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4年1月

请问在这行为是不是WP:POINT破坏

守望者爱孟 于维基百科:新条目推荐/候选连续投票发言“乌拉夸克看我不爽,威胁要封禁我,趁我还没被他封禁,赶紧来给大家投投票。”十次以上,个人认为是违反WP:POINT请他更正。

按两方的编辑记录,个人判断应该是 守望者爱孟 遭到他人举报破坏(似乎有违反3RR)[1],而在该条目并非第一次,乌拉跨氪 并没有封禁他,但反而经警告后, 于维基百科:新条目推荐/候选连续投票发言上述重复事项。

  1. 守望者爱孟 应不应该继续这样做?
  2. 守望者爱孟 需不需要deltalk这些疑似WP:POINT的行为?

以上问题请大家评论。--❦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2日 (四) 06:33 (UTC)

hanteng你不要参与这次事情,本来与你无关,现在乌拉已经封禁了一个无辜的用户,只是我在维基根基比较深一点,他还不敢乱来而已,至于Hanteng被拼作喊疼一事,我还认为不是人身攻击,但如果你看这种叫法不喜欢,我们以后可以不这么叫。--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4年1月2日 (四) 06:47 (UTC)
这种叫法多位编辑及管理员认为是无礼或人身攻击已是事实,绰号的叫法是跟着历史及情境的累积而得,而简单按去年11月-12月间的两个连结先[2][3]说明,这不是打“喊疼”二字的打字问题,而是一个不友善升级成人身攻击的语境(还不计入其他应此受影响的用户及波及的管理员)。再次请你停止这种不必要的行为。本来新年我现在好好推“来源引用领域”(Citation sphere)及“用户查核过期资料使用规范”(CU data policies regarding data that is more than three-month old),现在已花了不少时间在处理这种不必要的旧事,实为浪费。--❦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2日 (四) 15:42 (UTC)

关于申请维基荣誉的问题

本人处理维基荣誉的申请已经有一段时日,但有一事略有疑问,维基荣誉必须是本人申请吗?是否允许代他人申请?因为方针中规定“如果发现到其他应该被授与荣誉者,但自己尚未具有授予资格时,亦可以到这里来提名推荐。”这句话是否暗示或者默认,即使有授予权限的人,也可以代他人申请荣誉?--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1日 (三) 19:34 (UTC)

是的,任何人都可以代他人申请。以前是连代申请也不用的,直接授予荣誉便行,现在不太清楚。--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4年1月2日 (四) 12:20 (UTC)
好的,谢谢。最好规则能有明文说清,那就更好了。--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03:38 (UTC)

RFCU理据此案是否足够

Wikipedia:RFCU的方针有点出证据理据的提供,本人提出的案Wikipedia:RFCU#JuneAugust充分提出连结后,反而遭驳回,而另一案同一用户查核员没有连结理据反而进行查核,请讨论RFCU证据理据的提供充分及必要条件的一般性原则。--❦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24日 (二) 04:58 (UTC)

核查员对CU请求负责,更要对被核查的用户负责。阁下觉得理据充分那只是阁下以为,至少核查员不这么认为。观点一致的编辑太多了,新手用户页编辑多也是常事,不知道所谓“明确的CU理据”指的是什么。至于WP:DUCK,我只能说你想多了。阁下写了这么久维基,应当对CU的结果有一个大致可靠的判断。--天天 (留言) 2013年12月24日 (二) 07:44 (UTC)
天天讲的全是废话,吉米核查员之前依据方针对Hanteng进行了3日的合理封禁,他立马开始报复!另外,请某人自己先检点以下自己,自己到底用了多少傀儡(包括IP绕过封禁)自己恐怕也数不清了吧?--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2月24日 (二) 11:38 (UTC)
User:JuneAugust并未做出破坏性编辑,可以仅从第二个帐号下手核查,毕竟后者行径可疑。--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2月24日 (二) 09:54 (UTC)
我没有针对Jimmy Xu,让他人自行评量以下基本疑点:
(?)疑问一:DYK惯例是否在改DKY问句时,至少都会发言,特别是在没有经过推荐者的同意下?
(?)疑问二:DYK重复投票的问题不也是CU查核的可能滥用情形之一?,
所以我十分同意 脳内补完 的说法:“第二个帐号下手核查,毕竟后者行径可疑”,我进一步问,第二个帐号WxFGW2013wxxa 账号否有高度可疑之处,那么谁是可能的puppet master?或许真的不是JuneAugust,但正因为不能确定,就有必要从第二个帐号WxFGW2013wxxa 账号进行CU查核。--❦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24日 (二) 12:32 (UTC)
(:)回应:哟,喊疼童靴在大家的帮助下,表达能力突飞猛进,可喜可贺。puppet master嗲。(路过轧闹忙,飘来,又飘走)--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3年12月24日 (二) 17:10 (UTC)
我觉得不能完全排除是某个打酱油的维基人。如果是这种案例的话,可能不能查,因为是钓鱼。不过编辑可疑不可疑本来就是见仁见智的事,请参见hanteng上次被封禁的案例和田中罗密欧被封禁的案例。还有楼上是不是想让hanteng怀疑你是某人的傀儡。--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2月25日 (三) 03:56 (UTC)
喊糖,轮子又来招惹你了。--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3年12月25日 (三) 04:30 (UTC)
虽然有一点WP:BEAN但是我想总是会有人想到这个的:钓鱼很容易。只要找一个开放代理,注册个号,前期刷编辑数,达到自动确认标准后就去时不时地支持某个人,然后去提CU。如果被提的那人没用什么傀儡,那么也没损失;如果被提的那人有用傀儡,就算不是滥用,查出来也不好看。多试几次有时候开放代理的傀儡也可能被判断为“相似”或者“确认”。再狠一点的话……我就不说了。当然钓鱼者也可能会被反咬一口“你以前一直跟这人没有过节,也没关注他编辑的领域,怎么会突然注意到他的傀儡问题”这样的。--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10:37 (UTC)

解除“乌拉跨氪”之管理员权限

本人在三个月前完成编订英国国民(海外)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条目,一直相安无事。但近期却惨遭 Clithering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 大肆破坏。本人要求实施全保护,但管理员乌拉跨氪实施全保护的版本却是惨遭 Clithering 破坏的版本,包庇不肖用户。

乌拉跨氪错误认定这是编辑战,但即使是“编辑战”,仍应根据保护方针之“此时如果有编辑战发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员可以恢复到这个版本”之条文处理,即是回退至本人在三个月前完成编订的28742976版本。

因应乌拉跨氪的失当行为,本人谨此提议解除“乌拉跨氪”之管理员权限。 --42.3.161.91留言2013年12月27日 (五) 22:59 (UTC)

管理员保护哪个版本不代表管理员支持该版本的观点,管理员于编辑战不需要持任何立场。其职务是阻止编辑战的继续,让参与编辑战的编辑取得共识。请先去阅读方针再来讨论。--天天 (留言) 2013年12月28日 (六) 02:11 (UTC)

本人在此重申:即使是“编辑战”,仍应根据保护方针之“此时如果有编辑战发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员可以恢复到这个版本”之条文处理,即是回退至所谓“编辑战”发生前的28742976版本。220.246.161.242留言2013年12月28日 (六) 07:41 (UTC)

(:)回应:阁下漏了前一句:“在保护发生内容争议的页面时,除非当前的修订版本含有明显违反方针的内容(例如破坏,侵权,诽谤在世人物等),管理员通常会保护当前的这个修订版本。”这样就要解除管理员权限也未免小题大作,为什么不先去管理员讨论页留言?--KevinSET 2013年12月28日 (六) 07:48 (UTC)

(:)回应:当初本人要求实施全保护之时,早已回退破坏。岂料Clithering随后再次破坏,而本人未及觉察。当前的修订版本正是由Clithering破坏而成。220.246.161.242留言2013年12月28日 (六) 08:20 (UTC)

(※)注意,请见元维基meta.wikimedia:The Wrong Version
The Wrong Version is the version of a page that is protected during an edit war. The Wrong Version is biased, nationalistic, libellous, inaccurate and a disgrace to Wikipedia in general. There are no reports of a sysop ever having protected the "right" version.--Znppo留言2013年12月28日 (六) 12:36 (UTC)

