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屠殺
早期未分節討論
編輯為什麼說在中國屠殺是一個絕對不能使用的詞語啊?共黨不斷地在強調蔣介石屠殺了多少共產黨人—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4月9日 (三) 19:23 (UTC)
- 因為在中國講完後你會被屠殺?。--36.225.97.59(留言) 2017年1月3日 (二) 11:38 (UTC)
如果不認同歸類請給出依據
編輯(*)提醒:在最近的一些版本當中,發現有用戶不斷地嘗試從中刪減被歸類為「屠殺」的內容。維基百科是一個講究客觀事實的地方,不能憑政治立場把自己不喜歡的內容刪除。如果對分類有爭議,就請在本頁給出依據,如下:
- 閣下認為屠殺的定義是什麼?(請附上來源,或者參照詞條)
- 按照以上的定義,為什麼閣下認為X不應該被歸類為屠殺?
另外,我參照英文維基翻譯了兩條定義。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大屠殺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fullspectrumottawa.com/exposure/exposure_mass_murder.php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510134208/http://www.fullspectrumottawa.com/exposure/exposure_mass_murder.php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屠殺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shr.aaas.org/mtc/chap08.html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51124053353/http://shr.aaas.org/mtc/chap08.html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刪除有爭議且無來源內容
編輯切記:大屠殺一詞經常被用做政治和宣傳目的。在我看來,有爭議的都不應該加入,甚至這個列表都不應該有,而應該討論這個概念本身。——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0年4月16日 (四) 06:44 (UTC)
- @蘇州宇文宙武:從其定義「屠殺指故意殺害大量人類的行為」來看沒有太大問題。不過這個定義本身也有原創研究的嫌疑。近代史上的諸多相關事件都是有爭議的,包括但不限於閣下移除的多個事件[1][2]以及現存的四一二事件、通州事件、紅色高棉大屠殺或甚南京大屠殺等等。但是這不是條目「都不應該有」的理由。另外,閣下移除的幾個事件似乎也非僅是回退,而是有選擇性的?如果確是如此,請問這些「有爭議且無來源內容」的選擇是根據何種理據呢?--虹易(留言) 2020年4月19日 (日) 09:12 (UTC)
- @EnchanterLee:若需要,請參與討論。--虹易(留言) 2020年4月19日 (日) 09:15 (UTC)
- 那就搞清楚定義再來跟我討論。我只是根據個人判斷,把那些在政治運動中附帶的傷害剔除了(因為殺人並不是運動的本意),而留下了那些普遍認為是以殺人為目的的例子。比如說南京大屠殺儘管遇難人數有爭議,但是普遍認為這是客觀存在的以殺人為目的的事件,那就應該留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0年4月19日 (日) 09:57 (UTC)
- @蘇州宇文宙武::不知閣下是否知道在美國,對待印地安人的「屠殺」事件都是存在爭議的,這並不應當成為是否收錄的理由。 newerdrawn(留言) 2020年4月19日 (日) 09:54 (UTC)
