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矞采
程矞采(1783年—1858年),初名新勝,字靄初,又字晴峯。江西省南昌府新建縣(今屬南昌市)人,清朝官員、詩人、書法家,工行書、小楷。
程矞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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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誥授光祿大夫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湖廣總督 | |
籍貫 | 江西省南昌府新建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靄初、晴峯 |
出生 |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 江西省新建縣 |
逝世 | 咸豐七年十二月(1858年初) 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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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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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飛鴻軒吟存》一卷 |
生平
編輯十六年(18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十七名,殿試第二甲第十八名進士出身。以主事任用,分發禮部。
二十一年(1816年),署理軍機章京。二十四年(1819年),實補禮部主事。
道光元年(1821年)五月,升祠祭司員外郎,十一月擢祠祭司郎中。
二年(1822年),充考試繙譯內簾監試官。八月,轉江南道監察御史。奏言:「安徽潁州久為匪黨淵藪,阜陽之艾集亭、馬家店,霍州之三河尖、臨水鎮等處,均有捻匪出沒。與其懲創已發,不如弭患未萌。應飭皖、豫兩省文武,就近查緝以靖地方。」又以州縣徵集漕糧時勒折買補,導致米質攙雜,難以長久儲存,奏請敕下有漕運省分嚴飭州縣,於收漕時親自驗收米色,隨時兌收,假如有開徵數日就封閉倉房勒索折色,自用賤價買補,及旗丁濫收情弊,即指名嚴參。均依照程矞采所請實行。
先前在江西,一些富有之家於青黃不接之時,仿行典當之例,讓農民以物為質、出借穀物,每石利息二斗,若三年不贖回則變賣質物抵償,民間認為便利。江西巡撫毓岱怕富民不願意,請訂立章程,改一石加息三斗,質物以一年為限,已經得到允准。矞采上疏表示息穀過多,期限過迫,官為限制,轉涉煩苛,請仍聽民間自便,無庸另立章程。」,得到道光帝批准。
三年(1823年)二月,充巡城御史巡視東城。奏言:「各省設常平倉以備早潦,實為良法。惟州縣平糶,祇在關廂設廠,其赴買者不過附郭居民;而城中矜戶、役戶、牙戶、屯戶,與倉書聲氣相通,多有捏名報買,商販因緣為奸,於貧民仍無裨益。請嗣後州縣平糶,除關廂設廠外,再於道路適中之處分廠發糶,其運費於糶價盈餘銀兩動支,事竣覈實報銷,俾州縣亦無賠累。」發交相關部門議可實行。
七月,京畿一帶水災,糧價昂貴,道光帝命令發放京倉米五萬石,交由五城設廠平糶;矞采以貧民眾多,恐怕未能發給周全,奏請援用嘉慶六、七年於五城地方案每年冬月分設飯廠之案例,於八月十五日起先行煮賑,並請於盧溝橋、黃村、東壩、清河四處,照五城例一體煮賑,道光帝從之。
八月,奏請放寬對出關的災民查核:「向例商民出關,憑票稽查往來,以杜奸宄。本年直隸災區較廣,貧民多出口謀生,而吏胥概不放行,情殊可憫。請敕下直隸總督行知各關口,除商賈行旅及形跡可疑者仍驗票放行外,其實係覓食災民,祇詢明來歷,指定去向,以備稽察,毋庸給票。」道光帝上諭:「一時權宜,必應若是,所奏甚是。」矞采又請求以工代賑,疏通文安河:「以工代賑,實救荒良法。直隸河流淤塞甚多,勢難一時並舉,其急於疏濬者,莫如文安河道。值此饑民雲集,應即募夫挑穵,似為一舉兩得。」道光帝同意,命矞采與候補卿繼昌前往考量工程緩急,漸次動工,隨即議請建造閘門、疏通河道、繪製工程圖入奏。[1]
