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隐退
我建议将此页成为中文维基百科的指引。此页原本是英语,原属于分类:正在翻译的维基百科页面,我于 2013年10月11日 (五) 07:22 将该页翻译至中文,希望大家可以赞成让该页成为中文维基百科正式指引。谢谢!
124.197.123.242(留言) 2013年10月11日 (五) 07:29 (UTC)
- (+)支持--Chmarkine(留言) 2013年10月11日 (五) 19:28 (UTC)
- (+)支持--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2日 (六) 02:26 (UTC)
- (+)支持+(!)意見,正常的翻译为何会被认为是破坏,还被半保护?希望管理员复查此决定。—Chiefwei(查 - 论 - 编 - 历) 2013年10月12日 (六) 10:16 (UTC)
- (+)支持,已复查。--广雅 范★ 2013年10月12日 (六) 10:20 (UTC)
- (+)支持感谢您为维基百科做出的贡献!--在下--诸路驰※ 留言(☏) 互助(♥) 新页面 2013年10月13日 (日) 01:53 (UTC)
- (+)支持,但Special:EmailUser/Bureaucrats不存在。-HW(論 獻 動員令) 2013年10月13日 (日) 02:42 (UTC)
- (+)支持--冥王歐西里斯 ( 與我討論 / 我的貢獻 ) 2013年10月13日 (日) 03:05 (UTC)
- ( ✓ )同意,唯建議翻譯「Courtesy vanishing」為「引退」或「隱退」而毋須另創新詞,以貼合中文語境及優以表達用戶意願。--J.Wong 2013年10月13日 (日) 03:15 (UTC)
- 确实「引退」或「隱退」比“礼节性消失”更合适。—Chiefwei(查 - 论 - 编 - 历) 2013年10月14日 (一) 10:04 (UTC)
- 可行,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要确保「引退」或「隱退」定义在维基百科一致,不受争议。HYH.124(留言) 2013年10月14日 (一) 10:31 (UTC)
- (+)支持,也就是退出宣言了--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3年10月13日 (日) 05:36 (UTC)
- 先斩后奏?那我
(-)反对。--耶叶爷♥VC XC 2013年10月13日 (日) 06:46 (UTC) - (+)支持--田中是好人(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日) 11:50 (UTC)
- (+)支持--Honmingjun--銘均 2013年10月13日 (日) 15:16 (UTC)
- (+)支持--翻译是贡献,并非先斩后奏。--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13日 (日) 15:28 (UTC)
- (+)支持,待有空可幫忙翻譯。-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3年10月14日 (一) 08:50 (UTC)
- (+)支持--光热维(留言)(绝望的脚下草) 2013年10月14日 (一) 10:37 (UTC)
- (+)支持--CHEM.is.TRY 2013年10月15日 (二) 02:40 (UTC)
更新隱退指引‧首段
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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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指引自從二○一三年確立為指引以降,已經久未更新及審視。目前全域更名者已經可以接受隱退申請,此項變更是基金會及全域社群所知悉。英文維基亦按之更新指引。故此,提案更新指引。此乃首段,主要變更為修順語句,釐清部分頁面隱退後應該如何處理。存廢覆核是目前本站處理刪除覆核之處,故原稿指向存廢討論並不合適。同時,又解釋為何未能刪除帳戶。其餘部分將會陸續提案更新。謹此。--J.Wong 2018年6月24日 (日) 15:31 (UTC)
- ( ✓ )同意以上修訂。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5日 (一) 00:33 (UTC)
- 在下有一個(?)疑問,雖然英文維基百科上也有同樣結論,但是“無可能刪除帳號”是否和GDPR有衝突?在下不是特別明白,也沒有想要刻意引戰的意思。--MeltdownLakeTalkripper 2018年6月25日 (一) 03:06 (UTC)
- 这似乎是基金会的做法。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5日 (一) 03:17 (UTC)
- 其實這就是按英文版更新。至於此句原因,大概是因為此二版權協議都要求標記貢獻者,而如果一旦容許刪除帳戶,則無帳戶名可標記。對於完全無用的編輯版本或攻擊性用戶名,尚且可以折衷或基於法律考慮,而將用戶名,即貢獻者名字抹去。但如果並非前述兩種情況,版權問題仍然應該從嚴處理。如此,則不應容許用戶名隨意消失。以上僅以有限認識推斷,或許有誤。--J.Wong 2018年6月25日 (一) 03:26 (UTC)
- ( ✓ )同意此小修改。--B dash(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06:32 (UTC)
- ( ✓ )同意:其实不同意也没用--Super Wang(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0:28 (UTC)
- ( ✓ )同意:事实性修改。--云间守望 2018年6月26日 (二) 03:14 (UTC)
- ( ✓ )同意:无异议。-- CreampieGolden State Finals Champion 2018年6月26日 (二) 03:22 (UTC)
