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大革命
法國大革命(法語: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又稱法國資產階級革命[1],是法國的一段社會激進與社會動盪的時期,對法國歷史以及全歐洲都留下了深遠影響。與英國工業革命並稱為「雙元革命」[2]:5。法國政治體制在大革命期間發生了很多轉變:統治法國多個世紀的絕對君主制與封建制度在三年內變成其他制度,過去的封建、貴族和宗教特權不斷受到左翼政治團體、平民和鄉村農民的衝擊[3],傳統君主制的階層觀念、貴族以及天主教會統治制度被自由、平等、博愛等原則取代。法國大革命的口號是自由、平等、博愛,個人自由的一統天下只能產生最為有利的結果,個人才智在理性世界裡自由發揮[2]:40。整個歐洲的君主制支持者因而心生恐懼,因此在大革命之後至1815年發起反法討伐,並成功恢復君主制,但很多改革在恢復君主制後仍然存在。革命導致各界對立,特別是共和派和保皇派在往後長達二百年的政治對立。
大西洋革命的一部分 | |
日期 | 1789年5月5日—1799年11月9日 (10年6個月又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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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法蘭西王國 |
結果 |
由於七年戰爭戰敗,又介入美國獨立戰爭,面對財政危機的國王路易十六強加稅賦,英國的工業革命也影響了法國的失業率。蓬勃發展的啟蒙思想此時進一步被民衆接受,助長了階級意識,終於使得法國大革命在1789年5月的三級會議中爆發。1789年6月20日,第三等級的民眾發表網球場宣言,7月14日攻佔巴士底監獄,8月26日頒布人權宣言,凡爾賽婦女運動迫使法國王室10月6日從凡爾賽返回巴黎。接下來的幾年則由不同的立法會議及跟右翼的君主制擁護者鬥爭主導。 1792年9月22日,法蘭西第一共和國成立,路易十六在次年被推上斷頭台。不斷出現的外部壓力在法國革命中成為主導,法國大革命戰爭從1792年開始,這次戰役為過去一個世紀以來法國首次勝利,並使法國間接控制意大利半島和萊茵河以西的土地。在國內,派系鬥爭及民眾情緒的日益高漲導致1793年至1794年恐怖統治的產生。羅伯斯庇爾和雅各賓派覆亡以後,熱月黨人建立督政府,於1795年掌權,直至1799年拿破崙執政後結束。
法國大革命拉開現代社會的帷幕,共和國的成長、自由民主思想的傳播、現代思想的發展以及各國之間大規模戰爭都成為革命的標誌。作為近代偉大民主革命而受到讚揚的同時,法國大革命也因期間一些暴力專政行為而為人詬病。革命隨後導致拿破崙戰爭、兩次君主制復辟以及兩次法國革命。從法國大革命開始(1789年)直至1870年,法國在先後兩次共和國政府、君主立憲制及帝國政權下交替管治。
