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制

语言现象
(重定向自雙語

多语制(英语:Multilingualism),指社群或个人,使用两种(亦称双语)或两种以上语言的现象。世界90%以上的人民处于双语或多语社会中,或日常使用多种语言。多语制与多语能通主义(英语:Polyglotism)所指概念不同,后者为通晓多门语言的能力以及主张学习多门语言的立场等。多语言发言者在童年时期获得并保持至少一种语言,即所谓的第一语言(L1)。第一种语言(有时也称为母语)是在没有正规教育的情况下通过尚未厘清的机制获得的。从这些早期阶段获得两种语言的儿童称为同声双语。即使在同时使用双语的情况下,一种语言通常占主导地位。

美国密西西比州一个动物园的欢迎路牌同时写有英文(Welcome)、西班牙文(Bienvenidos)和德文(Willkommen)
苏格兰一个双语路牌,黄字为苏格兰盖尔语,白字为英语
加拿大魁北克一个“停止”路牌标示三种语言:英语STOP)、法语ARRÊT)和克里语ᒋᐱᐦᒋ)。

言语社会的多语现象 编辑

 
伦敦唐人街上的中文英文路标

世界上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国家将两种或多种语言定为官方语言。但事实上,并不存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单一语言国家。即使是那些大多数公民都只使用一种语言的国家,也存在着数量可观的使用其他语言的族群。譬如,中国南方的大多数汉语语言等依然是人们日常生活的语言,此外在边疆地区也通行着其他少数民族语言等。在美国,有大约20%的人口不以英语为第一语言。在英国,虽然英语作为主要语言,但也有超过100种不同的少数民族语言在国家存在。在加纳尼日利亚等其他非洲的单一官方语言国家,多达90%的人口能够熟练使用两种或多种语言,包括黑人原住民的语言。

能够使用多种语言的人口可能多数都生活在多重官方语言国家。因为绝大多数多官方语言国家的几个不同语言族群都彼此独立地生活,例如比利时瑞士新加坡马来西亚等。

世界各地的多语现状 编辑

 
朝鲜半岛日据时期时,以朝鲜语共用汉字所写的法院公告

中国大陆 编辑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的汉双语简介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话简化字是唯一的官方语言和文字。但是一些其他的汉语语言譬如吴语湘语赣语闽语客家话粤语等,依然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语言。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也广泛使用,并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及保护,例如西藏自治区藏语新疆自治区维吾尔语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

香港 编辑

 
写有中英文的香港路牌

香港的官方语文是英文中文,而广东话就是香港人使用最普遍的语言。1997年后在一般的中学小学,都硬性规定设有普通话科。自从香港主权移交以来,学习普通话者日增。除了上述的“两文三语”外,部分香港人,尤其是较年长、早年曾居住中国内地的人,更能操流利的客家话潮州话福建话等华南语言。但香港人最普遍学习的语言是英语

澳门 编辑

 
港澳码头的多语标示牌,自上而下印有葡萄牙文中文日文英文

澳门的官方语文是繁体中文葡萄牙文澳门人主要使用粤语,也有部分居民使用普通话。与香港民众对英国殖民时期的官方语言-英语的了解不同,澳门普通民众中甚少人懂葡语,主要在土生葡人中交流使用,另外澳门政府公务员必须懂葡语。中文是所有学校的必修课程,而葡萄牙语主要在一些政府开办的学校内教授。此外,许多中小学校也开设了英语课程,英语也是最普遍学习的语言。

台湾 编辑

 
花莲机场的多语路标,写有华语英语阿美语太鲁阁语

自古台湾原住民族即世居于台湾,十七世纪后又有不同地区移民移入居住,故语言使用本就为多元语境。在台湾日治时期是以日语为官方语言,时至今日仍有老人家在日常使用。而由于日语也使用汉字,所以日治初期部分命令采汉、和语言同时发布,报纸(如日日新报)有中文版,学校也有汉文教育,唯在二次大战爆发后开始皇民化运动独尊日文,遂停止。而民间仍以自身民族语言为主(汉人文字为文言文或受到官话白话文影响的书面语等,少数使用白话字,口语则以台语客家语为主;原住民族语则较受日人压迫)。

