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分缘起
时分缘起,缘起学说之一,由《发智论》提出。时分缘起以时间为核心,以时间先后为轴线,将缘起分为十二支。在说一切有部中,分位缘起与远续缘起都被认为是基于这个学说而发展出来[1]。
概论
编辑时分缘起,按《大毘婆沙论》的诠释,是将缘起分为十二支,每一支中都各具五蕴,以时间先后串连[2]。十二支依时间先后,有因果关系,次第相连升起[3]。
学说内容
编辑迦多衍尼子尊者《发智论》提出十二缘起支按三时划分的时分缘起:
“ | 一补特伽罗,于此生十二支缘起,几过去?几未来?几现在耶?答:二过去,谓:无明、行;二未来,谓:生、老死;八现在,谓: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 | ” |
关于过去和未来的含义,有四大论师的各抒己见,《大毘婆沙论》称世友尊者位异说为最正确:
“ | 说一切有部有四大论师,各别建立二世有异,谓:尊者法救说类有异,尊者妙音说相有异,尊者世友说位有异,尊者觉天说待有异。……说位异者,彼谓:诸法,于世转时,由位有异,非体有异;如运一筹,置一位名一,置十位名十,置百位名百,虽历位有异,而筹体无异;如是诸法,经三世位,虽得三名,而体无别。此师所立世,无杂乱,以依作用,立三世别,谓:有为法,未有作用,名未来世;正有作用,名现在世;作用已灭,名过去世。……故唯第三,立世为善,诸行容有作用时故。 | ” |
过去世和未来世,都不局限于前一生和后一生,时分缘起可通摄顺次生受业和顺后次受业[4]。在《大毘婆沙论》等中,时分缘起在很大程度上被分位缘起所取代,但其具体定义仍有古本存留,如《阿毘昙甘露味论》:
“ | ” |
此说亦为《大智度论》所引用。时分缘起的缘起支定义,《发智论》引用了一段《施设论》的说法,受到《大毘婆沙论》的批评[6],《大毘婆沙论》将时分缘起加以扩充及定形化,以“三世二重因果”来解说,形成分位缘起。
其他缘起学说
编辑刹那缘起学说,认为十二缘起支在刹那间具足,且其数目不一定是完整十二缘起支,可能只生起十一支;而时分缘起依时间先后的十二阶段,分立十二支[7]。
在《识身论》中,也提出了十二支缘起学说。《大毘婆沙论》认为,《识身论》之说与刹那缘起相比,为多心论,比如触、受、爱、取等支,依次出现而不在同时出现,其关系非刹那出现,而是前后相续;《识身论》的说法与时分缘起也不同,十二支多是五蕴中的个别之法,部分缘起支同时生起,比如识、名色、六处;而《发智论》的时分缘起,十二支皆具五蕴,但依时间阶段不同而次第生起,展转相生[8]。印顺法师认为《识身论》的学说,即远续缘起[9]。
学术研究
编辑学者杨郁文在其著作《阿含要略》中,根据《大毘婆沙论》的叙述[1],将分位缘起与远续缘起归属于时分缘起之下,认为这二者皆是以时间因素来解说缘起。而刹那缘起与连缚缘起,不以时间因素为主,为非时分缘起。
注释
编辑- ^ 1.0 1.1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23:“复次缘起有四种:一、刹那,二、连缚,三、分位,四、远续;此说分位、远续,彼说刹那、连缚。”
- ^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23:“契经所说,缘起法,缘已生法,如是差别。此中但说时分缘起。谓十二位,立十二支,一一支中各具五蕴。”
- ^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23:“复次此经中说,时分缘起。前位诸蕴说名无明,后位诸蕴说名为行。前因后果,展转相引。是故不说行缘无明。”“复次,此经中说时分缘起,前后次第展转相生。若说无明缘无明,便无前后。若说无明缘识等,便非次第。是故但说无明缘行。”
- ^
《大毘婆沙论》:“云何异熟因?乃至广说。问:何故作此论?答:为止他宗,显正理故,谓或有执:离思无异熟因,离受无异熟果,如譬喻者;为止彼执,显:异熟因,及异熟果,俱通五蕴。或复有执:唯心、心所,有异熟因,及异熟果,如大众部;为止彼执,显:此因果,亦通诸色、不相应行。……故作斯论。”
“有三种受异熟业,一、顺现法受业,二、顺次生受业,三、顺后次受业。顺现法受业者,若业,此生造作增长,即于此生,受异熟果,非于余生。顺次生受业者,若业,此生造作增长,于次后生,受异熟果,非于余生。顺后次受业者,若业,此生造作增长,于第三生,或第四生,以后如次,受异熟果。” - ^ 《阿毘昙心论》:“前生时一切烦恼共有及伴,说无明。由此故造业,业造果,是行。彼生种心,是识。彼共生四阴相续,是名色。于中所依,眼为首诸根,是六入。根、境界、心和合,是更乐。更乐所生受,是痛。痛所著,是爱。痛具所烦劳,是受。彼所劳造业,是有。于中更受果,是生。彼生中无量起灾患,是老死。”
- ^ 《发智论》:“无明缘行者,广说如前,此业缘,世尊说一烦恼,谓无明。”
《大毘婆沙论》:“《施设论》说:‘云何无明?谓过去一切烦恼。’彼不应作是说,若作是说,则舍自相。”“问:如是缘起自性是何?答:五蕴、四蕴,是此所说缘起自性,谓:欲、色界,五蕴为自性;若无色界,四蕴为自性。如说自性,我、物、相、分、本性亦尔。” - ^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23:“尊者设摩达多说曰:‘一刹那顷,有十二支。如起贪心,害众生命。此相应痴,是无明。此相应思,是行。此相应心,是识。起有表业,必有俱时名色、诸根,共相伴助,即是名色及与六处。此相应触,是触。此相应受,是受。贪,即是爱。即此相应诸缠,是取。所起身语二业,是有。如是诸法起,即是生。熟变,是老;灭坏,是死。瞋痴心杀,有十一支,无爱支故。’虽有此理,而此中说,时分缘起,依十二位,立十二支,一一支中,各具五蕴。非刹那顷有十二支。”
- ^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23:“然识身论复作是说:‘于可爱境,由无知故,起贪著时。此中无知,是无明。有贪著者是行。了别境者是识。识俱诸蕴,是名色。名色所依诸根,是六处。六处和合是触。能领触者是受。欣所受者是爱。爱增广是取。引后有业是有。诸蕴起是生。诸蕴熟变是老。诸蕴灭坏是死。内热是愁。哀泣是悲。五识相应不平等受是苦。意识相应不平等受是忧。心燋是恼。乃至广说。’问:前说后说有何差别?答:前说是一心,后说是多心。前说是刹那,后说是相续。是谓差别。彼论虽说多心相续十二有支,而不同此。以彼所说十二有支多是别法,或同时起。此论所说十二有支,皆具五蕴,时分各异。”
- ^ 印顺《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识身论》所说的十二缘起,与《发智论》不同,《大毘婆沙论》称之为‘远续缘起’;虽没有取为正义,但也没有加以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