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蒙难记”此一事件描述1896年10月11日中国满清政府在英国伦敦清使馆幽禁时遭通缉的中国政治犯孙中山。其时清政府在英国本土并无引渡条约,加以孙中山身份特殊,英国外交部拒绝代行拘捕,此行动经过孙之业师康德黎博士向媒体及外交部披露后,旋即舆论哗然,掀起轩然大波,群众聚集千余人包围清使馆,在舆论压力下,清使馆不得不在10月23日释放孙中山。整起事件亦可说是中国和英国的文化冲突,对中国官方而言,是捉拿钦犯,对英国人而言,却是维护法治。此一事件使孙中山声名鹊起,国际知名,事后受邀撰写遭禁13天的过程,全书使用英文叙述,中国译本名之为《伦敦被难记》(Kidnapped in London)。
背景与过程
编辑孙中山,名文,字载之,号逸仙1,幼名帝象,旅居日本期间,曾署名中山樵。1885年中法战争爆发,清廷签订《中法新约》委为求和,不平等条约之丧权辱国激发孙中山“推翻满清”的革命思想。此后上书李鸿章欲陈救国大计不果,遂赴檀香山创立革命组织“兴中会”。1895年甲午战争期间,孙中山至香港召集友人,合并杨衢云之“辅文仁社”,成立兴中会香港总会。众人决议在广州发起革命,定重阳节(10月26日)为起义日,却因事机败露,举事未成,陆皓东等人被捕,审讯后刑场斩首。乙未广州起义失败,孙中山遭到清廷通缉,香港当局禁止入境,遂逃往日本横滨,剪辫易服,经檀香山前往美英,宣传革命运动。[1]
在美期间
编辑1896年6月26日,孙中山自檀香山搭乘轮船抵达美国旧金山,不久行踪就遭满清政府严密监控。下船后孙中山暂居沙加冕度街(Sacremento Street)706号联胜杂货铺内,后经芝加哥转往纽约4,在美停留三月[2]。
出使美国大臣杨儒在6月27日电报总理衙门孙已抵美,日内访欧2,并在7月18日公函通知人在英国的出使欧洲大臣龚照瑗(驻英、法、比、意公使),因中美无引渡交犯条约,杨儒请龚照瑗研究,孙若前往伦敦,是否可援引咸丰八年《中英条约》第21款和光绪二十年《滇缅条约》第15款[3],由伦敦当局代拿孙中山3。龚照瑗与代理新加坡总领事刘玉麟讨论后,在8月8日回复杨儒,表示“此种罪犯(政治犯),按西洋章程情形视之……向无交出之例。俄之于白彦虎,即其明证也。”无法可施之下,只能“窥其动静,探其逃踪”[4]。9月23日,孙中山搭白星轮船公司麦竭斯的号(S. S. "Majestic")前往英国[5],杨儒随即电告龚照瑗,由伦敦清使馆英籍二等参赞马格里爵士5(Sir Halliday Macartney)出面委托司赖特侦探社(Slaters Detective Association)派员进行跟监[2]。
初到英伦
编辑是年9月30日,孙中山抵达英国利物浦,下午搭乘火车前往伦敦,当夜入住河岸街赫胥旅馆(Haxells Hotel)6。10月1日上午,孙中山至波德兰场(Portland Place)覃文省街(Devonshire Street)46号拜会康德黎,康氏夫妇招待甚殷,为其在左近葛兰旅店场(Gray's Inn Place)8号觅得一私人公寓,租金每周10先令。此时伦敦大雾,清使馆所雇侦探上午时分跟丢了目标,直到下午才发现孙沿河岸街、舰队街往卢德门圆环(Ludgate Circus)散步[6]。清使馆方面则在马格里向英国外交部询问以后,回报总理衙门“英令无在本国交犯约,不能代拿,现派人密尾行踪”[7]。10月2日上午,孙中山搬离赫胥旅馆,入住葛兰旅店场公寓。孙到新住处后,便在周边散步,认识环境,此其在伦敦前期的主要活动7。据康德黎后来在财政部所作陈述,孙中山此行到英行程:“他对我说他想在伦敦到处走走,观光游览……他几乎每天都来看我,有时向我谈谈他是怎样打发日子的。”[6]康氏表示孙到寓拜访的次数至少有五次[8]。
