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存废复核方针/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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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废复核方针序言、第2(管理员须知)章节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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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象:Wikipedia:存废复核方针
- 提案:
- 序言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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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管理员须知)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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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方针仅在序言章节和第4(其他事项)章节提及了修订版本删除的问题,现补充完整。
- 以上。--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7:43 (UTC)
- 不反对。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8日 (一) 10:30 (UTC)
- 公示7日。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5日 (一) 07: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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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存废复核删除条目却没先挂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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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好几次,用户提交的WP:存废复核请求DRV条目的处理结果为删除,结果提交的用户没有先挂上存废复核模版,导致经手过此条目的所有用户根本不知道条目已经被提交存废复核了。以后应该要比照WP:页面存废讨论AFD的方式要求提交的用户必须挂上复核模版,否则直接判定为无效请求。提议条文看来需要写进WP:删除方针DP。--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1月23日 (日) 10:50 (UTC)
- (+)支持。--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1月24日 (一) 07: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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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WP:存废复核方针需要修订的提案条文,部分内容参考自WP:页面存废讨论。另外{{DRPNote}}需要参考{{AFDNote}}制作。--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1月29日 (六) 21:10 (UTC)
@Ch.Andrew:多日无意见,应可提起公示。——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6日 (日) 03:23 (UTC)
(!)意见:必须提醒建立者,有违WP:OWN,通知建立者更多是义务,不应该为必须。--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2月6日 (日) 05:47 (UTC)
- (:)回应:这跟WP:OWN没有关联。提案条文的目标是要与AFD页面存废讨论的标准保持一致,无论是AFD的相关方针条文或是现行的提交流程皆有要求需要通知建立者,甚至还建议再通知近期的编者。--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2月6日 (日) 12:37 (UTC)
- tw能跟上我就支持,跟不上我就反对。Fire Ice 2022年2月6日 (日) 12:41 (UTC)
- 就算以后没有编入TW,提交者也只是多张贴2个模版而已。况且这部分的DRP需要先经过AFD才会出现,提交频率基本低于AFD,并不会因此大幅增加提交者的负担,反而更加符合维基精神。--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2月6日 (日) 13: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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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公示7天。--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2月13日 (日) 21:16 (UTC)
