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服
洋裝[1],廣義上的洋服包括整個西方服飾體系,但西方各國的傳統服飾均不一樣,因此目前如果提到洋服,狹義上指近代英國的西式的正式套裝(suit),多指男性西裝。西裝雖然源自歐洲,但現已成為國際通行的正式服裝,是表示禮貌、尊重場合的一種方式。
男性洋服最為規範化。長袖外套、相配的長褲、長袖襯衫、領帶,是男性套裝的基本服飾。外套配長褲稱為兩件式西裝;加上背心則稱為三件式,但現在比較少見。女性洋服則比較多樣化,不過基本可歸納為外套、裙子、褲子、女裝襯衫。
舊式西裝甚至有相搭配的帽子,男性可戴軟呢帽或圓頂硬禮帽,女性戴藥丸盒帽。不過時至今日,藥丸盒帽多數只作為護理師或商店服務員制服的一部分,男性也少戴帽子。
歷史
編輯中世紀時期貴族服飾禮儀基本是法國人和法國宮廷倡導,並為其他歐洲宮廷所普遍效仿的。凡爾賽宮的宮廷禮儀為他國仿效,成為當今國際禮儀的重要根源。
1802年,拿破崙稱帝以後分封新貴族,復辟了一整套朝臣制度和宮廷禮儀。拿破崙制定了服飾法條例,各種禮儀對服飾要求嚴格,約瑟芬王后加冕時的長裙成為全國的樣板。拿破崙因里昂的市政府官員為當地的紡織業請命,而重視紡織,並曾大量使用紡織品來裝飾他的皇宮,命令宮廷裝束必須使用法國紡織品,以振興紡織業,紡織業也得賴以生存。[2]當時公佈的《宮廷禮儀》與《拿破崙法典》對各個階層的服飾禮儀都進行了規範。拿破崙的兄弟們以及王子以白色燕尾服為官服。大選侯穿紅色官服,帝國大書記官穿紫色官服,政府大書記官穿淺藍官服。最高軍隊司令官官服為中藍色,帝國元帥官服為深藍色。將軍官服為深綠色。勳章綬帶則用金銀裝飾。[3]
對於沒有官職的宮廷侍從以及平民,拿破崙命令他們以凡爾賽宮常禮服Habit à la française為制服,後來演變為現代男性西裝三件套。
不論男性女性,歷代西裝款式發展趨向簡便,穿着套裝的場合也越來越少。現時一般只有在正式或商務場合的時候才會穿套裝,西裝不再是日常服飾。1990年代起,北美洲不少商業機構都開始接受便服上班。開始只有星期五才允許穿便服上班,但現在也有不少公司允許員工整個工作週都可以不穿整套西裝。這有時反而引起了混亂,因為員工不知道什麼才算適當上班服。
在亞洲等熱帶地區,甚至有像日本的COOL BIZ政策,讓上班族穿短袖襯衫、男性不打領帶。這樣,室內場所便無需為遷就穿西裝的人過分調低空調溫度,從而減少環境破壞。
男性洋服
編輯16世紀英國就對服飾等級制度進行了嚴格的規定。都鐸王朝國王亨利八世,在其統治期間,推出了嚴格的法律,規定服飾、尤其是毛皮服裝的使用限制。據1834年出版的《英國服飾史》記載,亨利八世曾頒佈法律,明確規定只有王室成員才能穿着黑香貓皮裝;子爵以上級別的,可以穿着紫貂皮裝;嘉德騎士以上者,才可以穿着紅色或者藍色的天鵝絨或者帶刺繡、鑲金邊的服裝;但是,男爵與騎士家族的子弟們可以在緊身上衣上使用天鵝絨或金箔的鑲邊;禁止年收入低於200英格蘭馬克的人,穿着帶貂皮、天鵝絨的長袍、大衣等,及鑲金裝飾品,但是貴族子弟們可以穿黑色天鵝絨緊身上衣、綢緞大衣以及羽紗;禁止一切年收入低於100英格蘭馬克的人,穿着任何錦緞長袍,以及裝飾有金銀或絲綢的襯衫。平民與僕人,只能穿着普通衣服及羊皮服飾,禁止一切有金銀、甚至鍍金的裝飾,除了僕人們制服上的主人徽章。[4]法國限制任何貴族之外的人穿用毛皮。白鼬毛皮中世紀用於製作歐洲貴族服裝。不過,歐洲還沒有來得及形成完整的衣冠服飾制度便為資本主義社會所替代。所以,貴族與平民之間在服裝上雖有重大區別,但是遠沒有中國嚴格。服裝的等級差別主要表現在衣服質地和產地不同。[5]
貴族禮服
編輯長禮服
編輯在拿破崙時代,女性開始流行以男士的雙排扣騎馬服redingote為外套。現代洋服出現之前,近代西方平民男性出席商務場合穿的套裝,有一件又長又厚的黑色外套,稱為雙排扣長禮服。
另一方面,晚間套裝也發展出一種非正式裝束。原本的燕尾服演變出小晚禮服。二戰以後,大禮服(SwallowTail or White Tie)為西方男士晚間最正式的穿着,早禮服(Morning Coat) 為西方男士日間常用之禮服,小禮服(Smoking or Tuxedo or Black Tie)為晚間集會最常用之禮服。時至今日,小晚禮服甚至取代燕尾服,成為出席晚間場合的標準裝束,而歷史較長的燕尾服只留給最莊重的場合穿着,如宴會、音樂演奏會、受勳儀式等。日間的正式裝束則是早禮服。[6]雖說現代場合一般已經不太拘泥於繁文縟節,但視乎出席場合所要求的禮節,請柬上應該會註明穿衣要求(如白領結、黑領結)。西方許多國家都有一條明文規定,人們去歌劇院觀賞歌劇一類的演出時,男士一律着深色晚禮服,女士着裝也要端莊雅致,以裙裝為宜,否則不准入場。
晚禮服
編輯大禮服,也稱晚禮服或燕尾服。上裝為黑色,前擺齊腰剪平,後擺較長,成燕尾狀。燕尾服配白色馬甲,漿硬白襯衫、白領結,鑲有兩道絲帶的黒褲,黒絲帽,黒條紋皮帶,佩戴各種勳章和獎章。這種禮服只適合於非常正式的場合,如美國總統訪問英國,英女王舉行正式歡迎宴會時,賓主才穿。大禮服有時也用於白天室內的典禮活動,如向英國女王遞交國書,外交使節需着這種大禮服。[7]
早禮服
編輯早禮服是白天出席戶外舉行的典禮儀式或隆重迎送貴賓時穿着的服裝,上裝為黑色燕尾服,黒馬甲,黑色絲織高頂帽。所謂燕尾,是指長長上裝被剪成燕尾狀。常禮服,均需配白襯衫,灰或黑色帶條紋長褲,漿硬下翻領,灰領帶,黑皮鞋。如用於出席一般典禮,如婚禮,常禮服則配灰馬甲、戴灰高頂帽。一般不佩戴勳章或綬帶,但在軍事或休戰紀念日,可於左胸前佩戴勳章。
