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8年11月

请管理员阅读封禁方针

年度维基奖

以下内容移动自Wikipedia:投票/年度维基奖

关于投票资格

见习编辑的资格

是否应提高见习编辑的资格,好像低了点。还有,不少投票也是要见习编辑才能投,但是那个维基人是见习编辑可不可以担保见习编辑的认识吗?说真,我做见习编辑的时候就连DYK是什么都不认识(我想不是年龄问题吧!),总知很不清楚的说。—JNIV 2008年10月12日 (日) 08:17 (UTC)

其实人的见识靠头衔是无法区别的。不如把投票向所有用户开放,人和人本来是平等的,不应该歧视那些没有头衔者—冰热海风(talk) 2008年10月12日 (日) 10:44 (UTC)

如果要提高门槛,干脆限制IP用户。说得过火了点,见谅。我们需要自由公平的维基,而不是限制。限制只是为了防止破坏。—不想放弃 (留言) 2008年10月12日 (日) 23:56 (UTC)

不知道有没有离题,我认为问题在于“编辑”二字,建议大家考虑以其他名称代替xx编辑,例如可以改为xx用户、xx维基人等等,避免使用与编辑能力有关的名称。—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3日 (一) 05:05 (UTC)
为什么不能用“编辑”这两个字?—JNIV 2008年10月13日 (一) 09:11 (UTC)
我的意思是建议维基荣誉的xx编辑、xx主编等一律改为xx用户(例如初级用户、高级用户)、xx维基人,使用与编辑能力有关的名称会令人以为编辑数量等如编辑能力,有些人更以为维基百科是设有官方职衔!—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4日 (二) 05:07 (UTC)
这个不太完全支持,因可能是维基想把它主题化吧。。JNIV 2008年10月14日 (二) 09:31 (UTC)
维基执行编辑和更高荣誉不是单纯靠编辑数量就能混出来的。—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0:34 (UTC)
等级化终究是不好的。就拿执行编辑来说吧,只要写3个3K的新条目就行,好多人混到这个头衔就不再编条目了。维基百科有的投票、提名或其它操作要见习编辑、有的要助理编辑、执行编辑之类,实际上已经把这些“职称”官方化了。—冰热海风(talk) 2008年10月15日 (三) 01:33 (UTC)
(+)支持--自动确认=见习编辑,是否浪费了点?建议改为100编加1个dyk—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5日 (三) 12:50 (UTC)

可能不少人于维基百科水土不服,就搞个中文维基百科特色之官衔计划,就如讨论区,BBS一样,我真不知其他维基百科,有否此类计划。最少于英文维基百科就不见。维基百科本着重平等,人人皆可自由参与,无阶级之分。此类头衔实在令人对维基百科有误解。若以此作投票权分野,更加错得离谱。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14:36 (UTC)

关于商场条目内能否有详细的交通指南

在下是否有权投票

唐吉诃德的剑说过:“但凡是投票的都是“见习编辑及具同等资格者”,一年之前就说明了,要讨论吗?浪费资源。目前的荣誉根本和投票资格没关,凡是“50次,7天”就可以参与投票,这是已经确定的。”,并且街灯电箱150号百无一用是书生也认可“凡是投票的都是“见习编辑及具同等资格者””

Wikipedia:动员令明文规定:“除了动员令建议者外,只有参加过至少一次动员令者才能参与投票”,在下是否有权投票,在下实在难以判断,只好提请社群讨论。—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06:23 (UTC)

不是很清楚不过至少现在第六次动员令讨论还没有到需要投票的阶段。—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19日 (日) 06:38 (UTC)
小动员令主题正在投票。—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07:56 (UTC)

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标准是否须重新修订?

应全面对早期特色条目进行重新评审

有很多早期特色条目(不论译英还是原创),质素都很低,有些英文版撤了,但中文维基人却懵然不知,建议立即对这些早期条目进行全面审视,希望各维基人能仔细分析一下那些要撤,始终不达标但留住是不太好的。—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9日 (日) 14:20 (UTC)

觉得不好的就一个个提出来按规定复审吧,我是觉得一次审太多可能反而大家没办法作比较深入的审视。--ffaarr (talk) 2008年10月20日 (一) 10:22 (UTC)
不如请User:JackyCheung列出你认为质量太低的特色条目?YunHuBuXi 2008年10月20日 (一) 10:30 (UTC)
我早在特色条目撤销挂了好久,没有人理...中银香港这个条目,水准实在......很多东西缺少,没有中银保险、中银旅游等资料,没有最新资讯,原来翻译的英文版特色条目,早被撤了...—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20日 (一) 10:48 (UTC)
而且unreference—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20日 (一) 10:49 (UTC)
回应中银香港的意见,你所提及的中银保险、中银旅游,应该在中银香港控股提及。中银香港只是中银香港控股的银行业务。 —Hargau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12:42 (UTC)
内容不太行吧,只得一句—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20日 (一) 14:05 (UTC)
原则上支持全面重审,免除主观提名重审的弊端,但要确保关注度足够,以及条目最近没有被提名及重审。其实特色图片评选正在就以前入选的图片逐张重审,运作畅顺,这个大家可以参考特色图片评选的做法。—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20日 (一) 18:24 (UTC)
非常同意,不知有没有其他人的意见呢—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21日 (二) 09:07 (UTC)
确实有好多早期特色质量是不行的,但是即使你要求全部重审也未必撤得了,因为现在特色条目重审完全没有群众基础。实际上这根中文维基百科本身没有什么群众基础有关,人手一直是处于匮乏状态,跟中文在世界上的使用率完全不成比例。举个例子,一般你在随便哪个条目(除非那种特别火的新闻类条目)讨论页上说句话,几个月内都不会有人理。—冰热海风(talk) 2008年10月22日 (三) 10:06 (UTC)
维基是否在大陆被封?同意,为什么英文维基会如此成功呢—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22日 (三) 13:14 (UTC)

缅恩斯条目

原来扩充自德语特色,但自当选后一直没有打理,德语的已达十万字节,中文只有三万多...—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20日 (一) 14:12 (UTC)

排序索引

我在和一个用户讨论类别中的排序索引。该用户坚持使用日文罗马字。我说应该使用汉语发音,因为这是中文维基百科。我们有这样一个方针吗?另外如何处理一个事物在中港台不同地区不同名称的排序?--蒙人 ->敖包相会 2008年10月21日 (二) 16:41 (UTC)

下载机器人?

Hello Chinese Wikipedians

I plan to do some statistics about the use of wiki features (precisely: wiki language features) by the editors. To do this, I need to download the content of lots of articles from several wikipedias. Additionally, I would be really interested in seeing if linguistic or cultural factors have a major influence on the results, and what kind of influence. This is the reason why I wish to get raw material from very different cultural areas, including the chinese one. The other planned languages are : bambara, catalan, czech, dutch, gaelic, quechua -- maybe more. As this is a big works, it will be done using a 'bot' (an software automat; or robot), which would access each wiki site, get page names or identities, chose random ones and save their content. Ordinarily, using a software bot for accessing wiki content requires a permission of the local communauty. This is the aim of the present message. This bot would probably use 'spirbot' as user name. Note that it would not edit anything on your wiki, nore change the content in any way. You could restrict its right so that it has no edit permission. Still, this data collect may not happen before several weeks, as I have some more job to do. I simply wished to talk about it in advance.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Denis denis.spir@free.fr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由Denispir对话 · 贡献)在2008年10月22日 (三) 01:50加入的。

这个能不能允许呢?—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21日 (二) 18:01 (UTC)

本人对上面的翻译

各位中文维基人你们好

我计划做一些关于使用维基的特色(尤指维基语言特色)统计,由编辑们负责。为了做到此,我需要从几个语言的维基百科下载大量条目的内容。此外,我真的很有兴趣看看语言或文化的因素在结果上是否有重要影响,以及什么影响。这是为什么我希望从各个不同文化的地区(包括中文版)取材的原因。其他在本计划上的语言包括曼丁哥语、家泰隆尼亚语、捷克语、荷兰语、盖尔语、盖楚瓦语...甚至更多。

由于这是个大工程,需要借助"bot"来完成,他会进入各个维基网站,取得页面名称或办认,随机选择一个页面,然后储存那些内容。使用bot软件以进入维基的内容需要本地社区的许可。这是我发送此留言之目的。

这个bot很可能使用'spirbot'为用户名。注意它不会在你所属语言的维基百科进行任何编辑,不会使用任何方法更改内容。你可限制他的权利,以使他不能编辑页面。还有,在数星期前这些数据还未收集,因为我有很多东西要做。我希望能和你们作进一步的商谈。

多谢关注。

丹尼士 denis.spir@free.fr

本人水准所限,未必译得对意思—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22日 (三) 13:33 (UTC)

小修正,“在数星期前这些数据还未收集” --> “在未来数星期内还暂时不会开始收集数据”。—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22日 (三) 13:44 (UTC)

维基计分制度

  • 原因一:由于现时维基荣誉和维基创作奖出现争论(如特色条目可否算进维基创作奖中、管理员下限、助理主编中两项特别贡献能否得奖等),而如果要全部明文规定所有配答又会非常费时。
  • 原因二:现在一些维基奖励有定位不清的问题,如设立下限则可解决问题。

计分制度如下:

  1. 编辑分:每50次编辑算一分。
  2. 条目分:每创立1条条目算一分。
  3. 创作分:新进条目算五分,优良条目算十五分,特色条目算二十分。
  4. 奖励分:专家奖二十分,大师奖四十分,特别贡献四十分。
  5. 特别分:末有定案(管理员十分、星章十分)。

如此一来可方便又跟原来资格差别不太:

  1. 见习编辑:编辑分一分和七天
  2. 助理编辑:编辑分+条目分+创作分十五分和两个月
  3. 执行编辑:条目分十五分和编辑分+创作分三十五分和三个月
  4. 助理主编:条目分三十分和奖励分二十分和六个月
  5. 执行主编:条目分五十分和奖励分四十分和一年
  6. 资深主编:条目分一百分和奖励分八十分和两年
  7. 创作奖:创作分二十五分为一级

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0月22日 (三) 03:04 (UTC)

讨论

可不可以加我blog的网址到防火长城关键字列表?

我的blog地址(***.blogspot.com)被列入防火长城关键字列表。比如在中国大陆,microsoft.com/***.blogspot.com 无法访问,而不是404文件。在外国,gov.cn/***.blogspot.com 也无法访问 。—Wmrwiki (留言) 2008年10月23日 (四) 14:29 (UTC)

条目外文名需要用粗体么

注意到不少新建的条目中, 条目名旁边括号中的外文名使用粗体。 我的理解是外文列出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混淆。中文版应以本国语言为主, 外文只是起参考作用,本身不应加粗。这个好像是长期以来中文和各其他语言版本的习惯。不过最近好像新条目用了粗体的居多。 这两天跟另外一个编辑者在讨论此事。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14日 (日) 11:58 (UTC)

加不加粗我都可以接受。我自己是有时加粗,有时不加粗。--百楽兎 2008年9月15日 (一) 02:10 (UTC)
Wikipedia:格式手册 (传记)对人物传记的格式早有规定,建议加粗。这项格式使用已久,一改肯定是大规模修改。我的立场是减少不必要的修改,尊重一直以来的已成共识的格式。—hose'neru(Talk) 2008年9月15日 (一) 06:00 (UTC)
向来我已习惯加粗,毕竟这也是条目描述对象的名称之一。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15日 (一) 06:24 (UTC)
没错,而且原文名称有时在台湾比中译通用。台湾的中译名称太乱了……。--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06:53 (UTC)
Wikipedia:格式手册 (传记)的内容并非正式方针,不属于共识。 从各语言版本上看,外文名都是不加粗体的。举几个例子en:Beijingfr:Pékines:Pekín,中文字和拼音都没有用粗体。这种格式也是中文维基早期的惯用法。 只是近来的新条目很多都用了粗体。 总之,我觉得中文维基行文中应突出的是中文,不同的中文译法需用粗体,但外语原文不应该。—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21:55 (UTC)
外文版本只具参考价值,实际运作仍然是跟随大家的习惯,传记类条目原名加粗占多数,其余的不少是被Munford所除掉的。实际上,维基内不少条目的外语名称比原文更著名,更通用,加粗体方便了读者阅读。—hose'neru(Talk) 2008年9月16日 (二) 13:05 (UTC)
在格式上,人名条目没有理由另行一个特别的标准。 所有条目的格式以统一为好。 另外,现在有些用户喜欢在条目中用粗体标出个别语句以示醒目, 这个也是应该避免的。 —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8:18 (UTC)
现在尚未达成共识,Munford竟把Wikipedia:格式手册 (传记)的格式示例改掉,抽我后腿乎?—hose'neru(Talk) 2008年9月20日 (六) 18:00 (UTC)
前面已经说过,传记条目没有理由另行标准。Wikipedia:格式手册 (传记)本身并不是投票通过的共识,没有编辑限制。 抽后腿是什么意思?—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21日 (日) 17:37 (UTC)
现在尚未达成共识就径自改动,哪你在这开讨论干啥?你一个修改影响维基几百万条条目,为何不需达成共识?另外Wikipedia:格式手册中的“传记”一栏亦是在外文名称加粗。
p.s.抽后腿形容一人在背后拉别人的小腿令其摔倒,指一种不光明行为在别人背后偷偷做某事而影响他人。你现在改掉我所依据的条文,即令我失去理据,因此必须在此说明,以免别人以为我无的放矢。—hose'neru(Talk) 2008年9月21日 (日) 18:00 (UTC)
Hoseneru23,我觉得这里应该讨论的是为什么要用粗体。这方面没有看到你提出多少理由。 再重复几点我的意见。1.外语的目的是避免混淆。 这里是中文维基,强调外语不合适。2. 这个是各语言版本的通用格式,前面已举例。 3. 这个也是长期以来中文维基使用的格式。传记没有理由例外。 4.即使在目前新条目中也是不用粗体的为多。 我经常做新条目的巡查, 每次看的新条目不下上百。注意到新的条目中还是外文名不用粗体的居多。 Hoseneru23,请就使用粗体的原因给出意见。 烦请勿需揣度我的态度。 谢谢—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23日 (二) 18:34 (UTC)
我反对的是你未经讨论完成就把格式修改成你赞同的立场,实在不太光明正大,你认为你理据充分何必如此急于修改? 1. 搜索一下中文维基的格式指南,发现没有对外语原文是否加粗作出规定,反而是传记类有。2. 外语维基只供参考。3.加粗体也成为了长期以来中文维基使用的格式了,至少用了好几年了。4.外文原文才是该人的官方名称,译名反而是汉语媒体自取的,出于尊重应两者同时加粗。你的行动太早做了,我仍然认为应先达成共识才改,不过现时似乎仅有我俩讨论,似乎难成共识。—hose'neru(Talk) 2008年9月24日 (三) 03:01 (UTC)
不理解编辑条目有何不正大光明的地方。 所有的编辑记录都在。呵呵。针对你说的回应一下。1. 说过多次,格式指南没有经过投票,不是共识,内容经过讨论的范围未必比这里更宽。2. 同意外语版本的规定只是参考。 但是格式设计的出发点却是通用的。希望你能看到这一点 3. 如我前面所说,即使是目前每天建的新条目中还是不用粗体的多。 基本格式尽量统一为好。 4. 这里是中文维基,以中文为主体。这个道理我想大家都同意。 —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6:00 (UTC)
无太大所谓,但感觉加粗效果可能会好些,习惯的人可能也多些。—Pag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5:17 (UTC)
  • 我长期做新条目巡查, 每次看的新条目上百, 或几百。 印象中还是不用粗体的多。格式还是以统一为好,那么应该是多迁就少呢, 还是少迁就多? 再考虑其他维基版本的情况, 一般是不用粗体的。 —Munford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6:31 (UTC)
  • 我原本的理解是,只要是与条目名同义的词汇,管它是原名、全名、简明、别名、旧名、译名乃至于译名缩写,都可以用加粗的方式来标示,但显然有些人对于中文的主体维护意识比较重,这也是无妨,只要讨论或投票后有共识、加入格式守则中即可。但是,有种状况我强烈呼吁应该要严加取缔或将其修正,那就是.......有些撰文者会习惯性的将他觉得重要的词汇(与主题并不同)用粗体表示,有时可能是一个人物的名字(最常见的就是卡漫人物条目),有时是一句语录,甚至曾看到过有人为了标示其各人意见主张,蓄意把与主题无关的字体加租。正常状况来说一些具有提示作用的标示,应该是以方括号来处理之比较适合,我觉得与其在这里吵条目名的译名需不需要加粗体,不如把时间拿去纠正上述那种更扯的错误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10月6日 (一) 17:31 (UTC)
  • 同意大象关于文章中乱用粗体的意见。个人觉得, 除段落标题和条目名以外,一般不应该用粗体。不用斜体好像已经写在格式手册里面了。 也许有必要澄清一些粗体的使用。 一般的出版物都极少在文中以加粗的形式显示重要词语。 —Munford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6:31 (UTC)
  • 我长期做新条目巡查的工作, 遇到格式、内容不合理的都会进行调整。改粗体只是其中的一项常见的问题。 这个谈不上执法或立法这么多的含义。大家都是维基的参与者,可以说每个人的每次编辑也都是执法咯?是不是每次编辑都要有可以查的到的方针才能做呢?我想不是这样的。外文名不用粗体的理由前面说了很多。 希望支持使用粗体的同仁多就此发表意见。 个别人的几十次改动对维基的工作量来说不过是沧海一粟。 为此多费口舌争论实无太多益处。不如讨论一下这个标题的主旨。希望经过此次讨论可以澄清这个格式的规则。 —Munford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6:22 (UTC)
我也是...为什么要理会别人的意见呢?既然没有特定的格式,那没有必要跟随。虽然我认为不加粗绝对比加粗好,但这是原则问题吧...所有东西都是,如果硬要自恃一个标准的话,的确令人难以信服,犯这错的人不只munford是m字开头的,希望各位能尽量做到“先到先得”—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5日 (三) 10:38 (UTC)
等等。修改格式怎么是犯错了? 希望这个讨论集中在使用粗体是否合适的主题。 关于我最近的修改是否违反维基方针, 如果有兴趣的话请另开论题。 免得两个事情和在一起,影响讨论的效果。 谢谢—Munford (留言) 2008年10月15日 (三) 16:35 (UTC)

