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卫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有關公共衛生、醫療與社會福利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
(重定向自台灣衛生署

卫生福利部(简称卫福部)是中华民国有关公共卫生医疗社会福利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同时监督各县市地方政府卫生局(处)与社会局(处)。其前身为1971年成立的行政院卫生署,2013年升格改制为并改为现名。

卫生福利部
(国家语言部名列表)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卫生福利部部徽
基本信息
机关类型中央二级行政机关
所属部门行政院
员额1万2,000余人
年度预算额新台币1,616亿元
授权法源行政院组织法
卫生福利部部组织法
主要官员
部长邱泰源[1]
政务次长林静仪[2]
吕建德[3]
常务次长周志浩[4]
主任秘书刘玉娟[5]
任命者行政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
组织编制
内部单位8司、6处
附属机关5署、1研究所、29医疗机构、13社福机构
任务编组1组、5会、1训练中心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28年4月
前身机关行政院卫生署
联络信息

卫生福利部卫生福利大楼
地址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六段488号
电话+886 2 8590-6666
网站www.mohw.gov.tw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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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历史上,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曾多次调整,计设卫生勤务部、卫生部(二次)、内政部卫生署(三次)、内政部卫生司(二次)、行政院卫生署(三次)。自1987年起,从《行政院组织法修正草案》提出调整提案,到最后定名为止,曾出现过“卫生福利部”、“厚生部”、“社会福利暨卫生部”、“社会福利暨劳动部”等名称构想。[6]最后在2013年7月,正式以原行政院卫生署为基础,整合公共卫生医疗、社会福利等两大社会民生事务,设置“卫生福利部”。

1928年4月,国民政府内政部成立“卫生司”。司长陈方之

1928年10月25日国民政府发布设立卫生部的命令。1928年11月,内政部卫生司升格为“卫生部”。[7]颁布了《医师暂行条例》、《药师暂行条例》、《护士暂行条例》、《助产士暂行条例》等法令。1928年12月26日召开第一届全国卫生行政会议。

1932年2月,卫生部并入内政部,成为“内政部卫生署”。刘瑞恒禁煙委员会委员长兼内政部卫生署署长。但《内政部卫生署组织法》在立法院审议了3年,直至1934年4月才由国民政府公布。[8]

1936年11月,升格为行政院直属机关,成为“行政院卫生署”。

1938年4月,再次改组为“内政部卫生署”。

1940年4月,再次改组为“行政院卫生署”。[9]

1947年5月,国民政府改组为中华民国政府行政院卫生署再次改组为“卫生部”。[10]

1949年5月,改为“内政部卫生署”。署长王祖祥。8月,再缩编成为“内政部卫生司”。

1971年3月17日,改组为“行政院卫生署”。

1995年元旦,配合全民健康保险即将实施,中央健康保险局(今中央健康保险署)成立。

1999年7月1日,因应精省措施,台湾省政府卫生处改为“行政院卫生署中部办公室”;原卫生处所辖的36家省立医院及家庭计划研究所、公共卫生研究所与妇幼卫生研究所,亦改为卫生署附属机关。

2001年7月12日,整合保健处、家庭计划研究所、公共卫生研究所及妇幼卫生研究所,成立国民健康局(今国民健康署);重建结核病防治体系,原“慢性病防治局”改制为“胸腔病院”。

2004年7月,医政处更名为医事处(今医事司),中部办公室改组为医院管理委员会(今附属医疗及社会福利机构管理会),增设护理及健康照护处(今护理及健康照护司)、国际合作处(今国际合作组)。

2010年元旦,食品药物管理局(今食品药物管理署)成立后,原食品卫生处、药政处改编入该局下的医疗器材及化妆品组、药品及新兴生技药品组。

2013年5月31日,依照政府组织再造规划,立法院三读通过《卫生福利部组织法》和相关组织法,[11]并于同年6月19日公告施行。[12]


2013年7月23日,改组升格为“卫生福利部”,[13]成为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第二个新组成的部,本部仍位于台北市大同区塔城街36号;原内政部社会司的社福业务移置卫生福利部成立社会救助及社工司、保护服务司、社会保险司,内政部儿童局与教育部的国立中国医药研究所亦改隶卫生福利部,分别改制为社会及家庭署国家中医药研究所

2013年12月30日,位于台北车站3楼的统计处、全民健康保险会、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审议会、护理及健康照护司以及位于本部3楼的社会保险司,先行搬至卫生福利大楼(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六段488号)。

2014年6月3日,卫生福利部位于塔城街办公区、大坪林办公区、双城街办公区的部本部机关(除护健司、医管会及卫福人训中心另于台湾中部设有办公区或本部)均搬至卫生福利大楼。

