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Mys 721tx/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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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序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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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期:2023年9月19日 (二) 22:36 (UTC)—2023年9月21日 (四) 01:18 (UTC)
答辯期:2023年9月21日 (四) 01:18 (UTC)—2023年9月26日 (二) 01:18 (UTC)
投票期:2023年9月26日 (二) 01:18 (UTC)—2023年10月10日 (二) 01:18 (UTC) 有待安全投票問題解決

提請解任Mys_721tx 討論 · 貢獻 · 封禁 · 保護 · 刪除 · 移動頁面 · 權限操作 · RfA之管理員權限,理由詳列在下。

移動自互助客棧原始理據
言語刻薄2022年12月份,一名新人用戶就条目问题,問詢處事的管理員Mys_721tx,但未得其回应,后转向社群协助。該名用戶認爲Mys_721tx“冷處理”的作法行之有年,列舉了多項過往“證據”——诚然,在讨论过程中證實这名使用者提供的理据,有近乎一半的指控展现了他对事情基本概要的不熟悉及错误认知。 然上述理據之錯誤至多可适当提醒指出,Mys 721tx卻多次使用“表演无知”“在扮演中立者”等刻薄語句蔑稱相關用戶,只爲激化冲突,而非达成和諧讨论的舉動。該用戶此前也未使用此類粗鄙或刻薄语句回应Mys 721tx,為Mys 721tx單方面輸出。此外,雖依相關方針,原則上只能指出他近一年的違規行爲,但為宏觀視之,在此亦提供過往行爲記錄,證其發表不當言論行之有年:觀兩年前不當封鎖ArikamaI爭議,Mys 721tx亦對提出不當封鎖質疑的四名用戶使用了包括“無知”“齷齪”“編造、公然撒謊”“僞裝中立者”“已成爲ArikamaI真人傀儡,無參考價值”“不願意回答簡單問題的挑梁小丑”等鄙詞、惡意指控的不當言語。其顯將在討論中謬視用戶視作“理所當然”,至今亦未曾想更正。
不充分沟通、違反避嫌:除當年ArikamaI封鎖案涉未避嫌、程序不當之爭議外,見年前漢他病毒編輯記錄,一名Ip用戶因疑似原创研究问题與Mys 721tx相互回退,Mys 721tx未避嫌径自使用管理权将其封禁。在此過程,Mys 721tx在编辑摘要提供了一次缩写链接、一次警告模板,而未有出自自己的任何解釋,有違善待新人及避嫌等社群原則:可见维基百科:不要伤害新手中提及““先聆听”“减少运用维基术语,运用时,请给出相应的解释。”“不应用封禁来当“见面礼”请先尽力沟通”。”。上述除縮寫鏈接、模板,未曾發表任何自己的話語解釋,作爲涉事用戶應對新人屬溝通不足(又及,一個是不活躍的Ip,另一個卻是編輯本站十幾年的老手。前者甚至先开启了讨论。);二則其有管理員的雙重身份,本就應最大化回避使用權限,交由其他管理員審議。但顯然,此君爲了自以爲的“效率”而藐視上述規則,其行为之機械化、潦草,可用我去年所说的话概括:“..其中连出于自己的一句话都不肯说,一次讨论也不肯发起,甚至连一次为避免避嫌争议的提报都懒得执行。如果要封禁机器人,过滤器就已经具备了,我们还要人来当管理员做什么。”
曲解常规认知、不合理的封鎖:以本提案發起人WMLO作例(下方為編輯禁制相關爭議的必要闡釋,如有違規,請各位理解本人為闡釋必要理據而忽略此規則。);我與一名用戶MINQI有長達六月的編輯禁制,意味著不得互相在討論中直接提及對方,不得在編輯中覆蓋對方的編輯以免造成編輯爭議。然而,我在8月8日編輯某條目子段名稱時,MINQI卻迅速回退了本人編輯的小段,與我產生交互禁制。 而後,我以MINQI有違單方面違反編輯禁制爲由,請求社群評論、處理,并根據常識引用了但書條款的“必要爭議解決”對我提報行爲作出解釋。期間MINQI亦對我作出提報(此行爲我不多作評論,見仁見智)。Mys 721tx則違背常理,完全無視MINQI先與本人產生主動交互,並無視上述但書條款,以我的提報行爲提及對方爲由,將我封禁六個月。這在之後被多名用戶指出違反常理。此類不問是非、不看前因後果、不考慮方針指引、以扭曲的個人理解,施行毫不合理的封禁,理應被本站所唾棄。所幸,本站仍有為道義發聲的人士,向被扔入泥潭的骯髒野狗伸出援手,也正因爲他們,我才能站在這裏説出自己的想法。
維基法匠游戲規則:我在被封鎖時,因封鎖理據不明,曾向Mys 721tx提出问询,但至終仍未在討論頁得到其任何回應與解釋。直至Sanmosa君提請互助客棧評議。我估計若非如此,他也不屑在討論此事的公共場合提及我這“擾亂慣犯”。説到正題,根據他在客棧的解釋[註 1],若他真的“誠心”認爲我提報行爲本身就是一種違規,還勉强可説他對方針的理解,或者“常識”一時與一般人脫節(即使這作爲管理員來説已經很嚴重了)。但要是說“編輯某人長期關注的條目”本身也是“違規”行爲,那麽就是將不利自己的規則解釋成自己有利的,屬於游戲維基規則互動禁止本就可以編輯同一個條目,只是不得覆蓋對方的編輯,產生交互。他那一套“是次编辑争议涉及其中一方长期编辑条目違反編輯禁制”論,從來不是方針的規定,而是他個人的扭曲理解。我引用規則請求社群介入能被他解釋成違反WP:IBAN中"直接或间接于本站内提及或评论另一方的"的规定,而他給出個人創造的規則恣意封禁用戶,就是“合理認爲”;封禁用戶就要嚴格按照字面意思,對自己的封禁理據就要適用他所謂的“依據精神理解”。我還能説什麽?訟棍擾亂被他一個人占了。既然如此,怎不說MINQI長期編輯維基百科,WMLO也長期編輯維基百科,因此兩人在禁制期内編輯維基百科本身也是違反編輯禁制的?維基百科不是你個人的智辯場所請不要得寸進尺
藐视社群:有关此君過往言行争议的讨论,综合2021年封禁ArikamaI事件2022年11月份有过两回(這次是第三次),當中均有编者提出“用权过当”“违反避嫌”“沟通不足”“用词粗鄙、刻薄”等问题及其建议。而就他參與有關討論一貫的行事、回應看来,無論是當時,還是現在,他从未有任何反省与改变。说得直白点,是為藐视社群。
以上為近一年之不當行爲。——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回复]

