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土良(英语:Tertullian/tərˈtʌliən/,150年—230年),罗马全名为昆图·塞普蒂米乌斯·佛洛伦特·特尔土良诺拉丁语Quintus Septimius Florens Tertullianus),英语化后被称为特土良戴都良特图里安德尔图良北非柏柏尔人,生于罗马帝国阿非利加行省迦太基城,为律师基督教会主教,是早期基督教著名的神学家哲学家护教士

特土良
出生约160年 编辑维基数据
Roman Carthage 编辑维基数据
逝世约240年 编辑维基数据 (80岁)
教育程度Doktor Nauk in Philosophy 编辑维基数据
职业作家、神学家、哲学家 编辑维基数据

特土良出身柏柏尔人,终身都生活在迦太基,因理论贡献被誉为拉丁教父西方基督教神学鼻祖之一。特土良所使用的神学方法,主要以写作思辩性的基督教神学与反对异端的著作为主。有人称特土良是“希腊最后一位护教士”,亦有人说他是“第一位拉丁教父”。

特土良对于三位一体与基督的神人二性,这二个教义的阐明,为后来东方与西方两个教会的正统教义奠定了基础。因他首先发现理性有极限,人在冲破这个极限的时候,就应该有信仰做指南,发展人生的未来,他以为在人性的能力中,除了感官之外,还有理性,在理性之上,还有信仰,人的感观所不能达到的极限,由理性可以补足,在理性所不能达到的极限,便由信仰可以补足。当他在世上的年日,那些新约书信的原本仍然存在,他称基督宗教的经典为《新约》。他的著作中曾引用《新约》一千八百多处,有消极反对当时的异端又有“护教学”,积极的为教会的学说辩护,将自己的信仰用希腊哲学罗马雄辩的形式表现出来。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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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土良是2世纪后期的北非迦太基[1]。他出生于百夫长之家,父亲非基督徒,年轻时学习法律、哲学及各式各样的学科,后成执业的律师。三十岁时因缘际会地接受主耶稣成为心中的救主,于是认罪悔改,抱持着禁欲主义,专心跟着主耶稣所教导的凭信心行事,以此自勉也勉励周遭的人。之后曾任加大果的主教,且许多著作都提及阐扬基督的真理,实为护教士中之首。由于当时许多人入浸归主名下,但并未受教导,故各样的不合神心意的事曾出不穷地在这些基督徒的身上,故特氏不愿随波逐流而加入了孟他努派(Montanus),力求刻苦己身、清心寡欲、高的道德标准,以和一般的信徒区隔。特氏亦很重视基督教的神秘,曾用以下的言论来证明基督有超出人类一切的思想,且具有全知、全能、全爱的特质,这样的福音是一般人猜不透的:‘我信,因在此无理’、‘上帝的儿子死了,这是十分可信的,因为无理性;祂被埋葬,又复活,这是确实的,因为是不可能的。’。[2]

关于特土良的生平,历史记载很少。只知道他原是颇有名声的律师,接受希腊罗马式的教育,故此对历史哲学法律都很熟悉。特土良曾信仰外道,在四十岁左右才改宗基督教。任迦太基主教期间,他自197年始撰文立说,旨在维护和阐释基督教教义。他是第一位使用拉丁文的多产神学作家。

约在公元207年,特土良成为孟他努派的一员。但后来不满孟他努学说,于是自立宗派。在神学上,首先采用一些名词如“三位一体”、“圣礼”、“救赎”和“功德”等。对教父居普良希波的奥古斯丁影响颇深,从而间接地影响了基督教神学之发展。

哲学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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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而言,特土良多有著述。他认为上帝(即神)只有一位,三个位格同一神质(Una substanua, tres personae)。 埃及亚历山大城是罗马帝国的第二大城,且是文化与知识的中心。这个城以伟大的亚历山大为名,哲学、宗教与种族文化传统荟萃,形成它的大都会色彩。当时一个哲学思想柏拉图主义,深深影响到这个城市的基督宗教思想。尤其以革利免,他非常重视基督宗教思想与当代学术的结合,也确实使哲学与神学建立亲密关系的第一人。另有一个完全不同的基督教思想与生活方式,在远离这数百哩的北非迦太基。迦太基座落在罗马的地中海对岸,与罗马帝国在商业及文化上的交流非常频繁。迦太基富于法律、公德心与商业传统。但特土良而言,成熟的基督徒是,除了圣经,使徒的教导与教会的信仰守则;比较在教会生活务实与法治面。

