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9002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裏。除了歡迎辭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有問題?請到互助客棧詢問,或在我的對話頁提出。別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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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手應該注意的七種常見錯誤。
- 在中文維基裏,間隔號的輸入比較特別,詳參Help:如何輸入間隔號。
- 不知道有何可寫?條目請求、最多語言版本的待撰條目、待撰頁面、缺少的傳統百科全書條目和首頁的缺失條目中列出了許多維基百科目前還沒有的條目,歡迎您來撰寫!
- 希望您能享受編寫人類共有之自由百科的快樂,成為一名快樂的維基百科人。
我是歡迎您的維基百科人: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5月17日 (日) 14:58 (UTC)
請你到瓦良格號航空母艦看看,
……該艦由中國通過一家香港旅遊公司的名義以兩千五百萬美元的價格經拍賣從烏克蘭購買,現在正在現代化改裝中[來源請求]。……
「現在正在現代化改裝中」本來就是一個缺乏來源的語句,我在航空母艦添加來源請求有什麼不對?
再請你看清楚瓦良格號航空母艦的歷史,我沒有編輯過瓦良格號航空母艦。—Fxqf (留言) 2009年4月21日 (二) 09:55 (UTC)
- 我刪除您的請求的原因在修改的理由中已經説明,在這裏再次引用當時的編輯摘要內容:「瓦良格就是在修建之航母。按目前情況,其未來軍事或非軍事用途之可能性均存在,中國軍方顯然沒有正式放棄其對瓦良格的打算,其的未來命運顯然在中國軍方考量中」。我會再次依據這個理由,修改您的那個請求。我認爲,這是個根本就沒有異議的事實,即:瓦良格處於修建狀態。此外,如那個統計表中的烏克蘭,他被列入統計也是由於瓦良格號,儘管烏克蘭只是過去蘇聯航母的建造基地,烏克蘭軍隊從來沒有擁有過這艘未完工航母,但是公衆的認知基本是,烏克蘭過去有擁有過航母的歷史。依次標準,現在瓦良格當然算中國在修建的航母。否則,請您把烏克蘭從哪裏刪除,或在烏克蘭那裏也提出相同的請求。否則,如果用兩套標準,我不認爲您的請求十分必要。 —SH9002 2009年4月21日 (二) 10:53 (UTC)
對於國共內戰的一些圖片版權沒有問題
編輯您好,對於國共內戰的一些圖片,版權沒有問題。MtBell說這些圖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權法,但是實際情況是,這些圖片符合中華民國版權法,因為他們拍攝於中華民國,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尚未成立)。按照美國版權規定,中華民國圖片版權在2002年1月1日失效的,可以進入美國伺服器公共領域。所以這些圖片沒有問題。 Chinese_Taipei_copyrights 逍遙玉笛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5:21 (UTC)
- 關於國共內戰的幾張刪除圖片的討論,麻煩你到 wikicommons上面發表一下意見,阻止這些圖片被刪除,只要有多人支持就能阻止。網址是[1]。目前MtBell這人試圖刪除這些照片。建議你這麼說 The copyright of these figures have expired by copyright law of U.S. and R.O.C.(Chinese-Taipei) since 2002-1-1. There is NO reason to delete them. 逍遙玉笛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0:19 (UTC)
關於亞夫方罍侵權問題
編輯SH9002您好,我檢查了文章內容和您提供的頁面的內容,看不出文章有侵權的問題,因此把文章恢復了。--Wing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9:20 (UTC)
- 既然您為那個目前有侵權的問題的條目做個人擔保,我就不過問了。-SH9002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9:27 (UTC)
注意
編輯有鑑於您在維基百科:管理員通告板的意見:請留意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而不是編輯者。人身攻擊會損害社群和嚇跑用戶,理性的討論更有利於您的觀點被社群接受。注意如果您繼續進行人身攻擊的話可能會遭到封禁。緊記在編輯的時候要保持冷靜。 謝謝合作!--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5月17日 (日) 14:58 (UTC)
