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口法場
菜市口法場,位於北京舊城宣武門南側,為清代京師地區的死刑執行場所。
菜市口法場位於一個倒丁字路口,上沖宣武門,西邊是廣安門方向,東邊可穿過前門外大街,崇文門外大街抵達廣渠門,是南城貫穿東西的交通幹道。刑場的具體位置有不同說法,一說是在當時位於東北角的西鶴年堂中藥店門口,還有一種說法是在東口,丞相胡同(舊稱繩匠胡同)以東,鐵門胡同以西的大道中間。從流傳下來的照片推測,後一種說法比較準確。刑場坐東面西,對着丁字路口人群最多的地方。逢行刑之時,先在丁字路口正南偏東立監斬棚,負責監刑的官員和行刑劊子手預先到達坐於其中。爾後,載有囚犯的刑車會沿着宣武門外大街駛來。到達刑場後,監斬官員先宣讀皇帝關於處決人犯的諭旨,然後按照皇帝在集中審理死刑案件的秋審中「勾決」的先後順序將應決囚犯從一眾犯人中提出,即行處決。要注意的是,被押赴刑場的犯人並不一定全部被處死,按照清朝相關制度規定,被判處死刑的囚犯會在秋審中因犯罪情節不同而被分為「情實」、「照緩」、「留養承祀」等不同類型,而僅有被擬為「情實」的罪犯被皇帝「勾決」後方可執行死刑。但在實際操作中,本年度所有的死囚均會在行刑之日被押赴刑場,已赴刑場但未被處決的犯人稱之為「陪綁」,會在行刑結束後押回監所,等候次年秋審發落。
死刑的執行時間原則上是在秋季霜降之後十日至冬季立冬之前,行刑之時是一日之中的午時(11時至下午1時),據稱因此時為一天中「陽氣」最重之時,可以抵消處決人命帶來的「陰氣」。而幾乎所有的監斬官都選在午時三刻執行,之所以在最後一刻才執行,是希望為死囚等待皇帝的特赦敕命。不過,在刑場上獲得特赦的事例極為罕見。也有一說指午時與三刻分別象徵「魂飛」與「魄散」,意在讓處死之人永世不得超生。
在菜市口被處決的人
編輯- 左懋第(1601年-1645年),明朝官員。人稱「明末文天祥」。
- 朱常淓(1608年-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潞閔王。
- 朱由崧(1607年9月5日-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福王;南明皇帝、明安宗。
- 朱存極(?-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秦王。
- 朱審烜(?-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晉王。
- 朱由棷(?-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衡王。
- 朱慈?(?-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世子,衡王世子。
- 朱慈爚(?-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崇王。
- 朱由櫟(?-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德王。
- 朱慈煃(?-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荊王。
- 朱紹烿(?-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王子,周王第5子。
- 王之明(?-1646年5月23日),自稱為明思宗之太子朱慈烺,太子案主角。
- 鄭芝龍(1604年4月16日-1661年11月24日),鄭成功之父。
- 蘇克薩哈(?-1667年),清初四位輔政大臣之一。
- 王士元(1633年-1708年),自稱為崇禎三太子。
- 戴名世(1653年-1713年),詳見「南山案」。
- 汪景祺(1672年-1726年),雍正年羹堯案附案文字獄受害者,其人頭在菜市口梟首示眾10年。
- 陳德(?-1803年),行刺嘉慶帝失敗被擒。
- 張格爾(1790年-1827年),新疆回變領袖。
- 鍾人傑,湖北民變領袖。
- 林鳳祥(1825年-1855年),太平天國將領。
- 李開芳(?-1855年6月11日),太平天國將領。
- 柏葰(?-1859年),清朝大臣。
- 肅順(1816年11月26日-1861年11月8日),同治帝顧命八大臣之一
- 何桂清(?—1862年12月21日),兩江總督。
- 衛汝貴(?-1895年),淮軍將領。
- 寇連材(?-1896年),清朝末年宦官。
- 譚嗣同(1865年3月10日-1898年9月28日),戊戌六君子。
- 林旭(1875年-1898年),戊戌六君子。
- 楊銳(1855年-1898年9月28日),戊戌六君子。
- 楊深秀(1849年4月24日-1898年9月28日)戊戌六君子。
- 劉光第(1861年-1898年)戊戌六君子。
- 康有溥(1867年-1898年9月28日)戊戌六君子。
- 袁昶(1846年-1900年7月29日),清朝官員。
- 許景澄(1845年-1900年),清朝官員。
- 啟秀(1839年-1901年),清朝官員。
- 徐承煜(?-1901年),清朝官員。
- 富珠哩(?-1905年4月10日),是一個蒙古人的奴隸,因為謀殺主人而被凌遲。
- 李漢傑(?-1911年12月2日),字振黃,河南湯陰縣人,辛亥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