- 抱歉现行删除条文写的是“发起存废讨论时,须在页面顶部标记存废讨论模板(因页面被全保护而无法标记的除外),并将页面提报至当日的存废讨论页面。如可能,应通知页面的建立者。”甚至没说到要用{{AFDNote}}。有什么理由要求必须要通知建立者?--Ghren🐦🕖 2022年2月14日 (一) 11:18 (UTC)
- 不通知建立者直接删建立者可能会生气(虽然通知后删了也一样生气),或者跑站外抱怨[1],甚至还有攻击删除的管理员是五毛以及泄露管理员个人资料。--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14日 (一) 11:35 (UTC)
- 不过真要删除条目请管理员自己承担可能会遭受的污名化后果。--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14日 (一) 11:37 (UTC)
- 我觉得这个和{{AFDNote}}没什么关系吧。--Ghren🐦🕕 2022年2月15日 (二) 10: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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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综合意见修订并再次公示7天。注记:修订条文仅对公示生效后才提出的存废复核案例有效。--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11:36 (UTC)
- 也就是说,“现存之页面未标记存废复核模板或未通知该页面的建立者任意一者未完成是等于无效”,还是只需要达成其中一者则可?我觉得可以将挂{{DRV}}视为强制要求,这个是可接受的。--Ghren🐦🕗 2022年2月15日 (二) 12:03 (UTC)
- 是的,理解无误,任意一者未完成等于无效。--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2月22日 (二) 11: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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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设立存废复核员
由于近几个月来存废复核的站务积压非常严重,这会使得部分明显已经符合关注度的条目,一直无法重新建立,故本人希望能设立存废复核专员来减轻维基百科站务积压的问题,让被删除但有意义的条目能够复原重建,希望知道大家的看法。--飞马🎠🎈(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02:09 (UTC)
- 但除了管理员以外的用户均无法查看已被删除的页面,所以如要设立存废复核员,可能需要建立一个有deletedtext等相关权限的用户组。--BlackShadowG Pray for Ukraine 2022年5月21日 (六) 03:05 (UTC)
- 技术上恐难以实现。如果需要审核存废复核就需要有删除、复原这两项管理员权限,而这两项权限又可以适用于很大范围,甚至可以说有了这两项权限职权基本等同于删除员。--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2年5月21日 (六) 05:52 (UTC)
- 所以说我们需要WP:删除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5月27日 (五) 03:00 (UTC)
- 技术上恐难以实现。如果需要审核存废复核就需要有删除、复原这两项管理员权限,而这两项权限又可以适用于很大范围,甚至可以说有了这两项权限职权基本等同于删除员。--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2年5月21日 (六) 05:52 (UTC)
- 不如允许暂时建立已纳入存废复核的页面,同时在页面上挂上{{Delrev}},同时将维基百科:快速删除方针里面的G5做出相应的修改,比如正在存废复核的页面可以暂时建立。--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06:07 (UTC)
- 赞同,但是纳入存废复核的条目也不能全数重建,例如原先因侵犯版权或纯粹恶作剧而遭到删除的条目,不能因提报至存废复核就自行恢复。飞马🎠🎈(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1:02 (UTC)
- 私以为不妥——
- 实操上其实是变相不执行先前的判断/共识:不妨进行这样的思考,如果进行这样的允许,整个程序实际上是:1快速删除/存废讨论->2删除执行->3提请复核->4暂时重建->5等待存废复核决定最终结果。观察不难得出2、3、4三步其实是删而复建的重复劳动,本质上其实就变成:1快速删除/存废讨论->5等待存废复核。这在相当程度上等同于将“快速删除/存废讨论(如决定删除)”的直接结论搁置,而等待采用存废复核的结论。
- 逻辑上矛盾:如果进行这样的允许,既然对于先前的删除持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复核程序主张暂时创建,那么对应来说对于先前的保留持有异议者为什么不可以通过复核程序主张暂时删除?于是其实回到了前面一点,即先前的判断/共识应得到落实。--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1:41 (UTC)
