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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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違反3RR(本人無法判斷誰對誰破壞)
- 提報人: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1年6月1日 (二) 09:52 (UTC)
- 處理:
- 仇子明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不斷於生者傳記中加入少來源的有爭議內容,並且聲稱「閣下如果繼續刪除有媒體來源的內容,將可能提告破壞。」無視或違背: 1.混有較多評論的報道不應視為新聞報道,其可靠性需單獨討論。;2.應移除受善意編者反對或對來源作出推測性解釋的任何無來源之內容,倚賴於自行出版來源(生者傳記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詳見下文)或倚賴之來源不符合可供查證方針規定的內容亦應被移除。/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3.以恐嚇威脅首要對象來達到目的、恐嚇意見與其相反的人。
- 提報人:MINQI(留言) 2021年6月3日 (四) 08:28 (UTC)
- 處理:
- 我之前在他的討論頁提醒過,有來源並不意味著一定能寫入百科全書,不符合方針指引的會被移除。然而他還是固執己見,對我倒打一耙。另根據其討論頁較早的留言可以看出,該用戶曾多次違反方針指引和打編輯戰,被多名用戶批評指出。--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6月3日 (四) 19:23 (UTC)
- Talk:台灣YouTube頻道訂閱人數排行榜(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未經Wikipedia:共識結束投票,尚有其他編輯者未投票,妨害他人投票權。並在投票結束前執意修改台灣YouTube頻道訂閱人數排行榜頁面。
- 提報人:NickName.ROC(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10:22 (UTC)
- 處理:
- 台灣YouTube頻道訂閱人數排行榜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違反3RR原則。
- 提報人:222.167.79.163(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08:53 (UTC)
- 處理:
- 次數不夠。--安憶Talk 2021年6月7日 (一) 09:01 (UTC)
- 爆眼少女案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提報人: Sunny00217 2021年6月11日 (五) 00:19 (UTC)
- 處理:
- (:)回應1.刪除重複內容,回退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哪些、為何參見:1、2;2.回退爭議內容:於討論頁、以及客棧依舊討論的照片--MINQI(留言) 2021年6月11日 (五) 00:53 (UTC)
- 以下報告最初以英文撰寫,並使用機器翻譯服務進行翻譯。
- 有問題的用戶無疑違反了WP:POINT,堅持現場拍攝的照片支持某個POV,而實際上它是一張中性照片,沒有任何隱含意義。 劇集的細節取決於讀者的解釋和觀點。 他們的論點是不合邏輯的,他們唯一的目標似乎是一篇質量下降的文章。H78c67c 留言·貢獻 2021年6月11日 (五) 01:01 (UTC)
- (:)回應@H78c67c:a.您能解釋下WP:POINT與「堅持現場拍攝的照片支持某個POV」如果是同一事,我為何要分開說明嗎?b.「以下報告最初以英文撰寫,並使用機器翻譯服務進行翻譯。」?閣下複製的哪位不會漢語編者的回覆?如果這位用戶能很好使用漢語為何使用英語回復?能否解釋?c.它是現場拍攝的照片不代表它是當時的照片或恰當的照片。「實際上它是一張中性照片,沒有任何隱含意義。 劇集的細節取決於讀者的解釋和觀點。」?閣下在多位編者認為非中性的情況下依舊如此認為,那麼1.和閣下沒什麼好說的,個人認為閣下與「因為我們光明正大」沒有任何區別;2.閣下完全否定藝術家能通過藝術作品表達思想與情感這一事實。d.「他們的論點是不合邏輯的,他們唯一的目標似乎是一篇質量下降的文章。」更是不敢苟同,看了本人解釋與其他編者討論還能得出如此結論,讓人不得不ABF閣下如此回復的理由。大多數正常編者得出的結論可能較為不友善或不太雅觀——閣下睜眼說瞎話+裝蒜。PS:請問一個需要使用機器翻譯服務的編者如何能很好地參與該語言的討論?好奇這位「不合格」的編者會不會使用機器翻譯服務參與除了英語、漢語外的其他維基探討,那些語言的用戶對這種行為如何看待。--MINQI(留言) 2021年6月11日 (五) 05:37 (UTC)
- 原文
The user in question is undoubtedly violating WP:POINT, insisting that a photo taken at the scene supports a certain POV, when in reality it is a neutral photo with no implicit meanings whatsoever. The details of the episode is up to readers' interpretation and POV. Their argument is illogical, and their sole goal appears to be an article with reduced quality.