《舊制度與大革命》的中文譯者認為,1789年法國革命是迄今為止最偉大、最激烈的革命,代表法國的「青春、熱情、自豪、慷慨、真誠的年代」。它是一場社會政治革命,符合當時歐洲的需要,其作用是廢除若干世紀以來統治歐洲和法國的封建制度。它不僅要改變舊政權,更要廢除舊的社會形式,因此需要同時改變所有既存的權力機構,毀滅所有公認的影響,祛除種種傳統,更新風尚與習慣[4]。馬克·菲利普和林恩·埃弗里·亨特等西方學者認為,法國大革命受到激進主義思潮影響[5][6][7][8]。法國大革命是資本主義工業的巨大勝利,是中產階級或資產階級自由社會的大勝利,之後變革波及全世界[2]:12。在先後發生的所有革命中,只有法國大革命是真正的群眾社會革命,比任何一次相類劇變都激進[2]:91。
起因
編輯1783年6月冰島拉基火山噴發,火山灰與溫室氣體導致歐洲氣候異常與農作物欠收。革命發生的直接原因是1788年春天法國遭遇的旱災。當時法國還沒有從3年前的乾旱中恢復,上次乾旱導致飼料不足,出現了大規模牲畜屠宰,造成以牲畜排泄物為主要肥料的法國農田因肥力不足而大量閒置。 1788年7月13日,如雞蛋般大(重約50g)的冰雹連續擊毀農田,造成大量失收。同年冬天法國極端嚴寒,導致法國大革命前夕麵包價格的大幅上漲(從正常4蘇一個麵包到1789年底的12蘇)[9],患病率和死亡率上升,大規模饑荒和普遍的營養不良。饑荒甚至蔓延到歐洲的多個地區,而且政府沒有足夠運輸能力將食品運往災區。
18世紀的法國通貨膨脹日益惡化,使得社會購買力下降,1780年代地主因歉收加租進一步削弱農民收入。國內最大地主羅馬天主教會對穀物徵收什一稅。什一稅儘管表面上看似減輕國王稅項對民眾的壓力,實際上對每天都餓着肚子的窮人而言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國內設置的關卡則限制國內經濟活動[10],以及在間歇作物歉收時成為運輸障礙。資料顯示1788年貧戶的家庭一半收入花費在麵包上,1789年則達到80%。商品滯銷,農民湧入城市造成高失業率,使得社會開始動盪不安。[11]
法國由於路易十五時代的過度參戰又未能打贏(特別是七年戰爭)而導致國庫空虛,另外美國獨立戰爭亦增加財政壓力。當時法國國債總數高達20億里拉。由戰爭債務帶來的社會負擔,加上受君主體制下的軍隊缺乏為退役老兵提供社會服務所拖累。同時貴族階級,尤其是住在凡爾賽的路易十六和瑪麗·安托瓦內特王后的奢華生活大大加重平民百姓的經濟負擔。老舊而效率低下的財政系統無法處理政府債務,而稅務制度不合理更讓這一切雪上加霜。
新舊階級勢力的衝突某種程度上為革命推波助瀾。法國的貴族頭銜是開放的,讓一些有能力及有錢的第三等級人民有機會成為貴族。1700年至1789年間,法國社會增加5萬個新貴族。隨着國家財政陷入危機,封爵的價格越來越高。另一方面,一些沒落的貴族也對這些新貴族不滿。貴族本身也有投資商業、礦業、地產等行業,因此中產階級(資產階級)財富與貴族財富的概念界限在18世紀以後變得模糊,但中產階級(資產階級)和貴族衝突日益嚴重。[來源請求]
由啟蒙時代帶來的憤恨和渴望,以及由此而生的社會和政治因素也是法國大革命產生的重要原因。這包括對專制王權的憤恨;那些和荷蘭、英國等國有聯繫的商業城市,也因為荷蘭爆發愛國者起義失敗,吸引了荷蘭流亡人士前往,無形中助長法國革命的政治意識形態[12];野心勃勃的知識分子和商人對貴族特權和統治的憤恨;農民、工人以及資產階級對傳統貴族領主特權的憤恨;對神職特權者的憤恨和對宗教自由的渴望,相對貧困的鄉村低等教士對貴族主教的憤恨,和由此延伸的對天主教的憤恨,受新教徒控制的小兄弟會修士會對其它宗教機構的影響;民眾對自由以及共和制度(尤其是隨着革命深入發展)的渴望;以及國王解僱在眾多財政顧問中被視為人民代表的勞恩男爵安·羅伯特·雅克·杜爾哥以及後來的雅克·內克爾所導致的不滿[13]。
