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曾於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新聞動態」欄位。 |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屬於維基百科社會和社會科學主題的基礎條目擴展。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部分成員經濟體的與會代表
編輯怎麼只有部分?而不是全部?未免過於狹隘了—Yyk 2007年9月20日 (四) 02:19 (UTC)
有誤
編輯「汶萊」及「巴林」的國家代碼有誤,打上汶萊的國家代碼BRN,卻出現巴林(但其代碼為BHR)的國旗。—Yyk 2007年9月20日 (四) 02:43 (UTC)
- 打上BRU才會出現汶萊的國旗。—Yyk 2007年9月20日 (四) 03:54 (UTC)
中華台北旗幟問題
編輯中華台北在此[1]使用的是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旗幟,裡面有五環標誌,並不恰當。 在沒有恰當旗幟之前,改為青天白日旗比較合適。
亞太經合會成員列表
編輯專門列出一項國家/地區,就為了填「中華民國」幾個字?其餘與「中文名」一列完全相同?猿創研究 (留言) 2011年5月31日 (二) 06:05 (UTC)
印尼總統照片顯示不出來
編輯印尼總統佐科維多多的照片顯示不出,請改善~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afp.google.com/article/ALeqM5hZoirSNiHlYD3ZRa5JhKVsPbnKrA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1105084407/http://afp.google.com/article/ALeqM5hZoirSNiHlYD3ZRa5JhKVsPbnKrA
- 向 http://www.dominicantoday.com/app/article.aspx?id=16917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1014062657/http://dominicantoday.com/app/article.aspx?id=16917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apdnews.com/zt/apec2013/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221035924/http://www.apdnews.com/zt/apec2013/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建議改名:「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編輯現有名稱將Asia-Pacific譯為亞洲太平洋是累贅的譯名,不是常用名稱,大陸官媒稱APEC為「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簡稱「亞太經合組織」[2]。台灣政府稱為「亞太經濟合作」[3][4],香港政府稱為「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簡稱「亞太經合組織」。[5][6]--QBear(留言) 2018年6月21日 (四) 04:00 (UTC)
旗幟問題
編輯@Jyxyl9:APEC的會場內外沒有出現任何經濟體的旗幟,若要按照APEC的慣例,本條目是否應該統一移除?此問題也適用亞洲開發銀行。--Tp0910(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21:48 (UTC)
- @Tp0910:您好。您所提之「APEC的會場內外沒有出現任何經濟體的旗幟」是錯誤的,案例如右:File:Perú y Vietnam suscriben Memorándum de Entendimiento y Cooperación en APEC (10170739845).jpg。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5月31日 (五) 23:19 (UTC)
- 但那是單獨的雙邊會議,不是正式場合。無論是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皆無出現各經濟體的旗幟。--Tp0910(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23:48 (UTC)
- APEC框架下的雙邊會議難道不屬於APEC的一部分?不論是早先的「APEC的會場內外沒有出現任何經濟體的旗幟」,抑或是現在的「不是正式場合」,皆缺乏證據。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5月31日 (五) 23:52 (UTC)
- 我所提出的「APEC的會場內外、正式場合」就是指各經濟體一同開會、合照的現場,不是單獨的雙邊會談,那只能算是「會外會」。除非閣下能找出一張有各APEC經濟體旗幟出現的照片。--Tp0910(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23:57 (UTC)
- 誰主張,誰舉證。您不能一直使用您自創的定義。您也不能一直要求別人拿出證據,而您自己卻不拿出絲毫證據,這是不公平的。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0:03 (UTC)
- 我承認閣下提出的「會外會」證明,但我的重點是「APEC的會場內外、正式場合(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就是沒出現過任何(全體,但獨缺中華台北)經濟體的旗幟,如果閣下找到一張,我立馬信服。因為我真的沒看過,所以不知如何找給閣下證明。--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00:11 (UTC)
- 「會場內外」與「正式場合」完全是兩個定義,請您不要偷換概念。本人已經證明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即本條目)框架下存在使用國旗之情況,證明您最初的說法不成立。您必須拿出APEC官方文件中對「正式場合」的定義,本人才能相應地拿出證據。若您不能拿出證據,則您的立論首先就不能成立。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0:18 (UTC)