特土良认为哲学与神学并不相干,神学不应受希腊哲学的影响,他的名言是:

雅典耶路撒冷何干?
学院教会何干?
异教徒基督徒何干?”[3]

特土良(Tertullian)的传殖说(traducianism)代替了希腊神学的创造说(creationism),此说为内在之的教义铺下了道路,而此内在之罪与生来的恶是有分别的,特土良有句名言说:“灵魂的传递,包括罪的传递。”他把传殖的教义与现实主义论结合在一起,按照他的说法,神创造每个人是连身体带灵魂地借着生而来的,在此过程中,人的本性并没有失掉他特殊的性质,乃是继续地有智能、理性、甘心乐意的心,所以他的活动仍然是有理性的与负责任的,而原来个人本性中的罪,仍然是罪。特土良只能代表拉丁神学的最初阶段,他的言论中仍然带着希腊教父教训的色彩。他说到婴孩的无辜,但或许臆测这只是在相关的意义上说的,因婴孩没有实际的犯罪;他也不否认自由意志,虽然他将人的有效性减至最微的程度,但有时他所用的语词有重生的合作说的意味(synergistic theory),意即在重生上神和人是合作的。特土良《驳帕克西亚》的论文重要无比,因为他独创了许多新词汇,以致这些名词在西方教会变成标准用词,且成为普遍被接受的教义。特土良极力反对引用圣经以外的资源,来建立神学或为基督教辩护。基督教的经典为《新约》,他的著作中曾引用《新约》一千八百多处之多,有消极反对当时的异端又有“护教学”,积极的为教会的学说辩护,将自己的信仰用希腊哲学罗马辩论的形式表现出来。

特土良的三位一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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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ra omnia, 1598

特土良的巨著《驳帕克西亚》(Against Praxeas)中,他把三位一体的教义提出一个完整又相当清楚的陈述。三位一体论首先要能了解这些词汇的来源,或许便能明白其意义和重要。特土良是三位一体论中用词的最大创意者,他发明了许多的新字,其中最重要的有三个:

  • 三位一体 特土良发明了“三位一体”一字(拉丁文:Trinitas;英文:Trinity),从他之后,这个字成为基督神学的术语。虽然有人尝试用别的方法和用词,但特土良的影响最大,这个名词在西方教会成为标准用语。
  • 位格(拉丁文:Persona;英文译为:person)这个字,在日常英语中不过是指“一个人”。拉丁语原词(persona)有“面具”之意,特土良认为,“一位”便是指说话、行事的那位, 他用person代表“位格”,指“赋予独立行动的身份”。
  • 本质(拉丁文:substantia),指基本上的本体存在,表达天主内部基本的一体,尽管在向人启示时,天主似乎显得很复杂。“本质”是三位一体之三个位格所共有的。它不是三个位格之外的某个东西,而是表达其共有的基本合一,就是“独立但不分裂”。

“所有(三个:父、子和圣神)都是属于一位,因为本质上是一;尽管这个计划的奥秘,仍然要谨慎保护着,但这个计划把一扩为三,按著秩序有三个位格─父、子和圣神。然而,这并不是在于形态,而是在于地位;不是在于本质,而是在于形式;不是在于能力,而是在于面向。但是这三同属一个本质、一个形态、一个能力。”[4]

特土良列举了根与苗,源头与河流,太阳与光线之间的合一来说明神的合一。父、子、圣神乃是一个相同的本体,而这本体被扩展成三种不同的显现,但这本体是不能分割的。

特土良的三位一体论与基督位格的教义,是借着他与帕克西亚的教义论战中创造出来。特土良提出一个相当清楚的陈述:

“所有(三个:父、子和圣神)都是属于一位,因为在本质上是一;尽管这计划的奥秘仍然要谨慎保护着,但这个计划把一扩散为三,按照秩序有三个位格──父、子和圣神。然而,这三并不是在于形态,而是在于地位;不是在于本质,而是在于形式;不是在于能力,而是在于面向。但是,这三同属一个本质,一个形态与一个能力”。