- 修改自原機翻:
該用戶無疑違反了WP:POINT,堅持現場拍攝的照片支持某個觀點,而實際上它是一張中性照片,沒有任何隱含意義。事情經過的細節取決於讀者的解釋和觀點。他的論點是不合邏輯的,他唯一的目標似乎是一篇質量下降的文章。
昨晚時間倉促,提供的機械翻譯有錯處,敬請諒解。以上為某匿名用戶透過站外渠道聯繫本人希望加入的留言。個人觀點後補。H78c67c(留言) 2021年6月11日 (五) 14:27 (UTC)
- 已知,謝謝轉達。抱歉誤會此人為閣下,另如果可能請將我的回覆翻譯給他。並告訴他,他可以用英語在此處留言,本人會英語,謝謝。--MINQI(留言) 2021年6月11日 (五) 14:54 (UTC)
- 爆眼少女案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提報人: Sunny00217 2021年6月11日 (五) 00:19 (UTC)
- 處理:
- 爆眼少女案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1]、[2]、[3]、[4];不斷加入爭議內容、重複內容以對相反觀點抹黑:1.不斷加入不合規圖片,儘管討論並未結束;2.無視「社論、評論員文章不應作為事實的首選來源。混有較多評論的報道不應視為新聞報道,其可靠性需單獨討論。由外部作者撰寫的評論文章,是作者觀點的可靠一手來源,但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不斷將部分香港媒體的解讀視作央視新聞原文,並替換央視新聞原有來源;3.在部分香港媒體報道已被寫入的情況下,重複這些內容至中國大陸媒體之後以含沙射影大陸媒體報道為洗白、造假。
- 提報人:MINQI(留言) 2021年6月10日 (四) 17:06 (UTC)
- 處理:
- (!)意見我早前已就同一事項提報至此佈告板,當時User:AnYiLin結案表示本報告板僅處理編輯戰行為,不討論編輯爭議內容,故此我已按安憶提議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提出擴大討論。如果必須按WP:3RR規程處理的話,則MINQI已違反3RR。翹仔 2021年6月10日 (四) 17:25 (UTC)
- (~)補充被舉報人再次的編輯[5]。(:)回應@Deryck Chan:閣下後面的操作已屬於破壞——過度擴充頁面、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遊戲維基規則」),可能有稚氣的破壞,基於AGF本人寫的摘要為「刪除重複部分,去除不合規編輯」,既然閣下不能充分認識到錯誤那麼本人只能將閣下的操作寫明為「惡意加入過多重複的內容」以及「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並舉報破壞。PS:閣下上次舉報失敗原因是痛心疾首閣下並未達到次數,而閣下的行為已是達到次數——目前為完整五次,去除第一筆即四次。並且本人已經告知閣下所增加內容已在條目中寫出,閣下不僅無視告知反而惡言「終於說穿了,就是你說的就是規格,其他人說的就是不合規和重複內容了吧。既然已經報告到,那我也奉陪,請管理員介入。」並不斷加入重複內容已是破壞,本人回退破壞無可厚非。唯一問題是未在閣下討論頁警告閣下已屬破壞而使用委婉方式於編輯摘要告知。--MINQI(留言) 2021年6月10日 (四) 18:21 (UTC)
- (~)補充其第六筆回退操作[6]。--MINQI(留言) 2021年6月10日 (四) 22:51 (UTC)
- (~)補充MINQI君24小時內
六八筆回退操作[7][8][9][10][11][12][13][14],當中四六次是回退至相同版本。相反,我的修訂一直嘗試吸納其他編者提議,只有最近三次才是因為MINQI完全不接受任何意見而做的直接回退。翹仔 2021年6月10日 (四) 23:06 (UTC)- 更新點算次數。翹仔 2021年6月10日 (四) 23:12 (UTC)
- (~)補充出現IP用戶:158.101.158.176 操作,[15]、[16]。(:)回應「支持傷害為警方所為」段落里寫一遍,「反對傷害為警方所為」再寫一遍,「央視微博發文爭議」再單獨寫一遍。這是典型的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MINQI(留言) 2021年6月10日 (四) 23:22 (UTC)
- 更新點算次數。翹仔 2021年6月10日 (四) 23:12 (UTC)
- (~)補充MINQI君24小時內
- 反獨立學院轉設職業本科運動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獨立學院轉設為職業技術大學的爭議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見下(格式調整: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6月14日 (一) 16:05 (UTC))
- 此用戶以個人觀點認為該條目因「未出動軍隊,所以不算運動」而僅為「爭議」發起移動戰。把條目更名為「獨立學院轉設為職業技術大學的爭議」並將學生遊行的段落盡數刪去,忽略事實;
- 在本人置於社群訴之公議後,大多數維基人傾向認為「出動軍隊並不是學生運動的必要因素」,因此該理據無效。在我本人及諸多維基人提供理據證明此學生運動的性質後,他未回應;