請勿在編輯摘要中進行人身攻擊,此為第一次警告。--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5月17日 (日) 14:58 (UTC)
- 首先感謝您對本人個人版面添加的內容。對於您對本人所作措施的裁量的標準,作如下回覆:
- 請您先瀏覽這些相關討論內容[2]、[3]、[4],並參考事由發生的時間循序;
- 其次,本人在事前早已向您提出過被人身攻擊的求助[5](2009年5月15日 (五) 23:07 (UTC)),沒有得到任何相應的答覆或措施。
- 我簡單列幾個時間點:
- 2009年5月14日 (四) 15:09 (UTC)[6];
- 2009年5月14日 (四) 15:21 (UTC)[7];
- 2009年5月15日 (五) 12:48 (UTC)[8];
- 2009年5月15日 (五) 13:48 (UTC)[9];
- 2009年5月15日 (五) 14:09 (UTC)[10];
- 2009年5月15日 (五) 15:15 (UTC)[11];
- 2009年5月15日 (五) 15:21 (UTC)[12];
- 2009年5月15日 (五) 15:38 (UTC)[13];
- 2009年5月15日 (五) 15:44 (UTC)[14];
- 2009年5月15日 (五) 16:13 (UTC)[15];
- 2009年5月15日 (五) 16:46 (UTC)[16];
- 2009年5月15日 (五) 21:06 (UTC)[17];
- 2009年5月15日 (五) 21:29 (UTC)[18];
- 2009年5月15日 (五) 23:07 (UTC)[19];本人向管理員User:PhiLiP提出請求幫助;
- 2009年5月16日 (六) 12:51 - 14:50 本人對一些列有問題的條目加注改善註釋:見[20];
- 2009年5月16日 (六) 19:10 (UTC)[21]某人對管理員User:Wing說本人針對他個人;
- 2009年5月16日 (六) 19:27 (UTC)[22]User:Wing表示他願意為某人上載的內容擔保。我就沒有再參與那條有爭議的條目。
- 之後那個人仍然到處針對本人暴粗口,見[23],根本沒人能制止他的這種針對在下的行為,還裝做爭議正義地模樣挑釁本人人格,並故意用插隊發言以繼續侮辱本人。[24]
- 2009年5月17日 (日) 03:26 (UTC)[25]本人才在極度憤怒之下,說了重話。根本不是對任何人,而是對某人肆無忌憚地頻繁對人身攻擊的行為表達憤怒。
- 如果您菲菇處理問題、行使管理者權利時,對不同的人採取不同的標準。我無話可說。若對我實施不同標準,本人不在乎受到被封禁的對待。原本在下就多年以匿名方式參與了維基詞條質量的改善工作,根本不求什麼維基人的虛名。最近只是為圖註冊用戶的一點便利,才搞了個用戶帳號。本無所欲,有何畏懼。大不了繼續用匿名就是了。--SH9002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8:55 (UTC)
只是警告而已。我亦在這裏對他進行了警告:「Mtbell請注意言辭,禮貌待人,勿行人身攻擊」。--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5月18日 (一) 16:40 (UTC)
侵權頁中的討論
編輯SH9002您好,非常抱歉,這個刪除不是故意的,而是編輯衝突造成的,我已恢復。--Wing (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19:09 (UTC)
關於賈甲
編輯首先感謝您對於該條目的改進,但是我在搜索聯合國的中文頁面時沒有發現關於賈甲的消息--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02:27 (UTC) 您能否給我賈甲的英文名?--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03:03 (UTC)
- 關於中文版的引用資料,數量是足夠多的,但基本單一來源,能不能添加其他來源?如果中文上無法保證,那麼應當添加其他語言的第三方來源,否則去掉中立性是不合適的-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1月6日 (五) 07:55 (UTC)
你好,SH9002,我是shanxigold,我對賈甲的條目進行了多次的修改,目的是為了讓賈甲的信息更加完善,方便那些關心賈甲的人們,可以較多的去了解賈甲的所做所為。儘管這樣,我所收集的信息也只是賈甲豐富人生的冰山一角,而且是完全基於各媒體的報道和客觀事實,沒有任何的不實之詞。但不知道為什麼你一再刪除和反修改,難道維基百科不是一個可以反應真實情況的地方嗎?
