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

Ericliu1912在话题“西藏地方行政首长”中的最新留言:3天前
特色列表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是一条特色列表,即此列表可作为维基百科社群的典范之作。如有需要,请勇于更新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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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日特色列表评选入选
2024年8月31日页面存废讨论没有共识
2024年8月31日特色列表重审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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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非常哲学的一些长到让没有人想要投票的讨论
  • (!)意见连这也能写成条目,您还真有闲情逸致,蒙古当时已经独立,中华民国也承认,不应纳入。把乔巴山当作地方领导人更是有些荒唐。--平成31年暨皇纪2679年及己亥年留言2019年2月11日 (一) 14:35 (UTC)回复
    • 我没有闲情逸致啦 Orz⋯⋯只是好奇有中华民国在大陆的最后一批省级行政长官有哪些人(因为基本没有人统整过),不知不觉间就写出一个列表了。关于乔巴山,我原本也是这么想(我其实也想找到末任中央驻蒙职官的,但我找不到),不过基于列表的完整性只写西藏而不纳入蒙古又好像有点奇怪⋯⋯所以我在条目一开始就写“最高领导人”而不是什么“行政首长”或是您所指的“地方领导人”(职称都明明白白),并在相关段落完整的描述了乔巴山跟其他省级行政长官的不同。以上。——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2月11日 (一) 15:26 (UTC)回复
      • @Ericliu1912抱歉刚才打字太快用词不确,蒙古人民共和国于1924年就成立,而国民党在1928年所谓北伐后所设的蒙古地方仅存在地图上,根本从未实际管辖外蒙,自然不可能会有中央驻蒙古职官。无论如何把外蒙放在“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里又写“最高领导人”是自相矛盾,不妥,而且也是对蒙古人的不尊重,应该移除。--平成31年暨皇纪2679年及己亥年留言2019年2月11日 (一) 16:22 (UTC)回复
        • @Itw尽管名为“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但我在首段序言就清楚讲明了本列表实际上有的内容,因此并不存在所谓“矛盾”。另外,外蒙古虽已于1924年后事实上独立,但直到1945年国民政府才正式承认其独立,而当时蒙古(或所谓“中华民国法理上认为是自己的但其实不是的外蒙古”)这个地区的实际领导人就是乔巴山。本列表是在讲中华民国这个国家,而不是单单指国民政府。中华民国是于1912年就成立了,不管是国民政府还是中华民国政府都只是代表“中华民国”这个国家的政权而已。(其实北洋政府在1911年到1924年中间有短时间实际管辖过外蒙古,但相关记录稀少)。我认为在有详细沿革说明的情况下,应保留蒙古一段之叙述。望请见谅。——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2月11日 (一) 23:45 (UTC)回复
        • @Ericliu1912:既然如此那就先这样,个人会再看条目其他部分在决定是否支持续。--平成31年暨皇纪2679年及己亥年留言2019年2月12日 (二) 05:09 (UTC)回复
  • (!)意见重庆市 (中华民国)西安市 (中华民国)所辖区域与今天直辖市重庆市和地级市西安市不同,若使用今天的政区图或会造成误导,宜更换--ꡃꡀꡟꡙꡛ 2019年2月12日 (二) 02:46 (UTC)回复

特色列表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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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社会与社会科学-政治与政府,提名人: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2月11日 (一) 11:10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19年2月11日 (一) 11:10 (UTC) 至 2019年3月13日 (三) 11:10 (UTC)
初次延长期:2019年3月13日 (三) 11:10 (UTC) 至 2019年4月12日 (五) 11:10 (UTC)
最后延长期:2019年4月12日 (五) 11:10 (UTC) 至 2019年5月12日 (日) 11:10 (UTC)

去除本人的支持票还有8票支持,结果:当选特色列表。--S Wang👉中文—乌尔都语协作计划2019年3月13日 (三) 11:14 (UTC)回复

IABot无法存档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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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由于该条目连结过多,导致IABot无法存档,多次出现错误。请协助!——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CUCC 2019年3月16日 (六) 09:3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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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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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liu1912中华民国蒙古地方政府不可以是另一国哦。如果有“蒙古地方”这个行政区但是没有中华民国地方政府,就不要写进去。难道2005年以前中华民国大陆地区各省领袖,也要写入对岸实际领袖?

题外话,我是台湾县市长列表的原主编。黄居士留言2019年7月9日 (二) 08:14 (UTC)回复

西藏地方行政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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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处长称为“西藏地方行政首长”属于原创研究,国府并没有这种说法,因为办事处没有在西藏“行政”的权力。该办事处的性质其实是使馆,噶厦将其与英国驻拉萨使团同等对待,从未视其为上级,只是国府出于主权主张不称呼为使馆。--欢颜展卷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21:58 (UTC)回复

此表已多次注明相关表格包含时已撤离之中央派驻职官(盖此表以中华民国为主体,而国府既难以直接管辖西藏,便仅得派驻职官,故直接删去亦不宜);但基于彼时西藏“半独立”之实际情况,改将达赖喇嘛置于上方,以为兼顾。——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日 (日) 09:10 (UTC)回复