神学论著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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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土良是被誉为教父时期仅次于奥古斯丁的神学家,可说是北非神学派系的代表,也是第一位以拉丁文写作的重要作家;现存之著作约写于196-212年间。他在基督教历史的长河中占有一席之地,以智慧、广博学问、缜密的思想,借由文字、丰富情感、敏锐的观察力,来辩解、维护真理,使他所处时代的那段历史更加辉煌、精彩,也为正统神学立了一块基石。

除了众所皆知的《护教辞》、《反马吉安论》、《驳帕克西亚》三大著作外,《灵魂论》是基督教讨论心理学最早之作,《洗礼论》也是现存关于洗礼最早的论说。他的名言是:“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特土良的著作,对在其后之另一位北非教父居普良(Cyprian, c.200-258)有极大之影响。

神学用语与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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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特土良是律师,熟悉罗马法,在他的神学著作中也使用,如审判官、罪愆、刑罚、赔偿等法律上的名词,甚至法律观念。在其后之神学思想中论到基督的救赎时常引用之,而他所创之许多神学用语仍沿用至今。

特土良是当时代惟一指出世人的罪与亚当有关之教父。他说,从一个人出生,恶就在人的本性之中,且持续传给全人类;此说法是“原罪”教义最早之看法。另外,他认为基督的“神人二性”并不混淆,两者都有完全的属性。他并不认为耶稣受刑、替死赎罪是必须的,但却注重悔罪改过;他认为公义的神必施刑罚,但却特别重视神的怜悯,因此,在其著作中充满“合法主义”思想。他以为一个人受洗之后还犯罪,就当认罪悔改,才能满足神的心。

关于圣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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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土良著作中关于“圣神”的描写,他认为,圣灵在教会中一直不断教导和说话,圣神就是主所应许要差来的施慰者,也是使人成圣的灵。他虽于207年参加了强调圣神、说预言之孟他努派,然而在面对大公教会指责孟他努派离弃教会传统时,特土良写道:“施慰者没有带来什么新奇的东西,祂只说已经暗示过的,祂也取回原先所搁置的。我们应当把祂看作是一位恢复者,而不是创新者。”

对孟他努派强调极严厉的纪律和脱离世俗,特土良不赞同过度的禁欲苦行,归信基督教的他主张在基督的身体中,需要有保惠师积极活泼的同在,也需要有一个比当时沾染世俗的教会,更属灵、更简朴的教会生活。而圣神分赐“管教上的辅导,解开圣经,更新心思,使人更往前,进入更美的事”。信徒彼此相称为弟兄,是因为天主是他们共同的父,他们也饮于同一位圣神。

神格唯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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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格唯一说”这个名称是特土良所起。“特土良认为创始‘神格唯一说’的是一位不太有名的‘普拉克西亚’(Praxeas),而希坡利达(Hippolytus)认为创始者是示每拿的奴爱达 (Noetus of Smyrna)。可能两人都对倡导此派学说有功。普拉克西亚完全反对神格(God)中可以有位格上的不同。特土良批判他说:‘他将保惠师赶走,又将圣父钉死在十架。’普拉克西亚似乎并没有说圣父受苦,不过奴爱达就清楚的说出这点。希坡利达说:‘他(奴爱达)说:基督自己就是圣父,乃是圣父自己降生,并受苦而死。’(He said that Christ is Himself the Father, and that the Father Himself was born and suffered and died.)按照希坡利达的讲法,奴爱达大胆地说,圣父改变了自己的形态(mode of being),变成(became)祂的儿子。奴爱达自己是这样说:‘当圣父尚未降生时,祂当被称为父;但祂按自己的美意,服在降世为人时,祂就出生,成为圣子;是祂自己(He of Himself),并不是另一位(of another)成为圣子。”[5]