乌拉跨氪前辈经常处理VIP,基本上拉的仇恨值够多的了。这种提案只要笑笑就可以了。--广雅 范 2013年12月28日 (六) 17:56 (UTC)

(+)支持Clithering在条目里删除的文字,计有1157字节之多。有些删除的部分,根本不是讨论页曾经讨论的编辑争议,如下所述:

  • 重新编译“高仕文之公民身份制度检讨报告”一栏
  • “对香港居留权的影响”
  • “同性民事结合”
  • “欧洲联盟法律不适用于英国国民(海外)”及“事件发展”之增补资料

Clithering的行为已经构成破坏,而管理员应该保护正当编辑者的权益。219.79.218.237留言2013年12月28日 (六) 21:09 (UTC)

IP用户凭什么认定别人做的修改就是破坏?任何人都无权拥有条目,把持条目才算是破坏行为。Clithering的修改有加入来源,未见“nationalistic, libellous, inaccurate and a disgrace to Wikipedia”,管理员无理由回退。--天天 (留言) 2013年12月29日 (日) 03:21 (UTC)
有匿名用户组织"独脚戏",自己支持自己,又企图透过引用片面失实的资料,在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随便鼓动社群封禁他人,别有用心,请各位明鉴。--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2月29日 (日) 10:23 (UTC)

(!)意见:维基百科是公开的百科全书,将IP用户视之为“二等公民”实属不当。在互助客栈提议解除“乌拉跨氪”之管理员权限是按照WP:RFDA/A进行的,合理合法。本人倒要反问用户天天 ,下述四项内容同样“未见 nationalistic, libellous, inaccurate and a disgrace to Wikipedia”,为何Clithering要删除:

  • 重新编译“高仕文之公民身份制度检讨报告”一栏
  • “对香港居留权的影响”
  • “同性民事结合”
  • “欧洲联盟法律不适用于英国国民(海外)”及“事件发展”之增补资料

116.49.137.215留言2014年1月1日 (三) 05:20 (UTC)

(:)回应,我已经在这里解释过,你在修改条目的同时,删去占条目不少篇幅的内容和参考资料,另外在保留其他原有附注的时候,却又更改相应部分的内文含义,实有失实之虞。关于您其他新增的问题内容,我已经在条目讨论页逐点列出我的看法,希望您正面回应。最后,IP匿名用户当然并非“二等”,这类用户可以在匿名的情况下修改条目内容,缺乏监管,待遇已经是比登录用户优厚得多。--Clithering200+ DYK 2014年1月1日 (三) 16:08 (UTC)
(:)回应某IP用户,我想天天所指的“IP用户”是代称阁下,而不是所有的IP用户--KevinSET 2014年1月1日 (三) 22:06 (UTC)
  • (!)意见:请不要对上述四项目作“有罪推定”而不提供证据。条目里两宗法律个案(Kaur 案及孔祥超案)全文共8234字节皆由本人当年亲自研究、编辑而成,因时增补实属必须。本人是“匿名”用户,但阁下却是“匿IP”用户。“这类用户可以在匿IP的情况下修改条目内容,缺乏监管,待遇已经是比匿名用户优厚得多”。42.3.160.35留言2014年1月1日 (三) 22:33 (UTC)

(:)回应116.49.137.215

在保护发生内容争议的页面时,除非当前的修订版本含有明显违反方针的内容(例如破坏,侵权,诽谤在世人物等),管理员通常会保护当前的这个修订版本。但是有时这样做会鼓励故意编辑一个会发生争议的版本从而引发编辑战,此时如果有编辑战发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员可以恢复到这个版本。对某个版本实施保护,并不意味着支持该版本,所以不应该继续请求回退到另外一个版本。因内容争议而保护的页面应当有明确的共识才可以进行修改。
——自维基百科保护方针

您为何一定认为您的版本就是正确的,而他人的(Clithering)就是破坏呢?-- ZLC. Talk 2014年1月1日 (三) 09:25 (UTC)

如果说“〔已登入〕用户可以在匿IP的情况下修改条目内容,缺乏监管,待遇已经是比匿名用户优厚得多”,反而正正是因为已登入用户登入后进行的编辑都在同一个账户下,要为自己的编辑行为负责,应该更容易受监管才对吧?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却使用主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进行编辑的话,则会有使用傀儡的嫌疑。另外,在9月底编辑“英国国民(海外)”条目的是42.3.163.164 (讨论页贡献whois)42.3.160.181 (讨论页贡献whois),而在这里留言的阁下是42.3.161.91 (讨论页贡献whois),虽然同属于邻近的IP段但始终是不同的IP,要指出这些编辑都是来自同一人的话,和已登入用户的情况相比,应该要难一点吧?-Lif…lon 2014年1月2日 (四) 02:28 (UTC)

重开:关于Wikipedia:用户查核方针#本地方针中查核拥有或申请IP封禁豁免权的用户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3年12月#拥有或申请IP封禁豁免权是否可以成为被CU的理由?我提议修改本地方针第3条:“申请此权限的用户将可能在获批此权限前被查核所使用的IP以确保用户使用的IP段目前被封禁,并于持有权限期间被查核以确保权限被合理使用。”最近已有用户因“经获授权人士查核确认”“未受到IP封禁影响”被移除IP封禁豁免权,见User talk:AndyHe829User_talk:Byfserag。那么是不是“我一申请IP封禁豁免权,就等于默认用户查核员可以随时不需要任何理由就查核我”?我觉得应该加以规范,至少3个月才能定期查核一次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1月4日 (六) 05:07 (UTC)

特色条目在优良条目区域展示

最近大多数特色条目都是在成为优良条目之后很快就参加特色条目评选并通过,加上特色条目轮展需等待的时间比优良条目(已排到3月)要短,使得出现特色条目在首页展示之后,又在一段时间之后在优良条目区域展示的情况,如秦朝等条目。而有这种类似情况的条目还不少。优质条目能多一些上首页的机会当然是好事,然而特色条目和优良条目并不相同,因此出现这种特色条目在优良条目区域展示的情况是否合适,还请社群讨论并给出解决方案。--ICOCAで行こか?/なんでやねん! 2014年1月4日 (六) 12:43 (UTC)

按理来说,条目升到FA之后就不属于GA了,不应该继续列在GA轮展计划中,应该从GA轮展计划中移出才对。—Snorri留言2014年1月4日 (六) 13:35 (UTC)

无奈之下才开这个无聊的讨论

看见有的不止一位用户因所谓“喊错名字”而被说成是人身攻击,如将hanteng写成是“喊疼”,但实际情况是:hanteng这个“拼音”具体到底叫什么“汉字”其他用户不一定知道,且有可能在输入法里拼出来就是“喊疼”二字,这应该不算人身攻击吧,请问者方面有没有具体方针,如果没有的话之前因为做了如上行为而被说是人身攻击是否应该得到平反呢?--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4年1月1日 (三) 07:09 (UTC)

