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分类名称

本页面是一个关于如何命名页面分类(又称“类别”)的指导页面。《命名常规》在此同样适用,特别是尽可能使用中文。如果发现本文内容与《命名常规》有冲突,以《命名常规》为准,同时请至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讨论对本页面内容进行修改。

通则

以下原则是所有页面分类名称都应该满足的。

语言

  • 页面分类的名称应全部使用中文,除非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允许例外,如没有相应的中文名称(“BASIC”或“C语言”)。
  • 非中文分类名称中缩写比全称更好,如“HTML”要比“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更适合做分类名称。
  • 中文名尽可能使用全称,而不是简称,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好于“二战”。但简称已经成为专有名词的除外,比如“美国”好于“美利坚合众国”。
  • 不要简繁中文夹用,否则对系统的Wikipedia:繁简转换造成困难。

名称的结构

  • 保持简洁的名称,不要加过多限定词,比如用“杭州”,而不是“浙江杭州”,更不要“中国浙江杭州”。除非短名称会造成歧义,比如“韩国”是“大韩民国”还是战国时的“韩国”。
  • 不要把类别层次写进名称里,比如应该用“君主”,不要用“人物--君主”,也不要用“人物/君主”。
  • 不要在分类中加上“分类”或“类别”两字,比如用“Category:君主”,而不要用“Category:君主分类”。

命名一致性

分类页面的命名的格式(包括但不限于用词)应与其他同类分类页面的命名的格式一致[注 1]。分类页面的命名的格式由社群讨论商定,并在《分类页面命名一致性决议》页面予以记载。

其他

  • 选择客观的分类标准和名称,避免“著名”“重要”“知名”“富有”“好”“特色”等主观词汇。
  • 相同主题的分类和条目名称应保持一致(如Category:国家国家)或类似(如Category:人物传记),该条目应该同时被分类于相同主题的分类和上一级分类中;

特殊页面分类的命名

对于以下特殊用途的页面进行分类时,应该在通则的基础上根据具体页面的特点分别注意以下原则。

  • 列表的命名应尽可能言简意赅。例如应用各国瀑布列表,而不用“各个国家重要瀑布的列表”。另外,列表的命名一般不使用“的”。
  • 以“列表”两个字或者“表”字为结尾,比如“瀑布列表”或者“人名表”、“年表”等,当容易引起歧义时尽可能使用“列表”,比如“时钟列表”等。
  • 列表和页面分类并不是竞争关系,而是互补的,存在其中一个并不是删除另一个的充分理由。页面分类的好处在于其动态实时性,而列表则可以给予一定的辅助信息(比如国家列表同时可以提供面积,页面分类则不能)。
  • 最后,在中文维基中,列表的名词一般是没有复数的,请小心看谨慎考虑“瀑布群列表”与“瀑布列表”的混淆。
  • 以“小作品”结尾,并一般对应同名模板或者模板重定向。
  • 小作品类别名称的前面部分(比如“作家小作品”的“作家”)应该对应一个同名(或类似名称)的类别,该小作品也应该位于其中。比如,“作家小作品”应该位于“作家”类别中。
  • 模板分类的页面名称采用“××模板”的形式,以方便辨识模板分类、方便整理、避免混乱,参见Wikipedia:模板指引

所有消歧义页面的根类别是Category:消歧义,并细分以方便查找。对于“消歧义”分类的子类别,应该采用“××消歧义”的形式,名称“消歧义”之前的内容是具体细分的标准,应该注意的是只有当所有被消歧义的页面都满足细分标准的时候,才可以将消歧义页分类至该子类别中。所以,推荐使用的细分标准是对消歧义页名称的字面分类标准,而不是内容的分类标准,比如“三字消歧义”、“拉丁字母缩写消歧义”等,而诸如“山西人消歧义”之类的内容消歧义子类别则可能不能有效的包含消歧义页。

按照不同原则进行划分的分类

对于一种页面进行的分类,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分类原则,比如对于人物类别,可以按照职业的不同进行分类,对于汽车,则可以按照排气量大小进行分类,等等等等。但是,维基百科分类有一些通用的原则几乎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条目,比如依照地理、历史时期、创作者等进行划分。当然这些并不是强制性的分类原则,但如果选择了其中的某个分类原则(比如按地理划分),则应该注意以下命名常规和原则。

按地理划分的分类

按照地理的不同对条目进行划分是维基百科页面分类的一种重要方式,命名时国家或者地区名称在前,之后跟具体类型名称,例如“浙江人”、“欧洲经济”、“日本历史”等。这种按照地理位置不同的划分有时具有歧义性,比如“日本人”可以是“日本民族的人物”或者“具有日本国籍的人物”。一般来说,这种歧义性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有必要进行更精确的区分,可以考虑成立以国籍划分的类别等,如“日本籍人物”、“美籍华人”等,和按照民族划分的人物,如“俄罗斯族人”等。

当某分类中的此类子分类达至少10个后,为保持分类的清晰,可考虑成立单独的子分类包含此类分别,名称一般使用“各地”(或者“各地区”)、“各大洲”、“各国”、“各省”(“各州”)、“各城市”等词汇,例如各国人物各地中国人等,详情可参见按国家分类按中国省份分类按大洲分类等分类。

按历史时期划分的分类

根据不同页面的内容(主要是不同地区的主题),历史的划分可能不同。

  • 中国相关页面一般按照朝代进行划分,命名时应该放在分类名称的最前面,比如“清朝人”、“宋朝历史”等,具体的朝代划分为:
    • 上古时期、夏朝、商朝、周朝、春秋、战国、秦朝、汉朝、三国、晋朝、南北朝、隋朝、唐朝、宋朝、金朝、元朝、明朝、清朝、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等。
    • 但清朝后期、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历史时期划分存在争议,一般可以按照近代中国、现代中国、以及当代中国进行划分。
  • 对于世界历史,特别是欧洲历史,一般按照:史前时代、古典古代(古希腊时代)、近古代(古罗马时代)、中世纪、文艺复兴、近代、现代、当代划分,参见欧洲历史

按创作者划分的文艺作品

一些文艺作品可以按照创作者的不同进行划分,比如电影小说歌曲等,这时创作者应该是主要创作者,比如小说的作者和翻译者,歌曲的词作者、曲作者和演唱者,电影的导演和主演,等等。命名时,采用创作者+文艺类型的格式,例如“张艺谋电影”、“鲁迅小说”等,一般不需要说明创作者的具体贡献(如“导演”、“著者”等)。但在有必要的时候,例如一个人即导演过很多电影,又主演过很多电影,有必要把两种电影分开分类,则可以在其中加入作者的贡献种类,比如“张艺谋主演电影”和“张艺谋执导电影”(或“张艺谋导演的电影”)。

如果此类分类数量增加,则可以类似于地理划分,将其归类于“依创作者划分的文艺作品”类别,比如“依作家划分的小说”、“依导演划分的电影”等。

各主题作品及其辖下分类命名法

创作作品(包含:八大艺术、影音及游戏作品)主题以别之母分类应定名为“各主题作品”,而其辖下分类则应采以下命名原则︰

  • 题材以别者,应定名为“‘定语’题材‘中心语’”,如“医学题材作品”;
  • 时间与地点以别者,应定名为“‘定语’背景‘中心语’”,如“19世纪背景作品”、“北欧背景作品”。

注释

  1. ^ 使用地区词处理至一致也算作一致。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