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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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經濟合作會議(英語: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縮寫:APEC),簡稱亞太經合組織,是亞太區內各地區之間促進經濟成長、合作、貿易、投資的論壇。此組織的創辦在歷史上取代了該區域的冷戰結構,其中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緣故在部分亞太國家的觀感上較具爭議性,因此由澳洲主導創始事項[1]。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The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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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駐地 | 新加坡 |
類型 | 跨地區經濟合作論壇 |
成員經濟體 | |
領導人 | |
• 2024年舉辦地 | 秘魯利馬 |
• 執行主任 | 麗貝卡·法蒂瑪·斯塔·瑪麗亞(馬來西亞) |
成立 | 1989年 |
始設於1989年,現有21個成員經濟體。亞太經合會是經濟合作的論壇平台,其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的承諾與成員的自願,強調開放對話及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其他經由條約確立的政府間組織。「APEC」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均是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的註冊商標。[2]
歷史沿革
編輯部長級會議
編輯1989年1月,澳大利亞總理波比·霍克訪問南韓時在漢城(現稱首爾)倡議召開「亞洲及太平洋國家部長級會議」。該倡議得到美國以及亞洲多個國家的積極回應。同年11月,12個創始會員在澳大利亞堪培拉舉行首屆「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部長級會議」,由澳大利亞外交部長加雷斯·埃文斯擔任會議主席,並於同年創設作為亞太經合組織協調機構的高管會議。會議通常由當年舉辦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東道主主辦,每年舉行3至4次會議,主要負責執行領導人和部長級會議的決定,審議各工作組和秘書處的活動,籌備部長級會議、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及其後續行動等事宜。高官會議下設4個委員會和11個專業工作小組。4個委員會是貿易和投資委員會、經濟委員會、高官會經濟技術合作分委員會和預算管理委員會。11個專業工作小組分別為產業科技、人力資源開發、能源、海洋資源保護、電信、交通、旅遊、漁業、貿易促進、農業技術合作和中小企業。
1991年11月12日至14日,第三屆部長級會議在南韓漢城舉行並通過《漢城宣言》,正式確定亞太經合會的宗旨目標、工作範圍、運作方式、參與形式、組織架構、亞太經合前景。亞太經合會的目標是為本區域人民普遍之福祉,持續推動區域成長與發展;促進經濟互補性,鼓勵貨物、服務、資本、技術的流通;發展並加強開放及多邊的貿易體系;減少貿易與投資壁壘。這次會議裡中華台北[註 2]、香港[註 1]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三個經濟體正式加入亞太經合會。1992年9月10日至11日,第四屆部長級會議在泰國曼谷召開,確定將亞太經合會秘書處設於新加坡,為亞太經合組織各層次的活動提供支持與服務。秘書處最高職務為執行主任,任期一年,由每年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東道主指派。副執行主任由下屆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東道主指派,一年之後成為執行主任。並確立亞太經合會運作基金的預算規則。
領導人非正式會議
編輯1993年1月,亞太經合會秘書處在新加坡成立,負責該組織的日常事務性工作。1993年11月20日,首屆亞太經合會經濟領袖會議在美國西雅圖布萊克島(Blake Island)舉行,並宣示亞太經合會的目的是為亞太人民謀取穩定、安全、繁榮。此後每年召開一次,在各成員間輪流舉行,由各成員領導人出席。1994年11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亞茂物舉行的經濟領袖會議設立「茂物目標」:發達成員在2010年前、發展中成員在2020年前,實現亞太地區自由與開放的貿易及投資。1995年11月,在日本大阪成立工商諮詢理事會,其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太平洋工商論壇。它的主要任務是對亞太經合組織貿易投資自由化、經濟技術合作以及創造有利的工商環境提出設想和建議,並向領導人和部長級會議提交諮詢報告。理事會的主要任務是鼓勵工商界人士參與亞太經合組織合作進程。每個亞太經合組織的成員派3名具有代表性的工商界人士參加理事會。工商諮詢理事會秘書處暫設在菲律賓馬尼拉,經費由各成員繳納。理事會主席採取輪換制的原則,即由當年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東道主擔任工商諮詢理事會主席。工商諮詢理事會每年召開3-4次例會,並在每年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與各成員領導人舉行一次對話會。