我見到你的留言,也許你是編輯,你說我的修改帶有宣傳性,我不分不解,我是完全按照維基百科的要求去給出我所收集的信息的,每一點內容我都給出了原文的出處,都是實際情況的真實反應,怎麼是帶有宣傳性呢?如果你認為哪些地方帶有一點我個人的文筆色彩,請你在我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不是全篇刪除。請你給予支持。
具我了解,賈甲被拘捕後,他音信全無,且生死不明。這樣一個人,為了國家和民族捨棄自身的安危,是何等的偉大。你我都身為中國人,怎麼就不能夠多為他收集一些信息呢?請讓我們通過這寥寥的文字,表達一下我們對英雄的敬意吧!再次請你給予支持!
- User:Shanxigold,您在最近(2010年1月18日)所作的編輯和您在2009年10月份引發賈甲條目被誤刪所作的編輯基本完全一樣。違背維基百科關於宣傳性內容方針的條目相關內容在維基百科2009年10月26日恢復賈甲條目的編輯過程中,已被刪除。您這次所植入的內容不但不符合維基的編輯方針,而且還加入了大量虛假不存在的其他語種的連接,而其中英文的虛假連接甚至破壞了原有的英文條目的連接。再次請閣下在對維基條目作編撰之前,研讀維基百科關於宣傳性內容的規定。請閣下更加不要把個人情感帶入維基百科編撰里來,這樣同樣違背維基百科的中立原則。—SH9002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08:07 (UTC)
目前該頁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長但語文版本數目過少(少於十五個)的候選淨支持數不多(不到三個),如en:Non-heterosexual、en:Michael P. Fay、en:Body shape、en:K'iche' Kingdom of Q'umarkaj、en:UN declaration on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en:Shared source、en:Free writing、en:Mononymous person、en:Keiichi Tsuchiya、en:Environmentally friendly,希望你能參與TOTW候選投票,畢竟先前已經有一些這類的候選落選(如en:HTML e-mail、en:Science education、en:Social control、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Egmont Prinz zur Lippe-Weisenfeld、en:British baseball等),我並不希望類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2月22日 (一) 09:19 (UTC)
在流亡政府討論過程中,得到ROC獲得台、澎的領土擁有權的法理依據
編輯今天2010年5月31日UTC 6:00多時。通過近兩日,針對中、英版本的wikipedia的流亡政府條目中,中華民國是否是流亡政府的法理激辯中。突然發現依照很多主張台灣獨立的綠營人士強調的主權歸屬必須通過和約達成的法理,推導出中華民國擁有台、澎領土的結論。即:
如果日本放棄台、澎的領土。台、澎就變成無主地。無主地就是誰都可以取得。不過,由於日本放棄了台、澎,作為當時仍然算是日本國民的台、澎居民自然受到其國家承諾的連帶制約,也自然會變成了,台、澎島上的外國人。作為二戰同盟成員國的中華民國(ROC)自1945年就收復台灣,在台灣獨立主張的人士眼裏,那只是中華民國對台灣實施的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在1951年和49個同盟成員國達成三藩市和約,申明放棄對台、澎的領土要求時起,台、澎立即成為無主地 (terra nullius),作為對台、澎實施軍事佔領的ROC也就立刻獲得了對這些無主地的擁有權。這和1951年那些生活在台、澎,由於沒有中日和約仍然是日本國民的所有台、澎居民無關。因為此時,他們可以說是生活在ROC領土上的外國人(仍為日本國籍)。1952年,中華民國和日本在台北簽署的中日和約解決了對他們的安置方案,就是或者去日本,或則留下轉成為ROC國民。 |
詳細內容都在「流亡政府」中文條目的討論版『中華民國1949年後只是喪失部分領土』的段落中。相關內容編輯見 2010年5月30日 16:52(UTC)至2010年5月31日 06:14 (UTC)相關討論版的編輯紀錄。