总括个多月来的意见

现时讨论已停顿,因此把上文的意见于下面简列,总括多位发言者的立场。如果小弟把归类弄错,请在下面留言指点。

至今有15名维基人发言,包括小弟和开文的Munford。讨论显示中立者较多,倾向寻求共识。

反对加粗

我的理解是外文列出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混淆。中文版应以本国语言为主,外文只是起参考作用,本身不应加粗。这个好像是长期以来中文和各其他语言版本的习惯。—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14日 (日) 11:58 (UTC)

没有加粗 / 寻求意见

错误:没有提供要引用的文字(或为未命名的参数赋予了带有等号的实际参数值)。

既然没有特定的格式,那没有必要跟随。虽然我认为不加粗绝对比加粗好,但这是原则问题吧......希望各位能尽量做到“先到先得”—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5日 (三) 10:38 (UTC)

一直加粗 / 接受加粗

Wikipedia:格式手册 (传记)对人物传记的格式早有规定,建议加粗。这项格式使用已久,一改肯定是大规模修改。我的立场是减少不必要的修改,尊重一直以来的已成共识的格式。—hose'neru(Talk) 2008年9月15日 (一) 06:00 (UTC)

向来我已习惯加粗,毕竟这也是条目描述对象的名称之一。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15日 (一) 06:24 (UTC)

没错,而且原文名称有时在台湾比中译通用。台湾的中译名称太乱了……。--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06:53 (UTC)

我原本的理解是,只要是与条目名同义的词汇,管它是原名、全名、简明、别名、旧名、译名乃至于译名缩写,都可以用加粗的方式来标示,但显然有些人对于中文的主体维护意识比较重,这也是无妨,只要讨论或投票后有共识、加入格式守则中即可。—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10月6日 (一) 17:31 (UTC)

我个人习惯也是加粗的......如果社群愿意定下规则当然最好,否则似乎应该保持现状,按照各位编者认为最合理的方式编写条目。-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07:33 (UTC)

小希的做法是:在中、英文的名称加粗,其他的外来语不应加粗(除非那个条目的名称是外来语,而无法翻译吧)。小希~* (留言) 2008年10月16日 (四) 00:29 (UTC)

我一直都是加粗的。由于目前中文维基中对译名经常存有争议,因此原文名称就显得很重要,需要加粗。—Hennessy (留言) 2008年10月25日 (六) 18:48 (UTC)

我建议加粗,毕竟最标准的是原文,中文名只不过为了阅读方便而翻译成汉字的。——TimShi (留言) 2008年11月8日 (六) 11:11 (UTC)

对等原则。条目主题在正文第一次出现时应当加粗,不管是中文还是外文。——YunHuBuXi 2008年11月9日 (日) 02:40 (UTC)

中立 / 先寻求共识

加不加粗我都可以接受。我自己是有时加粗,有时不加粗。--百楽兎 2008年9月15日 (一) 02:10 (UTC)

无太大所谓,但感觉加粗效果可能会好些,习惯的人可能也多些。—Pag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5:17 (UTC)

既然没有共识,应尊重作者贡献,不反对、不理会、不修改他人编辑。—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10月6日 (一) 15:00 (UTC)

同意在未有共识前不要修改他人创建的条目。—Chong Fat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3:54 (UTC)

维基百科的确需要一个较为统一的格式,但在这个格式未定之前,还是保持现状为佳。—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0月13日 (一) 17:58 (UTC)

应维持原状,始终这种去掉跟绕过讨论无甚分别。—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10月13日 (一) 19:10 (UTC)

hose'neru(Talk) 2008年10月25日 (六) 17:00 (UTC)

这个应该由作者自己决定。维基百科管理不能过于琐碎。Alonso McLaren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07:10 (UTC)

自传是否为快速删除的标准?

我想这需要确认,“自传”是否是快速删除的标准?我发现常有人在提出快速删除的理由中写“自传”;但是仔细研究目前的快速删除标准,自传似乎不能成为快速删除的理由,比较接近且符合规定的理由应该是“以广告、宣传为目的而建立的页面”。个人是认为,如果提快速删除的理由写“自传”,似乎就不该处理?—汪汪 2008年10月19日 (日) 03:24 (UTC)

是的。自传条目也有可能有高特笔性,所以还是改写较好。--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12:07 (UTC)
其实有Wikipedia:自传的规范,如果不符合就应该改写是或提交删除投票,当然如果是符合速删的其他标准就可以速删,否则至少不应该挂 {{Delete|自传}} 。—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10月19日 (日) 12:16 (UTC)

这需要好好的呼吁,到现在一直有人会以“自传”为理由提出快速删除,即使劝告很多次了,还是没有改变。—汪汪 2008年11月1日 (六) 08:50 (UTC)

自传性质的条目,往往缺乏中立和知名度,而且也带有广告、宣传目的,比如前几天看见的刘双印,其创建者提交的资料来源有个是百度的贴吧,其中都是那个创建者同名ID的留言,甚至自发自娱的“刘大师的画真不错”类似的言语,我个人是严重怀疑其希望通过维基达到一些可能存在的利益,好吧,即使是善意推定,那么他创建的条目也不符合知名度并缺乏相关资料支持。

-孙学 (留言) 2008年11月3日 (一) 18:23 (UTC)

孙学君说的没错,一般自传中往往带有广告、宣传、涂鸦的意味的,应该尽量以其他理由提快删。至于“自传”是否应该列为快删标准,我认为暂时不需要,要是一名具有足够知名度的科学家来创建自己的条目,没多大问题的话,不应该快删。—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1月3日 (一) 18:32 (UTC)

知名度不足?

我想问请楚,其实什么是知名度不足? —JNIV 2008年10月19日 (日) 06:53 (UTC)

有两份或以上的独立可靠文献深入介绍这个条目的主题时,这个条目就符合知名度要求,不然就是知名度不足。由于维基百科的编者知晓的领域各不相同,有时候,可能有些符合知名度要求的条目被其他维基人误认为是知名度不足,因此,请尽量将这些文献以参考文献的形式在条目中列出。—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07:31 (UTC)
如果维基百科这个条目没有‘两份或以上的独立可靠文献深入介绍这个条目’时是不是代表知名度不足?—JNIV 2008年10月19日 (日) 10:44 (UTC)
在下的个人观点是:如果没有两份或以上的独立可靠文献深入介绍维基百科的话,的确可以这么认为。但依照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个“如果”明显是不能成立的。—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12:09 (UTC)
我只是打过比喻,不用这么紧张。—JNIV 2008年10月20日 (一) 09:11 (UTC)
第二次世界大战只有一份可靠文献,是否知名度不足?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0月25日 (六) 01:24 (UTC)
在下不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没有两份或以上的独立可靠文献深入介绍。知名度的要求是至少有两份独立可靠文献文献介绍主题,而不是在参考文献部分中列出至少两份独立可靠文献。如果条目主题的可靠文献不只一份,但是条目的参考文献部分没有列出至少两份独立可靠文献,阁下可以使用{{subst:知名度来源/auto}}来提示其他编辑者加上来源予以改进。—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5日 (六) 02:38 (UTC)
然而有人是直接提删,不断地、重复地、自豪地……呀噢,我又多言了,还是潜回去了。--小狼 2008年10月31日 (五) 17:35 (UTC)
在下认为:在一个文化、地域、领域非常知名的条目主题,对另一个文化、地域、领域的人可能是完全陌生的主题。提交删除的维基人不可能是全能全知的神,出现判断错误也是可以理解的。
另外,在下认为:在维基百科,提交删除不等于条目就一定会被删除。在下留意到很多的条目以知名度提交删除之后,反而吸引了解条目的维基人改善条目质量,彰显出条目主题的知名度。—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8日 (六) 14:45 (UTC)

优良/特色条目、特色列表,不可有太多红字?

“不可有太多红字”是反对某条目或列表当选优良条目、特色条目、特色列表的理由吗?红字并非该条目本身的问题啊。YunHuBuXi 2008年10月25日 (六) 02:38 (UTC)

应该不是啊。—JNIV 2008年10月25日 (六) 06:01 (UTC)
应该不是,但有些维基人可能不清楚,管理员应该在点票时注意—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25日 (六) 09:02 (UTC)
行政员Shizhao也使用这个理由(见Wikipedia:特色列表候选#10月21日),所以我才认为是有什么条文规定的。红字真的合理原因吗?YunHuBuXi 2008年10月25日 (六) 09:10 (UTC)
特色列表的标准明确规定了“一个有用的列表必须是经过精心的组织,并含有大量的到现有条目的内部链接(蓝色链接)”,因此对特色列表而言,不能有太多红字是合理的理由。但是对特色条目和优良条目而言,标准中并未规定不能有“太多红字”。—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0月25日 (六) 11:45 (UTC)
懂了。但这是何时何人达成的共识(算是方针或指引吗)?YunHuBuXi 2008年10月25日 (六) 12:44 (UTC)
特色列表不可有红字,否则我的欧洲足协赛事冠军领队列表也通过了,列表要让人点击,否则也没意思,优良/特色则不同,多于着重文字。—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26日 (日) 04:02 (UTC)
Wikipedia:什么是特色列表好像不是方针或指引啊?YunHuBuXi 2008年10月28日 (二) 21:45 (UTC)
这个东西似乎不能称之为方针或者指引吧……是个评选方法之类的。就像Wikipedia:专题/ACG/维基ACG专题创作奖的评选办法也不会是个指引或方针一样。—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28日 (二) 23:26 (UTC)
然则这些评选方法却是中文维基百科用户的共识吗?投过票吗?YunHuBuXi 2008年10月29日 (三) 09:33 (UTC)

提案 加强对存档页的保护

主要是各类个人对话页的存档,刚刚去存档 并且检视以前的存档,才发现居然被IP用户修改...建议存档的话 自动加永久半保护,同时应该允许机器人的编辑工作。—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0月23日 (四) 03:33 (UTC)

嗯,我觉得个人的应该自己负责维护= =b(全部放到自己的监视页内),不知道类似互助客栈的存档页有没有人监视?我想应该是有的吧……-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24日 (五) 00:38 (UTC)
以降低管理负担而言,赞成将类似互助客栈的存档页设为保护,并开放让用户申请保护自己的个人对话存档页。但不知会不会诋触现有方针?—ellery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06:17 (UTC)
是一个好办法。把方针修订一下就可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28日 (二) 16:32 (UTC)
其实用户讨论页存档是用户页子页的一种,申请保护应该是无问题,即无抵触既有方针。—J.Wong 2008年11月10日 (一) 13:09 (UTC)

亚欧首脑会议在北京开幕都上不了维基的首面,一个胡佳居然上了首页??

难道这就是维基所宣扬的: “维基百科目标是成为一部值得信赖、自由的百科全书,而不是论坛、网志或民主试验场。 维基人应秉持中立、互重的原则编撰条目,维基百科及其社群只有有限的财力与精力。”58.16.116.218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10:58 (UTC)

不要太激动了。不过的确要写上,“亚欧首脑会议”可不是“太多了”的事情。—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24日 (五) 13:26 (UTC)

亚欧首脑会议在北京开幕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而胡佳这样中国人的骄傲确实比较少,当然要上首页了。--123.114.209.64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11:27 (UTC)

稍微看了下胡佳条目,个人觉得部分资料引用不适合,其他的也无大碍,其实我个人更好奇胡佳个人的收入,在中国人民普遍不算富足的情况下,长期义工是很需要诸多基金支持的,在文中甚至有美国国家民主基金支持,很是奇怪。 不过亚欧首脑会议这次的确很重要,相对于罕见来说,可能胡佳获奖更罕见,但是以重要来看,亚欧首脑会议无疑是很重大的。 -孙学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14:06 (UTC)

有上首页呀。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0月25日 (六) 12:52 (UTC)

美国国家民主基金支持?在哪里?我没有看到。他的收入来源一个是父母接济(例如房子和汽车都是父母掏的钱),一个好象是稿酬和一些获奖的奖金?(猜测)但是条目中说:“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指,胡佳是一名罪犯”,有些错误。如果看记者会的全文,根本没有提到“罪犯”,“罪犯”的说法应该是媒体的引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27日 (一) 06:23 (UTC)
我说的是那个胡佳主要参与过的爱知行动,明明是公益的调查、服务、宣传艾滋相关问题的活动(我没记错的话,因为在我的学校也搞过类似活动,查阅过大陆很多类似官方和民间活动信息),为什么是美国国家民主基金的投资对象?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获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的资助,必须要有能符合美国民主观念的有利作用,比如记者无疆得到美国国家民主基金的资助后,就其中立性曾被质疑。 -孙学 (留言)

里面用的蓝屏文字算不算侵权? —Liangent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0:13 (UTC)

若你不说,朕都没有留意。这一定是侵权的,建议用照片取代。-‘Skjackey tse’ 2008年10月27日 (一) 05:14 (UTC)
但这将占用不必要的带宽--Liangent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05:39 (UTC)
这叫引用,不叫侵权。它是微软视窗系统的一个极其微少的部分吧。况且如果是侵权的话,用文字或用图片没有分别。但我觉得这种东西应该用截图。--Hello World! 2008年10月29日 (三) 02:38 (UTC)
如果没有侵权问题,那么我倾向于用文字,毕竟看起来文字效果甚至更好--Liangent留言 2008年10月29日 (三) 05:06 (UTC)
(+)支持使用文字。毕竟这样省带宽。而且貌似除了通过虚拟机外没有办法去将蓝屏页面截屏保存。--Jimmy Xu578·+ 2008年11月1日 (六) 08:59 (UTC)
小女子敬禀大人:当今世上,有一神物,名曰相机,能摄万物之像于其中,神妙无比。大人可凭此神物摄蓝屏妖孽之像于其中,定可一战告捷!--Yyyyyzzzzzz (留言) 2008年11月2日 (日) 07:20 (UTC)
(:)回应,但图片动辄就1MB多,而文字撑死几kB啊。而且蓝屏画面清晰度貌似也不好把握。--Jimmy Xu578·+ 2008年11月5日 (三) 13:24 (UTC)
(:)回应大量引用是侵权-‘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9日 (日) 02:39 (UTC)
说起来这个蓝屏的文字做得很棒啊……—小烈 (找我?) 2008年11月4日 (二) 14:23 (UTC)