- 為避免此人一再刪除有效段落,維基用戶@葉又嘉以舊版本學生運動段落基礎,創立「反獨立學院轉設職業本科運動」,隨後諸多參與貢獻的維基人編輯至今;在條目到達一定符合DYK的標準後,有用戶Joe_young_yu閣下將其提至DYK候選。有五位維基人認為符合標準;
- 然而此人在此DYK討論頁以「複製粘貼創立」符合快速刪除準則之類的無效例據(參見WP:A5之例外;如果是從主條目拆分產生的條目,不適用;如有疑慮,應提送存廢討論處理。),稱維護條目的葉又嘉閣下為「發動移動戰」及「侵犯版權」者(另有User:Cdip150用戶指出「注意從其他條目分拆的內容不屬於侵權,注意當自由著作權的內容提交保存後,有關內容即屬維基百科所有,而不再是保存有關內容的編者所有,故在維基範圍以內進行分拆內容視同自我抄襲,不受CC-by-sa所限」),對其倒打一耙。此人造成爭議編輯時不對對我等提供之例證作出回應,反而屢次以無效荒謬理據進行單方面具有爭議之編輯。
- 故鑑於其嚴重涉嫌為闡釋個人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違反WP:假定善意原則對本站社區之友好氛圍造成破壞。因此我(與我持相同的看法的維基人)在此要求管理員對其實施警告、編輯禁止,並將實施封禁的裁決納入考量。以免再使此條目遭遇此流的破壞與擾亂。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3:56 (UTC)
(~)補充那就由本人添加StevenM69閣下的追加與澄清例證;
- 「 在這我覺得有必要幫忙做一點澄清:是悔晚齋最先擅自作出移動和大量刪除運動相關內容。那時是 2021年6月11日 (五) 10:46,那時候根本沒任何其他人提過任何討論或任何相似觀點,他完全根本就是在沒討論沒共識下就擅自發起強行移動,之後葉又嘉把它的魯莽行徑回退,之後悔晚齋竟反過來指控是葉又嘉發動的移動戰。MINQI 更是反過來說「此亂象的一切源頭皆為葉又嘉閣下的鑽空子行為」,希望大家不要被帶偏。 btw 即便到現在支持這事就是(學生)運動的還是 5vs4,悔晚齋的行為從來都沒受共識支持。 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3:31 (UTC)
- 其次MINQI在下一直以它的「新疆種族滅絕指控」例子來作出反駁(雖然我不明白這例子能如何合理化悔晚齋的行為),但我還是有必有澄清,它的例子是說他要完全複製「新疆種族滅絕」這個條目,弄一個一模一樣的條目出來(不過改叫「新疆種族滅絕指控」),然後把它刪減一大部分,這是A 和 A-B 的分別。現在兩個條目(獨立學院轉設為職業技術大學的爭議 和 反獨立學院轉設職業本科運動)內容根本有一大部分不同,一個專寫政策本身爭議 一個專寫引伸出來一個獨立的運動的過程,只有小部分重疊,是 A+B+C 和 A+D+E 的分別。兩者如何一樣?用一個明明根本不能類比的例子當理由比較,純粹是在去合理化現在的案例,我多次對此作出反對可是他一直避而不見。 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3:31 (UTC)」
- 提報人: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3:56 (UTC)
- 處理:
@春卷柯南。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4:05 (UTC)
- (-)反對本人早先就於客棧開啟討論能以一個條目名稱不同而創建一個內容相似的新條目嗎?+如何確定條目關注度不是一時?然而幾位編者要麼一面置之不理一面加緊只編輯一個條目「反獨立學院轉設職業本科運動」,對另一個條目冷遇甚至去除部分內容、結構,這是明顯地在規避維基相關規則;要麼過來言之鑿鑿,後續不同即可,但對本人「新建『新疆種族滅絕指控條目』」設想百般抹黑、雙標。並且早先兩個條目正是因為名稱爭議而設立臨時條目,現在卻聲稱兩條目目的不同,這不是暗度陳倉?如果開此先例那麼維基很多條目名稱均能以此效仿、衝突不斷。甚至於當初「合併」事宜也因此擱置,頗有「黃袍加身」之感。--MINQI(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4:22 (UTC)
- @User:MINQI (+)支持封禁。關於關注度的問題可稍後再互助客棧討論;而在此討論頁還請另閣下就事論事;
- 1.此人不開討論便以個人觀點發起移動戰且刪除學生運動的段落是否屬實?在經用戶提醒後是否再犯?
- 2.此人是否對我等理據避而不談?從而構成溝通無效?
- 3.在DYK中,此人是否違反WP:假定善意原則及涉嫌公然撒謊而對葉又嘉閣下倒打一耙?並且以一系列荒謬論據,再次不先發起討論為闡釋個人觀點而對本條目提出快速刪除?
- 4;綜上所述,試論此人是否構屢次為闡釋個人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參見該論述之「當你需要闡釋觀點的時候,你只能直接對其展開討論。」)並對本站友好氛圍造成破壞?
- 最後針對您對此提出的相關問題,本人說句不好聽的以概括;此亂象的一切源頭皆為悔晚齋之流的擾亂行為。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6:37 (UTC)
- 1.針對移動戰已經管理員介入,討論後再做定奪,並且對於是否學生運動存在爭議,應當討論再編輯,並且此討論已在客棧擴大化,多人參與,目前未有共識而對爭議條目、爭議內容繼續編輯這是明確違背維基方針的固執己見行為;
- 2.「避而不談,無效溝通」,我不做評價,維基不強迫參與討論,閣下也做過類似事件——不斷以孫中山等論證迴避問題,那麼是否也是無效溝通?
