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論 (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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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論(梵語:hetu-phala),在佛教中,是論述因緣業報(因hetu,緣paccaya,業kamma,報vipaka或果phala)運作規律的學說,佛教認為因果法則是天然存在的,不會因為人認為不存在就不作用於此人。所造之業爲因(?來源請求?業指行為,未必就是因或果之一。),報爲果,因和果輾轉相生,謂之「因果報應」或「因緣果報」。因果通於過去、現在和未來,謂之「三世因果」[1]。
概論
編輯了達因果皆是實相,名為深信。明信因果是佛法基本信念。一切事物均從因緣而生,有因必有果[2]。
當人們種下了善因,不一定會立即產生善報,只有等到緣份到了(因緣成熟)才能、也一定會得到善報的結果。反之,所作惡業,亦必於緣熟時始得惡果。因此經言:「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3]例如農民種植果樹作物等,如果能有合適的管理譬如施肥、除草、灌溉、剪除雜枝病枝等,隔年就會有相對豐碩的收穫;施肥、除草、灌溉、剪除雜枝病枝等對於作物的結成果實就是善因,相對豐碩的收穫就是善果。
善業爲善因,必收穫善果(善報、福報);惡業爲惡的原因,必然收穫惡果(惡報、苦報)。惡業或因懺悔等善因緣,如樹木生長受阻礙,致使由重業轉成輕報,或不會受業報;如果樹長成,已經是定業不可變易,必然受報,即所謂「定業不可消」。果實長出之前爲花,俗稱花報、現世報,是報應的迅即現前;而果實長成後,俗稱果報。
六因五果論
編輯六因
編輯因是指能引生結果的原因。說一切有部提出六因論,認為因有六種: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4]。
相傳六因論原出自於《增一阿含經》,但最早提出此學說的為迦多衍尼子[5]。六因論的前身是四緣說[6]。
以三世來區分,六因之中,徧行因與同類因通於過去,與現在二世,但不通於未來;而異熟、相應、俱有通於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無為法中的能作因,超越三世,不墮於三世;而有為法的能作因,則在三世中遍有。
五果
編輯果是指有因有緣而生、有因有緣而報的結果,又稱果報。果報的種類有五種:異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離系果,六因得五果。[7]
相對於六因,可分為有為果與無為果。有為果分成四者:異熟、等流、增上、士用。無為果只有一種,即離繫。
批駁
編輯在南宋帝國統治時期,不少理學家對當時被過度用來解釋因果論的泛因果證驗説加以質疑。大儒朱熹主簿表示他認為因果論為佛敎教義之末流[8]。 朱熹的弟子陳淳絳帳曾經批駁因果論並聲稱「因果之説全是妄誕」,他批駁道:「所載證驗極多,大抵邪説流入人心,出此等狂思妄想而已。溫公謂三代以前何嘗有人夢到陰府見十等王者耶,此說極好,只緣佛教盛行,邪説入人已深,故有此夢想。」[9]又有加註曰:「眾畏果, 佛畏因。」即普通人不喜嚐苦果,至於修行人,錯的事一開始就不要做,沒任何僥倖可逃,該來就會來。
除了這些理學家之外,一些佛學家也曾對這一理論作出批駁,例如漢傳佛教禪師圭峰宗密灌家曾經指出該理論當中難以自圓其説的地方,並且提出阿賴耶識論作為對於這些問題的解答方案[10]。
影響
編輯在中國,由於中傳佛教十分盛行,因此許多成語或俗語都直接或間接受因果論影響而生。比如「自作自受」、「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有因有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因果報應」、「報應不爽」、「在劫難逃」、「香火因緣」、「一面之緣」,或善書常寫的文句,如「三世不需問,靜坐爾自知,若問前生事,今日受者是,若問後世事,今日做者是」,「相貌端莊為何因,前世鮮花供佛前」,更有自嘲的笑話成「被迫整容為何因,前世鮮花供不足」等。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瑜伽師地論》(卷三八):「已作不失,未作不得」
- ^ 隋《摩訶止觀》(卷五):「招果為因,克獲為果。」
- ^ 《大寶積經》卷57
- ^ 《俱舍論》(卷六)
- ^ 《順正理論》:「故有說言,此六因義,說在增一增六經中,時經久遠,其文隱沒。尊者迦多衍尼子等,於諸法相,無間思求,冥感天仙,現來授與。」
- ^ 《大毗婆沙論》卷十六:「然此六因非契經說,契經但說有四緣性,謂因緣性,廣說乃至增上緣性。」
- ^ 《俱舍論》(卷六):「於諸果中、應說何果,何因所得。頌曰:後因果異熟,前因增上果,同類遍等流,俱相應士用。論曰:言後因者,謂異熟因。於六因中,最後說故。初異熟果,此因所得。言前因者,謂能作因。於六因中,最初說故。後增上果,此因所得。增上之果,名增上果。唯無障住,有何增上?即由無障,得增上名。或能作因,亦有勝力。如十處界,於五識身;諸有情業,於器世界;耳等、對於眼識生等;亦有展轉增上生力。聞已便生欣見欲故。此等增上,如應當思。同類、遍行、得等流果。此二因果,皆似因故。俱有、相應、得士用果。非越士體,有別士用,即此所得,名士用果。此士用名,為目何法?即目諸法所有作用。如士用故,得士用名。如世間說鴉足藥草,醉象將軍。為唯此二有士用果?為余亦然?有說:余因亦有此果。唯除異熟。由士用果,與因俱生,或無間生。異熟不爾。有餘師說:此異熟因,亦有隔越遠士用果。譬如農夫,所收果實。」
- ^ 朱熹:「所以橫渠有釋氏兩末之論,只說得兩邊末梢,頭中間真實道理卻不曾識,如知覺運動是其上一梢也,因果報應是其下一梢也。」(《朱子語類》卷126)
- ^ 陳淳《北溪字義》
- ^ 黃啟江. 佛教因果論的中國化. 中華佛學學報. 2003, (16): 233 [2014-09-01]. ISSN 1017-713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3) –透過中華佛學研究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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