2017年4月12日,成立少子化办公室,目标将目前的生育率1.1人提升至1.6~2.1人。[14]

2017年11月24日,启用1966长照服务专线。[15]

2020年1月20日,因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疾管署宣布成立“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全面防范肺炎疫情。[16]

2022年5月4日,组织调整将心理及口腔健康司改制分成心理健康司、口腔健康司。

历任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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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卫生司 司长(第1次)
任别 姓名 政党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1 陈方之
(1884–1969)
1928年4月3日 1928年11月1日
卫生部 部长(第1次)
任别 姓名 政党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1 薛笃弼
(1892–1973)
1928年10月24日 1929年11月4日 后由刘瑞恒代理
内政部卫生署 署长(第1次)
任别 姓名 政党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1 刘瑞恒
(1891–1961)
1930年12月15日 1936年12月12日
行政院卫生署 署长(第1次)
任别 姓名 政党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1 刘瑞恒 1936年12月12日 1937年1月18日
卫生勤务部 部长(第2次)
任别 姓名 政党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1 1937年8月 1938年1月
内政部卫生署署长(第2次)
任别 姓名 政党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1 颜福庆
(1882–1970)
1938年8月17日 1940年4月24日
2 金宝善
(1893–1984)
1940年6月20日
行政院卫生署 署长(第2次)
任别 姓名 政党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1 金宝善 1940年4月 1947年4月23日
卫生部 部长(第3次)
任别 姓名 政党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1 周诒春
(1883–1958)
1947年4月23日 1948年12月22日
2 林可胜
(1897–1969)
1948年12月22日 1949年1月18日 国防医学院院长兼任
后由朱章赓代理
3 金宝善 未到任
内政部卫生署 署长(第3次)
任别 姓名 政党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1 朱章赓
(1900–1978)
1949年1月13日 1949年3月21日 代理
副署长王祖祥出任
内政部卫生司 司长(第2次)
任别 姓名 政党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1 王祖祥 1950年4月28日 1955年10月27日
2 郭松根
(1903–1982)
1955年10月27日 1958年1月28日
3 吴静
(1905–?)
1958年1月28日 1958年9月16日 后由李之琳代理
4 张智康 1960年6月2日 1971年3月17日
行政院卫生署 署长(第3次)
任别 姓名 政党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1 颜春辉
(1907–2001)
无党籍 1971年3月17日 1974年6月25日 医学博士
2 王金茂
(1913–2002)
1974年6月25日 1981年5月9日 公共卫生学者出身
3 许子秋
(1920–1988)
1981年5月9日 1986年1月14日 公共卫生学者出身
4 施纯仁
(1923–2017)
1986年1月14日 1990年6月2日 医师体系
5 张博雅
(1942–)
  无党团结联盟 1990年6月2日 1997年9月1日 医师体系
6 詹启贤
(1948–)
  中国国民党 1997年9月1日 2000年5月20日 医师体系
7 李明亮
(1936–)
无党籍 2000年5月20日 2002年9月1日 医师体系
离任后由政务副署长涂醒哲代理
8 涂醒哲
(1951–)
  民主进步党 2002年12月31日 2003年5月18日 医师体系
代理署长真除
9 陈建仁
(1951–)
无党籍 2003年5月18日 2005年2月1日 公共卫生学者出身
离任后由政务副署长王秀红(台湾护理学会出身)代理
10 侯胜茂
(1950–)
2005年2月17日 2008年5月20日 医师体系
11 林芳郁
(1950–)
  中国国民党 2008年5月20日 2008年9月25日 医师体系
离任后由政务副署长宋晏仁代理
12 叶金川
(1950–)
2008年9月26日 2009年8月6日 卫生公务人员体系
13 杨志良
(1946–)
2009年8月6日 2011年2月9日 公共卫生学者出身
14 邱文达
(1950–)
无党籍 2011年2月9日 2013年7月22日 医师体系
卫生福利部 部长
任别 姓名 政党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1 邱文达 无党籍 2013年7月23日 2014年10月3日 医师体系
代理 林奏延
(1948–)
2014年10月3日 2014年10月21日 医师体系
卫福部政务次长代理
2 蒋丙煌
(1952–)
2014年10月22日 2016年5月19日 学术界体系
部史首位食品科学学者出身的部长
3 林奏延 2016年5月20日 2017年2月7日 医师体系
4 陈时中[17]
(1952–)
  民主进步党 2017年2月8日 2022年7月17日 牙医师体系
曾任行政院卫生署副署长,部史首位牙医师出身的部长[18]
5 薛瑞元
(1955—)
2022年7月18日 2024年5月20日 医师体系
部史首位拥有医师、律师双执照的部长[19]
6 邱泰源
(1956—)
2024年5月20日 现任 医师体系
曾任全国不分区立法委员、中华民国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教授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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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福利部部长特任政务职文官)
    • 政务次长(两名,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
    • 常务次长(一名,简任第十四职等或师(一)级)
      • 主任秘书(一名,简任第十二职等)
      • 参事(八名,简任第十二职等)
      • 技监(五名,简任第十二职等或师(一)级)
      • 司长(十名,简任第十二职等或师(一)级)
      • 处长(两名,简任第十二职等)
      • 副司长(十名,简任第十一职等或师(一)级)
      • 副处长(两名,简任第十一职等)
      • 专门委员(十六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高级分析师(一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科长(五十九名,荐任第九职等)
        • 秘书(十四名,荐任第八至第九职等)
        • 技正(五十五名,荐任第八至第九职等)
        • 视察(三十六名,荐任第八至第九职等)
        • 分析师(八名,荐任第七至第九职等)
        • 专员(七十六名,荐任第七至第九职等)
        • 设计师(十名,荐任第六至第八职等)
        • 技士(七十八名,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 科员(一二五名,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 技佐(十四名,委任第四职等至第五职等)
          • 助理设计师(四名,委任第四职等至第五职等)
          • 助理员(二十二名,委任第四职等至第五职等)
          • 办事员(六名,委任第三职等至第五职等)
          • 书记(六名,委任第一职等至第三职等)