- 閣下可參考[7],「會外會」與「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的區別。--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00:28 (UTC)
- 您之前的觀點是——只有「正式場合」才算APEC——請給出證據。本人知道什麼是大範圍會談、什麼是雙邊會談,這不用您科普。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0:30 (UTC)
- 我的重點只有一個,就是「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也就是我所謂的正式場合中,各經濟體的旗幟有無出現,若有,即可一刀斃命,否則不能以偏概全,只對中華台北做針對性的空白旗幟處理。--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00:40 (UTC)
- 您之前的觀點是——只有「正式場合」才算APEC——請給出證據。本人知道什麼是大範圍會談、什麼是雙邊會談,這不用您科普。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0:30 (UTC)
- 閣下可參考[7],「會外會」與「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的區別。--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00:28 (UTC)
- 「會場內外」與「正式場合」完全是兩個定義,請您不要偷換概念。本人已經證明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即本條目)框架下存在使用國旗之情況,證明您最初的說法不成立。您必須拿出APEC官方文件中對「正式場合」的定義,本人才能相應地拿出證據。若您不能拿出證據,則您的立論首先就不能成立。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0:18 (UTC)
- 我承認閣下提出的「會外會」證明,但我的重點是「APEC的會場內外、正式場合(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就是沒出現過任何(全體,但獨缺中華台北)經濟體的旗幟,如果閣下找到一張,我立馬信服。因為我真的沒看過,所以不知如何找給閣下證明。--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00:11 (UTC)
- 誰主張,誰舉證。您不能一直使用您自創的定義。您也不能一直要求別人拿出證據,而您自己卻不拿出絲毫證據,這是不公平的。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0:03 (UTC)
- 我所提出的「APEC的會場內外、正式場合」就是指各經濟體一同開會、合照的現場,不是單獨的雙邊會談,那只能算是「會外會」。除非閣下能找出一張有各APEC經濟體旗幟出現的照片。--Tp0910(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23:57 (UTC)
- APEC框架下的雙邊會議難道不屬於APEC的一部分?不論是早先的「APEC的會場內外沒有出現任何經濟體的旗幟」,抑或是現在的「不是正式場合」,皆缺乏證據。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5月31日 (五) 23:52 (UTC)
- 但那是單獨的雙邊會議,不是正式場合。無論是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皆無出現各經濟體的旗幟。--Tp0910(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23:48 (UTC)
- @Tp0910:您好。您所提之「APEC的會場內外沒有出現任何經濟體的旗幟」是錯誤的,案例如右:File:Perú y Vietnam suscriben Memorándum de Entendimiento y Cooperación en APEC (10170739845).jpg。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5月31日 (五) 23:19 (UTC)
請移步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9年6月#中華臺北的旗幟留白問題--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01:18 (UTC)
- 還是回應您之前的問題,您不能一直使用您自己的定義「我所提出的「、「我的重點是」、「我所謂的正式場合」,而不拿出任何憑據,這不是討論的合理態度。
- 本人一直反對濫用旗幟模板,故本人不反對移除全部會員的旗幟。但本人堅決反對閣下生造概念的錯誤的討論態度。若客棧討論達成移除全部旗幟之共識,本人欣然接受。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4:04 (UTC)
- 我不覺得我的討論態度有問題,也請閣下別一直用「我的話語」打轉、模糊焦點。1.我早承認閣下提出的「會外會」證明、2.圓桌會議與領袖大合照就是沒出現過任何經濟體的旗幟、3.請勿以偏概全,用小範圍的雙邊會外會來證明大範圍的圓桌會議與領袖合照(閣下又如何證明與中華台北方面的雙邊會議不曾使用過旗幟?閉門會議的過程誰也不清楚)--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05:10 (UTC)
- (:)回應:什麼叫我「打轉、模糊焦點」?好一個雙重標準。您自己的立論從「會場內外沒有出現任何經濟體的旗幟」,到「正式場合就是沒出現過任何經濟體的旗幟」,再到「在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大會、委員會裡沒有出現過會員旗幟」。現在又拋出「閉門會議的過程誰也不清楚」的觀點。您這搬龍門、打游擊的套路我也算見識到了。從頭到尾您沒有拿出一點點證據,而是一直生造概念、自立定義。
- 請注意,本條目的標題是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雙邊會談憑什麼就不算APEC的一部分呢?您一直要求其他編者遵循您私自確定的定義來提供論據,是不是不合情理呢?
