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申请解除权限
这个版本中的内容说明了巡查豁免和巡查的包含关系. Bluedeck 2014年1月16日 (四) 08:57 (UTC)
- 本页原有一些内容,在这一编辑中移动到了Wikipedia_talk:解除权限方针这一页面。仅出于备注目的。 Stang★ 2024年9月9日 (一) 07:25 (UTC)
巡查该巡查员行动是否滥用职权
编辑- andyandyandyalbert(讨论 | 贡献)
- 状态: 新提案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审查权限
- 理由:本用户名没侵犯维基百科用户名禁处 也并无误导,侵犯他人,诋毁他人名誉等却被该管理员报在维基百科
需要管理员注意用户名
- 拒绝抄袭(留言) 2017年9月1日 (五) 18:46 (UTC) 拒绝抄袭(留言) 2017年9月1日 (五) 18:46 (UTC)
嗯是User:Dabao qian报告的,不是我提报的,且任何人也不应移除WP:UAA上的提报。--巡查员AndyAndyAndyAlbert(讨论页|签到) 2017年9月2日 (六) 03:01 (UTC)
只是大小写不同,确实会混淆。 Pigppp(留言) 2017年11月16日 (四) 07:24 (UTC)
被不限期封禁用户不应默认复审移除IP封禁豁免权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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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在议的多项提议和既往“判例”表明,永封用户经由“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快速剥夺IPBE权限。然,本站用户对IPBE权限的使用多是因为GFW封锁下被迫使用代理编辑,为正常编辑所必须之权限,在用户尚未被移除编辑其讨论页权限前移除其IPBE权限在实践上剥夺了被封禁用户编辑其讨论页进行初步申诉的能力,显然是越俎代庖。此外,依据Wikipedia:IP封禁豁免#移除权限一节,被封禁用户虽可能已不被社群信任,但亦不太可能滥用其权限(IPBE),被完全封禁的用户的权限也会因为不活动而自动移除,并无主动快速移除其IPBE权限的必要性。综上所述,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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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议需要熟悉反破坏工作(如傀儡调查)的社群成员讨论,另ping之前在布告板参与讨论的@自由雨日、Ericliu1912、Allervous、Manchiu、阿南之人。--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0 (UTC)
- 有道理,因为如果剥夺了大陆编者的IPBE权,相当于变相剥夺了其讨论页申诉权。——敬颂冬绥 ZhaoFJx(论•签) 2024年12月13日 (五) 14:28 (UTC)
- 然而他们可以透过电邮进行申诉。--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5:43 (UTC)
- 讨论页申诉更为透明公开,且人人均可发表意见以供参考;而unblock-zh仅允许管理员等用户查看。——敬颂冬绥 ZhaoFJx(论•签) 2024年12月13日 (五) 15:52 (UTC)
- 不是每个人都想公开自己的电邮地址,即使是对管理员。--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5:54 (UTC)
- 请问你们二位知不知道正常申请一个IPBE的流程?他们要先向管理员发送电邮,解释为什么需要IPBE权限及希望使用的账号名称,然后管理员会在申请批准后发送电邮,确定密码。要不是这个流程,你猜他们如何做第一笔编辑记录?--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6:02 (UTC)
- 详见WP:IPBEMAIL, WP:IPBEORG--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6:04 (UTC)
- 发送电邮是方式之一,不是唯一方式。一些用户是偶尔受到影响,之前可能通过未封禁代理/直连技术/跨境旅游等方式申请。以及Unblock-zh.org,已有账户时,可选拒绝提供邮箱。--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6:54 (UTC)
- 已有账号,但同时使用 Unblock-zh.org 申请成功的几率极低,因为管理员较难相信那人是真心需要这个权限。既然他拥有了那些可以access wiki的IP,那需要IPBE还干什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15 (UTC)
- 您大概不清楚搞一个clean IP的麻烦程度,以及其稳定程度。--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04:47 (UTC)
- 已有账号,但同时使用 Unblock-zh.org 申请成功的几率极低,因为管理员较难相信那人是真心需要这个权限。既然他拥有了那些可以access wiki的IP,那需要IPBE还干什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15 (UTC)
- 发送电邮是方式之一,不是唯一方式。一些用户是偶尔受到影响,之前可能通过未封禁代理/直连技术/跨境旅游等方式申请。以及Unblock-zh.org,已有账户时,可选拒绝提供邮箱。--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6:54 (UTC)
- 不反对。漠南那个就是可以证明。--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4年12月13日 (五) 23:26 (UTC)
- @Allervous 但漠南不是已经notalk了吗?移除他的权限就没什么问题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15日 (日) 08:00 (UTC)
- 移除IPBE事实上剥夺了使用者的申诉权,当然,我修改说法,不应预设复审移除IP封锁豁免权限,因为难免有真心愿意改过从善者,倘若滥用讨论页,直接禁言即可。--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4年12月15日 (日) 08:38 (UTC)
- @Allervous 但漠南不是已经notalk了吗?移除他的权限就没什么问题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15日 (日) 08:00 (UTC)