打个名字非得开输入法?--Jimmy Xu · · 2014年1月1日 (三) 07:28 (UTC)
打字么,总归用输入法的咯。--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4年1月1日 (三) 07:32 (UTC)
依我看来,是非常明确的人身攻击。--Kolyma留言2014年1月1日 (三) 11:20 (UTC)
阁下上次的事情还没自圆其说呢,几个月来一直回避在下的疑问,您此次的质询恕暂时不能回应了。--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4年1月1日 (三) 11:33 (UTC)
写错了删掉不就行了,况且没有什么人会取“喊疼”这种名字的。  囧rz...--byfserag留言2014年1月1日 (三) 08:43 (UTC)
这样,在下用户名是守望者爱孟,也曾被人屡次说成是“手爱”,但也没说过属于人身攻击,hanteng这个用户名打字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具体汉字,自然而然打成了“喊疼”,是否该算作人身攻击?--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4年1月1日 (三) 11:41 (UTC)
直接打原文“Hanteng”不行吗?如果不知道对方具体的中文名称(又不会先想到去问的话),为什么要随便选个能配对的汉字词组呢?喊错名字可能是无心之失,但叫对名字也是尊重对方的一种基本表达方式吧。在本来能避免错误的情况下,想不到有什么理由硬要去选个可能出错的叫法……(要用上输入法的话,打汉字也不会比打七个英文字母容易多少吧。)也许不算是人身攻击,不过不太礼貌就是了,如果连问一下对方都不会。-Lif…lon 2014年1月1日 (三) 13:06 (UTC)
“喊疼”也好,“含糖”也好,都是hanteng的汉语输入法引起的。比如:张二狗,就是家人希望他像猫狗一样好养活,故取此名,后来名字主人觉得不雅,但又不能违背祖宗意志,用zhangergou替代,大家继续喊他张二狗就不是熟悉汉语拼音人的错了。此名的主人自己取hanteng是牛津学历中国化的体现,大家对其取此名的勇气非常倾佩。既然原主人也没有拒绝大家调侃他的名字,管理员莫名其妙的扯人身攻击,也是闲得蛋疼。莫非管理员觉得自己就是王法了吗?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含糖童靴介意大家调侃你的名字吗?--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1月1日 (三) 15:53 (UTC)
对方介不介意是一个问题,自己这样做是否合乎礼仪是另一个问题。“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是在形容对方的气量吧?与自己这样做是否涉及人身攻击或不礼貌有何关系?-Lif…lon 2014年1月2日 (四) 02:08 (UTC)

这个讨论还真是挺无聊的……说下我的见解。如何称呼一个用户,按照他的ID来复制粘贴是最不会错的做法。有时候为了开玩笑会起绰号或省略,当事人如果不介意,那就没什么问题。当事人如果介意,并且明确提出不要使用某个称呼,那就不要继续使用了。明知道某个用户反对自己被某个方式称呼,还一直使用它,是不礼貌的。—Snorri留言2014年1月2日 (四) 04:27 (UTC)

  • 阁下的话我觉得还是可以接受,中文维基么,不少人打字还是习惯用拼音输入法的,又不想烦,于是在讨论中就顺手直接拼写“hanteng”输入法常常直接显示就是“喊疼”,又觉得这么一个幽默的称呼根本没啥要紧的,可是部分管理员却因此警告用户,更有甚至以此想来封禁与自己有争议的用户,这个就不合理了。--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4年1月2日 (四) 05:07 (UTC)

到底“喊错名字”是否涉及人身攻击,和“喊错名字”是否可以接受是两个问题。“喊错名字”最简单直接的解决办法就是“喊对名字”,何必解释一番之后还是执意喊错呢;喊对的话自然也就不会招人口实,不会有现在这串讨论了。-Lif…lon 2014年1月2日 (四) 06:16 (UTC)

  • 同样是“叫错”,态度差太多,User_talk:苏州宇文宙武#2013年12月User_talk:AddisWang#请帮忙劝说,有空多向苏州君这样的资深维基人学习。--AddisWang (留言) 2014年1月2日 (四) 06:35 (UTC)
    • 请Addiswang先解释清楚几个月来你所回避的,他人质疑你贪污基金会钱款的事情,谢谢合作!--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4年1月2日 (四) 07:25 (UTC)
      • 见12月5日AddisWang减少 守望者爱孟 因“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封禁期时的注解:
        • 2014年1月3日 (五) 12:41 Jimmy xu wrk--更改守望者爱孟--的封禁设置,到期时间为1个月(账户创建停用、不能编辑自己的讨论页面) (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封禁后于对话页继续)
        • 2014年1月2日 (四) 07:40 乌拉跨氪--“守望者爱孟--”(账户创建停用)已被查封,终止时间为1周 (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
        • 2013年12月5日 (四) 07:09 AddisWang--更改守望者爱孟--的封禁设置,到期时间为1天7小时(账户创建停用) (用户已承认错误,事不过三。再犯请处理的管理员适当加长封禁时间)
        • 2013年12月4日 (三) 10:00 Jimmy xu wrk--“守望者爱孟--”(账户创建停用)已被查封,终止时间为3天 (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
      • 可见 守望者爱孟 最近的人身攻击行为不是不小心的初犯,而AddisWang当时还是帮他减少封禁期的管理员,现在反过来还无理据的攻击AddisWang,IEG的经费都要写报告看成效的,若 守望者爱孟 拿不出具体证据,请不要乱攻击无辜的用户。--❦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4日 (六) 01:53 (UTC)
      • 寒蝉效应,再版。--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1月5日 (日) 06:22 (UTC)
  • 请 守望者爱孟 打住吧。关于此词人身攻击已波及另一用户使用傀儡User:喊疼不当,而所谓的“最后通牒式的镇压”应该是另外一件疑似违反3RR的事,而 乌拉跨氪 先判是编辑争议[4],但去警告不要再进行过度回退吧。个人觉得因为这样子跑去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投十多票挟带“乌拉夸克看我不爽,威胁要封禁我,趁我还没被他封禁,赶紧来给大家投投票。”这句括是WP:POINT破坏,另标讨论,请 守望者爱孟 冷静一下吧。--❦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2日 (四) 06:42 (UTC)
hanteng你不要当众撒谎以混淆视听!乌拉的留言清楚地写着“请勿再于加入戏谑内容(如未经同意,给其他用户起恶意绰号)。维基百科旨在成为一部严谨的百科全书,加入戏谑内容会被视为破坏及人身攻击。如阁下继续类似编辑,就将会被封禁。--乌拉跨氪 2014年1月2日 (四) 03:05 (UTC)”,而我根本没给人起过什么恶意绰号!这跟什么3RR毫无关系!--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4年1月2日 (四) 06:49 (UTC)

整体回应:

  1. 若真的是这种旧事情的话,我想比较完整的来龙去脉在此User:Hanteng/遭人身攻击记录,我私底下有跟几个维基人谈过,当时你最早用此词时我是不是应该要严正抗议要你改进,当时我采取的是息事宁人装做没看到,但事后像 苏州宇文宙武 也使用此词之后,我想这是需要提醒其他用户不要做此人身攻击的,所以当你再次于于WP:新条目推荐/候选继续使用此词并加大人身攻击的言语,本人因此而使用deltalk模板[5],我想你当时已接获充分警告并且管理员也封禁你相当短的时间。在此本人还是希望你冷静并别误导你的朋友以为这不是人身攻击,因为此事Jsjsjs1111滥用傀儡被禁,而用户coolmanjackey 白开水 看似也被你误导以为这只是幽默而非人身攻击。很清楚的是,在已有多次警告并多人因此封禁的事实上,主客观这是一个人身攻击而非幽默的事件。
  2. 前些日子我还因其他维基人私底下劝说,前往您的用户页面寻求情绪上的缓和及和解,本来打算是若你和你的朋友能对本人维持基本对维基人的一般文明尊重,我可以释出善意主动删除User:Hanteng/遭人身攻击记录页面,然而你持续在这议题上不当炒作,再借此把原不相干的管理员拉下水,实为不友善的行为。这些管理员都曾封禁过我,并非对本人有什么偏好的特殊待遇。在我个人来看,你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爱孟 已有意无意将原来和你比较好的维基编辑(如Jsjsjs1111及coolmanjackey 白开水)卷入这事中,现在又要将至少有3位管理员们硬是要无辜卷入,实为不当。还请各位路过的维基人节制,不要再升级不必要的冲突及对立。--❦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2日 (四) 14:45 (UTC)

事实后再讨论不晚。--❦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3日 (五) 01:13 (UTC)

这个用户名才最逗。--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15:07 (UTC)

关于CUIP用户

在元维基上实际是可以查核IP用户的,比如m: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2011-11上的请求,光这一个页面就有很多例子了。--byfserag留言2013年12月31日 (二) 12:35 (UTC)

@User:Kegns,User:Jimmy xu wrk--byfserag留言2013年12月31日 (二) 12:37 (UTC)
好像是可以查,但是不能说确认,最多只能建议封ip。--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05:26 (UTC)

