多自己的时间在帮助人了,我再想想看如何找平衡好了。--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1月24日 (四) 04:50 (UTC)
我不赞成分拆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非药物治疗条目,您可以再问问其他人的意见,另外,请精简相关内容,谢谢--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24日 (四) 05:06 (UTC)

有关“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非药物治疗”的条目合并请求

条目合并请求的原因是因为目前的条目拆分尚未得到共识,细节请参考#有关ADHD的药物治疗及非药物治疗,大家认为是否有必要分拆为二个条目--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25日 (五) 05:00 (UTC)

2/3已将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药物治疗合并回此条目

2/3已依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9/01/28#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药物治疗的讨论结果:“暂时保留:请自行合并。”,将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药物治疗合并回此条目。--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19日 (二) 16:09 (UTC)

4/23已将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非药物治疗合并回此条目

4/23已依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9/03/04#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非药物治疗"相关存废讨论的讨论结果“并入:按上述讨论中进行合并编辑即可”,将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非药物治疗合并回此条目。--Wolfch (留言) 2019年4月23日 (二) 04:58 (UTC)

Nicotinic receptor agonist v cholinesterase inhibitor

@Wolfch [4] 谢谢您,我明白,因此我只使用see also。The point is "they both activate nicotinic receptor". I speak in English because this is difficult to describe in Chinese.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8月16日 (五) 08:31 (UTC)

以这个例子来看, 相关性不是很强, 因此我建议不要加see also--Wolfch (留言) 2019年8月16日 (五) 08: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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