- 然而他们可以透过电邮进行申诉。--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5:43 (UTC)
- 不反对提案。——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3日 (五) 17:30 (UTC)
- 不建议,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重新申请。不限期可以认为近似永久,在明显因为破坏等原因下封禁,可能相当于已经放弃。所以除非对方申请unblock并成功的话,才一并恢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4 (UTC)
- @Cwek“在明显因为破坏等原因下封禁”、“近似永久”是预设其封禁申诉不能成功?您预设其封禁申诉不能成功那还要封禁申诉干什么?剥夺其IPBE预防了什么滥用?有什么意义?--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05:01 (UTC)
- 我见过一些“计划”是即抛的号,进行破坏后一封禁就不会有活动(包括申请unblock)。所以存在这种情况,所以按照正常处理,过期再自动申请除权。如果自己据理力争的话,block完自然会很快申请unblock,而且我们现在还有机制申请unblock,不能将因为城墙就不应该移除LIPE挂钩。——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05:55 (UTC)
- @Cwek“在明显因为破坏等原因下封禁”、“近似永久”是预设其封禁申诉不能成功?您预设其封禁申诉不能成功那还要封禁申诉干什么?剥夺其IPBE预防了什么滥用?有什么意义?--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05:01 (UTC)
- 好像可以用电邮发件到unblock,还有正在测试的IPBE申请网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5 (UTC)
- 这个网站也会收到用户解封申请--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15日 (日) 13:30 (UTC)
- 还是按照过期除权的方式处理不限期封禁后IPBE权限持有。——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7 (UTC)
- (~)补充:除讨论页申诉外显然有其它手段进行申诉,亦或者费事寻找一个未被封禁的IP代理来绕过IP封禁。需要强调的是,使用讨论页申诉是每个被封禁用户在被禁制编辑其讨论页前应平等拥有的权限(如上所述,更为公开透明且可广泛参与讨论),借GFW而剥夺其此权限而迫使其使用其它途径申诉显然非社群应做之事。--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04:57 (UTC)
- reply to @HK5201314--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05:03 (UTC)
- 反之依然,保住他们LIPE我也不认为是我们社群应该做的事,在存在其他途径且至少可以保留半年的权限的情况下。——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05:57 (UTC)
- @Cwek,您可否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不是我们社群应该做的事”呢?“在存在其他途径且至少可以保留半年的权限的情况下”是指?--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18 (UTC)
- 惯例上有LIPE有到期不用就应该撤销,而且其他途径包括到期前一般讨论页可用,到期后有unblock-zh邮箱,还有正在测试的unblock系统,LIPE就算用户不活跃也能保持半年时间,如果编辑是有意继续的话,在block之后就不应该半年时间后才再来请求unblock。像这类不限期并且不确定是不是真的永久封禁的话,为相应编辑保留LIPE的意义有多大?反而你需要解释我们社群为什么一定这样做?——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29 (UTC)
- @Cwek,我没说是6个月后还保留其IPBE啊?这不是在讨论(6月期限之前)不必通过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主动除权吗??--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35 (UTC)
- “被完全封禁的用户的权限也会因为不活动而自动移除”--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36 (UTC)
- 对,只限于超期的情况自动申请移除。——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5日 (日) 02:07 (UTC)
- 惯例上有LIPE有到期不用就应该撤销,而且其他途径包括到期前一般讨论页可用,到期后有unblock-zh邮箱,还有正在测试的unblock系统,LIPE就算用户不活跃也能保持半年时间,如果编辑是有意继续的话,在block之后就不应该半年时间后才再来请求unblock。像这类不限期并且不确定是不是真的永久封禁的话,为相应编辑保留LIPE的意义有多大?反而你需要解释我们社群为什么一定这样做?——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29 (UTC)
- @Cwek,您可否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不是我们社群应该做的事”呢?“在存在其他途径且至少可以保留半年的权限的情况下”是指?--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18 (UTC)
- LIPE只是对登录账户免除额外的IPBlock。如果账户被封了,LIPE也不会改变情况。退出登录找一个没被block的IP继续匿名破坏或者不合规的行为与登录账户、LIPE都已经没有关系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06:02 (UTC)
- “LIPE(本地IP封禁豁免)”是一个常见术语缩写吗……我没理解保留已封禁账号的IPBE会有多少坏处(除了统计上的),好处是不强迫对方找干净IP(很难)或unblock。--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10:17 (UTC)
- 反之依然,保住他们LIPE我也不认为是我们社群应该做的事,在存在其他途径且至少可以保留半年的权限的情况下。——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05:57 (UTC)
- reply to @HK5201314--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05:03 (UTC)
