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郡 (中国)
建置沿革
编辑秦汉
编辑西汉时,河东郡为三河之一,属司隶校尉部,领安邑、大阳、猗氏、解、蒲反、河北、左邑、汾阴、闻喜、濩泽、端氏、临汾、垣、皮氏、长脩、平阳、襄陵、彘、杨、北屈、蒲子、绛、狐讘、骐二十四县。王莽时,改河东郡为兆阳郡。东汉初,复为河东郡,省左邑、长脩、狐讘、骐四县。汉顺帝阳嘉二年(133年),改彘县为永安县。[1][2]
魏晋
编辑三国魏时分平阳、杨、端氏、永安、蒲子、襄陵、绛、濩泽、临汾、北屈、皮氏诸县置平阳郡。晋武帝太康中,河东郡领安邑、闻喜、垣、汾阳、大阳、猗氏、解、蒲坂、河北九县。[3]
十六国时期,河东郡先后为前赵、后赵、冉魏、前燕、前秦、西燕、后秦的领土。晋安帝义熙十三年(417年),刘裕北伐时收复了河东郡,两年后又被北魏攻占。[4]
北朝隋唐
编辑北魏太武帝神䴥元年(428年),置雍州,河东郡改属雍州。延和元年(432年),改雍州为泰州。北魏时,闻喜县改属南太平郡,汾阳县改属龙门郡,分河东郡之安邑、河北、太阳三县置河北郡。北魏孝文帝太和元年(477年),析置安定县。太和十一年(487年),分解县为南解、北解二县。太和中,罢泰州。东魏孝静帝天平初,复置泰州,东垣县改属新安郡。[5]西魏文帝大统三年(537年),攻占河东郡,废泰州。[6][7]北周明帝二年(558年),于河东郡置蒲州。[8]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河东郡,其地属蒲州。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蒲州为河东郡。河东郡领十县:河东、桑泉、汾阴、龙门、芮城、安邑、夏、河北、猗氏、虞乡。[9]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改河东郡为蒲州。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蒲州为河东郡。河东郡领八县:河东、桑泉、解、猗氏、虞乡、永乐、宝鼎、闻喜。天宝十三载(754年),改桑泉县为临晋县。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复改河东郡为蒲州。[10]
人口
编辑行政长官
编辑河东守(—前148年)
编辑河东太守(前148年—9年)
编辑- 番系,九江人,汉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离任。[14]
- □胜,汉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年)在任。[15]
- 田延年,字子宾,京兆阳陵人,汉昭帝元凤六年(前75年)离任。[14]
- 周堪,汉元帝永光元年(前43年)出任。[14]
- 甄尊,字少公,京兆杜陵人,汉成帝建始二年(前31年)离任。[14]
- 陈咸,字仲,西汉后期在任。[16]
兆阳大尹(9年—23年)
编辑河东太守(23年—222年)
编辑- 杨宝,刘玄更始三年(25年)被斩。[17]
- 李文,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出任。[17]
- 焦贶,会稽人,汉明帝永平十三年(70年)被收捕。[18]
- 陈□,汝南平舆人,东汉时在任。[19]
- 韩术,南阳堵阳人,东汉时在任。[20]
- 史弼,字公谦,陈留考城人,汉桓帝时在任。[21]
- 刘祐,字伯祖,中山安国人,汉桓帝时在任。[21]
- 耿援,字伯绪,扶风茂陵人,汉桓帝时在任。[22]
- 单安,河南人,汉桓帝时在任。[23]
- 董卓,字仲颖,陇西临洮人,汉灵帝中平元年(184年)离任。[24]
- 王宏,太原祁人,汉献帝初平三年(192年)弃官北居新兴。[25]
- 王邑,北地泥阳人,汉献帝兴平二年(195年)在任。[24]
- 郭援,由袁尚任命,汉献帝建安五年(200年)在任。[26]
- 王邑,北地泥阳人,汉献帝建安十年(205年)离任。[27]
- 杜畿,字伯侯,京兆杜陵人,汉献帝建安十年(205年)到延康元年(220年)在任。[27]
- 赵俨,字伯然,颍川阳翟人,汉献帝延康元年(220年)到魏文帝黄初三年(222年)在任。[28]
河东相(222年—225年)
编辑河东太守(225年—557年)
编辑- 任嘏,字昭先,乐安博昌人,魏明帝时在任。[29]