内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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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关(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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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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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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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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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由医管会管理)
社会福利机构(由社家署代管)
  • 老人之家:北区老人养护中心、中区老人养护中心、彰化老人养护中心、南区老人养护中心、东区老人养护中心、澎湖老人养护中心
  • 少年之家
  • 儿童之家:北区儿童之家、中区儿童之家、南区儿童之家
  • 教养院:南投启智教养院、云林教养院、台南教养院

[23]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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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少性剥削内容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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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发生iWIN要求部分网络平台下架儿少性剥削内容的事件,面对舆论争议,卫福部保护服务司司长张秀鸳表示,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没有排除虚拟创作,例如角色穿着学生制服或形体发育状况明显未满18岁,就可以判断是儿少,若图画或影像又与性有关就适用法律规范。[24]张秀鸳的言论引发动漫迷不满,不满民众于2月5日也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发表提议“二次元创作(虚拟产物、图画)受儿少性剥削条例规范限制的适切性”,提出五项诉求:

  1. 相关单位应提供二次元创作与真实儿少受害之相关性数据与社会调查结果
  2. 2024三月底条例标准讨论会应该举办公开说明会,官方邀请与会名单与二次元创作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数量应达50%,且和政府方主管机关、民间团体之间不得有相关利益关系
  3. 判断标准应考量二次元创作相关产业与创作特性
  4. 安排公正客观的单位主导此条例之修订,开设公开直播供民众参与
  5. 《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中所述儿童及少年之定义范围应该要更具体定义

提案开放附议后一天内就达到5000人附议门槛。2月17日卫福部也在参与平台上做出初步回应,表示一定会在法定两个月内作出正式回应[25]。唯张秀鸳表示,依法规及惯例,专家政府机关代表人数不得低于二分之一,剩下二分之一包含儿少团体代表、专家学者、法律专家,产业代表人数不可能达到二分之一;讨论过程是否直播,也需取得与会者同意;虚拟性影像早已被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禁止,既然没有开放贩售就不可能统计相关数据;至于动漫产业发展的主管机关并非卫福部,而是数位发展部[26]

2024年3月21日卫生福利部会议结束之后,卫福部发布新闻稿表示与会各方做出了“创作自由与儿少权益并重”、“法律规范有其必要”、“认定标准应更具体”、“自律先行再由主管机关认定”等四项结论[27]。然而与会的“ACGN 创作权益推动协会”、“台北市动漫企划人员职业工会”、PTT C Chat版务皆声明没有达成任何结论,不会对卫生福利部的说法背书,立委蔡易余也在Facebook发文表示对卫福部的声明感到遗憾[28]