- 您如若一開始時就認真查證、實事求是地提出移除全部會員旗幟的建議,本人絕不反對這個提議。但若以生造乃至錯誤的理由來搪塞過關,恕本人無法接受。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6:29 (UTC)
- 別這麼容易激動,我不是來吵架的,否則我也絕不接受。--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06:34 (UTC)
- 若您要移除全部旗幟也無妨,但您生造概念、疏於查證的態度本人無法接受。APEC峰會的官方全稱是「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您連條目都沒認真看就提出「正式場合」的概念,是不是說明您缺乏查證,只是盯着那些旗幟看呢?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6:37 (UTC)
- 非正式會議也有正式場合,迎賓、晚宴、開會皆是,而且英文是APEC Economic Leaders' Meeting。算了,言歸正傳,若互助客棧那沒有結果,你我是否先達成「移除全部會員旗幟(含亞洲開發銀行、世界貿易組織)」但不包括法定全稱的共識?再等這裡有無其他人回應。--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06:54 (UTC)
- 若您要移除全部旗幟也無妨,但您生造概念、疏於查證的態度本人無法接受。APEC峰會的官方全稱是「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您連條目都沒認真看就提出「正式場合」的概念,是不是說明您缺乏查證,只是盯着那些旗幟看呢?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6:37 (UTC)
- 別這麼容易激動,我不是來吵架的,否則我也絕不接受。--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06:34 (UTC)
- 我不覺得我的討論態度有問題,也請閣下別一直用「我的話語」打轉、模糊焦點。1.我早承認閣下提出的「會外會」證明、2.圓桌會議與領袖大合照就是沒出現過任何經濟體的旗幟、3.請勿以偏概全,用小範圍的雙邊會外會來證明大範圍的圓桌會議與領袖合照(閣下又如何證明與中華台北方面的雙邊會議不曾使用過旗幟?閉門會議的過程誰也不清楚)--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05:10 (UTC)
回歸正題
編輯@Tp0910:剛才我們可能相互有些誤解,還請多加海涵。但基本觀點還是一致的。我覺得可以據此在客棧方針區提案訂立指引對APEC、亞開行、世貿組織等國際組織條目旗幟模板問題加以規範,內容大致如下:
“ | 在國際組織、國際賽事相關條目、模板中,凡中國大陸、台灣同時參與的,其旗幟模板用法依照下列規定:
|
” |
不知閣下意下如何?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9:35 (UTC)
- 感謝閣下的提議,我支持。但要不要加上港澳,也就是兩岸三地,此外,參會方 = 參與方?在台灣比較少看到參會方的用法,其他部分就沒問題。條目探討那還要繼續?關閉?--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10:00 (UTC)
- (:)回應:
- (1)若依據此議案,只要有大陸、台灣同時參與,就可納入規管範疇。不加港澳也無妨。(況且澳門並未參與APEC、亞開行,兩岸四地同時參與標準太高)
- (2)同意,已改為「參與方」。
- (3)條目探討那邊可先存檔到本頁,然後在方針區另行提交本案。不知意下如何?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11:11 (UTC)
中華臺北的旗幟留白問題
編輯先前討論請見Talk: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旗幟問題
請問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世界貿易組織、亞洲開發銀行等組織中,在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大會、委員會等場合,是否有懸掛、展示各會員的旗幟?若無,是否該一視同仁移除全部會員的旗幟?因為我的瞭解是,在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大會、委員會裡沒有出現過會員旗幟,也許就是「避免爭議」,但雙邊會談的會外會可以出現,但是否僅以「會外會」沒出現中華臺北的旗幟(無論是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梅花旗、OOXX旗),就依此判定將中華臺北的旗幟做留白處理?--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01:13 (UTC)
海峽兩岸在國際組織中的用旗問題
編輯公示多日後未有反對;通過。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7日 (一) 03:01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鑑於APEC、亞開行、世貿組織等國際組織條目添加旗幟模板問題存在爭議。為避免相關條目使用旗幟模板的原創研究問題,經本人與@Tp0910:商議,現聯合提出此議案:
|
|
參考資料
- ^ 第二款之規定僅適用於國際組織各成員、國際賽事各參賽方會籍名稱所用旗幟,以及國際組織各與會代表、國際賽事各參賽人員(含教練、運動員、行政人員等)會籍所用旗幟。