文学作品与其后的改编作品命名

长腿叔叔 (动画)汤姆历险记 (动画)清秀佳人 (动画)世界名作剧场的历史和User talk:SekaimeisakugekijouUser talk:RalfXUser talk:Pang-hung.liuSekaimeisakugekijou认为该些改编作品的名称与作著名称有少许分别,直译日文可以容易和原著分辨。RalfX认为根据Wikipedia: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建议,未有官方或正式译名的话,既然是早有译名的名作,应跟从一直以来的译名。双方已做成编辑战,请大家讨论解决,顺便可以以这次争议的前例避免下次有同样的编辑战发生。—Eky- 2008年10月26日 (日) 23:33 (UTC)

(!)意见:用常译最好,以“我的长腿叔叔”为例,先不论是“我的长腿叔叔”还是“长腿叔叔”常用,但最低门槛应该提出最少两个译名出处。只要能提出理据有最少两个出处曾用过此译名即可,但问题是没有。跟玻璃假面和暗之末裔这些能提供译名出处不同的是,“我的长腿叔叔”此译名未能提出出处,因此并非能不能 用新译名称的问题,维基百科并不是用作原创的地方。而“长腿叔叔”则是在华文地区播放此动画时使用之名称。至于为何不忠于原著名称,我觉得Sekaimeisakugekijou应该去埋怨播放此动画的电视台,而不是维基人或维基管理员。--122.100.142.86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06:52 (UTC)
(+)支持RalfX的观点。—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27日 (一) 12:29 (UTC)
(+)支持:不要试图通过维基改变社会,要改变维基,应先改变社会。—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28日 (二) 07:36 (UTC)
(:)回应:出处长腿叔叔DVD的两本小册子,之前出版的DVD,非现在滞销的DVD,第12页,横田和善,于1990年“我的长腿叔叔”首次担当此系列作品的监督。--Sekaimeisakugekijou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3:23 (UTC)
  • (!)意见:发现有些问题。长腿叔叔/我的长腿叔叔确实存在在日文中、英文中名字不一样的现象(私のあしながおじさん/あしながおじさんMy Daddy Long Legs/Daddy-Long-Legs),而汤姆历险记 (动画)清秀佳人 (动画)没有这个问题。所以我在长腿叔叔的问题上(+)支持Sekaimeisakugekijou,其他支持同小说译名——在未有代理正式译名的情况下。而且通过Sekai一番话我觉得其实这个问题不大,个人(+)支持同小说名,但是其实问题还是源于动画播放时曾经有过译名的缘故吧,建议RalfX大大仔细推敲一下。—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28日 (二) 23:41 (UTC)

WP:NAMEWP:ACG#NAME,这已经是第5次贴给Sekaimeisakugekijou了。《长腿叔叔》是最普遍的书籍与动画代理商中译名,舍弃最常用的正式译名,岂非舍本逐末。目前其他世界名作剧场仍有多个条目名称违反命名常规。如果希望挑战命名常规,请发起修改讨论并取得共识。—RalfX2008年10月29日 (三) 12:36 (UTC)

(:)回应:我舍本逐末,真的太言重了。其他名字也有留下来,书籍我怎么会不知道叫什么呢!如果只是叫你在动画条目里写上原名的意思,这并不犯规则!如果你有写原意思,我就不会计较了。可惜的是上面列出来的,并没有这样的事情。如果你写《长腿叔叔》,日本原意“我的长腿叔叔”,龙龙与忠狗,日文原意“法兰德斯之犬”,就不会计较了。规则可没有说不能写这样的事情。希望你没有误解我的话。我列出来过很多条有写上原意,海贼王,日文原意“一个大秘宝”,棋灵王或棋魂,日文原意“阿光的围棋”。--Sekaimeisakugekijou (留言) 2008年10月29日 (三) 14:01 (UTC)
我发现有点出入啊……Eky说这些讨论是基于“未有官方或正式译名的话”的情况,但RalfX却说是“最普遍的动画代理商中译名”,这不就是说明明有正式译名嘛?!—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31日 (五) 02:55 (UTC)

建议提高新条目推荐的字节门槛

较早前讨论

近来不时出现刚好达到3KB条目的推荐,但发现其中有很多都是利用不太妥当的方法去占够字节(如在模板用空参数、把内文某些用字的简称都不必要地变成全称、重复参考或注脚……),使实际的正文内容却非常少。基于此等情况,并考究过绝大多数的良好推荐都超过4KB的,而且3KB这一要求已行之有年,应是时候作出调整,故敝人在此提议把长度要求提高,小弟的构想如下:

  • 重大增订:扩充原文的2/3以上并至少扩充2500字节。
    • 附:扩充少于3500字节者,扩充的正文内容(扣除参见、脚注、页底模板、分类、跨语及外部链接)必须占扩充长度之70%
  • 长度:不得少于3500字节(若条目以图解为主则不得少于3000字节)。
    • 附:长度少于5000字节者,正文内容(扣除参见、脚注、页底模板、分类、跨语及外部链接)必须占总长度之70%

粗体的可调整,如上。—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10月27日 (一) 20:54 (UTC)

我有种只欢迎创建不欢迎修改的味道。而事实上我认为例如砍掉重练或者几乎原条目全改的话,即使扣掉砍下的内容再来个70%或者还算合理,否则内容事实上改了一大堆却长度上没什么增加这其实已经不甚合理。投票本来亦应该是可以以人手来补这种漏的。有时会想,五天内一定更新不到的长度可能还是多等几个月,够长度再放上,虽然不利更新,不过还是会这么做。--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10月27日 (一) 22:03 (UTC)
有关把条目重改的问题,过去出现过些案例:就是把条目内容先砍掉不要的部分,过一段时间后才把它扩充。我不知这种做法是否恰当,但以往的确有人做过这种修改后并获推荐。—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10月27日 (一) 22:15 (UTC)
  • (!)意见 治本之道就是割断新条目推荐与维基荣誉的关系,废掉新条目计数制度,如若不能,提高门槛也算是一种无奈的方法。但是割掉模板、跨语言链接是没可行性的,不然你要怎么去看字节数?一个一个字数正文?有多少人有这个耐心?正文内容占多少怎么去精确测量啊?到时候还是会有擦边球的。4K,其实说来和3K也差不多,随便多花几秒中多写几句废话也就够了,要提高就提高到5K(当然提到一万K也还会有人写9999K的正文,不过至少给钻空子者造成一些困难)。维基人认为条目不行是可以反对票,可是没有制度依托,投了也不能理直气壮,很容易有维基人站出来“抵消无理反对”,这种随意性肯定会造成、而且已经造成了许多的不公平—冰热海风 2008年10月28日 (二) 08:26 (UTC)
    • (:)回应:其实小弟都只希望“给钻空子者造成一些困难”而已,现在规则的空子其实都不细,当然如果真的直接用上面的例,冰热海风所说的状况无可避免会有,所以才想寻求更好的修改办法。投票者认为条目不足的确可以投反对,但经常被(推荐者)认为是主观性的反对,以致经常出现讨论拗撬,甚至有拉票、针对人身的意见、屡次重选等的情况发生,故个人认为单靠投票去堵截那些坏推荐是不很够的。把新条目推荐从维基荣誉脱钩以前也提出过,我也支持,只可惜社群还未能接受这种作法。也希望大家可以提出更好的修正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10月28日 (二) 09:48 (UTC)
    • 我觉得应该废除字数限制,一千字节也能推荐。--刻意 2008年10月28日 (二) 09:55 (UTC)
  • (-)反对:在下也认为应该修正的是字数的统计标准,而不是单纯地提高长度上限。—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0:01 (UTC)
  • (-)反对扣除参见、脚注、页底模板、分类、跨语及外部链接,为何那么多人总要把这些内容排除在外呢?这些内容很碍眼吗?强行排除编者的心血,是荒谬到极的做法。反而字数方面我没意见。—华德禹@陈克勤最无耻(找回良心?) 2008年10月28日 (二) 10:51 (UTC)
    • (:)回应,我不很同意这个观点,至少维基不是外部链接收集处,故“参考”、“外部链接”根本不可谈上是什么心血,“跨语连结”便更加不用说了,要靠外语的使用者建立的条目才有,不可算个人的功劳,况且这个基本上可以由机器人取代。“参见”跟“跨语连结”也是同样道理,不过靠的只同一语言的使用者建立的条目才有,也是一个倚靠,若把“参见”、“跨语连结”这些需要外力支持的东西却视为个人心血,是什么道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10月28日 (二) 11:46 (UTC)
  • (-)反对:没有这个必要。如果被推笃的条目是滥竽充数,随便塞点东西进条目以达标准的话,我相信维基人们在“你知道吗”的一定会投下反对票。--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10月28日 (二) 11:19 (UTC)
  • (!)意见:目前规则中只是规定新条目长度超过3000K,然后在括号中标注一个汉字=3K,并没有明确对正文字数进行规定。本人认为应该在设立字数规定的同时对字节长度进行上调。—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28日 (二) 11:31 (UTC)

先不论字节数,对于字数的统计标准的讨论

上面都很反对增加字节,但对于现有3000字节的计算方法似乎大家都抱有意见,就不如干脆的先看看这个“如何算3000字节”的标准要否订明,至于修改成怎样则容后再议(如果最终讨论要订定的话):

(:)回应,在下认为,如果从鼓励的角度来说,新荐的初衷绝非鼓励新人创建条目,而是鼓励大家撰写质量较高条目。—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31日 (五) 11:14 (UTC)

Proposed articles should: contain more than 1,500 characters (around 1.5 kilobytes) in main body text (ignoring infoboxes, categories, references, lists, and tables).

但中文维基远没有英语维基活跃。进行DYKN的貌似都是些熟悉的用户名。还是应鼓励的。--Jimmy Xu578·+ 2008年11月2日 (日) 02:28 (UTC)

要对创建傀儡账户绕过封禁进行申辩的用户进行封禁吗?

最近有一个用户(User:什么是独裁User:Smsdc)给我留言,他是User:十字军大屠杀的傀儡,对于他的封禁他有异议,但是很快又被封禁了。先不论他曾经所作的破坏和异议是否有道理,这里想讨论的是对于创建傀儡账户,绕过封禁进行申辩的用户,我们需要封禁吗?依照什么方针呢?

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中,我看到有这样一段话:

请注意:如果某一位管理员封禁了您的账户,而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该位管理员及其他管理员申诉。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包括此处)申诉的做法,将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并可能导致封禁时间被延长。

这段话成为了对创建傀儡账户绕过封禁进行申辩的用户进行处罚的依据。但是这段话是菲菇在在2008年5月5日加入到该页面的。菲菇在这段话的理由时引用到了Wikipedia:傀儡方针中的一段话:

被封禁的用户不得使用傀儡帐号来避过封禁。如果违反可能导致封禁时限重新计算。

我对这个解释并不同意,封禁是应对破坏的,而非惩罚,如果创建傀儡绕过封禁仅仅是为了申辩,而且,又是被永久封禁的用户,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在没有造成新的破坏时,不应援引上面的理由进行封禁。同时,在Template:sockpuppetProven模板中提示的文字是这样的:

  此用户被确认是[[User:{{{1}}}]]([[User_talk:{{{1}}}|对话]]·[[Special:Contributions/{{{1}}}|贡献]])傀儡,并做出破坏。


从中可以看出一个傀儡用户被封禁的原因除了傀儡,还有根据贡献记录发现进行了破坏。

我觉得被封禁的用户用傀儡账户来干什么很重要,如果做破坏,我同意上面这句话,如果是申辩,我觉得还没有必要做罪上加罪的处罚,如果仅仅是想继续贡献,我觉得还应该给人家机会,尤其是被永久封禁的用户。一个人一度犯错被永久封禁,永远就不能为维基百科做贡献么?就没有悔过的余地?--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10月28日 (二) 02:50 (UTC)

我也认为应该要改被封禁者一些机会,目前的做法看来就是一但被永久封禁,就是叫他一辈子都不准再来碰维基百科,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有,万一真的是被误会,或是想改过自新,都完全没有机会。题外话:我甚至认为,封禁期限不该有“永久”,最多半年就够了。—汪汪 2008年10月28日 (二) 03:34 (UTC)

先前曾有一些私下的提议,现在就摆上台面吧。我最初的意见是依照英文维基的做法,允许被封禁用户在自己的讨论页留言申诉,不过昨天的一些讨论中认为这样可能太过于分散,从而不便于管理员及时反应,因此建议专门建立一个让被封禁用户申诉的页面。当然,申诉也应该有个限度,比如被封禁用户不能利用其合法的申诉权利行人身攻击之实(如现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中的那样),亦不能在大量用户的讨论页张贴申诉内容来骚扰他人。
此外,在新的方案达成前,最好还是循其旧例,无论旧的规则有多大的不妥,但只要是规则我们就应该遵守。—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0月28日 (二) 04:10 (UTC)
和菲姑商议过之后,提出以下的针对封禁用户的申诉流程建议。
  1. 用户的申诉和解封申请必须要用“合法途径”提出,绕道发言只会当成是进一步的破坏。因此应该建立一条合法申诉的途径。目前的一个途径是通过电子邮件申诉,这条途径应该作为一条主要的途径,管理员应该有义务经常巡查自己的电子邮箱。同时应该建立菲姑所提的封禁用户专门申诉页面,封禁用户只能编辑该页面。而因为身份验证的问题,申诉人须同时使用电邮确认自己的身份。
  2. 申诉处理。一般来说,对于小规模的破坏用户,其要是提出申请,可以交由管理员协商判定如何处理(维持原判、解封或者减少封禁时间);而对于大规模的恶性破坏用户(本人建议是半年封禁时间及以上),则需要从长计议,妥善处理,需要经过社群讨论,多数同意作出处理(维持原判、解封或者减少封禁时间)。
  3. 自申诉人提出申请之日起,要是发现其再有破坏,即裁定维持原来封禁时间(甚至可以延长),并谢绝以后一切解封申请。—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28日 (二) 04:59 (UTC)
在下建议制定这样的规则:
  1. 被永久封禁的用户可以创建傀儡作为申诉的账号Wikipedia:申诉发言。但是发言严禁进行人身攻击
  2. 社群根据用户的申诉、贡献记录和CU结果,讨论决定被永久封禁的用户的处理。处理可以是:维持永久封禁解除永久封禁或者是允许使用傀儡用户编辑,以观后效
  3. 被允许使用傀儡用户编辑的用户,必须在用户页声明奉行傀儡政策。如果在社群允许编辑的半年内没有违反维基百科的任何规定,用户可以申请解除永久封禁。如果社群同意,用户可以被解除封禁。
  4. 被允许使用傀儡用户编辑的用户如果无法做到奉行傀儡政策和不违反规定,管理员可以立刻以创建傀儡绕过封禁的理由予以封禁。被再次封禁的用户至少三个月内不允许再次创建傀儡进行申诉。
这样的规则是否可行,请社群审议。—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04:57 (UTC)
基本同意上面唐吉诃德的剑小周的意见,不管是什么样的方式,总应该有一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而且我不赞成电子邮件的沟通方式,毕竟太个人了。建一个申诉页面应该是一个方法。另外,对于被封禁的用户的傀儡,没有破坏之前,先不要封禁吧。--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10月28日 (二) 05:09 (UTC)
电子邮件不作为单一途径,但是是必须途径,因为是涉及到身份认证的问题。另外,如果这个讨论是要达成一个共识的话,也不能改变目前的其他方针,以封禁方针和傀儡方针来说,封禁期间绕道发言是应该要封禁的。如果其绕道发言就是为了说明原因争取解封的话,那么建立那专门页面之后到那里就是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28日 (二) 05:16 (UTC)
电子邮件确实是必须途径,如果没有电子邮件的话,可能出现身份盗用的问题。如果在下申请一个账户,然后编辑几个月,不违反任何规定,然后再声称是被永久封禁的用户的傀儡,请求社群解除被永久封禁的原始账户,社群凭什么相信在下申请的账户就是那个被永久封禁账户的傀儡。—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9日 (三) 03:09 (UTC)
另外我强烈建议在封禁模板上加上申诉办法。我在知道的案例中,不少被封禁用户可能是维基新手或没认真看维基守则的老维基人,并非故意要违规申诉,而是根本就不知道要用电子邮件来申诉。--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10月28日 (二) 10:02 (UTC)
我是建立申诉专页的长期(+)支持者。
Email比不上在申诉专页留言方便。Email在对申诉用户的身份有怀疑时再要求就好了。--百楽兎 2008年10月29日 (三) 08:31 (UTC)
之前看到过英文有讨论封禁用户可以编辑自己的用户对话页,不知道现在是否已经执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1日 (五) 12:40 (UTC)
中文这边可能管理员人手不足,所以用申诉专页要比用户对话页更为恰当和方便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1日 (六) 15:39 (UTC)
  • 我之前被封禁时被冒认,结果延长了封禁期,我在原来的封禁期完结回来还是“哑”的,真的不知所措,不过我反而认为管理员在封禁用户前应先讨论,为免杀错良民,很多管理员的确很冲动—Jacky~TALK 2008年11月8日 (六) 14:18 (UTC)

这是制度缺陷,不应该处罚这些用户Alonso McLaren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09:21 (UTC)

关于疑似傀儡的判定

我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十字军大屠杀上一版本中发现User:Wikinu被列为可能的傀儡,不知道当初是如何判断的。Wikinu是一个老相识Wikinu,他的第一次编辑是在2004年4月16日 (五) 15:26 编辑的条目是 方光圻,他怎么可能是2006年11月开始破坏的傀儡?这里的可能是其傀儡的帐户的推定,会对Wikinu造成怎样的伤害?