中华民国政府败走台湾后,官方强行推广国语(标准官话),取代日语成为今日族群间及年轻人间通用语。除国语外,广泛使用者有台湾话客家话、原住民族各族亦有其各族原住民语。受日本教育长者较能理解及使用日语、年轻人则以日语为最盛行之第二外语,最普遍外语则是英语,为国民小学一年级以上至高等教育之必修科目。多数的在台湾的居民为多语使用者,包括外语及汉语语言,一般以国语和台湾话、客家语及原住民族各族语言作为多语使用,有能在母语程度上同时使用国语、各族群语言与方言(包括原住民各族语言、闽南语、客家语)及其他外语的能力,然而因为国语运动打压本土语言的使用,年轻人倾向不使用本土语言,而使用官话。因为来台湾工作与居住的移工与新住民,和近年来政府推行新南向政策,使得东南亚语之公共标示与学校教学,更广泛在台湾的社会中使用。2018年推出2030双语政策政策,计划加强英语教学,在2030年让英语作为台湾社会的并列主要语言。[1]

新加坡 编辑

 
纽顿一块写有英文马来文简体中文泰米尔文孟加拉文的警告黑工告示

英语华语(即新加坡华语)、马来语泰米尔文都是新加坡的官方语言,其中英语为不同族群之间交流的共同语,通用的英语方言为新加坡英语,该方言为英语融合多个亚洲语言而形成,并无官方地位。新加坡华人大多来自中国南方,因此民间也通行粤语潮州话泉漳话客家话,但青少年一代多已放弃祖辈使用的汉语方言,改用华语,或者以英语为母语。

马来西亚 编辑

 
马来西亚一个写有马来语、英语、华语、泰米尔语、旁遮普语的危险警告牌

马来西亚的国语为马来语,但是英语、华语、泰米尔语也通用。大部分的马来西亚华人都会懂得三种以上的语言。在日常生活中,华人主要使用马来西亚华语或本身的祖籍方言,如槟城华人多用福建话(闽南语泉漳话),吉隆坡华人多用广东话,新山华人多用华语和潮州话,沙巴华人多用客家话,此外也有人使用海南话和福州话。英语和马来语作为马来西亚教育的必修科,是他们的第二或第三语言

印度 编辑

 
新德里一个写有印地文、英文、旁遮普文乌尔都文的路牌

印度政府虽以天城文书写的印地语作为主要官方语言,在主要城市的使用亦最普遍,但由于印度方言众多,故印度境内各种族群使用英国殖民时期推广的英语作为交流媒介;现今英语也在印度人的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亦为官方语言之一。根据印度宪法的规定,第一通用的官方语言为以天城文书写的印地语,英语则是必要的第二官方语言,境内各邦都可以将各自区域内的方言当作各邦官方语言。

加拿大 编辑

加拿大虽以英语的使用最广泛,但以法裔居民为主体的魁北克省仍以法语为第一语言(如魁北克市蒙特利尔),而英语和法语自1971年起皆为加拿大的官方语言并有均等地位,公共设施、报刊、教科书、媒体都有英法双语版本。此外在温哥华多伦多也有华人聚落与华语使用者。

美国 编辑

美国以英语的使用最广泛,十九世纪以来吸引了世界各地的移民,故有“民族大熔炉”的别称;而在旧金山洛杉矶纽约迈阿密等移民集中地,各语系的居民都有自己的聚落,如纽约华裔群居地法拉盛、非裔群居地哈林区皇后区、洛杉矶日侨聚集地小东京等。

美国南部拉丁美洲移民众多的地区,如加利福尼亚州内华达州德克萨斯州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等地,西班牙语是他们的第一语言,使用也很广泛,当地也开设了西语电台和电视频道。

