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暴

人群管制
(重定向自鎮暴部隊

防暴,又称为镇暴,是指人群管制、镇压以至驱散骚乱以至暴动人群,或者经由警察警告而不离开者,以防范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持社会秩序回复。在集权国家,时被视为维持暴政的独裁统治之手段。传统上由执法机构,例如警察等负责,紧急状态下会派出军队(一般为宪兵武警等)及其他单位协助。为了达至最少伤亡或减低成本付出,上述单位通常会采用特殊的战术阵型以应付;同时,装备了软性的特殊武器以避免增加伤亡,要求最低的伤害。但如果防制效果无效或失败,可能造成更大规模冲突及屠杀

防暴警察之个人防护装备 编辑

镇暴部队的成员通常装备必要的护具,以因应推挤及其他的装备:

  • 轻型镇暴套装:此套装与重型镇暴装备有所不同,此设计为比较好活动之装备,手臂防护组、身体防护衣、腿部防护组互相连结扣结合,缺点是有多方空隙、只有防护组部分有防火功效、但空洞部分无防火效果。又分为以下装备。
    • 手臂防护组:一组有两个,防御区域从手臂到手腕部分
    • 身体防护衣:防御背部与胸部之衣服。
    • 腿部防护组:一组有两个,防御区域是脚部至脚踝关节部分。
  • 重型镇暴套装:重装镇暴人员配备,分为上衣和下裤,衣服材料有防火之功能,衣服里有吸收攻击的塑胶和泡棉,设计上密不通风,无任何空隙,密不透风的设计也包括颈部,但活动有些限制。
  • 防暴盾:抵抗外来物体、人员推挤等防卫性装备,防护面积比圆盾大,通常为第一列之镇暴人员使用,除防御外也可攻击使用,形状大多为方型。又分为两种:
    • 重型方盾:镇暴人员使用,抵挡物品、推挤、任何攻击等,保护范围较大(上下长度约158公分),但因体积大,须双手使用,而无法同时使用短棍武器
    • 轻型方盾:镇暴人员使用,抵挡物品、推挤、任何攻击等,保护范围比圆形盾牌佳,但可以同时使用短棍武器。
    • 圆盾:镇暴人员携带,为轻型防御盾牌,能够在进行逮捕时提供防护。
    • 电盾:轻型防御盾牌,并带有攻击性,盾牌上面有铁条做导体,碰到者有痛觉,此物品电源来自电池。
  • 头盔:镇暴人员装备之头盔,防护面罩开启方法与一般安全帽不同,为防止攻击,有设计两段式开启法。
  • 防护手套:重装镇暴人员配备,抵挡防御外来攻击手部多数关节的装备。
  • 警用军靴:镇暴人员穿着之鞋,多为军用之大头皮鞋材质,防止遭现场设置的暗器与杂物刺伤或绊倒。
  • 防毒面具:预备使用胡椒喷雾催泪瓦斯等物品时,装备后可防止任务人员吸入,也是预防示威者使用类似气体。

辅助之攻击和逮捕装备 编辑

为了有效阻止暴力规模扩大,防暴警察一般会使用下列警械,当中除小口径实弹及橡胶子弹外,均为非致命性武器

镇暴棍 编辑

  • 警棍:近距离防暴专用。分为短棍(分为木棍、橡胶棍、铁制伸缩警棍)和长棍,短棍通常是逮捕和打击之用,配合圆盾或小型方盾,而长棍通常以进攻与阻止抵挡专用,须双手使用。致命性视乎击打位置而有所变化,若直接击打头部等要害位置,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甚至致命。
  • 拐棍:近距离防暴专用。通常双持使用。