便禮服
編輯小禮服,也是便禮服或晚餐禮服。用於晚間非正式的活動,如宴會、晚會、音樂會、觀看歌舞劇等場合。上裝與普通西裝基本相同,但左右兩襟為黑緞,黒馬甲,白襯衫,軟領,不漿。夏季,上裝多採用白色,即白色小晚禮服。不論白色或黑色上衣,其褲子都是黑色的,左右褲管都飾以黑色緞帶,系黑領結,穿黑皮鞋。
常服
編輯直至19世紀末,美國人開始改穿比較輕便、只長及腰間的外套,稱作普通西服(sack suit)。這成為了非正式、非勞動場合的日間標準裝束,即使是最樸實的男性也會有一套這樣的西裝,讓星期日上教堂時穿着。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這種簡便套裝會連同背心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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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西裝的五位歷代美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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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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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服
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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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魯士將軍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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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魯士將軍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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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魯士軍隊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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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魯士指揮官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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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指揮官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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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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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士兵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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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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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
運動休閒服
編輯女性洋服
編輯西方女士禮服,同男士的禮服一樣,也分為三種:1、晨禮服-常禮服。是質料、顏色相同的上衣與裙子。以長袖為多,肌膚暴露較少。可戴帽子和手套,也可攜帶小巧的手包。2、小禮服。長至腳背,不拖地的露肩式,單色連衣裙。3、大禮服。袒胸露背式、拖地或不拖地的單色連衣裙。上述女士三種禮服,用於與男性相應的三種禮服相同的場合。女性出席宴會等正式場合多會穿正式禮服,如宴會禮服等。
