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嗣昌(1588年—1641年),文弱[1]字微湖廣武陵(今湖南常德)人,祖籍直隸建平(今安徽郎溪[2]末政治、軍事人物。出身門閥,祖父楊時芳乃武陵名士,父親楊鶴督軍著世,嗣昌為人雅好文藝,博聞強記、有辯才、文筆,與名流袁宏道袁中道鍾惺等來往。亦喜軍事,設「四正六隅」之策以滅流寇,一度頗有成效,後流寇復起,李自成烹殺福王朱常洵張獻忠焚殺襄王朱翊銘,嗣昌憂悸以病卒,追贈太子太保。葬桃源金廠溪[3]

楊嗣昌
《楊文弱先生集》之楊嗣昌像
《楊文弱先生集》之楊嗣昌像
大明太子太保東閣大學士
籍貫湖廣武陵縣(今湖南常德
族裔漢族
字號字文弱,號字微
出生萬曆十六年(1588年)
湖廣武陵縣(今湖南常德
逝世崇禎十四年(1641年)
湖廣江陵縣(今湖北
親屬祖父楊時芳、父楊鶴
出身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楊文弱先生集》五十七卷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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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嗣昌於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中進士。歷任杭州府儒學教授、南京國子監博士戶部郎中天啟年間因受閹黨排擠,稱病歸里。

崇禎元年(1628年),起為河南副使,加右參政。升任右僉都御史,巡撫永平。崇禎三年(1630年)任山石道(撫寧境內山海路、石門路),崇禎六年(1633年)升山海關巡撫[4]官至兵部尚書。

崇禎十年(1637年)三月,帝召楊嗣昌至京師,兩人談話後,帝曰:「恨用卿晚。」六月,被任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崇禎十一年(1638年),奏請修繕常德府城,「三年而完工,撤舊易新,極其壯固」[5]。嗣昌力主「安內方可攘外」,提出「四正六隅,十面張網」戰術,各個擊破。所謂「四正」是陝西河南湖廣鳳陽四鎮,「六隅」則是延綏山西山東應天江西四川六區。集合「四正六隅」為十面羅網,各有側重,協同配合,「隨賊所向,專任剿殺」。嗣昌增兵十四萬,加餉二百八十萬兩。由熊文燦為五省軍務總理,剿撫兼施。此舉在一年內頗見成效。張獻忠羅汝才等闖軍兵敗降明,李自成渭南潼關南原遭遇洪承疇孫傳庭的埋伏被擊潰,帶著劉宗敏等殘部17人躲到陝西東南的商洛山中。

同年冬天,清軍三路大軍第四度南侵,燕京震動,崇禎帝和戰不定,楊嗣昌時任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力主議和。嗣昌深知朝廷兵力、財力不足以支持兩線作戰,故提出「攘外必先安內」的建議[6];但盧象昇主張堅決抵抗,遂率諸將分道出擊,與清軍戰於慶都、真定(今河北望都正定)等地。然嗣昌手握兵權,事事掣肘象昇,象昇屢戰失利,最後戰死沙場。大學士楊嗣昌卻一意誣陷象昇臨陣脫逃,派士卒俞振龍等三人前往查看。俞振龍不畏淫威,堅持指認象昇遺體,「嗣昌怒,鞭之三日夜,且死,張目曰:『天道神明,無枉忠臣。』」 千總楊國棟因為不肯順從楊嗣昌意思修改塘報,堅持象昇已戰死,而被處極刑。崇禎急調洪承疇部北上勤王,剿寇策略遂功虧一簣。後李自成往河南發展。