註釋

  1. ^ Mys 721tx于互助客棧言論:...是次编辑争议涉及其中一方长期编辑条目,申诉人亦曾参与相关争议讨论(见存档2),可合理相信这次争议(不论是条目编辑或是提报)违反互动禁制。"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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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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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限期:2023年9月26日。

  1. (+)聯署:作爲提案者——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9日 (二) 22:37 (UTC)[回复]
  2. (+)支持:即使贡献再多、地位再高也无法掩盖长年违反WP:CIVWP:AGF且毫无改正的问题,像这种轻蔑、冷血的管理员应该下台。能力再好也不能证明人性也好,若这件事得不到解决,会带来像“只要有贡献就会被容许做出轻蔑、人身攻击等违反协作规则的行为”这样的道德危机。--Lanwi1Talk 2023年9月19日 (二) 22:49 (UTC)[回复]
    (~)補充:提出解任的意义是为防止协作环境受到进一步破坏,如果轻蔑、人身攻击等违反协作规则的行为得不到解决,会让其他人觉得维基百科是个有一群不友善的暴力维基人嚣张跋扈的可怕地方,其他维基人也会因暴力维基人的行为而离去,管理员更不可以做出违反协作规则的行为。不要让“遵守文明方针的大家的维基百科”变成“违反文明方针的一群暴力用户的维基百科”。--Lanwi1Talk 2023年9月21日 (四) 04:50 (UTC)[回复]
  3. 基於既往記錄之如提起可持續檢視與理想預訂不相稱或超然於維基目標之行為活動,並綜合考慮本地框架機制等及社區因素,為OA2021後社羣可進一步系統性檢討、及可避免後續實際可能與部分司法轄區任意釋法等趨向一致,謹(+)支持在此開啟本案,以適切之程序檢視、識別和鑑定相關案事,並促進維基人等繼續和持續審視吾等自身和參與審度。——約克客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3:01 (UTC)[回复]
    翻譯:和我之前想的一樣,並且考慮到方針、檢討OA21、避免像港區國安法一樣亂來,支持,還能促进維基人反思。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20日 (三) 03:13 (UTC)[回复]
    @魔琴:如有報導意願,務必請本站記者如實記載此案。無論結果如何,要麽讓社群的美名天下傳揚,要麽使大家認爲社群的改革仍未成功。——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4:47 (UTC)[回复]
  4. (+)支持:開啟本案。 互助客栈原始理据中提到的 2021年封禁ArikamaI事件 中的事件是在下见到的该管理员多个违反维基规则的例子之一, 犯了错误并且拒绝纠正,没有从中学习从中成长。由于管理员权责甚大,管理员需要社群很大的信任。 在"长年违反WP:CIVWP:AGF且毫无改正"情况下提报,不属于Wikipedia:翻舊帳 --Gluo88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4:41 (UTC)[回复]
  5. (+)支持:以前沒在互助客棧討論,現在還是要表明一下自已的立場。考慮到上次見證的事件和理據,所以支持。--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20日 (三) 05:42 (UTC)[回复]
  6. (+)支持,對於該不該支持解任我還想先看事主回應,但客棧所述理據完全足以發起解任投票。—-Sean0115 2023年9月20日 (三) 07:18 (UTC)[回复]
    @Sean0115按照解任方針,參加連署===支持解任,請想清楚再參與。--RainBeforeSun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7:57 (UTC)[回复]
    @RainBeforeSun:請閲讀解任方針。所有用戶都可以在任何時候改票。——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8:07 (UTC)[回复]
    我不是叫你不要回應我了嗎...--RainBeforeSun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8:28 (UTC)[回复]
    我寫之前是有看過第三階段寫的,聯署者自動計為支持者,唯投票期間仍可改變意向。--Sean0115 2023年9月20日 (三) 08:07 (UTC)[回复]
  7. (+)支持,本人雖然跟Hoben7599一樣未參與討論,但先撇開此次解任是否存在拉票問題及提案者的行為爭議,只看Mys 721tx對兩樁事件的處理手法,私認為Mys 721tx已經不適合再擔任管理員。--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3年9月21日 (四) 01:18 (UTC)[回复]

