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LuciferianThomas/方针指引专案/封锁方针

封禁(或译封锁查封)是管理员阻止用户编辑维基百科技术措施,仅可用于阻止维基百科受到破坏或扰乱

任何用户在提供充分证据下可向适当的布告板提报不当编辑行为,提议管理员封锁相关帐号和IP位址。用户可对封锁措施作出申诉;若其他用户认为某用户的封锁有问题,可至管理员布告板请求重新审视封锁是否恰当。管理员可在扰乱风险消除的情况下解除封锁措施

封锁与禁制有所不同:禁制是褫夺用户在维基百科编辑或存取权利的正式措施,并不会在技术上移除存取权限,但可透过封锁执行禁制。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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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应当在执行封锁前了解情况,并必须解释并佐证其执行的封锁。封锁应具有阻吓作用,以防止维基百科受破坏及扰乱,阻止当前持续的破坏行为,并避免往后再出现同类情况,再犯者或会被延长封锁期限;封锁时亦应鼓励有不当行为的用户以社群认同为建设性的编辑方式贡献维基百科。

封锁仅可用于组织维基百科收到破坏或扰乱,而绝非“惩罚”用户之用;封锁不可用作复仇、贬损或惩罚用户,更不应在无当前的行为问题下使用封锁。一般不应以未持续发生且当前已无扰乱风险之事由作追溯式封锁。

常见的封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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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列出部分最常见的封锁原因。管理员如果不确定是否应该封锁则不应径自执行,应当谘询其他管理员的意见。执行可能具争议性的封禁时,应在管理员布告板通知其他管理员进行复检。

保护用户及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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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可为保护维基媒体基金会、维基百科用户或者公众利益而实施封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如有人泄漏其他用户个人信息或威胁其他用户安全,管理员应考虑在封锁的同时请求监督员永久隐藏有关内容

防止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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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可因用户作出不适合维基百科文明协作氛围或影响其他参与者协作共建百科全书的扰乱行为而实施封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属严重扰乱的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用户在首次被封锁前会收到数次警告,但执行封锁时仍应当在被封锁用户的对话页提供适当说明或理据以减少争议;再犯者在被重新封锁前可能不需再次警告。

纯粹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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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帐号均具有明显扰乱维基百科的可能性,可在无警告的情况下被封锁(一般为不限期封锁):

开放及匿名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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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代理匿名代理(例如:付费代理、VPNTor苹果iCloud私密转送等)常被用作破坏维基百科。管理人员时而需要IP地址等技术资讯来阻截滥用编辑权限的行为,但开放代理服务会隐藏用户的真实技术资讯,甚至容许快速切换IP地址,导致难以堵截破坏行为。由此,维基百科禁止用户(包括匿名用户注册用户)经开放代理网络连接编辑,并会随时封锁开放代理伺服器的IP地址;元维基亦会依照禁用开放代理全域方针对这类IP地址实施全域封锁Tor的IP地址则会被维基百科所使用的MediaWiki系统自动封锁。对开放代理的封锁并不会限制或影响用户阅览维基百科。

执行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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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制是褫夺用户在维基百科全站或若干部分之编辑及存取权利的正式非技术措施,可透过封锁功能执行。执行禁制的封锁应当依据禁制的条款制定。

绕过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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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可在发现被封锁用户操控其他帐号绕过封锁编辑的情况下重设封锁时长;被封锁绕过封锁期间若继续有可致封锁的编辑行为,管理员亦可考虑延长封锁时长。用作绕过封锁的注册用户帐号及IP位址均应被封锁,其中违规的傀儡注册用户帐号应当被永久封锁。

代替被封锁用户作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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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用户不得代理或代表被封锁用户编辑,除非该等编辑明显有益于维基百科且代为编辑的用户有合理且独立的原因作出该等编辑。模仿被封锁用户编辑行为的新用户(尤其是仅作此类编辑的用户帐号)将可被视为傀儡真人傀儡并被施以与其模仿的用户的同等的封锁。