崇禎十三年(1640年)二月七日,朝廷特命楊嗣昌以大學士督師,賜尚方寶劍,前赴湖廣指揮圍剿張獻忠等。嗣昌與陝西副將賀人龍李國奇夾擊張獻忠於太平縣瑪瑙山(今四川萬源),史載「大破之,斬馘三千六百二十,墜巖谷死者無算。」崇禎表示嘉許,有手諭曰:「卿自昨年九月初六日辭朝至今,半載有餘,無日不懸朕念,與行間將士勞苦倍嘗,而鬚髮盡白,深軫朕懷。又聞卿調度周密,賞罰嚴明,深慰朕平寇安民之意圖」。接下來寒溪寺、鹽井、木瓜溪等地連戰皆捷。但此時明朝官軍內部矛盾重重,諸將多不用命,賀人龍左良玉皆擁兵自重,不聽使喚。楊嗣昌下令:赦免農民軍將領羅汝才等人的罪狀,唯獨張獻忠不赦,有擒張獻忠者,賞白銀五千兩,錦衣衛指揮使世襲;斬殺張獻忠者二千兩,錦衣衛指揮僉事世襲[7]。張獻忠則戲謔地回應稱:「有斬督師(楊嗣昌)來者,賞銀三錢。」還四處張貼,嗣昌非常害怕且驚訝,認為左右都是張獻忠的臥底[8][9]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陷洛陽福王朱常洵。二月初四半夜,張獻忠一日夜馳三百里出四川,奇襲襄陽,初五日,在西門城樓殺襄王朱翊銘。朝野震驚,時人認為藩王遇難,將領必須負責,所以嗣昌憂懼交加,嗣昌在給湖廣巡撫宋一鶴的信中寫道:「天降奇禍,突中襄藩,僕嘔血傷心,束身俟死,無他說矣。」舊病復發,吐血甚多[10],已病入膏肓,監軍萬元吉問他為何不報知皇上?楊嗣昌只吐出兩個字:「不敢!」二月初一日,病死沙市徐家園[11][12]。楊嗣昌死,自此戰爭主動權轉入闖軍手中。兵部尚書陳新甲以陝西三邊總督丁啟睿接替督師,並起用原兵部尚書傅宗龍繼任陝西三邊總督,負責剿寇。

此後張獻忠攻破武陵,特恨楊嗣昌,掘其七世祖墳,焚其夫婦靈柩,並把其屍體斬斷出血[13]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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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帝臨朝嘆息:「自楊嗣昌歿,無復有能督師平賊者。」[14]又親書祭文,曰:「惟卿志切匡時,心存許國,……齎志深淵,功未遂而勞可嘉,人已亡而瘁堪憫。……英魂有知,尚其祗服」。

張獻忠戲稱:「前有邵巡撫,常來團轉舞。後有廖參軍,不戰隨我行。好個楊閣部,離我三天路。」諷刺巡撫邵捷春參軍廖大亨閣部楊嗣昌等官兵無能。

黃道周罵楊嗣昌「下無無父之子,亦無不臣之子。衛開方不省其親,管仲至比之豭狗;李定不喪繼母,宋世共指為人梟。今遂有不持兩服,坐司馬堂如楊嗣昌者。」

彭孫貽曰:「兵興以來,遼餉、練餉計畝日增,民蹙蹙靡所馳騁,嗣昌復進均輸之說,以重困吾民。是以胥天下而驅為盜也。」「楊嗣昌,險夫哉,一言而亡國!」

鄒漪曰:「至以加餉殃民為武陵(楊嗣昌)罪,……後之君子未嘗設身處地,而苛求不已,恐未可為定論」[15]

楊嗣昌篤信佛法,曾在戰時召集軍官幕僚講解《妙法蓮華經》以祈福,彭遵泗評曰:「文弱其將敗乎?擁百萬之眾,戎服講經,其衰已甚,將何以哉?」[16]

