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unford/存檔1
您好Munford,歡迎來到Wikipedia!如果您已經知道如何編輯頁面的話,您可以到沙盒試驗一下。如果您想知道我們怎樣命名條目,您可以參考命名常規;您亦可以參考格式指南來知道我們怎樣編排文章的內容。在守則與指導您能找到更多的基本指引。如果您還有甚麼的問題您可以先看看Wikipedia:幫助和常見問題解答,或直接到互助客棧發問。 --Lorenzarius 2003年7月27日 07:27 (UTC)
管理員
編輯我已經將你加為管理員了。--Formulax 07:57 2004年4月17日 (UTC)
邀請
編輯Hi, 您好,Munford君, 我是阿福, 由於您曾在美國州份貢獻過所知, 因此前來邀請您加入美國州份維基工程, 目前已列出需要幫忙編輯或翻譯的工作項目, 如君願加入,請在該工作項目留下簽名訊息, 謝謝! --阿福 06:56 2005年2月14日 (UTC)
Munford兄你好
編輯不好意思,將您的修改我把它給退回了,關於法律、政府等名稱,我認為以正式名稱來稱呼會比較好,畢竟法律是政府力量的展現,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是中國人大,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立法機關,而不是地方的立法機構,所以從精準度來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了反分裂國家法,而不是中國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希望您能理解,謝謝。--虎兒 (talk) 15:16 2005年3月26日 (UTC)
生物類條目的格式
編輯請見Wikipedia:維基專題:生物--雪鴞◎海德薇 (talk) 看看雪鴞 13:47 2005年5月1日 (UTC)
--方洪漸 08:25 2005年5月5日 (UTC)
對不起
編輯Wikipedia:投票/條目中出現待翻譯非中文的處理方法30日開始,請在規定時間內投票。---肚臍 | 。| 16:07 2005年5月29日 (UTC)
中文維基年會地點選擇通知
編輯您好,中文維基正在籌辦首屆年會,誠摯地邀請您一同參與年會的籌備工作。
- Wikipedia:2006中文維基年會
- 網址: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2006%E4%B8%AD%E6%96%87%E7%B6%AD%E5%9F%BA%E5%B9%B4%E6%9C%83
目前已投票決定年會日期為2006年8月26日-8月27日舉行( http://0rz.net/1110P ),2月19日起開始進行年會地點的選擇投票( http://0rz.net/4114e )。
地點的選擇規則(採用vipuser案):
- 先進行為期2星期的第一輪投票,所有在投票前註冊的維基人都可以參與投票(每人投任意票)和討論,選出支持率最高的前3名的城市。
- 一星期討論並確定各個城市的舉辦條件,並進行SWOT分析(優點、弱點、機會、威脅),討論並進行審核確定符合條件的城市。
- 如果有2個以上城市符合基本條件,進行為期一星期的維基見習編輯參與的第二輪投票(建議結合,個人可能出席的城市)。
--Jasonzhuocn...._交流 16:03 2006年2月21日 (UTC)
本文首段原文標示
編輯Munford兄: 近日注意到你將很多國家條目首段原本有標示的原文名稱部分刪除,雖然我瞭解你是以表格上方也有相同資訊的理由而刪除之,但我想提醒一下,根據之前某次討論決議,大部分的人都認為應該把表格視為是輔助本文的工具看待作為快速參考用,因此本文收錄的內容不應因為表格的有無而改變。意思是說,縱使表格中已經有一樣的原文名稱,但本文中還是應該要收錄有相同的資訊才有完整的感覺。依照此決議,我認為沒有必要將本文首段中的原文稱呼特意刪除,不知你的想法如何?--泅水大象 訐譙☎ 09:08 2006年7月4日 (UTC)
Munford,我為了豐富條目內容,在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段首加入英文名稱,在國家表格中並沒有英文名稱,內文中也沒有提過英文名稱,所以我加入的內容並無過當,你為何要刪除?我正想留言問你原因,才發現你從三個月前就有此行為,且泅水大象對你的提問,你也沒回應。身為管理員,不應漠視他人意見,固執己見的編輯行為,並非良好的示範,希望你盡快提出說明,謝謝。--中華民國維基人(☎) 04:23 2006年9月29日 (UTC)
test
編輯Munford, 北大是"中國最著名的大學之一", 不算過分; 但考慮:"這類言詞不能為條目本身添加任何實質、具體的資訊。"Wikipedia:不要華而不實 en:Peacock_termHillgentleman 08:39 2006年9月8日 (UTC)
少來偽君子那一套
編輯你們可以隨意修改維基,我和其他人也有權刪掉不好的內容。維基是屬於大家的,不要再玩小圈子。
大陸人只會蒲網巴,沒資格玩維基
破壞行為
編輯你們這樣抹黑倪震才是破壞行為