10月3日傍晚,清使馆收到侦探电报,指孙已搬迁。三日后马格里电询“能否拍下他的柯达(照片)?[9]”康氏住处离清使馆很近,步行不过一分多钟[10],但当时的中国公使馆,没有挂牌也没升国旗[8],第一次路过,孙估计没有察觉,使馆方面也不识其人。10月4日孙在康寓午餐,康德黎开玩笑告诫孙中山,清使馆就在隔壁,可别进去了,孙中山漫不在乎,康太太遂正色说:“你最好别去那个地方,他们会把你运回中国,你会被砍头的。”孙才答应不去[10]。后来孙中山拜访香港西医书院时的老师孟生博士时,亦就中国使馆问题相询,孟生博士斩钉截铁地反对孙中山前往清使馆8。
蒙难经过
编辑孙中山在蒙难前的行程,除每日到康寓拜访,阅其藏书外,也经常游览大英博物馆,或独自在伦敦街头寻幽访胜,视察民风,因而有“观其车马之盛、贸易之繁,而来往道途,绝不如东方之喧哗纷扰。且警察敏活,人民和易,在在均足使人怦怦向往也[11]”之感叹。根据司赖特跟监报告9,孙中山在10月10日参观英国国会上下议院两个小时,其后回到住处“就没看见了”。报告指出,之后数日,不见踪影,实则孙已遭幽禁在清使馆内了。对于孙中山是遭“使馆绑架”(主动)还是“自投使馆”(被动)的两造说法,此日事关紧要,骤失此一客观史料,无怪乎史学家愤愤然,罗家伦有“饭桶侦探”之讥[12]。而据龚照瑗在这一天发给驻美公使杨儒的密电推断10,孙中山极有可能路经清使馆时,与馆方人员偶遇攀谈,并泄露其近日将转往法国的消息。
使馆绑架说
编辑根据孙中山《伦敦被难记》以及当时对英国媒体与官方的证词,这天是礼拜日,孙约八点起床,用膳后于十点半前往覃文省街,想与康氏一家同赴礼拜堂作礼拜,经过波德兰场,一华人从身后靠近搭讪,用洋泾浜英语询问孙中山:“你是日本人还是中国人?”(孙一身西服剪辫,易与日本人混淆)孙回答:“我是中国人。”那人又问籍贯,孙回答:“广东。”那人则说自己也是广东人,两人同乡,才以粤语相谈,遂互通姓名,那人姓邓。两人缓步边走边聊,随后又来一华人,寒喧后两人走在孙的左右两边,并且坚持要请孙到前面住处饮茶,孙婉拒之,三人就站在道旁阶梯前。不久又一华人来,加入交谈,邓氏迤逦而去,其他两人则推搡拉扯,盛情难却,将孙簇拥上阶梯。突然之间,阶梯上的房门大开,两人便从容不迫地挟孙入屋,随即关门上锁。[11][13]
孙中山多次路过,毫不避讳,究其原因,可能一方面孙以为在英国光天化日之下,不可能有太大危险;另一方面康太太也认为只要不进去就没有危险。只是他们不知道, 10月6日时清使馆已经电侦探设求孙中山的照片了。毕竟一个中国人(尽管他西装革履,但华侨当时并不聚居当地,孙中山很容易引起注意)还是很明显的。再者孙中山在《伦敦被难记》自陈入屋之时,并不知此处就是清使馆,因此心无疑惧,犹豫不入的原因是怕赶不上作礼拜。直到入门之后,观其神色惶惶,而且屋内有不少身穿官服的华人,才想起使馆就在左近,自己不会走进中国使馆了吧。[11]
自投使馆说
编辑事件爆发后,面对排山倒海而来的舆论压力,清使馆人员对外口径一致,皆称孙中山系“自投使馆”,加以多年后孙之革命伙伴表示,曾听孙亲口述说伦敦蒙难系自投使馆,遂使整起事件成一各说各话的罗生门事件。