常禮服
編輯20世紀初,由外套和裙子組成的套裝成為西方女性日間的一般服飾,適合上班和日常穿着[8]。女性套裝比男性套裝物質更輕柔,裁剪也較貼身,以突顯女性身型通常充滿曲線感的姿態。1960年代開始出現配褲子的女性套裝,但被接受為上班服飾的過程較慢。隨着時代發展、社會開放,套裝的裙子也有向短發展的趨勢。1990年代,迷你裙再度成為流行服飾,西裝短裙的長度也因而受到影響,因應當地習俗及情況而異。
文化含意
編輯19世紀以來,歐洲及美國的政治和社會地位在世界各地都屬強勢,因此洋服成為了通行世界各國的商務和正式服裝,亦可視為認同西方文化的價值體系。所以「拒絕穿西裝」便可能成為反對歐美或西方文化的象徵,特別是阿拉伯國家,至今出席正式場合都以穿着傳統服飾為主。
西風東漸
編輯日本明治維新後,政府大力推動現代化明定洋服為正式服裝。明治五年(1872年)十月的太政官佈告正式採用洋服的服制,並規定大禮服和常服的制度。當時的天皇、首相、大臣、官吏,以至於一般民眾出席正式場合時,多半穿着洋服,且視為進步的象徵,而女性則多半穿着和服。在1895年臺灣進入日本統治時代,亦開始穿着洋服,配上帽子視為進步的象徵,許多正式場合、結婚喜宴、上街或外出多以西服為主。時至今日,臺灣政壇上之政治人物,由總統,至內閣官員、朝野立委等,正式場合多半都穿西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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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內官大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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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大禮服manteau de c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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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 decol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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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中禮服robe decol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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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 monta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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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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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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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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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
中國第一套西裝誕生於1903年,知名民主革命家徐錫麟製作的,徐錫麟於1903年在大阪與同在日本學習西裝工藝的寧波裁縫王睿謨相識,次年,徐錫麟回國,在上海王睿謨開設的王榮泰西服店定製西服,王睿謨花了三天三夜時間,全部用手工一針一線縫製出中國第一套國產西裝。[來源請求]不過一直到20世紀後期西裝在中國才趨於普遍。西裝的傳入,初時多由出國商人或出國留學生穿着。上海的中式裁縫也開始學習製作西裝。民國初年,許多青年學生到日本學習,帶回了日本的學生裝。當時,激進的青年學生,多為「洋帽洋衣洋式鞋」,甚至「器必洋式,食必西餐無論矣,其少有優裕者亦必備洋服數襲,以示維新」(《大公報》)1912年6月1日)[9]