- 存废讨论可以不用暂时恢复,但快速删除可以,快速删除本来就没有经过讨论,管理员一时失误删除也是有可能的。--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1:50 (UTC)
- 个人感觉问题还是出在这里——
- 实际上变相鼓励了提请复核,因为只要一经提请即可自行暂时恢复;
- 更进一步说实际上是架空了快速删除,一删除、一提请复核、一恢复,仅从逻辑上讲相当于每个快速删除都要得到复核的确认方可执行。--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0 (UTC)
- 快速删除本身就不见得有多正确,架空了也未必不好。--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4 (UTC)
- 逐案公开仔细复核逻辑上当然是有益于正确率(如果有那么个严格正确的标杆的话),但本案和快速删除的精神都追求的是效率,架空的提案反而是降低了效率。--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6 (UTC)
- 故可以增加人手,仔细看,这样既有效率,又有益于正确性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6 (UTC)
- 效率问题后已举巡查的例子进行了回应。如果该逻辑成立,那么理论上应当全盘废除快速删除并大量增加删除员。我觉得这肯定是不成立的。--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5 (UTC)
- 如果是讲究效率的话何种条目需要尽快删除?我觉得A1、G11、G13这种容易有争议的条目就完全不用急着删,有人愿意直接走复核并暂且保留的话也未必不可。当然最好的情况下还是应该重新写。--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2 (UTC)
- 故可以增加人手,仔细看,这样既有效率,又有益于正确性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6 (UTC)
- 逐案公开仔细复核逻辑上当然是有益于正确率(如果有那么个严格正确的标杆的话),但本案和快速删除的精神都追求的是效率,架空的提案反而是降低了效率。--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6 (UTC)
- 个人感觉问题还是出在这里——
- 有些条目是原先没有关注度或可靠来源,但后来有了,故需走存废复核流程,采取以新共识做出的决定。此外,若管理员久未处理,那已有关注度的条目就一直无法复原了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1:53 (UTC)
- 如果相同版本暂挂{{Delrev}}不可行的话可以用新来源写条目并且尽量让条目与之前的版本不相同。--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1:57 (UTC)下可以用新来源写条目并且尽量让条目与之前的版本不相同。--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1:57 (UTC)
- 我认为若要改写的不一样的话,其实没有必要,因为有时原先内容本来就是应该进行恢复的,但若要改写到不一样有可能会使得条目品质被降低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1 (UTC)
- 如果是关注度问题,基本上不可行,具体原因可参考快速删除方针G5准则实施导则(PL402.G5)第7条第2项。--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7 (UTC)
- 所以我想在此讨论并修改G5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4 (UTC)
- 从我个人的经验上来说,推荐另开一个章节。因为长篇讨论到后来,如果两个内容放在同一处,设立存废复核员和修改G5的观点容易混杂。--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1 (UTC)
- 第7条第2项感觉是不是有些问题,G5本身强调的是内容相似。说实话一个10年前的条目假如因为关注度被删,10年后又有人建立了同样的条目,假如条目内有了更多的能证明关注度的来源,其实根本就没人管的。--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6 (UTC)
- 那确实实操上是这样,要是已经充分了其实没有人提报删除,甚至也用不到这个规则。“根本没人管”的情况其实也是构成一种默示共识了。--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35 (UTC)
- 这有点治标不治本,若有人提删了不就被删了,若你仍想多次重建,还会被以扰乱封禁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45 (UTC)
- 所以我想在此讨论并修改G5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4 (UTC)
- 如果相同版本暂挂{{Delrev}}不可行的话可以用新来源写条目并且尽量让条目与之前的版本不相同。--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1:57 (UTC)下可以用新来源写条目并且尽量让条目与之前的版本不相同。--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1:57 (UTC)
- 私以为不妥——
- 赞同,但是纳入存废复核的条目也不能全数重建,例如原先因侵犯版权或纯粹恶作剧而遭到删除的条目,不能因提报至存废复核就自行恢复。飞马🎠🎈(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1:02 (UTC)