据使馆人员法文翻译吴宗濂记载,孙中山在10月10日路经使馆,偶遇使馆学生宋芝田,孙化名“陈载之”询问馆内有无广东人,宋遂请孙进使馆,由粤籍英文四等翻译官邓廷铿负责接洽,两人相谈甚欢,其间孙取出怀中金表,看了一下时间,邓借来一看,发现表上用英文刻有孙字,因而恍然大悟,表面上不动声色,与孙约好翌日同到码头探访粤商。孙中山离开后,邓廷铿赶紧告诉公使侄子龚心湛,请他转禀公使。龚照瑗与马格里、王鹏九两位参赞商量后,决定明日“计擒”孙中山[14],并在当天发电报给杨儒:“孙文已到英,外部以此间无交犯约,不能代拿。闻将往法,现派人密尾。[15]”
10月11日上午11点,孙中山依约而来,在使馆早饭后便要前去码头,邓廷铿引介马格里,告之下午再去,然后到二楼介绍随员李盛钟给孙,坐谈良久,刚好马格里来向邓要翻译的文件,邓遂顺势问孙要不要一起到三楼他的房间看看,孙欣然同意。三人到了三楼房前,邓请孙先进,孙一进房,见房里空空洞洞只有马格里一人,正错愕间,马已掩门,邓从门外反锁,马格里才表明:“尔非姓陈,尔之金表内刊孙文二字,尔定是孙文,现奉钦差之谕,将你扣留,问你在广东所做何事。现正电告总署,必俟总署回电,方能放出你。但安住在此房,不做犯人看待,只不许出门,如要看书,均可取来。”孙无可奈何,只好就擒。龚照瑗遂派邓廷铿、武弁车德文、谢邦清、造炮学生宋芝田及洋仆二名,日夜看守[14]。随后密电总理衙门:“孙文到英,前已电达。顷该犯来使馆,洋装,改姓陈,按使馆即中国地,应即扣留,唯时解回,约颇不易,当相机设法办理。祈速示复,勿令窦使知,并请电粤督。[15]”
多年后陈少白在《兴中会革命史要》特别指出孙中山系自投使馆:“当时孙先生对我说,他早已知道公使馆,他故意改换姓名,天天跑到公使馆去宣传革命,后来公使馆的人疑惑起来,因为当时广州起义之事,传闻还盛,以为这人或者就是孙逸仙,公使随员邓廷铿因为是同乡,就试出他的确是孙逸仙,于是孙先生就被他们拘禁起来了。[16]”冯自由所著的《革命逸史》亦采此说[3]。胡汉民和戴季陶在1930年也曾向罗家伦证实此事:“我于民国十九年七月廿日和胡展堂先生讨论此事,他就说:‘当时总理是自己进使馆去的,或是被挟进去的,还是问题。因为总理有一次同我们说起,他说“是我自己走进去的”。’九月二日戴季陶先生也和我这样说。[17]”
对外求援
编辑孙中山遭到拘禁后,身上钥匙、铅笔、小刀等物都被搜走,仅余几张钞票。[11]清使馆对孙中山并不待慢,每日英仆都会来为他更换炉火,除了人身自由,其它食物被铺报纸小说都尽量供应,不过为免遭馆方投毒,故除第一天晚餐吃过中国菜,其后仅以牛奶和面包充饥(比较容易发现有无投毒)。遭禁的第一天,马格里命人取来纸笔,要孙中山写个条子让人到旅舍拿行李,孙写英文信给孟生医生:“我在中国公使馆,请将我的行李送来。我必须得到公使允许才能发出此信。”孟生后来并没有收到这封信。[18]接下来几天,孙中山以基督徒的名义,锲而不舍地试图说服馆方英籍仆人柯尔(George Cole)协助他向外界求援,他几乎每天塞一张纸条请柯尔带信或扔出窗外,但是柯尔每次都将纸条呈交马格里,然后向孙谎称已扔出窗外。
