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愔(313年—384年),字方回高平郡金乡县人,东晋太尉郗鉴长子,王羲之妻弟,在东晋官至平北将军、徐兖二州刺史。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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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愔年轻时就不与人争斗,成年后获授任散骑侍郎,但不拜任。咸康五年(339年),郗鉴去世,郗愔为父守丧,结束后承袭父亲爵位南昌县公。郗愔及后曾任何充褚裒长史,又迁黄门侍郎,后转任临海郡太守。但郗愔并无参政为官之心,在郡中优游养志,简静沉默,不以事物牵动心绪。郗愔与姊夫王羲之及高士许询都有超脱世俗的风范,如此三人都寄心于道家辟谷养生,修黄老之术。后来郗愔更以病离职,在章安建了房子并打算在那里终老,于是在当地隐居了十多年,与人和世间俗事都断绝[1]

郗愔后来却被辅政的司马昱尚书仆射江虨等举荐,被征召为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郗愔奉召入朝到任,但到后就迁任太常,郗愔坚决辞让。郗愔又表示谦让,乐于外出地方,于是改任辅国将军、会稽内史太和二年(367年),郗愔迁任平北将军,都督扬州之晋陵诸军事,领徐兖二州刺史,假节镇京口。然而,当时大司马桓温觊觎京口的军队,常说:“京口酒可饮,兵可用。”故此虽然当日以郗氏在徐兖二州有故义[2]。而由郗愔担此职,但其实内心是很不愿意由郗愔掌有京口。

太和四年(369年),桓温乘慕容恪去世而北伐前燕,并请与郗愔、江州刺史桓冲豫州刺史袁真一同北伐。当时郗愔全然不知桓温打著京口主意,还写信给桓温说要与他一同辅助晋室,修复园陵。郗愔在桓温幕下任参军的儿子郗超却深知桓温的心思,截获父亲的信并得知内容后就将信件撕毁,由自己代作一封,内容却是自称老病,不堪世间争斗纷乱,请求一处地方过安定日子,并且劝桓温接掌自己所统的京口兵众。此信正合桓温意愿,于是桓温得信极为高兴,立刻转郗愔为冠军将军、会稽内史,自己兼任平北将军,徐、兖二州刺史[3]

咸安元年(371年),司马昱被桓温立为皇帝,拜郗愔都督浙江东五郡诸军事,进位镇军将军。又赐开府、仪同三司,但郗愔不接受。后来郗愔以知老而求退,并住在会稽。太元六年(381年),朝廷下诏拜郗愔为司空,但郗愔坚决辞让。同年会稽人檀玄之叛乱,郗愔派镇军参军谢蔼之平定[4]。太元九年八月戊寅日[5](384年9月28日)[6],郗愔逝世,享年七十二岁。朝廷追赠侍中、司空,谥号为文穆

书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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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愔善书法,擅长草隶体

  • 王僧虔《论书》:“郗愔章草,亚于右军。”
  • 梁武帝《古今书人优劣评》评:“郗愔书得意甚熟,而取妙特难,疏散风气,一无雅素。”
  • 张怀瓘《书断》卷中论郗愔书:“其法遵于卫氏,尤长于章草,纤浓得中,意态无穷。筋骨亦胜。”
  • 窦臮《述书赋》卷上:郗愔“章健草逸,发体廉先胤。若冰释泉涌,云奔龙腾。”

性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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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郗愔至孝,在为父母守丧时更悲伤得几乎自毁。
  • 《世说新语·品藻篇》注引《郗愔别传》,写他“渊靖纯素,无执无竞,简私昵,罕交游。”由这种不爱与别人交往的性格,故此令他曾隐居十多年而不顾世事。
  • 郗愔及弟郗昙信奉天师道,喜服符篆[7],为支遁信徒,而何充与弟何准信佛氏,谢万讥之曰:“二郗谄于道,二何佞于佛。”[8]
  • 郗愔为人敛聚钱财,于是有钱千万[9]
  • 郗愔尽忠于晋室,在儿子郗超死后,郗愔极度伤心,更因而患病,然而当郗超门生呈上郗超临终前交托的一堆书信后,才发现郗超原来一直背著自己与桓温图谋篡位。郗愔大怒之馀,而不再为郗超伤心[10]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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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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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傅氏,善于书法[11]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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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郗超,桓温重要谋臣,在晋历中书侍郎、司徒左长史。
  • 郗融,小名仓[12]
  • 郗冲,郗愔子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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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一》
  • 《资治通鉴·卷一百二》
  1. ^ 《晋书·郗愔传》写郗愔担任临海太守直至弟弟郗昙死,然后才“无处世意,在郡优游,颇称简默”并且随后开始隐居十多年。然而按《晋书·海西公纪》,郗愔于太和二年(367年)就任徐兖二州刺史,尚未计上任以前因司马昱召命而担当如会稽内史、光禄大夫等职的时间,而郗昙却死于361年,绝不得如本传所记。疑“会郗昙卒”四字有误。
  2. ^ 郗愔父郗鉴和弟郗昙都曾任徐兖二州刺史,驻镇京口。
  3. ^ 《晋中兴书》载:“太和四年。桓温请与郗愔等伐燕。愔辞此行。温责其不从。转授会稽。”与《晋书·郗超传》及《资治通鉴》的记载有所不同。
  4. ^ 《晋书·孝武帝纪》
  5. ^ 《建康实录·卷九》
  6. ^ 兩千年中西曆轉換. [2011-04-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5). 
  7. ^ 世说新语·术解》:“郗愔信道,甚精勤,常患腹内恶,诸医不可疗。闻于法开有名,往迎之。既来,便脉云:‘君侯所患,正是精进太过所致耳。’合一剂汤与之。一服,即大下,去数段许纸如拳大;剖看,乃先所服符也。”
  8. ^ 晋书·何充传》
  9. ^ 《世说新语·俭啬篇》
  10. ^ 《晋书·郗超传》
  11. ^ 《法书要录·卷八》:郗愔,字方回,高平金乡人。父鉴,太尉,草书卓绝,古而且劲。方回官至司空。善众书,虽齐名庾翼,不可同年。其法遵于魏氏,尤长于章草。纤能得中,意态无穷,筋骨亦胜。王僧虔云“郗愔章草,亚于右军”太元六年卒,年七十二。方回章草入妙,草、隶入能。妻傅氏,善书。
  12. ^ 《世说新语注·排调第44》刘孝标注:仓,郗融小字也。郗氏谱曰:“融字景山,愔第二子,辟琅邪王文学,不拜而蚤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