现在傀儡是怎么判定的?是否应该有一个页面由大家评议一下?--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10月28日 (二) 02:57 (UTC)

傀儡判定上有些单纯情况可用常理判定,有些复杂情况则不得不用CU。
把2004年就注册的账号判定为2006年才注册的账号的傀儡是语言上的矛盾,如果两账户为同一人操作,则应该反过来说才是。如果当时判定上没有错误,使用“Wikinu是十字军大屠杀的傀儡”这种说法大概是为了方便描述与归类吧。--百楽兎 2008年10月29日 (三) 08:25 (UTC)

清除Template:Orphan

可否开发一个机器人把{{Orphan}}从众多条目中拿掉?因为孤立页面的存在很正常,这个模板没有什么用处,徒然占据页首空间。--百楽兎 2008年10月29日 (三) 08:10 (UTC)

(+)支持:Orphan并非条目本身的问题,应该隐藏模板和分类。—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29日 (三) 08:16 (UTC)
(-)反对:Orphan模板并不是说条目写的有问题,而是说应该存在链入的条目。维基百科不是一条一条孤立的条目,而是像网状一样交织的整体。一个条目如果值得维基百科收录,在什么情况下会没有链入条目呢,难道不应该在条目完成后在相关条目中增加这个条目的链接么,原来没有链接的文字,可以加上链接,没有链接的文字,可以考虑加上参见内部链接。这样才能完成加入该条目的工作。如果作者没有加入链接,其他人也可以通过相应的分类查找到条目,从而添加链接。—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10月29日 (三) 11:26 (UTC)
参看Wikipedia:构筑网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29日 (三) 18:03 (UTC)
(:)回应:知识树的末枝当然很容易变成链入页很少的孤立条目,而且数量必然是绝对多数,不论维基百科发展多久都是这种情况。维基百科的干条目不一定要连到枝,但枝一定会连到干,换句话说,孤立条目是自然现象,不需要用人力去积极消除。--百楽兎 2008年10月30日 (四) 02:38 (UTC)
(-)反对:这是英文及其他几个语言版本一直实行的制度。我的见解与用心阁差不多。而且不少中文维基编者都有一个坏习惯,就是将一些还未建立的条目(就算是较重要的)都直接去除掉(或故意不加入)红字连结,到了那些条目便建立后,便没有其他条目链入,成为了孤立条目。换句话说,现时孤立条目并非只出现于知识树的末枝。因此,我最多只能接受降低链入连结的门槛,只有链入条目连结为零时才挂{{Orphan}},有至少一个链入条目连结的则可移除模板,这是我可以接受的底线。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0月30日 (四) 02:47 (UTC)
(:)回应:如果你们要积极建立链入连结,这种不用脑的工作交给机器人就够了,不需要在一大堆条目上挂个{{Orphan}}。--百楽兎 2008年10月30日 (四) 03:05 (UTC)
假如可以交给机器人去做,当然是一件好事。但现时并未有机器人进行这类工作,只能靠人手进行,所以有一个模板提醒各位编者现时还是有需要的。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0月30日 (四) 03:10 (UTC)
(:)回应我不认为添加内部链接是不用脑的机器人可进行的工作。添加链接也是有原则的。什么加,什么不加,有重复的如何处理。如果没有文字的如何处理。具体请参见Wikipedia:只建立与内容相关的连结--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10月30日 (四) 05:09 (UTC)
(:)回应:原本大量挂上{{Orphan}}的始作俑者就是不用脑的机器人。--百楽兎 2008年10月30日 (四) 05:18 (UTC)
我没用过这个bot,但是这个是m:pywikipediabot中的一个脚本,印象中是有一个到本条目的连接就不算孤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0日 (四) 06:17 (UTC)
好像是即使有连结到User或Portal的都已经不算孤立……但我通常都会人手加上去,理论上应该最少有一个条目连结不算孤立,但现在好像是最少有一个页面连结已不算孤立?--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10月30日 (四) 09:30 (UTC)
我认为,维基中有不少条目是属于冷僻领域的,要是领域内相关的条目根本没有建立,零链入不是奇怪事—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30日 (四) 10:04 (UTC)
我觉得零链入确实不是怪事,但挂{{Orphan}}是怪事的话就是怪事了。似乎不少人都对挂模板或被挂模板十分反感,我倒觉得这才是维基的怪事之一。--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10月30日 (四) 10:44 (UTC)
(!)意见:很多条目都比较难找,可能是大家不惯于用 Category 来找条目?? 有些孤立条目,是连 category 都没有的,找它们出来就真的难上加难。--Hello World! 2008年10月30日 (四) 10:27 (UTC)
这页就是找孤立条目用的
我对挂模板不反感,对挂得莫名其妙的模板反感。前面说过了,没用的模板只是占据版面而已。如果你们不同意我,你们可看看这些条目里有多少是应该想方设法增加链入连结的,然后我们再来讨论。--百楽兎 2008年10月30日 (四) 12:25 (UTC)

星章取代替一切

以星章代替一切,参照英文版做法。

还有,为什么中文版那些荣誉制度还在试验阶段!—JNIV 2008年10月30日 (四) 08:19 (UTC)

原则上(+)支持,虽然可以不少人会不同意而难以实行,但是我觉得现在过于繁杂的荣誉制度不如推倒重来。实施星章制度之后,可以免除很多多余的评选,当然,以前获得过荣誉的人都荣誉应该保留,但是从发展的角度看,星章制度较好。—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30日 (四) 10:13 (UTC)
并行不悖啊,星章早就有,但是代替一切完全没必要。现有的维基荣誉和奖励也可以进行。—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10月30日 (四) 11:07 (UTC)
有条件支持,只建议废除执行编辑或以下的荣誉,这些完全不需要评选的,随便编辑几次就可取得,很没有意思吧。不过助理主编或以上的则有所保留,因为这些也有依靠要评选的奖项才可得到。—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10月30日 (四) 11:17 (UTC)
(-)反对:在下认为维基荣誉对维基人的成长是有利的。因为维基荣誉强制性门槛的存在,强迫想获得这些荣誉的维基人必须对维基百科的规定有一定的了解。而维基星章缺乏这样的作用,因为没有人会去跟用户说:“你必须怎么做,我才送你一个星章。”—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30日 (四) 12:33 (UTC)
可以参考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10月30日 (四) 11:17 (UTC)的回答。—JNIV 2008年10月30日 (四) 12:38 (UTC)
在下认为:只有高级荣誉对新手的激励作用有限。因为如果只有高级荣誉,因为门槛太高,新手会觉得获得荣誉的机会渺茫,根本不会努力地去达到那个标准。而现在的从简单到困难的要求,却能够诱导新手逐步地达到。—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30日 (四) 14:30 (UTC)
(=)中立,星章的优点上面已经说了,我觉得现行的制度好处就是比较一目了然,有些星章让人不容易一下就明白过来。另外我觉得现在的星章长得实在不咋样……(Oops,忘记签名)—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30日 (四) 13:05 (UTC)
又,第二个条目应为en:Wikipedia:Service awards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30日 (四) 13:49 (UTC)
(-)反对,星章更多的体现出社群内部一些用户对某一维基人的认可,而现行的荣誉制度体现的是社群对他的认可。—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2日 (日) 06:16 (UTC)
(-)反对,由于星章的颁授并没有客观标准,因此星章对低调及非持续性作出贡献的维基人明显带有忽略的味道。许多我很佩服的维基人因为作风低调就从来没有得过什么星章。加上中维的鼓励风气并没有很好的文化,用星章代替一切只会使鼓励风气更见低落。另外我要强调一点现时的荣誉制度并不等同于是一种功利的表现,而是一种鼓励行为,推倒目前的荣誉制度不见得对中维的发展有任何帮助。—LokiTalk 2008年10月30日 (四) 13:59 (UTC)
(+)支持,我强烈支持废除一切荣誉,消灭维基等级制度,而星章可以用来自娱自乐,如若有人喜欢玩这个装点用户页没什么不好, 但是星章绝不能用来作门槛。说实在的,“强迫”维基人成长本来就是一种不可取的“棍棒教育”,效果不大,就拿我自己说,随便编几个条目混到执行编辑,但对 维基百科规定的了解较开始的时候并没有任何提高。执行编辑以上的荣誉没有硬性规定,实际评选靠的是随意性很大的投票,更无法保证 公平公正—冰热海风() 2008年10月30日 (四) 14:29 (UTC)
(=)中立:已经对维基荣誉(包括星章)看得不这么重了,因此无意是否要有维基荣誉,也无意是否要有星章。—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0月30日 (四) 16:00 (UTC)
(-)反对:毫无异问,星章因为维基中的气氛是绝对不能够取代维基荣誉。理论上,在一个活跃于互相鼓励的社群的确不错,功能比起荣誉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事实呢?事实是中文维基社群中互相鼓励的风气并不热切,没有这个大前提,星章并不会在这个社群中得以广泛利用,更毋用说取代荣誉。另一个问题是现在的荣誉,无论哪一种荣誉,用户都可以自荐取得。星章呢?难道要用户自己授予给自己?只少目前的荣誉制度可以令一些喜欢被肯定的用户或是把肯定当动力的用户获得所需的“感觉”。正如Loki所言,本人亦已见太多因为作风低调而从来没有得过什么星章的用户。星章就是不能够满足喜欢被肯定的用户或是把肯定当动力的用户。
至于有用户认为这一个制度会造成用户间分级分阶。我相信此绝非制定此制度之原意,原意仍在于鼓励。至于为何发展至今日被人误为分级分阶的工具?本人以为原因如下:出自名称。执行编辑,见习编辑……新手当会误会这是网上论坛中的阶级制度。但再看下去,会误会的用户都有个共通点,就是到维基前曾参与网上论坛等分级分阶的网站。未认识维基是什么,当用过往所得之经验判断,自然会以为维基是个分级分阶的地方。举一个例:维基常提倡的就是管理员并不是什么的精神,但大家只要查一查一些申请页(保护、删除等),您不难发现就是一些受尽论坛影响的新手示管理员高一等。但我们不会因为这样所以推倒管理员制度,因为所有管理员都知道自己不是高人一等。同样,只要获得荣誉者不要把自己示作高人一等。这不就够了么?
最后,快速地看一看 Wikipedia:Service awards,根本上与本地的荣誉制度无分别。最大莫过于一个要自我授予(英文版),一个要他人授予(本地)。
既然现在双线发展,并无出现什么大问题。两者亦做到互补长短,基于以上所列之原因,请恕本人无法支持这一个提议。—J.Wong 2008年10月31日 (五) 13:45 (UTC)
部分(+)支持,我同意废除Wikipedia:维基荣誉中的主编,编辑等称号,这很容易让外界认为这是维基百科的官方头衔,有严重的误导嫌疑。而且也过于等级分化。另外,这真的对编辑条目会产生激励作用吗?对于内容质量上的提高会产生帮助吗?值得怀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1日 (五) 12:50 (UTC)
PS 至于其他的鼓励性的创作奖,特别贡献奖等非头衔的部分,则(=)中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1日 (五) 12:53 (UTC)
(:)回应,再研究了一下en:WP:Award,觉得还是结合一下更好—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31日 (五) 13:19 (UTC)
(-)反对,与小周的意见基本相同,努力获得荣誉的过程可以学习维基守则。--kegns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11:53 (UTC)

另外关于星章的一点

现在英文维基多了不少星章,有些挺不错的。想把它们搬到WP:BS,不知是否合适。—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31日 (五) 13:04 (UTC)

WP:BS不是正式的方针或指引页面,所以阁下大可自行动手。另外胡言乱语一下,发现中英文的差异还很有趣的——如果你BS某个人,你大可给TA发星章。—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1日 (六) 15:27 (UTC)
在下留意到有用户创建了Template:烦人星章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1日 (六) 15:41 (UTC)
看来可以发好人卡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1日 (六) 15:46 (UTC)
Template:烦人星章已经被提删,如果阁下想要让它获得保留,请参与存废讨论。—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4日 (二) 13:13 (UTC)
will we build up a 星章小组?—JNIV 2008年11月2日 (日) 01:23 (UTC)

关于是否在命名常规方针中增补进“名从主人”的内容的投票

前段时间已经就“名从主人”的几个议题在互相客栈里进行了近一个月的讨论,我认为讨论已经相当充分了,所以起动了相关的投票,请大家至Wikipedia:投票/是否在“命名常规”方针中增补进“名从主人”的内容里投票或继续讨论,谢谢。—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10月31日 (五) 10:15 (UTC)

科学、政区、年代-->拓荒特别贡献

应在何时动手,并取消左边的三个?—Jacky~有人跟踪我! 2008年10月31日 (五) 11:02 (UTC)

若没异议,就由我来代劳吧—Jacky~TALK 2008年11月4日 (二) 14:44 (UTC)

中西文混排与翻译

中西文混排有编辑规范么,我觉得要明确一下几点:

  • 标点符号怎么使用(单个的词怎么用,整个一句英文用中文标点还是用西文标点)
    • 链接符号怎么用(使不使用连接号,比如 n-dimension 翻译出来写成 n 维还是 n-维为好?sino-us relationship 翻译成中美关系还是中-美关系?前者更常见,但中国-巴基斯坦关系如何解释)
  • 空格(汉字和西文之间到底空不空半格,我觉得还是空半格的好。有人举例说新华社不空格,但杂志上,教科书都是空半格的。)

--刻意 2008年11月1日 (六) 06:53 (UTC)

对文章格式,我也有类似的疑问。

中西文混排:以前就曾有用户对中西文混排的美观程度提出问题,认为无论是加空格还是不加空格,最后产生的效果都不理想。以五氟化锑这个条目为例,在中文和化学式之间加入空格,显然整篇文章显得松散,不易阅读。化学式中还时常夹杂上下标,再加上参考资料的上标,使文章的行间距发生错乱。但不加空格,文章显得很拥挤,也不利于阅读。由于加空格或不加空格的效果都不美观,我觉得现行的编者大多在用化学名称代替化学式,试图避免西文字符的使用。但这样也是不可取的。化学条目很多涉及机理的解释,其中包括的很多不稳定的反应中间体或产物,用化学名称来表示时很不容易理解,也容易造成歧义。事实上,中西文混排的文章用Word处理的时候,中西文之间用半空格隔开,显示的效果很好,教材大多也是这样做的。希望维基可以早点解决这个问题,因为目前的内容还不完善,早点制定出规则,要改也比较容易。

文章中“之”字的使用:很多台湾的用户比较倾向于用“之”来代替某些“的”,比如:[1]。这让简体用户看起来很别扭。这种情况下,是否应当统一改为“的”,还是保留含有语句中的“之”?