維基人終於也露出狐狸尾巴
給你封了
編輯Hehe 我心太軟,總下不了手 :P --Lorenzarius 18:38 2006年9月9日 (UTC)
- 你說得對。只是給他說我們「小圈子」「包庇自己人」,我就不大舒服。一直都不明白為什麼有人這樣像石頭一樣固執,怎樣跟他說他也聽不進去。希望封禁時間過後他會冷靜吧。 --Lorenzarius 19:00 2006年9月9日 (UTC)
有關倪震條目
編輯想不到文革過去了,維基卻變成了你們這班新一代紅衛兵批鬥別人的平台,你們為何不肯聽取正面的意見?你們可有良知??
Sam Wong
終於解除了保護,你這個大陸佬總算有點良知。
- 這位來自219.79.205.35的網友,請自重,不要在用戶討論頁內話人「大陸佬」。多謝合作。--Wrightbus ~威巴士~ (お客様サービスセンター) 16:19 2006年9月17日 (UTC)
我剛才看到您刪去了與中國大陸政府官員有關的部分,但本人認為並非「不典型」,因我全是從英文版照譯,對應英文原文如下:
The group "Falun Dafa in Europe" on their website report that in 2003 "the Finnish human right lawyer Mr. Erkki Kannsto filed a criminal lawsuit against Luo Gan with the National Criminal Prosecutor Office and the Police Department in Helsinki on September 11 2003, on the charges of 「cruel torture」 and 「genocide.」 ... The Finnish Office of the Prosecutor General and the Police Department immediately carried out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case after accepting the lawsuit". However, Luo Gan returned to China before any further action was taken by Finnish authorities.
On 11 January 2006 it was reported that the Spanish High Court will investigate whether seven former Chinese officials, including the former President of China Jiang Zemin and former Prime Minister Li Peng participated in a genocide in Tibet. This investigation follows a Spanish Constitutional Court (26 September 2005) ruling that Spanish courts could try genocide cases even if they did not involve Spanish nationals. The court proceedings in the case brought by the Madrid-based Committee to Support Tibet against several former Chinese officials was opened by the Judge on 6 June, 2006, and on the same day China denounced the Spanish court's investigation into claims of genocide in Tibet as an interference in its internal affairs and dismissed the allegations as "sheer fabrication".
--Wrightbus ~威巴士~ (お客様サービスセンター) 16:19 2006年9月17日 (UTC)
- 兩個案例都只是提出訴訟請求,沒有確認的判決結果。我覺得這裏的例子,應該是適用該國法律,法庭作出明確判決的例子。英文版這兩個例子的內容比其他相關內容要詳細很多。個人覺得是出於政治因素的原因被加在裏面的,是有違中性觀點的。-Munford 16:33 2006年9月17日 (UTC)
關於滑音
編輯您好,關於skype用戶模板
編輯我今天照您的意思修正了,發覺不用太多變數就可以使用,是參照 中文維基新聞用戶頁面 修正的,之後看到其他用戶使用此模板的狀態是正常的,唯獨您的部份有點問題,我看了您的原始檔,發現是因為 Userboxes 模組所導致,因此後來查到因該是您的參數有點問題,我改好之後先在您的用戶頁面先修正一下,發現確實可以正常顯示,所以當初您說 {{{1}}} 的變數應該是可以的。MUFC Studio 04:34 2006年11月1日 (UTC)
關於你剛剛刪除的中華人民共和国是今天的纳粹德国!