備註:由於1952年中華民國才同日本簽署了中日和約,故在謀求台灣獨立的綠營人士眼裏,中華民國同日本所屬的台、澎居民在1952年8月之前,仍然處於敵對狀態。因此,以上的推論也同時給228事件了定性。那就是1947年處於被佔領區狀態的在台、澎上的仍然具有日本國民身份的台島居民,無視日本天皇1945年8月向全體日本國民發出的徹底放棄武力抵抗的號召及命令,和同盟國佔領軍發生的嚴重武力衝突。作為駐台、澎同盟成員國佔領軍的中華民國國軍在當時的行為就可按照海牙公約1889年版本、1907年版本之《陸戰法規和慣例公約》篇內《第三編 在敵國領土內的軍事當局》所做規範檢視。而且其第四十三條 合法政府的權力實際上既已落入佔領者手中,佔領者應盡力採取一切措施,在可能範圍內恢復和確保公共秩序和安全並除非萬不得已,應尊重當地現行的法律。賦予中華民國國軍恢復當時社會秩序所需要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關於無主地 (terra nullius)的備註:New Jersey v. New York, 523 US 767 (1998) US Supreme Court,26 May 1998
「Even as to terra nullius, like a volcanic island or territory abandoned by its former sovereign, a claimant by right as against all others has more to do than planting a flag or rearing a monument. Since the 19th century the most generous settled view has been that discovery accompanied by symbolic acts give no more than "an inchoate title, an option, as against other states, to consolidate the first steps by proceeding to effective occupation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8 I. Brownlie, Principles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146 (4th ed.1990); see also 1 C. Hyde, International Law 329 (rev.2d ed.1945); 1 L. Oppenheim International Law §§222-223, pp. 439-441 (H. Lauterpacht 5th ed.1937); Hall A Treatise on International Law, at 102-103; 1 J. Moore, International Law 258 (1906); R. Phillimore, International Law 273 (2d ed. 1871); E. Vattel, Law of Nations, §208, p. 99 (J. Chitty 6th Am. ed. 1844). 」
—SH9002 (留言) 2010年5月31日 (一) 07:15 (UTC)
2010年5月
編輯歡迎蒞臨維基百科。維基百科歡迎任何人對之作出建設性貢獻,惟請勿於條目或其他頁面加入推銷性內容。另外,於維基百科散發廣告及發表演說論文,均為社群所不許。請閣下先參閱歡迎頁面以了解更多關於維基百科的資訊。請勿過度重複張貼具有相同內容的文字,謝謝合作。--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5月31日 (一) 19:11 (UTC)
- 哦,謝謝閣下提醒 —SH9002 (留言) 2010年5月31日 (一) 19:13 (UTC)
了解了,謝謝回復—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5月31日 (一) 19:51 (UTC)
被罷黜的流亡政府表格
編輯在被罷黜的流亡政府表格的那個項目後面已註明並非完全沒有爭議的,我並沒有把那個條文給刪除。說到中立,有部份人認為中華民國符合流亡政府的定義,台灣和澎湖都是日本放棄的領土,而非中華民國自己的領土。您將它刪掉,就等於是在百科中不顯示這部份人的意見。我將雙方的意見共同呈現,正是維護中立的原則,反而您一見到我加上去,馬上刪除的舉動顯得非常偏頗。
