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五
格五,又稱塞戲、簺戲、蹙戎、蹙融,是一種擲採行棋的擲賽遊戲,為六博的變體,差別之一在擲具的不同[1]。鮑宏寫有《簺經》紀錄規則,已失傳。
文獻
編輯塞戲
編輯- 《穆天子傳》:「天子與井公塞也。」
- 《管子》:「流於博塞,戲其工瞽。」、「是故秋三月以庚辛之日發五政:一政、曰禁博塞。」
- 《莊子·駢拇》:「問穀奚事,則博塞以游。」
- 成玄英註:「行五道而投瓊曰博,不投瓊曰塞。」
- 《說文》:「簺,行棋相塞謂之簺。」
- 邊韶《塞賦》:「欲弈無局,欲博無楮。問:何以代博弈者乎? 曰:塞其次也。」、「四道交正,時之則也;棋有十二,津呂極也。」
- 《南齊書》:「文季雖不學,發言必有辭采,當世稱其應對。尤善簺及彈棋。簺用五子。」
格五
編輯塞戲與格五
編輯- 《漢書》吾丘壽王傳:「以善格五,召待詔。」
- 鮑宏《簺經》:「簺有四采,塞、白、乘、五是也。乘五,至五即格不得行,故云格五。」
蹙融
編輯- 《酉陽雜俎》:「小戲中於奕局一枰,各布五子,角遲速,名蹙融。予因讀《坐右方》,謂之蹙戎。」
格五與蹙融
編輯- 彭乘《續墨客揮犀》:「蹙融,或謂之『蹙戎』,《漢書》謂之『格五』,雖止用數棋,共行一道,亦有能否。徐德占善移,遂至無敵。其法已常欲有餘而致敵人於險,雖知其術止如是,然卒莫能勝之。」
- 沈存中《筆談》:「格五即今之蹙融,其法以己常有餘,而致敵人於險。」
- 章太炎《膏蘭室札記》:「今之跳五子,當即古之格五。」
格五與五子棋
編輯- 黃遵憲《日本國志》:「亦有格五,其法布子成行以得五者勝。」
結論
編輯從上述引文看,秦漢時期時塞戲每方有六枚棋子,具有塞、白、乘、五這四種采名,其中擲到『五』就不能移動,所以又稱格五。依《爾雅》記載,擲具是箭(箸),而不是當時六博用的瓊。
有些六博局是中央方框與四角曲道以斜線相連,傅舉有認為是塞戲[4]。
文獻無任何記載或觀點認為與象棋有所繼承關係。傳至南北朝甚至有《簺法》、《簺經》等關於它的專門著作。格五這棋類的精要之處是行棋相塞,使對方格不得行,所以稱作格五。也稱為蹙戎。
唐代成玄英註解《莊子·駢拇》時寫:「行五道而投瓊曰博,不投瓊曰塞。」 認為六博與塞戲差別在是否用瓊作投子,而《爾雅》指出別名為格五的塞戲是投箭,但他是把六博錯認為「行五道」[1]。後人錯以為塞戲沒有擲具,誤會塞戲擺脫六博僥倖取勝的成分[6][1]。
宋代以降的文獻記載並不相符,描述每方棋子只有五枚,共走一道。
清末有將格五當五子棋。
參考
編輯- ^ 1.0 1.1 1.2 宋會群、苗雪蘭. 《中國博奕文化史》. 中國: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0-08-01. ISBN 9787509716854 (中文(簡體)).
- ^ 202 遊戯考[囲碁・将棋]. [2013-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8-13).
- ^ 連珠…その起源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1-07-24.
- ^ 4.0 4.1 傅舉有:《論秦漢時期的博具、博戲兼及博局紋鏡》,《考古學報》1986年1期
- ^ 格五解釋. [2010-0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2-17).
- ^ 中國象棋史 Archive.is的存檔,存檔日期201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