分类的排序方式:上面已经对这个有过讨论,但讨论的结果仍然是很模糊,因此希望继续对这个问题的讨论。—Choij (留言) 2008年11月1日 (六) 10:49 (UTC)

话说我也比较喜欢用“之”(我乃大陆用户)。—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1日 (六) 15:13 (UTC)
连着几个“的”的时候,换个“之”用用也好。--刻意 2008年11月1日 (六) 17:11 (UTC)
不是太懂文言语法的请不要随便用“之”字,特别是想用来做条目名称是更要谨慎。“之”字大多数时候只是表示从属关系作定语的标志的,现代汉语中很多“的”字都不能用“之”字代替。—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1月2日 (日) 09:46 (UTC)
我倾向于不加空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1月3日 (一) 02:41 (UTC)
不加空格会挤在一起不能看,如果一个西文斜体夹在中文中更f难看。加空格也是出版物的写法。--刻意 2008年11月3日 (一) 08:06 (UTC)
关于西文和汉字字距的问题,目前在网页显示上没有妥善的解决方案,加空格是非正规的方法,而且也会导致在一些环境下的浏览问题,例如有些字体的空格字元并不适合拿来作字距调整使用。另外加空格将会增加存储空间的浪费,如果将来网页显示有了解决方案,又要花费时间来清理这些空格。
现阶段我建议用户以换用其他字体的方法来浏览维基百科。我相信大多数人的西文都是使用Arial来显示,但其实Arial很不适合中西文混排的文章。至于换哪一种比较好则见仁见智,请自行调试。--百楽兎 2008年11月3日 (一) 08:31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1j1z2于2008年11月3日 (一) 14:41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1. 整个一句英文用英文标点。
  2. n-dimension优先翻译成n-维。
  3. sino-us relationship一般翻译成中美关系(或中国-美国关系)。
  4. sino-pakistan relationship一般翻译成中巴关系(或中国-巴基斯坦关系)。
  5. 中西文混排不应增加空格,中西文之间的距离应该由浏览器控制。中西文混排的文章用Word处理的时候,一般不加空格,由Word控制。Word里面“自动套用格式”选项卡中有“删除中文和西文文字之间不必要的空格”的选项。
  6. “的”与“之”是两个字,如果任意一个的使用上出现了语法或者其他错误,必须修改。
--zy26 was here. 2008年11月8日 (六) 13:11 (UTC)

用户权限

 

我在登入德语维基百科后发现,有一个叫 editor 的权限(可看 http://de.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ListUsers&group=editor),特征就是每页条目之下,都有一个叫 submit review 的东西。但是英语维基百科和这里都没有这件东西。有人知道它是什么吗?--Hello World! 2008年11月3日 (一) 17:01 (UTC)

找到了少许类似的说明-en:Wikipedia:Flagged revisions/Sighted versions --Hello World! 2008年11月3日 (一) 17:07 (UTC)
德文维基有实施稳定版本机制?—ellery (留言) 2008年11月3日 (一) 23:47 (UTC)
该说明写了德语版在2008-5-5起实施。Surveyor rights一段写了达到相关条件 (有e-mail, Has an account for 30 days, Has 150 edits, incl. 30 edits to article namespace pages, 10 article namespace pages edited, 15 days of edits) 就会自动获得此权限,所有由该用户修改的版本,和该用户按过键的版本,都会被设定为稳定版本。而管理员可移除用户这个权限。--Hello World! 2008年11月4日 (二) 00:51 (UTC)

疑似种票用户

有一位在用户签名内加入“杀书生”的User:Remodel引起我的注意。该用户在10月29日首次编辑,然后在多个条目作出可有可无的小修改,例如加上sub-stub模板,编辑次数满50次后就开始在“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等页面投票。--Mewaqua 2008年11月5日 (三) 12:22 (UTC)

原来已有其它用户在User talk:Shizhao提出上述疑似傀儡疑问。--Mewaqua 2008年11月5日 (三) 12:34 (UTC)
Category:Cdjhook的维基用户分身。—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8日 (六) 14:52 (UTC)

怀疑广告内容

问:User:东岐明发表了多篇文章,都是从他的个人网志摘录出来的。若不是原创研究的话,不知道算不算是为他的网站卖广告?请大家看一看。—石添小草 (talk to me) 2008年11月5日 (三) 12:31 (UTC)

单就“中庸”条目来说,该用户加入的内容似乎偏离一般人所认识的儒家学说,该等见解如没有提供符合Wikipedia:可靠来源的文献支持,应视为原创研究。--Mewaqua 2008年11月5日 (三) 13:25 (UTC),后有修改

关于条目评审制度的一点想法

以下只是在下的一点个人想法,不求成为正式的规定,仅供参考

近一年来,有两篇条目成为特色条目后,在首页展示期间便被提交特色条目复审,并最终被撤销,这两篇条目分别是困在衣柜里元氏_(北魏孝明帝女)。两次出现这种情况,在下不得不对现有的条目评审制度进行了一些反思,并觉得:

  1. 单纯的投票不能完全体现条目存在的问题。目前的投票只有三个选项,中立票一般不计入内。在各个候选页面中,往往看见一些维基人在投支持的时候亦会提出一些希望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这些问题都会得到重视并最终得以解决。因此,二元式的投票对条目内容的改善有所不利,在下觉得我们应该改变这种投票方式。
  2. 说到改变,我比较欣赏中文维基的质量提升计划。质量提升计划对条目的评审,靠的是维基人给某一篇条目打分,最后根据平均分来确定质量提升的优劣。打分的优点在于条目评审不再以二元化的投票进行,而条目的等级也可以根据平均分的高低确定。我们甚至可以将为条目打分作为一种常态,将所有的条目评选集为一体:分数在FA阶的便成为特色条目,在GA阶的便成为优良条目,在start阶又符合新条目推荐其他标准的,便进入新条目推荐。
  3. 平均分的制度还可以促使参与条目评审的维基人仔细阅读条目,因为分数应该在读完条目后才能给出。在先前的一些批评里,便是认为有一部分维基人根本未读条目便参与投票,我觉得平均分的制度即使不能根除这种现象,但至少可加以遏制吧。
  4. 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我们的正式方针是这样写的。但有些时候我会这么反思,如果一篇条目评审的支持票只有“支持”二字,而不带你为何支持的意见,那么这样的评审是更像投票还是更像取得共识呢?的确,投票是取得共识的一种手段,但要看投票是不是真的取得了共识,那还要看投票者有没有在敷衍,以及少数人的意见是否得到了尊重。因此,在下个人觉得,目前的条目评审更像是一场纯粹的投票,而对取得共识的讨论显得有些单薄。
以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5日 (三) 18:02 (UTC)
条目评选为何被取消呢?—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5日 (三) 18:19 (UTC)
(+)支持用评分来代替投票,同时(-)反对将所有的条目评选集为一体。FA、GA的标准和要求不一样,放在同一个评分标准下不妥。例如一个条目满足GA但达不到FA的标准,则可以在GA评选中给高分而在FA中打低分。— 盗号木马(对话) 2008年11月5日 (三) 19:01 (UTC)
同意楼上的想法,另像新荐这样的评选个人还是认为简单投票即可,避免制度过于复杂。
只是在下认为不同的人对打分的标准不尽相同,分数的波动可能比较大—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6日 (四) 00:50 (UTC)
如果从单个分数来看,那么可能的确会有一些分数的波动;但从某次评分的总体来说,由于最后取的是平均分,再说打分的维基人一般也变动不大,因此在每次评分的总体上看,其实应该还是挺稳定的。此外,或许还可以给出一些推荐标准,比如符合什么什么标准就加分或者减分之类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6日 (四) 10:24 (UTC)
(+)支持以上评分那里的方案,但是可否在这里比较一下评分跟现在的方法的好与坏呢。可是同一个标准来评定不同的阶级这个理念有所保留,不太同意。JNIV 2008年11月6日 (四) 09:23 (UTC)
单纯用讨论来比较可能不容易出结果,所以如果都觉得应该变一下,那么或许可以找一两篇条目的评价来试水。—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6日 (四) 10:24 (UTC)
部分(-)反对。我虽然也认为目前的投票方式对于条目素质的认定并不可靠,但是我也不认为评分体系会改善目前的这种办法。评分同样会造成胡乱打分的状况,除非打分的人非常了解整个评分系统,否则和投票没有什么差别。我倒是认为,如果能够设计出一套量化的评分体系或许会好一点,例如从条目的深度,可读性,准确性,文采等各方面分别打分,然后得出综合分数更为恰当,也督促参与者更加审慎的阅读条目和给出意见。但是我认为更好的办法还是寻求共识的办法。之前也有讨论过,就是对各种意见都要严肃对待,如果在评选期间,所提出的意见没有全部解决,则不能入选。这样才能对提出的改善意见真正重视起来。当然,这种方法比较适合特色,对于优良可能不太适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1月6日 (四) 12:17 (UTC)
(-)反对,我觉得可以参照其它语种的做法,给条目重要性、质量评级以供编辑者参考,但是绝对不该凭什么分,分数这个东西太细化,容易偏差。“平均数”这个东西尤其有毒,随便搞搞人海战术就能将其操控于股掌之中。维基百科创立有段时间了,开始对许多人还有点新鲜感,现在编者越来越没积极性,条目提升计划基本没人去管,当初投票者也不去提升质量。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但由于在大陆长期被封,一直以来中文维基百科都是自命为民主女神来推销自己、增强神秘感的,一下扭转很难。
“寻求共识的办法”不仅可以用于特色评选,优良也该如此。优良条目是有特色潜质的条目,只是在完整性等非原则性的东西上比特色条目差,但很多人把它仅仅当作比特色条目次一等的状态,结果有的条目轻松通过优良,选特色却被人质疑中立性这类原则问题。现在中文版里优良与特色的比例完全是失调的(一般大语种都是2倍左右)。废弃评选时的投票是治本之道,现在表面上要求说理由,但实际由投票决定,结果即使把投票者的理由驳倒,他还是不改支持或反对,照样可以算进票数,那么说理由又有何用?—冰热海风() 2008年11月6日 (四) 12:51 (UTC)

一个改进的方案

将现行的FA标准中的内容综合成以下三个方面的标准:文章内容、中立与可查证、格式及其他。在评选时对每一个方面评分,最后三个分数都达标的条目才能当选。这样可以避免某一方面有缺陷的文章通过评选。GA条目评选也可以按照类似的方式来操作。

以下是将现有Wikipedia:特色条目标准中的要求划分为三个部分:

一、 文章内容分
#學術综博:在百科全書上必須說明的事項皆已滿足,沒有明顯的未完成部分。
#內容充實:導論内容精煉但足以概括認識整個條目,各章節充分介紹論述。 
#完成度高:文章易讀、構成精實、沒有明顯的未完成部分。

二、 中立与查证
#中立客观:保持第三者身份闡述事實,不致引起論點紛爭。 
#列明來源文獻與資料。引用事实须详细精确,避免模糊论证。 

三、 格式及其他
#符合相关专题的标准,也符合格式指南。
#遣词適宜:用詞易於理解但不低俗,使不清楚的讀者也能夠理解該主題的內容。較為艱深的專門內容應建立相關條目以方便讀者理解。
#章节與標題清晰而有條理。 
#適度添加圖像或表格(如果可以),所有圖像需符合相關的版权標準。  
#无错别字,且标点符号應用得当。 
#连接:链接適當,没有多餘的链接。

盗号木马(对话) 2008年11月6日 (四) 21:57 (UTC)

发现不中立的内部链接?

  • wowwiki?这不是维基百科的相关计划吧?

Druids, Hunters, Mages, Paladins, Priests, Rogues, Shamans, Warlocks and WarriorsP1ayer (留言) 2008年11月6日 (四) 08:27 (UTC)

move

  • (当前) (先前) 2008-10-17T12:19:09 RalfX (对话 | 贡献) 小 (Wikipedia:聊天/2003年6月及以前通过重定向移动到Wikipedia:聊天/2003年6月以前: 回退该移动) (撤销)
  • (当前) (先前) 2008-10-17T09:26:01 Liangent (对话 | 贡献) 小 (Wikipedia:聊天/2003年6月以前移动到Wikipedia:聊天/2003年6月及以前) (撤销)

我移动的原因是,"2003年6月以前"应不包含6月,但实际该页包含6月的内容,这是否应该移动? —Liangent留言 2008年11月6日 (四) 10:12 (UTC)

傀儡发言的处理

在下留意到:最近有用户主张“使用傀儡绕过封禁所留的发言应被删除。”

虽然在下认为:如果不删除傀儡的发言可能有鼓励被封禁用户使用傀儡的嫌疑。但是,在下认为:在目前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删除傀儡的发言缺乏足够的依据。也容易导致被愿意接受被封禁用户在他们用户页留言的用户认为是一种冒犯,导致不必要的冲突。

在下建议:社群应该讨论形成对傀儡发言的处理的指引,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在下的观点是:在设立Wikipedia:申诉的前提下,被封禁用户的傀儡在其他地方的发言应该被删除。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6日 (四) 14:29 (UTC)

同意。尽早成立申诉专页来管理会比删除来得好。--百楽兎 2008年11月7日 (五) 03:35 (UTC)

关于不再使用Template:小天使迎新模板的投票

10月5日,我对Template:小天使迎新模板发表意见,认为该模板与欢迎模板相比有很多不足。由于欢迎模板和小天使迎新模板都是张贴在用户的对话页,对新用户起到告知和引导的作用,我认为应当一致,并清晰地告知维基百科的最重要的方针,避免常见错误,分为两处是没有道理的。因此,我建议停止使用小天使迎新模板。由于关注的人数不多,没有充分讨论,下面我发起投票,请表明你的立场并发表意见。

如没有异议,本人将执行以上共识。-‘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19日 (三) 12:16 (UTC)

 完成‘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20日 (四) 12:54 (UTC)

用户msuker不服投票议决,私自恢复名称,要求将该用户作出处分

用户msuker明知Wikipedia:投票/UEFA Champions League命名的结果已出,却私自把我将有关欧洲联赛冠军杯的移动一律复原,更指为非法投票。我对该用户的行为感到愤怒,此人不尊重其他编辑意见,还妄称这是非法投票,我对此人很失望,如那人认为投票不妥,大可申请abort投票!希望将其作出处分! —Jacky~无聊IQ题~哪个西甲球员最凶猛? 2008年10月4日 (六) 08:19 (UTC)

投票事先在方针页讨论,是基本常识。更何况现在讨论正在进行中,你却擅自以非法投票取代讨论。至于投票内容、歪曲选项的问题,就不用多说了。自说自话,自编自导自演,自作多情。—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08:24 (UTC)

的确这次User:JackyCheung太急于发起投票了,应先经讨论试图达成共识。不过现在明显的是Msuker一直逃避实质上的问题,我还是希望能有更多维基人循现在方针或指引上对此类命名规定作出审定,又或者是时候做一个检讨,根途以后对于此类问题的争议。我始终认为,如果在不修改现行方针之上,欧洲联赛冠军杯这个名称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我也的确了解到欧洲冠军联赛为正式译名,但是维基百科未对此类命名作出硬性规范,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并不能说不最常用就胡混过去,我也可以说你并无证据证明这名称非最常用,正如无法证明此名称最常用一样。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名称不对,当然不能从先到先得而保留,然而名称对了,则可从先到先得。而事实上现在的维基条目亦非所有条目均依循官方固有名称,也正是我提出需要规范的原因。要改不能只改这几个足球条目,应该全部都改。

有时我会想,倒不如发起另一项讨论,检讨命名常规是否应规管对事物条目名称是否必须循官方译名,这还比较有意义。不过也许,会使更多非中文标题涌现。--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10月4日 (六) 11:03 (UTC)