不知「把那些在政治運動中附帶的傷害剔除了(因為殺人並不是運動的本意)」是什麼意思,屠殺發生的原因可不一定是想殺人,四一二事件最終目的是取締共產黨,美國西進運動的目的是佔領土地,這些也是政治運動,這些都可以解釋成運動造成的附加傷害。 這種爭論大可以引用劍橋辭典裡的定義:an act of killing a lot of people,英文維基也大致遵循這個定義:A massacre is a killing, typically of multiple victims, considered morally unacceptable, especially when perpetrated by a group of political actors against defenseless victims. 政治運動造成的附加傷害是應當符合屠殺定義的。 至於列表可以參考其他一眾的處理方式,英語的wiki提供了類似的列表,西班牙文有大屠殺分類,法語的wiki提供了外部連結連結到了屠殺列表,沒有理由中文的wiki就不能提供類似的內容。newerdrawn(留言) 2020年4月19日 (日) 10:13 (UTC)
- A lot of people是多少人?有沒有具體數目?照你這樣說,空難、海難、地震算不算?你既然說英文維基,那英文維基主條目有沒有寫具體哪些例子?有沒有寫出列表式樣?——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0年4月19日 (日) 11:17 (UTC)
- 不過自然災害造成的死亡不算做屠殺,因為act of killing people,act應當是do something,是一種行為,自然無所謂行為。至於各種事故,一般不被視為屠殺,除非該事故是認為且故意的。英文的維基中,有將較大傷亡的犯罪事件列入屠殺的例子,比如Orlando massacre。A lot of people沒有明確的定義,英文維基的處理方式是列入超過2人死亡的流血事件(有知名度的)。至於樣式,請參考英文維基的List of events named massacres頁面。newerdrawn(留言) 2020年4月19日 (日) 11:31 (UTC)
- @蘇州宇文宙武:閣下的所提定義看起來仍然不明確。政治運動中的殺人可能是政治目的的一部分。如何區別「本意」是否是「殺人」?例如:紅色高棉大屠殺中死的一百餘萬是附帶嗎?「清黨」中的四一二事件是否屬於「政治運動中附帶的傷害」?鎮壓反革命運動殺的幾十萬是附帶嗎?蘇聯的大清洗的本意是殺人嗎?台灣的二二八事件中對兩、三萬人的「鎮壓」是附帶還是本意?--虹易(留言) 2020年4月21日 (二) 08:41 (UTC)
- @蘇州宇文宙武:該條目僅保護至26日。如有意見,請及時參與討論,以免再次發生爭議。--虹易(留言) 2020年4月25日 (六) 12:20 (UTC)
- 中英文維基的幾個來源當中,我都沒有找到對「本意」或者「目的」的要求。@蘇州宇文宙武:不知道閣下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其本意是什麼嗎?就比如說希特勒屠殺猶太人,有什麼樣的方法能夠說明他的本意是單純的殺人,還是僅僅為了煽動德國人的民族主義情緒,以實現自己的集權統治?因為維基的內容需要可供查證。-------某不知名的魔法師-----☕️談笑風生 2020年4月22日 (三) 04:20 (UTC)
- (:)回應:對於「屠殺」的準確定義和內容,當然可以討論,但是有一點必須明確,那就是「大屠殺一詞經常被用做政治和宣傳目的」。既然上面幾位不同意本人看法的朋友都拿英文維基說事,那我也拿英文維基說事好了。英文維基「屠殺」條目正文沒有列明任何一個具體的「屠殺」例子,只在大屠殺列表(中文有對應列表)有所表示,目的就在於規避無謂的爭議,那麼中文維基也應照此辦理。這是本人的底線,否則本人不介意繼續奉陪。——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0年4月26日 (日) 08:24 (UTC)
- 我不同意「既然英文條目沒有,中文條目也不可以有」的論述,維基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則。實際上中文維基也有不少現存條目是沒有英文的。
現在依然是這個問題,閣下補充的「大屠殺一詞經常被用做政治和宣傳目的」那一段能給出可靠的二手來源嗎?比如說哪個歷史研究有說到。我在補充「屠殺」定義的時候是附上合乎規範的來源的。可供查證這是維基條目的方針,或者叫底線。-------某不知名的魔法師-----☕️談笑風生 2020年4月26日 (日) 23:33 (UTC)