镇暴喷剂 编辑

  • 水喉消防喉:向示威者喷洒发痒效果的水以作驱散,但威力不及水炮车。
  • 水炮车(喷水车):车体设计有如消防车,装载大量水,且可以控制水柱方向和水柱强度,威力可以比水喉大很多。水车喷嘴称为瞄子,又分为短筒瞄子和长柱形瞄子,后者因瞄子而让水柱较强,并有能力喷出持续跟间歇水柱,亦可选择强力水柱或喷水雾,利用水柱的水压来击退示威者,于世界各地的镇暴行动中很常见。非致命性,但若集中直射头部,可导致失明及颅骨骨裂,更甚者可因不能抵抗强大的水压致昏迷。不当使用或导致死亡。
  • 胡椒喷雾或喷剂:近年新兴的防暴装备。近距离、室内闭密镇暴专用,刺激性物质装载罐中,按押式喷洒。非致命性,是各种防暴装备中的最低武力,但被喷中旳示威者会有过敏反应,如喷中眼睛更必须即时用水清洗。
  • 催泪气体(或称催泪烟催泪瓦斯):原军用,后来为户外防暴专用,由催泪性毒气制成,引发的过敏反应比胡椒喷雾更强烈,令示威者的呼吸道严重不适,眼泪直流,失去正常活动能力。不可用于室内,否则会无法散去,麻醉性药物会令示威者窒息死亡。残留物或污染环境。
  • 催泪喷雾催泪水剂:近距离镇暴专用,类似胡椒喷雾按押式喷洒,但装载于罐中的不是一般刺激物,而是催泪性毒剂,范围很小所以不会有扩散问题。亦是近年新兴的警械。类似催泪气体,不过使用的催泪剂是液体,以水枪喷洒。与催泪烟不同的是挥发性较强,可于室内使用而不会令人窒息,因此较适合室内的防暴工作。若用于室内,被喷中的示威者犹如吸入催泪气体;若用于户外,效用会不及催泪瓦斯,被喷中的人会呈现介乎胡椒喷雾与催泪气体之间的过敏反应。

镇暴枪械 编辑

  • 胡椒球弹 :低杀伤力子弹,击中后会弹出胡椒喷雾,可致瘀伤及红肿,目前已知香港特别战术小队使用[1]。击中眼部或致盲,击中头部亦有机会致死。
  • 布袋弹:低杀伤力子弹,可是能造成痛楚及范围瘀伤。需以较大口径之散弹枪发射。击中眼部或致盲,击中头部亦有机会致死
  • 漆弹:中威力子弹,会大面积淤伤,能达到强烈痛楚的吓止效果,也能用辨识目标。
  • 橡胶子弹:可让人产生剧烈痛楚的子弹,射程也最长,杀伤力虽比实弹低,但若射中要害,较小的口径集中打击足以致命。常以长枪射,在世界各国镇暴时,经常性使用。散弹枪(例如雷明登870泵动式霰弹枪)及自动步枪(例如AR-15自动步枪)均是常见的镇暴长枪,当中较大口径的散弹枪亦可发射烟雾弹或催泪瓦斯,射程比手掷更远。
  • 催泪瓦斯:户外防暴专用,不可用于室内,否则会成为致命武器。与烟雾弹类似,但燃放的是催泪气体,并使其大范围扩散。分为爆炸式及燃烧式,前者伤害较大,后者安全性较高。与烟雾弹同样可以手掷,或用榴弹发射器(法德鲁防暴枪)、较大口径之散弹枪发射。
  • 烟雾弹:一种杀伤力低的榴弹,燃放浓烟以遮蔽视线。可以手掷应付较接近的示威者,亦可用榴弹发射器或较大口径之散弹枪发射至较远位置。
  • 闪光弹:轻型非致命性武器,以强光阻碍目标视力功能。
  • 实弹:致命武器,通常是警用手枪,冲锋枪,散弹枪或自动步枪,除非情况极度恶劣、彻底失控,否则不会使用。
  • 木弹:因杀伤力较大,多地警察现已弃用

其他镇暴武器 编辑

  • 微波炮
  • 长距离扬声装置(或称“音波炮”):为声波武器的一种,能够发出比较一般扬声器长距离,而且可以具有伤害性的大音量声波(超过150分贝[2]),被执法机构用于向群众广播警告,以至作为防暴用途。由于可发出极高分贝声波,近距离使用可导致失聪[3]

