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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bot在话题“有來源支撐、由學者進行的評價被認為是「廢話」:徵求意見”中的最新留言:9年前
集选区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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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標準評為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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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有内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页面“Group Representation Constituency”(原作者列于其历史记录页)。 |
新条目推荐讨论
- 新加坡的什么选举制度下需要几个人组成团队一起参选?
- (+)支持SaintTay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09:10 (UTC)a910343
- (+)支持--Wolfch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14:56 (UTC)
- (+)支持--B2322858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22:32 (UTC)
- (+)支持,已增補部分內容。--WildCursive (留言) 2011年12月27日 (二) 06:55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11年12月27日 (二) 13:18 (UTC)
- (+)支持-Wongpong (留言) 2011年12月27日 (二) 14:34 (UTC)
- (+)支持,Wjfy (留言) 2011年12月28日 (三) 08:01 (UTC)
- (+)支持--Alexchris (留言) 2011年12月29日 (四) 17:10 (UTC)
- (+)支持--天哲 (留言) 2011年12月29日 (四) 23:47 (UTC)
優良條目候選
编辑集选区(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社會科學-活動與選舉,提名人:黄居士(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14:19 (UTC)
- 投票期:2015年7月20日 (一) 14:19 (UTC) 至 2015年7月27日 (一) 14:19 (UTC)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提名人票。譯自英文優良條目,內容全面,來源充足,排版合理。—黄居士(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14:19 (UTC)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認同樓主的提名理據。--Clithering(200+ DYK) 2015年7月21日 (二) 16:30 (UTC)
- (!)意見:整體內容符合GA標準,惟註腳中似有參註混雜之情形,且有部分註釋(如註腳二)未翻譯。 -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科學條目提升計劃地質專題於 2015年7月24日 (五) 13:26 (UTC)
- 此條目是譯自英文版,根據英文版的內容指引:“If an article contains both footnoted citations and other (explanatory) footnotes, then it is possible (but not necessary) to divide them into two separate lists...”(如果一個條目裡包含注脚式引用和其它解釋性注脚,那麼是可以(但非必須)將兩者分成兩個獨立列表。)再者,優良條目標準也似乎未提到註腳不能「參註混雜」,如果中文維基百科有相關共識的話請指出。至於可能需要翻譯的註腳,我也會斟酌考慮是否有翻譯的必要,多謝垂注。--黄居士(留言) 2015年7月25日 (六) 09:37 (UTC)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GA票作獎勵。—ArikamaI 堕落者的復仇(謝絕廢話|全面戰爭)2015年7月24日 (五) 14:02 (UTC)
:3 yesGA,0 no GA,落選。-Choihei(留言) 2015年7月27日 (一) 15:46 (UTC)
新条目推荐讨论
- 新加坡的哪個選舉制度是為確保國會有少數種族之代議士,不過執政的人民行動黨卻被指利用該制度來招募新人進國會?