2024年4月11日,立委蔡易余黄捷沈伯洋与卫福部达成共识,儿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绘制之色情图画、AI生成之拟真色情图画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规定处理,动漫创作回归《刑法》第235条处理,卫福部未来会给出正式函释[29][30]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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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邱泰源部长.卫生福利部.2024-06-11
  2. ^ 林静仪政务次长.卫生福利部.2024-06-11
  3. ^ 吕建德政务次长.卫生福利部.113-06-11
  4. ^ 周志浩常务次长.卫生福利部.2024-06-11
  5. ^ 刘玉娟主任秘书.卫生福利部.2024-08-15
  6. ^ 从“卫生福利部”到“卫生及社会安全部”:行政院研修社会福利行政组织的回顾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孙健忠,社区发展季刊113期,2006年3月
  7. ^ 1928年10月,特任内政部原部长薛笃弼为卫生部部长。内政部原秘书长许世璇调任为卫生部秘书长。内政部民政司司长胡毓威调升卫生部政务次长,刘瑞恒任常务次长。内设:总务司(杨天受)、医政司(严智钟)、防疫司(蔡鸿)、保健司(金宝善)、统计司(金诵盘)、技监室(陈方之)、参事室(孟广澎)。后增设海港检疫处(伍连德)。直属单位包括设在北平的中央防疫处、南京黄埔路的中央医院、上海海港检疫所、上海虬江路的中央卫生试验所
  8. ^ 1934年4月,卫生署内设总务科(金泰)、医政科、保健科,周文达任医政科兼保健科科长。
  9. ^ 1940年4月行政院卫生署内设:中医委员会(陈郁)、秘书室(许世璇)、总务处(许世璇 兼)、医政处(汤蠡舟)、防疫处(容起荣)、保健处(严镜清)、技术室(许世瑾)、人事处(戴芳渊)、会计处(龚树森)、统计室(王士奇)、中央卫生实验院、西北卫生专员办事处(龙毓莹)、西北防疫处杨守绅 / 杨永年)、蒙绥防疫处齐长庆 / 桑沛恩)、设在兰州的西北医院(张查理
  10. ^ 1947年卫生部部长周贻春,政务次长金宝善,常务次长严慎予
  11. ^ 立法院三讀/設立衛生福利部 納入社福業務. 今日新闻网. 2013-05-31 [2013-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9). 
  12. ^ 《總統府公報》第7091號 (PDF).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13-05-31 [2013-10-1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2-02). 
  13. ^ 龙瑞云. 衛生福利部 23日掛牌. 中央社. 2013-07-21 [2013-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3). 
  14. ^ 罗真. 刺激生育率!衛福部成立「少子化辦公室」. 联合报. 2017-04-12 [2017-04-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13). 
  15. ^ 1966長照服務專線開通記者會. 卫福部长照专区. 2018-01-24 [2020-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 
  16. ^ 疾管署宣布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全面防範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確保我國防疫安全. 卫生福利部. 2020-01-20 [2020-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4). 
  17. ^ 张瀞文. 新衛福部長陳時中「鎮」得住「社福派」?. 信传媒. 2017-02-08 [2020-03-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7) (中文(台湾)). 
  18. ^ 《國衛院podcast》人物專訪陳時中部長 開業牙醫師成為衛福部部長 角色轉變的心路歷程. 国家卫生研究院万维网. 2022-03-03 [2022-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6). 
  19. ^ 薛瑞元接衛福部長擁醫師、律師雙身分成亮點. 中央社. 2022-07-15 [2022-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5). 
  20. ^ 社会保险司组织图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卫生福利部社会保险司首页.2018-08-30
  21. ^ 组织架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卫生福利部社会救助及社工司首页.2018-06-08
  22. ^ 22.0 22.1 组织架构.卫生福利部口腔健康司首页.2022-06-30
  23. ^ 行政组织图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卫生福利部.2023-12-06
  24. ^ 曾以宁. 下架兒少性剝削疑慮圖 衛福部:保護不限真人圖像. 中央社. 2024-02-01 [2024-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7) (中文(繁体)). 
  25. ^ 语. 二次元創作(虛擬產物、圖畫)受兒少性剝削條例規範限制的適切性. 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 2024-02-05 [2024-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3) (中文(繁体)). 
  26. ^ 林琮恩. iWin下架兒少性影像網炸鍋 5大訴求單周萬人連署...衛福部回應了. 联合新闻网. 2024-02-17 [2024-0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0) (中文(台湾)). 
  27. ^ 二次元創作自由與兒少權益並重 衛福部將調整現行處理流程. 卫生福利部. 保护服务司. 2024-03-21 [2024-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6). 
  28. ^ 盖子™. 衛福部對「iWin管制爭議」召開閉門會議,與會組織代表、立委齊發聲明拒為會議結果背書. 游戏基地. 2024-03-21 [2024-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7). 
  29. ^ 曾子轩. iWIN審查事件落幕!排除動漫,真人「N號房」才要管. 远见. 2024-04-12 [2024-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18). 
  30. ^ 沈佩瑶. 二次元兒少性影像爭議 創作若不涉性暴力性虐待等不罰. 中央社. 2024-04-11 [2024-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18).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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