革命前夕
編輯路易十六繼位時正值法國爆發經濟危機;國家幾近破產,入不敷出。[14]造成這種窘境的根源是法國參與七年戰爭和美國獨立戰爭。[15]1776年5月,財政部長杜爾哥失去支持,被迫下台。翌年,出生於瑞士日內瓦的雅克·內克爾繼任為財政總監。由於他是新教徒,且身為外國人,無法以歸化的法國公民身分擔任部長職位。[16]內克爾意識到,國家在稅收責任分攤問題上存在不公平;[16]貴族和神職人員往往享受着許多稅務豁免。[17]他認為,國家不能抽稅太高,貴族和神職人員的稅務豁免特權應該取消,並建議通過舉債來解決法國的財政問題。內克爾發表一份報告以闡述其壓縮大約36,000里弗爾赤字的主張;並提出限制那些掌控着最高法院司法權的貴族開銷。正因如此,眾大臣與內克爾水火不容。一方想要鞏固自身地位,另一方則希望對方認同自己這個財政總監的地位。地方勢力也因內克爾損害他們的利益而反對他。國王否決內克爾的提案,並將內克爾撤除,夏爾·亞歷山大·德·卡洛納被指派為繼任者,此事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11][16]。卡洛訥起初還很大手大腳,但他很快就意識到財務狀況極嚴峻,並提出新稅法。[18]他的建議中包括一項普遍通行的地價稅,徵稅對象包括貴族和神職人員。社會矛盾的激化,導致諸如磚瓦之日的社會暴動。
1788年路易十六召開權貴會議,參會者都是貴族階層。貴族階級希望推行憲政改革,以及任何加稅行為必需由三級會議通過,國王不得任意逮捕或拘禁人民等,又計劃在1789年5月召開三級會議。停開數百年的三級會議重開,標誌着波旁王朝不再是獨斷專行的君主專制[19]。
三級會議(1789年5月5日—1789年6月17日)
編輯三級會議最初的安排是在等級上分為三級,分別為教士、貴族及平民,每一級都有一票,這樣其餘兩個等級都能否決第三個等級的決定。巴黎最高法院擔心政府會搞一場虛假的會議以操縱結果,於是他們要求會議按1614年那次的形式安排三級會議[20]。 1614年的規定特別在第三等級成員為雙倍票權,其他則維持單一票權。例如在多菲內省,省議會同意將第三等級的票權擴大到2倍,舉行普選,允許每人一票而不是每等級一票[21]。由傾向自由的巴黎市民組成的組織「Committee of Thirty」,組織活動反對等級計票。這個由富人組成的組織,向三級會議施壓要求跟隨多菲內省的投票方式。他們認為舊例是合理的,因為民眾應該擁有主權[22]。由重新擔任財政總監的內克爾組織的一幫第二等級貴族則對此投票方式表示反對。然而路易十六最終在12月27日同意每人一票的方案,只是將每張選票所代表的票權判斷權力留給三級議會。
選舉在1789年春舉行,普選的第三等級合資格者要求為法國本土出生或已成為法國公民的男性公民,並要求在居住地投票以及繳納稅款。原文如下:
“ |
Pour être électeur du tiers état, il faut avoir 25 ans, être français ou naturalisé, être domicilié au lieu de vote et compris au rôle des impositions. [23] |
” |
