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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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满语ᠨᡳᠣᠸᠠᠩᡤᡳᠶᠠ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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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转写niowanggiyan turun)是清朝的正规军,由汉人编成,部分是为满足京卫满族生计,被强制出旗汉军旗人、下五旗旗鼓包衣、开户人、抱养民子、旗下家奴。主要负责弥补八旗的不足和守卫国土。这些汉军因使用绿色军旗,故称为绿营。在清朝大部分的时间里它都是清军的主力。

绿营军军旗

起源 编辑

 
清乾隆初年绿营总兵提督分布图

清朝的兴起是倚靠它强大的八旗军力。随着领土的扩大,清朝吸收了部分蒙古人与汉人的势力,对此皇太极另外设立了蒙古八旗汉军八旗,用以壮大军力并加强管理蒙汉臣民。

到了清兵入关后,虽然满洲兵人数达十二万,但兵力仍远远不足。为了加强对领土的有效统治,清政府招降明军、招募汉人组织军队,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单位,所以称为“绿营兵”,独立于八旗军。《清朝文献通考》卷一八二称:“八旗驻防兵由于世籍,绿旗各营兵由于召募”。[1]:112

兴衰 编辑

清朝初年,大多为汉人的绿营军的职责尚只是镇守疆土,但随着八旗的腐化[2],绿营的重要性就日益加强。在三藩之乱中,清军就是以绿营为骨干,先后派遣了四十余万绿营兵作战。[3]在往后的大小战争中,绿营也是清军的主要构成部分。但随着太平日久,绿营内部也开始出现松弛腐化的现象。绿营的腐败主要表现在空额严重和指挥不灵这两方面。与八旗兵相比,绿营兵薪饷偏低,仅够个人糊囗,不能兼顾家属,因此违禁“兼习手艺,或做小贸供籍帮贴”的现象十分普遍。绿营腐败情状,日甚一日,到了乾隆帝阅兵时,所见已是“射箭,箭虚发;驰马,人坠地”[4]。道光十三年(1833年)御史俞琨揭露:“各营积习,或以虚名坐扣丁粮,或以家仆滥充伍籍。”即使在清廷眼皮底下的直隶地区,也由于绿营“兵额多虚”、“存营十不及五”,[5]清廷镇压白莲教起义时,已不得不凭借乡勇团练。到了两次鸦片战争和镇压太平军之时,“国家养绿营兵五十余万,二百年来所费何可胜计”,[6]张集馨记鸦片战争期间,福建水师的战船都被租给商人贩运大米。[7]陕西道监察御史杜彦士指出:“夷船所以停泊无忌者,由于水师员弁收受陋规,每船得洋四百圆、六百圆不等。船上烟土,皆营弁包庇贩卖。”绿营丧失作战能力,“无事则游手恣睢,有事则雇无赖之人代充”,上阵一触即溃。[8]江忠源总结绿营的弊端时说:“其弊在兵不用命,将不知兵,兵与将不相习,将与将又各不相干,遂至溃烂,不可收拾。”[9]自此大清朝廷逐渐依赖如湘勇淮勇乡勇,且同治年间开始多次裁减绿营,致使绿营的重要性逐渐减弱。百日维新时朝廷新编全西式训练的新军,自此绿营便等同名存实亡。后来至民国初年,绿营被改编为警察性质的地方治安卫戍部队,成为民国时期警察的滥觞。

编制 编辑

绿营完全由汉人组成,编为。士兵为世兵制,父死则子继,由汉人统帅。绿营的官阶大致上依照明朝的制度,由高至低分别为提督(省/标)、总兵(镇)、副将(协)、参将(营)、游击都司守备(地方)、千总(驻点)、把总。绿营在北京的称“巡捕营”,又称“京营”,隶属于步军统领[10]:5

提督全名为“提督总兵官”,统领一省绿营,受文官总督巡抚所节制。各省兵力大小不一,由万余到六七万不等;提督之下为总兵,主管一镇的绿营,兵力从千人至两三千人不等;再下面的为副将,管理一协的兵力,约数千人左右;副将以下就是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统辖的称为营,兵员数量各有不同;在最下面的为千总把总,负责统领一汛,也就是一个驻地,士兵由十数名到上百名都有,后来更设有“外委千总”与“外委把总”,设在他们之下,职位与千总、把总相同,但薪俸较低。

