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

专为高速车辆交通而设计的高速公路,所有交通流量和出入口均受到管制

高速公路是指单向2条车道以上、双向分隔行驶、完全控制出入口、全部采用两旁封闭和立体交汇设施车速限制较普通公路为高的道路,属于一种封闭式道路英语Limited-access road。其特点是车速快、交通量大、以及有较高的运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英国伦敦外环高速公路
美国纽约市皇后区路段的I-495(长岛快速道路
马来西亚联邦大道八打灵再也吉隆坡方向的车道一景

受限于城市规模或道路线型,在部分国家和地区行经市中心的全封闭式道路英语Dual carriageway,称为快速道路,不称呼为高速公路。部份国家不用“高速公路”(motorwayfreeway),而采用“快速道路”(expressway)做为其境内机动车辆专用道路的名称。多数高速公路均属于收费道路

历史

编辑

全世界第一条完全符合高快速公路[注 1]定义的道路是义大利的A8高速公路(米兰-瓦雷泽),双向分隔四车道,于1924年完工,长度43.6公里。

部分人士认为全世界第一条高速公路是德国的艾伏斯公路,由科隆市市长康拉德·阿登纳于1932年[1]主持开幕典礼,但其实道路非双向分隔车道。

美国的第一条高速公路路线建自1956年,此后美国联邦政府花了35年完成7万公里的路线,形成连通全国州际公路系统

台湾第一条快速公路为麦帅公路(1964年- 1977年),而台湾第一条高速公路为中山高速公路,始建于1971年8月14日,首个开业路段三重段1974年通车,全线完工于1978年,现增建有汐五高架五杨高架等高架拓宽线。也有部分人士认为麦帅公路(中山高速公路台北基隆段前身)为台湾第一条高速公路。

香港第一条快速公路为屯门公路[2],1974年6月10日批准兴建,1978年第一期通车,全线完工于1983年,是香港9号干线(新界环回公路)的最长路段,亦是香港第三长的道路。

中国大陆的高速公路建设起步于1984年,第一条通车的路线是北京城区到赵辛店的快速公路(京石高速的六里桥至赵辛店段),现为京港澳高速起点的一段,于1987年建成通车。中国大陆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才开始积极建设高速公路系统。2015年后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大的高速公路系统。

马来西亚的高速公路于1980年代开始由政府推动,目前全境有约30条高速公路,其中以南北大道为第一条,也是目前该国最长的高速公路。

标志

编辑

高速公路的标志,通常是两条道路中有过街陆桥的标图。而标志的背景颜色亦会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中国大陆韩国美国台湾加拿大日本瑞士澳大利亚新西兰丹麦意大利瑞典马来西亚等地区使用绿色背景作为底色;而英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法国荷兰西班牙葡萄牙波兰则使用蓝色背景。但也有例外,例如香港的快速公路以一个红框白底及红色的过街天桥作为公路标志,而路牌在1990年代之前大多采用蓝色背景,之后才改成绿色为路标底色。

此外,高速公路上的标志也会考虑到字体问题。为了更容易让司机在较快速度时仍然能够清楚地阅读标志,许多国家使用无衬线黑体字等类似字体,防止字体过于复杂。在中国大陆,汉字采用使用黑体字,而西文会搭配Helvetica字体[注 2]。从2009年起,英文部分改用和美国加拿大台湾一样的美国联邦公路总署(Highway Gothic)字体。另外,2004年开始美国的部分州,以及加拿大、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开始采用新字体Clearview。德国使用DIN Schrift字体。瑞士曾使用VSS字体,但是研究调查后从2003年起改用以Frutiger字体为基础的ASTRA-Frutiger,因为这种字体可以使得司机从长距离更清楚地辨认字母。日本的高速公路于2010年开始将原先的“道路公団标准文字”(公団文字/公団ゴシック)改为 Hiragino KakuGothic W5,西文和数字采用 Vialog 字体。世界各国在高速公路上均不使用衬线字体(比如Times)或者白体字(比如宋体),这是由于笔划上过多的点缀(例如笔划末端的小三角)很容易造成视觉疲劳,对长途驾车的驾驶人极为不便和困扰。