- 相關回復見[26]。此外,請閣下別忘了簽名—SH9002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08:40 (UTC)
- 只要符合相關原則,添加來源,大部分內容都可以加上。--Istcol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11:36 (UTC)
- 只是我本人的觀點,我認為維基原則就是海納百川。--Istcol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11:44 (UTC)
邀請您參加第八次動員令
編輯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SH9002您好:
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的條目數量及品質,第八次動員令會於2010年7月1日開始,8月28日結束,我們竭誠邀請您積極參與。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中動員令的四個主題分別是世界各地、自然與自然科學、最多語言待撰寫條目和基礎條目,小動員令的二個主題分別是戰爭及軍事武器以及侵權待拯救條目。
- 關於本次動員令的詳細信息請您參見:第八次動員令。
坐標模版
編輯使用坐標模板還是應該比較固定的坐標為好吧?臨時性的變動太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16日 (一) 15:55 (UTC)
關於台灣未定論
編輯你好,我認為你的幾次回退都是沒問題的。早先的確是ip用戶他因為不了解維基百科正文和討論頁的差別犯了錯誤,這點我已經告知他了。再來是「觀點存在--觀點對錯」的區別沒完全釐清,這點我也跟他溝通過了,應該也不會再犯了。最後只希望改那段文字可能的意思混淆,剛只是向HW兄請教覺得怎麼處理比較好(既然已經往正向溝通,就不贊同這時候用封禁),我覺得他最後一次的直接回退不是很好(當然ip直接再打編輯更是不好,我也再跟他溝通了)應該可以臻酌一下怎麼寫比較好。另就是我目前是把幾個字改掉,我本來是覺得他加上作者較清楚是ok,但我查了發現其實只是編者,但該書是論文集,所以也就不再加作者了。不知你對那一段的描述方式有什麼看法。ffaarr (talk) 2010年8月18日 (三) 15:14 (UTC)
- 嗯!是不是要用從我也覺得有點遲疑,的確整個句子太長有點不順,也許還可考慮。不過本來的「根據記載」我看到的時候就已經搞不清楚是指什麼了,到底是根據研究?原始資料?還是什麼?我無法理解原寫者這四字的用意。我覺得這段雖然是講有爭議的事,但既然是在講某學者的看法(都有引原文了,很明確的根據)內文倒是可以明確一點。ffaarr (talk) 2010年8月18日 (三) 15:40 (UTC)
隋朝參選優良條目
編輯隋朝參選優良條目中,希望閣下能前往評定、或是給予建議,謝謝--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9月30日 (四) 23:46 (UTC)
Re: 關於在中文條目中不中立地強行植入外語
編輯簡單的說,每個語言的維基百科都是獨立的,例如:使用人口最多的英文維基百科制定了新的方針,但是中文維基百科並沒有必要去遵循;因此,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改了甚麼內容,其實中文維基百科的對應條目並沒有必須跟隨的義務。此外,抱歉因為我關注的是中文維基百科,所以我並沒有計劃去修改或是探討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至於加上日文,是因為與這個條目的內容確實與日本有相關,因此列出相關國家使用的名稱是有必要的。—Alberth2-汪汪 2010年11月2日 (二) 03:54 (UTC)
- 在你官冕堂皇地為非中立的編輯行為找藉口辯解時,請不要撒謊!你在你的個人介紹明確表示你懂得日文[27][28],而且你進行過很多跨語種編輯,單就不同的日語條目,到目前為止你就編輯過1706次(至2010-10-21 07:57:54)。你那個所謂的「並沒有計劃去修改或是探討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根本是經不起推敲的謊言。