民初建國,仿效西方民主政體,民國元年(1912年)10月,遷到北京不久的民國臨時政府和參議院頒發了第一個正式的服飾法令,即《服制》(民國元年十月初三)。該法令對民國男女正式禮服的樣式、顏色、用料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在這個服制里,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用西洋服飾作為禮服。尤其是大禮服的選擇,基本上照搬了西洋服裝,完全是英國紳士式,即歐洲燕尾服樣式,頭戴硬胎圓筒黑色禮帽,衣領系活動的折角硬領及黑色西褲。男子常禮服採用中西兩式,即《服制》中所指的甲乙兩種;其中甲種西式常禮服又分晝夜兩式,晝式禮服「長與膝齊,袖與手脈齊,前對襟,後下端開」。晚常禮服「長過胯,前對襟,後下端開叉」。兩者都是西裝式裝束;乙種常禮服是中式長袍馬褂再加西式禮帽。在民國初年的政要活動中,愛德華風格的英式燕尾服、圓筒帽成為政界的獨特景觀。1915年《禮拜六》第59期上的一篇文章描寫道:「語時聞履聲橐橐,冠高冠衣燕尾服者數十輩自遠而至,蓋是時參眾兩議院方成立,政爭正劇,某政黨假園中開談話會也。」1918年《新申報》對徐世昌總統就職典禮的報道中,專門用粗一號的鉛字強調新總統「着燕尾服佩帶勳章」云云。[10]
1929年4月16日,國民政府又制定公佈了《服制條例》,這一條例共三章九條,並附圖八幅。新的《服制條例》將燕尾服廢除,定中山裝為公務員制服,而將袍、褂定為男子禮服。到1920年代末、1930年代初,城市中青年人,尤以學校教師、學生、洋行中的職員及機關幹部成為較為穩定的西裝族。上世紀30年代左右,廣州的達官貴人興起定製西裝的熱潮,那時候西裝和禮服等都被叫作洋服,北京路邊的昌興街上就形成了洋服一條街,專門製作新式的洋裝,在多寶路、寶華路、十六甫東四巷等地有許多裁縫店,為人們度身訂造西裝。[11]
1920年代的新文化運動中,西裝衝擊了傳統的長袍馬褂,此後西裝廣泛流傳,中國的洋服業也蓬勃發展[12]。民國時代,國民政府曾明定長袍馬褂為國民禮服,當時的政治人物包括蔣介石、林森等人,也多穿着長袍馬褂、中山裝或者軍裝,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毛澤東與鄧小平等重要領導人均穿着中山裝,直到改革開放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界人物,才普遍穿着西裝。
香港基於承傳自前宗主國英國的議會議事規則,香港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2條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訂明:「議員進出立法會會場,在衣飾及舉止上須保持莊重」,因此,大多數議員會穿着西裝或套裝裙出席會議。前任議員曾健成本來亦聲稱不會穿着西裝出席議會,但在時任港督的彭定康勸說和利誘下,亦屈服於所謂的議事規則。梁國雄在2004年成為第三屆立法會議員後,堅持繼續穿平時的圓領圖案T恤,被主席范徐麗泰認為違反上述議事規則[13]。最後,議事規則委員會認為無需就「衣着莊重」下定義,即同意穿圓領T恤不算不莊重[14]。梁國雄至今仍然沒有穿着全套西裝出席會議,只會個別時候在T恤上穿西裝外套。
工作服
編輯註釋
編輯- ^ 在日本稱蘭服,因爲日本首次接觸的西方國家是荷蘭,而荷蘭人穿着西服,則被日本人當作「蘭服」傳入
- ^ The Empire/Georgian/Regency Era: 1790-1820. [2014-10-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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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裝[永久失效連結]〉,載《中國大百科全書智慧藏》,存取於2006年6月30日。
- ^ 〈范太長毛為T恤激辯〉,載香港《明報》,2004年10月7日。
- ^ 〈長毛衣着不算不莊重 田少讚圓領T恤夠潮〉,載香港《明報》A20版,2004年11月12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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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編輯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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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troduction to 18th-century fashion. Fashion, Jewellery & Accessories. Victoria and Albert Museum. [2008-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