投票產生出1201名代表,包括291名貴族300名教士以及610名第三等級成員。[24]在討論前,三級會議編寫「意見書」(cahiers de doléances)說明即將提交的討論內容[25]。一些在數月之前還會被認為是非常激進的想法在意見書中明確表達出來,但是意見書大部分內容支持君主專制。很多內容假定第三等級將會支持日後的稅收改革,很少提及啟蒙思想[20][26]。自由派的貴族和教士編寫的小冊子在出版管制暫停後如潮水般湧現並廣泛傳播。西哀士在當年1月出版的小冊子《第三等級是什麼?》中提出:「第三等級是什麼?是一切,是整個國家;第三等級在政治秩序中的地位是什麼?什麼也不是;第三等級要求什麼?要求取得某種地位。」[20][27][28][29]
1789年5月5日三級會議在凡爾賽舉行,內克爾開場演說三小時。會議剛開始就陷入僵局,第三等級的基本戰術是要求所有決議必須由三個等級公開討論決定,因此他們要求參會代表的身份確認必須要公開進行,而不是僅在各自的等級群體裡完成。教士等級宣稱需要更多時間完成,遭到民眾反駁。內克爾聲稱每個等級都要做身份確認,「國王會為大家仲裁」,但卻未獲得另外兩個等級認可。[26][30]
國民議會(1789年6月17日—1789年7月9日)
編輯網球場宣言
編輯1789年6月10日,埃馬紐埃爾-約瑟夫·西哀士提出由第三等級自行為與會者認證,並邀請另外兩個階級參加,但不會無止境等下去。他們兩天後開始,並在6月17日完成認證工作。然後他們藉投票作出一個意義深遠決定,他們自稱為「國民議會」,一個不是為國家而是為「人民」服務的議會。他們邀請另外兩個階級參與,但事先聲明即使另外兩個階級不加入,他們依然會對國家事務進行議決[31]。
為了繼續保持對三級會議的控制及阻止國民議會的行動,路易十六命令木匠在兩天內為國王演講做準備,替場地裝修為由,下令關閉國民議會的召開地萬國大廳。當時天氣不太好,於是國民議會轉到附近一個室內網球場。1789年6月20日在室內網球場內他們發表《網球場宣言》,宣稱國民議會將續存至法國憲法建立為止。大部分的教士代表很快就加入到國民議會中去,貴族階層則有47人加入。到6月27日,國王方面公開讓步,不過大量軍隊在巴黎和凡爾賽集結。巴黎及其它城市不斷有人向國民議會表示支持[32]。
巴黎人民第一次武裝起義(1789年7月14日)
編輯攻陷巴士底監獄
編輯7月9日國民議會宣布改稱為國民制憲議會。這時候,內克爾因靠近第三等級而惹禍上身。在王族裡,瑪麗王后、國王的弟弟阿圖瓦伯爵以及其他樞密院裡的保守派都勸說路易十六解僱他。1789年7月11日,內克爾宣布王室家庭應該按預算資金過活後,國王解僱他,並同時重組財政部[33]。
不少巴黎市民認為路易的行動是王室對議會開始干預的第一步,因此消息傳出後第二天巴黎開始出現暴動。他們更擔憂的是正在進駐的部隊(其中不少並非本國士兵而是王室僱用的外國兵團)已接到推翻制憲議會的命令。在凡爾賽的制憲議會不斷想辦法避免再被驅逐出開會地點。巴黎很快就陷入暴亂,暴動市民受到法國衛兵的支持[34]。
7月14日,叛軍盯上巴士底監獄里的武器和彈藥庫存。儘管當時監獄裡只有7名囚犯(4名鍛工,包括薩德侯爵在內的兩名因道德罪被收押的貴族,以及一名殺人疑犯),巴士底獄因此被當作是法國封建制度的象徵。經過數小時的戰鬥,巴士底獄於當天下午被攻陷。雖然當時的巴士底獄管理者侯爵洛奈命令停火以避免雙方相互殘殺,他仍然被人拖出來毆打、用刀亂刺直至最後被斬首。他的頭被穿在長矛上繞城展示。暴動民眾回到巴黎市政廳,把拒絕提供武器的商會會長雅克·德·弗萊塞勒推上被告席,此人即刻於市政廳前被不知名人士用槍射死。這一天後來也成為法國國慶日。
巴黎公社成立