中国高速公路旧起点标志(图为原京开高速公路北京段起点)
中国高速公路旧终点标志(图为原京开高速公路终点)
 
新版济广高速入口标示

常见的路标

编辑

出入口路标

编辑

出入口路标告知高速公路的入口与下个出口以及其距离。

  • 中华民国的高速公路,在交流道之后会标示距离下一个交流道的距离,并且在距离出口的2000公尺前设置第一次出口预告,然而,受到桥梁或隧道等影响,第一次出口预告会权宜调整为出口前2500公尺或1500公尺。在出口前1000公尺设置第二次出口预告,并于出口前设置第三次出口预告。另外,在出口的减速车道开始前300公尺,设置绿底、绘制三条白色斜线的“减速车道预告”;200公尺,设置绿底、绘制二条白色斜线的减速车道预告;100公尺,设置绿底、绘制一条白色斜线的减速车道预告,并于减速车道与主线道分离处设置“出口”标示。近年于各出口匝道前2000公尺加绘保持安全距离线,每段为50公尺,其安全距离为该速限数值除以2,方便驾驶者与前车保持大于50公尺之间距。

近年来与高速公路交汇之道路系统日趋复杂,出入口路标采用图型化绘制,以便用路人一目暸然得知行车方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上一个出口之后会显示距下个出口的距离,并在出口之前,以及在出口的前2,000、1,000米、500米和出口匝道的起点显示出口路标。而马来西亚的主要高速公路显示出口距离也和大陆的相似。
  • 香港的快速公路,大部份只会在出口前500米(大型路牌显示为1/2km,即半公里)及出口位置设置大型路牌,并在距离出口300米、200米及100米的位置设减速车道预告路牌,但青马大桥在出口4B前500米不设大型路牌,而是在出口4B前1500米(1 1/2公里)设置,元朗公路扩建后在部份路段增设在出口前1公里的大型路牌。

服务区路标

编辑

服务区路标告知高速公路的服务区以及其距离。

交汇点/系统交流道路标

编辑

交汇点(junction,简写作JCT)或系统交流道(system interchange)路标告知某高速公路与其他高速公路或重要国道的连接。

规划原则

编辑
  1. 选择国家和地区的干线公路,连接大城市和大中城市,沟通沿海港口城市和内陆省会城市,形成首都与各省会之间的辐射线和干线公路网络。日交通量达到5000辆以上的路段应建高速公路。
  2. 高速公路的平均时速为120公里,最低为70(以前为50)公里,最高为150公里~200公里,德国的部分高速公路甚至于不设限速(只设建议时速,其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其设计原则为丘陵山谷采用80公里~100公里/小时,平原地区采用120公里/小时以上。中国大陆高速公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设限速时速120公里。
  3. 设计高速公路的车流量一般以日交通量为设计依据,并要考虑20年的发展期,每日的通过能力至少应在5万车次以上。
  4. 在某些情况下,高速公路也可是为部分重要基建而建设的。例如将机场和市区/公路网连接,或是连接往他国之边境。在这情况下,该高速公路的车流量有可能不达标。
  5. 一条高速公路亦可以因需舒缓现有高速公路的交通压力而兴建。

设计要求

编辑
 
中国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平阳段

道路照明

编辑

中国大陆

编辑

在中国大陆修建高速公路的早期曾有过是否装路灯的争论,但是幅员过于广阔,目前中国大陆大部分高速公路采用的是反光路标、器材等被动方式进行照明及导向,一般只有较繁忙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处才设有路灯照明。

香港

编辑

香港的所有快速公路均设有路灯照明,并规定司机在晚上驾驶需要亮著大灯。

台湾

编辑

台湾的高速公路,在接近城市街区的路段、交流道前后的路段与都市环线,以及一些危险的路段,如长陡坡道、易起路段等,设有LED式标示牌、公路反光警示与照明设备;台湾目前参考国际上对高速公路路灯的设置响应环保与节能,部分路段为了避免光害干扰沿线生态及动植物才未考虑加装路灯。