提请另辟“WP:剪贴移动修复请求”页面

眼看总是有人对须修复剪贴移动的页面提出合并请求,但其实更应该提出移动请求,因为一来既然是剪贴移动,通常没有另外须合并的内容,二来修复过程中要做的正正就是删除目标页面、移动原页面到该处,再将目标页面还原。

英文维基对此则特别设有en:Wikipedia:Cut-and-paste-move repair holding pen一页,专用作提出及处理须合并编辑历史的请求。我提议中文维基也仿效,另外建立“WP:剪贴移动修复请求”,一来有助将此类请求集中在同一地方,不再分散于移动及合并请求两者之间,二来方便擅长于合并编辑历史的管理员在同一地方处理。英文维基也有en:Template:Histmergeen:Category:Candidates for history merging(建议命名为“Category:须合并编辑历史的页面”)可以引入。-Lif…lon 2014年1月8日 (三) 13:03 (UTC)

非管理员结束存废讨论

非管理员用户User:Yexiaoxing最近以“保留”、“合并”等结束了一些积压的页面存废讨论(详见其用户贡献),请问是否恰当?-Lif…lon 2014年1月7日 (二) 13:35 (UTC)

有些还说的过去,比如[6][7]。有些则是明显的不当,例如[8],有共识巡查员也无权决定保留。有些则是近乎破坏,在没有共识的情况下擅自终止存废讨论,例如[9]。记得之前讲过这个问题,巡查员不该犯这种错误。--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22:34 (UTC)
为何不先通知他来此回应呢?--❦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8日 (三) 00:55 (UTC)
已通知。-Lif…lon 2014年1月8日 (三) 06:30 (UTC)
那第一个剪贴移动的虽然提删者不应该直接请求删除,但是“请求理由消失”是讲不通的。我后来去原页面挂了个{{move}}请求修复剪贴移动,刚看到User:Lakokat已处理好了。-Lif…lon 2014年1月8日 (三) 07:05 (UTC)

各位好。首先为我的错误向各位道歉。我对存废讨论的结束了解不足导致越权处理,查阅有关方针后发现我的确做的不对,为我的行为抱歉。不过我只是想为维基作出一份贡献,对各位工作造成的不便请见谅。另因近日在学校,未能及时回复。 Xiaoxing YeRe: 2014年1月9日 (四) 14:57 (UTC)

道歉倒不必,当初只是对某几项存废讨论的结束觉得有点奇怪,所以才提出来问一问。谢谢阁下回应,祝编安。-Lif…lon 2014年1月9日 (四) 15:06 (UTC)

问:关于傀儡帐户编辑的问题

关于傀儡帐户编辑,请问三个问题,

  • 使用过傀儡帐号的人的编辑权利问题:用几个不同帐户被判定为傀儡帐户后,是否永远不能再来注册编辑了?比如我用了傀儡帐号,是否以后我永远不能在维基上编辑了? 如果能,怎么才能?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17:47 (UTC)
  • 傀儡帐户编辑过的版本问题:不管是否判定为傀儡帐户,如果编辑的版本本身有很大改善,例如,“玄武湖”版本间的差异“江南”版本间的差异,明显有重大改善,为什么要用旧版本?是否应该用完善后的新版本?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17:47 (UTC)
    • 如果已经是重大完善的版本,为什么要回退到前面的版本?又没有盗版侵权,有没有争议等行为。难道仅仅仅为多用了帐号编辑就要撤销用前面更差的版本?有这方面的条款吗?或者如果傀儡帐号编辑的内容有问题吗?内容有问题也可以提出来讨论吧?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44 (UTC)
  • 傀儡帐户的认定问题:还有一个疑惑,傀儡帐户有的认定错了,好像是管理员自己在判断?如果管理员公报私仇怎么办,乱认定傀儡帐户怎么办?这些问题,不知道有知道的吗?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17:14 (UTC)

关于公报私仇,因为看到User:江南一舟可能被管理员User:MtBell认定为User:南大就业与出国了,实际认定错了,刚才提醒已经改过来了。看资料User:MtBell是南京东南大学的,看他的编辑,和南大有冲突,所以凡是有冲突的帐户是不是他都可以认定到曾经随便乱编辑的User:南大就业与出国这个帐户上去?关于有冲突的方面,校史有关的条目User:MtBell编辑得不少,高校历史是怎样造假的? 东南大学 反客为主:夺取校史正统的解释权。如果存在公报私仇,怎么解决?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17:35 (UTC)

是否为傀儡又不是管理员说的算的,谁说了都不算,只看CU的结果,IP说话。但是有些情况可以用  一望而知解释封禁。User:江南一舟即使不是User:南大就业与出国的傀儡,也是User:Lepaiap的傀儡,都应该封禁。违反傀儡政策的傀儡账号会全数封禁,主账号会根据不同的情况,由管理员决定封禁时间。被永久封禁的主账号不适合“以新账号重新开始”。至于南大的问题,那是编辑争议,与方针无关。--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8日 (三) 17:55 (UTC)
谢谢!这个疑惑解决,回答有帮助。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18:00 (UTC)

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南大就业与出国。欢迎对号入座。另外请南大就业与出国/十字军大屠杀注意,所有傀儡认定都由管理员经过CU确认,而我本人并非管理员。--Gilgalad 2014年1月8日 (三) 18:14 (UTC)

如果是这样算是误解你。我是看MtBell(讨论 | 贡献) 小 (回退到由Gzhao做出的修订版本29465131:撤销永久封禁用户江南一舟(User:南大就业与出国)的编辑 。 (TW)) 才这样说的。但那不是一个人的帐号。十字军大屠杀我刚才查了很多内容,编辑应该是符合事实的,没看出有什么破坏,怀疑被管理员迫害,当然也可能有编辑战违规等行为。具体再查一查。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40 (UTC)

User:更好版本=南大就业与出国=十字军大屠杀

“User:更好版本/江南首府/江南瞻园”即“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南大就业与出国”、“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十字军大屠杀”的证据如下:

--Gilgalad 2014年1月8日 (三) 18:52 (UTC)

  • 你说的这些绝对不是同一个人的帐号。如果有IP记录可以查。另外,如果能查到并且公布IP,那么是否管理员的IP应该和普通网友的IP一样公布?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3:55 (UTC)
  • 即便是一个人的帐号,假设曾经出现过违规编辑(有的是开始不懂规则,有的可能是故意....),难道以后就不能遵守规则编辑了?就是刑罚坐牢也有个期限问题吧?况且前面的链接,南京东南大学校史作假也是事实, 你在维基的编辑的很多条目是和那些校史作假有关的条目。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17 (UTC)
1.CU不等于管理员(虽然现在CU都是当管理人员来竞选)。
2.CU不允许公布任何人的登录IP等信息,只能给出要查证的账户之间是否关联。
3.另外有重新开始的允许,但见WP:傀儡要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9日 (四) 05:44 (UTC)
谢谢!去看看重新开始。另外,CU用的软件程序了?这样也会不准,前面有的帐号不是的我的都算到我头上去了。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52 (UTC)

用户:Wikinu,从2004年4月16日 (五) 07:26 编辑到 2008年6月20日 (五) 07:18,四年多,难道在破坏维基?最近的用户贡献,有争议的是关于基督教圣诞节的,讨论:圣诞节 讨论:耶诞节。这是不同观点的冲突,显然用户:Wikinu的观点更正。当然要看维基的方针。比如维基英语版如果按使用得最多的名称采用,就不会有美国本土人 Native Americans in the United States这样的条目,只会有 美国印第安人 American Indean in the United States 这样的条目。这方面很多正式场合都是讲究正确观念的,比如我知道的几家美国大公司总部那边发来的年末新年的节日问候,绝对不会Christmas holiday这样的用词,只会通称holiday。维基英语版的方针和中文版似乎有不一致的。不管是哪个版,最好能采用更正确的。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6:14 (UTC)