关于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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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神学家也同意特土良对“洗礼”的贡献。有人以为洗礼仪式过于简单,借着水就叫人更新,似乎太愚昧,反而忽略了其所产生的效果。特土良说:“在天主起初的第一个创造里,水就是圣神栖息歇脚之处。至此之后,天主要在洗礼中使用水,而所有向天主祈求过的水都得到成圣的能力。…那圣神降临在施洗的水中,亲自为分别成圣而受洗的人,人也得到了分别成圣的能力。”他还强调,“不是在水中接受了圣神,…乃是当我们从洗礼池中起来,全身就被奉献的油所涂抹,…在这个被洁净、被奉献上的身体,才有那最圣洁的神从圣父那里降下。教会就藉洗礼的水,确认了初信者的信仰,将他穿上了基督。”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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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土良是第一个发展“三位一体”论的护教家。但其论述与《尼西亚信经》确立的三位一体教义并不完全相同,其不同点可归纳为:

  • 第一,特土良的三位一体论,为从属论:三个位格中有等次之分;他强调父是全部的本质,而子只是本质的一部分。特土良并仍认同子是低于父的观念。
  • 第二,特土良采用了部分形态论的理论,强调神性中的三个位格只有一个本质,位格乃众数,却没有本体之别。
  • 第三,特土良的三位一体论被称为“实用三一学”(economic Trinity),因为他整个理论都是放在创造与救赎的教义上,较多讨论神的工作,极少讨论神的本性。有学者认为这是他的神学的一个特色,也是拉丁世界那种务实及功能主义的思想模式,这个态度与伊斯兰神学近似。

特土良在神学历史上影响深远,更有其重要性。他是第一位提出本质 (substance) 与位格 (person) 这个观念的神学思想家,后来在《尼西亚信经》(Nicene Creed)制定形成时,就用到这些观念。虽然有人认为特土良的神学没有多少原创性,而他自己亦承认常借用早期护教士的思想,但他汇集资料的能力与别具一格的阐释方法,不仅为我们保留了第二世纪非常有价值的神学遗产,亦为我们写下许多第一手的教义,这些都说明他在教义史上所占的崇高地位是配得的。

遗产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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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土良对整个基督宗教,最大的影响在教义。尤其是在基督位格及三位一体方面,对主后整整400年,神学思想上有极特殊且重要的贡献。
  • 重视“传统”,“传统”二字是指“那被传承而来或传递下去的”,“圣经的传统诠释”或“基督徒信经的传统表现”。
  • 在《护教辞》最主要是为基督徒的无辜作辩护,反对迫害基督徒的言论,内容与用词,特土良完全像律师的风格。除此之外《护教辞》也详尽的解释基督徒的生活、敬拜与信念,把正统教义整理出来。对第三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北非主教─居普良,有相当深的影响,这也是特土良在拉丁基督宗教的传统上留下不可抹灭的记号和地位。对于整个西方基督教会的影响是“立即与永远性的”。[6]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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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护教学》
  • 《灵魂的见证》
  • 《反马吉安论》
  • 《驳帕克西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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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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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冈萨雷 编,《教会历史要点指南》(台北:圣经资源中心,2011),44。
  2. ^ 高果能,《古教会血证史》 (香港:信义宗联合出版部,1956),264。
  3. ^ Tertullian,pracecriptione haeretiorum 7
  4. ^ Tertullian,Against Praxeas 2
  5. ^ 摘自Louis Berkhof, A History of Christian Doctrines, 77-80;伯克富,《基督教教义史》,58-61页 林慈信修
  6. ^ Timothy David Barnes,Tertullian:A Historical and Literary Study (Oxford,U.K‧:Clareudon,1971)P.1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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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
  • 《当代神学辞典光碟版》。
  • 艾利克森:《基督教神学‧卷一(增订本)》。郭俊豪、李清义 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2000。
  • 沈介山:《信徒神学》。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2004。
  • 麦葛福:《基督教神学手册》。刘良淑、王瑞琦 译。台北: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3。
  • 凯利:《早期基督教教义》。康来昌 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84。
  • 奥耳森:《神学的故事》。吴瑞诚、徐成德 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2。
  • 麦葛福:《基督教神学原典菁华》。杨长慧 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8。
  • 陶理 主编,李伯明、林牧野 合译:《基督教二千年史》,(香港:海天书楼有限公司,2004)。
  • SubDocument of《“三位一体”教义发展简史》 作者:赵中辉、林慈信
网页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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