請記住,釣魚台列嶼是中文條目,不是日語雙語教學資料。 「釣魚台列嶼是否和日本相關」與「某些人企圖強行植入日文」根本是兩碼事。如果誰要對日語好奇,只要點擊相關的日語條目的連接,就能達到目的。根本沒有對絕大多數的中文讀者強行植入日文的必要,本人就根本不懂你植入的日文是什麼玩意。難道二次世界大戰的中文條目有必要加入所有參戰國家的語言文字嗎?你的藉口根本就是胡扯。(我在此無法不用這類憤怒的詞語。) --SH9002 (留言) 2010年11月2日 (二) 04:41 (UTC)(!,此段文字是複製之前的回覆)- 我的跨語言編輯幾乎都是在修改「跨語言連結」,偶爾有些跨語言的破壞修復,很少在參予其內容的修改,我確實並沒有計劃去參予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對於不懂外語的人,是不會去點選其他語言的連結,因此在中文的條目內做完整的說明是有價值的。—Alberth2-汪汪 2010年11月2日 (二) 04:47 (UTC)
- 本來中文的條目中,早就很全面地論述了相關方的立場,完全符合中立性,而某些人強行植入非中文的文字,根本和條目內容無關。那種不對稱地單方向植入其他語種文字行為,根本就是對中文進行蓄意挑釁。特別是在相關日文條目在此時已經被改得完全沒有中立可言的情況下,這種挑釁顯的格外突出。再次強調,在中文條目中植入絕大多數中文讀者根本不懂得日文字體根本沒有絲毫價值,而是無端挑釁,必須予以修正。--SH9002 (留言) 2010年11月2日 (二) 05:10 (UTC)
- 其實你對此條目的看法,應該是寫在條目的討論頁即可,留在個人的對話頁,大概也只有你和我看的到,這對你努力方向的幫助可能有限。—Alberth2-汪汪 2010年11月2日 (二) 05:14 (UTC)
- 很簡單,按照你的要求copy過去就完事了。--SH9002 (留言) 2010年11月2日 (二) 05:45 (UTC)
- 其實你對此條目的看法,應該是寫在條目的討論頁即可,留在個人的對話頁,大概也只有你和我看的到,這對你努力方向的幫助可能有限。—Alberth2-汪汪 2010年11月2日 (二) 05:14 (UTC)
- 本來中文的條目中,早就很全面地論述了相關方的立場,完全符合中立性,而某些人強行植入非中文的文字,根本和條目內容無關。那種不對稱地單方向植入其他語種文字行為,根本就是對中文進行蓄意挑釁。特別是在相關日文條目在此時已經被改得完全沒有中立可言的情況下,這種挑釁顯的格外突出。再次強調,在中文條目中植入絕大多數中文讀者根本不懂得日文字體根本沒有絲毫價值,而是無端挑釁,必須予以修正。--SH9002 (留言) 2010年11月2日 (二) 05:10 (UTC)
- 我的跨語言編輯幾乎都是在修改「跨語言連結」,偶爾有些跨語言的破壞修復,很少在參予其內容的修改,我確實並沒有計劃去參予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對於不懂外語的人,是不會去點選其他語言的連結,因此在中文的條目內做完整的說明是有價值的。—Alberth2-汪汪 2010年11月2日 (二) 04:47 (UTC)
2010年11月
編輯請勿再於條目內移除他語的輔助說明內容(如閣下於釣魚台列嶼的編輯),這些內容對於一篇完整的百科全書文章是不可或缺的,且僅針對日語的行動已經違反了中立觀點方針。倘再有違於此,閣下將會遭到封禁。--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11月2日 (二) 05:31 (UTC)
- 閣下不參與正常的討論[29][30]就在濫用管理員的權利,對本人實施恐嚇威脅,意圖把你個人的編輯意志強加於人,您的行為本身恰恰違背中立,十分荒謬卑劣吧。別忘了,本人始終是於你實施對話[31][32],而非用官僚手段實施恐嚇的。--SH9002 (留言) 2010年11月2日 (二) 06:14 (UTC)
- 菲菇,您看看下自己吧,閣下又再次拒絕參與條目對話[33][34][35][36]而直接準備依仗特權去實施強行回退。看來當某些人獲得管理身份的獎賞真不錯,規則給別人套,自己可以為所欲為。記住,本人根本對就不針對日文,而是正對在中文條目中單獨厚絕那些,大多數中文讀者根本不懂得日文片假或平假文字?您要是真能捍衛所謂的中立性,怎麼不把所有國家用的相關文字一併在條目中給於平等的對待?呵呵。--SH9002 (留言) 2010年11月2日 (二) 07:09 (UTC)
(以下內容是對那幾個兼球員、裁判於一身,捲入編輯爭執並濫用管理者權利對不同意見編輯者實施報復,而造成本人無法正常進行討論的抗議性回復)