編輯看看是否就是被惡意移動後的维基百科??--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05:51 2006年11月2日 (UTC)
天氣諺語
編輯關於閣下認為有地區中心傾向,在下並不贊同,因為此文着實是由英文維基譯來,英文維基當時只介紹了英語語境的天氣諺語,在下認為在中文世界無意義,因此將其逐個相對,將中文的天氣諺語套上,否則全文在中文維基實在沒甚用處,這並非地區中心,而是中文為主,且在文裏亦介紹了不同地區的適用性,其實閣下若至英文維基看看,便可看看出英文的相對版本,望能釋疑,謝謝閣下的指教。--孔明居士 04:49 2006年11月8日 (UTC)
天氣諺語實與語言條目不同,天氣諺語主要為民間歌謠或韻文,若要對各文化的天氣諺語皆舉例,則了識繁星,且在介紹時又該如何?當寫了一個德文的天氣諺語,介紹其適用性,在中文世界有意義麻?若不翻譯,恐沒數人會看懂,若翻譯,則難保其韻味,只能像普通句子,一點天氣諺語之韻味也沒有。在下在譯此條目時考慮到這情況,因此選擇了以照中文語境的天氣諺語來譯,而不是硬把西方(不只是英美,法德俄日全球也要了)的諺語填上,這並沒有任何意義。條目內文已介紹了天氣諺語是甚麼,其適用性,源由等,已普遍說明了主體,至於真實例子,則如上述,並無可能全球性地介紹,且沒此意義。謝謝閣下的指教,盼能釋疑。--孔明居士 00:41 2006年11月9日 (UTC)
謝謝閣下的回應,這樣吧,在下充其量只能在條目裏說出天同地區也有着自己語言的天氣諺語,且有部份更是相類的,再舉出相關例子,稍作解釋,但其實這番工作也不少了,且在下只會英語一種外語,要理解其他語言還是有難度,因此不可能在短期內達到閣下全球化的要求,望能見諒。--孔明居士 00:59 2006年11月9日 (UTC)
第三次動員令
編輯為增加維基百科條目素質以及增加維基人的團結性,第三次動員將令於12月內舉行,是次動員會開放更多規則,參與是次活動的維基人,希望你可能盡力,在活動時間內最少對新增以及修改五條條目,我們極力鼓勵您將條目提升至新條目推薦,甚至是優良條目以及是特色條目的水準。無論您對是次活動參加與否,也煩請花兩分鐘的時間將此訊息傳遞給五名維基人,上一次的動員有已經有六十多名的維基人參與,由於上次動員令有廣泛的宣傳,所以在此亦無謂賣弄花巧,希望今次朝着有200名維基人參加為目的,這樣的話,將會有1%的條目將會達到作為正式條目水準。--永遠中不了舉的秀才 04:25 2006年11月26日 (UTC)
謝謝支持
編輯簡繁之爭的條目目前搞成這樣只是權宜之計,愧對公正客觀的標準,希望以後能消除爭議,共同改進。驚蟄 01:33 2006年12月6日 (UTC)
請勿因政治因素隨意回退
編輯班禪喇嘛的講話有來源,可以查證。你不覺得中共的手段與「反右」如出一轍嗎?「反右」的歷史已經沒有爭議了吧?再說可以要求補充來源。 --澍子 13:03 2006年12月12日 (UTC)
這一段內容問題有兩個。第一點,我在網上能找到的這種說法的唯一兩個出處是你指出的西藏之頁和西藏流亡政府發言人的言論。將這種衝突雙方中一方對另一方的指控直接作為事實在文中敘述,是明顯缺乏中立立場的。第二點,此段內容的無法查證有兩層,第一,無法查證班禪說過此話,第二,無法查證中共文件有此內容。這一問題是否與反右類似,與此無關。不過,中共的文件在當時給班禪看到,卻讓我覺得匪夷所思。當然這也與此段話是否成立無關。總之,在沒有更確定證據的情況下,我認為不應加入此內容。我會將此段移動到討論頁。我們可以繼續討論。- Munford 16:45 2006年12月12日 (UTC)