我前面列出了十几个傀儡账号,Wikinu只是其中一个,而且也没有排在醒目的位置。但阁下为什么单单查Wikinu的编辑记录,并且单单为Wikinu在某个不起眼的讨论页上的言论辩护?十字军大屠杀、南大就业与出国阁下?--Gilgalad 2014年1月9日 (四) 07:20 (UTC)
你列的帐号我查了,Wikinu编辑时间最长,所以列出来,而且最近贡献里和十字军大屠杀的主题有点交集的就是这个讨论页面。另外,你问这个问题有意义吗?而且我已经说了两三次了,你列的几个帐号不是同一个人,可以查IP,再说使用习惯,民国、西元也是常用使用方式之一,而且也是更正的方式,你怎么就能认定是一个人了?既然你对这些帐号知道得这么清楚,那么请问这些帐号各有什么破坏?另外再问,你编辑的条目很多是不是和前面列的关于南京东南大学无视南京大学的存在而进行校史造假的链接的条目有关系?如果有,南大有关的帐号你应该回避吧?帐号问题应该让其他没有冲突的管理员来处理吧?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8:03 (UTC)
我跟user:Wikinu没有交集,而且虽然我曾和User:南大就业与出国有一些争议,但你既然说自己不是南大就业与出国,那我跟你也就没有什么瓜葛了,你说对不对?而且我也根本没有参与过对南大就业与出国/十字军大屠杀的封禁。--Gilgalad 2014年1月9日 (四) 20:37 (UTC)
你被封是因为你反复违反傀儡政策、使用侮辱性用户名、极端言论、在维基进行文宣,和具体条目的争议没有关系。如果你承认错误并能得到社群谅解,可以用解封后的唯一主账号和其他用户就具体条目的编辑进行讨论。--Gilgalad 2014年1月9日 (四) 20:37 (UTC)

想到一个问题,什么情况下是“破坏”条目?如果立场不同的内容,一个网友自己认为是贡献,在另一个人不希望看到的人的眼里可能认为是破坏,反过来也是一样。所以是否是“破坏”条目不应该单方面认定。至于傀儡帐户,如果一个人连续用很多帐户来编辑,一种情况是帐户被封,不断被封不断注册新账户来编辑,那么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他被剥夺了编辑的权利。在单方面认定“破坏”条目的情况下,又剥夺人注册帐号编辑发言的权利,这种情况不应该发生吧?是否存在以傀儡帐号为由阻止一个人注册帐号来编辑、剥夺特定网友编辑权利的情况呢?如果是违规了,应该提示怎么违规了,就像这里面很多解答提到的有关规则,这样好让网友知道问题在哪里。还有就是可以采用回避原则,管理员在有有利益冲突的问题上自动放弃管理员权力,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规则?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2:29 (UTC)

关于是否存在管理员利用特权迫害“十字军大屠杀”帐号的调查问题

刚才百度了一下“十字军大屠杀” [10],很多是维基上的,还有其他网站上的,有的是个人用户,比如新浪博客:

其中,维基被洋奴控制的博客 和维基有关,有对维基控诉的内容:wikipedia.com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沦为西方基督传销邪教的一个推销场所了 请协助查明维基百科上的唐吉诃德的剑 1j1z2User:1j1z2能否来解释一下?还提到涉嫌者:User:Shizhao 街灯电箱150号 User:Ws227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4a72350100awcf.html],能否说明一下是什么情况?“十字军大屠杀”编辑应该很多是关于基督教的负面内容,存在被基督徒管理员迫害的嫌疑。基督徒因为自己的喜好可能只希望看到关于基督教好的一面的内容,反过来“十字军大屠杀”帐号这样的人可能更关注基督教不好的一面的内容,两个编辑时可能分发生冲突。是否存在迫害,可否调查一下?如果“十字军大屠杀”帐号违规了,是什么违规了?有关管理员有没有滥用权力?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10 (UTC)

十字军曾经进行大屠杀是历史事实,基督教的负面也是事实,如果维基不让真实的情况在百科上记录,那还有什么价值?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10 (UTC)

被封禁是因为对其他用户进行人身攻击,编辑战以及滥用傀儡,参考维基百科: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User:十字军大屠杀。另外,维基百科不是宣传真相的场所一件事百分之百正确也不代表就值得收录进维基百科。--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22 (UTC)
谢谢提供!关于维基百科不是宣传真相的场所,我有不同意见,百科肯定要提供真相的记录,而且规则里面也没说“维基百科不是宣传真相的场所”,只是说“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显然更不是宣传非真相的场所。 --更好版本2014年1月9日 (四) 06:46 (UTC)
无论是否是真相,只要有宣传意图,即违反此方针。维基百科不是研究或者宣传什么是真相的场所,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而非真实正确。一个错误的内容,如果支持的可靠文献相对来说比较多,那么就应该提到,如果大多数可靠文献犯这个错误,那么就应该作为主流观点强调。另外,删除内容并不代表否认内容的正确性——你在音乐或者地理条目写1+1=2这样完全正确的内容一样会被删掉。你加入的内容,需要有和文章主题相同的可靠来源证实加入的内容满足维基百科:内容相关性,而且写作的方式不违反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要求的中立语气和合理篇幅。你可以去搜索一下条目中引用的可靠来源和类似文献,如果绝大多数提到主题的来源都没有同时提到你想加入的内容,那么加入这个内容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宣传极少数派或者不相关的观点。--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1:44 (UTC)
有这两个规则是不错的。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2:40 (UTC)

另外,在维基用户页面上看到十字进行大屠杀帐号的投诉,可能有违规的,但如果管理员有编辑优先权的话,可能有关的管理员也有问题。比如破坏条目,谁说了算?管理员有偏见又有特权的话,可能实质上是管理员在破坏条目,而普通网友编辑的好的内容没法编辑,而反倒普通网友被判定为破坏。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6:46 (UTC)

就此案来说,问题在来源不可靠,所以管理员并无滥权,请见WP:RSWP:来源考量,博客网站一般来说不可靠。--❦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1月9日 (四) 10:12 (UTC)
“十字军大屠杀”属于侮辱性账号,被封一点都不冤。--Gilgalad 2014年1月9日 (四) 20:41 (UTC)
十字军大屠杀的编辑历史,不够礼貌可能是有,但侮辱的依据在哪里?总不能说别人提事实就是侮辱吧?就如南京东南大学校史作假是事实,别人提南京东南大学校史作假难道是对南京东南大学的侮辱吗?基督徒十字军、德国纳粹发生过大屠杀,别人提十字军大屠杀、纳粹大屠杀,难道是对基督徒、纳粹的侮辱吗?提事实难道是侮辱?如果说侮辱那也是基督徒十字军、德国纳粹这些自取其辱。事实不能说?干了坏事不能说?能分辨是非吗?真正冤的是干坏事的,还是那些被侵害的、被屠杀的?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05:32 (UTC)
WP:IU,用户名不能有宣传、挑衅等成分。--YFdyh000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01:25 (UTC)
这个用户名可能是有点。但是这个用户还有很多用户名 http://zh.wikipedia.org/wiki/Category:%E5%8D%81%E5%AD%97%E8%BB%8D%E5%A4%A7%E5%B1%A0%E6%AE%BA%E7%9A%84%E7%B6%AD%E5%9F%BA%E7%94%A8%E6%88%B6%E5%88%86%E8%BA%AB ,如果都是的话,其他基本上不是这样的,只不过管理员选了这一个而已。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7:15 (UTC)

十字军大屠杀搜到一个页面,http://en.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Dicting ,英语版用户,http://en.wikipedia.org/wiki/User:Dicting ,和十字军大屠杀帐号是同一个人,中文版也被认定为十字军大屠杀的傀儡帐户。User_talk:Dicting 记录了 Shizhao 1j1z2 这两个用户的对话,请大家看看。很显然中文版管理员当时有剥夺Dicting 这个用户编辑权利的行为。 那么,是这几个管理员判定Dicting在破坏条目吗?是通过什么程度判定是破坏条目?是单方面判定并且剥夺编辑权利吗?希望能够把Dicting以及所有被认定的傀儡帐户的有的编辑历史列出来大家判定一下,有没有所谓的破坏条目。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7:28 (UTC)

关于管理员利用特权迫害普通网友,管理员权力限制问题

因为迫害不仅存在在宗教问题上,还有其他很多方面,所以如果维基上存在管理员迫害普通网友的问题,比如剥夺编辑权力的问题等等,怎么限制?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4:57 (UTC)