另外从总督到总兵都有自己直属的绿营兵,称作“标”,如“督标”(总督)、“抚标”(巡抚)、“军标”(四川新疆将军)、“提标”(提督)、“镇标”(总兵)、“河标”(河道总督)、“漕标”(遭运总督)。[11]:2标以下设“协”,副将统之;“协”以下设“营”,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分统之;“营”以下设“汛”,千总|把总、外委分别统之。[12]:2“标”的统领官称“中军”(地位相当于现代的卫队队长及副官长),督标中军由副将担任,抚标中军由参将担任。

绿营兵多数为步兵,有战兵、守兵、马兵与水兵;战兵、守兵全是步兵[13]:1。常用武器有这些冷兵器,但也有如鸟枪虎蹲炮抬枪甚至火炮热兵器,可是他们的装备与待遇明显比八旗差。

绿营发展到康熙年间已成为一个严密的制度,将兵由兵部直接统辖,将领无法直接统兵,兵卒平时分派各地作为差役,战时才临时分发给将领,令到将不知兵、兵不知将,有效地防止军人拥兵自重。

马兵为骑马的部队,步兵为步行的部队,守兵为后勤部队,马兵和步兵又统称为战兵。

兵力 编辑

各省绿营分以镇为最高战略单位,以营最基本单位。

按照《乾隆大清会典则例》,清代中叶全国绿营分为六十六镇、一千一百六十九营(其中标营三百三十六个、同城协营六个、同城营四十四个、分防协营一百六十九个、分防营六百一十四个),兵员共计648,345人,分布在内地十八省各城要害,可谓星罗棋布。1812年,全国绿营兵凡861,671人[14]:19[15][1]:112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1.0 1.1 现代教育研究社编辑委员会:《会考版中国历史(中学五年级)(教师手册)》,香港:现代教育研究社有限公司,1993年
  2. ^ 王春瑜在《八旗子弟的兴衰》(《百科知识》1980年第一期)中认为:“八旗子弟的蜕化,战斗力的逐渐丧失,其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在于入关后,满族落后的生产方式,很快就被汉族地区已达烂熟程度的封建生产方式所陶冶,原来的兵农一体,迅速趋向兵农分家,而作为一种职业兵,他们绝对逃脱不了历来汉族地主阶级武装腐化、瓦解的规律。兼之,清初的八旗子弟,是以征服者、胜利者的身份出现的,他们的历史包袱,就必然背得格外沉重。考察八旗子弟没落的过程,我们不难发现,封建世袭制和封建特权,是八旗子弟的腐蚀剂,孳生社会寄生的温床。”
  3. ^ 郑天挺《清代的八旗和绿营兵》认为:“到了一六七三年,三藩事起,八旗兵作战已力不从心,清朝统治者只好利用汉人的绿旗兵,前后动员了四十万人(《清史稿》兵志二,页一),每次作战,全是绿营步兵在前,八旗骑兵尾随于后。”
  4. ^ 《嘉庆朝东华录》,卷7 ,嘉庆4 年正月
  5. ^ 清朝续文献通考》第212卷第9597页
  6. ^ 《曾文正公书札》,第12卷,第4页。
  7. ^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
  8. ^ 曾国藩在《议汰兵疏》指出:“天下之大患盖有两端:一曰国用不足,一曰兵伍不精。兵伍之情状各省不一。漳、泉悍卒以千百械斗为常,黔、蜀冗兵以勾结盗贼为业,其他吸食鸦片,聚开赌场,各省皆然。大抵无事则游手恣睢,有事则雇无赖之人代充,见贼则望风奔溃,贼去则杀民以邀功。章奏屡陈,诏旨屡饬,不能稍灭锢习。”(《曾文正公奏稿》,第1卷,第25页。)
  9. ^ 《皇朝经世文续编》第62卷第6页
  10. ^ 大清会典》卷八十七
  11. ^ 大清会典》卷四十三
  12. ^ 《大清会典》卷四十三
  13. ^ 《大清会典》卷五十二
  14. ^ 清史稿·兵志二》
  15. ^ 郑天挺:〈清代的八旗兵和绿营兵〉

来源 编辑

书籍

外部链接 编辑

 清史稿/卷131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