- 交付公示七日,期內如無合理異議,則視之為通過。--B dash(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3:44 (UTC)
- (+)支持:避免了一些误解。(不过还有个小问题:监督隐藏适合用于隐退吗?)--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
User:萌得不能再萌CuSO4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 2018年6月29日 (五) 12:50 (UTC) - (!)意見:意见如下,希望能够考虑我说的再通过:
- "将账户弃去"这句话表述有问题。如果大家用百度搜一下就会发现“弃去”不是一个常见现代汉语词汇,那么如果用它就必须考虑读者会怎么理解这个词、“弃去”更常见于古文里,如搜索结果中的“在眉州象耳山下,世传李太白读书山中,未成,弃去。”这里的“弃去”需要理解为“放弃(弃)离开(去)”。“将……离开”是什么意思?理解不了吧,应该是“离开……”,所以应该是“弃去账户”而不是“将账户弃去”。我知道“去”还有“除掉,减掉”的意思,但是“除掉”应该怎么“除”?这么看上去反而“离开”这个意思更适合些吧。
- “出于任何原因使之……”是典型的语病,应当删去“出于”或“使之”。
- “隐退申请是酌请处理,及有机会被拒绝。”这句话理解不了。前半句结构“N+是+v”,我认为不符合中文语法。应该为“隐退申请会被酌请处理”或“隐退申请是酌情处理的”。“及有机会被拒绝”这句话让我读会认为是“极有机会会被拒绝”的误写(还有一部分人可能会认为是“即有机会被拒绝”的误写)。在现代汉语里,“及”不是用来表示句子成分的承接的(只能简单连接词组,如表述成“隐退申请是酌请处理(的),及有机会被拒绝的”。这里的“及”=“也是”。最后一个“的”不能省略),也就是不能发挥英文“and”的功能,如果要顺承,应该用“并且”或者“而且”,或者索性不翻译。推荐表述是“隐退申请会被酌请处理,而且有机会被拒绝。”
- “隐退目的并非供用户暂时退出”这句话容易造成读者断句障碍,读者读前半段时头脑里本来期待看见的是“隐退目的并非供用户选择”,但当“暂时退出”四个字蹦出来的时候,突然会懵一下。如果改为“隐退并非供用户暂时退出”就不会造成这个问题,也符合常用表述方式;改成“隐退的目的并非供用户选择”也勉强可以接受。
- “也不是用来重新开始”=>“也不是用来重新开始的”或者“也不可用来重新开始”,原因大家自己体会。
- “旧与新账户”建议表述为“旧账户与新账户”,使表述清晰。
- “无可能删除账号”应表述为“无删除账号的可能”。
--1=0,欢迎加入WP:維基百科維護專題 2018年7月1日 (日) 03:41 (UTC)
- 現作出以下修訂以回應上列意見,請過目︰「將賬戶棄去即可」改為「將賬戶掉棄即可」;「不論出於任何原因使之希望其編輯紀錄較難找到」改為「不論出於任何原因以致希望其編輯紀錄較難找到」;「隱退申請是酌請處理,及有機會被拒絕。」改為「隱退申請如何審批並無明確準則,將完全依賴處理者判斷。是故,申請有機會被拒絕。」;「隱退目的並非供用戶暫時退出。不可用以逃避监察或制裁,也不是用来重新开始」改為「隱退並非短暫措置,不得用以暫時退出;亦不可用來重新開始;更不可用以逃避监察或制裁」;「旧与新账户」改為「旧帳戶与新账户」;「無可能刪除賬號」改為「不可能刪除賬號」。謹此。--J.Wong 2018年7月1日 (日) 04:55 (UTC)
- “掉弃”也不常用,可改“弃置”或“废弃”。--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日 (日) 07:54 (UTC)
- 「掉棄」改為「棄置」。--J.Wong 2018年7月1日 (日) 08: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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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维基百科:隐退》中的过时内容
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方针《维基百科:隐退》里面有这么一段内容,我认为有些过时了,毕竟现在已经2018年了。另外修饰了一下语句,使之更符合中文的语言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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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 灯 2018年9月20日 (四) 15:21 (UTC)
- 編輯次數大於1萬次也可以選擇隱退,早該把上面紅色部份的字刪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01:46 (UTC)
- “也许想”看起来是英文翻译腔。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21日 (五) 05:48 (UTC)
- 現進行公示,如還有問題請盡快提出--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05:09 (UTC)
- 通知@燃灯:可以自行修改了,應已通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0月6日 (六) 14: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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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退用戶頁禁止放何内容