謝留言,我有兩點異議:
- 沒有看到維基中立政策中有「不能引用衝突一方的觀點」這樣的描述。中立指維基對有爭議的問題不採取立場,而保留各方的陳述。事實上,維基引用了很多中國政府方面的觀點。如果一視同仁,豈不是無法寫條目了。
- 班禪喇嘛不能算是衝突的一方,如果一定要說是,那他是親政府的一方。當然你可以指消息來源的流亡政府是一方。
當然,放在討論頁比隻字不提要好。 --澍子 22:04 2006年12月12日 (UTC)
- 我所說的問題在於,你的敘述是直接將此事作為事實表達的,而其實這只是事件一方的指控。如果寫成:西藏流亡政府宣稱:...., 這才是中立的表達方式。但是鑑於這一說法的內容無法查證,過於模糊,所以即使修改了表達方式,我覺得還是不適於加入條目。如果有來源能顯示,中共何時哪個機構發佈過類似內容的文件,那才有加入條目的必要。另外,我說的匪夷所思是指班禪在58年就知道此事,而不是指文件的內容。類似的陽謀手法中共當然是深得其妙,但並不等於文件一事自動成立。 - Munford 00:15 2006年12月13日 (UTC)
究竟是誰漠視生命?
編輯是造成這一悲劇的政府,還是刊登照片的網站?這倒要說說清楚了。邏輯是可以這樣隨意扭曲的麼? --澍子 05:27 2006年12月13日 (UTC)
請仔細讀一下我的話,我說的是「展示」。暴力,野蠻的行為是事實。但是在條目中用什麼手段來反映,則是維基編者的選擇。維基不是新聞網站,不需要使用刺激性的圖片來吸引眼球。我覺得,對於照片的使用應該採用保守的政策,考慮到不同讀者的感受。科倫拜事件條目里照片的使用就是合理的安排。 - Munford 05:49 2006年12月13日 (UTC)
我不知道你究竟看到這張照片沒有,基本上影像類似剪影,並無直接的血腥描述,只是展現了中國士兵的無人性。你堅持以類似「兒童不宜」來分級這張照片,我只能理解為別有用心的掩飾。 --澍子 05:56 2006年12月13日 (UTC) --澍子 06:41 2006年12月13日 (UTC)
- 我看了當時在條目中的圖像。老實說,我個人的感覺是很彆扭。這並不是是否「兒童不宜」的問題。而是decency的問題,什麼是適度的問題。沒有十分的必要不應展示屍體的圖像應該是一個基本常人接受的標準,況且還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這樣的事件是不幸的事情。條目能做的是反映事件的真實過程。象中國士兵有無人性這樣的價值判斷,不是編者應該做的。連結中有採訪目擊登山者的片段,受訪的那人就很客觀,只說看到些什麼,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沒有多餘的指責抨擊。對於這樣明白的事情,還須你我多說誰對誰錯麼?你如何解讀我的說法沒有關係。不是人人看問題都從政治角度出發的。 - Munford 06:32 2006年12月13日 (UTC)
如果是出於對受害者的尊重我可以接受這樣的處理。--澍子 06:41 2006年12月13日 (UTC)
