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三案,是中国明朝末期宫廷中发生的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的总称。这三起事件引发了满朝士大夫互相倾轧,故有“三大案”之称。事实上早在三大案之前,明神宗万历年间还有二书二楚四案,即两次妖书案,两次楚藩案,这些案件表面上的问题都是所谓的“国本之争”,但实际上是激烈的东林党争,直到南明灭亡为止。

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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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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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廿六年(1598年),有人撰《忧危竑议》,说郑贵妃欲以其子福王朱常洵储君之位。神宗怀疑此书是出自吏科给事中戴士衡全椒知县樊玉衡之手,士衡、玉衡俱贬,后来神宗又认为大学士张位是主谋.罢免了张位,贬谪亲近张位的礼部侍郎刘楚先、右都御史徐作国子监祭酒刘应秋给事中杨廷兰礼部主事万建昆等,是为“第一次妖书案”。

万历卅一年(1603年),又出现《续忧危竑议》一书,再次宣告郑贵妃欲以福王夺储位,辱及天子宰相,是为“第二次妖书案”。此书为大学士朱赓所得,朱赓面奏神宗,神宗怒命东厂锦衣卫侦办。此时浙党沈一贯乘机构陷东林党沈鲤郭正域等人,事态扩大,株连甚多,连高僧紫柏真可禅师都因与沈鲤往来受波及,遭到锦衣卫打成重伤,随即涅槃。由于太子朱常洛向东厂陈万化施压,不牵连大臣,最后东厂归罪于顺天府诸生皦生光所作,皦生光遭到凌迟处死。

除了妖书案,两次的楚藩案亦成为党争的导火线,与两次“妖书案”合称为二书二楚,又称楚宗之乱

三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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梃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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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日傍晚,有一男子张差,手持枣木棍,闯入太子朱常洛慈庆宫,打伤守门太监,太子内侍韩本用率众将之逮捕,张差被捕后声称为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二人引进,主使者遥指郑贵妃本人,此为梃击案[1][2][3]

红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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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八年、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明神宗崩,太子朱常洛即位,是为明光宗,郑贵妃为了结好光宗,立即献上了美女数名。光宗大喜,夜夜春宵,纵欲过度,因而生病,司礼监秉笔太监崔文昇进上泻药,使皇帝病情加剧。鸿胪寺李可灼红丸,自称仙方,光宗服药后死去,时人怀疑为郑贵妃下毒,是为红丸案[4]

移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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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昌元年(1620年),明熹宗即位,抚养皇帝的李选侍魏忠贤,利用熹宗年幼强居乾清宫,把持朝政,东林党杨涟左光斗等反对,不让李选侍与皇帝同住,迫使她移居他处,是为移宫案[5][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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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阎崇年. 《明亡清兴六十年(上)·梃击案(1)》. 新浪网. [2014-01-17] (中文). 
  2. ^ 阎崇年. 《明亡清兴六十年(上)·梃击案(2)》. 新浪网. [2014-01-17] (中文). 
  3. ^ 梃击案. 中国历史故事网. [2014-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15) (中文). 
  4. ^ 阎崇年. 《明亡清兴六十年(上)·红丸案》. 新浪网. [2014-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7-04) (中文). 
  5. ^ 阎崇年. 《明亡清兴六十年(上)·移宫案(1)》. 新浪网. [2014-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7) (中文). 
  6. ^ 阎崇年. 《明亡清兴六十年(上)·移宫案(2)》. 新浪网. [2014-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7) (中文).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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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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