比利时 编辑

 
伊克塞尔法文荷兰文双语路牌

比利时境内以首都布鲁塞尔为界,南方为法裔群聚区,而北方为荷裔群聚区,但荷兰语法语皆为比利时的官方语言并有均等地位,公共设施、报刊、教科书、媒体都有荷法双语版本。

瑞士 编辑

 
圣莫里兹一块写有德文、英文、法文、意大利文的巴士站牌

瑞士地处阿尔卑斯山脉中心地带,正好处于法、意、德、奥等国交界处,故境内各民族使用的语言较为复杂,法语德语意大利语罗曼什语皆是官方语言之一;而瑞士的联邦政府组成是以“民族委员会”并以各民族比例代表选举产生且轮流选出民族委员会主席。

南非 编辑

 
南非种族隔离期间德班一块写有南非文、英文和祖鲁文的“只准白人使用海滩”告示牌

南非的种族组成有英裔及荷裔白人、非洲祖鲁族原住民等,自从南非种族隔离政策废止后,黑人原住民的语言跟英语南非荷兰语皆有均等地位。

英国 编辑

苏格兰威尔士境内除了主要使用和通行英语外,当局有立法保护并推广威尔士语及苏格兰方言盖尔语的使用。

爱尔兰 编辑

 
戈尔韦郡一块以盖尔文和英文写的路牌

爱尔兰共和国的官方语言包含了爱尔兰英语爱尔兰语方言盖尔语,但境内主要使用和通行英语。然而盖尔语正面临消亡的威胁,当局遂立法保护及推广盖尔语的使用。

芬兰 编辑

 
赫尔辛基一块以芬兰文、瑞典文写成禁止机动车路牌

芬兰方面除了以芬兰语作为首要官方语言外,也包含少数瑞典裔居民使用的瑞典语,芬瑞双语皆为地位均等的官方语言,而芬兰的公共设施、媒体、报刊、教科书均有芬瑞双语版本。

导致多语的因素 编辑

因为历史的因素,导致某个言语社会的多语现象的因素比较复杂。一般而言,使用多语是该言语社会的成员自己作出的选择,但有时也可能出于其他外来的原因。

  • 政治:兼并、重新安定聚居地、以及其他的政治军事行动都会立刻影响到语言。人民有可能成为难民并被迫学习他们新的聚居地的语言。当某个地区被外族侵占后,该地区的人们也可能学习外族的语言。同时语言政策会同时强化意识形态和增强民族主义
  • 宗教:人们可能因为宗教的原因离开一个国家迁往另一个国家,而他们因此也必须学习新的语言。
  • 文化: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学习一个族群的语言往往是因为和该族群产生了文化认同,其中国族认同扮演着尤其关键的角色。
  • 教育:为了能更方便地获得知识,人们会愿意学习其他强势的语言。譬如中世纪欧洲人学习拉丁语和现代人学习英语
  • 经济:出于生计的压力,经济落后地区的人口会大批迁往经济发达地区,从而改变经济发达地区的言语社会的语言使用状况。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今天的美国和欧洲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双语和多语现象。
  • 自然灾害洪水火山爆发饥荒以及其他的自然灾害都有可能促使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当这些难民定居到新的聚居点后,新的语言接触就产生了。

对于多语的其他看法 编辑

 
巴别塔

尽管语言多样性的重要性不断地受到强调,但直到现代仍有许多人认为多语现象是一种浪费,所有其他的语言都应当由一种或是若干种强势语言所取代。他们认为,统一的语言能够消除人们彼此间文化认同的隔阂,意味着人们能够更轻松、更亲密、更彻底地交流,而且还可以省掉多语资源之间的翻译与流通所耗费的昂贵开支——而且更重要的是,单语能够维系一个国家所有国民的国族认同的一致性。

打压多语在不同的历史、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形式。例如,美国在两百多年来曾经开展过一系列的“独尊英语运动”(English-only movement)。19世纪时,英国曾经压制威尔士语,在校园里说威尔士语的孩子都要挂上写着“Welsh Not”的侮辱性的牌子。