(注1:[37])
(注2:[38])
邀請您參加第九次動員令
編輯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SH9002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九次動員令將於2011年6月25日開始,9月3日結束,我們竭誠邀請您積極參與。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中動員令的2個主題分別是人文與社會科學及世界各地,小動員令的4個主題分別是最多語言待撰條目、自然與自然科學、工程、技術與應用科學及外交。
關於本次動員令的詳細信息請您參見:第九次動員令,並歡迎您到動員令入門頁了解甚麼是動員令,並請至報名頁面報名參與是次動員令,唯報名僅於6月25日或之後開放。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也請參考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Re
編輯我暫已將討論頁回退,若沒有進一步破壞,我個人不贊成半保護討論頁--Mys 721tx(留言) 2012年4月13日 (五) 04:11 (UTC)
- 因為和BLP問題,我直接回退了而沒有使用{{deltalk}}。另外抱歉沒有及時回復留言-Mys 721tx(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06:32 (UTC)
2012年5月
編輯歡迎蒞臨維基百科,並感謝閣下對本百科作出貢獻。請閣下於撰寫文章時依從維基百科核心政策中立觀點。請謹守既定之核心政策。敬希合作--Zhxy 519(留言) 2012年5月4日 (五) 03:22 (UTC)
- Zhxy 519閣下,本人已就您的司馬南條目中利用{{subst:COI}}告示標籤以圖加強自身版本的不公正行為報告給管理員User:Mys 721tx ,謝謝--SH9002(留言) 2012年5月4日 (五) 03:37 (UTC)
- (:)回應,Zhxy 519閣下,您自己的相關編輯,即用「網上」一類違反WP:不要模稜兩可的詞語,用來替換原本基於正反兩方可查證來源的用句,以突出攻擊條目人物相關言論的做法,違反了WP:生者傳記。參見Talk:司馬南相關的《「網上」一類詞語違反WP:不要模稜兩可,據此來替換原本基於正反兩方可查證來源的用句,以突出攻擊條目人物相關言論的做法,違反WP:生者傳記》的段落。--SH9002(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05:13 (UTC)
陳光誠編輯
編輯為何說是釣魚連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4日 (五) 12:13 (UTC)
- 已經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4日 (五) 13:21 (UTC)
2012年5月5日
編輯請勿再於條目內添加評論及閣下自己的分析,蓋此舉有違中立觀點方針。倘再有違於此,閣下將會遭到封禁。--Zhxy 519(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07:38 (UTC)
請勿添加誹謗性內容至維基百科。如仍需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敬希合作。--Zhxy 519(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07:39 (UTC)
- (:)回應Zhxy 519閣下,您就別自己賊喊做賊,假造一些不符合事實的藉口,實施超出閣下權限的恐嚇了。本人已經把您的濫權行為提交了管理層審議。--SH9002(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09:16 (UTC)
這是閣下您的最後一次警告。
如果閣下再度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將會被以破壞的理由施以封禁。請針對內容發表評論,而不是針對其他的編輯者。--Zhxy 519(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10:50 (UTC)