10月12日,龚照瑗收到总理衙门覆电,指示与律师商量处置孙中山的办法11。10月13日,孙中山求见马格里遭拒。依据柯尔事后在英国财政部所作证词,邓廷铿在这一天首次来找孙中山谈话13。10月14日,孙中山要求打开窗户透透气,趁机将包着硬币的纸条扔到隔壁屋顶,此举被馆方中国籍仆人发现,促使马格里跟格兰轮船公司(Glen Line)连络,打算租一条船,以“遣送疯子”之名尽速把孙送回中国。此外,为免非法拘禁东窗事发,马格里赶紧收拾软细预备后路,自己住进火车总站大楼楼上的密德兰大旅店,一家大小则连夜坐上火车,送返苏格兰老家。[19]清使馆密电总理衙门,呈报要以七千英镑购置商船将孙遣返,否则只可释放,派密探尾随跟监,请求总署尽速裁示12。据孙中山的《伦敦被难记》所述,这天邓廷铿前来找孙中山谈话,透露将通过水运遣孙回国。孙中山警告邓廷铿,日后英方向中国追究责任,清使馆里的人员一个也跑不了,况且邓是广东人,当要小心在广东活动的革命党人为孙复仇。当夜邓廷铿又来找孙,要在隔夜两点钟左右,将孙秘密放走。[11]
10月15日,孙中山再写纸条,请柯尔送信给康德黎,柯尔交给龚照瑗之侄龚心湛,龚让他转交马格里。[20]马格里见到字条,责备邓廷铿将水运遣返一事泄露给孙知道。下午邓廷铿告诉孙中山,他的所有求救信皆被马格里截获,大事已去,然后趁孙心生绝望之际,怂恿他用英文写一封自白书,向马格里投诚,或有一线生机,信中有自投使馆请求昭雪等语。此信写完以后,孙中山再未见过邓廷铿,才想起此举恐怕受人设计,事后懊悔不已14。[11]
10月16日,孙中山怒斥柯尔出卖他,柯尔大惊,对另一名中国籍仆人抱怨说:“邓先生真坏!他竟然把我将所有求救信呈马格里爵士的事情,全告诉了囚犯。待囚犯积怨深到发狂时,可能就会把我杀了!早知是这样,将来如果他再让我带信,我就把信带出去。”这天稍晚,孙中山再要求柯尔带信,柯尔拒绝了他。[21]10月17日,孙中山向柯尔自比为社会主义党领袖(后来孙中山否认此说,改口自比为1895年遭土耳其苏丹屠杀的亚美尼亚基督徒),恳求柯尔为他送信,柯尔表示需要时间考虑,隔天早上才能给予答复。[22]
营救行动
编辑就在柯尔犹豫不决的当口,拘禁第一天帮孙中山更换被单的清使馆女管家郝维太太(Mrs. Howe)因同情孙的遭遇,在10月17日晚上11点下班后草书字条一张,将字条塞进康德黎家门,按门铃后匆匆离开。康德黎一连数日未见到孙中山,接信大惊,连夜赶往马格里住处请求协助,此时马格里已经入住密德兰大旅店,康德黎扑了个空,转而搭乘马车到玛丽庞区(Marylebone)警察局报案,值班员警不知所措,康德黎遂又赶往西敏寺桥附近的苏格兰场请求伦敦警察总部介入。探长亨利·摩尔(Henry Moore)为康德黎制作完笔录后坦白表示,此案属于外交范围,警察也无从干预,建议他到使馆打听消息。[23][24]
10月18日礼拜日清早,康德黎与友人相商,欲透过相熟的中国税务司向清使馆关切此事,该友人以为不妥。于是再访马格里宅,无功而返。遂与家人做完礼拜后[23],往见孟生医生。这天柯尔终于抵不住孙中山的再三恳求,同意为他送信,孙闻言大喜,在自己的名片背面用英文写上求救讯息,并注明多加照顾送信人等语15,交予柯尔。柯尔在下午时分将求救信送到康德黎手上,经由柯尔告知才明白,原来康德黎所寄望的马格里爵士亦是拘禁孙中山的主谋之一,并且将谎称孙为精神病患,两天后押解回中国。[11]傍晚柯尔带着康德黎的名片回报孙中山,孙将身上的20英镑纸币塞给柯尔,允诺日后还会多给。[25]
有了证据,康德黎偕同孟生再度向苏格兰场报案,发现伦敦警方明显并不认真看待此事。两人遂直趋外交部,值班人员答应隔天会向上级报告。孟生医生担心孙中山,自告奋勇到清使馆去,使清廷明了事迹已露,暂缓对孙的任何不利举措。清使馆让邓廷铿接待孟生,邓完全否认了孟生的诘问,还假意跑到内堂询问一番,再回来告诉孟生“孙逸仙真的不在这里”。孟生无可奈何,在晚上7点钟离开清使馆。另一方面,康德黎害怕清使馆会趁夜把孙中山送走,雇用一名守夜人监视清使馆。途中路过《泰晤士报》报馆,灵机一动,便向该报爆料此案,可惜报方采取谨慎观望的态度,不肯主动报导孙中山遭到非法拘禁。[26]