編輯國王和他的軍事支持者這時再次讓步。拉法葉侯爵擔任巴黎國民衛隊的指揮,在網球場宣言發布時擔任國民會議主席的讓·西爾萬·巴伊在名為「公社」的新政府架構下擔任巴黎市長。內克爾再次上台,不過這次僅是曇花一現。儘管內克爾在擔任財務大臣時表現有目共睹,但作為政治家卻不太受到其它派別的歡迎。他的經濟政策並不能觸及社會矛盾的深處,這為他的最後一次被撤埋下伏筆[35]。
國王到巴黎巡視,並在7月17日同意確認國旗為藍白紅三色旗,以及確定「國家萬歲」、「國王萬歲」的口號[36]。保守貴族們對王室的行為非常不滿,一些對政局產生懷疑的人開始流亡。另一些人則是投入國家內亂甚或參與歐洲其他封建王朝的反法同盟活動。
另一方面,人民主權論開始向全國散播。在農村地區,人們參與燒毀地契等的「大恐慌」活動。凡爾賽的動盪使得失業率大幅度上升,各種謠言在社會中散布[37]。
國民制憲議會(1789年7月9日—1791年9月30日)
編輯立憲過程
編輯1789年8月4日,國民制憲議會決議通過取消封建制度(儘管當時各地的農民暴動和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已經基本上將封建制度摧毀),包含該內容的決議案被後世稱為《八月法令》。該法令掃除第二等級封建領主權力,以及第一等級收取什一稅的權力。這樣貴族和教士在各城鎮、城市、省等等都失去它們的特權。
《人權和公民權宣言》
編輯當年8月26日,國民制憲議會發布《人權宣言》。這份宣言不但具有憲法效力,更重要的對國民制憲議會原則的宣示。它對外宣布國民制憲議會不但是立法機構,還是編制新憲法的機構。
內克爾、穆尼耶和拉利-托倫達爾侯爵和一些人曾建議建立參議院,成員由國王從民選代表中選出。一群貴族對是否開設針對貴族的上議院展開討論,最終同意法國應該成立一個單一的一院制議會。他們認為國王應保留「暫停權」,他有權延遲法令實施,但不能完全禁止。議會制度最終取代歷史上的83省制度,在地區和人口方面統一管理及大致上平等。
就在制憲會議集中精力制憲的同時,經濟危機仍在蔓延,財政赤字不斷擴大。奧諾雷·米拉波帶頭處理這些問題,議會給予內克爾全面的財政掌控權。
凡爾賽的婦女運動
編輯在國家聲望已經跌到最低的時候,由國王近身侍衛傳出的王后在王宮裡私藏糧食的謠言在1789年10月5日引發騷動。婦女組成的遊行隊伍開始在巴黎的市場中集合併遊行到市政廳, 要求市政廳官員解決他們的問題。婦女認為政府官員對嚴峻經濟情況負有責任,尤其是食物短缺。他們亦要求王室結束對制憲會議的干預,要求王室及政府搬到巴黎,以表示對解決當時法國社會普遍貧困的誠意。
由於不滿市內官員的回應,多達7,000名婦女帶着大炮和小型武器加入遊行到凡爾賽的隊伍。拉法葉命令兩萬名國家衛兵維持秩序,之後一些抗爭者衝進宮殿,並殺死數名衛兵。拉法葉最後說服國王,遵照群眾的請求搬到巴黎。
1789年10月6日,國王和王室在國家衛兵的「護衛」下從凡爾賽搬到巴黎杜伊勒里宮,並正式承認國民制憲議會。
革命與宗教
編輯革命導致權力從羅馬天主教到國家的大規模轉移。按照舊制度,天主教會是法國單一最大土地所有者。教會可以豁免對政府的稅項,同時它還對一般市民徵收什一稅(收入的10%的稅項,通常以穀物的形式徵收),[38],不少人對天主教會的財富和權力深惡痛絕。法國的少數新教徒,如胡格諾派,希望能制定反天主教的新法令以報復歧視他們的教士。啟蒙思想家如伏爾泰通過批評天主教動搖君主政體,並對這種憤恨推波助瀾[39]。正如歷史學家約翰·麥克曼勒斯所說:「在十八世紀法國的王座和聖壇通常被認為是同盟,它們的同時倒下成為他們的確為同盟的最終證據」[40]