2000年文萊會議決定成立了由7人組成的婦女領導人會議協調組,負責承擔宣傳聯絡、監督、諮詢等工作。婦女領導人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當年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東道國主辦,會議議題一般與政府會議主題密切相連。該會議由亞太地區經濟體中商業、政府、學術界和民間、社會等方面的婦女領導人組成,是亞太經合組織框架內形成的婦女論壇,它不設領導機構和常設機構。其目的主要是為亞太地區婦女設立一個進行交流的論壇。它提供、傳播、推動並應用與性別相關的知識和信息,重點為中、小企業的女企業家開展經貿合作提供機會,並向亞太經合組織提出意見和建議。
2001年10月21日,亞太經合組織第9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中國上海舉行。與會領導人以「新世紀、新挑戰:參與、合作,促進共同繁榮」為主題,就當前世界經濟形勢以及「9·11」事件對經濟發展帶來的影響、人力資源能力建設和亞太經合組織未來發展方向等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了廣泛的共識。會議通過並發表了《領導人宣言:迎接新世紀的新挑戰》、《上海共識》和《數字亞太經合戰略》等文件。與會各成員領導人還利用午餐會就反對恐怖主義問題交換了意見,並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反恐聲明》。2002年10月26日至27日,亞太經合組織第10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墨西哥洛斯卡沃斯舉行。會議就全球和亞太地區經濟發展、加強多邊貿易體制、執行上海會議成果及反恐合作等問題進行了討論。會議發表了《領導人宣言》和《反恐聲明》。2003年10月17日至18日,亞太經合組織第15屆部長級會議在泰國曼谷舉行。
成員經濟體
編輯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現有21個成員經濟體(Member Economy),其國內生產毛額總量約佔世界的60%、貿易量約佔世界的47%。1989年成立之初由澳大利亞、文萊、加拿大、印尼、日本、南韓、馬來西亞、新西蘭、菲律賓、新加坡、泰國、美國等12個經濟體組成,1991年中華台北[註 2]、香港[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93年墨西哥和巴布亞新幾內亞加入;1994年智利加入;1998年秘魯、俄羅斯和越南加入。
印度由於人口眾多,基於服務貿易協定,曾提出加入亞太經合會,並初步得到美國、日本[4]和澳洲的支持。成員經濟體的官員正討論有關印度加入組織的事宜 [5][6]。但由於印度地理上並非位於太平洋沿岸地區,而美國憂慮印度加入會使組織中的權力分布失衡而傾向亞洲 [7],所以印度最終未有加入成為會員。
除了印度,蒙古、巴基斯坦、老撾、柬埔寨、孟加拉國、斯里蘭卡、巴拿馬、哥斯大黎加、哥倫比亞[8]、厄瓜多爾[9]等也提出加入。哥倫比亞早於1995年已提出,但最後不了了之,因為亞太經合會在1993至1996年間停止接受新會員。 [10]。其後因1997年起的亞洲金融風暴,有關接納新會員的事宜延至2007年再討論[11]。
美國海外屬地關島則爭取獨立會員資格,並舉出香港為例子,不過美國已表示反對。
在亞太經合組織的英文名稱 | 中文名稱 | 加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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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ralia | 澳大利亞 | 1989年11月 |
Brunei Darussalam | 汶萊達魯薩蘭國 | |
Canada | 加拿大 | |
Chile | 智利 | 1994年11月 |
Hong Kong, China | 中國香港[註 1] | 1991年11月 |
Indonesia | 印度尼西亞 | 1989年11月 |
Japan | 日本 | |
Republic of Korea | 大韓民國 | |
Malaysia | 馬來西亞 | |
Mexico | 墨西哥 | 1993年11月 |
New Zealand | 紐西蘭 | 1989年11月 |
Peru | 秘魯 | 1998年11月 |
Papua New Guinea | 巴布亞紐幾內亞 | 1993年11月 |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1991年11月 |
The Philippines | 菲律賓 | 1989年11月 |
Russia | 俄羅斯 | 1998年11月 |
Singapore | 新加坡 | 1989年11月 |
Chinese Taipei | 中華台北[註 2] | 1991年11月 |
Thailand | 泰國 | 1989年11月 |
The United States | 美國 | |
Vietnam | 越南 | 1998年11月 |
2024年與會領導人
編輯運作與峰會
編輯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的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承諾、開放對話、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世界的其他政府間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及其他多邊貿易體要求成員簽訂具約束性的條約,但亞太經合與此不同,其決議是通過全體共識達成,由成員自願執行。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成員每年舉行一次「亞太經濟合作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討論由「部長級會議」(經濟領袖會議的前幾天召開)及「工商峰會」所提供的戰略建議,隨後通過「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宣言」公布達成的正式方針。從1989年至2022年已經舉辦了33次。
