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郡

(重定向自成都国

蜀郡中国古代的。蜀郡以成都一带为中心,所辖范围随时间而有不同。东汉时期与广汉郡犍为郡合称“三蜀”。

建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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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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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惠文王王九年(前316年),司马错。十一年(前314年),封公子通国为蜀侯,以陈壮为相。十四年(前311年),蜀相陈壮杀蜀侯通国反。秦武王元年(前310年),诛蜀相陈壮(一作陈庄),封公子恽为蜀侯。秦昭襄王六年(前301年),诛蜀侯恽。七年(前300年),封蜀侯恽之子为蜀侯。二十二年(前285年),诛蜀侯绾,从此不再封蜀侯,但置蜀郡,设蜀守,治成都县[1][2]

西汉早期,蜀郡领九县:成都、郫、雒、临邛、新都、武阳、梓潼、涪、葭明;六道:青衣、严道、阴平、甸氐、绵虒、湔氐。后多有析置。汉武帝元光三年(前132年),分巴郡、蜀郡置犍为郡广汉郡[3],武阳县改属犍为郡,雒、新都、梓潼、涪、葭明、阴平、甸氐等县道改属广汉郡。蜀郡辖境缩小,仅有今成都市以西,松潘县以南,汉源九龙县以北,康定县以东地区。

元鼎六年(前111年),分蜀郡南部邛都置越巂郡,北部冉駹置汶山郡,西部笮都置沈黎郡元封五年(前106年),置十三刺史部,蜀郡属益州刺史部天汉四年(前97年),省沈黎郡,蜀郡置两部都尉,分别治旄牛、青衣。汉宣帝地节三年(前67年),省汶山郡,蜀郡置北部都尉[2]。至西汉晚期,蜀郡领十五县(道):成都、郫、繁、广都、临邛、青衣、江原、严道、绵虒、旄牛、徙、湔氐、汶江、广柔、蚕陵[4]

新朝始建国元年(9年),改蜀郡为导江郡更始元年(23年),复称蜀郡。更始二年(24年),公孙述自立为蜀王,都成都。龙兴元年(25年),公孙述即皇帝位,改蜀郡为成都尹汉光武帝建武十二年(36年),灭成,复称蜀郡[5]

汉安帝延光元年(122年),分蜀郡西部都尉所领青衣、严道、徙、旄牛四县(道)置蜀郡属国[6]汉灵帝时,分蜀郡北部都尉所领蚕陵、广柔、湔氐、汶江、绵虒五县(道)复置汶山郡[7]。至此,蜀郡领成都、郫、江原、繁、广都、临邛六县,至西晋不改。

魏晋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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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武帝太康十年(289年),立皇子司马颖为成都王,改蜀郡为成都国晋惠帝永康元年(300年),益州刺史赵𫷷叛乱,复改为蜀郡

成武帝时,分蜀郡、汉嘉郡汉原郡,江原、临邛二县改属汉原郡。晋穆帝时,广都县改属宁蜀郡犍为郡牛鞞县改属蜀郡[8]宋孝武帝孝建二年(455年),以侨户置永昌县。至此,蜀郡领成都、繁、郫、牛鞞、永昌五县[8]

西魏废帝二年(553年),攻取南梁益州等地。西魏末,废永昌县,分郫县置温江县;分蜀郡牛鞞县(改为阳安县)置武康郡北周时,改繁县为新繁县;废宁蜀郡,其所领广都、升迁二县改属蜀郡;废汶山郡为县,属蜀郡。至此,蜀郡领成都、新繁、郫、温江、广都、升迁、汶山七县。[9]

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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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蜀郡,新繁县并入成都县,温江、汶山二县并入郫县,升迁县并入广都县,成都、郫、广都三县直属益州。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益州为蜀郡,治成都,领十三县:成都、双流(旧名广都)、新津、晋原、清城、九陇、绵竹、郫、玄武、雒、阳安、平泉、金渊。[10]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改蜀郡为益州。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复改为蜀郡,属蜀郡大都督府,领十县:成都、蜀、新都、新繁、犀浦、双流、广都、郫、温江、灵池。唐肃宗至德二载(757年),升蜀郡为成都府[11]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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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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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守(-前1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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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郡太守(前148年-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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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江大尹(9年-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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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江卒正(14年-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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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孙述,字子阳,扶风茂陵人,新朝始建国天凤中至始建国地皇四年(23年)在任。

蜀郡太守(23年-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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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尹(25年-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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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郡太守(36年-2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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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内史(289年-3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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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耿滕,中山人,晋惠帝永康元年(300年)被杀。[45]

蜀郡太守(300年-4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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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郡内史(489年-4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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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悛,字士操,彭城安上里人,齐武帝永明七年(489年)至九年(491年)在任。[55]