- 私以为我们要对“积压”建立更清晰的认识,未结案较多不必然等于积压。请从以下角度思考:
- 人手不足还是个案本身周期较长?——DRV其实始终是活跃度较高的板块,未结案较多私以为不是因为参与处理的管理员严重不足,而是相当数量的复核案需要花费较长时间;
- 单纯增加人数是否能缩短个案的结案周期?缩短结案周期是否必要?——不少长周期案其实是疑难复核案(目前最典型的即,围绕来源判断展开的赛马系列存废,单案工作量就较大且涉及复杂判断)或需要征求意见的复核案(目前最典型的即,几个需要等待客栈讨论的个案)。只是增加复核人的人数并不能缩短周期,且在很多复核案中追求快速结案实际上无益于问题解决。
- 个人的理解,存废复核可以优化的点不在于增加复核人的人数,而在于
- 现有的复核案有一部分是重复劳动,或者说已有一定先例可参考而忘记的,如果要进行优化,有意参与者应把时间花在,诸如:
- 为诸如赛马系列、气旋系列等反复出现的长周期复核案整理可供参考的类案(类似于《中文维基百科站务案例集》);
- 为诸如“翻译拙劣”、“非一眼能看出的拼写错误”等规则整理更细化的参考标准(类似于《中文维基百科方针指引·实施导则集》User:CWLA/PL402.R3、User:CWLA/PL402.R3/SI03001)
- 现有存废复核偶有存在,由于一个易处理的案件夹在一系列疑难案中而被忽视的情况。这一点也是可以思考如何优化。
- 现有的复核案有一部分是重复劳动,或者说已有一定先例可参考而忘记的,如果要进行优化,有意参与者应把时间花在,诸如:
- 即使抛开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纯粹论存废复核本身,“存废复核员”的提案也与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够匹配。以上。--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1:28 (UTC)
- 首先,我希望能将有意义的条目复核,当然有些条目是否能复核的确很难判断,但我们可以先处理较为简单的。再者,某些案件至今以经过数月仍未处理,若管理员们认为无法太复杂处理,存废复核助理的职责就是处理存废复核,且他们也是志愿想来处理存废复核的,所以就算复杂难处理,他们也会尽全力处理,不像管理员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可能因此不想处理这种难处理的案件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3 (UTC)
- 我能一定程度理解你的关切。但我认为上述论述本身的基点就不牢固:
- 你假设存废复核助理(“尽全力处理”)由于是专责处理这一事务比管理员(“可能因此不想处理”)有更高的处理意愿。实际上,巡查员也是专责处理巡查,但巡查倒是真的非常积压。“专责=高意愿”的假设不是当然成立的。
- 且就算成立,一、该花时间等待意见的复核案照样应该寻求充分的意见;二、类似于上述的所提的几个系统性问题(重复劳动等)照样需要解决。
- 归根结底即,专责不是核心问题、人数不是核心问题。--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8 (UTC)
- 所以之后若能通过设立助理,我就会再进一步的提出助理若多久未处理会被除权。另外,傀儡调查其实也很复杂,有时更是很难判断,但还是一直有人处理,也设有傀儡调查助理,故我也想让存废复核的模式部分改成相似于傀儡调查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5 (UTC)
- 我想巡查有积压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虽然有巡查看过,但是各条目总是有些少问题所以不能按下巡查按钮。很多时候积压的页面都有增加分类,挂板的动作。--Ghre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50 (UTC)
- 我能一定程度理解你的关切。但我认为上述论述本身的基点就不牢固:
- 首先,我希望能将有意义的条目复核,当然有些条目是否能复核的确很难判断,但我们可以先处理较为简单的。再者,某些案件至今以经过数月仍未处理,若管理员们认为无法太复杂处理,存废复核助理的职责就是处理存废复核,且他们也是志愿想来处理存废复核的,所以就算复杂难处理,他们也会尽全力处理,不像管理员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可能因此不想处理这种难处理的案件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3 (UTC)
以下是我对于减轻存废复核站务积压所提出的两个方案,希望能知道大家的看法。
- 设立存废复核助理协助判断条目是否应该恢复重建,若条目的确符合恢复重建条件的话,则由存废复核助理呼叫管理员来复原条目,但如果条目原为关注度不足重新导向则不需呼叫管理员,可由存废复核助理自行恢复。此外,由于被删除的条目,一般使用者无法查看到内容,故若采取此方案,则因赋予存废复核助理能查询已被删除页面的内容及历史。
- 修改快速删除中的G5条文,开放原因关注度不足而遭到重新导向或删除的页面能在挂上{{Delrev}}模板后暂时建立
- 成立存废复核志愿参与协会
--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1:44 (UTC)
- 坦白说,目前的存废复核的管理员立场都是几乎只有一种声音下,最后大部分的结果也是不能还原。有了存废复核助理,个人也不太乐观很多东西可以还原。--Wpcpey(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4 (UTC)
- 傀儡调查时常也缺乏共识,CU后的结果有时也模拟两可,但管理员或傀儡调查助理仍会做出最终决定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9 (UTC)