四年(1824年)三月,改廣西道監察御史,稽察太平倉。七月,改京畿道監察御史。
五年(1825年)五月,遷刑科給事中。七月,充任巡城御史巡視京師北城。同年,轉任戶科掌印給事中。
七年(1827年),以戶科掌印給事中稽察舊太倉。五月,吏部帶領引見,奉旨記名以道員或知府用。六月,擢甘肅蘭州道[2]。當時張格爾起事,攻陷喀什噶爾等四城,程矞采受命赴新疆,協助大學士揚威將軍長齡辦理軍需。
八年(1828年),清軍凱旋獻俘,奉檄押解張格爾。九年(1829年),報銷軍需完畢,賞戴花翎。六月二十一日,擢甘肅按察使。十月初八日,改廣東按察使。
十年(1830年),進京入覲。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832年1月30日),遷浙江布政使。十五年(1835年)正月,丁母憂去職。
十七年(1837年),服闋,仍授浙江布政使。十八年(1838年)二月十三日,調任江蘇布政使。同月,丁父憂去職。
二十年十二月十三日(1841年1月5日),服闋,授廣西布政使;隔日調江蘇布政使,署理江蘇巡撫。
二十一年(1841年)二月,以江蘇布政使兼護兩江總督。十一月,再署江蘇巡撫。十二月二十六日(1842年2月5日),實授江蘇巡撫。奏言:「丹徒、丹陽兩縣運河為浙江漕船要道。請擇最淺之處,估計興挑,以利轉輸。」道光帝從之。曾開倉賑濟江蘇上元縣、江寧縣、新陽縣三縣災民,有清慈之官聲。
二十二年(1842年)六月,英軍攻擊江蘇,吳淞失守。[3]九月,英國軍艦駛入長江,進逼省城江寧府城,道光帝認為程矞采防禦有責卻遷延不進,降為三品頂戴,革職留任。隨後因與新任河道總督潘錫恩為姻親,奏請迴避。十二月十六日(1843年1月16日),召赴京城,隨即授山東巡撫。十二月二十五日(1843年1月25日),調廣東巡撫。
二十三年(1843年)秋,程矞采與兩廣總督祁𡎴聯銜上奏:「虎門礮臺既修,必須重兵防守。請倣屯田法,按田肥瘠,每夫酌授六七畝,隊長略增,約得屯兵二千,各臺外阡陌縱橫,既可阻敵船衝突,而應募守臺者各思衛田廬,必一呼即至,可為前路應援。並多設伏兵,後路亦資策應。」[4]道光帝從之。又偕同祁𡎴奏陳廣東瓊州、廉州接鄰外洋,嗣後遇到匪徒,請照會越南官兵一起防堵。朝廷認為無借外人兵力緝捕匪徒犯人之體制,且易導致軍心懈怠;所奏冒昧,部議降三級留任。
此時英國提出通商要求,程矞采偕同欽差大臣耆英與英國全權大臣璞鼎查在虎門談判,簽訂《五口通商章程》。[5]又與耆英奏報貿易條約、澳門情形,勘察虎門礮臺形勢,擬定《演礮章程》。奏准變通《水師營章程》,緩造廣東西式戰船,另造同安梭船。[6]十二月十九日(1844年2月7日),護理兩廣總督。
二十四年(1844年),賞還二品頂戴。七月,程矞采偕同耆英在澳門望廈村與美國談判簽訂《中美望廈條約》。[7]九月,偕同耆英在廣州黃埔與法國代表拉萼尼簽訂《中法黃埔條約》。[8]
二十五年(1845年)正月初八日,朝廷借重程矞采處理河工與賑濟災民之經驗,改授漕運總督。
二十六年(1846年)九月二十六日,以漕運總督署江蘇巡撫。[9]十二月二日(1847年1月18日),改調雲南巡撫。[10]
二十七年(1847年)三月十六日,以雲南巡撫兼署雲貴總督。[11]四月十七日,受李棠階錄取武生案牽連,革職留任。[12]當時保山縣漢民、回民衝突搆釁,偕同新任總督林則徐調兵進勦,匪徒畏罪投案,將首從三百餘人分別治罪,其餘黨徒隨即平息。[13]
二十九年(1849年)七月二十四日,授雲貴總督。江西連兩年水患,程矞采兩次捐銀以備賑濟,都下吏部優敘加五級。。
道光三十年(1850年)八月,兼署雲南巡撫[14]。雲南騰越夷人與永昌土司番人相仇殺,普洱府思茅土司各部野番滋擾,程矞采分兵勦辦平定。九月奏報邊外善後事宜:「一、嚴禁土弁苛派。一、永杜漢奸盤剝。一、嚴防倮匪侵犯。一、添撥汛卡巡邏。」都如所請施行。十一月十八日調湖廣總督。