- 彆扭也許是出於恥辱感,類似現在的德國人參觀奧斯威辛集中營時的感受,這是正常的,如果欣欣然才是不正常。我首次看到這一批照片的感受是震驚,現在接觸多了也有些遲鈍。如果是出於對受害者的尊重我可以接受這樣的處理。不過,有些管理員的政治動機是一貫的、明確的。往好里說,是為了維基在中國解封,壞里就不用說了。用最大的惡意來揣度中國人總是不會錯的。--澍子 06:47 2006年12月13日 (UTC)
- 我的意見不是什麼處理。但是我希望這個可以成為大家的共識。你的最後幾句話我不敢苟同。 - Munford 06:56 2006年12月13日 (UTC)
「民國96年」
編輯近來可好?在維基「排泄」(你自己用來形容別人和自己的話)了很多吧? 你前天「無限期封禁」了我的帳號 「民國96年」,請你立刻履行你的職責,解除對這個賬號的封禁。--民國九十六年 22:21 2007年1月13日 (UTC)
- 在你被封禁期間,使用傀儡賬號民國96年繼續編輯頁面。此行為違反關於封禁和傀儡的方針,我依此對該賬號進行了永久封禁。如果你有異議請在互助客棧或其他公版申訴。請勿註冊多個賬戶進行投票或繞過封禁,這種行為將導致你的主賬戶延長封禁等後果, 謝謝合作。- Munford 23:04 2007年1月13日 (UTC)
- 謝謝你在這裏的「排泄」。你對我的帳號的「永久封禁」毫無疑問是非法的,我會在有時閒的時候對你的行爲(1 謾駡網友 2 濫用管理員權限 3 打擊報復)提出投訴。 --民國九十六年 23:13 2007年1月13日 (UTC)
Talk:薄一波已經恢復到民國九十五年的最後一次編輯。請參考Talk:龍應台的編輯歷史。
--67.15.183.2 14:56 2007年1月24日 (UTC)
投票
編輯Wikipedia:投票/取消提交刪除小小作品的決定,不知道你是怎麼定義投票期限的,我看到Wikipedia:投票/Wikiversity中文譯名已經存在三個月了.--Ksyrie 08:08 2007年1月25日 (UTC)
編輯紀錄給出的時間是什麼時間? 我以為就是UTC呢?所有頁面上的時間是不是都是統一的? 現在全世界大部分地方都過了28日2時了吧。 - --Munford 16:06 2007年1月28日 (UTC)
回應:全球十大最佳天際線
編輯全球十大最佳天際線只是用在條目「天際線」上的模板, 該條目共有約十個其他不同語言的版本,怎可說是不適宜作為百科內容呢? 並且, 該條目在被完成前已有多個連結. 十大祗是作為參考,「天際線」才是該條目的主題目呢!--Alfeewusy 08:38 2007年2月11日 (UTC)
- 條目已清楚列出各參考連結, 其中全球十大最佳天際線是參考The World's Best Skylines calculated ranking list of skylines已列出各種數據, 並不是我自己作的!--Alfeewusy 08:51 2007年2月11日 (UTC)
意見
編輯無可否認維基百科的概念是非常好, 但最失敗的卻是非僱用真正的管理人材來管理維基百科,而是隨便選用一些沒有分析力(analytical)、應變能力(flexibility)、處事力(ability)及不夠客觀(subjective)的人為管理員. 處事沒有先考慮到除vfd外, 其他更適合的alternatives. 只懂死板的單一處事方法.