- 坦白说,目前的存废复核的管理员立场都是几乎只有一种声音下,最后大部分的结果也是不能还原。有了存废复核助理,个人也不太乐观很多东西可以还原。--Wpcpey(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4 (UTC)
此前多次讨论中,对delete权限的下放争议都很大(可见WP:删除员及WP:MTE处此前相关讨论),且目前这些争议仍然存在。因此(-)反对设立新用户权限。--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 2022年5月21日 (六) 13:47 (UTC)
各位,目前我的想法是存废复核的问题是势必要解决的,所以这7天内我想和诸位维基人讨论这个议题,若最终仍无法产生共识,我打算发起投票,以投票出来的结果为准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4:05 (UTC)
- 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好方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21日 (六) 15:15 (UTC)
- 我也觉得,这是最坏打算。在7天内,若支持与反对者几乎一样多,且双方皆无法产生共识,我才会发起投票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5:32 (UTC)
- 同上。对于新增权限组或改变存废复核流程,可能缺乏基础和共识。如果您认为社群有相关资源,只是复核讨论缺乏关注与组织,建议参考WP:BAG、WP:RSN等流程,建立专项小组和流程指引。提升参与度和流程化是个好事,有利于确证共识和降低管理员工作量。关于查看已删除内容,不少页面可通过外部工具或其他方式取得副本供参考,无法取得的或可进行标注以等待处理。--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5:38 (UTC)
- 了解,十分感谢您,过段时间我有空且更加熟悉维基方针后,我打算成立一个存废复核志愿参与协会飞马🎠🎈 2022年5月21日 (六) 15:48 (UTC)
- 所谓个别使用之外部工具是否全面满足提案之需要?予社区提升参与,更应进一步简化轮回消耗和其他编辑负担,现有所见有关仍是极度匮乏,函待专门机制支撑系统化地促使这方面有更多协作和改善。--约克客(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0:21 (UTC)
- (▲)同上,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讨论。--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 2022年5月22日 (日) 11:32 (UTC)
经过几天下来的讨论,在下发现诸位阁下大多没有设立助理或修改快速删除中G5条文,开放原因关注度不足而遭到重新导向或删除的页面能在挂上{{Delrev}}模板后暂时建立的意愿,故我不会发起投票。此外,我已了解民意所向,故打算撤回设立存废复核员的建议飞马🎠🎈 2022年5月22日 (日) 12:10 (UTC)
感谢所有参与讨论的人飞马🎠🎈 2022年5月22日 (日) 12:11 (UTC)
另外,欢迎各位维基人参与存废复核志愿参与协会飞马🎠🎈 2022年5月22日 (日) 12:14 (UTC)
- @闪亮飞月:我个人认为在提案设立诸如删除员、存废复核员等权限时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在管理员不活跃而导致站务积压严重之时提出,由此一来我们又可以衍生许多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员、本次讨论的存废复核员、修订版本删除员、封禁员等等,这种做法反而进一步架空了管理员的权限,本末倒置了。既然有了这么多的权限,管理员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申请管理员权限的要求就如同之前Tiger所说
具备对方针的完善理解、足够的自我控制和反省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技能
,而存废复核因为旨在复核存废讨论、快速删除或修订版本删除,以决定是否推翻原决,相当于存废讨论的更上一级。所以所做的工作比存废讨论更为苛刻和复杂,更是需要理解、自控和沟通能力。所以需要改变中维站务积压严重这一现状,得先从管理员开始说起。--绍💓煦12000+ · 意见箱 2022年5月22日 (日) 20:40 (UTC)- 好的,十分感谢您--飞马🎠🎈 2022年5月22日 (日) 23:24 (UTC)
- 发起人有这样的雄心壮志和行动力的话,与其未学行先学跑,不如先参与DRV讨论?--AT 2022年5月23日 (一) 12:44 (UTC)
- 好的--飞马🎠🎈 2022年5月23日 (一) 13:25 (UTC)
- 存废复核积压的问题最主要的是缺乏讨论造成的,而不是乏人处理。增设这个东西,并无法解决缺乏充分讨论的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5月23日 (一) 14:33 (UTC)
- 好的,谢谢您--飞马🎠🎈 2022年5月23日 (一) 15:09 (UTC)
- 存废复核积压的问题最主要的是缺乏讨论造成的,而不是乏人处理。增设这个东西,并无法解决缺乏充分讨论的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5月23日 (一) 14:33 (UTC)
- 好的--飞马🎠🎈 2022年5月23日 (一) 13:2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