回退被封锁用户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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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用户均可无需额外提供理由回退绕过封锁作出的编辑,并不受回退不过三原则所规限。需注意并非所有由被封锁用户绕过封锁作出的编辑都需要被回退,一些明显有益的编辑例如修正错字及回退明显破坏的编辑等可被保留,其他无法确定其明显有益的情况下均应假定需要回退。在已关闭的讨论中被封锁用户的留言通常不需再回退或划去。

在回退被封锁用户的编辑时用户应当注意不要重新加入违反方针的内容,特别是中立的观点可供查证生者传记等核心方针;回退版本亦视作回退者所作出的编辑并需为回退版本的内容负责。由于新创建的页面无法被回退(无可回退版本),其他用户可考虑对被封锁用户所创建的页面提出快速删除存废讨论;对于有被善意编辑用户曾作实际贡献和改善的页面,其他用户应当通知贡献者页面由被封锁用户创建,并按情况处理。

不适用封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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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及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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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不应封锁与其有编辑争议的用户,在此情况下必须避嫌并提报予其他管理员考量处理。管理员也应该注意在处理与其贡献的页面和参与的条目类别有关的封锁时有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问题。

以冷静为目的的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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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仅为让用户冷静而施以封锁,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需要冷静且有扰乱行为的用户则可被封锁以阻止进一步扰乱行为。

记录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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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锁不应仅被用作记录对用户的警告或不当事迹,这些短封锁很可能被视为惩罚及羞辱性质的封锁;但在错误封锁且封锁已过期时可利用短封锁在封锁日志中记录原封锁有误(封锁未过时则应填写在解除封锁或变更封锁设定的原因当中)。

封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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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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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取封锁措施前,所有维基人应尽力优先考虑教育用户遵守方针指引。不要伤害新手,并假定其有改善维基百科的意图

新用户可能因不熟悉维基百科的规则和社群规范而令其编辑看起来像在扰乱维基百科的运作,对新用户采过重的处理手法会影响其日后对维基百科作出贡献的意欲;但用户在被充分提醒或警告后持续不当编辑仍可被封锁,而拒绝或显为不当理解相关规范亦非规避封锁等处分的理由。

较有经验的维基人(包括管理员及一般用户)在发现用户作出与方针指引精神相违背的编辑时,应予以提醒或警告。用户可使用一系列的警告模板用以发送简单的罐头提示,但按情况量身编写的讯息更佳。封锁应为最后的手段,管理员应在封锁违规用户前确认有关用户知晓或已获告知相关的规范,并已给予足够时间让其停止不当行为。明显破坏、人身攻击或为绕过封锁的帐号不在此限,可直接封锁。

解释封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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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锁对用户有极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基于可被复检的证据及合理判断,经详细考虑才执行。所有封锁理据应在复审者提出要求下清楚提供。

知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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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须在执行封锁时提供清晰、具体的理据说明封锁理由,并应避免使用术语,以确保被封锁的用户能理解相关规范。在封锁介面中有一些预设的封锁理据供选择,亦有栏目供输入额外的封锁原因及资讯。除特别情况外,管理员均应在被封锁用户的对话页当中留下讯息通知用户。管理员可使用一些标准通知模板(请参阅分类:封禁模板维基百科:模板消息/用户讨论名字空间 § 封禁)。封锁时清楚说明理据较后续解释容易。

附加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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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封锁的管理员可考虑加入以下资讯以协助其他管理员复审:

  • 不明显、可能有争议或其他可能相关的证据;
  • 知会复审者解除封锁用户时不需通知执行封锁的管理员;
  • 建议的解除封锁条件。

保密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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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乎个人私隐的证据(如通话记录)应发送到封禁申诉邮件列表存档,以便在有需要开展讨论时供相关人员查阅。

执行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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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锁IP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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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锁IP位址时需要非常谨慎:封禁IP位址可能影响不少用户,但IP位址可能会变动,破坏者亦可能更换IP地址继续破坏。因此,管理员应谨慎考虑封锁时长以尽量减低对其他用户的影响;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不应永久封锁IP位址。请务必在封锁的IP位址与敏感组织或政府机关有关之时通知维基媒体基金会。