- (+)支持:內容充足,有據可查,符合標準。--宇文穹 共欣賞 相與析 2015年7月21日 (二) 05:01 (UTC)
- (+)支持:内容充足、可供查证,符合标准。--写字板(留言) 2015年7月21日 (二) 08:59 (UTC)
- (+)支持,符合標準。--Iflwlou [ M { 2015年7月22日 (三) 11:38 (UTC)
- (+)支持,符合标准--Walter Grassroot (♬) 2015年7月24日 (五) 06:24 (UTC)
- 話說今天新的選舉劃分報告出爐了,覺得這篇條目可能要做一些更新調整的工夫了(PS. 我本來預估新加坡會在9月或12月舉行大選,料不到報告那麼快就出來了,我在這裏做個小預測吧,下一屆新加坡大選很可能會在今年9月舉行)。而且我純粹是覺得問題不夠過癮。--春卷柯南夫子編輯數破萬在即( 論功行賞 ) 2015年7月24日 (五) 13:45 (UTC)
同行评审
编辑集选区(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评审期︰2015年8月3日 (一) 10:15 (UTC) 至 2015年9月2日 (三) 10:15 (UTC)
新加坡法律、政治類條目,譯自英文優良條目,有意再次參選優良條目,並在此徵求各位同工對條目的意見,以便進行改進。—黄居士(留言) 2015年8月3日 (一) 10:15 (UTC)
- 承蒙主編抬舉和邀請,本人特來發表拙見:
- 「根據該國政府」:這裡沒必要使用「該國」來指代新加坡,「根據」一詞亦不宜搭配「政府」,這句可以改為「根據新加坡政府的說法」或「新加坡政府聲稱」。
- 「之所以會實施集選區制度,主要是確保國會有少數種族之代表」:前後句不搭配,後句宜改為「主要是為了確保國會有少數種族的代表」。
- 「委員會覺得設立有關上議院是守舊的」:感覺有點奇怪,建議改為「委員會覺得設立這樣的上議院是守舊的做法」。
- 召喚@白布飘扬君,File:Electoral boundaries during the Singapore general elections 2011 (zh-hans).svg沒有繁中版本,不便港澳台讀者閱讀。
- 「假設出現這樣的情況」:建議改為「在這樣的情況下」。
- 「2011年的大選」重複連結3次,「政府」重複連結4次,「少數種族」重複連結3次,「2006年的大選」重複連結2次。
- 正面評價太少,負面評價太少,建議調整兩者的比例。
- 以上,祝編安。--Carrotkit~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條目DIY 2015年8月3日 (一) 10:51 (UTC)
感謝User:Carrotkit的意見,回复如下:
- 第1點和第2點所涉句子已修飾為「實施集選區制度的官方理據主要是為確保國會有少數種族的代表」,您覺得怎樣?
- 第3點和第5點已照閣下的建議改之。
- 第6點,一個鏈接在條目的使用情況是取決於是否方便讀者查閱,以及是否影響閱讀而定,而不是一個鏈接的總數量,目前情況以條目篇幅來說是合宜的。不過閣下是怎麼計算的,是借助工具還是一個一個算?
- 第7點(您似乎打錯字,但我明白您想說什麼),對一個事物的不同觀點所佔的比例是按各觀點的輕重,以及各觀點的多少而定,而不是「正反評價各佔一半」。
- 第4點,下一屆的大選腳步已近,有關部分或會換圖,不過如果所涉圖片能予以繁體化,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不過閣下是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在關注維基百科,怎麼每次都即時回复?另外您僅花了20分鐘把條目看完?--黄居士(留言) 2015年8月3日 (一) 11:56 (UTC)
- 您好,
- 1、2、3、4可以了,謝謝。
- 關於第6點,這是因為劉嘉經常以重複連結為由投反對票,修正後又經常忘記劃票,所以我才提醒閣下。我使用瀏覽器的頁面搜索功能,隨機搜索一個連結的顯示文字,然後靠肉眼觀察有沒有重複連結;我也很希望有閣下所指的工具。
- 關於第7點,我的確打錯了,謝提醒。我還是建議閣下補充一些對這個制度的正面意見,就像我的拙作〈香港大學副校長任命事件〉和〈2015年度香港行政長官施政報告〉那樣,要盡力平等列出正反雙方的意見。
- 關於第4點,我建議閣下在大選後才把圖片繁體化,以免枉費心力。我是個香港用戶,能夠讀和寫大部分簡化漢字,但有些香港讀者完全不明白或極度排斥簡化字。