有證據support我以上的說法的, 一看到一些有關全球、全國的字眼便定義為非百科, 而非從多角度了解這是主題還是只作為參考之用, 不防多參考英文維基, 有助你壙闊視野! 況且並沒證據顯示這不能作為百科內容. 否則那些全球城市、全球100最佳品牌、全球500強及全球500強企業等等,豈不是要全部刪除? 你甚至連應用以下模版也摸不清,{{vfd}} {{tfd}},
使條目也同時出現刪除模版! 這些所謂管理員可能在現實世界只不過是沒有見識死讀書的書呆子, 又或更甚的是只懂對着電腦活在自己世界的隱蔽青年, 走到這虛擬世界才張牙舞爪! 否則沒可能這樣處理事情! 如在現實世界,以此種死板方式來處理事情, 相信老早便被公司開除! 亦因此, 令一些真正想為維基寫作的人卻步!!!--Alfeewusy 08:12 2007年2月12日 (UTC)
- 不能用「常規」來處理每個獨立的case, 每個case都不同, 不能一概而論! 就是因為「常規」被濫用, 才沒有事先分析是否需要vfd , 而造成眾多不必要的浪費資源及時間!--Alfeewusy 06:54 2007年2月13日 (UTC)
中台駕機叛逃事件
編輯- 我試着就原有資料篩選編輯看看,若有問題再煩請你看看,謝謝。--winertai 04:59 2007年2月14日 (UTC)
關於罷免投票
編輯Munford 兄,大家都是參與維基很久的老用戶了,想和你討論一下罷免投票的問題。
我原本也投的50%的贊成票,但今晚我和我的一位學政治學的朋友討論了很久,他告訴我80%進入、50%退出是一個很差的設計,最終的結果只會導致社群的不穩定,使維基脫離原有的百科目標。50%的這種設計本身就有違我們依照共識來運作的原則。我又重新讀了投票中的各項討論,最終我改變了自己的選擇。
我無意讓你改變選擇,但希望大家都能在這個重要的決策上,多多討論,形成共識。這也是對社群的將來負責。--Mountain 17:10 2007年3月14日 (UTC)
- 我的理解是,初選管理員要80%支持才通過。罷免也可以看成是重新確認,標準如果是50%,已經比初選時的要求為低了。如果說要罷免票超過80%的話,就是說只有20%的人支持其繼續擔任管理員。這樣的情況可以被稱為「民憤極大」了。呵呵。總之,我覺得50%是個比較合理的數字,比初選管理員已經放鬆了。可以給那些由於衝突和誤解引發的反對票留一些空間。最近的幾個罷免投票一般就是10-20% 的支持率。我覺得不必太擔心對管理員的穩定造成衝擊,除非有人使用大量馬甲試圖操控投票。當然, 那是另一回事了。 --Munford (留言) 17:38 2007年3月14日 (UTC)
- Munford兄。我和朋友討論時,他有這樣一個理由,我覺得蠻有道理,不知道你能否駁倒。他說:任何組織成長到一定規模,總會有觀念上的分歧,組織內部有不同意見是非常正常的現象;80%進入、50%退出這個標準確立後,在爭論當中,一旦一方意見的人佔上風,他們就會很容易把不同意見的人清理出去,它會使維基被某種觀點的人獨佔,從而無法實現我們中立的原則。--Mountain 18:31 2007年3月14日 (UTC)
- 我覺得問題在於對80%的理解上。初選標準是80%贊同才成立。同等的效果在罷免時,應該是低於80%贊同保留,即罷免成功。這樣才是出入相同的標準。 50% 的線已經更為寬鬆了。如果要80%支持罷免才成立,那則是反過來了。兩個80%沒有等效性。至於你上面提到的擔心,我覺得現實中維基還沒有這樣的危險。以維基這樣基於志願參與的鬆散形式,有組織的操縱選票或排擠不同意見的情況不太現實。在我的印象中,在各種討論投票中還沒有看到有類似的跡象。除非有人採用什麼不合法的技術手段。一個簡單的例子,象毛澤東,六四之類的有強烈意見爭議的條目,內容還是比較平衡的。沒有出現被一部分人把持的現象。而至於管理員的信任度這種問題,投票的情況我覺得是不會偏離共識太遠的。 --Munford (留言) 20:31 2007年3月14日 (UTC)
- 謝謝回復。我們付諸社群決定吧。--Mountain 04:26 2007年3月15日 (UTC)
已經更正了
編輯抱歉,投票方面我已經更正了,由於我不是很常來投票,所以不知道很多人把(-)反對票改成(+)支持票了,現在我已經把(-)反對票修正為(+)支持了,希望這不會造成各位太大的困擾才好。--約翰哈博克少尉 02:14 2007年3月16日 (UTC)
- 謝謝你的留言,沒有關係的。投票本來是表達個人的見解嘛,我又沒有權力要求大家都投支持票。提名那個條目主要是最近看了個BBC的紀錄片講卡拉瓦喬,很有意思。發現他的畫確實很獨特。到這裏一看原來已經有翔實的條目介紹,就提名到優良條目了。 --Munford (留言) 03:27 2007年3月16日 (UTC)
假如是這個條目,有可能成為優良條目嗎?