新加坡

编辑

新加坡的所有高速公路均设有路灯照明,并规定司机在高速隧道中驾驶需要亮著大灯[3]。大多数高速公路灯柱的间距约为35米,东海岸公园大道(ECP)亚逸拉惹高速公路(AYE)的峰值距离则接近40米[4]

马来西亚

编辑

和中国大陆相似,只有在城市部分才有装置路灯,其中隆布大道是该国少数全程配备路灯的高速公路。

欧洲

编辑

比利时国土面积小,其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全部有路灯照明,北欧国家则规定无论何时,只要汽车开动就必须打亮头灯。城市内的高速公路多有照明。法国境内高速除快速路以外大部分高速都没有安装照明,个别路段安装有路灯但基本并不使用。

交通规则

编辑

由于高速公路比普通道路有一定的区别,所以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司机和乘客,要遵守一些附加的交通规则。法律层面,公路管理者为民选政府与企业者,涉及违反公路管理规则,应称呼违规与罚款。

基本包括:

  • 超车(粤语使用区也称为爬头及cut线,,台湾闽南语称“掠车”,东南亚地区俗称“割车”):只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超车(在实行左侧通行的国家只能右侧超车,在实行右侧通行的国家只能左侧超车)。但是,在一些地方,允许在塞车中右行(或左行)“通过”,而非超车。
  • 行驶:只可以在主线车道(和在必要时间,在超车道)行驶。路肩、匝道与紧急停车湾里不能行驶。但是,基于交通纾解的需要,也有允许开放固定时段以及特定路段的路肩供驾驶人使用,以解决临时性道路容量不足的问题(例如德国、台湾、中国大陆)。
  • 停车:不准在超车道和行车道上停车,只准在车辆故障或其他意外时在路边(在应急车道里面)停车,停车之后应当放置应急标志,以便警告其他车辆注意安全。
  • 车速:不足最低限速者,以及超速者,都是违法行为,尤其对于超车,会有较高的罚金,甚至于会扣留或者吊销驾驶执照。

世界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一些相关规定:

  • 中国大陆:以前新司机在第一次领到驾驶执照之后的第一年不准开车上高速公路,同时新司机在这一年内要在车尾部贴上统一核发的“实习”标志,以确定是否是新司机。这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后审议表决通过之前被删除。但根据2013年起执行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习期内驾驶人开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 香港:持有暂准驾驶执照的驾驶者及重型车辆在高速公路不可以在最右线道行驶,而且不论公路限速如何,车速均不可超过70km/h。
  • 美国:美国各州有关高速公路的法规都不尽相同,但大多数州都有规定多轴车,如大货车和连接车,应驶于外线。另外,大多数驾驶者都有“位在越内线的车辆应该开越快”的默契。
  • 台湾: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92条规定,所有排气量的摩托车都不可行驶高速公路,而立法院已于2011年三读通过修改第92条,开放550CC以上摩托车可以行驶在由交通部公告的可行驶的路段[5],而交通部试办路权为国道三甲快速公路[来源请求]。担任国宾车队护卫及开导任务之宪警、执行紧急勤务之公路警察或执行高速公路隧道紧急任务之机车,不受此限制。限制摩托车行驶高速公路的历程请参阅台湾高速公路限制摩托车行驶条目。

交通管制规则内之违规行为,处以罚款。危险驾驶,肇事,竞技,逼车,聚众堵车,破坏公路另以社会秩序维护法与刑法处罚。

  • 瑞士:已在即将驶出高速的匝道车辆,可以右侧“通过”车辆。此外,万一在上路时遇到无法正常驶入行车道的事况,可在停车带短距离行车,但必须在最早的时间进入行车道。

限速

编辑

由于高速公路与普通道路相比,所有交叉路口使用高架桥、地下隧道立体交叉方式,且规定只供汽车(或摩托车)使用,所以比普通道路的时速规定要高一些。但是,世界上绝大部份的高速公路还是设有限速。超过限速者会被罚。严重超过限速者称为“飙车”,并对其有更严厉之处罚,甚至到吊销驾驶执照。