屆次 | 年份 | 日期 | 主辦成員經濟體 | 主辦成員經濟體領導人 | 主辦城市 | 官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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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經濟合作組織部長級會議 | ||||||
第1次 | 1989年 | 11月6日-11月7日 | 澳大利亞 | 波比·霍克 | 堪培拉 | |
第2次 | 1990年 | 7月29日-7月31日 | 新加坡 | 李光耀 | 新加坡 | |
第3次 | 1991年 | 11月12日-11月14日 | 南韓 | 盧泰愚 | 首爾 | |
第4次 | 1992年 | 9月10日-9月11日 | 泰國 | 阿南·班雅拉春 | 曼谷 | |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 | ||||||
第1次 | 1993年 | 11月19日-11月20日 | 美國 | 比爾·克林頓 | 布雷克島 | |
第2次 | 1994年 | 11月15日 | 印尼 | 蘇哈托 | 茂物 | |
第3次 | 1995年 | 11月19日 | 日本 | 村山富市 | 大阪 | [1] |
第4次 | 1996年 | 11月25日 | 菲律賓 | 菲德爾·拉莫斯 | 蘇比克 | |
第5次 | 1997年 | 11月24日-11月25日 | 加拿大 | 讓·克雷蒂安 | 溫哥華 | |
第6次 | 1998年 | 11月17日-11月18日 | 馬來西亞 | 馬哈迪·莫哈末 | 吉隆坡 | |
第7次 | 1999年 | 9月12日-9月13日 | 紐西蘭 | 珍妮·希普利 | 奧克蘭 | |
第8次 | 2000年 | 11月15日-11月16日 | 汶萊 | 哈桑納爾·博爾基亞 | 斯里巴加灣市 | |
第9次 | 2001年 | 10月20日-10月2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江澤民 | 上海 | |
第10次 | 2002年 | 10月26日-10月27日 | 墨西哥 | 克薩達 | 洛斯卡沃斯 | |
第11次 | 2003年 | 10月20日-10月21日 | 泰國 | 他信·西那瓦 | 曼谷 | |
第12次 | 2004年 | 11月20日-11月21日 | 智利 | 埃斯科瓦爾 | 聖地亞哥 | [2] |
第13次 | 2005年 | 11月18日-11月19日 | 南韓 | 盧武鉉 | 釜山 | [3] |
第14次 | 2006年 | 11月18日-11月19日 | 越南 | 阮明哲 | 河內 | [4] |
第15次 | 2007年 | 9月8日-9月9日 | 澳大利亞 | 約翰·霍華德 | 悉尼 | [5] |
第16次 | 2008年 | 11月22日-11月23日 | 秘魯 | 阿蘭·加西亞 | 利馬 | |
第17次 | 2009年 | 11月14日-11月15日 | 新加坡 | 李顯龍 | 新加坡 | [6] |
第18次 | 2010年 | 11月13日-11月14日 | 日本 | 菅直人 | 橫濱 | [7] |
第19次 | 2011年 | 11月12日-11月13日 | 美國 | 貝拉克·奧巴馬 | 檀香山 | [8] |
第20次 | 2012年 | 9月9日-9月10日 | 俄羅斯 | 弗拉基米爾·普京 | 海參崴 | [9] |
第21次 | 2013年 | 10月5日-10月7日 | 印尼 | 蘇希洛 | 巴厘島 | [10] |
第22次 | 2014年 | 11月10日-11月1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習近平[註 3] | 北京 | [11] |
第23次 | 2015年 | 11月18日-11月19日 | 菲律賓 | 貝尼格諾·艾奎諾 | 帕賽[12] | |
第24次 | 2016年 | 11月19日-11月20日 | 秘魯 | 庫琴斯基 | 利馬 | |
第25次 | 2017年 | 11月10日-11月11日 | 越南 | 陳大光 | 峴港 | |
第26次 | 2018年 | 11月12日-11月18日 | 巴布亞新幾內亞 | 彼得·奧尼爾 | 莫爾茲比港 | |
2019年 | 智利宣布取消 | 智利 | 塞巴斯蒂安·皮涅拉 | 聖地亞哥 | ||
第27次 | 2020年 | 11月20日 | 馬來西亞 | 慕尤丁 | 吉隆坡(視訊會議)[13] | |
第28次 | 2021年 | 新西蘭 | 傑辛達·阿爾登 | 奧克蘭(視訊會議) | ||
11月12日[14] | ||||||
第29次 | 2022年 | 11月18日-19日 | 泰國 | 帕拉育·占奧差[15] | 曼谷 | [12]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第30次 | 2023年 | 11月15日-17日[16] | 美國 | 喬·拜登[17] | 三藩市 | |
第31次 | 2024年 | 11月10日-16日 | 秘魯 | 迪娜·博魯阿爾特[18] | 庫斯科 | [13] |
第32次 | 2025年 | 10月底-11月初[19] | 南韓 | 待公布 | 慶州 | |
第33次 | 2026年 | 待公布 | 中華人民共和國[20] | 習近平 | 待公布 | |
第34次 | 2027年 | 待公布 | 越南[21] | 待公布 | 待公布 | |