編輯我最近大幅編修了《飛天小女警Z》這個條目,由於我超愛看這部日本動畫,所以我現在很積極的在撰寫這個條目,如果是你,你認為這個條目有可能會成為優良條目嗎?
我覺得成功的概率不大。--約翰哈博克少尉 18:07 2007年3月16日 (UTC)
關於彼得·羅斯
編輯我是根據英文維基做大幅調整,所以請不要恢復版本,謝謝。--Stargate 18:32 2007年3月22日 (UTC)
我把原本的資料分在各個段落並加以擴充,這樣的資料也比較完整。--Stargate 02:38 2007年3月23日 (UTC)
封禁頁面的內容隱藏是User:Alexsh對MediaWiki:Blockiptext進行了修改,我已經留言詢問,請關注。謝謝,祝愉快。-下一次登錄 於2007年3月22日23:00留言
probable copyright violation
編輯Hi Munford. Can you take a look at the copyright status of Image:Master Li1.jpg? Discussion at en.wiki has prompted me to check the other wikis for images of Mr. Li, because it does not appear that any photographs exist that are GFDL-compatible. This one appears to specify no commercial reuse, and I've found nothing on falundafa.org that would indicate that the image can be modified or comercially reused, so I'm pretty sure it's incomptatible with the GFDL and a copyright violation. Later, Coelacan 22:33 2007年3月30日 (UTC)
- Our photo on en.wiki is in violation of fair use as well and is also in the process of being deleted, but the process is long and painful. Anyway, thanks for the quick response. Be well, Coelacan 01:54 2007年3月31日 (UTC)
第四次動員令
編輯第四次動員令將在4月1日開始,為期一個月,歡迎各位參加。
此次動員令與前三次不同,是以增加某領域條目為目的的小動員令。這次共舉辦6個主題的小動員令,翻譯動員令、生物動員令、異國(寰宇)動員令、體育、奧運動員令、音樂動員令及暗黑動員令,是些大家感興趣,或維基條目貧乏,需要人編輯的領域,前5個由各維基人選出,最後1個由主持人決定。
第四次動員令要求參與者貢獻5個條目,其中二個必須是推薦新條目,才算完成,詳細規則請看這裏。
收到此動員令的維基人,請將此動員令貼到至少5個還沒收到此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就算暫時不想參加編輯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成敗關鍵之一。--Dzb0715 ☆^_^ 14:17 2007年4月8日 (UTC)
惡劣使用者檔案模板
編輯原文在這裏,請問是否可以引入,以利其他存檔改用此模板?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見、評定所) 04:36 2007年4月11日 (UTC)
- 早就被我引入了!Template:Infobox Baduser,從日語維基百科引入的,哈哈!不過Brock手腳真快,很快就弄好了說明。—陋室★茶話★第四次維基質量戰 11:58 2007年4月13日 (UTC)
信任機制的討論
編輯剛才看到您在投票中表達了意向, 客棧現正在討論一個重選方案, 很希望了解你的看法, 請看看有沒有錯漏之處和發表你的看法。謝謝!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構思:取消罷免機制,以重選代之 --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8:37 (UTC)
請問一下,如果User:影武者想要恢復他編輯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他要如何申請?—59.117.246.48 2007年7月4日 (三) 08:42 (UTC)
「大專院校條目以學院為最小單位」正投票中,請求閣下前往投票或發表意見。
第一民族
編輯Hi,Munford ,感謝你校正保羅·凱恩。我想請教一下第一民族和印第安人的區別?第一民族是不是專指加拿大的印第安人?謝謝!—木木 2007年9月21日 (五) 07:47 (UTC)
- 看第一民族條目和英文版的意思,應該跟印第安人沒有太大區別。用這麼繞口的名字大概是為了所謂的「政治正確」吧。對中文讀者來說,印第安人要好懂多了,要不然人人都要點一下第一民族的連結看看是什麼意思。 —Munford (留言) 2007年9月22日 (六) 02:03 (UTC)
投訴人身攻擊
編輯管理員,你好,有人進行人身攻擊:
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 15:08 . . (+66) . . Bstlee (對話 | 貢獻) (這裏神經病真的很多)
請處理這個用戶的惡劣行為。謝謝!