- 3.WP:假定善意原則不是在有明顯證據情況下依舊假定對方無惡意,這是在原則頁明確寫明的,公然撒謊更是無稽之談,本人已說過,對新條目過多編輯、舊條目棄之不理乃至刪除,這是人為規避條目名稱爭議討論與強行進行爭議編輯,其唯一錯誤就是沒及時提出此問題,而讓閣下等人以為大幅修改即無此問題。本人開啟討論後,本人已明確說明為何葉又嘉閣下的行為不可取,幾位置之不理,僅僅某一位過來強調「本人新建條目,大幅修改造成不同與葉又嘉情況不一樣」的明顯雙標;
- 4.綜上所述,本人不認為此人屢次為闡釋個人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相反而是閣下等幾人繞過討論在強行編輯爭議內容,造成新的編輯戰風險,繞過討論一意孤行反倒可能為闡釋個人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
- 最後,對於本人問題,本人可以明確的概括為此亂象的一切源頭皆為葉又嘉閣下的鑽空子行為,如果管理員對此放任那麼本人將只能將其視為社群共識、維基允許行為進而終結拖沓已久的「新疆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條目名稱之爭」。--MINQI(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7:29 (UTC)
- @MINQI
- 1.請注意,此是否為學生運動的爭議與他是否刪除「以學生為主體為抗議江浙政府制定相關政策而發起的示威及遊行的行為」無關,他是否著實刪除此類有效可查之文段,這是我所提出的問題。莫要豎立稻草人論證。反問閣下這是否為「固執己見之爭議編輯」而搭配他拒絕就我等理據發表看法是否屬溝通無效?
- 2.我對那又怎麼說主義也不做評價。但您非得要翻舊帳的話,我可以再次明確表示定性此條目內容為「政治操弄」一詞違反WP:NPOV並且可直接套用「Wp:孫中山」不必進行滾雪球之討論。本人可以與閣下性命擔保,「政治操弄一詞是否違反NPOV」一經提出必然會被維基社群以「顯然違反NPOV」而結束討論。
- 3.明顯證據?然而他所謂的證據早已被證明是無效化,未經查證憑什麼說別人「基於侵權」「純屬葉又嘉無法繼續發動移動戰後通過複製粘貼方式所創建」尤其悔晚齋本人就是發動移動戰之始作俑者的情況下,稱葉又嘉為發動移動戰者算不算作公然誹謗、公然撒謊、對維基人倒打一耙、用一個晚上的時間把原告打成被告以及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之列!還是僅屬無稽之談麼?如果閣下認可此就是「明顯的證據」而且不算假定惡意或認同其的理據,那我想我們沒什麼可說的了。
- 4.綜上所述,此人為闡釋個人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行徑之惡劣,應被封禁。而諸位善良的、參與編輯此條目維基人,為防止此流持續刪除學生運動段落而建立新界面(然而閣下卻倒果為因,指稱是我等繞討論)屬合情合理且是正義之舉。
- 最後,對於您所謂的「此亂象的一切源頭皆為葉又嘉閣下的鑽空子行為」指控我也懷疑此舉同被舉報者屬倒打一耙、倒果為因、暗度陳倉,還用一個晚上的時間便把原告打成被告。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8:09 (UTC)
- 1.此是否為學生運動的爭議與他是否刪除「以學生為主體為抗議江浙政府制定相關政策而發起的示威及遊行的行為」無關,他是否著實刪除此類有效可查之文段?編輯爭議無關?條目名稱爭議無關?反問無效,本人已說過,維基不強迫任何人參與討論,其固執己見不代表閣下等人能如此行事——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就算其為無效溝通,為何不舉報至3RR、請求臨時全保護?
- 2.閣下假設無效,閣下的命擔保有何用?維基不是江湖之地,若閣下性命擔保那大家均可如此,要規則、方針、指引作何?
- 3.「純屬葉又嘉無法繼續發動移動戰後通過複製粘貼方式所創建」請問當時創建之初難道不是內容高度相似?的確沒什麼好說的,「我認為設立另一個條目只是臨時措施,且內容高度相似,在命名爭議方面解決後可考慮條目合併事宜。」這是閣下的原話,閣下也能忘記?
- 4.綜上所述,「此人為闡釋個人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行徑之惡劣」乃閣下見解。本人強烈反對。既然「為防止此流持續刪除學生運動段落而建立新界面(然而閣下卻倒果為因,指稱是我等繞討論)屬合情合理且是爭議之舉。」那麼本人到時候新建「新疆種族滅絕指控」條目,還望閣下支持而非反對;
- 最後,閣下懷疑隨意。本人懷疑閣下此舉同其他鑽空子者屬倒打一耙、倒果為因、暗度陳倉,惡人先告狀。--MINQI(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8:45 (UTC)
- '尤其悔晚齋本人就是發動移動戰之始作俑者的情況下,稱葉又嘉為發動移動戰者算不算作公然誹謗、公然撒謊' 我們如何倒打一耙、倒果為因、暗度陳倉,惡人先告狀?難不成不是悔晚齋先移動的?你小心點惡意假定。 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2:54 (UTC)
- '為防止此流持續刪除學生運動段落而建立新界面(然而閣下卻倒果為因,指稱是我等繞討論)' 悔晚齋作出移動和刪除時是 2021年6月11日 (五) 10:46,那時候根本沒其他人提過任何討論或任何相似觀點,他完全根本就是在每討論沒共識下就擅自發起強行移動,說它是繞討論有錯??? 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3:01 (UTC)
- 你那個「新疆種族滅絕指控」例子是完全複製一個一模一樣的條目,然後刪減一大部分,這是A 和 A-B 的分別。現在兩個條目內容根本有一大部分不同,只有小部分重疊,是 A+B+C 和 A+D+E 的分別。兩者如何一樣?用一個明明根本不能類比的例子當理由比較,不是在「去合理化現在的案例」是什麼? 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3:03 (UTC)