好像可以向其他管理员复议或行政员投诉,极严重可以上报meta。——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9日 (四) 05:46 (UTC)
有渠道就行。最好能出现在显著位置让人知道。还有傀儡帐号的问题,即使被判定为傀儡帐号了,最好在帐号登录的时候能有提示,为什么被判定傀儡帐号,怎样算违规,后续可以怎么办。因为很多人可能对这里的规则不清楚,而不是故意破坏。我用维基也不少,帐号不少,但很多规则也不清楚。用很多帐号是因为没想过长期参加维基,属于偶尔性参加,看到一些条目想编辑的时候就随手注册一个帐号编辑,但肯定不是破坏,至少我认为不是。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6:24 (UTC)
好像没听过什么迫害事件,见得最多是被害妄想,然后自己灰溜溜地跑了,顺便说葡萄好酸。——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9日 (四) 06:33 (UTC)
这倒是可能。维基做得这么好,这么多人参加,应该是很开放的。不过针对某些方面的问题在某段时间支持某方的管理员占多数,存在压制是可能的。不过也可能是编辑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应该有可以表述各种立场的。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6:52 (UTC)

@更好版本:以我个人对维基政策的理解,在维基百科有永封的账号,但未必一定有永封的自然人,相信你能理解其中的区别。但解封是有前提的,该自然人必须承认此前所犯的错误,接受有关处罚,保证在处罚期内以及期满以后不会再犯,并且必须得到整个社群的谅解。以你为例,你必须坦白以前使用过的所有傀儡,并为使用这些傀儡进行其他违规编辑(比如违规宣传、侮辱性的用户名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比如侵权)道歉,承诺永不再犯。如果你能得到维基社群的谅解,可以期待你的主账号可以解封。以上是我的个人意见,如果其他人认为有关方针政策并不允许你解封,或者认为像你这样在维基历史上前无古人的“马甲大王”不能解封,那我也没办法了。--Gilgalad 2014年1月9日 (四) 20:15 (UTC)

违规宣传,能不能查查南京东南大学有多少造假宣传?基督徒在维基上有多少造假宣传?说基督教十字军大屠杀就是对基督徒的侮辱?说日军南京大屠杀就是对日军的侮辱?说南京东南大学校史造假就是对你的侮辱?说的不是事实吗?User:十字军大屠杀是否存在管理员迫害现在正在调查,希望大家来说说。历史贡献记录都能查到。另外,我已经说了三四次,这几个帐号不是同一个人的,你怎么没有证据还在这样说?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05:40 (UTC)
给脸不要脸。你“十字军大屠杀”早就被其他用户怀疑就是“南大就业与出国”:
--Gilgalad 2014年1月10日 (五) 21:37 (UTC)
这些证据能确定是同一个人的帐号?我前面用过的帐号也被确定是某帐号的傀儡用户,但事实上根本不是。包括回退员的封禁模板的所谓确认,都不是完全符合事实的。如果有维基技术专家,可以过来说说。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6:57 (UTC)
现在要做的调查是否存在对User:十字军大屠杀这个帐户的拥有者存在迫害或者说不公正剥夺编辑权利的问题。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7:07 (UTC)

Gilgalad在维基上编辑了多少有关南京东南大学无视南京大学的存在而进行校史造假的链接的条目,也可以慢慢找。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7:10 (UTC)

把每一个帐号的编辑历史列出来,看看是否是对维基的破坏

被封的帐号,用户贡献都能查到,建议把每一个帐号的编辑历史列出来看看,看看是否是对维基的破坏,或者哪些是破坏行为,还是只是单方面认定的所谓破坏行为。涉及的有关管理员和当事人应该更清楚,找出来列在这里大家讨论一下。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05:46 (UTC)

编辑摘要、用户名或内容严重侮辱性、泄露个人信息或侵权的编辑可能被提请修订版本削除,从而在编修记录中不可见。另外,用分身份割贡献记录本身被视为不可接受的行为,不一定体现在编修记录中。Bluedeck 2014年1月10日 (五) 15:56 (UTC)
原来是这样。不知道是否有这样的情况。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6:48 (UTC)
User:十字军大屠杀User:南大就业与出国的傀儡账号可能有几百个之多。--Gilgalad 2014年1月10日 (五) 21:45 (UTC)
你依据什么说这是一个人的帐号?--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6:48 (UTC)

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

建议引入并在地化适合中文使用习惯的en:WP:dated以解决“至今”“近年来”等写作问题,个人主张改用{{As_of}}模版附上引用来源为佳,避免原创研究或总结WP:SYN。以下工作区只是本人快速简翻英文版格式手册的部分,欢迎大家扩充(直接增修无妨不需签名)并讨论。见本人讨论页中关于能高隧道中“至今”一词的使用讨论。--❦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6日 (一) 03:27 (UTC)

工作区-英文版格式手册速翻

除非是定期更新的时事网页,避免使用现在将要现代 (除非行文脉络为历史), 至今当下近来 (除了在极少数情况下)或六零年代,应改用更精确的字句如于1960年代等。关于未来和当前的事件,则应使用模版{{as of}}产生如“截至2014年1月年  (2014年1月-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的文字或从2010开始等字句来提醒读者此资讯的时效性及历史性。

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勿用模棱两可之时间词 --达师 - 270 - 456 2014年1月6日 (一) 03:58 (UTC)
我有看到,但这里列的例子并没有处理来源时效性的问题。--❦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6日 (一) 12:42 (UTC)
这问题讨论已在希望技术上能达到系统自动更新日期时间的效果,以免除“每过一年就要手动更改201X年”问题。提出,请各位移驾讨论。--能高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9:46 (UTC)

关于不当用户名的问题

我发现了中文维基百科方针的空白,就是在WP:VIPWP:RFCU里没有明确提示提报或处理的时候请勿写入含有明显攻击性的用户名的内容。我认为没有明确提示的话,会带来像这样的麻烦……--Lanwi1(留言) 2014年1月12日 (日) 20:17 (UTC)

那提报这些人怎么办?还有,建议你把你的名字列入防仿冒用户名黑名单上防止破坏者重复注册。--♥VC XC 2014年1月12日 (日) 20:28 (UTC)
可以参考m:Template:LockHide引入hidename参数--GZWDer留言2014年1月13日 (一) 04:51 (UTC)

Data_retention_guidelines

m:Data_retention_guidelines求大家介绍及关注。--❦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1月14日 (二) 19:03 (UTC)

Data Retention Guidelines posted

We're happy to announce that the first draft of the new data retention guidelines are now available for your review, feedback, and translation. This draft is the result of a collaboration between many teams within the Foundation, including Analytics, Operations, Platform, Product, and Legal.

As with the other privacy documents, this draft is just that: a draft. We want to hear from you about how we can make it better. As suggested in the discussion about timelines above, we plan to hold the community consultation period for this draft open until 14 February 2014.

Thanks - looking forward to the discussion. —LVilla (WMF) (talk) 21:30, 9 January 2014 (UTC)

问下关于DYK投票的问题

“近期:在推荐日之前修改不间断超过5天,且5天内创建或进行过重大增订。重大增订:扩充原文的2/3以上并至少扩充2000字节。”那么在自己用户页写了然后复制到条目里面算不算?“原创:条目内容不得与其他条目(包括多个条目)或其他条目编辑历史内容有50%以上的重复。”那么翻译英文的条目算不算内容重复?--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07:26 (UTC)

那我就提dyk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14:04 (UTC)
我写的Shm-重复居然上了,那看来也不是不可以。--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02:45 (UTC)
但是像党派斗争这样的场合,应该还是会被一些人作为反对的理由的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1月15日 (三) 03:37 (UTC)

User:Copyangry7fcvc

用户页的模板自相矛盾,User:Copyangry7fcvc竟然是User:Copyangry7fcvc的傀儡?是不是主帐号还是某某的傀儡?还有,为什么Category:Whimsbowenfb的维基用户分身被归类至Category:Copyangry7fcvc的维基用户分身

已通知执行的管理员,但该管理员没有回复,所以就在这里提出。--黄居士留言 | 参与专题2014年1月12日 (日) 03:39 (UTC)

该管理员已经解决问题。--黄居士 (留言 公开 私底下 | 参与专题2014年1月15日 (三) 14:13 (UTC)

翻译质量太差,还能上新条目推荐?