第二阶段: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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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罢免提出后,被罢免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罢免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如果罢免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过仍可在投票期间发表意见。
  1. WP:CIV中禁止轻率指责他人不当。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2月#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2年12月#有關管理員Mys_721tx的建議中对任何用户的指控上下文中皆有充分证据。WP:AGF中亦“不表示用户不可以讨论和批评其他用户的行为"。将这些批评剥离语境呈现恐违反WP:CIV中"援引他人留言并断章取义,以令他人误以为发言者抱持某观点而其实际并无持有,或达到中伤之效”
  2. WP:避嫌中管理员不得仅因某用户反对自己而封禁这个用户。漢他病毒中2022年11月以来多个IP用户添加不可靠来源内容。按照添加的wikitext可按常识判断此用户群已熟悉基本规则。考虑到有多个IP用户参与,回退理由不针对其中任何一人。对每一个参与的IP用户发送低级别警告亦不切实际。
  3. WP:BAN#PURPOSE中规定“用户一旦被禁制,不论其在被禁制范围内的编辑是否善意改善或符合方针指引规定,所有的编辑行为都是被禁止且零容忍的。”因此WP:IAR不适用。

另外呼吁行政员(ATFfaarrJimmy XuKegnsShizhaoWingUser:Wong128hk)注意User:SunAfterRainUser:LuciferianThomasUser:Quinnie.wongUser:Mafalda4144在讨论区的动议。该动议指出本案程序上违规。请行政员亦注意提案人切割相关讨论造成拒绝沟通假象的行为。-Mys_721tx留言2023年9月23日 (六) 00:54 (UTC)[回复]

第三階段: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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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投票 (0/0/0) 截止時間2023年X月X日XX:XX (UTC)

被聯署帶成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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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者自動計為支持者,唯投票期間仍可改變意向。為確保頁面清楚,聯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見被移除,請參見聯署區。

支持(非由聯署帶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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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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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此處原有評論,因為其已被認定為不合適評論,已依據討論頁指引移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原因:違規拉票。--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10:42 (UTC)[回复]

(-)反对:整個流程不符合維基方針。從提案者把“自説自話”理解為“溝通無效”開始,到聯署不足7人就已經開始“警告”社群不應該投“反對票”,就是一場鬧劇。--Quinnie.wong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6:40 (UTC)[回复]
↑該投票無效,原因:投票還未開始。--RainBeforeSun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6:59 (UTC)[回复]
既然您有如此意見,那我就等聯署七人過後,再發表自己的意見。在那之前先劃綫。至於“自説自話”,您説對了!正是因爲Mys 721tx無視討論,一直自説自話,打算一貫如前兩次般,把指控上升對於我個人,試圖將動議營造為鬧劇,進而逃脫答辯”。故才被視作“溝通無效”。我想這也是合理的分析,您不覺得麽?——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6:52 (UTC)[回复]
你就不能干点正事吗?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3年9月21日 (四) 04:49 (UTC)[回复]
@UjuiUjuMandan:你這句話也應該告訴那醬缸裏的幾位不明事理者。請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再用同樣的話,否則我一律反彈。--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05:51 (UTC)[回复]
够了。我不是你爹,没兴趣关心你的小性子。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3年9月21日 (四) 06:20 (UTC)[回复]
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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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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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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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行政員User:Wong128hk依據《管理員離任方針》宣佈無效。詳細請見:Wikipedia_talk:管理員解任投票/Mys_721tx/第1次#c-Wong128hk-20230923120500-Hoben7599-20230923111700。--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23日 (六) 13:08 (UTC)[回复]

@Hoben7599(!)意見,連結打不開,是不是移轉到「存檔」?--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9月24日 (日) 14:39 (UTC)[回复]
已代為修改。--Cookai餅塊🍪💬留言 2023年9月24日 (日) 15:09 (UTC)[回复]
感謝您。--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9月24日 (日) 15:10 (UTC)[回复]
最近休息中,感謝幫忙owo--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24日 (日) 15:18 (UTC)[回复]
已修改链接。--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6月23日 (日) 23: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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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链接。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6月23日 (日) 23:1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