- 又多點開花,什麼時候改改你這很容易擾亂討論的習慣?還「你小心點惡意假定。」?你繼續吧,懶得和你浪費生命,你翻來覆去就那幾句話、豎個稻草人狂打、咬死對方。PS:上次先用貴國的是你,你不認為自己是PRC國民不是我族、我同胞,我把你當什麼同胞?!--MINQI(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9:12 (UTC)
- 什麼時候改改你這很容易擾亂討論的習慣?豎個稻草人狂打、咬死對方。[開玩笑的] 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10:01 (UTC)
- 我還以為先周圍開『「新疆種族滅絕指控」』的花是你呢。『懶得和你浪費生命』『最後在這裡回你次』 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10:08 (UTC)
- 又多點開花,什麼時候改改你這很容易擾亂討論的習慣?還「你小心點惡意假定。」?你繼續吧,懶得和你浪費生命,你翻來覆去就那幾句話、豎個稻草人狂打、咬死對方。PS:上次先用貴國的是你,你不認為自己是PRC國民不是我族、我同胞,我把你當什麼同胞?!--MINQI(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9:12 (UTC)
- @MINQI另外我尤其得回應一下您所謂的「黃袍加身」此屬無效論證,因為該條目被其擾亂時原文為「江浙地方反獨立學院改制運動」(即敘說此運動的前因後果)如果此人想創立另一個條目敘說此「詳細背景」我相信我與其他諸位維基人也沒有異議;相反此人以「顯然是爭議」、「未出動軍隊就不算學院」之荒唐理由,繞過討論繼續進行爭議之編輯,還刪除學生運動之有效內容。待
他大爺的保護方針下來已生米煮了熟飯,達成了他的目的,將龍袍脫離、在添加內容後反被刪除、溝通無效,致使不得不兩宮並立。莫非閣下想反指保護太上皇的諸大臣們為反賊麼!?若將此前因後果看來,此人真是一切亂象之始作俑者,與某些遊戲維基百科者有過之而無不及。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8:54 (UTC)- 「因為該條目被其擾亂時原文為「江浙地方反獨立學院改制運動」(即敘說此運動的前因後果)如果此人想創立另一個條目敘說此「詳細背景」我相信我與其他諸位維基人也沒有異議;相反此人以「顯然是爭議」、「未出動軍隊就不算學院」之荒唐理由,繞過討論繼續進行爭議之編輯,還刪除學生運動之有效內容。待他大爺的保護方針下來已生米煮了熟飯,達成了他的目的,將龍袍脫離、在添加內容後反被刪除、溝通無效,致使不得不兩宮並立。」只能說明雙方進行了編輯戰,一方在覺得無望時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保太上皇諸臣子無錯?張勳?我不猜測閣下說的「某些遊戲維基百科者」指誰,我只說對錯與事情敘述。五十步笑百步、他也一樣均是謬論。我大可以現在就葉閣下一樣直接新建「新疆種族滅絕指控」條目,只不過本人覺得這是在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所以並未行動,倘若閣下乃至社群不如此認為,本人已說過會有所行動。--MINQI(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9:11 (UTC)
- 『只能說明雙方進行了編輯戰,一方在覺得無望是』笑話,當時支持要移動的可只有他自己!他從來沒取得過共識就擅自移動! 即便現在支持這條目是運動的還是5vs4,他哪來的共識支持他移動? 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3:07 (UTC)
- 小丑是你自己。「待他大爺的保護方針下來已生米煮了熟飯,達成了他的目的」又不是我說的,呵。「支持這條目是運動的還是5vs4」=有爭議,懂?料你也理解不了還要強詞奪理。束於教也者。恕不奉陪--MINQI(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7:24 (UTC)
- 我沒說過你小丑。你不要選擇性只抽出『現在支持這條目是運動的還是5vs4』的出來講,當時可是連一個支持的都沒有,何況即便現在還是5vs4是支持當成運動的,他哪來的共識支持他移動?你也會說(現在)有爭議,那他憑什麼強行堅持不撤回他的沒共識下所作決定?你究竟回應了些什麼?要講就給理據。 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7:30 (UTC)
- AGF最後在這裡回你次。1.「小丑是你自己」是梗,勞駕自己去了解;2.他不撤回是他固執己見、他的錯,保護後,他怎麼撤回?你想稱Manchiu閣下不盡職——沒回退?再說了「請注意保護並非對當前標題的認可。」可還在。他有錯不代表你們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的行為沒錯——積非成是、挪動門柱、訴諸中庸、乞題、他也一樣;3.看不到理據,我有什麼辦法?要麼你看不懂我和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的討論,要麼就是你再次選擇性失明(不算AP吧?)也可能就是你習慣性雙標。--MINQI(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8:03 (UTC)
- 請你也知道我是香港人,我不知道「小丑是你自己」是梗很正常吧。我指的是那時葉又嘉回退後他還要多次強行再繼續他的操作,沒撤回過他此決定。打什麼維基規則的擦邊球?你能解釋解釋?請你看清楚上文第7點別再視而不見。從你之前的回覆我可看不見你有直接回應過悔晚齋是對或錯,你可不是把事情歸咎在『葉又嘉閣下的鑽空子行為』?現在才承認是悔晚齋的錯別裝著你早就回應了。 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8:24 (UTC)
- AGF最後在這裡回你次。1.「小丑是你自己」是梗,勞駕自己去了解;2.他不撤回是他固執己見、他的錯,保護後,他怎麼撤回?你想稱Manchiu閣下不盡職——沒回退?再說了「請注意保護並非對當前標題的認可。」可還在。他有錯不代表你們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的行為沒錯——積非成是、挪動門柱、訴諸中庸、乞題、他也一樣;3.看不到理據,我有什麼辦法?要麼你看不懂我和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的討論,要麼就是你再次選擇性失明(不算AP吧?)也可能就是你習慣性雙標。--MINQI(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8:03 (UTC)