以上提案作為WP:格式手冊/旗幟的一部分。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11:58 (UTC)
- (+)支持--苞米(☎) 2019年6月1日 (六) 12:21 (UTC)
- (+)支持。話說為什麼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跟中華民國?國際組織大多應是以「國家」為基準,地區屬少數。—— Eric Liu 編輯次數突破一萬(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6月1日 (六) 12:41 (UTC)
- 以國家為基準的國際組織,兩岸同時用正式國名加入的,應該沒有吧?--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21:05 (UTC)
- 基本(+)同意,但這規定是否可延伸適用於所有政權實體(即不論中國大陸和臺灣分別是否有參與)?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日 (六) 15:50 (UTC)
- 我的意思是:我認為即使沒有存在主權爭議的政治實體參與,在第二類情況時也應一律不使用旗幟模板表示該國際組織、國際賽事的各參與方(尤其是該國際組織、國際賽事主辦方不使用旗幟表示參與方的時候)。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日 (日) 08:29 (UTC)
- 沒有存在主權爭議的政治實體,也就沒有使用旗幟的爭議性,因為那些旗幟是得到母國以及國際的認可。爭議性是討論的焦點,也是引發編輯戰的原因。--Tp0910(留言) 2019年6月2日 (日) 09:09 (UTC)
- 我的意思是:我認為即使沒有存在主權爭議的政治實體參與,在第二類情況時也應一律不使用旗幟模板表示該國際組織、國際賽事的各參與方(尤其是該國際組織、國際賽事主辦方不使用旗幟表示參與方的時候)。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日 (日) 08:29 (UTC)
- (+)支持--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21:05 (UTC)
- (!)意見:
- 參會用旗是否改為參與用旗?
- 標題建議→海峽兩岸或存在主權爭議的政治實體用旗問題。
- 條文建議→在國際組織、國際賽事相關條目、模板中,凡中國大陸、臺灣同時參與,或其他存在主權爭議的政治實體參與其中,其旗幟模板用法依照下列規定:--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21:05 (UTC)
- 完成:已作出相應修改。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21:25 (UTC)
- (~)補充:調整為「存在主權爭議的非聯合國會員國」,從而將朝鮮韓國(南北韓)排除。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3日 (一) 12:14 (UTC)
- 完成:已作出相應修改。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21:25 (UTC)
- (?)疑問 「或者其他存在主權爭議的政治實體參與的」「國際組織、國際賽事主辦方對參與方用旗無明確規定的」,兩者同時出現概率有多高,會不會導致後者出現時,旗幟模板就被廣泛禁用(同一主題可能有相關條目或列表若干個),並引致版式不統一、編輯戰。--YFdyh000(留言) 2019年6月2日 (日) 10:26 (UTC)
- 其實,能引發爭議的絕大多數是兩岸旗幟問題,又既然涉及主權爭議,那就乾脆將「存在主權爭議的政治實體」一併納入;以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世界貿易組織等條目來看,條文2的影響只及於「會員名稱(中華台北、中國香港)與旗幟」,不涉及文章中提到的「國名、法定全稱(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旗幟」。--Tp0910(留言) 2019年6月2日 (日) 11:45 (UTC)
- (!)意見:YFdyh000的意見,讓我想到是否增加例外?只針對加入該組織的「會員名稱與旗幟」,不包括文章敘述或表格的「國名、法定全稱與旗幟」。前者照規矩來,後者按現實辦。--Tp0910(留言) 2019年6月2日 (日) 11:45 (UTC)
- 七日無反對意見,現公示七日。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8日 (六) 15:34 (UTC)
- (!)意見:想確認是否只針對加入該組織的「會員名稱與旗幟」,不包括文章敘述或表格的「國名、法定全稱與旗幟」,例如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亞洲以下、世界貿易組織#歷史的內容。--Tp0910(留言) 2019年6月8日 (六) 19:12 (UTC)
- (:)回應@Tp0910:已補充注釋明確第二款規定之適用範圍,請校對。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9日 (日) 23:43 (UTC)
- 瞭解。另「第二款之規定僅適用於國際組織各成員國」的「國」字建議省略。--Tp0910(留言) 2019年6月10日 (一) 01:08 (UTC)
- (:)回應@Tp0910:已補充注釋明確第二款規定之適用範圍,請校對。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9日 (日) 23:43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