- 杜恕,字务伯,京兆杜陵人,魏齐王时在任。[27]
- 王戎,字濬冲,琅邪临沂人,晋武帝时在任。[30]
- 刘原,勃海人,晋武帝后期在任。[31]
- 王佑,晋武帝后期在任。[32]
- 爰翰,西晋时在任。[33]
- 温憺,太原祁人,西晋时在任。[34]
- 皇甫商,安定朝那人,晋惠帝太安二年(303年)由长沙王司马乂任命,永安元年(304年)被杀。[35]
- 路述,晋怀帝永嘉二年(308年)力战刘渊,死之。[36]
- 邓攸,字伯道,平阳襄陵人,晋怀帝永嘉末没于石勒。[37]
- 魏该,一名亥,东郡东阿人,晋元帝承制时在任。[38]
- 李矩,字世回,平阳人,晋元帝时领。[38]
- 石晖,后赵武帝石虎时在任。[39]
- 王休,北海剧人,前秦时在任。[40]
- 柳恭,河东解人,西燕慕容永中兴九年(394年)降于后秦。[41]
- 尹昭,后秦文桓帝姚兴弘始十八年(416年)离任。[42]
- 唐小方,后秦姚泓永和二年(417年)为晋将沈林子所斩。[42]
- 朱超石,沛郡沛人,晋安帝义熙十三年(417年)到十四年(418年)在任。[4]
- 刘遵考,彭城人,晋安帝义熙十四年(418年)出领,同年南还。[43][44]
- 毛德祖,荥阳阳武人,晋安帝义熙十四年(418年)到晋恭帝元熙元年(419年)在任。[45]
- 王康,北海剧人,晋恭帝元熙元年(419年)出任,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卒于金墉。[40]
- 薛谨,字法顺,河东汾阴人,北魏明元帝泰常四年(419年)出任。[46]
- 薛洪隆,字菩提,河东汾阴人,北魏时在任。[46]
- 薛破胡,河东汾阴人,北魏时在任。[46]
- 薛麟驹,河东汾阴人,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年(486年)赠。[46]
- 杜遇,字庆期,京兆人,北魏时在任。[47]
- 薛瑚,河东汾阴人,北魏时在任。[6]
- 裴双虎,河东闻喜人,北魏时在任。[48]
- 薛遵彦,河东汾阴人,北魏时在任。[49]
- 裴仲规,河东闻喜人,北魏宣武帝正始元年(504年)赠。[48]
- 崔振,字延根,博陵安平人,北魏宣武帝永平中卒于郡。[50]
- 赵超宗,天水西人,北魏后期在任。[51]
- 崔习,字贵礼,博陵安平人,北魏后期在任。[52]
- 崔游,字延叔,博陵安平人,北魏孝明帝熙平末在任。[50]
- 薛怀景,河东汾阴人,北魏后期在任。[53]
- 王罴,西魏文帝大统初在任。[6]
- 李远,字万岁,陇西成纪人,西魏文帝大统中在任。[54]
- 韩果,字阿六拔,代武川人,西魏文帝大统九年(543年)出任。[55]
- 薛善,字仲良,河东汾阴人,西魏后期在任。[6]
河东郡守(557年—583年)
编辑河东郡太守(607年—618年)
编辑河东郡太守(742年—758年)
编辑国主
编辑曹魏河东国(222年—225年)
编辑河东国(222年—225年) | |||||
代数 | 封爵 | 谥 | 姓名 | 在位时间 | 备注 |
1 | 河东王 | 曹霖 | 222年—225年 | 魏文帝第五子 | |
徙封馆陶 |
参见
编辑征引文献及注释
编辑- ^ 1.0 1.1 《汉书 卷二十八上 地理志第八上》
- ^ 2.0 2.1 《后汉书 志第十九 郡国一》
- ^ 3.0 3.1 《晋书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
- ^ 4.0 4.1 《宋书 卷四十八 列传第八》
- ^ 《魏书 卷一百六中 地形志二中第六》
- ^ 6.0 6.1 6.2 6.3 《周书 卷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七》
- ^ 《魏书 卷一百六下 地形志二下第七》
- ^ 《周书 卷四 帝纪第四》
- ^ 9.0 9.1 《隋书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 ^ 10.0 10.1 《旧唐书 卷三十九 志第十九》
-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
rk2
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 ^ 《史记 卷七十九 范睢蔡泽列传第十九》
- ^ 《汉书 卷三十七 季布栾布田叔传第七》
- ^ 14.0 14.1 14.2 14.3 《汉书 卷十九下 百官公卿表第七下》