维基百科的封锁功能支持对IP区段的封锁,可透过在封锁界面表单上输入CIDR型态区段以达成,IPv4及IPv6的封锁一般分别使用/24—/16之间及/64—/48之间的区段。IP区段封锁比封锁单一IP位址的影响更大,故在封锁IP区段前应当检查该段的编辑情况,在确认封锁对维基百科利大于弊时才执行IP区段封锁;如有需要可提请用户查核检查IP区段封锁可能造成的影响。

获授IP封禁豁免权的用户不受IP封锁影响。

釐定封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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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禁的目的是预防不当行为,因此封禁期限应根据用户是否可能重复不当行为而定。再犯者可被假定可能再次或频繁出现同类扰乱行为而可被施予较长的封锁,以阻截扰乱及减低维护工作的负担。简而言之,管理员在釐定封禁期限时应考虑:

  • 该不当行为的严重程度;及
  • 该用户是否初犯。

在釐定共享或动态IP位址作出类似行为的封禁时长时,共享或动态IP位址的封锁时长一般短于注册用户和静态IP位址的封锁时长,由以减低对其他使用该IP位址的编者的影响。

虽然封禁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仍有一些可供参考的标准:

  • 初犯者的封禁期限应为一天至数天,再犯者则应适当地加长封禁期限;
  • 明显只用于破坏的用户应被不限期封锁;
  • 为保护用户及社群而封禁的期限应为需要保护的时长(一般为不限期)。
不限期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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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期封锁(或称永久封锁)是指无失效时限的封禁,通常用于防止严重扰乱维基百科正常运作的行为或严重违反维基百科方针指引的行为。不限期封锁或适合用以阻止持续的不当行为,但仍需注意同样不是作惩罚之用。不限期封锁并不代表永恒不可变,而仅代表未有订立封锁时长,封锁不会自动过期解除。被不限期封锁的用户在合适的情况下可获解除封锁,并在让其被观察的情况下继续编辑,以确保该用户未来不再违反维基百科的不同规范。

设定封锁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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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锁功能提供数个选项,以供在不同情况下作不同程度的封锁之用:

编辑封锁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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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站范围封锁:移除用户编辑除其用户讨论页外的所有维基百科页面的权限。此为预设选项,用于可合理相信该用户会对任何页面作扰乱性质的编辑的情况,例如纯破坏用户不是来建设百科全书的用户。
  • 部分页面封锁:移除用户编辑特定维基百科页面或命名空间的权限;MediaWiki软件限制每个封锁限十个页面,若需求超过限制则应考虑使用全站范围封锁。

一般封锁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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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动封锁用户使用的IP位址:对该用户最后使用的IP位址及所有其随后尝试用于编辑的IP位址添加为时一天的自动封锁,没有IP封禁豁免的用户帐号在被自动封锁的IP位址编辑亦会被阻止编辑。需注意在封禁未经许可和运行出现问题的机器人帐号时,不应启动自动封禁功能,以避免封禁机器人的操作者。但对运行恶意程式的机器人帐号,则应启动此功能以避免进一步破坏。除非用户在使用多个帐号,一般不建议启动此功能,以避免影响其他使用同一IP地址的用户进行编辑。
  • 账号创建:阻止用户在封锁期间使用特殊:创建账户功能建立新帐号。在封禁不适当的用户名时,为容许用户建立使用适当用户名的新帐号,不应封锁账号创建功能;但在封禁恶意建立的用户名或用于破坏的用户时,则应使用此封锁选项。此封锁设定会经自动封锁及IP硬封锁而套用于在受影响IP的位址登录且未申获IP封禁豁免的用户之上。
  • 发送电子邮件:阻止用户在封锁期间使用特殊:电邮联系功能。此功能应只用于滥用电邮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垃圾讯息、恐吓、骚扰等行为)的用户,一般封禁不应启动此功能;管理员如认为被封禁用户极可能会滥用电邮功能,则可使用此封锁选项。此封锁设定会经自动封锁及IP硬封锁而套用于在受影响IP的位址登录且未申获IP封禁豁免的用户之上。
  • 编辑自己的讨论页:移除被封锁用户使用其用户讨论页的权利,此使其无法经用户讨论页进行封锁申诉。此选项在大部分情况下不应使用,仅应在需阻止被封锁用户重复滥用自己的对话页(包括但不限于:对社群进行各种威胁、恫吓、骚扰;试图公开他人个人资讯;刻意提供具误导性之虚伪、不实陈述;以及多次重复申诉而无新申诉理据等情况)下使用此封锁选项。
  • 封禁使用该IP地址登录的用户:仅在封锁IP位址及区段时可用,此选项禁止未申获IP封禁豁免的用户帐号在被封锁的IP位址及区段上使用被封锁功能,如编辑、创建帐号及使用电邮联系功能。此封锁选项仅应在被长期破坏者傀儡操作者滥用、有长期且高密度破坏记录或为开放代理所用的IP位置及区段上使用。