- 我是個維基狂人,習慣每分鐘refresh監視列表一次,所以能即時回复留言和回退破壞。另外,恕我自誇一番,我的閱讀速度從小非常高。
- 以上,祝編安。--Carrotkit~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條目DIY 2015年8月3日 (一) 12:15 (UTC)
您好,您可以借助英文版的這個工具(沒用過,不知道中文版是否適用)檢查極可能不合規定的重複鏈接;不知道閣下是否發現,「大數定律」這個批評本身就看似正面評價;我只是想問,閣下平日有沒有睡覺?另外,閣下在維基站外可有聯繫方式?--黄居士(留言) 2015年8月3日 (一) 12:57 (UTC)
- 感謝閣下推薦的工具。其實我讀到那個章節時已經覺得有點奇怪;既然如此,為甚麼閣下不把該章節移至「正面評價」那裡?我是有睡覺的,習慣在1:30在右爬到床上,2:00在右入睡,早上10:00在右起床。關於聯繫方式,歡迎閣下電郵至justforwikitemp70 AT yahoo.com.hk,但我不會經常檢查郵箱,所以發電郵後務必通知本人。--Carrotkit~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條目DIY 2015年8月3日 (一) 13:05 (UTC)
有來源支撐、由學者進行的評價被認為是「廢話」:徵求意見
编辑大家好,User:Bakometa君和相關IP認為有關段落為「廢話」,並在無警告的情況下,予以刪除之。由於我們倆無法達成共識,故在此徵求諸位的意見,看有關段落是否應該全盤刪除,還是可以作其他修改,或保留之。謝謝!--黃居士(留言) 2015年9月14日 (一) 11:06 (UTC)
- 不要以為所有讀者都懂得集選區制度後的政治原理;如果集選區席次減少到國會席次總數的四分之一左右,情況就不同了。維持相關段落並無問題。另建議@HYH.124到原文主編的討論頁討個說法,看看他怎麼認為。--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5年9月14日 (一) 11:39 (UTC)
- 已通知原文主編,無需多勞。剛才他又宣稱集選區制度與大數定律了無關係,回退我的編輯(我已關閉回退提示功能),我回退之,再這樣下去相當有可能再觸發編輯戰。我最近身子不好,這樣可會把我把垮,不過對這種用戶我們要堅持到底。--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5年9月14日 (一) 14:22 (UTC)
- 看你在原文主編對話頁面的留言,你好像沒了解我的意思。我說的是一個國家有A、B兩種選舉制度,假設A選制的選民比B選制的選民人數多,無論選舉結果如何,使用A選制的選區的得票率比使用B選制的選區的得票率接近全國總得票率是必然的結果,跟AB兩種選舉制度具體內容為何完全無關。--Bakometa(留言) 2015年9月14日 (一) 15:38 (UTC)
- 我在和原文主編討論時便已提到,一、甲類選區產生議席總數多於乙類選區總數者,甲類選區的投票趨勢更接近該國/地區整體投票趨勢是常態,二、集選區和這種大數定律無關。此外原文主編贊成刪去該段的原因是該段無足輕重,他沒有評論到被刪內容是否廢話。另外胡亂揣度別人的知與不知是非常不要得的行為,這樣做只會令人產生一種印象,就是這樣做的人要借此令形勢對自己更有利,對對方更不利。--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5年9月14日 (一) 17:11 (UTC)
- 请问“如果集選區席次減少到國會席次總數的四分之一左右”,情况怎么不同?怎么样都是会有大数定律,只不过要不要写进条目我不知道。--黃居士(留言) 2015年9月15日 (二) 05:23 (UTC)
- 對於瞭解大數定律的人確實是廢話,但是,「大家都懂大數定律的呀」,不能這麽想。這就好像我在直紋曲面中説「直紋曲面不一定可展」,後面再説一句,「但可展曲面一定直紋」。按照你的邏輯,後面這半句話就是廢話,因爲這是可展曲面的事,應該刪咯。Bluedeck 2015年9月17日 (四) 17:22 (UTC)
- 看你在原文主編對話頁面的留言,你好像沒了解我的意思。我說的是一個國家有A、B兩種選舉制度,假設A選制的選民比B選制的選民人數多,無論選舉結果如何,使用A選制的選區的得票率比使用B選制的選區的得票率接近全國總得票率是必然的結果,跟AB兩種選舉制度具體內容為何完全無關。--Bakometa(留言) 2015年9月14日 (一) 15: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