10月19日早上,康德黎经人推荐,雇用了一家侦探社代为监视清使馆,康所不知道的是,这家侦探社正是清使馆雇来跟监孙中山的司赖特侦探社。康德黎前脚一走,侦探社就发电报向清使馆通风报信:“医生向我们发出了新的指示以便营救目标”,史学家黄宇和据此电报内容所载“新的指示”几个字推测,昨夜监视清使馆之守夜人,极可能也是司赖特侦探社的人。另一方面,英国外交部一早便将此事通报给首相兼外交大臣英国首相梳士巴利侯爵,首相当即批准外交部咨会内政部立即采取行动,探长弗德里克·贾佛斯(Frederick Jarvis)到柯尔住处录取口供后,当即调派六名员警全天候轮班监控清使馆,防止清廷强行转移囚犯。今天孙中山再透过柯尔送求救信给康德黎,信中谎称出生香港,请求英国政府伸出援手,康转呈外交部。[27]
10月20日上午,贾佛斯探长登门拜访康德黎,告知他警方已采取行动,康交出一张孙中山的照片,以便现场探员核对,并撤掉自己佣用的私家侦探。柯尔向康德黎建议,在晚上的时候他偷偷打开窗户,让孙中山爬到隔壁屋顶,警方再派人接应。康德黎向苏格兰场征询,警方以不体面为由反对此一行动。此时警方也已经进行监视水运的部署。10月21日,贾佛斯探长拜访格兰轮船公司的负责人麦格里格(McGregor),证实清使馆有运送一名精神病人回国的计划。麦格里格同意与警方合作。[28]
10月22日,贾佛斯探长奉命带康德黎与孟生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宣誓作证,一行人向中央刑事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法官踌躇再三,终不发令。康孟二人满腹狐疑,大感失望,贾佛斯却一派轻松,未加解释就赶回苏格兰场覆命,原来警方不能干涉外交事务,于是依照程序将两人的誓词与法官批示紧急上呈内政部,内政部转呈外交部,外交部才好有借口据此下令传唤马格里爵士前来说明案情。[29]文书送抵外交部后,常务外交次长汤马斯·山德森爵士(Sir Thomas Sanderson)立刻派人传唤马格里,并着手起草一份致满清公使的外交照会,准备呈给首相梳士巴利签批,山德森还在文件里附上一张备忘录,报告此事《泰晤士报》已得知,暂未报导,若被媒体抢先曝光,恐怕会成为一椿丑闻。结果不幸言中。晚上7点钟,马格里赴外交部说明,承认清使馆拘禁孙中山,山德森要求马上放人,马格里表示龚照瑗必须请示北京总署才能做决定。马格里走后,晚上9点50分,山德森将签好的外交照会送到清使馆,言辞强硬,要求释放孙中山。[30]
黄宇和指出,日后有中国学者声称英国政府是迫于舆论压力才出面干预此案,甚至一度将此说列入中学教科书。然而综合警方的调查报告、外交文件与证人笔录的制作日期,从警方列案调查核实、制作笔录、申请人身保护令到外交照会,由下到上在四天的时间内就迅速走完一连串的行政程序,再再显示英国政府早于媒体报导前就主动积极地介入孙中山蒙难事件,就事实说话,至多只能说报界大哗所带来的舆论压力更加速了官方的行动步伐。[30]
舆论沸腾