条目是元组关系演算。本来直接挂个模板就算了,不来客栈打扰大家,但看到结尾一段竟然叫“引用”……我就不说应该叫什么了,去查维基百科:版面指南好了,这种翻译质量还能通过新条目评选??--Gqqnb留言2014年1月17日 (五) 06:55 (UTC)

评选时投票者不一定会将条目看仔细,这种情况算很常见,不过这只是新条目推荐而已,问题没有很大。真正麻烦的是一些明显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的优良条目,常因重审票数不足而保留资格。--M940504留言2014年1月17日 (五) 07:24 (UTC)
我同意本讨论的所谈的确实是个大问题。但是近期的例子不少,为什么拿一个07年的例子出来……--Zhxy 519留言2014年1月17日 (五) 10:03 (UTC)
因为我是看到这篇条目才发觉有问题的--Gqqnb留言2014年1月17日 (五) 22:38 (UTC)
大家一起动手来改善该条目吧--Wolfch (留言)-欢迎扩充基础条目 2014年1月20日 (一) 16:43 (UTC)
我认为条目评选应该根据英文维基百科改良,在那里,新条目推荐、优良条目候选(重审)、特色条目评选是采用讨论的方式,而且没有限期,反而有积压工作。本站却是使用投票。不是说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吗?可惜这句话在本站未达成共识。--黄居士 (留言 公开 私底下 | 参与专题2014年1月19日 (日) 15:33 (UTC)

关于维基百科:毁损性编辑被强制的严重性

请看[13]扰乱竟然是封禁理由?难道这是WP:COMMONSENSE?而维基百科:扰乱则重定向至维基百科:毁损性编辑。更严重的是,许多警告模板(如模板:Uw-vandalism3模板:Uw-chat4)都强制不能作出“摧毁性编辑”。但该页面未达成共识。既然这个页面是指引,那么扰乱的定义是什么?

而方针胜于指引,我不知道有没有方针能解释这一点。

基于这个原因,我呼吁各维基人根据英语对应页完整翻译内容,让“毁损性编辑”能成为中文维基百科正式指引。

请大家参与。--黄居士 (留言 公开 私底下 | 参与专题2014年1月19日 (日) 15:20 (UTC)

的确中文的翻译非常简单,没有细则,本人会近期会看看,抽空完善一下。--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22日 (三) 05:01 (UTC)
扰乱理应重定向到WP:POINT,是User:Byfserag坚持定向到损毁性编辑。他的行为已收到警告。--Zhxy 519留言2014年1月22日 (三) 14:10 (UTC)

管理员积压工作

帮忙看下WP:RRD. Bluedeck 2014年1月23日 (四) 03:12 (UTC)

关于全保护和半保护的方针

今天处理了Template:1949年以前上海已撤销县级以上行政区的半保护请求。由于编辑战有一方为自动确认用户、另一方为IP,因此本人做出了全保护三天的决定。然而,在站外一些地方,有部分用户对本人的处理结果颇有微词,并声称本人的行为因为没有给予自动确认用户在编辑战中任何额外权利,所以是在“鼓励”大家不注册用IP编辑。本人注意到了站外一些人的抱怨和不满,对此,本人查阅了相关方针指引。

目前,管理员处理“双方都是自动确认用户”的编辑战,必定是全保护,这一点没有争议;然而,对于“有一方为IP、另一方为自动确认用户”的编辑战类型,方针中只是泛泛地说明“当页面上发生编辑战时,通常会临时全保护该页面,以迫使发生争执的各方保持冷静,在相应的对话页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后再进行编辑”,并没有给予特别详细的规定。而在管理员们日常处理“有一方为IP、另一方为自动确认用户”编辑战,习惯上均为全保护(很少发生,但我没有看见过不是全保护的,涉及破坏除外,也许有漏),并甚少有人质疑过。

我也认同“全保护”为妥当的处理方式,基于如下理由:

  1. 保护页面是为了“迫使各方冷静,讨论”(WP:保护方针),所以需要暂时限制双方编辑页面的权利,从而迫使双方冷静讨论。然而,在“有一方为IP、另一方为自动确认用户”的编辑战情况下,如果只是半保护,则只有一方的编辑权利(IP方)受到限制,自动确认用户的编辑权利丝毫不受影响,无法起到“迫使双方冷静、讨论”的作用。
  2. 维基百科目前没有任何方针指引授予自动确认用户在编辑战中拥有比IP用户更多的权利。自动确认用户虽然比IP拥有更多功能,但在编辑战中,则与IP用户一样,均受到3RR、编辑战等方针的约束,当前的页面保护方针也没给自动确认用户和IP区分对待。
  3. 在编辑战中,只限制一方的编辑权利而不限制另一方,客观上没有做到公平对待。保护页面是要求双方都冷静,而不只是单方。

因此,本人提请各位讨论。面对“一方为自动确认用户、另一方为IP”的编辑战,是否要修订方针,规定“必须”或“应当”全保护。目前虽然管理员们普遍都这么做,也甚少有人质疑,但如果能做到“有方针可依”,则可以打消少数人的顾虑。

--♥VC XC 2014年1月24日 (五) 08:44 (UTC)

全保护就对了. 回退不过三原则是一项适用于所有维基人的正式方针。. 为何要给予自动确认用户在编辑战中的任何额外权利. Bluedeck 2014年1月25日 (六) 00:08 (UTC)

cat:字数已超过3000字节的小作品 又有要命的条目出现

这个页面今天被列在了这个分类里,按照惯例应该除去小作品模版,但是正文居然才44个字,剩下全是信息框有效和无效参数在那边摆放着占据子节数目,根本就是个小作品/小小作品,这可怎么办才好。。。。。。Bluedeck 2014年1月15日 (三) 16:13 (UTC)

(:)回应:删掉那些参数!-- By LNDDYL.(留言2014年1月16日 (四) 14:00 (UTC)
干脆把这个用3kB定义小作品的规则废掉吧。--铁铁的火大了 2014年1月19日 (日) 04:43 (UTC)
可否做到只计算正文字数?{{}}内的文字都不计算之类的(也许是我瞎掰....)- I am Davidzdh. 2014年1月25日 (六) 13:28 (UTC)

关于Wikipedia:命名常规方针要如何套用在“玉门关”命名争议?

关于Wikipedia:命名常规方针要如何套用在“玉门关”命名争议?请参阅以下讨论:


引用原话:“官方名称请见Google搜索"玉门关瀑布" site:gov.tw,说完了。”(出自User talk:Yumenguan#re

根据金刚不坏立场,他觉得要用“官方”做为正式命名“玉门关瀑布”,各位认为依Wikipedia:命名常规方针是否能符合使用?--玉门关留言2014年1月25日 (六) 19:26 (UTC)

提议用户查核请求的提出必须由自动确认用户完成

如题,现在存废讨论已是如此,用户查核这种更严肃的事情更该这样?匿名用户提的请求目前来看不是在troll就是搭着fishing的边。--Jimmy Xu 2014年1月19日 (日) 04:40 (UTC)

其实只要提出有关证据,怎么会不严肃?如果非自动确认用户未提出有关证据,用户查核员可拒绝请求。我认为应维持允许所有用户提出请求。--黄居士 (留言 公开 私底下 | 参与专题2014年1月19日 (日) 15:07 (UTC)
略微支持。增加了人家注册代理或只用IP来无成本钓鱼的难度。--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1月21日 (二) 01:45 (UTC)
这块在方针上持支持的态度。但是近期的CU明显不少倾向性比较严重的请求,限制自动确认用户未必能根本上解决Jimmy Xu的问题。--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22日 (三) 04:26 (UTC)
反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像我以前说过的,钓鱼其实很容易。--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7:33 (UTC)
我认可. Bluedeck 2014年1月25日 (六) 00:26 (UTC)
(+)支持--Temp3600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07:45 (UTC)
(-)反对,就是因为严肃,才需要让更多人参与以保查核理由正确,请勿剥夺IP用户反破坏的权利,而且也不见得祇让自动确认用户就可以避免troll,另外认同黄居士的意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4年1月26日 (日) 13:58 (UTC)

