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立法院
2016-2020年立法院屆期
第9屆立法院是中華民國行憲後的第九屆立法院,該屆立法委員任期自2016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產生。本屆立法院是首個由民主進步黨佔絕對多數的屆次,也是自行憲以來首次選出非中國國民黨籍的國會議長。本屆立法院在院長蘇嘉全的主導下宣示建立「開放國會」,包括開放公民記者採訪、公開黨團協商過程,以及設立國會頻道等透明化措施[1]。
第9屆立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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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 |||||
管辖 | 中華民國(臺灣) | ||||
任期 | 2016年2月1日 | -2020年1月31日||||
选举 | 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 ||||
政府 | |||||
在野党 | 親民黨(3) | ||||
基本資訊 | |||||
院長 | 蘇嘉全( 民主進步黨) | ||||
副院長 | 蔡其昌( 民主進步黨) | ||||
秘書長 | 林志嘉( 台灣團結聯盟) | ||||
黨團 |
席次概況
编辑顏色 | 政黨名稱 | 當選時席次 | 解散時席次 | 席次變化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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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 | 68 | 68 | - | ||
中國國民黨 | 35 | 35 | - | ||
時代力量 | 5 | 3 | ▼2 | 林昶佐及洪慈庸於2019年退黨。 | |
親民黨 | 3 | 3 | - | ||
無黨團結聯盟 | 1 | 1 | - | 加入親民黨黨團運作。 | |
無黨籍 | 1 | 3 | ▲2 | ||
總席次 | 113 | - |
註:粗體字者為執政黨。
通過法案
编辑第9屆立法院通過制定了以下主要法案:
-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
-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
- 《國家語言發展法》
-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 《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
- 《政黨法》
- 《政治檔案條例》
- 《商業事件審理法》
-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 《勞動事件法》
- 《文化基本法》
-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
- 《反渗透法》
除此之外,本屆立法院另通過以下重要法案的修正、廢止以及國際條約的審查:
- 《法院組織法》:廢除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的設置、全國檢察署正名、以及廢除判例、決議制度,並新設刑事、民事及行政大法庭。
- 《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政策相關修正。
- 《國民體育法》:配合體育改革政策,新增強制公開財務報表、禁止家族壟斷等條款。
- 《高級中等教育法》:新增中小學課程審議會學生代表的設置。
- 《公司法》:廢除外國公司認許制、放寬發行公司債與特別股等。
- 《蒙藏委員會組織法》:廢止該法,並廢除蒙藏委員會的設置。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擴大組織犯罪的認定。
- 《地方制度法》:地方議會改採記名投票制。
- 《刑事訴訟法》:增加偵查中羈押審查閱卷規定、被害人訴訟參與機制等。
- 《民法》:增訂意定監護制度、刪除花柳病及成為殘廢之解除婚約事由等。
- 《專利法》:延長各項專利權期限。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將商業訴訟與智慧財產案件合併,「智慧財產法院」改制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臺巴經濟合作協定》:予以通過,於2017年正式通知巴拉圭並生效。
- 《臺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予以通過,於2021年正式生效。
- 《中華民國刑法》:擴大處罰《外患罪》(納入共諜)、新增「凌虐」定義以及修正《不能安全駕駛罪》等。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刪除罢免不得宣傳規定、罷免成案門檻降低為「選舉人總數的0.2%以上連署」,以及通過門檻下修為「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數的25%」等。
- 《公民投票法》: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設置、下修公投年齡至18歲。
- 《國家賠償法》:增加公務員無過失的國家賠償限制。
- 《憲法訴訟法》:原《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而來,廢除大法官解釋制度而改以憲法法庭裁判取代之。
- 《國家安全法》:擴大處罰網路間諜行為。
- 《國家機密保護法》:延長涉及國安的前政務人員出境報備核可年限、剝奪參加中共政治慶典之退休將領或政務官的退休俸等。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增加簽署兩岸政治協議需經立法院同意及公民投票通過的「雙審議」門檻限制。
立法委員
编辑補選
编辑- 2019年臺北市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原立委姚文智( 民主進步黨)因參選臺北市市長而辭職,由何志偉( 民主進步黨)當選遞補。
- 2019年臺中市第五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原立委盧秀燕( 中國國民黨)因參選臺中市市長而辭職,由沈智慧( 中國國民黨)當選遞補。
- 2019年彰化縣第一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原立委王惠美( 中國國民黨)因當選彰化縣縣長依法辭職,由柯呈枋( 中國國民黨)當選遞補。
- 2019年臺南市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原立委黃偉哲( 民主進步黨)因當選臺南市市長依法辭職,由郭國文( 民主進步黨)當選遞補。
- 2019年金門縣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原立委楊鎮浯( 中國國民黨)因當選金門縣縣長依法辭職,由陳玉珍(無黨籍)當選遞補。
- 2019年新北市第三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原立委高志鵬( 民主進步黨)因收賄案遭判褫奪公權確定而喪失立委資格,由余天( 民主進步黨)當選遞補。
另見
编辑前任: 第八屆立法院 |
行憲以後的立法院 2016年2月1日-2020年1月31日 |
繼任: 第十屆立法院 |
參考文獻
编辑- ^ 台立法院提前至19日開議 稱將「公開透明」. BBC中文網. 2016-02-02 [2022-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