- @蘇州宇文宙武:閣下仍然沒有就理據做出充分說明。特別地,沒有說明閣下在保護前進行的最後一個修訂地合理性。例如,望能說明:為何移除「鎮壓反革命運動」但保留「四一二事件」?--虹易(留言) 2020年4月27日 (一) 02:17 (UTC)
- 建議先恢復為3月25日的穩定版本,總比當前被「刪改」後千瘡百孔的文章內容強得多,再不行就在互助客棧請求社區介入吧 - 行走的地瓜干(留言) 2020年4月27日 (一) 19:47 (UTC)
- (+)支持:今天又有ip用戶補了兩條近代的,但為了保持條目的完整性,我打算把它回退了。要不然把它恢復到這一版本,或者就參照英文維基把「近代以前」也刪除了。我還是偏向於前者。-------某不知名的魔法師-----☕️談笑風生 2020年5月1日 (五) 22:48 (UTC)
- (補充一下,ip用戶之前添加的內容發現侵犯版權,回退了。)
- 建議先恢復為3月25日的穩定版本,總比當前被「刪改」後千瘡百孔的文章內容強得多,再不行就在互助客棧請求社區介入吧 - 行走的地瓜干(留言) 2020年4月27日 (一) 19:47 (UTC)
- @蘇州宇文宙武:閣下仍然沒有就理據做出充分說明。特別地,沒有說明閣下在保護前進行的最後一個修訂地合理性。例如,望能說明:為何移除「鎮壓反革命運動」但保留「四一二事件」?--虹易(留言) 2020年4月27日 (一) 02:17 (UTC)
編輯請求 2020-04-19
編輯請管理員將列表中「中華民國」一欄中的以下幾個例子移入新的一欄「台灣」:
1636年,拉美島大屠殺
1670年,劉國軒屠村事件
1896年,雲林大屠殺
1930年,霧社事件
因為這四個例子都不屬於「中華民國」時期,而是分別為台灣歷史上的不同時代。在刪除有爭議的例子的時候看岔了,非常不好意思。謝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0年4月19日 (日) 09:49 (UTC)
編輯請求 2020-04-21
編輯請求已拒絕
目前的版本失去了部份原有的資訊,尚未獲得社群的共識。請管理員先將條目恢復為3月25日的穩定版本。
相關方針為WP:保護方針:「若頁面出現編輯爭議需要全保護,管理員可以在執行保護之後,由保護的管理員本人將頁面回退到爭議發生前的較早版本,如果在爭議之前有一個清晰的點。
」--Matt Smith(留言) 2020年4月21日 (二) 10:32 (UTC)
- # SteepPeak™ 2020年5月12日 (二) 19:00 (UTC) 保護已逾期,請視情況自行修改。
關於「大屠殺」一詞在條目命名中的使用
編輯例如尼爾伊扎克大屠殺、尼里姆大屠殺和艾因哈什洛沙大屠殺,死了四五個人真的能叫「大屠殺」嗎?這個詞是不是也太濫用了?--Interaccoonale(留言) 2024年3月28日 (四) 14:14 (UTC)
- 大屠殺稱沒有明確定義。英文單詞來說,也可稱屠殺、慘案等。英文沒有獨立條目,並從來源日期的集中性看,我懷疑獨立建立條目的必要性。--YFdyh000(留言) 2024年3月28日 (四) 14:35 (UTC)
- 反對濫用「大屠殺」一詞。這些條目的主題都是阿克薩洪水行動之後,在以色列發生的一系列事件,不足以單獨成條目,應該併入主題更大的條目(如以哈戰爭)。
- 關於如何使用大屠殺一詞:從中文語境來說,大屠殺中的「大」要求規模大;「屠殺」要求手段令人髮指。雖然生命無價,但知名的南京大屠殺、盧安達大屠殺等顯然慘烈得多,能夠用「大屠殺形容」。 --雪木(留言) 2024年4月5日 (五) 13:32 (UTC)
先考慮刪除「大」字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4月10日 (三) 05:11 (UTC)
- 確實,四五個人不足以稱「大」。上述幾個可以改為某某慘案的。--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06:05 (UTC)
- 同意。一般來說,手段殘忍或可稱作「屠殺」,但要稱之為「大」應該是有規模上隱性要求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10日 (三) 08:19 (UTC)
- 看了英語版本。改成襲擊是個比較合理的詞彙--重慶軌交18(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08: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