世界上一些国家(地区)的限速(以时速公里,km/h为准):

  • 中国大陆: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香港
  • 日本:主要为80 - 100 km/h
  • 中华民国:80 - 110 km/h(通常超速10 km/h才取缔)[6]
  • 新加坡:主要为90km/h,高速隧道中则降至70 - 80 km/h[7]
  • 德国:大部份路段无速限或采用动态调整速限,其他路段通常规定为80km/h 或 120 - 130 km/h。而在无速限情况下,则有130 km/h的建议速限
  • 法国:130 km/h
  • 意大利:130 km/h
  • 瑞士:120 km/h
  • 英国:70mph (113 km/h)
  • 澳洲:110 km/h
  • 马来西亚:110km/h
  • 美国:法律视各州而定,一般为:东海岸普遍为非城区65mph(105km/h)城区50-55mph(80-89km/h);中西部普遍乡村70mph(113km/h)城镇65mph(105km/h)市区50-55mph(80km/h-89km/h)部分市区(芝加哥为例)45mph(72km/h);西部(怀俄明州等)非城镇80mph(129km/h)城镇山区65-75mph(105-120km/h);西南部(德州亚利桑那等)非城区75-80mph(120-129km/h);西海岸:非城区70mph(113km/h);近郊:55-65mph(89-105km/h);夏威夷州:60mph(97km/h)。现实是,美国普遍存在超速现象,一般超速5-15mph(8-25km/h),但最高速度一般不超过90mph(144km/h)。美国最高限速在德克萨斯州部分地区,为85mph(137km/h)。

车道

编辑
 
北京京通快速公路的车道标志

高速公路经常设不同车道,有不同的用途:

  • 行车道:除超车道以外的其他车道,供行驶使用。有多条行车道时,建议尽量靠外行。在台湾,车道区分为内侧车道,中线车道,外侧车道。除慢速车行驶在外侧车道,各车种应保持行驶在中线车道,内侧车道与中线车道皆可作超车道使用,避免视觉疲劳,各车道路面皆不作文字标示,保持净空,使用视角相近的反光标示牌作速限或其它警告。
  • 超车道(香港俗称快线):为道路内侧车道,亦即:在实行右侧通行的国家地区(如:中国大陆欧洲大陆国家)为最左车道;在实行左侧通行的国家地区(如: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则为最右车道。通常,交通法规禁止使用外侧车道进行超车。一般来说,车辆不应该长期占用超车道;在车流量大,以致各车道车速相差不大时,建议少换道。并在没有车要换入本车道时,允许行车道段短时间快于超车道。在一些地区(例如香港),长期占用超车道或者超车之后不按照规定驶回行车道的车辆将被处罚。美国许多地方法规规定从右边超车要被处罚,但事实上不一定有执行该法,而有些地方(例如纽约州)规定从左边或右边车道超车都可以;而香港,于左侧行车线超车是违法的。台湾将超车道称为内侧车道,并应行驶于最高速限。中国大陆根据新的道路法律不再于高速路上新设超车道,并在高速公路改造时,逐步取消超车道。
  • 高乘载车道:在某些地方,内侧车道会作为高乘载车道,意即需要有一定人数乘坐的车辆才能使用,台湾曾于年节假期实施3人以上小客车方能使用内侧车道的规定,现今在中山高速公路五股杨梅高架桥的五股至中坜路段,内侧车道为高乘载车道。
  • 停车带/路肩/硬路肩/硬肩/应急车道/紧急带:这个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行车道路,而是留给紧急状态的一条道路。根据世界诸多国家的规定,在普通条件下,正常的社会车辆禁止在这条通道行驶。但是,出现故障的车辆,可以停在这条道里面,进行修车。此外,一些国家允许特种车辆(如警察等)临时借用这条道。在德国、台湾以及中国大陆,部分高速公路在道路繁忙的情况下,会开放紧急车道供汽车行驶,以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台湾的国道时段性开放路肩,主要作为短线驶出驶入高速公路的交织路段,设有红底白字文字标示牌,而常态性的开放性路肩,可作为辅助车道,架设在交通量大的路段。在美国,部份高速公路,尤其是西部山地州份,允许脚踏车在路肩行驶,但不能在车速太快而太危险的车道行驶。
  • 爬坡车道:一般应用在长坡或陡坡路段,主要供大型车辆(货车、大客车等)使用,因为它们上陡坡时会很缓慢地爬行,使得高速公路整体时速变慢。在交通流量不大的路段,为了减少工程量,通常最外侧车道兼作大型车辆爬坡车道。
  • 滑行道(避险车道):通常位于下坡路段的终点,当大型车辆煞车失效时可以驶入以防意外。
 