编辑就在英国外交部传唤马格里的当口,这天黄昏时分,伦敦《地球报》(The Globe)记者带着拟好的新闻稿前往拜访康德黎,得到康的签名证实后,《地球报》以号外的方式揭发此案,标题〈惊人新闻!革命家在伦敦被绑架!囚禁于清使馆!〉。当晚柯尔将号外藏在煤篓中带给孙中山,得知自己的处境已引起舆论注意,孙才松了一口气。[11]隔天10月23日,各大报纷纷转载引用了这则报导。一时之间,康德黎住处门庭若市,记者络绎不绝,康德黎不堪其扰,遂准备一份书面声明向记者们宣读发送。
声名大噪
编辑10月23日,孙中山终于被放。此后在税氏酒肆,名扬天下。
参考来源
编辑注释
编辑- ^ 注解1:据孙中山伦敦蒙难期间所出示的求救名片,正面铅印英文姓名“Dr. Y. S. Sun”,全称“Sun Yat-Sen”[5]。
- ^ 注解2:出使美国大臣杨儒密电档:“(阴历)五月十七日收出使杨大臣电称:密红。金山领事访悉孙文现偕二洋人到金,日内将往欧洲。乞筹办法。儒,铣。”[31]
- ^ 注解3:广东要犯孙文逃往伦敦扣留查办卷:“仰蘧仁兄大人阁下!日昨驰布寸缄,谅邀惠察。比维勋履绥龢,兴居痊健,慰如所怀。兹密启者:前月接准总署函称:‘粤东要犯孙文,谋乱发觉,潜逃赴美,希即确查密覆’等语。弟当即密饬金山总领事冯守咏蘅,确查去后,嗣据电称:‘孙文现偕二洋人到金,日内将赴欧洲。’弟遂发铣电,迅达总署。旋接总署巧电,详询孙文欲往何国,偕行何国人,附搭某船,希查密电台端,援香港缅甸交犯约代拿该匪,若由新加坡内渡,应电粤督预防等语。弟因由美交犯另约,迄无成绪,此间无从措手,总署深知,故有转电尊处援约代拿,并饬新加坡领事认真查访之议。缅甸约章,美署未备,仅见《香港解交逃犯例章》,谅贵署必备存两处原约也。刻下孙文虽抵金山,尚无取道纽约,确搭某轮赴欧洲之信。特将总督巧电钞陈,并就冯守禀函电报,撮叙详细节略,驰寄左右,即乞公余留意检查约章,荩算在胸,自臻完密。弟已饬冯守及纽约领事,随时访探该犯何日抵纽,准搭某轮,定赴欧洲何国?俟得确音,再行电布。除详覆总署外,用特专函𫌨述。因候金山复信,是以肃达称迟。祗请暑安。诸维秘照,不宣。附陈钞件一纸。愚弟杨儒顿首。六月八日。”[31]
- ^ 注解4:撮叙金山冯总领事(咏蘅)禀函电报详细节略:“孙文,原字帝像,别号逸仙,改字载之,香山县蔡坑村人,现改称早埔头人,年约三十左右,身材短小,面黑微须, 翦发洋装,由檀香山行抵金山。同伴有二洋人:一名卑涉,亦美国金山人,素系檀岛银行副买办;一名威陆,亦美国人,向在檀岛服官,前次创议废主,因其未隶檀籍,所谋不逞。均挟厚资,居檀年久。是否孙文同党,尚难臆断。惟见同船偕来,交情甚洽。孙文借寓金山沙加冕度街第七百零六号门牌,华商联胜杂货铺内,闻不日往施家谷转纽约,前赴英法,再到新加坡。并闻有沿途联合各会党,购买军火,欲图报复之说。该犯随身携带私刊书册两本。虽无悖逆实迹,检其上李傅相书,确有该犯之名,显系孙文无疑。现将原书设法觅取寄呈,俟访明该犯赴纽行期,再行电禀等语。查阅该犯书册两本,一系摘录明黄梨洲《明夷待访录》中〈原君〉〈原臣〉二篇,卷端加一小引,自称杞忧公子;一系上李傅相书,洋洋万余言,自称文,素在香港习西医,已蒙考取,欲乞傅相专委筹办农务。两种文笔俱畅达,昨已附致总署备核矣。”[31]
- ^ 注解5:甘作霖中译之《伦敦被难记》里写作“马凯尼”,“马格里”系其呈报总理衙门的正式译名[31]