常见封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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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用户及IP位址的封锁一般均分为两种,分别可成为“软封锁”及“硬封锁”,以下表格将说明对应的封锁选项设定及常用情况。

封锁类型
封锁对象
软封锁 硬封锁
注册用户 封锁设定:停用自动封锁、容许帐号建立(两个选项都取消选择)
对注册用户的软封锁仅禁止该特定帐号编辑而不影响其使用的IP位址。此设定适用于封锁宣传性用户名及其他违反用户名方针的情况,容许其创建符合用户名方针的新帐号或继续以IP编辑。
封锁设定:启用自动封锁、停用帐号建立
对注册用户的硬封锁会将封锁经自动封锁延伸至其使用的IP位址,使用受影响IP位址且没有IP封禁豁免的用户均无法编辑。此设定常用于封锁破坏者及拦阻其他扰乱行为。
IP位址及区块 封锁设定:仅限匿名使用者、​停用帐号建立
此封锁设定容许注册用户登入进行编辑,仅阻止该IP位址的匿名编辑及创建新帐号,是影响最低的封锁方式,一般用于封锁共用IP地址。
封锁设定:停用帐号建立、封禁使用该IP地址登录的用户
此封锁设定阻止任何没有IP封禁豁免的用户在受影响IP位址上编辑。此常用于阻止破坏者持续建立新帐号(或称为“即用即弃帐号”)进行破坏的情况。开放代理伺服器亦应使用硬封锁以防止不固定的匿名破坏。

封锁机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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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可在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编辑的机械人运作异常时封锁机械人帐号,但必须注意封锁机械人帐号的时候应当采用软封锁(停用自动封锁)以免影响可能在同一IP位址上运作的机械人及其他编辑的用户;若仅有单一任务出错则建议不选择封锁而是停用有关任务。

未经审核批准豁免审核运行的机械人帐号可被不限期封锁,直至获取运作批准为止。用户名因可能被误会为机械人(见用户名方针)的帐号亦可被封锁。若机械人操作者被封锁,其操作的机械人属其延伸编辑,故同样应予以同等长度的封锁。

标记用户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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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被不限期封锁的用户,请根据以下程序标记此用户的用户页:

  • 若用户名具有极端侮辱性(比如需要监督),请务必删除此用户页(如有),并对之进行白纸保护
  • 若用户因滥用傀儡或被确认为他人的傀儡而被不限期封禁,或在被不限期封禁后被查出滥用傀儡或被确认为他人的傀儡,请务必以{{sockpuppeteer|blocked}}(对于滥用傀儡的用户)或{{blocked sockpuppet|主帐号}}(对于傀儡帐号)替换原有的用户页内容(如已建立用户页)或建立用户页(如未建立用户页),并对之进行不限期全保护;需拒绝承认的情况不在此限。
  • 若用户因其他原因而被不限期封禁:
    • 如用户页已建立,请以{{blocked user}}替换原有的用户页内容,并对之进行不限期全保护。
    • 如用户页未建立,请对之进行白纸保护,或以{{blocked user}}建立用户页后对之进行不限期全保护。

解除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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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可在例如封锁缺乏依据、不再适合或接纳用户申诉等合理相信扰乱风险已消除的情况下解除封锁措施。

不应解除封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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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情况下,以下的解除封锁是不可接受的:

  • 构成管理战(车轮战)的情况;
  • 解除封锁自己的帐号(自己封锁自己帐号的情况除外);及
  • 管理员未获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同意下解除指明为用户查核或监督行动的封锁。