閣下你好,由於該條目發生編輯戰,所以本人將該條目暫時保護。另外,如希望對該條目進行修改,請先在討論頁討論,謝謝。--武蔵(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11:10 (UTC)
- 武蔵閣下,請您注意一個問題。要發起編輯戰的人是Zhxy 519,並非本人。他在這幾天一直用不同的手段,包括濫用編輯標識、假造理由對本人實施恐嚇(本人已經將相關問題提交WP:申請解除權限[39]討論),還有在WP:請求保護頁面[40]提出要保護他的版本;而本人與此同時花很多時間是溝通和對話,對糾紛條目本身更動極少(您可以查看本人的2012年5月3、4、5日的該條目編輯記錄[41],一共才3次)。Zhxy 519恰恰相反,他在相關時間內,則平均每24小時內就有2次退回。您可以從起在司馬南的條目和對話頁的編輯記錄可見。他主要時間是想辦法和手段維護其違背WP:BLP的版本。有關相關版本的問題,本人都在Talk:司馬南的相關討論段落中十分詳細的論述了,而Zhxy 519則幾乎根本沒有什麼針對編撰進行過任何實質討論內容。您現在的保護狀態,基本就保護了其要通過使用「網上」一類違反WP:不要模稜兩可的詞語的方式,去替換原本已經基於正反兩方可查證來源的用句,以突出攻擊條目人物相關言論的做法,這個版本是違反WP:生者傳記的。請詳細參考[42],[43]的討論論述內容見Talk:司馬南。本人不認為,您目前的完全保護措施能促使Zhxy 519對司馬南條目進行討論。因為顯然他的目的不是討論編撰細節,而是能維持其違背WP:AWW、WP:BLP等編撰規則的版本。這個在其留言中就可見,如:「……審查豁免者又怎麼着,除了封你、保護條目我該阻止你的權力一樣都不少……」[44]。希望閣下考慮到這點,現在的版本是有違背WP:AWW、WP:BLP等編撰規則的。這個就是Zhxy 519所要的「……審查豁免者又怎麼着,除了封你、保護條目我該阻止你的權力一樣都不少……」的目的,他根本就不在乎編撰實質問題,此外也請參考,今天生成的這個很可能的傀儡帳號User:BH567841的表態內容[45][46]「你不滿意結果就把當事人直接除權啊,自己沒本事就趕快安靜吧。」),這些都可以充分說明,完全保護措施並無助於要達到的推進關係編輯討論實質內容的目的,至少對於Zhxy 519就是這個情況。所以,閣下目前實施的全面保護條目的措施,根本沒法促進您所說的「請先在討論頁討論」的目的,Zhxy 519對條目編撰實質內容的討論根本不感興趣。--SH9002(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12:45 (UTC)
- 請SH9002閣下明白,懷疑別人使用傀儡要提出足夠證據,也需要自行申請CHECK USER,現階段我不能進行任何處理。另外,閣下所提出的問題完全與權限無關,這種事連IP用戶可以做到,請閣下認清問題才再作投訴。最後,關於條目的問題,請閣下繼續與其他用戶多加溝通。謝謝。--武蔵(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16:37 (UTC)
- 閣下所提出的部分投訴個人覺得不成立,例如「發恐嚇性的封閉警告威脅」根本不具任何「恐嚇性」,Zhxy 519閣下只是不具備權限的普通用戶。另外我也暫時看不到Zhxy 519閣下「謾罵」過閣下,請閣下將該部分節錄下來。另外我也了解過Zhxy 519閣下的編輯,並沒有「回退不過三」。根據現時的理據,我覺得這比較接近私人糾紛,請閣下提出更多實際的證據,謝謝。--武蔵(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17:03 (UTC)
- SH9002閣下﹐關於保護司馬南的原因很簡單,就是避免發生編輯戰,也避免閣下或Zhxy 519閣下任何一方觸犯「回退不過三」。另外我認為閣下需要整理一下申訴的理由及用詞,因整篇內容充滿閣下的個人見解及對他人的猜測,而並非客觀的論述或申訴。請各下將不恰當或推測的言辭刪除,並重新講述事發經過及閣下的意向,謝謝。--武蔵(留言) 2012年5月6日 (日) 11:52 (UTC)
- 這些都屬於破壞行為,請提報wikipedia:破壞,另外如果有魁儡帳號,也在此提報。--俠刀行(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12:48 (UTC)
您好,來自維基小天使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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