1789年5月的三級會議激化了這種對天主教會的憤恨。天主教會以13萬教士構成第一等級。當國民議會在1789年6月組成時,教士們加入國民議會,這埋葬了三級會議的自古以來的政治威信。[41]國民議會開始執行社會和經濟改革,8月4日制定的法例取消教會徵收什一稅的權力。為緩解財政壓力,11月2日,國民議會宣布教會的財產「由國家處置」[42]。他們利用這筆財產作為擔保發行一種新貨幣:指券。從此國家需肩負起教會的職責,這包括支付教士薪水和照顧窮人、病人及嬰兒。[43]到12月,國民議會開始拍賣土地以獲取收入,這讓指券在之後的兩年內貶值25%[44]。1789年秋,修會聖願被立法廢除。1790年2月13日,所有宗教體系被廢除[45]。修士和修女被勸諭回到平民生活並最終有部分人結婚。[46]
根據1790年7月12日通過的神職人員民事組織法案,教士成了國家的雇員。同時建立一個為教區教士和主教而設的選舉系統以確定對教士的報酬比例。很多天主教徒反對選舉系統,因為這否定了教宗的權威。最終在1790年,國民議會開始要求全體教士效忠王室。[47]
密謀和激進主義思潮
編輯君主立憲派的統治
編輯1790年6月,制憲議會廢除了親王、世襲貴族、封爵頭銜,並且重新劃分政區。成立大理院、最高法院、建立陪審制度。制憲議會還沒收教會財產,宣布法國教會脫離教宗統治而歸國家管理。
法國國王出逃
編輯路易十六對法國大革命的發展方向逐漸感到氣餒。他的兄弟,阿圖瓦伯爵及路易妻子瑪麗王后堅定反對革命的立場受到流亡者支持,但他自己卻拒絕作出任何讓外界感到他以外國勢力對抗議會的事情。最終,由於感到個人及家庭的安全受到威脅,他決心離開巴黎並逃到由法國與奧地利主導統治的神聖羅馬帝國邊境附近,且此行已經得到邊境衛隊的保證。
路易將賭注押在布耶侯爵身上,他同時譴責逃亡者和議會,卻在蒙梅迪的營地對路易的逃亡作出支援。1791年6月20日,國王一家從杜伊勒里宮逃出,他們自己打扮為平民,他們的僕人則打扮成貴族。
國王在瓦雷訥的馬車上被驛站站長認出且被捕(在默茲省),他和他的家人被護送回巴黎,當時仍然穿着僕人的服裝。佩蒂翁、拉圖爾-莫布爾、安托萬·巴納夫代表議會在埃佩爾奈會見國王一家後將其帶回。巴納夫從此成為王室家庭的顧問。當他們一家回到巴黎,群眾以沉默的方式迎接他們。制憲議會暫時停止國王的王位,他和王后受到監視保護。[48][49][50][51]
1791年6月20日路易十六喬裝出逃失敗,部分激進領袖和民眾要求廢除王政,實行共和,但君主立憲派則主張維持現狀,保留王政。7月16日君主立憲派從雅各賓派中分裂出去,另組斐揚俱樂部。
《1791年憲法》
編輯9月3日制憲議會制定一部以「一切政權由全民產生」、三權分立的憲法,規定行政權屬於國王、立法權屬於立法會議,司法權屬各級法院。
國民立法議會(1791年10月1日—1792年9月20日)
編輯9月30日制憲議會解散,10月1日立法議會召開。法國成為君主立憲國家。
巴黎人民第二次武裝起義(1792年8月10日)
編輯法國大革命引起周邊君主制國家不安,普魯士、奧地利成立反法聯軍攻打法國。由於路易十六的王后、奧地利皇帝的妹妹瑪麗·安東尼特洩露軍事機密給聯軍,法國軍隊被打敗,聯軍攻入法國。
為此,1792年7月11日立法議會宣布祖國在危急中。巴黎人民再次掀起共和運動的高潮。雅各賓派領袖羅伯斯庇爾、馬拉、丹敦帶領反君主制運動,於8月10日攻佔國王住宅杜伊勒里宮,拘禁國王、王后,打倒波旁王朝,推翻君主立憲派的統治。