这不就是上面这个正在进行中的讨论试图解决的问题吗。到底名从主人,还是先到先得,早就应该有个说法。—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1:17 (UTC)
实际上若果先到的名称并非常用事物名称,即使是先到先得亦属无效。因此始终是不可能避开常用名称此一方针来讨论的。如果说先到先得必定大于名从主人就太扯了,难度命名错误也不能改了?因此这是必定在既有主人名称、亦有客观名称时,到底应名从主人还是常用名称,译名使用官译还是常译,这才是问题的所在,若条目是命名错误,那方针本身亦不接受,就勿论先到先得;而先到的人从主人名称亦无争议出现。因此争议唯一出现在先到的人用常用名称而不名从主人的时候。另外就是NoteTA的问题,有主人名称或官译时,应不应为地区语言而应用常用名称或常译,希望以下是认真讨论此二问题,并提出理据,不要用“当然”之类的字眼,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他的当然,这并不能说服别人,只会让讨论陷入死循环。--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10月4日 (六) 12:07 (UTC)
TO:About123

其实大家仔细看看,我在8月31日已发表讨论,由于并没有突破(过了整一个月),所以才发起投票,他大可要求ABORT(如不满投票选项),但他并没有,反而拖至投票完结(一周后),这根本在浪费时间。请About123明察,谢谢。

题外话:如果能在这里谈好,那发起投票干么?不是不能达成共识才投票么?!(笑)—Jacky~无聊IQ题~哪个西甲球员最凶猛? 2008年10月4日 (六) 12:44 (UTC)
而且,据高手chong fat意见,此杯的所谓官方名字应为“欧洲足球联合会冠军联赛”已非m某的所说,所以,不明白支持他的人士为什么只听他片面之词。希望管理员对此人作出行动,他的说话明显是偏激的。—Jacky~无聊IQ题~哪个西甲球员最凶猛? 2008年10月4日 (六) 12:47 (UTC)
你8月31日发表过讨论?我怎么只看到一个掺杂人身攻击的“投票”?非法投票的所谓讨论是另一个非法发起的投票,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3:40 (UTC)
你也不用什么高手大侠,你想知道正式名称,点一下http://cn.uefa.com 不就看到了,就在左上角醒目位置。—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3:46 (UTC)
  • 我也认为这次投票是无效的,理由是“先到先得”不能凌驾“名从主人”。命名是官方的权利,任何地区或任何人皆不能剥夺此权利,不能以自己喜欢或习惯的译名取代官方命名。Msuker依据的是 http://cn.uefa.com 这个网站,异议者除非证明该网站非官方网站或该网站的中译不具官方代表性,否则异议者的译名不能使用,因为你们侵犯官方的命名权。另,该网站的中译全名应为“UEFA欧洲冠军联赛”--百楽兎 2008年10月4日 (六) 14:21 (UTC)
    • (+)支持此观点。顺便一提,JC阁下方的观点是该网站是面向大陆的,所以其官方译名不具有广泛性、香港方面应该采用其他译名(如果有理解错误请纠正)。但是我个人不支持此观点。另外这个全称的问题,除了在网站Title上出现过以外,别的地方都是“欧洲冠军联赛”哪~不过应该没问题,只是省略了大概...日文版的话满版都是“UEFAチャンピオンズリーグ”,一般不省略,真微妙XD—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4日 (六) 17:27 (UTC)
请双方都冷静一下。User:JackyCheung,之所以说你的投票被认为无效,是由于在讨论中未有出现足够的讨论及有任何结论倾向,而且一般投票应设一个有效下限,可是这次投票的票数严重偏低,这很难有说服力吧?User:Msuker亦请注意你的言词,你的挑衅性言词已不是一两次了,说什么一个掺杂人身攻击的“投票”,你自己的语气也好不了多少,请你也自律一下。
中译全名应为“UEFA欧洲冠军联赛”:这个我想说要不要把UEFA都译中文?搞不好如果要不用中文,不如UEFA Champions League就根本什么争议都没有了……争议也从中译来,你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吗?命名常规:使用中文中是这样描述的:“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译在中文中更加常用,请使用中文来对条目进行命名,并将外文原文附在条目的首行。”,可看到只要原文更常用枯且能用原文而不用中文,更可况是其他译名,也就是说常用也是命名常规中的一个重要考量,而并非单纯的绝对中文,绝对从主这么绝对。
的确我不否认的一点是:“欧洲冠军联赛”正开始被接受,但是接受程度仍然成疑中。未来的确有全面取代“欧洲联赛冠军杯”一词的可能,但也有相反的可能:到最后还是习惯了的称呼改不了,仍沿用联赛冠军杯。无论如何,直到今天为止“欧洲联赛冠军杯”一词仍是一个常用译名是肯定的,如果说完全不能接受似乎有点儿哪个,但在我个人来说只规管足球条目,对于其他维基词条关于从主与常用问题则漠视认为不可接受。至少在我抽离本条目从任何条目命名角度上看,令人容易了解的常用名字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必须规范所谓的“命名权”,则应规范所有事物条目,今后所有事物条目应从官译,否则原文常用则应从原文,全面减少使用具争议的中文标题。--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10月4日 (六) 18:00 (UTC)
你屡次说我挑衅,我倒是觉得奇怪了。到底你觉得那句话是挑衅?投票的内容还在上面,里面明显有人身攻击的词语,难道如此描述就叫挑衅?
“UEFA欧洲冠军联赛”,是可以考虑的名称之一。但是使用UEFA这种 acronym 在中文有实际困难,我想很多中文用户无法读出这个词(并不是按照四个字母读的),词典上都不一定能查到。“欧洲足联冠军联赛”实际完全没有人使用,google带引号的搜索结果连“欧洲冠军联赛”一千分之都不到。
“欧洲冠军联赛”,不但官方网站醒目位置使用,而且意义足够明确,其它效仿的事物知名度上完全不能相媲,维基常规处理就可以,比如 欧洲冠军联赛 (手球) 或者 欧洲手球联合会冠军联赛
但是这并非原则性的取舍。举个例子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哪个最合适、最正式?我觉得,哪个都不是问题,冗简不同而已。
至于将这种思维应用到所有东西的问题上,我当然表示支持。不过实际个人感觉,事实上在JackyCheung之前,绝大多数人都是默认“名从主人”的,至少在我关心过的条目,从未发现过无视甚至刻意针对主体选择的情况,实际上是不成文的共识。只不过既然现在出现了这种争议,我们看来应该将其写入命名常规的方针了。—Msuker (留言)
根本这里大部分人都犯了地域中心,中国版本=中文?真可笑!而且那名人士自称非法投票,却不ABORT,摆明游花园!!!再者,8:0也说投票率偏低?还有,大部分人支持名从主人?!基本上其他参与讨论的人都不认识足球,而足球编辑大多支持先到先得的!!大家还记不记得华君如何被压逼?那些只喜欢捣乱的人,都是没有贡献的,看过其编辑纪录便略知一二,如果要继续讨论,那必须回答我以上的问题。
如要有一个全中国也通行的网页,便必须有齐繁中和简中的版本。否则难以被同意—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5日 (日) 03:54 (UTC)
那你再去发一个投票好了,反正几乎所有台湾、香港的网站都没有简体,所以都“难以被同意”,看看有没有人认可你咯?—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5日 (日) 08:07 (UTC)
同样没有人赞成此人意见将“联合国”改名为“国联合”。—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5日 (三) 10:44 (UTC)
我举这个例子说明投票并不能改变世界上客观存在的事物或者名称。所以说,只有完全不理解维基投票的意义、效力、规程、必要准备、客观中立性、公正公开等等各方面因素的人,才会擅自发起非法投票并且刻意歪曲选项与理由。事后更加是变本加厉,以先到先得为名,行香港译名独霸之实。—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6日 (四) 11:41 (UTC)

中文并不以语音为基准,各地语音所译,各有偏好。大陆人认为香港人用其一套为独霸,香港人认为大陆人无日无之搞规范系独霸。两家何不宽容一点?既然有NoteTA,有各地字词转换,就不要斗搬页,按维基规举,回到起点。不然,斗到天光,斗到天黑,每字词都斗一餐,徒然浪费各位时间。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6日 (四) 13:06 (UTC)

第一,现在并非音译。第二,由于主体拥有者的选择现在的各常用名称并非平等,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别,并不是简单的地域差别。第三,所谓香港译名独霸是指User:JackyCheung打着“先到先得”的幌子,却在1968年欧洲冠军杯决赛 欧洲足球锦标赛 等条目,用香港译名取代先到先得的大陆译名或欧洲足联正式名称,此等劣迹可见条目历史为证。—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6日 (四) 16:35 (UTC)
乱象正在于此。维基百科原则向来并不以官名为中心,而系按习用方式,所以亦当以共识为基础。之不过,因各地习用者不同,部分用字长年不会有共识,此乃人所共知。所以,此处之前就达成更大共识,各地习惯用法,当按NoteTA/自动转换,以免各自坚持各地习用方法,将标题搬来搬去,乱象无日无之。当然,不少标题用官名,前题系各地习惯如此,或参与者共识如此。既然此等字不见有共识,就不要强求,按无共识处理,否则徒费光阴。时代会变,未来用字会变,何必急于今天就有用字共识。双方都宽容一点,见对方习用之字不强换,就可省略周时出现之辩论,为维基作贡献。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00:54 (UTC)
“维基百科原则向来并不以官名为中心”?这个原则哪里来的?如何与五大支柱中的中立性原则共容?一个公司、国际组织对于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事物进行命名,一个以中立为生命的百科可以无视?—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06:17 (UTC)
你提得正好。五大支柱中,正好并无一条以官名为中心之原则。中立原则只不过要求有多方面观点, 有可能下,有可靠提证来源。有争议就到相关之文章讨论页寻求共识。就此证明,官名与不官名,双方面可以靠共识来解决。单方面强推官名,反而有违中立原则。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22:59 (UTC)
以正式名称为主条目名,通过NoteTA或者正文叙述包含其它别称、简称、地区名称,才是最符合中立性的做法。因为你不使用条目主体拥有者本身的命名,首先就是一个非常严肃、严重的立场问题,没有充分明确的理由根本不可能与中立性原则共容,比如已经提到过的“中华民国总统”=>“台湾领导人”。
先到先得这种偶然性做法,一直就被反复强调是在没有其它可行方法、原则的前提下才可以使用的。再多的理由,维基难道可以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称为“北韩”?这还叫中立的百科全书吗?但是偏偏有一部分人不断的无视其它更加重要的原则,不断扩张先到先得的影响。甚至在出现了国际组织正式使用的名称后,仍然执意先到先得,而且至今并无任何明确的理由,反而是一大堆什么非中文、NoteTA的借口。中文官方网站的名称谈何非中文?为一个名从主人的条目名加NoteTA难道比为先到先得的条目名加同样的NoteTA麻烦?
至于类似User:JackyCheung这种“先到先得=香港译名得”的做法,就更加是严重损害中文维基的协作基础了。- 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7:38 (UTC)
正如前言,维基一直寻求共识。而共识多数为惯同名。刚巧,你又举得一贴切之反例。DPRK以en:North Korea(北韩)为题,英文维基刚好有一例,亦有最少一半以上之维基百科以北韩为题,而非DPRK官名。若一维基共识用习用名,就用习用名。官名与非官名,与为题关系并不大,因此于共识之下,已超越所谓名从主人。你所述之中立,与维基所述之中立,系两回事。维基中立方针,系要多方观点都得以阐述,而非独尊官方观点。不幸系,中文用者文化背景分歧相当大,有部分题目不可能有单一共识,经年将标题搬来搬去。所以最后中文维基用者,就达成现有共识,以NoteTA解决分歧。当然你可以挑战此共识。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13:50 (UTC)
你已经将 North Korea = 北韩,还有什么好说的。请注意英文与中文的习惯与立场差异。比如,难道你认为en:Mencius是一个中立的、国际性的条目应有的标题?可以说绝大多数懂英文的中国人都不知道 Mencius 是什么。
还有,NoteTA 与这个话题到底有什么联系?既然是在讨论NoteTA涉及不到的范围内的争议,显然NoteTA就无法解决这一分歧。—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07:51 (UTC)
你要搞清楚,并非我将North Korea = 北韩,而系大部分维基百科,都将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DPRK)以North Korea为题。此例刚好证明维基百科标题,以共识为主,而非你一直坚持之官名为主。前面已重复多次,维基百科之中立,系各方观点都得以阐明,不会独尊官方解译。留意,你一直讲之中立,并非维基百科之中立。另外,Mencius系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共识,有何问题?一者合英语普遍用法,二者亦无中立不中立可言。不知你举来有何用意。(我自幼就知孟子在西方叫Mencius,正如唐人叫Wien做维也纳一样。大陆叫Backham做Bei Ke Han Mu(贝克汉姆),香港叫Bik Ham(贝克汉姆),一样很多懂中文的英国人都不知道。既然生活间于第一语言已皆知巷闻,何需以第二语文描述?不晓第二语文习惯用法,亦相当合理。)NoteTA及自动转换之说明,系为了让你明白,一早此方面有共识。此法用意解决不同地域,用字极分歧之方法,以防各用户将标题搬来搬去。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11:46 (UTC)
你自幼就知,那你知不知道这是对于中华文化的歪曲与侮辱,即将中国人“古罗马化”?这点包括冯友兰在内的一些学者都曾经提出过明确指责,中国的哲学巨人不需要看起来像古罗马人的名字。贝克汉姆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因为这是最接近的音译,除非你不要中文形式的名称。但是,比如什么禤智辉,就是对外国人士和非中文文化的极度不尊重。
以自己、自己地域、自己文化的立场,强行改变事物主体的选择,就是违背中立原则,比如“中华民国总统”=>“台湾领导人”。- 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13:59 (UTC)
将讨论带到侮辱不侮辱,讨论已失焦点。你一直都坚持你自己之中立解释,却并非维基之中立原则下所述。如你不同意维基百科所订之中立原则之内容,你可要求加以修改,寻求各人共识。若你一直坚持你所谓之中立,根本并非维基百科之福。请理解,维基仍以共识为主。中文维基百科之共识,系中华民国总统为题,而非台湾<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en.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Lupin/popups.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dontcountme=s"></script>领导人。而中立方面,内里有专目介绍各国对中华民国总统的称呼。§不同语言,都会将外地知识,化作本地所认知之事物,以本地语言写出。贝克汉姆只不过系现代版之“古罗马化”。当时大明之时,西洋知识系都以拉丁文为宗,传教事以拉丁语法写东方事物,实在正常不过,之后传遍英文世界之内。今君对外国人之“古罗马化”痛恨不已,但对唐人做之“古罗马化”甘之如饴,岂非自相矛盾。§英人姓名,以类同唐名法译出,乃英人来华时所发明,在前之萄人来澳,数百年都未尝有此创举,后才随英人之后而有所改变。英人治以此法译名,亦一直沿用一百数十年,何来不尊重论。况且名字亦由英国官方所首肯(虽则你可不认同英人部分衙门)。译名多以善字吉字为主,何来侮辱。若译名用辱字贬字,如白皮猪等,才系侮辱。‘极度不尊重’实你所空想,而实情系英人治港已推行百年,英人岂有在唐人前侮辱自己之理。相反观之,英人以此法译名(若不以阴谋论观),实尊重唐人文化之举。§我反而担心,国民因过度自大自卑而心胸狭隘,不以平常心审视,本无侮辱都自寻侮辱,空有不必要之烦恼。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02:31 (UTC)
维基的共识能够大于现实世界的事物、中国大陆政府的正式文件?再者,在现在“先到先得”盛行的情况下,连国际性组织的正式名称都置之不顾,还有什么其它共识可言?
就看台湾领导人例子,google.cn 限制中国网页带引号搜索,"台湾领导人马英九" 1万2千多,"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不到500,而且粗看全部是个人性质的博客、论坛转贴等。那阁下是不是同意中宣部明文规定的这个“台湾领导人”的头衔是中国大陆区域最常见的说法?那是不是说明这个主体存在各地区用词差异?于是,是不是说某个地区的最常见名称可以“先到先得”?换句话说,如果最早建立条目的是个中国大陆的用户,中文维基以后介绍中华民国总统的条目主条目名就叫“台湾领导人”?真是如此,我们还好意思自称中立的百科?
先到先得挑战名从主人,就是挑战中立性。—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07:44 (UTC)
君尚不晓,维基百科运作乃以共识为基石。“先到先得”仰或“名从主人”,两者都并非维基根柢原则。恰此处共识为先到先得而已。若文题有大争议,应寻求更多共识,而非一开初就将文题搬来搬去。官名与不官名,都以各人共识为基础。本维基百科以中华民国总统为,正正系本维基百科用户达成共识之成果。与君所提之问题,根本无相孛之处。至于何国政府有何公告,维基百科会于文章内,兼顾并陈述其观点,中立亦从而得以彰显。至今君尚不晓维基百科之中立为何物。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12:03 (UTC)
名从主人符合中立原则,即以五大支柱之一为根据。先到先得不根据任何原则或方针,不过是一个妥协。中华民国总统的例子,说明先到先得如果可以大于名从主人,维基的条目就可能形同儿戏。不要回避问题,如果按照先到先得理论,“台湾领导人”或者类似明显不恰当的名称,就可以占据主条目名,直接挑战中立性原则。还有,不要牵扯什么主条目中的叙述,现在的争议从来不是条目正文或者NoteTA,而是主条目名。简单点说,请问,如果第一个建立的中华民国总统的条目名叫“台湾领导人”,你认为合适吗?如果不合适,理由何在?- 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12:41 (UTC)
用中华民国总统,系本维基百科之共识,与名从主人无甚关系。本维基百科用户,就系不接纳以台湾领导人为题。君知晓何谓共识么?名从主人,抑或名从习用,都不过系来自共识,并非一两人之爱恶。请相信众人之共识。看君对中立原则误解万分之深,实在无别话可语,维基百科中立原则强调各方观点都得以论述,与君所述不同。合适不合适,并非以个人意愿就行,要众用户共识才行。很明显,众用户认为中华民国总统,比台湾领导人合识。若君认为台湾领导人比较合适,都得过众维基人共识此关。HenryLi (留言) 2008年11月1日 (六) 02:42 (UTC)
哦,用中华民国总统是共识?投过票,讨论过?那用禤智辉也是共识?移动鲍比·罗布森卜比·笠臣也是共识?
事实上,绝大多数条目的命名完全没有什么特别共识。只不过是按照现有的规则而定。那现有的规则是什么呢?是“先到先得”。请问如果第一个建立条目的人选择“台湾领导人”,你以什么理由质疑、反对?共识?什么共识?给我个页面看看?—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4日 (二) 13:37 (UTC)
不能为繁简转换吗,似乎香港维基人都译作冠军杯,而大陆、台湾维基人都译作冠军联赛?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0月23日 (四) 01:15 (UTC)
不尊重投票有多不正常?看看陈克勤取十万票,一样被一大班不服气年轻人大骂无耻。所以,以上的讨论,我们看到有人想把先前的成果推倒重来了。到底维基百科是否搞抗争的地方呢?这个问题很影响整个讨论的。—华德禹@陈克勤最无耻(找回良心?) 2008年10月28日 (二) 07:21 (UTC)
每处地方都各有习惯与规则。维基百科并非强制参与,认同原则可参加,不认同可以离去。维基百科容许推翻前共识,前题系要通过新共识。不通过维基用户考验,亦难以推翻前共识。所以不要惊有意见不同。HenryLi (留言) 2008年11月1日 (六) 03:02 (UTC)
到底是违反投票程序非法发起投票的人试图推倒共识呢,还是指出这一投票非法性的人试图推倒共识?—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4日 (二) 13:39 (UTC)
维基百科内不知廉耻、颠倒黑白的人大有人在,跟这些人讲道理等于对牛弹琴。我干脆学黄毓民说xxx最无耻好了,反而更传神。—华德禹@陈克勤最无耻(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7日 (五) 05:02 (UTC)