- 我沒說過你小丑。你不要選擇性只抽出『現在支持這條目是運動的還是5vs4』的出來講,當時可是連一個支持的都沒有,何況即便現在還是5vs4是支持當成運動的,他哪來的共識支持他移動?你也會說(現在)有爭議,那他憑什麼強行堅持不撤回他的沒共識下所作決定?你究竟回應了些什麼?要講就給理據。 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7:30 (UTC)
- 小丑是你自己。「待他大爺的保護方針下來已生米煮了熟飯,達成了他的目的」又不是我說的,呵。「支持這條目是運動的還是5vs4」=有爭議,懂?料你也理解不了還要強詞奪理。束於教也者。恕不奉陪--MINQI(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7:24 (UTC)
- 1. 這裏只處理3RR,應該有個地方是討論破壞的。2. 3RR可是不理會誰對誰錯;我自己的經驗是,誰對誰錯只對處份輕重有影響。-hiJK910 I'm sorry, I couldn't hear your question, Yvonne 2021年6月14日 (一) 14:28 (UTC)
- @Hijk910,日安,但此界面也有提到「本頁用於提報編輯爭議,包括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者。如欲提報破壞行為,請提交至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5:06 (UTC)
(※)注意舉報頁都能編輯戰,也是服了。既然如此,本人只能舉報並聲明「StevenM69所謂補充純粹顛倒黑白,既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甘願與之同流合污遊戲規則,那麼本人不再參與此滑天下之大稽的鬧劇」--MINQI(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10:16 (UTC)
- (※)注意舉報頁都能再舉報,也是服了。既然如此,本人只能舉報並聲明「MINQI所謂舉報純粹顛倒黑白,那麼本人繼續參與此滑天下之大稽的鬧劇」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10:27 (UTC)
『「針對提報的意見請放在下一行」閣下這樣無異於真人傀儡』一來這不是提報意見,這是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自願加入的提報理據,我很好奇為什麼你要『幫他做主』修改他的內容 strikethrough他同意加入的理據。二來這是你第3次提到我是傀儡了,怎麼次次和我配對的都不同人? 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10:33 (UTC)
- 電視認罪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純粹的編輯戰帳戶已於破壞、其他處舉報。本人回退至上次管理員之版本亦被其以「違反兩岸用語」為由回退。參見其貢獻,亦除了回退與編輯戰外無任何有效編輯,請求對其進行封號處理。
(~)補充由於其為純粹擾亂性破壞,所以不再回退至過早版本而僅回退至今日之版本。
- 提報人:MINQI(留言) 2021年6月16日 (三) 16:58 (UTC)
- 處理:連續多次違反3RR並且跟蹤固定用戶,封禁1周。令懷疑為傀儡帳戶,建議其他用戶複查。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21年6月17日 (四) 00:46 (UTC)
- ( ✓ )同意——航站區(留言) 2021年6月16日 (三) 17:55 (UTC)
- (~)補充本人已多次告知其編寫問題是多個討論共同的結果,如果按其編寫將直接造成連鎖反應甚至推翻3月份的共識。其行為根本不是編輯爭議而是故意擾亂性破壞。本人回退至最後個Googol19980904閣下版本——最新穩定版本。--MINQI(留言) 2021年6月16日 (三) 18:03 (UTC)
-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時不時加入相同原創研究內容,多次被發現後由不同編者回退,今日再次重蹈覆轍甚至口言「把中共的研究當可靠來源,這是你的任務?你不累是因為你收錢搞亂維基百科?」原創研究還理直氣壯。。。參見[17][18][19][20][21][22][23][24][25][26]
- 提報人:MINQI(留言) 2021年6月17日 (四) 14:20 (UTC)
- 處理:
- (:)回應反修例不是第二次冷戰的一部分,修改你夾帶私貨的內容有何不可?你把你自己的編輯不當原創性研究,別人的編輯你看不順眼就說是原創性研究,太雙標--高澤鈿(留言) 2021年6月17日 (四) 14:22 (UTC)
- (:)回應@高泽钿:反修例不是第二次冷戰的一部分?我寫「反修例是第二次冷戰的一部分」了?我夾帶私貨?我夾帶私貨,Hijk910閣下會沒意見?我的編輯原創性研究在哪?我要麼拿著可靠來源修改要麼就恢復到其他人依據可靠來源的編輯。我雙標什麼?你倒說說你寫的哪句有可靠來源?你說說我哪處新編輯是沒有添加來源或有問題說不出道道的?你說我給你解答,我解答不出來我公開給你道歉、主動按你的編輯。--MINQI(留言) 2021年6月17日 (四) 14:51 (UTC)
- (:)回應我修改的就包括第二次冷戰的一部分,這是維護維基POV。你夾帶私貨的地方多了去了,爆眼少女的條目,你瘋狂刪除不合你意的內容,被多人回退,你還狡辯?--高澤鈿(留言) 2021年6月17日 (四) 15:22 (UTC)
- (:)回應「你修改的就包括第二次冷戰的一部分」?又被加上去了?記得昨天不是Uranus1781閣下刪除了麼[27]?請問你的哪筆編輯是「修改第二次冷戰的一部分」?爆眼少女案,瘋狂刪除不合我意的內容?遊戲規則?為何不容許圖片?、重複內容以及爭議、「爆眼少女案」看過麼?多人回退,哪幾個?相比較,幾個人回退了你?誰在狡辯?