编辑撤案改提名快速删除方针。--Jusjih(留言) 2020年8月31日 (一) 00: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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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隐退以及维基百科:用戶頁建議增加新的方針段落,曰隐退用戶頁嚴禁批評指責任何其他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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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共同加强維持維基秩序。謝謝。--Jusjih(留言) 2020年8月30日 (日) 03:18 (UTC)
- Wikipedia:隐退和Wikipedia:用戶頁均为指引而并非方针
- 您无法单方面断定某用户隐退的缘由,而隐退的指引中并未强制要求隐退用户表明原因。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您提出的第一条执行过程中会遇到较大的困难
- 关于您提出的第二条,隐退的指引中明确指出“当您请求隐退时,就说明您不再回归。”这意味着隐退的用户不应用已经其已经隐退账户的身份以任何形式再次发表任何言论,否则隐退的状态将被中断。
- 关于您提出的第三条,维基百科程序性方针“方针与指引”中规定“方针在编辑者中被广泛接受,描述所有用户通常应该遵守的标准......指引是共识所支持的最佳做法。编辑者应尝试遵守指引,但最好仍要以常识判断是否合适,因为不排除会有例外情况......”这意味着您不可以用指引来反驳方针的规定,除非该指引有着比该方针更广泛的共识,抑或该方针明显的违反常识并影响到您改善维基百科(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
- 关于您提出的第四条,我无法用任何角度来证明该句话的合理性,只因您提出的观点相当于禁止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from user:落花有意12138 2020年8月30日 (日) 12:06 (UTC)
- Wikipedia:隐退和Wikipedia:用戶頁均为指引而并非方针,但社群若有共識,仍可用Template:Policy section標示指引中的方針,所以請等他人意見,切勿一味否定指引中的方針段落。例如维基百科:合理使用就是指引中有方針段落。隐退不必表明原因,但以任何事由批評指責任何其他用戶的"隱退",正如閣下所言,隐退的状态将被中断,在下以爲是虛僞隱退,所以才在此提議制裁。--Jusjih(留言) 2020年8月30日 (日) 18:34 (UTC)
- 想了一下,本案不必成爲指引中的方針段落,所以撤案重提。--Jusjih(留言) 2020年8月31日 (一) 00:07 (UTC)
- Wikipedia:隐退和Wikipedia:用戶頁均为指引而并非方针,但社群若有共識,仍可用Template:Policy section標示指引中的方針,所以請等他人意見,切勿一味否定指引中的方針段落。例如维基百科:合理使用就是指引中有方針段落。隐退不必表明原因,但以任何事由批評指責任何其他用戶的"隱退",正如閣下所言,隐退的状态将被中断,在下以爲是虛僞隱退,所以才在此提議制裁。--Jusjih(留言) 2020年8月30日 (日) 18:34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反對假隱退的新模板以及建議增修誹謗方針
编辑要有效避免自述隐退,但仍公然在維基批評指責任何其他人事物,在此介紹Template:假隱退。也建議增修誹謗方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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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引述隐退以及用戶頁,就不必修正指引?--Jusjih(留言) 2020年9月20日 (日) 23:22 (UTC)
- 不认为存废讨论无法处理。--GZWDer(留言) 2020年9月20日 (日) 23:32 (UTC)
- 可能誹謗的存疑言論,有监督请求,不宜用公開存废讨论。若沒共識修正方針,只保留模板:假隱退也可,但未使用期間也不刪除。--Jusjih(留言) 2020年9月21日 (一) 16:49 (UTC)
- 既然是诽谤,那就是虚假的内容,正应公开说明以正试听,你有什么判断不宜公开?你前次提案甚至要求管理员无需避嫌,我现在非常好奇你到底遇到什么个案而反复提出这个提案?。->>Vocal&Guitar->>留言 2020年9月21日 (一) 23:03 (UTC)
- 可能誹謗的存疑言論,有监督请求,不宜用公開存废讨论。若沒共識修正方針,只保留模板:假隱退也可,但未使用期間也不刪除。--Jusjih(留言) 2020年9月21日 (一) 16:49 (UTC)
- 我懷疑這個提案的實則效果與提案人的設想會完全相反,這會引起史翠珊效應。我建議如果任何人認為某用戶存在“假隱退”的情形,並實則造成誹謗,直接走一般的請求監督程序就好,不用修改條文。另外,所有監督員都具有管理員身份。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2日 (二) 09:46 (UTC)
- @Ohtashinichiro、Sanmosa:就是因爲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20年9月#隐退的用戶頁仍以任何事由批評指責任何其他用戶就應快速删除存檔時,最後提問沒回答,才介紹新模板模板:假隱退。善用之,管理员仍能避嫌,因爲此模板自動比照Template:Copyvio清空以下存疑内容,一時保留歷史是便於檢查。各位若同意加此模板至维基百科:模板消息/用戶名字空間,那就能快速撤回此提案,直接請求監督,不用修改條文。謝謝。--Jusjih(留言) 2020年9月22日 (二) 21: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