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等處行中書省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簡稱江浙行省,是直屬元朝中央政府的一級行政區。
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軍攻佔南宋都城臨安府(在今杭州市),俘5歲的南宋皇帝宋恭帝。此時的南宋幾乎全境已納入大元版圖,元朝在南宋的核心地區置江淮等處行中書省,統兩淮(淮南東路、淮南西路)、兩浙(兩浙東路、兩浙西路)地。省會治於原淮南東路首府揚州。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以地理民事非便,徙省治於杭州。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割江北揚州等地隸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改曰江浙行省。此為元史卷九十一原文所載。原江淮行省江北部分,自此至元亡(1368年)都屬於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福建等處行中書省併入江浙行省。轄境包括今江蘇南部、安徽南部,浙江、福建二省全境及江西部分地區。
江浙行中書省為元朝的11個行中書省之一,轄境包括今長江以南之江蘇南部、安徽南部、浙江、福建全省江西東北部及上海。統有杭州路等三十路,江陰州等二十一州及松江府一府[1]。福建泉州的澎湖寨巡檢司也隸屬於江浙行省。今江蘇、安徽江北地區隸屬於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管轄。
行政區劃
編輯下轄路三十、府一、州二,屬州二十六,屬縣一百四十三。附郭縣加粗。
江南浙西道
編輯- 杭州路(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治所)
上。唐為杭州(餘杭郡),南宋時為臨安府。至元十三年(1276年)立兩浙都督府,又改安撫司。二十一年自揚州遷江淮行省來杭州,改名為江浙行省。
上。唐為湖州(吳興郡)南宋時為安吉州,至元十三年升為湖州路。
上。唐為蘇州(吳郡),南宋時為平江府,至元十三年升為平江路。
下。唐為潤州(丹陽郡、鎮海軍),北宋設鎮江府,至元十三年升為鎮江路。
上。唐為睦州(嚴州、新定郡),南宋升建德府,至元十三年改建德府安撫司,十四年改為建德路。
- 直隸府州
浙東道宣慰司都元帥府原治婺州,大德六年(1302年)移治慶元。
上。唐為鄞州(明州、餘姚郡),宋升為慶元府,至元十三年改置宣慰司,十四年改為慶元路總管府。
- 婺州路(浙東海右道肅政廉訪司治所)
上。唐初為東嘉州,後改溫州(永嘉郡),宋升為瑞安府,至元十三年置溫州路。
上。唐初為海州,後改台州(臨海郡、德化軍),至元十三年置安撫司,十四年改台州路總管府。
上。唐初為括州,後改處州(縉雲郡),至元十三年立處州路總管府。
江東建康道
編輯- 寧國路(江東建康道肅政廉訪司治所)
上。唐為宣州(宣城郡、寧國軍),宋升為寧國府,至元十四年升為寧國路總管府。
上。唐初為白下縣,隸潤州,貞觀九年(635年)復名江寧,至德二載(757年)置江寧郡,後改為昇州,楊吳時改金陵府,南唐改江寧府,北宋時降為昇州,南宋改建康府作為行都,至元十四年升建康路,天曆二年改集慶路。
下。唐初以秋浦縣置池州,貞觀元年(627年)廢,秋浦縣隸宣州,永泰元年(765年)復置池州,宋為太平州,至元十四年升為池州路。
上。原屬衢、饒、撫、建四州之地,唐乾元元年(758年)置信州,至元十四年升為信州路。
下。原綏安縣,後改為廣德縣,宋為廣德軍,至元十四年升為廣德路。
- 直隸州
福建道
編輯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設置泉州行宣慰司,治泉州,轄境相當今福建省。十五年(1278年),改泉州行宣慰司為泉州行中書省。十七年(1280年),置福建等處行中書省,治福州;同年五月,泉州行省併入福建行省,同時福建行省遷治泉州[3];同年七月,江西等處行中書省併入福建行省,置江西道宣慰司,福建行省又遷治隆興(今南昌)。十八年(1281年),還治福州;同年十月前,復設泉州行省。十九年(1282年),泉州行省併入福建行省,福建行省還治泉州;同年,罷江西宣慰司,復設江西行省。二十年(1283年)三月,還治福州。二十一年(1284年)二月,復設泉州行省;同年九月,泉州行省併入福建行省。二十二年(1285年),福建行省併入江西行省,置福建道宣慰司。二十三年(1286年),復置福建行省,旋即併入江浙等處行中書省。二十五年(1288年),復置福建行省。二十八年(1291年),福建行省併入江西行省,置福建道宣慰司;二十九年(1292年),復置福建行省,治福州。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年),為謀圖攻佔琉求(今台灣島)[3],改稱福建平海等處行中書省,移治泉州。三年(1299年),福建行省併入江浙行省,置福建道宣慰司。元順帝至正十六年(1356年),恢復福建等處行中書省。
- 福州路(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帥府、福建閩海道肅政廉訪司治所)
註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元史/卷091. [2009-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2).
- ^ 《元史·志第三十六·百官二》:「江南諸道行御史臺,設官品秩同內臺。至元十四年,始置江南行御史臺於楊州,尋徙杭州,又徙江州。二十三年,遷於建康,以監臨東南諸省,統制各道憲司,而總諸內臺。初置大夫、中丞、侍御史、治書侍御史各一員,統淮東、淮西、湖北、浙東、浙西、江東、江西、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十五年,增江南湖北、嶺南廣西、福建廣東三道。二十三年,以淮東、淮西、山南三道,撥隸內臺。三十年,增海北海南一道。大德元年,定為江南諸道行御史臺,設官九員,以監江浙、江西、湖廣三省,統江東、江西、浙東、浙西、湖南、湖北、廣東、廣西、福建、海南十道。大夫一員,中丞二員,侍御史二員,治書侍御史二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一員,架閣庫管勾一員,承發管勾兼獄丞一員,令史一十六人,譯史四人,回回掾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庫子、臺醫各有差……」
- ^ 3.0 3.1 建置沿革. [2022-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