- ^ 注解6:司赖特侦探社10月1日跟监报告:“依照你的指示,我们派了一个代表到利物浦去侦探一个从白星轮船公司“Majestic”的来客,名叫孙文。我们现在报告你,这个中国人合于所说的形状的,已于昨日中午十二时在利物浦王子码头上岸。我们还要提到,孙文这名字,在船上的旅客单子上没有,单上有一个名字,叫Dr. G. S. Sun,显然就是他了。他坐的二等舱。上岸的时候,他带了一件行李,上火车站设备的公共汽车,到利物渊密德兰车站(Midland Railway Station),坐下午两点五十分的快车上伦敦。但是他没有赶上火车。到下午四点四十五分方才动身,于晚间九点五十分到伦敦圣班克拉司车站(St. Pancras)。于是他从行李房里取出行李。雇了12616号马车到斯屈朗赫胥旅馆(Haxells Hotel, Strand)。他一切的条件,都合于你告诉我的。现在还有可疑的一点,就是Dr. G. S. Sun这个名字,是否就是完全代表我们所要找的那个人。他现在在我们的监视之下。若是工作有结果的话,我们再告诉你。”[31]
- ^ 注解7:司赖特侦探社10月6日跟监报告:“关于我们十月一日通信上所提的事,我们现在报告你。我们在赫胥旅馆方面,作有系统的监视,在一日那天,就是星期四,此人于下午四点半钟外出,沿着斯屈朗走,经过佛立特街(Fleet Street),到露朅特场(Ludgate Circus),看看商店的玻璃窗子,以后又回到旅馆。那时候是下午六点三十分,以后就没有看见他出来了。在二日星期五那天,他于上午十点三十分离开赫胥旅馆,雇了一个10850号四轮马车装行李,坐到葛兰旅店街八号,将行李运入,该人亦进去。他在该处到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才出来,步行到牛津街(Oxford street),看看商店的玻璃窗子,于是走进上霍尔庞(High Holborn)一一九号(文具店),再进加快食堂(Express Dairy Co.),吃了中饭,于下午一点四十五分回到葛兰旅店街八号。下午六点四十五分他再出来,走到霍尔庞的一个饭馆里停留了三刻钟,再回到葛兰旅店街八号的时候,已经八点三十分钟,就不再看见他了。以后每天都有人监视他,但是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此人常在主要的街道上散步,四周顾望。他不在家里吃饭,到各种饭馆去吃。提起你电报里所说的一层,我们可以说在监视期间,他不曾见过什么中国人。在利物浦听说有几个在“Majestic”和他同船的人,答应到伦敦来看他。讲到照相这个问题,我们恐怕非等到天气好些,不能办到。无论如何,我们对于这点总是尽力注意。”[31]
- ^ 注解8:11月4日孙中山英国财政部陈述词:“我就前往中国使馆的问题同孟生医生作过一次谈话。我问他我去中国使馆是否合适。他说:‘不行!’记得我问的第一个问题是:‘谁在这里任中国公使?’然后我又问:‘你觉得我去使馆见见他们的人合适吗?’孟生医生说‘不行。’”[32]
- ^ 注解9:司赖特侦探社10月12日跟监报告:“关于我们近日的谈话,我们要报告你,星期六这天我们还在葛兰旅店街八号侦察此人,我们跟他出来,到国会两院,在那地方他停留了两个钟头以上。出来的时候,他步行到斯屈郎,看看店铺的窗子,回到葛兰旅店街八号,以后就不看见了。昨天,星期天,继续侦察,整天不曾间断;但是此人不见离开宅子出来,无疑义的是因为天气不好有风雨的缘故。一直到写这封信的时候(按即十月十二日)他还不曾离上述的住址。提到我们的谈话,说要打听他同谁住在一处,我们想非等他出来以后,不便进去问,因为深怕使他生疑。若是这点是急要的话,我们一收到你的训示的时候,就会立刻注意。”[31]