逮捕及警示工具 编辑

  • 手铐:拘捕疑犯之警用物品,用于强烈反抗的示威者。
  • 胶索带:逮捕疑犯之警用物品,用于轻微反抗的示威者。
  • 哨子、扬声器:用来警告或者指挥所用。后者亦用于宣布示威者被正式拘捕。
  • 警告旗:于使用武力或进行拘捕前由多个警察同时高举的大型旗帜,向示威者作出预警,尤其于施放催泪气体及开枪前。例如香港防暴警察之橙旗(速离 否则开枪)、黑旗(警告 催泪烟)及紫旗(违反《港区国安法》)。下图为香港警察常用的警告旗样式。

阻隔之保护建筑物道具 编辑

为了防止他人进入,保护其物品和房屋之器具:

  • 铁马 (路障):军事基地大门所用之物品,也有用在镇暴阵容当中,不让他人进入。有铁丝型与刀片型。
  • 铁马护栏:作为路障之用,可互相扣连而形成多重铁马阵,阻止示威者进入。防御能力较低,不能加装铁丝网或刀片,容易被示威者拆散及抢走,变成抛掷用攻击性武器甚至成为阻扰警方的障碍。
  • 水马:作为路障使用,可互相扣连。当注满水后,水马的重量便会大增,难以推动。不注水则方便移动,但会失去防暴作用; 而且水马大多以塑胶物质制造,容易被示威者以铁制硬物打穿放水,这样丧失水重力的水马会立即丧失所有防暴阻扰作用。
  • 蛇笼:不让他人进入的一种物品,犹如蛇状一圈一圈,线圈上有刺之形状或刀片。亦有蛇笼装载车,快速摆放、收缩,但不够坚硬,示威者可穿著手套降低伤害或以钢剪铰断铁丝网,一般会加在铁马护栏或铁马 (路障)上方以加强防御力。

军队执行防暴装备 编辑

戒严时或情况危急,军队受命令之镇暴装备,除上述警察装备外,无警察防暴装备则配备以下用具:

  • 头盔:镇暴人员装备之头盔,依各地不同分为两种:军用制式钢盔镇暴专用头盔
  • 方盾:镇暴人员携带,抵抗外来物体、人员推挤等防卫性装备,防护面积比圆盾大,通常为第一列之镇暴人员使用。
  • 防弹衣:军队制式装备,一般用于战争时防护装备,在镇暴时也有防护的功效。
  • 军靴:镇暴人员穿着之鞋,多为军用之大头皮鞋材质。
  • 警棍:又分为短棍与长棍,短棍通常是逮捕之用,配合圆盾或小型方盾,而长棍通常以打击专用,但不带盾牌。
  • 枪械:因情况危急且在双方无法控制及失控状况下,立即处理失控事件,如:步枪机枪散弹枪冲锋枪等。

阵形 编辑

 
三角阵形兼称契型阵,主要用作驱散示威群众,但也可用作执法单位被包围的防御阵形

利用阵形,让其部队更有效率,且达成任务目的。

  • 一字形:用来抵挡多人时的普通阵形,一排人墙为主要阵形,防御力极佳,适用于多人对峙场面。
  • 环形:用来执行逮捕时的阵形,以U字型为主要阵形,防御力较低,适用多人犯罪时,执法单位夹击。
  • 左梯形、右梯形:可以依照地形实施左梯形或右梯形执行驱离,左梯形是部队以45度角斜形推进,来散开群众。
  • 契型:可以依照地形实施执行驱离,也称三角阵形,是以倒V字型,来分散群众。
  • 防护阵形:当有指挥车、喷水车时,为保护该车辆之安全,采取ㄇ字型,保护车辆安全。
  • 防护第二阵形:当执法单位遭到包围时,采取三角阵形,对外抵挡。

各国的镇暴警察 编辑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生產商使用指引顯示 胡椒球槍發射距離最少1.8米 多種防暴槍械射頭均會致命 – FactWire News Agency 傳真社. [2019-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1) (中文(繁体)). 
  2. ^ 華海監船設「音波炮」 - 東方日報. orientaldaily.on.cc. [2019-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8). 
  3. ^ Https://Www.post852.com, 852邮报. 倫敦警察都買聲波炮?│杜連魁|852郵報. 852邮报. 2015-07-23 [2019-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1) (中文(香港)). 
  4. ^ 兩組織擺街站 港獨口號四起 警舉紫旗警告 拘黑衣男上手銬. [2021-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