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均属滥用管理权限,可被社群共识制裁(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封锁、禁制或移除管理员权限)。

封锁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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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可在接纳被封锁用户提出封锁申诉解除封锁。管理员可独立复检封锁理据、被封锁用户的过往行为、社群讨论(包括封锁前后)及其他相关证据和资讯判断是否接纳申诉并解除封锁缩短封锁时长。常见解除封锁的原因包括封锁理据已不存在、承诺改善、封锁的管理员不清楚实际状况或明显的判断错误。需注意过往贡献绝非免罪卡,不能作为免除封锁的理据。

作为封锁申诉的一部分,任何社群成员均可参与申诉讨论。执行封锁的管理员则可能按情况被要求检视及参与申诉讨论,并提供更多资讯。由于封锁申诉是第三方复检的程序,管理员不应拒绝其执行封锁的用户所提出的申诉;一般而言针对同一封锁的多次申诉会由不同管理员审阅。社群并未制定针对同一封锁的申诉次数上限,但持续滥用申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作严重威胁、恶意指控或公开他人个人资讯或屡次重复申诉而无新申诉理据等情况)可致被禁止编辑用户讨论页。用户仍可向封锁申诉邮件列表(unblock-zh lists.wikimedia.org)进行申诉。

除包含明显的错误(如封禁理由是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外,管理员应当在解除用户封锁前通知执行封锁的管理员(包括在其讨论页留言、发电邮和向封锁申诉邮件列表发邮件);若执行封锁的管理员不活跃或无法与封锁的管理员达成共识,应交由行政员处理或社群讨论。管理员应当在处理涉及滥用傀儡、骚扰或公开他人私隐资讯的封锁时加倍注意,不应在未了解事件全况和与执行封锁的管理员讨论前解除涉上述事项的封锁。

任何用户均可参与封锁申诉的讨论,但仅有管理员可处理解除封锁请求。

解除临时性质的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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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质的封锁应当在确认情况已解决的时候解除,此包括:

  • 不再用作开放代理伺服器的IP位址及区段;
  • 获得审核批准或已修复故障的机械人;及
  • 已撤回的法律威胁

临时性质的解除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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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封锁用户可获暂时且临时性质的解除封锁以回应关于其封锁的讨论;此类解除封锁仍然不容许用户编辑注明的讨论页面以外的任何其他页面,违反以上条件可致额外制裁。除非讨论共识推翻封锁,讨论结束后应当恢复原先的封锁。

有条件解除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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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可在与被封锁用户及社群讨论后为解除封锁附加条件,旨在防止用户重复引致封锁的行为。

  • 若被封锁用户与管理员无法就解除封锁条件达成共识,被封锁用户可重新提出申诉。
  • 管理员具有封锁条件生效时长的决定权,但原时长不超过一年的封锁的解封条件的生效时长不得超过一年,原时长超过一年的封锁(包括不限期封锁)的解封条件则无时长限制。
  • 解除封锁条件可包括但不限于页面禁制主题禁制互动禁制、回退限制、使用帐号限制等;部分封锁亦可作为解除全站范围封锁的条件。
  • 违反解除封锁条件或再作出可致封锁行为的用户可被重新封锁并被进一步制裁。
  • 获有条件解除封锁的用户仅可向执行解除封锁的管理员或管理员布告板申诉解封条件。
  • 有条件解除封锁时应当在获解除封锁的用户的讨论页上发送通知清楚说明解除封锁条件,并应在解除封锁日志当中记录解除封锁条件的差异或版本连结。

全域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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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媒体元维基的监管员可使用全域封锁扩展功能阻止IP位址及区段的跨维基站点扰乱行为,被全域封锁的IP位址及区段被禁止编辑元维基以外的所有公开维基媒体站点,受影响的用户就全域封锁仅可在元维基全域布告板进行申诉。全域封锁与全域禁制有所不同,后者类似本地禁制属正式褫夺用户在所有维基媒体站点的编辑权利。

注册用户帐号无法被全域封锁,对应的措施为全域锁定,惟注册用户帐号仍可受全域封锁影响而无法编辑。注册用户可申请全域IP封禁豁免以绕过全域IP封锁继续编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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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维基百科执行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