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

(重定向自將校

军官,本义为国家授权至军中管理军队的官员,军官往往象征着国家军队的威权性,是军队最高的管理干部,一般由尉级将级的人员担任,在军中担任领导军队,指挥领导或技术幕僚(或称参谋)的职务,前者担任的职务名称有排长连长营长团长旅长师长军长指挥官司令(官)等,后者幕僚职则有人事官情报官作战官训练官后勤官补给官等等,甚至在许多共产国家和中华民国军中还设有政治委员,如:旅政战主任、旅政战官、旅保防官、旅监察官、营辅导长、营政战官及连辅导长,现代国家的军队体制,军人分为军官士官士兵三大体系,各有其任务执掌,而军官在位阶上高于士官及士兵,担任领导及幕僚的职务。

在古中国各个朝代,对军官的称呼不一,有武将、武官、武吏等称呼,军官一词,最早出现在汉朝,《汉书·百官公卿表》载:“𩨄粟都尉,武帝军官,不常置。”元朝, 官员分为民官、军官。 在皇帝的诏、敕和公事行文中,对军官的升、降、袭职、退休等已有规定。如,在边界地区“镇守三载无虞者,……军官升一阶”(《元史》卷二十四);“军官有功而升职者,旧以其子弟袭职,阵亡者许令承袭,若罢去者,以有功者代之。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将军古罗探访军官学校

军衔 编辑

清廷在1904年,效仿西方国家的三等九级军衔制,创立清朝军衔。1912年8月,北洋政府公布《陆军官佐士兵等级表》,将军官分为将官校官尉官三等,各等又分上、中、少三级。中华民国国军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亦沿用这一体系,并以此对应翻译各国军官军衔。

各国军官中,除了通常分为尉官、校官以及将官三级外,从低到高包含准尉(介于士官与军官之间)、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少将中将二级上将以及一级上将。部分国家还设有特级上将(如中华民国,已于公元2000年废除)、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等部分国家称为大校)或大尉(如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军衔。一部分国家非常时期在将官之上还设有元帅美国利比里亚称为五星上将),甚至大元帅(专门授予国家元首或最高军事长官等一国军队最高统帅)等最高级军官军衔。

军官的任用多半需要依军衔,但实际运用上可以用较低军衔的人员担任高阶职务,称为“占缺”。如一般情况,长编制是由上尉少校担任,但是中尉可以“占缺”担任连长。

执掌 编辑

军官在部队中,具有领导和管理的责任,军官负责战略的制定与决策,以及命令的传达,相当于企业里的中高阶主管;而士官则较偏重在如何让战略落实,命令如何执行,相当于企业里的基层干部。简单来说,军官是决策者;士官、士兵是执行者。

在职权上,士官、士兵需要服从军官的领导,但是在基层连队上,为防止军官在地方待过久导致控制军队,形成地方上的军阀割据,因此大多会采取轮调的制度,每两到三年轮调一次,而士官则无此制度,较熟悉地方上连队运作,使大多数军官在领导连队上仍须与当地士官相互合作,才能妥善使连队正常运行,因此时常发生菜鸟的少尉排长遭到老鸟的士官督导长、士官长上士班长甚至是资深两三年的上等兵欺负的情形。

特殊情况 编辑

一般现代国家,军官的任命分为三大体系:军校毕业生、民间大专院校招募(如大学储备军官训练团英语ROTC)、国防机关向民间招考(如中华民国国军人才招募)及士官向上升迁得来。

但在某些有义务役兵役制度的国家,会择优准许义务役军人成为军官,但多半只能担任最低层的少尉。如过去中华民国预官考试,招考大学学士)以上学历的役男,如被录取为预备军官者,在受训结束后,授予少尉军官阶级。

日本 编辑

大致上日语没有“军官”一词,称军官为士官,俗称“将校”,自卫队成立后将军官称为干部自卫官现代汉语语境的“士官”阶级在日本则称为“下士官”,包含军曹及曹长等职务。而在日本自卫队中,相当于军官的名词为“干部自卫官”或“干部”,包含将官、佐官及尉官。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