唉。维基好多的问题都是规定的不严谨。名字该是什么就是什么,怎么会整出如此多的事端?大不了当前页面建立在哪里,其他名字设置重定向,在条目中添加一些警示性文字或模板……解决方法这么多,偏偏要用吵架的……——你好!我是03!·找我有事吗?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33 (UTC)

介绍你去一个地方:Talk:韦俊安,亦因此我认定和这个人理性讨论是没用的。—华德禹@陈克勤最无耻(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1日 (二) 15:01 (UTC)
第一,你没有参与过讨论,有什么资格评论理性不理性?第二,当时与我争论的若干主要用户之后都曾经理性的讨论过诸如Talk:英国政治人物香港译名列表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走火入魔的“正名”行为等相关话题。
由此可见,到底是谁成天只会在旁边阴阳怪气的说风凉话,或者挑动个愣头青出来骂人,偏偏不能的就是理性的讨论。—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22:56 (UTC)
我没做过特首,我没资格闹曾荫权。我没做过美国总统,没资格闹乔治布什。什么道理来的?散播谬论的人指责人阴阳怪气,说服力不言而喻—华德禹@陈克勤最无耻(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2日 (三) 09:51 (UTC)
有讨论事关维基方针原则你不发言,讨论完了指责参与讨论的人不理性。不是说风凉话是干吗?—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2:43 (UTC)
好了好了。不要吵了。别的不说,反正我的原则是“家事国事天下事关我屁事”,几位慢慢吵,吵累了请多起身动动筋骨、眺望远方美景!维基百科关心您。——你好!我是03!·找我有事吗? 2008年11月13日 (四) 14:17 (UTC)

对“第几任”的用法不一

发现到中文维基百科对“第几任”的用法不一。举例来说:

由以上三例来看,只有在美国总统的描述上“第几任”变成“史上第几人”的意思。除了美国之外,不知道还有哪些国家的叙述上也有此问题。--百楽兎 2008年11月7日 (五) 03:35 (UTC)

在下查阅了以上三人的英文条目和日文条目,以及列表en:List of Presid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
  1. 英文版中,George W. Bush使用43rd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Junichiro KoizumiChen Shui-bian只说明任期,未说届数。
  2. 日文版中,小泉纯一郎为“第87代・第88代・第89代内閣総理大臣”;陈水扁使用“中華民国第10-11代総統”;ジョージ・W・ブッシュ(布什)是“アメリカ合衆国第43代大統領”,与中文一样。
  3. List of Presid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同时给出了根据“第几位”排序的编号以及根据任期的编号(小布什便是54、55)。但是几乎没有条目曾用到根据任期的排序。
可见不同国家的排序方法不同,而不是中文维基的问题。也许是某种意义上的“名从主人”吧。—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7日 (五) 11:34 (UTC)
是的,美国总统在连任时被视为是同一任总统,这与中文领域中对于‘任’这个字的定义并不全然一致。我认为中文维基应该遵循这用法,但可以在内文中补充说明任期部分的算法差异之处。—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11月7日 (五) 12:53 (UTC)
我觉得“43rd”翻成“第43任”是华人的误译,“43rd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应该翻作“第43位美国总统”,这么翻的话在中文里就会达成一致了。“位”基于“人次”,“任”基于“任期”,无任期限制时“位”=“任”。以我的中文程度对这几个词汇是这么理解的。--百楽兎 2008年11月7日 (五) 13:20 (UTC)
但是日文维基中也是用“代”一个字通称了两种计算方法。—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7日 (五) 13:36 (UTC)
百乐兔说得对啊。美国总统用“任”字会有歧义,应避免使用。YunHuBuXi 2008年11月8日 (六) 01:32 (UTC)
但是作为一种不仅仅在中文里存在的习惯,似乎使用率还是极高的。—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8日 (六) 03:26 (UTC)
我觉得没有问题,“任”不是任期而是任命,“届”才是任期,所以他是第43任,担任第54、55届总统。日语和汉语不一样,通常一个汉字代表多种意思。--方洪渐 (留言) 2008年11月10日 (一) 01:32 (UTC)
现在可选的有 位、任、届、代 等等,大家到底喜欢哪个?好像看不出共识来……另外这4个字都有可能产生歧义,还是在条目里特别注明吧。……219.148.51.132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1:16 (UTC)

胡言乱语

侵权?(有版权的图片的衍生作品) —Liangent留言 2008年11月7日 (五) 14:36 (UTC)

严正声明

希望对cdjhook作出严重处分

此人使用劲多分身,只我投票(在yahoo知识+称为造票,有关资料可在网典查看),手法低劣,我严重不满这种造票狗,在yahoo知识+这种人会被耻笑一生,永无翻身之日,虽然我并不想对这用户赶尽杀绝,但如不封禁他作警戒,不但对其他用户不公平,更可能被模仿!若开了这先例便糟了,希望管理员封禁他半至一个月(我想说一头半个月),让他好好反省一下(在CU结果未出他还口口声声说那些用户是什么网友,谎话连篇)。—Jacky~TALK 2008年11月8日 (六) 14:11 (UTC) 对不起,我错了 —Jacky~TALK 2008年11月12日 (三) 09:02 (UTC)

支持

反对

  1. (-)反对反对在未有封禁方针时发起这种投票,但本人支持短时间封禁cdjhook以防止破坏。-‘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8日 (六) 16:43 (UTC)
  2. (-)反对发起投票的人自己就应该被封,严重人身攻击,删除了也没用。Alonso McLaren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07:13 (UTC)

意见


请注意: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封禁用户是不需要作任何投票的,而是由管理员定夺,而此事例中,cdjhook操作多个傀儡影响多个投票,是必定要被封禁的。除非有足够的理由推翻此事实,否则其他人反对也没用。—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1月9日 (日) 07:20 (UTC)

verycd 页面链接

强烈要求建立申诉制度

谁定的"惯例"??管理员执行封禁有什么见不得人的?Alonso McLaren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01:46 (UTC)

并不认为有任何问题存在 每个人查下日志轻松可以查到。—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05:42 (UTC)

对于近日本人发表的有关封禁言论对各位造成滋扰,本人作出诚恳道歉

各位对不起,我发表若干言论是不智的,现宣布收回有关言论,希望能得到各位原谅。此外,希望各位不要回复该言论,借意抽水,谢谢合作。—Jacky~TALK 2008年11月11日 (二) 12:44 (UTC)

那串讨论不是你的私有物,其他人的发言没有违反讨论规则,你没有任何权利删除该讨论的内容。同样的情况也不只这两次了。—RalfX2008年11月11日 (二) 13:48 (UTC)
人总喜爱旧事重提,好,我便删除我自己所发出的言论—Jacky~TALK 2008年11月12日 (三) 08:52 (UTC)
删除没什么意义吧,历史版本不会消失的。MediaWiki自身设计就是任何操作都会留下历史版本,连图片修改也一样。121.29.188.157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4:53 (UTC)
本人已恢复-‘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15日 (六) 10:16 (UTC)
明白就好了。错是用来改的。—JNIV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24 (UTC)

想"分立"中文维基百科,可能成功吗?

问:想"分立"中文维基百科,可能成功吗?

我很想把中文维基百科分成两种不同的语言,分成繁体和简体,管理员对半切,这样可能成功吗? —123.192.163.230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7:54 (UTC)

这个主张已经被拿出来讲N遍了……—ellery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8:55 (UTC)
大师所言,甚合小女子之意。盖有文字以来,众人所书,金篆楷草,多有不同。中文维基百科不为一人置一维基,实为不妥。小女子奉劝诸大人,早日将维基百科分立至每一账户,方为正途。--Yyyyyzzzzzz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9:30 (UTC)
欢迎前往伪基百科。--121.29.188.86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9:33 (UTC)
很好笑……。--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15:36 (UTC)
2004年,繁体中文维基百科成立。由一位用户申请,并独自将中文版条目以剪贴的方式大量的复制过去,没有任何用户跟进参与,后来被关掉了。—Jasonzhuocn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11:28 (UTC)
我仍然支持分裂,但是中文维基多是没有眼光且无胆识之辈,想分裂有一定难度。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13:39 (UTC)
同一民族,同一语言,为何要搞分裂?-- 坦克碌猪靠你(给我坦克!)(碌猪记录) 2008年10月18日 (六) 15:04 (UTC)
反对分裂。不同地方出身者共聚一堂,协议各类条目编撰,方为正途。--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15:36 (UTC)
语言可能有不同,译名可能有争议,意识形态也不同,但不影响维基人共同努力建设中立的中文维基百科。粤语,闽南语可以有自己版本的维基百科是因为不同的语言。--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10月19日 (日) 03:19 (UTC)
谨记NPOV。--Jimmy Xu578·+ 2008年10月19日 (日) 04:53 (UTC)
我觉得这样做没什么意义,有简繁转换就可以了,搞分裂有害无益。个人觉得这会是某些人想把政治上的斗争带来维基百科。--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10月19日 (日) 07:43 (UTC)
其实我真不明白中文维基,特别多无谓争拗,对不同见解之容忍度十分之低。我不认为维基要分户,有很多事项可以有共识解决,只要各位都有风度,愿意寻求及遵守共识。Gordon仔,政治系众人之事,有争议系极之正常,不要视之为洪水猛兽。维基百科由开初已预到有不同观点,愿意回到维基原则便可解决。前题系真明白其原则所述内容之意思,而非找一词任意解释。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14:19 (UTC)
用心阁大人所言,甚合小女子之意。且不论如来佛祖种种微妙之音,小女子能言曾言将言之音,有幼女音、少女音、少妇音、徐娘音、老妪音,如是等等诸音,维基百科不为小女子置五音维基,实为不妥。小女子奉劝诸大人,早为小女子置Yyyyyzzzzzz幼女音维基百科、Yyyyyzzzzzz少女音维基百科、Yyyyyzzzzzz少妇音维基百科、Yyyyyzzzzzz徐娘音维基百科、Yyyyyzzzzzz老妪音维基百科,方为正途。--Yyyyyzzzzzz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14:54 (UTC)
唉...msuker的行为真的惨不忍睹...此人可能非常支持分化,请联络他—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9日 (日) 14:15 (UTC)
我觉得既然大家要当维基人,就应该对维基百科的精神有一定的了解和尊重,维基百科是一个讲求合作的地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嘛,分裂根本就没好处,以英语维基作例子,英语的使用者来自很多不同的地方,地方之间有一定的文化差异,但英语维基百科也没有因此而分裂为“美国维基”“英国维基”“澳纽维基”....只要能够互相包容,地区的差异根本就不是成问题(何况我们还有简繁转换)。希望某些用户能尊重维基百科的精神,别把贡献知识以外的事情带进来。呀,对了,Jacky兄,说话请客气点(无论Msuker是个怎样的人)。--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10月19日 (日) 14:38 (UTC)
我已经多次警告过你。请记住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对事不对人”。我对任何事情的观点,不需要你来猜测。尤其是类似你这种在zh使用方言的行为,根本没有资格来讨论什么分裂不分裂,因为你的实际行为就是危害zh的协作基础,即使用现代标准中文。- 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07:38 (UTC)
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在说自己,Gordon兄我可怎么办?—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21日 (二) 09:09 (UTC)
笑一笑,耸耸膊,然后继续写好自己的条目,做好自己的那一份。--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10月21日 (二) 09:15 (UTC)

简繁转换本来是中文维基百科容忍度低的一个例子,有人还当宝一样抱着。所以我说大家没眼光没胆识是有道理的,如果你不想看到自己不喜欢的内容与其把他们藏起来假装看不见不如痛痛快快分家来的实在。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21:06 (UTC)

如果阁下坚持分裂是好的话何解不试试另立用户?我想阁下一定不会是跟我们一样没眼光没胆识,是吧?--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10月21日 (二) 08:46 (UTC)
你不用威胁我,台独理想也不是一个人就能实现的,但是有识之士仍然为这个理想鼓呼。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10:12 (UTC)
对,去找那些有识之士去跟阁下干大事吧。请恕一众维基人都太“没眼光没见识”了,因为我们都只打算贡献知识,没有跟阁下一样的鸿图大志。--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10月21日 (二) 11:05 (UTC)
动不动就把台独拿出来当作借口,这种眼光件是的确与众不同。-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11:45 (UTC)

没见识就是没见识。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12:35 (UTC)