- ^ 《汉书 卷二十五上 郊祀志第五上》
- ^ 《汉书 卷七十八 萧望之传第四十八》
- ^ 17.0 17.1 《后汉书 卷十六 邓寇列传第六》
- ^ 《后汉书 卷三十三 朱冯虞郑周列传第二十三》
- ^ 《后汉书 卷六十六 陈王列传第五十六》
- ^ 《三国志 卷二十四 魏书二十四 韩崔高孙王传第二十四》裴注引《楚国先贤传》
- ^ 21.0 21.1 《后汉书 卷六十四 延史卢赵列传第五十四》
- ^ 《后汉书 卷十九 耿弇列传第九》
- ^ 《后汉书 卷七十八 宦者列传第六十八》
- ^ 24.0 24.1 《后汉书 卷七十二 董卓列传第六十二》
- ^ 《宋书 卷七十六 列传第三十六》
- ^ 《三国志 卷十三 魏书十三 锺繇华歆王朗传第十三》
- ^ 27.0 27.1 27.2 《三国志 卷十六 魏书十六 任苏杜郑仓传第十六》
- ^ 《三国志 卷二十三 魏书二十三 和常杨杜赵裴传第二十三》
- ^ 《三国志 卷二十七 魏书二十七 徐胡二王传第二十七》裴注引《别传》
- ^ 《晋书 卷四十三 列传第十三》
- ^ 《晋书 卷五十一 列传第二十一》
- ^ 《晋书 卷四十 列传第十》
- ^ 《三国志 卷二十八 魏书二十八 王毌丘诸葛邓锺传第二十八》裴注引荀绰《冀州记》
- ^ 《晋书 卷六十七 列传第三十七》
- ^ 《晋书 卷六十 列传第三十》
- ^ 《晋书 卷五 帝纪第五》
- ^ 《晋书 卷九十 列传第六十》
- ^ 38.0 38.1 《晋书 卷六十三 列传第三十三》
- ^ 《晋书 卷一百七 载记第七》
- ^ 40.0 40.1 《宋书 卷四十五 列传第五》
- ^ 《晋书 卷一百十七 载记第十七》
- ^ 42.0 42.1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
e
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 ^ 《宋书 卷二 本纪第二》
- ^ 《宋书 卷五十一 列传第十一》
- ^ 《宋书 卷九十五 列传第五十五》
- ^ 46.0 46.1 46.2 46.3 《魏书 卷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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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8.0 48.1 《魏书 卷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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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0 50.1 《魏书 卷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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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书 卷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 ^ 《魏书 卷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
- ^ 《周书 卷二十五 列传第十七》
- ^ 《周书 卷二十七 列传第十九》
- ^ 《周书 卷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四》
- ^ 《周书 卷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九》
- ^ 《隋书 卷三十九 列传第四》
- ^ 《旧唐书 卷一百一十三 列传第六十三》
- ^ 《旧唐书 卷一百八十七下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下》
- ^ 《旧唐书 卷九 本纪第九》
- ^ 《旧唐书 卷一百一十二 列传第六十二》
- ^ 《唐刺史考全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