明季北略》中記載時任餉司的楊嗣昌曾奏言南方饑荒嚴重,並感慨:「今日百姓尚知討賊,尚可催科,只恐百姓自己作賊,誰為我皇上催科者?」[17],後未曾想到「百姓自己作賊」後成為事實(李自成起事)[1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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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談遷在《國榷》中誤為文岳,又以為是總督,遂與明保定總督楊文岳混為一人。
  2. ^ 杨嗣昌研究.pdf. [2019-0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12). 
  3. ^ 應國斌《芷蘭春秋》記:「崇禎十六年(公元1643年)十月,張獻忠農民軍從益陽入龍陽(今漢壽)。張獻忠『心恨嗣昌,發其七世祖墓,焚嗣昌夫婦柩,斷其屍見血』。另據《池北偶談》,具體發掘『楊相祖墓』者是張獻忠委任的常德知府周聖稽,周為湘潭籍人,並稱其狀『最慘』。府志還記載說,楊嗣昌的三個兒子(山松、山梓、山蓀)在流寇陷常德時『募義復仇』。張獻忠退出常德之後,楊嗣昌的子孫找到楊嗣昌的半截屍體及其祖輩們的遺骸改葬桃源金廠溪」
  4. ^ 《明史·楊嗣昌傳》:四年,移山海關飭兵備。五年夏,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永平、山海諸處。
  5. ^ 嘉慶《常德府志·城池》
  6. ^ 楊嗣昌《楊文弱先生集·卷九》
  7. ^ 《灩澦囊》卷一載崇禎十二年十一月楊嗣昌在《備述獻賊孤窮,亟宜懸賞購縛疏》中酌議「有生擒張獻忠者賞銀五千兩,加升玉帶,蔭錦衣衛指揮世襲;斬首來獻者賞銀二千兩,加升玉帶,蔭授錦衣衛指揮僉事世襲。」
  8. ^ 《灩澦囊》卷一
  9. ^ 明史》(卷252):「自賊再入川,諸將無一邀擊者。嗣昌雖屢檄,令不行。其在重慶也,下令赦汝才罪,降則授官,惟獻忠不赦,擒斬者賚萬金,爵侯。翌日,自堂皇至庖湢,遍題「有斬督師獻者,賚白金三錢」,嗣昌駭愕,疑左右皆賊,勒三日進兵。會雨雪道斷,復戒期。三檄人龍,不奉令。初,嗣昌表良玉平賊將軍,良玉浸驕,欲貴人龍以抗之。既以瑪瑙山功不果,人龍慍,反以情告良玉,良玉亦慍,語載良玉、人龍傳。」
  10. ^ 《建平楊氏家譜》載楊在四川順慶時因肺病「嘔血數升」
  11. ^ 關於楊嗣昌的死因,《綏寇紀略》卷八載:嗣昌自川「返荊州,將謁惠邸。王命閽者謝曰:先生願見寡人者請先朝襄王。嗣昌慚,乃縊。」同書卷七又載:「嗣昌聞襄陽破,遂不復食。及聞李自成陷洛陽,於是撫膺大慟曰:無面目見上。伏毒死焉。」《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四稱:「嗣昌敗後,左良玉以平行牒文侮之。嗣昌慚憤,乃仰藥自殺。」嗣昌之子楊山松在《孤兒籲天錄》中稱其父是病死。萬元吉《籌軍錄》亦稱病死。又有服毒說,見《綏寇紀略》和《蜀碧》。
  12. ^ 明史》(卷252):「獻忠縛襄王置堂下,屬之酒,曰:『吾欲斷楊嗣昌頭,嗣昌在遠。今借王頭,俾嗣昌以陷藩伏法。王努力盡此酒。』遂害之。未幾,渡漢水,走河南,與賀一龍、左金王諸賊合。嗣昌初以襄陽重鎮,仞深溝方洫而三環之,造飛梁,設橫枑,陳利兵而譏訶,非符要合者不得渡。江、漢間列城數十,倚襄陽為天險,賊乃出不意而破之。嗣昌在夷陵,驚悸,上疏請死,下至荊州之沙市,聞洛陽已於正月被陷,福王遇害,益憂懼,遂不食。以三月朔日卒,年五十四。」
  13. ^ 明史》(卷252):「後獻忠陷武陵,心恨嗣昌,發其七世祖墓,焚嗣昌夫婦柩,斷其屍見血,其子孫獲半體改葬焉。」一說堀墳事件是大西軍常德知府周聖楷所為,王世禎撰《池北偶談》卷九《武陵起復》中云:「(周)聖楷,宇伯孔,湘潭人,有才名。後為獻忠偽常德知府,發掘楊相祖墓最慘,卒為獻賊所殺。」
  14. ^ 《明季北略》卷十七《張獻忠陷襄陽》
  15. ^ 鄒漪:《明季遺聞》
  16. ^ 彭遵泗《蜀碧》
  17. ^ 《明季北略》(卷1):「八月二十三日戊辰,餉司楊嗣昌奏言:臣在應天,聞淮北居民食草根樹皮至盡,甚或數家村舍,合門婦子,並命於荳箕菱稈;比渡江後,灶戶之搶食稻,饑民之搶漕糧,所在紛紜。猶曰去年荒歉之所致也。至於江南未嘗有赤地之災,稽天之浸,竟不知何故洶洶嗷嗷,一入鎮江,斗米百錢,漸至蘇松,增長至百三四十而猶未已。商船盼不到關,米肆幾於罷市,小民垂橐,偶語思圖一逞為快。甚有榜帖路約,堆柴封燒第宅,幸賴當事齊之以法,一時撲滅無餘。然顧瞻閒左,民窮財盡,今日百姓尚知討賊,尚可催科,只恐百姓自己作賊,誰為我皇上催科者?」
  18. ^ 《明季北略》(卷1):「百姓自己作賊六字,十年來不幸而中。」
  • 樊樹志:《權與血—明帝國官場政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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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前任:
劉繼禮
明朝杭州府教授
1611年-萬曆年間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王述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