对,所以就请不要跟我们一样那么“差劲”,留在维基百科,因为我们实在没兴趣搞跟贡献知识无关的事情。你那么有智慧就应该去搞个新的百科全书,以阁下的学识来完成阁下的宏愿。--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10月21日 (二) 15:19 (UTC)
苏联分裂后影响力也大减。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0月22日 (三) 02:14 (UTC)
政治宣传讽刺到此为止。各位想让这里变成伪基百科吗?--121.29.188.219 (留言) 2008年10月23日 (四) 01:12 (UTC)

世界上没有人把“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界定为两种互不相通的语言。就此。--Hello World! 2008年10月24日 (五) 15:46 (UTC)

(-)反对中文的分歧还未如此严重吧,而且分化,只能给中文wiki带来伤害,而且个中意见的协商不是更能表达中立吗?如果非要分开,不如搞个和谐版镜像和真版更有益。-孙学 (留言) 2008年10月30日 (四) 04:55 (UTC)
是“维基百科的全部内容以GFDL释出”-‘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16日 (日) 11:25 (UTC)

方针这边在搞什么?冒出来这么多小白。

方针这边在搞什么,冒出来这么多小白。现在本页已有:保护页面编辑许可证、严重处分惩罚制、特殊资格评选小组、维基垃圾之管理员等等等。这么长时间了,每次遇上捣乱都兴师动众花上n久才解决。管理制度则简直处于半废弃状态。219.148.51.132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1:48 (UTC)

嗯。— 吃死  Talk  2008年11月16日 (日) 04:26 (UTC) 维基人一向漠视IP用户的贡献与意见,你最好还是注了册回来再说一遍,然后乖乖被人封禁。122.100.151.143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09:20 (UTC)

Zhangxiaoping 修改方针

Wikipedia:文明页面中的大标题: “客观的编辑态度”与维基百科Wikipedia:中立的观点该页面所阐述的方针不符。

原因如下: 通常人们在贬低某一事物,抬高自己所钟爱的事物时,都会说自己的观点是“客观”的,或者说某一看法是”客观“的,别人的观点是主观的。维基百科既然是持中立、没有偏见的态度,那么就不应该标榜自己“客观”,不能让这个地方和某些主张自己客观、别人主观的人划等号。

所以,我对"互重"页面下的条目用词稍作修饰,最主要的修改地方是将“客观”换成“中立”,使其更通加符合“中立”“不持偏见”的方针,文字上稍作修饰,使其便于理解。以下是我修改后的内容:


中立的编辑态度

维基百科是供全人类无偿使用的、可以自由编辑的百科全书,秉持真实、中立、公正的编辑态度。

维基不为某个国家、政党、团体或个人服务,也不为同“使用一种母语的人”,这样的一个群体服务。母语是中文的人,如果英文很好,可以去编辑英文页面或词条;反之亦然。

维基人在编写条目时,要注意不要受限于自己的立场,而应致力于留下中立的描述。维基只记述事实,包括:事物的历史、现状、将来,以及人们对此的见解、争论等,不支持、不同情任何一方、不预测将来;但是可以引用他人的语言、文章、行动,从正反两方面来描述该条目;倘若对某事务,自己的意见和任何的人的意见都不同,可以用“有人认为,...”类似的表达方式,使自己的意见被表达进去,使之成为各种意见中的一种。

中文维基是所有中文用户共同的百科全书,而中文用户不仅分布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更是遍布世界各地。中文维基得以保持目前的完整统一,仰赖诸多前提要件:

  1. 简繁之间,人数居多的简体用户不会侵害繁体(正体)用户的应有权益,繁体用户也不会仅仅因为人少而觉得受到无形挤压;
  2. 两岸之间,人数居多的大陆用户不会侵害台湾用户的应有权益,台湾用户也不会仅仅因为人少而觉得受到无形挤压;
  3. 进一步来讲,任何人数居多的群体都保证不会侵害其他的个体——维基人谨慎地避免诸如种族主义男权主义等各种倾向;

Zhangxiaoping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1:55 (UTC)

如果没有异议,我将会对该条目作出修正。—Zhangxiaoping (留言)
当然有异议,去看你的讨论页User talk:Zhangxiaoping。另外共识可不是这个意思。219.148.51.132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2:08 (UTC)
你的异议是什么? 我的修改完全符合“中立”“不持偏见”等方针,而且我没有对“共识”作出什么解释,也不关心对你意味着什么。—Zhangxiaoping (留言)
User talk:Zhangxiaoping上菲菇已提出回退理由。参看Wikipedia:共识Wikipedia:空间的方针是用于全站范围的,不能未经讨论个人擅自修改。符合方针/没有异议不等于就是共识,你的错误编辑已被两位维基人连续回退。121.29.188.157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4:48 (UTC)
楼主的提议很好,支持修改。顺便问问楼上的两位以及退回的,如果一项提议很有道理,也无人提出反对意见,这还不算不共识那什么算共识?难道就为了显示维基百科编者很自由,可以滥该条目?
看看维基对对共识的解释:一个人的观点往往有限,故异议时常会出现。如果遇到不同意见,大家应耐心并详细的进行讨论,吸取各方意见中有用的部分补充或更改提议,求大同存小异,以求更佳解决。如果在讨论期限内,各种反对观点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反对者不再反对修正后的提议,则共识也达成了。有反对意见当然要讨论。只是,迄今为止,我没有看到任何反对意见,我只看看到有些人就是喜欢退别人的东西,显示自己很有权力,管你有没有道理,再怎么有道理,我也要退!反对意见都提不出来,还讨论、投票个什么东西。—Zhangxiaoping (留言)
首先请学会发言时用“~~~~”留名,这是最基本的。方针在维基是宪章级的规则,个人不能擅自修改,理由User:Cdip150User:PhiLiPUser:Msuker(编辑摘要中)都已经提醒过。但你仍然拒绝遵守程序,现在两个条目已被管理员保护。121.29.188.214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09:00 (UTC)
(:)回应Zhangxiaopin:您有没有留意到,那儿写的是“反对者不再反对”而不是“没有反对者”,两个概念是稍有不同的,另外那儿还有写到影响越大的决议(管理员任命,方针的通过等)需要更多支持。而且……(见下)—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11月13日 (四) 10:48 (UTC)
此人想改Wikipedia:文明,却在User talk:121.29.188.214留言说“藏头露尾的小人”、注册登录最重要,歧视匿名用户。121.29.188.95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21:38 (UTC)

吉米·威尔士对中文维基有何权力?

据说吉米·威尔士及基金会主席有权颁布方针,但英文维基的方针在中文这边,并不会直接成为正式方针。所以吉米·威尔士对中文维基有哪些权力呢?通过维基媒体间接的也算。---121.29.188.95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22:01 (UTC)

吉米·威尔士是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在维基媒体基金会还没有成立以及刚刚成立,一切制度还不成熟的时候吉米·威尔士的决定有方针的地位,不论是英文还是中文维基百科。但是由于吉米·威尔士不会中文,也没有参加过中文维基百科的活动,所以实际上他没有对中文维基百科颁发过任何方针。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决定的方针适用于所有维基媒体基金会的项目,包括中文维基百科。作为理事会成员之一吉米·威尔士参加了所有至今为止由理事会颁发的方针的讨论和决定过程。--Wing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22:08 (UTC)

不恰当的图像档案名称

昨日留意到User:JackyCheung上传了“Image:德甲0809分布之夏雨去死.png”(已被删),后来又上传了File:德甲0809分布raingo4.png,实质上仍隐含“夏雨(rain)去(go)死(4)”之意,这种胡闹不应被放任。--Mewaqua 2008年11月16日 (日) 04:08 (UTC)

到底“处分”谁?

你一天到晚要求处分这个处分那个,至少现在一个方针页你已经要求了针对三个不同用户的处分,不过那随你的便,反正你自己被“处分”得最多。但是你多次歪曲我的用户名,以及在我完全没有参与过的讨论中影射我、甚至代表我发言,我绝对不会听之任之。

Talk:永远争第一


自以为是的人真的没救


这种人留在世界都没有用的,还留来什么?托吗?!—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5日 (三) 10:34 (UTC)

荷西·苏沙编辑历史


2008年10月16日 (四) 10:39 Msuker (对话 贡献) (28字节) (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 (撤销)
2008年10月15日 (三) 11:45 JackyCheung (对话 贡献) (7,369字节) (反弱智人仕) (撤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2:46 Msuker (对话 贡献) (28字节) (何塞·索萨的译名出现早于荷西·苏沙) (撤销)

方针页上面关于外文加粗的讨论
我也是...为什么要理会别人的意见呢?既然没有特定的格式,那没有必要跟随。虽然我认为不加粗绝对比加粗好,但这是原则问题吧...所有东西都是,如果硬要自恃一个标准的话,的确令人难以信服,犯这错的人不只munford是m字开头的,希望各位能尽量做到“先到先得”—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5日 (三) 10:38 (UTC)

Wikipedia:移动请求/当前#10月16日


无视先到先得的是维基用户Rusmek,欧洲联赛冠军杯以此名为先到先得,Rusmek却无视,而且有某管理员强行包庇,如此厚面皮的人我倒是第一次见,在维基一些贡献都没有,只懂搞破坏,不知廉耻。—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7日 (五) 13:38 (UTC)

因为名从主人符合中立原则,所以大于先到先得。先到先得在无任何其它方法的情况下,仍然适用,诸如完全平等的译名何塞·索萨与荷西·苏沙之间的争议。连这种浅显的道理都不能理解,还好意思说廉耻。—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14:53 (UTC)
什么名从主人不是由自己决定,大陆的网站叫其他人如何承认呢,我立即封skurem为地域中心王,哈哈哈—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8日 (六) 04:37 (UTC)
将一个国际组织的官方网站称为大陆的网站,还称自己是维基编者?中立性何在?- 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7:21 (UTC)
rude boy...Do you have face?—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30日 (四) 10:04 (UTC)

方针页关于是否可能分裂维基的讨论
唉...msuker的行为真的惨不忍睹...此人可能非常支持分化,请联络他—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9日 (日) 14:15 (UTC)

这些都是在User:JackyCheung因为人身攻击我被封禁期满后,又重新开始的各种恶劣行为。时间跨度从10月15日到最近的11月8日,先后五六次情节轻重各有不同,但是始终是少则几小时,多则十天就要在我个人或者我的用户名上做文章。 —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0日 (一) 11:22 (UTC)

会不会离题了?另外我促请管理员早点介入并解决此事,不要再让无关方针的内容污染版面了。--122.100.137.133 (留言) 2008年11月10日 (一) 12:07 (UTC)
在本讨论出现人身攻击,攻击的责任人还要“处分”这个那个,离什么题?—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0日 (一) 14:41 (UTC)
用户被骚扰请到Wikipedia:当前的破坏留下信息让管理员跟进,你所提出的问题并非与方针有关。而且你应试图与他们和解,或者让双方“冷静”(封禁只是强制性的冷静期),管理员并不是“惩罚”或“处分”用户。--202.86.186.231 (留言) 2008年11月10日 (一) 18:13 (UTC)
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难道不是方针?更何况,上述人身攻击中有一半就出现于本方针页,什么叫无关?—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1:55 (UTC)
有人EQ低、容易受伤,要管理员特别保护,正如你去猎熊猫一样,是违法不要命的行为。所以呢,这些人无耻就一定的了,无谓与之共谋—华德禹@陈克勤最无耻(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1日 (二) 11:29 (UTC)
又跳出来一个,最无耻的莫过于整天在旁边煽风点火的。—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1:55 (UTC)
讲者无意,听者有心。不是说Msuker你就可以了。—JNIV 2008年11月11日 (二) 13:08 (UTC)
那你倒是看看上面这么多东西,一会Rusmek 一会skurem 再来什么麦苏加。维基用户难道连自己用户名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 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3:18 (UTC)
我教你一个方法──就是令你自己觉得这些是废话,不用看的。—JNIV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23 (UTC)
现在网络上论坛等等有此潜规则的绝对不在少数,爱骂人就骂人,骂了又怎么样。但是,我想绝大多数维基用户都绝对不会希望中文维基成为其中之一。—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45 (UTC)
容忍也有限度,被人如此不尊重,可当作视而不见吗?—Advisory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34 (UTC)
到底谁先不尊重谁呢?只能说有人本末倒置。还有,不要随便对号入座,我最常闹的人是陈克勤—华德禹@陈克勤最无耻(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48 (UTC)
究竟是谁在本末倒置、颠倒是非,各位心里有数。用不着你我去评价。—Advisory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12:55 (UTC)
本讨论页是维基方针讨论,你要讨论张三李四请移驾,不要出来插科打诨、混淆视听。—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52 (UTC)
你是发起人,我参与讨论有何不可?若要我消失的话,你不如索性努力一点当管理员,把我的户口永久封禁,那阁下即时耳根清静(如果你没得罪其他人的话)—华德禹@陈克勤最无耻(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2日 (三) 09:47 (UTC)
我能做什么要做什么,不需要你教,你也管不着。就如同你要参与任何讨论,我也无权干涉一样。但是,你要在方针页相关话题发表言论的话,就不要说什么陈克勤王克勤,请讨论中文维基社群对于出现的人身攻击现象如何应对解决。—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2:48 (UTC)
这实在简单不过了,不要那么固执,不要幻想被迫害就行了—华德禹@陈克勤最无耻(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3日 (四) 14:45 (UTC)
你真是逗死我了。一直幻想自己“在被大陆用户迫害”的是你们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1月15日 (六) 07:45 (UTC)
你是否该把说话倒过来说呢?幻想这东西你们都比我在行,我该拜你为师了。明明没名字都幻想成有名字,幻想大师阁下当之无愧—华德禹@陈克勤最无耻(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7日 (一) 03:29 (UTC)
脸皮真厚,简直可当上厚黑教主,你在说谁,大家心知肚明。-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7日 (一) 07:37 (UTC)

幻想?幻想什么?上面这么多留言、攻击都是假的?插科打诨,自欺欺人。—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22:23 (UTC)

我有功击过谁? —JNIV 2008年11月15日 (六) 01:29 (UTC)
他说的不是你。--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1月15日 (六) 07:45 (UTC)
那是说谁?我都是想问清楚。万一是我就不好了对不。—JNIV 2008年11月16日 (日) 02:56 (UTC)
明明与你无关,你为什么要插手来讨论?还要问是否牵涉自己?-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0:26 (UTC)
总之说的不是你,指名道姓说是谁就不好了—Advisory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03:06 (UTC)
指名道姓怎么了,我就是在公开讨论User:JackyCheung对于我持续不断的人身攻击。—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07:41 (UTC)
我想他是说不用指名道姓,自己看以上的讨论。-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0:19 (UTC)
你好Msuker,你打漏了个y。是User:JackyCheung并不是User:JackCheung。—JNIV 2008年11月16日 (日) 09:53 (UTC)
已替他改回-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0:19 (UTC)
看看下面,Jacky他又再一次人身攻击,怎么没人处理?-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0:26 (UTC)

还申请CU,居然还什么We think。你去CU吧,我支持你,我从来不使用任何傀儡或IP编辑。维基不是靠人数解决问题的,多制造一个帐户有意义吗?谁干了什么,是否违反方针,社群自有公论。这里很多人因为不想得罪人,就对于事不关己的人身攻击视而不见,殊不知任何一个规则开个坏的头,日后就难了。今天你允许别人歪曲我的用户名攻击我,明天自然会有人歪曲你的用户名攻击你。—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5:54 (UTC)

看他申请什么,看看CU结果出来后自取其辱的是谁。还有看看他的劣行何时被人处理。到现在只有两个用户为此打抱不平,那些好事的人都去哪了?-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7日 (一) 01:48 (UTC)
呵呵,连CU都知是什么,还要同声同气的,兼使用IP,佩服—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09:31 (UTC)
哎唷,还以为你瞎了眼,在装作看不见了。没办法,人家的脑子整天到晚就想着人家如何如何,却不想想自己的行为,可笑可耻。我还要佩服你,在别的地方违反规则还不算,厚着脸皮到维基挑起事端,殊不知自己的行为一早被人记录下来。跑不了的。哈哈哈。-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