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說一切有部

根本說一切有部梵語:मूलसर्वास्तिवाद,Mūlasarvāstivāda)是佛教部派之一,佛滅第三百年初(即佛滅二百多年後)說一切有部上座部分出,相對於犍陀羅國迦濕彌羅國等地的傳承,在摩偷羅國的說一切有部後來又自稱為“根本說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論》稱其為“持律者[1]”。[2]

歷史

编辑

根本說一切有部戒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比說一切有部的《十誦律》夾雜了更多的譬喻本生。最早的有關記錄可見於《大智度論》:

考證

编辑

根本說一切有部與說一切有部之間的關係,長期在學界中爭論。在《異部宗輪論》等早期經論中只提及了說一切有部這麼一個稱呼,根本說一切有部這個稱呼出現在義淨三藏南海寄歸內法傳》中,並認為從它分出了四個部派。現代學者則傾向於認為這兩個學派是獨立發展的。

1982年,德國梵文學者貝歇特(Heinz Bechert)進行一次名為《小乘文獻的部派歸屬》的系列研究,發現這兩個部派最大的區別在于律藏,論藏次之,至于經藏只有文句上的細微差別。日本學者榎本文雄,認為這兩個部派其實是同一個部派,因時間地域的差異,而形成兩個名稱[5]。2000年,發表《根本說一切有部和說一切有部》以證明此說。

引用

编辑
  1. ^ 大毘婆沙論》:「譬喻云何。謂諸經中所說種種眾多譬喻。如長譬喻大譬喻等。如大涅槃。持律者說。」
  2. ^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在漢譯『根有律』的論書中,可以明白的看出,『根有律』的組織,是近於『十誦律』的(如本書第六章說)。『根有律』就是『八十部律』,與『十誦律』為同一原本,只是流傳不同而有所變化。起初,『十誦律』從摩偷羅Madhurā而傳入罽賓──健陀羅Gandhāra、烏仗那Udyāna一帶,為舊阿毘達磨論師所承用。如『十誦律』說的結集論藏,為:「若人五怖、五罪、五怨、五滅……」,與『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學處品」相合。其後,『根有律』又從摩偷羅傳到北方,為迦濕彌羅Kaśmīra阿毘達磨「毘婆沙師」所承用。例如『大毘婆沙論』解說「譬喻」為:「如大涅槃持律者說。所說大涅槃譬喻,出於『根有律雜事』。又如『順正理論』,說結集論藏為「摩呾理迦」;也與『根有律雜事』相合。流行於北方的說一切有部,源遠流長,化區極廣,隨時隨地而有多少不同。這二部廣律,不全為廣略的差別,實為同一原典而流傳不同。
  3. ^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六章「比丘尼‧附隨‧毘尼藏之組織」,第一節「比丘尼毘尼」,第一項「比丘尼毘尼的內容」:說一切有部律,「比丘尼法」部分,還含攝在「雜誦」或「雜事」中。
  4. ^ 出三藏記集》:「佛泥洹後。大迦葉集諸羅漢。於王舍城安居。命優波離出律。八萬法藏有八十誦。」「薩婆多部者。梁言一切有也。……本有八十誦。優波掘以後世鈍根不能具受故。刪為十誦。以誦為名。謂法應誦持也。」
  5. ^ 《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四十七卷第一號:「古來之文獻資料中,被稱為『根本說一切有部』,但因為『說一切有部』內部沒有分派,不是『說一切有部』以外之異部。『根本說一切有部』和『說一切有部』是同一者,應該只是旁稱而已。」頁117,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