- (~)補充其操作1、2、3、4、5--MINQI(留言) 2021年6月17日 (四) 16:15 (UTC)
- (:)回應。爆眼少女的條目,你瘋狂刪除不合你意的內容,被多人回退,你夾帶私貨的地方多了去了,你還狡辯?--高澤鈿(留言) 2021年6月17日 (四) 19:42 (UTC)
- (:)回應去看清楚再來造謠,為何不容許圖片?、重複內容以及爭議、「爆眼少女案」看過了麼?被多人回退?自己夾帶私貨的地方多了去了,還賊喊捉賊?你就回答:1.你說多人回退我,請你把回退的名字列出來;2.請你指出我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編輯哪處夾帶私貨沒有來源支撐的?3.你稱我在爆眼少女案中瘋狂刪除不合我意的內容,請你列出被我刪除的內容以及我的編輯摘要。三點回答了再來張嘴造謠!--MINQI(留言) 2021年6月17日 (四) 20:14 (UTC)
- (:)回應@高泽钿:反修例不是第二次冷戰的一部分?我寫「反修例是第二次冷戰的一部分」了?我夾帶私貨?我夾帶私貨,Hijk910閣下會沒意見?我的編輯原創性研究在哪?我要麼拿著可靠來源修改要麼就恢復到其他人依據可靠來源的編輯。我雙標什麼?你倒說說你寫的哪句有可靠來源?你說說我哪處新編輯是沒有添加來源或有問題說不出道道的?你說我給你解答,我解答不出來我公開給你道歉、主動按你的編輯。--MINQI(留言) 2021年6月17日 (四) 14:51 (UTC)
- 中國病毒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回退行為:[28][29][30][31];所給解釋:[32]
- 提報人:MINQI(留言) 2021年6月4日 (五) 10:52 (UTC)
- 處理:連續多次違背WP:3RR,並惡意攻擊其他用戶。僅封禁31小時,並觀察其後續行徑。另,懷疑其為傀儡帳戶,建議其他用戶提請複查。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21年6月17日 (四) 00:54 (UTC)
- (!)意見:[3]和[4]合計只算作1次回退。--Mewaqua(留言) 2021年6月4日 (五) 17:35 (UTC)
- @Mewaqua:理由?--MINQI(留言) 2021年6月4日 (五) 18:06 (UTC)
- 「如果出現四次或更多次的回退,無論每次針對的是否是同一段內容,都構成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1年6月5日 (六) 22:46 (UTC)
- 「一個用戶連續的一系列回退編輯視作一次回退」。--Mewaqua(留言) 2021年6月6日 (日) 08:51 (UTC)
- 請告訴我們「4-1等於幾?」,我不知道爭論是回退了3次還是4次有什麼意義?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1年6月7日 (一) 07:39 (UTC)
- '如果出現四次或更多次的回退' 為什麼沒有意義? Iridium(IX)(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04:53 (UTC)
- 增加[33],該條目去年10月-11月之間在討論頁和互助客棧已進行充分討論,雖對具體該如何行文仍有爭議,但對本條目存在NPOV等問題是無爭議的。該用戶無視他人的編輯成果,雖編輯摘要稱「全面回退至10月25日版本」,但實際上是無視之前的討論共識,不經充分討論,按照自己的喜好選擇性保留編輯[34]。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1年6月5日 (六) 22:42 (UTC)
- @Lewix 屬閣下倒果為因,是該條目被有各路人馬基於自身喜好編輯才會被「討論」回退至無問題的版本有何不可?剩下一堆無理的東西還要將其回退至爭議版本,是沒有必要進行無意義的滾雪球討論。莫非就需如同我在編輯摘要提出的「非得對一個剪了破洞的褲子討論要不要修補麼?」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7:29 (UTC)
- 請看清楚10月25日版本是什麼樣的:[35]。你雖編輯摘要稱「全面回退至10月25日版本」,但實際上是無視之前的討論共識,不經充分討論,按照自己的喜好選擇性保留編輯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1年6月15日 (二) 01:06 (UTC)
- (!)意見: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E6%97%A5%E5%BF%97&logid=10330541--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2:14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香港新聞自由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1.不斷地人身攻擊、擾亂討論,[36][37][38][39]已經3RR(4次)
- 提報人:MINQI(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09:03 (UTC)
- 處理:
-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再次人身攻擊、破壞與擾亂討論,已經五次回退明顯違反3RR。[42][43][44][45][46]。請管理員有所作為,制止其這種破壞、擾亂及騷擾。
- 提報人:MINQI(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08:41 (UTC)
- 處理:
- 啊!我剛提報破壞了,因為我想這明顯違反討論頁指引,要收回嗎?--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29日 (二) 08:45 (UTC)