第35次 | 2028年 | 待公布 | 待公布 | 待公布 | 待公布 | |
第36次 | 2029年 | 待公布 | 待公布 | 待公布 | 待公布 | |
第37次 | 2030年 | 待公布 | 新加坡[22] | 黃循財 | 新加坡 |
從1993年在美國舉行的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會議開始,APEC會議主辦國幾乎都會提供本國的民族服飾或是紀念衣物給與會的各國元首穿著並集體合照,而每次峰會主辦國會提供何種服裝也開始成為各國媒體的焦點。這種傳統可以追溯到1993年美國當時的第一次會議。美國總統比爾·克林頓堅持穿非正式服裝,並給領導人穿皮夾克。2009年,檀香山被選為2011年APEC會議的地點時,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開玩笑說,他期盼看到領導人穿着「花襯衫和草裙」。2010年日本峰會上,因為和服過緊等等種種理由而讓各國元首穿着休閒西裝亮相合照[23]。2011年在查看了之前的照片後,擔心在經濟緊縮時期讓領導人穿着夏威夷襯衫可能給人留下錯誤的印象,奧巴馬卻決定是時候結束這一傳統了。 領導人們被送上了一件特別設計的夏威夷襯衫作為禮物,但未在拍攝照片時穿着[24]。
其後,這一傳統於2013年恢復。2013年印尼巴厘島峰會為蠟染服裝;2014年中國北京峰會為唐裝外套;2015年菲律賓峰會為他加祿巴龍;2016年秘魯峰會為羊毛披肩;在2017年越南峰會為絲綢襯衫[25]。
發展與合作
編輯特點
編輯APEC具開放性特點。它推行「開放的多邊貿易體制」,決心「不使亞太經合組織朝著組成一個貿易集團的方向發展,而是要建立一個新型的國際經濟組織、開放的經濟聯合」。APEC主張靈活性,允許以不同速度來實現目標,採取集體制定目標,各成員依據自身的情況為達到集體目標各自作出努力的靈活的、循序漸進的、自由的自願的合作方式。APEC決議為非強制性。亞太經合組織的開放性質決定了其獨特的行動準則,即不是靠談判構成的條約規定而是靠成員的協商和領導人的承諾來行事。
發展問題
編輯近年來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發展速度很快,而且比較順利,儘管如此,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
參見
編輯注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Makoto Iokibe. The Diplomatic History of Postwar Japan. Routledge. 2013-10-31: 178. ISBN 978-1-135-26735-3 (英語).
The birth of a framework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 involving Japan like APEC, which replaced the Cold War structure, was psychologically significant. .The creation of APEC, however, was not recorded as a bright achievemnt for Japan. ...and out of concern that Japan's leadership in the region evoked negative feelings based on historical memory, the honor of creating APEC was given to Australia. Japan had to be content with a backseat
- ^ 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亞太日報,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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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档副本. [2011-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0-14).
- ^ 存档副本. [2007-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05).
- ^ People's Daily Online -- Colombia seeks APEC membership in 2007: FM. en.people.cn. [2019-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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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空 (幫助) - ^ China to host APEC Economic Leaders' Meeting in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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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編輯-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官方網站(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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