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煥
李煥(1917年9月24日—2010年12月2日),字錫俊,湖北漢口(今武漢市)人,曾經擔任行政院院長、總統府資政、教育部部長,並負責籌辦國立中山大學的在臺復校事宜,並任復校後首任校長等職,為中國國民黨的資深黨員,長期受到蔣經國的提拔。涉入國民黨二月政爭,失敗後淡出政壇。
李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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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12任行政院院長 | |
任期 1989年6月1日—1990年6月1日 | |
總統 | 李登輝 |
副職 | 施啟揚 |
前任 | 俞國華 |
繼任 | 郝柏村 |
中國國民黨第8任中央委員會秘書長 | |
任期 1987年7月2日—1989年5月30日 | |
主席 | 李登輝 |
前任 | 馬樹禮 |
繼任 | 宋楚瑜 |
中華民國第15任教育部部長 | |
任期 1984年6月1日—1987年7月4日 | |
行政院院長 | 俞國華 |
前任 | 朱匯森 |
繼任 | 毛高文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中華民國湖北省夏口縣 | 1917年9月24日
逝世 | 2010年12月2日 臺灣臺北市北投區榮民總醫院 | (93歲)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配偶 | 潘香凝 |
兒女 | 長子:李慶中 長女:李慶珠 次子:李慶華 次女:李慶安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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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1917年李煥出生於漢口,自其幼年直到高中畢業一直居住於漢口法租界西北側的里分三德里中[1]。
李煥畢業於上海復旦大學法律系,並於抗戰期間參加國立政治大學前身的中央幹部學校研究班,隨後又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取得教育學碩士學位,並於國立政治大學擔任教授。在對日抗戰爆發之後,即擔任國民黨青年工作及宣傳要職,在1946年至1948年擔任《瀋陽日報》的報社社長,之後進入國民黨中心。
自1948年始李煥先後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青年部副處長、隨後擔任救國團主任秘書、副主任、主任;青輔會委員、主任委員。1976年10月被王幸男以國語辭典製作成的炸彈郵包炸傷手指。1977年發生中壢事件,導致作為發動者許信良(之後當選桃園縣縣長)任職黨部時期的直屬長官、時任國民黨組織工作會主任的李煥被迫下台,導致政戰系統的王昇權力也因此擴大,當時有所謂「李換(煥)王升(昇)」之說。李煥擔任過一段時間的中國電視公司董事長,後來南下高雄,出任國立中山大學在臺復校後的首任校長,俞國華組閣時擔任教育部部長。在蔣經國逝世前,李煥出任國民黨秘書長一職。
李煥於1989年至1990年間,曾經短暫擔任一年的行政院院長,到達政治生命高峰。蔣經國過世前一天曾召見李煥並長談2小時[2],蔣經國死後的二月政爭期間初期李煥是支持李登輝,後又突然轉向非主流派,其詳細原因始終成謎,只有部分傳言與外界分析不一而論,但種下日後國民黨分裂並影響台灣政局的遠因。而政爭時任總統李登輝為迫使其下台,故任命國防部長郝柏村為新任閣揆,以反對李煥的反彈。此後僅有酬庸式的總統府資政,以及國民黨中常委、中評會主席團主席等職務而日漸淡出政治。
國民黨有不少人物和官員是李煥所提拔,例如前考試院院長許水德、連戰內閣時的行政院秘書長,精省後的首任台灣省主席趙守博、前桃園縣長與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等人。
逝世
編輯2010年12月2日19時37分,李煥因肺炎、呼吸衰竭合併多重器官衰竭在台北榮民總醫院病逝,與夫人同葬於三芝北海墓園。
總統馬英九於2010年12月19日頒贈褒揚令,內容全文為:
總統府前資政、行政院前院長李煥,沖懿詳雅,勤慎練達。少歲卒業國立復旦大學法律系、中央幹部學校研究部,復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暨國內外知名大學榮譽博士學位,才懷隋和,顯績揚聲。來臺後,銜命創組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暨出掌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舉辦青年育樂營隊,策劃藝文學術研習;召集國建研究會議,完善創業輔導機制,發硎新試,卓然有成。爰奉籌備接長中山大學及教育部,悉力校舍校務營建規劃,潛心師資軟硬件延攬擴充;改制全臺師範院校,銳意教育興革事宜,陶甄多士,教澤流詠;碩運淵謨,丕奠宏基。尤以行政院院長任內,踐履為民服務理念,推動國家整體建設;樹立開明廉能政府,追求民主法治社會,遠圖長慮,覃思務實;委重投艱,迭膺重寄。晚歲榮任中華孔孟學會理事長暨國際儒學聯合會名譽理事長,闡揚固有文化道統,恢弘鄒魯儒學精微。綜其生平,臨青年則為良師益友,主國政以垂百年大計,鴻猷貽範,峴首留碑;遐福遺緒,亙古芳傳。遽聞修齡捐館,震悼曷極,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禮耆勛之至意。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家庭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陳丹. “我的家就在汉口三德里”----专访李焕. 新浪網. 漢網. [2024-08-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8-23).
- ^ 李子渝、常壽林編寫. 《蔣經國》. 香港: 教育出版社. ISBN 9621212731.
- ^ 蔡孟真. 李煥摔倒 血流滿面送醫縫30針. TVBS. 2007-03-18 [2010-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25).
- ^ 李慶中 甲等特考舞弊被 陳水扁 揭發,倉猝辭去 環保署副署長職務. 台視新聞. [2011-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05).
- ^ 考試院決議撤銷李慶珠甲等考試及格資格. 台視新聞. [2011-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28).
- ^ 雙重國籍騙很大 李慶安一審判刑2年. 今日新聞網. 2010-12-04 [2010-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2-09).
- ^ 黃國誠. 李慶安詐領薪資案 二審判無罪 認定主管機關失責 宣判無罪定讞. 台視新聞. 2011-08-23.[永久失效連結]
關聯條目
編輯- 李煥內閣(1989年-1990年)
參見
編輯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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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 ||
前任: 閻振興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第二任 1970年7月10日—1972年8月17日 |
繼任: 潘振球 |
前任: 朱匯森 |
教育部部長 第十四任 1984年5月28日—1987年7月4日 |
繼任: 毛高文 |
前任: 俞國華 |
行政院院長 第十二任 1989年6月1日—1990年6月1日 |
繼任: 郝柏村 |
教育職務 | ||
國立中山大學 | ||
在臺復校首任 前任:張雲 |
國立中山大學校長 在臺復校第一任 1980年7月1日—1984年5月28日 |
繼任: 趙金祁 |
政黨職務 | ||
中國國民黨 | ||
前任: 馬樹禮 |
中國國民黨秘書長 第八任 1987年7月2日—1989年6月1日 |
繼任: 宋楚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