- @風紀股長:不用收回,它是三個全都犯了。有點像上次那個IP用戶158.101.158.176 和高澤鈿。--MINQI(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08:49 (UTC)
- 啊!我剛提報破壞了,因為我想這明顯違反討論頁指引,要收回嗎?--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29日 (二) 08:45 (UTC)
- 這個「它」就很靈性--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29日 (二) 08:52 (UTC)
- 廣府民系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在編輯中回復鄙人針對段落和表格的編輯,並將來源內容移花接木混淆視聽。
- 提報人:BeBoy第五類接觸 2021年6月27日 (日) 18:05 (UTC)
- 處理:
- 汩汩銀泉在6月24日開始的編輯產生爭議,其有關編輯將來源內容移花接木以混淆視聽。--JNO1(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7:18 (UTC)
- 不知是誰首先將來源兩段不同方面的論述混在一起,又將來源中關於潮汕人歷史的表述刪去限定詞「潮汕人」,還多次刪除表格中添加的直接的論文來源,且最近一次添加佶屈聱牙的漢語不說,又將原文關於大都會樣本的論述嫁接到廣東個體上,將「廣東的個體與其他群體相比表現出異常的分散性」改寫為「廣東的個體與其他群體相比表現出異常的分散性,不局限於特定的地理位置。」(此君改寫內容以下劃線標,試與原文比較「Individuals from the metropolitan municipalities were more or less confined to the particular geographical locale (supplementary fig. S4, Supplementary Material online), while individuals from Guangdong exhibited exceptional dispersion, compared with other populations (supplementary fig. S5, Supplementary Material online).」),又在語言段落的編輯中針對性地刪去鄙人對來源P60-P64頁中關於「底層詞非借詞斷定」的轉寫。另外此君還在爭議頁面手動多次消去鄙人的段落排版和表格樣式編輯。
- 此君甚至直接修改鄙人的編輯爭議舉報板,C&P鄙人提報,行為令人驚愕,是維百之罕有。我已不堪其擾,請明裁。--BeBoy第五類接觸 2021年6月28日 (一) 09:40 (UTC)
- 自己讀一下上面紅色指示文字。--路西法人 • 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0:53 (UTC)
- 那沒事了,但仍舊是C&P原提報--BeBoy第五類接觸 2021年6月28日 (一) 11:36 (UTC)
- 自己讀一下上面紅色指示文字。--路西法人 • 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0:53 (UTC)
- 是誰放上一份與條目無關的論文來源?裏面哪一個「潮汕人」詞被刪去?來自同一來源的敘述不可以放在一起,誰規定?是誰單單插入一句「廣東的個體與其他群體相比表現出異常的分散性」?為上一句「Individuals from the metropolitan municipalities were more or less confined to the particular geographical locale」補充一下反而怪在下?汩汩銀泉君之編輯版本難道不容他人更改?沒有來源原文對比下也不容他人更改?另外汩汩銀泉君作出有爭議的「段落排版和表格樣式編輯」改動,在下就不可以改動?至於汩汩銀泉君最後的指控才是令人驚愕。不堪其擾的是敞人才真。--JNO1(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3:32 (UTC)
- 來源的表格中明確寫到越南京族數據來自He JD 2012論文,你為何刪去?「粵語人作為廣東本地居民,與其他兩組有一定遺傳差異,與史上南遷記錄一致。」這裡的「南遷」原文指的是潮汕人,請你自讀,會不會令人產生歧義?三,你自己看看原論文Figure S5講的是什麼。至於爭議,我覺得可能有的人看什麼都會覺得有爭議;而且總覺得哪裡都缺他那一「字」,不補就周身蟻;有時補了,語句還不通,暴露漢語水平,純屬貽笑大方。空閒時間有限,不願廢話,請管理員仲裁。--BeBoy第五類接觸 2021年6月28日 (一) 17:50 (UTC)
- 條目是越南京族還是占族?南遷所指是包含那三個方言群體在內。Figure S5內沒有「廣東的個體與其他群體相比表現出異常的分散性」這一句。至於語句不通,我覺得可能有的人看什麼都會覺得佶屈聱牙;而且他看不懂那裡哪裡就是語句不通,不說出來就周身蟻,而有時說出來還暴露漢字水平,純屬貽笑大方。「看什麼都會覺得有爭議」的人顯然不包括汩汩銀泉君,提案肯定是假。--JNO1(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07:43 (UTC)
- 來源的表格中明確寫到越南京族數據來自He JD 2012論文,你為何刪去?「粵語人作為廣東本地居民,與其他兩組有一定遺傳差異,與史上南遷記錄一致。」這裡的「南遷」原文指的是潮汕人,請你自讀,會不會令人產生歧義?三,你自己看看原論文Figure S5講的是什麼。至於爭議,我覺得可能有的人看什麼都會覺得有爭議;而且總覺得哪裡都缺他那一「字」,不補就周身蟻;有時補了,語句還不通,暴露漢語水平,純屬貽笑大方。空閒時間有限,不願廢話,請管理員仲裁。--BeBoy第五類接觸 2021年6月28日 (一) 17: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