龙河高速公路粤赣高速)在下坡路段终点设置的避险车道
  • 战备跑道:台湾瑞典等地的高速公路,在一些邻近军用机场的平直且无弯道无坡道路段,例如中山高速公路的彰化员林仁德冈山,会设置战备跑道,中央分隔带为活动式,两旁不设置护栏以及路灯,也不会有其他道路以及输电线路跨越其上,在有需要利用时,封锁该路段,并吊离中央分隔带的分隔装置,整理路面后,可供战斗机或其他军用飞机起降,进行临时加油、挂弹、医疗等非维修整补任务。
  • 巴士专用线香港深圳英国加拿大的部份高速公路是设有这种行车线,例如屯门公路东行,北爱尔兰M1、M2公路,深圳盐坝高速北山立交-大梅沙收费站。该线通常是位于最外的一条行车线(不计路肩)。一般情况下,道路旁亦有路标清楚列明该线的使用时间。在这个时间内,巴士是优先使用这行车线的。而加拿大蒙特利尔魁北克10、15及20号高速公路在Pont Champlain的一段更在对面线加设巴士线以防止普通车辆使用此巴士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过去的交通规则里,对所有高速公路实行过超车道制度;但是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北京机场高速公路为起点,逐步开始取消超车道为专用道的规定。2005年起,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大修后,也在此路段上实行分道限速。

车道路面标记

编辑
 
北京西南六环路的车道路面标志,这些数字都标示着最高与最低限速
 
美国高速公路作为战备起降场

在许多国家,都会出现在路面上的车道标记。普遍出现的都是指方向的箭头。

台湾基于安全驾驶,已大量取消车道文字标记。

中国北京机场高速公路为起点,在所有新建的高速公路上的地面设置地面车道标记,特别是有关限速的标记。最高限速以橘黄色,最低限速则以白色表示。在于2004年开通的西南六环路的新通车路段,也设有地面限速标记。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也开始实行分道限速。

各国地区高速公路概况

编辑

参见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高快速公路属于Dual carriageway范围,当时全世界尚未有高速公路与快速公路名称。
  2. ^ 事实上,2009年前中国大陆道路交通标志使用的英文字体标准不一,各省市常用的英文字体有Lucida Console、HelveticaArial、Arial Black以及中易黑体的英文字体。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存档副本. [2019-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2. ^ 路政署 - 香港第一條快速公路 — 屯門公路. www.hyd.gov.hk. [2021-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0). 
  3. ^ Driving on Expressways & in Tunnels.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 LTA OneMotoring. [2022-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9) (英语). 
  4. ^ Esther Fleming. How far apart are lamp posts in Singapore?. SidmartinBio. 2021-04-02 [2022-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1) (英语). 
  5. ^ 立法院公報院會紀錄-修正開放550cc以上重機可行駛高速公路,同時開放250~550cc可行駛快速公路。 (PDF). [2018-02-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04). 
  6. ^ 存档副本. [2014-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29). 
  7. ^ Expressways.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 [2022-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0) (英语).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