特色列表重审

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Sinsyuan✍️🌏🚀 2024年8月27日 (二) 01:49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8月27日 (二) 01:49 (UTC) 至 2024年9月10日 (二) 01:49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9月10日 (二) 01:49 (UTC) 至 2024年9月24日 (二) 01:49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 (四) 01:50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 (四) 01:50 (UTC)起
  • (=)中立:提名人票。目前该条目已被提交存废讨论,如果被删除直接撤销FL资格,如被保留可继续讨论或提早关闭做维持FL资格结案,谢谢。Sinsyuan✍️🌏🚀 2024年8月27日 (二) 01:49 (UTC)回复
  • @Sinsyuan我不认为现在提FLR是个好主意。Sanmosa DC 2024年8月27日 (二) 03:20 (UTC)回复
    为何?--Sinsyuan✍️🌏🚀 2024年8月27日 (二) 03:24 (UTC)回复
    同,我也不理解为什么要提交特色列表重审。--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03:29 (UTC)回复
    因为有维护(删除)模板{{vfd}}。--Sinsyuan✍️🌏🚀 2024年8月27日 (二) 03:52 (UTC)回复
    但按照维基百科的规矩,就是应该重提FL,如果不提那就是仍旧保有FL资格(要不您们有人敢忽略FL评选的规定?)。把存废讨论的话再搬过来一次,您们应该要再去问红渡厨这个问题:“人家Shizhao都有照规定提报FL重审,为什么红渡厨可以不用第一时间提报FL重审?”。如果不要照规矩,以后干脆就直接开特权给红渡厨好了,各位以后也不用提名了,想让哪个条目当FA/FL/GA资格就自由心证。嘛的,看了当然不爽。反正如果这个重审没过,28天(基础14天+延长14天)的评选期过了还是撤销资格。没办法啊,重审就是要放满整个评选期(除非支持票够多),不然就是会出问题、出争议,因为您们也不敢直接把这个FL资格撤销。明知道可能就即时不符合FL的标准,却仍旧要放满28天的评选期啊。个人的(&)建议是,维基百科这个(独裁)社群最好是尽快提出方案并重修这中间出现的Bug,但很想问这里面谁能办到?而且以前就已经有人提过什么共识制的方案了,也是没有后续,因为根本办不到,实施上就有一定难度,所以别再讲一堆办不到的事情。既然都知道办不到,那也没必要讨论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4:52 (UTC)回复
    按照维基百科的规矩,就是应该重提FL”:哪条规矩?--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05:34 (UTC)回复
    @Z7504:阁下冷静一下,红渡厨的行为的确没有违反任何规矩,出问题的应该是社群的规则漏洞。建议各位先对优特条目是否有“提删豁免权”的问题先做讨论,相信这个共识比前面提到的“共识制方案”的共识要好达成的多。----FradonStar|DC22 2024年8月27日 (二) 06:08 (UTC)回复
    所以我也没说他错啊,很显然就是存在已知Bug被红渡厨找出来啊,因为Patrickov也认为是Bug,难道您们有看到有举报红渡厨破坏什么了吗?只是不想再与红渡厨沟通就是。问题是您们有人谁会改掉这个问题啊?不要像几年前提议的共识制一样最后也是无法推动就该偷笑了。讲话很简单,真的要推动就很难。而且也如同上面讲的,照维基百科现有的规矩,对不起,即便知道可能就即时不符合FL的标准,但这个重审就是要放满28天才能确保执行、撤销FL资格啊。不然您们怎么不说说像佛罗里达州市镇村列表的评选,也是有被放上{{Update}}模板,为什么也要放满28天评选期啊?就说了嘛,因为社群没人敢说直接撤销这两个FL资格啊。无言就是无言,因为两个就是类似例子,这也是执行移动评选存档的悲哀之一。--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21 (UTC)回复
    我也没说他错啊”:
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c-Z7504-20240826111400-红渡厨-20240826055800。--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14:22 (UTC)回复
没错啊,这个也讲过了啊,那为什么人家Shizhao就办的到自行提名FL重审,红渡厨却办不到啊?怎么都没问他呢?嘛的,维基百科缺点之一就是“一件事情真的都要重复讲N次”。维基百科这个(独裁)社群如果真的有人敢改掉这个已知Bug再说,不然别讲话了吧。记得顺便把Ericliu1912在互助客栈所说的看一下,真想骂粗话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29 (UTC)回复
(※)注意:目前存废讨论确定无共识暂时保留结案,想问问大家要不要继续讨论本条目的“特色列表重审”?--Sinsyuan✍️🌏🚀 2024年8月31日 (六) 03:16 (UTC)回复
如果没有共识仍然要保留的话,那这个列表仍旧存在FL资格(难道要放任它不管?显然收录标准就有问题了),就只能继续重审放满至28天评选期啊,8月24日的存废的内容再搬过来重新说一次:“维基百科的社群如果没有作为,以后每个FL重审仍然还是如同“佛罗里达州市镇村列表”的重审一样只能放满28天评选期才能确保撤销FL僵化的规定,却又没人敢忽略原则,没办法。至少前面所提到的Shizhao照规定的重审,时间已到,也已经存档了。但在维基百科有人能解决相关已知Bug之前,麻烦就别再讲话了,红渡厨如此的强硬态度是真的没人想再沟通”。所以现在各位是否也想说原来只要自行拿掉{{Notability}}这类模板就能继续保持FL的资格,那照这样谁不会啊?如果这样还需要有重审制度?标准的干话。原来关注度问题不用做任何解释也可以,真棒。存废的结果叫做“没有共识”,代表问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但却只需要随便讨论一个星期就能关闭的存废讨论,显然仍旧存在关注度问题,只是社群没人敢实际删条目。--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8:54 (UTC)回复

提请人撤回,特色列表重审提早终止,作维持特色列表资格论。Sanmosa DC 2024年8月31日 (六) 12: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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