- 你好,User:Munford,感謝你的提醒。—bstlee 2007年10月27日 (六) 17:09 (UTC)
維基研究協助
編輯Munford您好,我是就讀於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的學生邱家緯,目前正進行一項對兩岸三地維基人的研究,需要許多維基用戶的協助。這份研究曾在07年的維基年會發表過,也訪問過來自中國大陸、香港與台灣的維基用戶。現在更需要大量的問卷資料輔助,希望您能夠提供維基的編輯經驗。這份問卷只需要花您兩分鐘時間,但是對維基領域研究有很大貢獻,謝謝您的幫忙!
這份問卷的詢問範圍僅於編輯過程與經驗,不涉及私人資料,請您安心。
問卷網址:http://www.my3q.com/home2/184/loat5oo/88988.phtml
看在我一個一個用戶去留言的份上,幫幫我吧!—櫻花猴 2007年10月30日 (二) 09:58 (UTC)
關於潛艇條目
編輯對於閣下強制將更學術嚴謹的潛艇條目首段變成所謂「更容易理解」之後能將閣下修改的內容添加來源,謝謝閣下合作—斷掉肋骨的Prinz (留言) 2008年2月2日 (六) 23:42 (UTC)
- 你好,解釋一下我修改的原因,原有的內容自己矛盾。通篇內容都表明民用潛艇的存在,而原來第一句定義說得則與之矛盾。引辭典的定義沒有壞處,不過辭典也會有發生錯誤的地方。潛艇應該都是有動力的,沒有動力的一般叫潛水鐘什麼的。 潛艇主要在水下活動。 這兩點我覺得是潛艇的主要特徵。我的修改不準確的地方,請儘管修正,我不會覺得是被強制修改。 :) —Munford (留言) 2008年2月3日 (日) 00:00 (UTC)
- (:)回應,潛艇是否應該有動力在大陸,港台和馬新尚有爭議,已被刪除,並且恢復了字典中的註釋,相對來說字典更加權威,並且這種說法也更被各個地方接受。其次感謝閣下對我壞脾氣的原諒。
請再次巡查
編輯管理員你好,已參閱南北平行預備線巡查日誌:2008年2月16日 (六) 08:48 Munford (討論 | 貢獻) 已經標示r6249149/南北平行預備線版做已巡查的,請問是否有必要性再進一步巡查,內容用詞或許可能與書籍或網站內容相似,但僅是個人合理懷疑,對於此項做為wikipedia:善意推定,謝謝-yiken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09:50 (UTC)
柴可夫斯基
編輯先到先得?現在不是中港台譯名不同,亦非繁簡問題。問題是哪個慣用。既然已有姓(柴可夫斯基)和名(彼得),中間的「伊里奇」大可省略(wikipedia:命名常規: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必須精準簡練)。何不見大衛·碧咸被移動為大衛·羅伯特·約瑟夫·碧咸?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23日 (六) 09:05 (UTC)
- 回復見條目討論頁—Munford (留言) 2008年2月23日 (六) 14:29 (UTC)
- 網上搜尋結果不能作準吧。我還是到圖書館借書看好了。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23日 (六) 14:32 (UTC)
- 命名一向是用google檢驗常用程度的。 —Munford (留言) 2008年2月23日 (六) 14:34 (UTC)
- 服。事件告一段落。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23日 (六) 14:40 (UTC)
粗體
編輯粗體中文譯名後加粗體原文,不是慣例嗎? e.g.酷(英文:Cool)。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24日 (日) 06:01 (UTC)
- 外文名字不需加粗體。這個可以參見其他語言版本。這裏是中文百科嘛,只需加粗中文標題。外文名字的作用只是避免混淆。 —Munford (留言) 2008年2月24日 (日) 13:00 (UTC)
- 謝指教。 中華の達人 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24日 (日) 13:0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