中国自民国成立后,近一个世纪来的国家语言政策也是以独尊普通话为表现形式的(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称为国语)。台湾在日治时期以及战后初期也曾实行过国语运动,强制使用国语,对闽南语客家语等的方言进行钳制。在当代中国还有不少观点指责校园开设过多英语课、呼吁用人单位放低就业的外语门槛、以及抨击一些地方开展方言乡土教育(例如上海厦门)。

个人的多语现象 编辑

广义地说,一个可以多语的人,指的是任何可以用多种语言和别人交流的人。在某个多语使用者所使用的语言中,至少有一种是他在童年学习语言时就开始学习的母语(也称作“第一语言”)。一般地说,母语是一个人所能使用的最熟练的语言,它会深刻影响到其他后来学得的语言。有些儿童在童年时期就已经掌握了两种甚至是多种语言,但即使是这样,其中一种语言的熟练程度也会高于其它种语言的熟练程度。

定义的模糊性 编辑

几乎不可能用量化的手段来判断什么样的人是双语或多语使用者,因为使用一门语言的能力牵涉到听、说、读、写以及发音语法词汇语用等等多方面的技巧。因此,多语使用者的每一门语言并不一定都要达到接近母语的熟练程度。即使如此,将一名以西班牙语为母语且同时能在中等程度上读懂法文,法语口语能力却仅能用来应付简单对话的人士视为双语者似乎有些不合理,因此即使学术上没有公认的双语者或多语者之定义,普遍认知上,双语者或多语者除了母语之外,至少有一门语言达到相当于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CEFR)的B2水准,以英语做例子,B2水准相当于多益英语听力阅读测验总分达785分且口说写作测验总分达310分,才会较符合一般大众对“双语者”或“多语者”的语言能力印象。

对个人的意义和影响 编辑

研究发现,儿童时期 ,家庭中使用双语沟通的孩子,能够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注意力,因为他们需要学会在两种语言之间切换控制,这有利于自律能力的发展[2]

多语制在保持文化多样性和社会公平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个人而言,多语言的习得不仅有被广泛认可的职业利益,也有许多认知方面的好处。

可以说多门语言的人能更好地理解语言的运作方式,因为学习一门或者多门外语会让学习者注意到语言的机制和它们之间的差异,掌握多门语言的人往往比只掌握一门语言的人更能理解语法和句子结构等内容。这也让多语者可以更有效地与人沟通、更精确地编辑各种文案,因为他们对包括他们的母语在内的语言的功能有着更好的了解。由于经常在多门语言之间切换,多语言者大脑中控制在事物之间切换注意力和工作记忆能力的部分也会得到更多的锻炼。这就是为什么会说多种语言的人往往拥有更发达的执行控制系统。而更发达的执行控制系统意味者更好的专注力和学习能力。这个能力在多语者学习任何新知识时都会发挥作用,而不仅限于学习新语言。在面临重大决定的时候, 多语者往往可以做出更加理性的选择,因为多门语言不仅让他们拥有更多的信息来源,也可以让他们减少由于只使用一门语言思考而产生的情感偏见。

此外,研究还表明,会说多门语言的人在老年时经历的认知衰退更少,而且经历认知衰退的时间普遍比只会说一门语言的人来的更迟。

同时在多语影响下,如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家,也可能会在口语上产生当地混合语言及衍生新词汇。如:罗惹语言英语Bahasa Rojak新加坡式英语港式英语

参见 编辑

参考书目 编辑

  • Crystal, David,2002,《The Cambridge Encyclopedia of Language》,剑桥大学出版社
  • 郭熙,2005,《马来西亚槟城华人社会的语言生活》
  • 张正田,〈传统上 中国各地都是双语 甚至三语社会――客语、国语,可并行不悖〉,《客家杂志》,249(台北),2011.03,页60-61。

外部链接 编辑

  1. ^ 存档副本. [2020-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3). 
  2. ^ Tarullo,et al.,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