- ^ 注解10:10月10日龚照瑗致杨儒密电:“密。孙文已到英,外部以此间无交犯约,不能代拿。闻将往法,现派人密尾。瑗支。”[31]
- ^ 注解11:10月12日北京总署覆电:“歌电悉。能按公法扣留,英不问,固好。解粤应设何法,能免英阻,且必到粤,望详商律师。谋定后动,无令援英例反噬,英又从而庇之,为害滋大,切望详慎。鱼。”[31]
- ^ 注解12:10月14日龚照瑗致北京总署密电:“密。鱼电敬悉。孙无忌惮,自来使馆,势应扣留。据问看管之邓翻译言,(孙)欲谋大事,唯时未至等语。有西人知粤督几为所害,是反形已露。外部既以香港、缅甸约不能施之英京,现筹购商船,逞送粤,不泊英岸,可无他虞。船价煤工约需七千镑,得载二千余吨船一只,不用,变价亦可。否则释放,仍派人密尾,穷其所往,亦不露痕迹。统乞速示遵行。瑗庚。”[31]
- ^ 注解13:吴宗濂的《随轺笔记》记载孙中山遭禁后第一次与邓廷铿的谈话是在10月12日(“初六日早饭,翻译邓与之同食,以探其滋事情形。”),柯尔证词是在10月13日,《伦敦被难记》则记载为10月14日(“被禁之第四日晨,有一自称唐先生者来视予,彼盖诱予入使馆之人也。”唐为邓之误译)。条目使用柯尔证词。
- ^ 注解14:黄宇和依据柯尔1896年11月2日在英国财政部所作证词判断,孙中山手书此信的日期应是10月17日,他认为孙中山与吴宗濂日后所作追记,都把邓孙两人的三次对话内容混为一谈,且邓吴二人有立场问题,孙则身陷拘禁恐怕记忆不清,当以旁观者柯尔所言最为可信。[33]条目使用《伦敦被难记》的记载。
- ^ 注解15:10月18日致康德黎简:“致覃文街46号詹姆斯·康德黎博士:我在星期天被绑架到中国公使馆,将要从英国偷偷运回中国处死。祈尽快营救我!中国使馆已租下一艘船,以便把我递解回中国,而整个途中我将被关锁起来,禁止和任何人联系。唉!我真不幸!请照顾目前这个帮我送信的人;他很穷,将会因为替我效劳而失去他的职业。”[34]
来源
编辑- ^ 罗家伦、黄季陆、秦孝仪:《国父年谱(增订本)》上册,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5年11月第三次增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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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引自罗家伦:《中山先生伦敦蒙难史料考订》,载《罗家伦先生文存》第3册,页32-33,台北:国史馆,1976年12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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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家伦、黄季陆、秦孝仪:《国父年谱(增订本)》上册,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5年11月第三次增订
- 吴相湘:《孙逸仙先生传》上册,台北:远东图书公司出版
- 李敖:《孙中山研究》,载《李敖大全集》第8册,台北:成阳出版社,1999年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