蜀郡太守(495年-5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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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郡守(557年-5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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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郡太守(607年-6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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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郡长史(742年-7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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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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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王司马颖,289年-306年在位,300年封土失陷,后分南郡置成都国。
  • 蜀郡王萧子文,489年-495年在位。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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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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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及征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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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史记 卷五 秦本纪第五》
  2. ^ 2.0 2.1 2.2 《华阳国志 卷三 蜀志》
  3. ^ 马孟龙. 西汉广汉郡置年考辨——兼谈犍为郡置年[J]. 四川文物, 2019(3).
  4. ^ 《汉书·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
  5. ^ 5.0 5.1 《后汉书 卷十三 隗嚣公孙述列传第三》
  6. ^ 6.0 6.1 《续汉书·第二十三 郡国五》
  7. ^ 李晓杰《东汉政区地理》
  8. ^ 8.0 8.1 8.2 《宋书 卷三十八 志第二十八》
  9.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10. ^ 10.0 10.1 《隋书·卷二十九 志第二十四》
  11. ^ 11.0 11.1 《旧唐书·卷四十一 志第二十一》
  12. ^ 《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第八》
  13. ^ 《晋书·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
  14. ^ 蜀守斯离铜鉴铭文:“十九年蜀守斯离造工师□臣求乘工耐”。
  15. ^ 廿七年蜀守若戈
  16. ^ 五十二年戈
  17. ^ 九年相邦吕不韦戟
  18. ^ 《殷周金文集成》11368廿六年蜀守武戈
  19. ^ 《史记 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传第六十二》
  20. ^ 《汉书 卷八十九 循吏传第五十九》
  21. ^ 《后汉书 卷四十三 朱乐何列传第三十三》章怀注引《东观记》
  22. ^ 《汉书 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䃅传第三十八》
  23. ^ 23.0 23.1 23.2 《后汉书 卷三十一 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第二十一》
  24. ^ 《北史 卷一百 列传第八十八》
  25. ^ 《后汉书 卷十八 吴盖陈臧列传第八》
  26. ^ 《后汉书 卷四十一 第五锺离宋寒列传第三十一》
  27. ^ 《后汉书 卷八十七 西羌传第七十七》
  28. ^ 《后汉书 卷四十五 袁张韩周列传第三十五》
  29. ^ 29.0 29.1 《后汉书 卷七十七 酷吏列传第六十七》
  30. ^ 《后汉书 卷六十一 左周黄列传第五十一》
  31. ^ 《后汉书 卷五十六 张王种陈列传第四十六》
  32. ^ 《后汉书 卷六十七 党锢列传第五十七》
  33. ^ 《三国志 卷二十四 魏书二十四 韩崔高孙王传第二十四》裴注引谢承《后汉书》
  34. ^ 《三国志 卷十 魏书十 荀彧荀攸贾诩传第十》
  35. ^ 35.0 35.1 《三国志 卷三十八 蜀书八 许麋孙简伊秦传第八》
  36. ^ 《三国志 卷三十七 蜀书七 庞统法正传第七》
  37. ^ 37.0 37.1 37.2 《三国志 卷四十一 蜀书十一 霍王向张杨费传第十一》
  38. ^ 《三国志 卷三十二 蜀书二 先主传第二》裴注引谢承《三辅决录注》
  39. ^ 《三国志 卷四十五 蜀书十五 邓张宗杨传第十五》
  40. ^ 《三国志 卷三十九 蜀书九 董刘马陈董吕传第九》
  41. ^ 41.0 41.1 《华阳国志 卷八 大同志》
  42. ^ 42.0 42.1 42.2 《华阳国志 卷十一 后贤志》
  43. ^ 《晋书 卷五十五 列传第二十五》
  44. ^ 左羽林大将军臧公神道碑
  45. ^ 《资治通鉴 卷八十三 晋纪五》
  46. ^ 46.0 46.1 《资治通鉴 卷八十四 晋纪六》
  47. ^ 47.0 47.1 《资治通鉴 卷八十五 晋纪七》
  48. ^ 《太平寰宇记》卷七十一引《十六国春秋》
  49. ^ 《隋书 卷三十五 志第三十》
  50. ^ 《晋书 卷九 帝纪第九》
  51. ^ 《晋书 卷八十一 列传第五十一》
  52. ^ 《宋书 卷四十八 列传第八》
  53. ^ 《宋书 卷四十五 列传第五》
  54. ^ 《宋书 卷一百 列传第六十》
  55. ^ 55.0 55.1 55.2 55.3 《南齐书 卷三十七 列传第十八》
  56. ^ 《南史 卷五十 列传第四十》
  57. ^ 《梁书 卷四十七 列传第四十一》
  58. ^ 《南史 卷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八》
  59. ^ 《南史 卷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八》
  60. ^ 60.0 60.1 《梁书 卷二十一 列传第十五》
  61. ^ 《梁书 卷四十一 列传第三十五》
  62. ^ 62.0 62.1 《周书 卷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四》
  63. ^ 《唐刺史考全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