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條約》,正式官方名稱為《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法語:Le traité instituant la Communauté économique européenne;英語:Treaty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TEEC),於1958年1月1日生效,建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EEC)。本條約於1957年3月25日由比利時法國義大利盧森堡荷蘭西德簽署通過。1993年的馬斯垂克條約將本條約的名稱刪去「經濟」二字,改為《建立歐洲共同體條約》;隨後,2009年的里斯本條約將本條約重新打包成為《歐洲聯盟運作條約》。

羅馬條約
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
簽字的初始六國
類型創建條約
簽署日1957年3月25日
簽署地點義大利羅馬卡比托利歐山
生效日1958年1月1日
締約方核心六國:
保存處義大利政府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條約原文
維基文庫羅馬條約

羅馬條約規定立約國之間的關稅須逐年調降,並成立一個關稅同盟。本條約建立了一個在會員國之間對於商品、勞動、服務及資本的共同市場,也建立了共同運輸及農業政策,與歐洲社會基金。本條約也建立了歐洲聯盟委員會

簽署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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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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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的主要內容有:
  • 建立工業品關稅同盟;
  • 實現共同體內部工業品、勞動力資本的自由流通;
  • 規定成員國共同的農業政策,籌組農業共同市場
  • 制訂共同競爭規則,消除各種限制和歧視競爭的協定和制度,設置一整套具有一定許可權的共同體機構等。
圖例:
    事實上繼承
  框架:
   事實上的內部框架
   外部框架
                    歐洲聯盟(歐盟)
 
歐洲各共同體
(歐盟三支柱)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 現今
歐洲煤鋼共同體  
 
    歐洲經濟共同體    
            申根區 歐洲共同體
TREVI 司法與內政合作  
    /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現今 刑事領域警務與司法合作
   
英法協約

[西方聯盟到北約]

歐洲政治合作英語European Political Co-operation   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
  西方聯盟英語Western Union (alliance)   /  
西歐聯盟
[1984年羅馬宣言英語Rome Declaration重新激活了西歐聯盟並轉交至歐盟]
     

[社會、文化移交歐洲理事會負責]

現今                
        歐洲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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