咸豐元年(1851年)四月,奏言:「湖南吏治廢弛、積習相沿,請將前任布政使萬貢珍、辰沅道呂恩湛均加懲處,以為辦公顢頇者戒。」咸豐帝允准。六月,太平天國亂起,逼近湖南邊界,程矞采赴湖南防堵。[15]抵達衡州後查出左家發等謀逆,將首要各犯人依律逮捕治罪,得到吏部優敘。十一月,奏請「酌量借項修築公安等縣被水浸缺民堤,及籌給漢川縣隆冬窮民食」。[16]同年興工修築荊江大隄。
二年(1852年)正月,京察,咸豐帝以程矞采除暴安良、克膺疆寄,下吏部議敘,加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銜,誥授光祿大夫。四月,太平軍進逼全州,程矞采以全州接近湖南省城長沙,由衡州撤回籌辦防守,太平軍隨後攻陷道州,咸豐帝以程矞采未事先預防而下部議處。[17]後永明、江華、嘉禾、桂陽相繼淪陷,太平軍入據郴州。六月,江南道御史黎吉雲彈劾程矞采「舉動乖方,大為民害」。[18]七月,程矞采因督戰不力、一年內湖南大部失陷遭降三級革職留任。[19]太平軍再由醴陵繞道攻長沙,上諭:「逆匪自竄據郴州以後,膽敢繞越衡郡,直撲省垣,若能迎頭截擊,何至令其肆行衝突?即使賊匪冒險深入,亦應迅速發兵救援,將現在攻勦情形詳悉奏聞,何以半月以來並無奏報?殊出情理之外!程矞采著摘去頂戴、拔去花翎。」太平軍攻省城不克,引兵撤退,程矞采奏請帶兵移駐岳州防禦,朝廷諭衡州為扼要之地,令程矞采仍留在衡州嚴防。九月,奏報湖北鍾祥縣等州縣被災請撫賑口糧蠲緩銀米、緩徵被災較重之公安縣等縣漕糧。[20]九月初二日,上諭革職,留在軍營辦理糧臺事務:「程矞采總制兩湖,特命前往湖南督辦防堵一年之久。如果佈置得宜,何至任賊竄越?該督初聞賊警,遂返長沙,已不免張皇失措,繼復株守衡州,一籌莫展。前已摘去頂翎,不足蔽辜,著即行革職,仍留軍營辦理糧臺事務。」[21]冬季,太平軍攻克湖北省城武昌府,其長子候選道員程福培陣亡,由欽差大臣徐廣縉代奏以病開缺回籍調理獲准。[22]
三年(1853年),翰林院編修何桂珍彈劾程矞采罪難寬宥,咸豐帝上諭:「程矞采前在衡州防堵,一聞警報,退回長沙。當因糧臺乏人經理,將該員革職,責令承辦,以觀後効。乃復藉詞告歸,若竟令其安居田裡,不足以服人心,著從重發往新疆充當苦差。」
七年(1857年)六月,獲釋。十二月,卒。
著作
編輯《飛鴻軒吟存》一卷
家庭及關聯
編輯注釋
編輯- ^ 內閣大庫檔案202794號
- ^ 內閣大庫檔案186921號
- ^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07-09-011號
- ^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09-05-004號
- ^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09-05-005號
- ^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09-02-010號
- ^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09-07-008號
- ^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10-02-002號
- ^ 內閣大庫檔案119200號、128686號
- ^ 軍機處檔摺件077472號
- ^ 軍機處檔摺件077495號
- ^ 內閣大庫檔案178830號、軍機處檔摺件078625號
- ^ 軍機處檔摺件077680
- ^ 內閣大庫檔案208691號
- ^ 軍機處檔摺件084354號
- ^ 軍機處檔摺件082804
- ^ 軍機處檔摺件084504號、084934號
- ^ 軍機處檔摺件085524
- ^ 軍機處檔摺件086003
- ^ 軍機處檔摺件086473號、086935號
- ^ 軍機處檔摺件086835號
- ^ 軍機處檔摺件088547號
參考文獻
編輯- 《清國史》九冊771-774
- 《清史列傳》六冊卷四十二,34-38
- 光緒《江西通志》卷一百四十,列傳七-南昌府七,頁四十
- 《清國史館傳包》3028號、3028-7號
- 《清國史館傳稿》1359號,4991號,5413號
- 閔爾昌 編《清朝碑傳全集》第三冊2255-2256引《江西通志》