关于台湾日治时期特色条目被撤销

对于接近不活跃使用者的我,实在对这结果不能指责什么,不过在极端惊讶之余来啰嗦几句。1.撤销过程竟然只有草草挂个提示,没有新增讨论段落。2.撤销前竟然没有人通知台湾人社群。3.竟然由4个人决定。4.竟然没有任何活跃台湾用户加入讨论。5.竟然没有任何活跃台湾用户参与投票。6.竟然没有任何台湾用户来灌张反对票。

因为最近公忙,加上额外要编辑服务单位的刊物,所以以往强迫自己必定一星期流览维基一次的频率,改为较长时间;因此对没有参与投票感到万分难过。因为对以往我戮力参与编辑的特色(或优良或DYK)条目都很有感情,现在心情可说是十分沮丧,无战友之下,加上面对新型态编辑模式(以前去图书馆找的资料或别人编辑的,现在也忘了或无法找到来源)翻案可说难上加难。唉,想到以前热诚化为灰烬,加上对岁月的流逝感伤,禁不住在子夜里老泪盈眶。只希望尔后有任何此类消息;若有以前共同编辑、讨论甚至拌嘴、吵架的社群朋友看到,捻手发封e-mail给我,即使无力变天,陪着条目死去也比较甘愿。--Winertai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17:17 (UTC)

1月10日挂过提醒,或者真没多少人留意吧,不过依照程序,已提醒(条目页),评选2周,齐了。努力吧,以后再冲上去,另社区也要对监视关注嘛。——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24日 (五) 01:20 (UTC)
条目确实存在着问题而不是无理由的取消,下次可以考虑改善这些问题继续评选就是了。--脳補。◕‿◕。讨论 2014年1月24日 (五) 03:39 (UTC)

个人建议是改成像英文维基GA等的精审制,这样比较不会把GA和FA弄成DYK投票的延伸版,如此有问题的地方可以继续debug,但没有问题的部分不用动,没问题还要被找问题的部分就没有被提的基础。--❦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1月24日 (五) 09:48 (UTC)

我有时候也会用精审制来评条目,但不参与投票。如Wikipedia:特色条目评选/2003年热带风暴亨利。-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评审的捷径 2014年1月30日 (四) 15:52 (UTC)

所谓“移动应保留原字体”提出疑问

这个用户不断移动页面至繁简标题并说明:“移动应保留原字体”。如[14][15]。根据我的了解,此用户的意思是,若原标题是简体/繁体,改标题就应该保持繁简一致。以中文维基百科的技术来说,若在页面上方“搜索”一栏或在“[[]]”输入繁体标题,若页面标题原文是繁体,而简体的重定向或重复页面未建,那么系统将自动链入正确标题。

维基百科:繁简处理也没有规定此项。难道是我无知?此用户的行为是否构成繁简破坏

求解。--黄居士 (留言 公开 私底下 | 参与专题2014年1月25日 (六) 06:24 (UTC)

如果是移动到一个不同的标题,而与繁简、地区词等无关的话,那没什么好“继承”的,移动者写什么变体就应该用什么变体。--Jimmy Xu 2014年1月25日 (六) 06:59 (UTC)
这算是一个中文维基的潜规则,在移动条目时尽可能不要改变条目名所使用的字码版本,算是繁体与简体的用户互相之间的彼此尊重,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负面观感。--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1月25日 (六) 20:53 (UTC)
呵呵。—Snorri留言2014年1月25日 (六) 21:07 (UTC)
我不会打简体,然后我也不知道简体的用字习惯,一个不小心弄巧成拙的几率颇高。--KOKUYO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01:08 (UTC)
这应该指的是繁體和繁体这种的移动,如果是换名字就与此无关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26日 (日) 02:53 (UTC)

我认为根本不存在过这种潜规则。--Zhxy 519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11:10 (UTC)

如果因为打不出其他编码的字体,所以移动时只能换种字码版本输入是无妨,但如果有在意这件事的其他用户事后协助移动到与移动前相同字码版本的条目名称下时,能把这种行为当作是繁简破坏吗?上面的原题就是在讨论这种情况吧?--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1月26日 (日) 11:58 (UTC)
且不说这潜规则是否存在并被大部分人遵守,潜规则为何可以凌驾于明文方针之上?繁简破坏是明文方针,难道你想说为了潜规则就可以违反明文方针?—Snorri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12:36 (UTC)
要我说最一劳永逸的方法恐怕就是把所有的条目名都换为台湾或香港的,这样就不会有纷争了。—Snorri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12:37 (UTC)
大象兄可是多次威胁繁简分家呢。--Gilgalad 2014年1月26日 (日) 13:50 (UTC)
那个只是说反话,事实上我一直很坚决反对分家。--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1月26日 (日) 14:21 (UTC)
所以讨论重点在于定义“怎样的移动方式才算是繁简破坏”,并不是主张要无视原本的规则。至于扯啥台湾或香港就更无聊了,繁简转换或简繁转换根本是同一件事的两面,如果有某繁体用户A把原本是简体的条目名移动到另外一个繁体条目名底下,之后有某简体用户B把它又移到同名的简体版本条目名称时,我一样会说这样的移动到底算不算是繁简破坏还有讨论的空间。--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1月26日 (日) 12:50 (UTC)
我反对这样的潜规则。实际上这样的潜规则也没有认真实行过。我见过许多的简体条目名移到繁体新名字之后就没有再移动回来了。有时移动回来还会被人当作是傀儡。繁体用户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就别强求简体用户来做到。—Snorri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13:56 (UTC)
我也看过很多繁体条目名被移到简体底下后也没移回来的,但这又代表什么了?下次您把条目移回简体如果遇到阻扰时请通知一声,纵使我讨厌您这种动辄扯分化意识的发言态度,但只要作法符合情理我一样会支持。--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1月26日 (日) 14:21 (UTC)
你的说法已经说明了这根本不是什么潜规则。至于什么分化意识的人身攻击拜托你还是省省,我只是有一句讲一句。—Snorri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14:46 (UTC)
无妨。虽说是潜规则,但如果大家觉得连这种基本的彼此尊重都没必要的话,那就尽量转码吧。我只是觉得为了没必要的观感问题产生争执,很不值得,所以至少我自己在移动条目时还是会尽量维持原本的字码版本(我通常都是利用NoteTA标签中的内容作为大陆简体或香港繁体用名的参考,而尽量不自己手动输入以降低错误可能)。--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1月26日 (日) 15:05 (UTC)
你自己怎么做是你自己的事,别讲的好像很高尚一样,什么“基本的彼此尊重”的,看着恶心。—Snorri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15:32 (UTC)
我提出是因为如果有跟我同感的用户,可以参考这作法,至于没有建设性没营养的人身攻击,就请省省吧。--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1月26日 (日) 17:13 (UTC)
大象兄,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以前台湾或香港用户活跃指数较高时所默认;许多体谅对岸用户的编辑方式,现在随着用户比例变化,许多都翻脸不认账。这种过河拆桥模样,真令人心寒。另外,我不知道哪时候开始,在社群讨论可以讲“帝国孙子”、“恶心”,也不知道哪时候开始,未涉讨论之管理员可以容忍这些人身攻击而不制止。--Winertai留言2014年1月28日 (二) 00:51 (UTC)
有人要搞烂自己名声我们也没办法阻止他。反正在公开版面上讨论事情时的发言往往都是给没出声的善意第三人看的,所以只求自己提出的意见能有更多人同意,对于这种只是想要在表面上逞一时口舌之快的人我根本不在意。--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1月28日 (二) 13:18 (UTC)
同意。--Kolyma留言2014年1月28日 (二) 15:23 (UTC)
求解,为什么事实上泅水大象一直很坚决反对分家?-- Mountainninja留言2014年1月30日 (四) 16:19 (UTC)
我说反对分家就是反对分家,旁人有啥好多问的?--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1月31日 (五) 15:1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