- 说到傀儡调查,@LuciferianThomas一定是重要一员。--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06:04 (UTC)
- 此权限基本没有滥用可能,与实质禁止若干使用者于站内申诉之利弊相衡量,本人支持此修订案。另外,除解除权限方针外,是否应同时调整其他政策页面内容?亦请一并办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14日 (六) 13:27 (UTC)
- 简阅提案及上方讨论,本人(+)支持此提案。原因有下:首先,考虑到中国大陆的特殊情况,如无IPBE,确实失去了站内申诉的权利,保有IPBE权限可有益社群检视申诉申请;其次,上方唔好阻住我爱国君所提“然而他们可以通过电邮进行申诉”观点,本人认为,剥夺编辑讨论页的权限是针对滥用讨论页行为更进一步的处置,在未见滥用讨论页行为及该类用户已事实上无法利用IPBE权限进行扰乱的情况下,本人不认为应当移除IPBE以免变相剥夺编辑讨论页申诉的权利。以上。--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4日 (六) 17:14 (UTC)
只要随便查一个代理的封锁记录就能知道封代理时没有禁止编辑讨论页。上述情景根本就不会发生。--广雅 范★ 2024年12月14日 (六) 17:40 (UTC)- 实测不行,可能受到全局IP封禁影响,没有IPBE将无法编辑自己讨论页。“根据以下的原因,您并无权限去编辑该页面:您的IP地址属于已在所有维基媒体基金会维基受到封禁的地址段。”--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18:39 (UTC)
- 但是本地 IPBE 并没有能绕过全域封禁的
globalblock-exempt
啊--广雅 范★ 2024年12月14日 (六) 19:50 (UTC)- 有的啊,我的IP就是被全域封禁的,没全域封禁豁免前我一直能用本地IPBE编辑,只有连接维基数据才需要全域IPBE。--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9:58 (UTC)
- 啊?本地能 override 全域第一次听说,长知识了--广雅 范★ 2024年12月14日 (六) 20:03 (UTC)
- 见WP:GIPBE--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20:56 (UTC)
- 了解了。谢谢两位的说明。--广雅 范★ 2024年12月14日 (六) 20:59 (UTC)
- 见WP:GIPBE--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20:56 (UTC)
- 啊?本地能 override 全域第一次听说,长知识了--广雅 范★ 2024年12月14日 (六) 20:03 (UTC)
- 有的啊,我的IP就是被全域封禁的,没全域封禁豁免前我一直能用本地IPBE编辑,只有连接维基数据才需要全域IPBE。--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9:58 (UTC)
- 但是本地 IPBE 并没有能绕过全域封禁的
- 实测不行,可能受到全局IP封禁影响,没有IPBE将无法编辑自己讨论页。“根据以下的原因,您并无权限去编辑该页面:您的IP地址属于已在所有维基媒体基金会维基受到封禁的地址段。”--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4日 (六) 18:39 (UTC)
- 不反对此提议。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7日 (二) 02:19 (UTC)
- 没有原则疑虑,受到永久封禁6个月后如果不解封实际上会自动被除权。对条文措辞有一些意见,比如不宜仅使用GFW,需要使用开放代理或是公共IP段的情况不只有GFW,还有学校段、当地ISP限制等,措辞上可以用“受开放代理封禁或公用IP段封禁影响的用户”,而非“受GFW影响”。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17 (UTC)
- 改走RFC机制。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23:27 (UTC)
- (※)注意鉴于上方共识较为明确。参考Hotaru Natsumi君的建议,对修订案进行修改。另外,@Ericliu1912:Wikipedia:解除权限方针的内容是较为统扩的,似乎不需修改?如有其他条文需要修改,欢迎各位补充。--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2:05 (UTC)
- 是否需要在Wikipedia:解除权限方针中强调各权限#除权理由一节对Wikipedia:解除权限方针的详细解释和界定作用?两者同为程序方针,是否需要强调以避免在不违反解除权限方针的情况下不满足各各权限#除权理由的情况?降低从方针的获取完整信息的难度。 囧rz……--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2: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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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恳请社群审定措辞与加入位置等。--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2:05 (UTC)
- 建议加入 另外,为保留受开放代理封禁或公用IP段封禁影响的用户在被封禁后使用其讨论页进行申诉的能力,被剥夺编辑讨论页前不满足以上可能的原因时,不应主动移除其IPBE权限。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3日 (一) 05:36 (UTC)
- 我一直有一个疑问,有没有IPBE权限对于用户讨论页权限的编辑权限都被移除的用户的实际使用有区别吗?🤔--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20 (UTC)
- 我觉得对于用户讨论页编辑权限被剥夺的用户,如果技术上确实用需要移除其IPBE权限以预防滥用,此列情形可涵盖于第四条“合理怀疑(尤为有可信证据证明)涉及权限滥用(包括授权的管理员有所利益冲突):如有不清楚的情况应在假定滥用前先质询。”不需要在此修订案中进行讨论,相应的管理操作亦可以请管理员移除其用户讨论页编辑权限时一并移除或是由机器人自动执行,不必在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重复打开此类无需讨论的请求。--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6: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