- 國立故宮博物院軍機處檔摺件088549號,088566號,086006號,084353號,084144號,084145號,084033號,086937號,086938號,085573號,085574號,083892號,085316號,085318號,083756號,083760號,085030號,083640號,083268號,086289號,084909號,084910號,084707號,076613號,082530號,082537號,078705號,081757號,075141號,073246號,076115號,074562號,074273號,075427號,073876號,078163號,076610號,073099號,082532號,084146號,084352號,084705號,086004號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內閣大庫檔案106008號,126723號,126889號,127661號,128394號,128665號,128689號,128780號,128958號,129238號,130296號,132607號,134484號,134517號,134954號,135976號,136063號,136064號,154528號,159684號,160317號,162700號,168617號,175225號,183248號,186352號,186958號,191155號,191233號,193241號,200905號,201059號,205883號,207800號,208670號
-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07-05-003號,01-01-007-05-013號,01-01-007-07-008號,01-01-007-08-002號,01-01-007-08-010號,01-01-008-01-002號,01-01-008-02-004號,01-01-008-05-002號,01-01-008-07-010號,01-01-009-06-008號,01-01-009-07-008號,01-01-009-09-005號,01-01-010-02-002號,01-01-009-07-005號,01-01-009-09-008號,01-01-013-03-017號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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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梁章鉅 |
江蘇巡撫 1842年2月5日-1843年1月16日在任 |
繼任: 孫善寶 |
前任: 扥渾布 |
山東巡撫 1843年1月21日-1843年1月25日在任 |
繼任: 梁寶常 |
前任: 梁寶常 |
廣東巡撫 1843年1月25日-1845年2月14日在任 到任前由兩廣總督祁𡎴兼署 1844年2月7日護理兩廣總督 |
繼任: 黃恩彤 |
前任: 惠吉 |
漕運總督 1845年2月14日-1847年1月18日在任 1846年11月14日署江蘇巡撫 |
繼任: 楊殿邦 |
前任: 徐廣縉 |
雲南巡撫 1847年1月18日-1849年9月10日在任 1847年4月30日兼署雲貴總督 |
繼任: 張日晸 |
前任: 林則徐 |
雲貴總督 1849年9月10日-1850年12月21日在任 |
繼任: 吳文鎔 |
前任: 裕泰 |
湖廣總督 1850年12月21日-1852年10月14日在任 革職遣戍 |
繼任: 徐廣縉 |
前任: 王惟 |
清朝廣西布政使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三 -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四 1841年1月5日 - 1841年1月6日 |
繼任: 邵甲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