吉倫特派的統治
編輯1792年8月10日的起義使吉倫特派取得政權,迫使立法會議廢除憲法、國王退位、實行普選制。同時法國軍隊和各地組織的義勇軍在9月20日的瓦爾米戰役打敗外國聯軍。
國民公會(1792年9月20日—1795年11月2日)
編輯9月21日,由普選產生的國民公會開幕。
法蘭西第一共和國成立
編輯9月22日成立法蘭西第一共和國。
處死法國國王
編輯1793年1月21日,國民議會經過審判以叛國罪在斷頭台處死國王路易十六,王后瑪麗·安托瓦內特也於10月16日被處死。
救國委員會
編輯吉倫特派當政以後,把主要力量用於反對雅各賓派和山嶽黨。從1792年秋季起,人們不滿他們的溫和政策,要求打擊投機商人和限制物價。以忿激派為代表的平民革命家要求嚴懲投機商,全面限定生活必需品價格。而吉倫特派卻頒布法令鎮壓運動。 與此同時,法國軍隊在1792年10月後已經打到國外。
巴黎人民第三次武裝起義(1793年5月31日)
編輯歐洲各國的專制王朝非常害怕,1793年2月,普魯士、奧地利、西班牙、荷蘭、薩丁尼亞、漢諾威、英國成立反法同盟,對法國進行武裝干涉。然而吉倫特派無力抵抗外國軍隊,巴黎人民於5月31日到6月2日發動第三次起義,推翻吉倫特派的統治,建立起雅各賓專政。
雅各賓派的統治
編輯「雅各賓專政」,又稱「恐怖時代」,是雅各賓派領袖羅伯斯庇爾的專制獨裁統治。雅各賓派掌權後,平定被推翻的吉倫特派在許多地區煽動的武裝叛亂。6月3日-7月17日頒布3項土地法令,使大批農民可以分期付款買到土地。
《1793年憲法》
編輯6月24日公布憲法,這是法國第一部共和制憲法,但是由於戰爭而未能實施。7月,改組並加強作為臨時政府機關的救國委員會,並把投機商人處決。10月底,他們把吉倫特派及其支持者斬首,包括布里索、羅蘭夫人、科黛,美國革命家托馬斯·潘恩也被捕入獄。1793年底至1794年初將外國干涉軍全部趕出國土,國內叛亂也基本平息。
利用斷頭台殺害異己
編輯1794年3-4月雅各賓內部開始激烈爭鬥。羅伯斯庇爾以謀反的罪名將雅各賓派中與他政見不合的丹東、埃貝爾等人處死,使雅各賓派趨於孤立,民眾也開始反對恐怖政策。隨後國會中反對羅伯斯庇爾獨裁的勢力組成熱月黨。
1793年-1794年雅各賓派專政期間,巴黎設置斷頭台,三年內被斬首的「反革命分子」,達到7萬人之多,其中包括化學家拉瓦錫、教士埃德熱沃爾特等著名人士。但是其中不少並非保王黨成員,只是反對雅各賓派的人士。斷頭台行刑遺址即今日巴黎市中心協和廣場。
熱月黨人的統治
編輯7月27日(法國新曆共和二年熱月9日),熱月黨發動熱月政變推翻羅伯斯庇爾並將他送上斷頭臺。在熱月9日發生的事件是革命過程中的分水嶺。 隨後的熱月政權被證明是不受歡迎的。面臨許多叛亂,羅伯斯庇爾和他的盟友,以及巴黎公社七十名成員都被處決,這是曾經在巴黎發生過的最大規模的處決。[12]這使得法蘭西面臨一個非常脆弱的局勢。對羅伯斯庇爾的敵視並沒有連同他的處決而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人們決定責怪以任何方式曾經與羅伯斯庇爾有關的人。簡言之就是雅各賓俱樂部,他們的支持者,都被懷疑是過去參與革命的個人,並通過新政府組織的許多紈袴子弟成員作為街頭戰士,暴力鎮壓無套褲漢。 這些群體的大屠殺成為著名的第一次白色恐怖。 [4]通常,這些成員大屠殺目標是監獄的群體或未經法定程序審判的受害者,這整體的情況類似在雅各賓專政恐怖統治期間對付反革命的手段。與此同時,其經濟政策為猛烈的通貨膨脹鋪平了道路。最終導致在1795年11月將權力移交給督政府五人執政手中。[13] 這個熱月政權的權力核心排除了山嶽派的殘存者和那些曾反對羅伯斯庇爾和聖茹斯特的密謀者。發生在1795年第一次白色恐怖 造成無數的監禁和數百名處決,幾乎清除了政治左派全部的民眾。 這些數字,比先前雅各賓專政恐怖統治造成超過40,000人處決的規模顯然小得多。 許多處決是未經審判的。[14]
巴黎人民芽月起義(1795年4月1日)
編輯巴黎人民牧月起義(1795年5月20日)
編輯巴黎人民要求釋放芽月起義的被捕者,政府軍對群眾進行鎮壓。
五人督政府(1795年10月31日——1799年11月10日)
編輯熱月黨人於1795年解散國會,成立新的政府機構督政府。恐怖時期結束,但政局仍然不穩。
《1795年憲法》
編輯保王黨葡月政變
編輯反對新憲法的將軍叫囂復辟,被拿破崙鎮壓。1796年督政府派拿破崙·波拿巴遠征意大利取得重大勝利,軍人勢力開始抬頭。
督政府果月政變
編輯1797年立法機構選舉時,許多保皇黨分子當選,督政府為打擊保皇黨勢力,宣布選舉無效。1798年立法機構選舉雅各賓派的殘餘勢力當選,督政府再次宣布選舉無效。這種政策歷史上稱為鞦韆政策,督政府日益獨裁。
大革命結束及拿破崙時代的開始(1799年11月10日)
編輯霧月政變
編輯1799年英國又組成第二次反法聯盟,以西哀士為首的右翼勢力要求軍人控制局面。11月9日(共和八年霧月18日)拿破崙連同富歇、德塔列朗發動霧月政變,結束督政府的統治,建立執政府,自任執政。
《1799年憲法》
編輯法國大革命結束,開始15年的拿破崙時代。但法國在拿破崙1804年稱帝后又恢復了君主制,直到1871年法國在普法戰爭中戰敗後君主制才被徹底廢除。
影響
編輯法國大革命是唯一的一次民主革命,程度最激進,影響最深遠[2]:91。法國大革命對歐洲、歐洲各國及新大陸產生十分重大的影響[52][53]。法國大革命影響軍隊和思想改造世界,下開拉丁美洲起義,成為日後所有運動的榜樣[2]:92。
在奧托·丹恩和John Dinwiddy的一份總結報告中,指出「一直以來,歐洲歷史被認為幾乎是渾渾噩噩、平淡無奇的,法國大革命給予它很大的刺激,使其現代民族主義得以迅速崛起。」[54]。在法國大革命後,法國的民族主義得以發展起來並影響深遠。例如,拿破崙憑藉對外戰爭成為民族英雄的象徵,間接使得他的侄子路易·拿破崙·波拿巴以壓倒性優勢當選法蘭西第二共和國總統(後來成為皇帝拿破崙三世)[55]。
土地所有權的革命,是傳統農業社會解體;新的農村和世界市場,則是經濟[2]:242。
法國
編輯大革命在法國的影響是巨大的,一些改變被廣泛接受而另外一些則引起很大的爭議並持續到二十世紀末。在革命之前,人們沒有什麼權力發出的聲音。國王的權力十分集中,大多數的貴族極力維持當時的「凡爾賽體系」。
湯普森曾表示,
“ | 國王有擁有自己的個人財富,貴族頭銜的賦予權,教會的領導權,各地省長的任命權,法官和地方法官的任命權,和軍隊的指揮權[56]。 | ” |
歐洲各國
編輯革命在發生後的即時影響主要是在法國鄰國,但也不限於此。德國萊茵河一帶因受革命影響發生了暴動,比利時列日主教領的資產階級驅逐了其主教並迫使奧地利駐軍撤出。瑞士各州也發生了騷亂。相比之下,西班牙和意大利並未因革命思潮而發生變故,意大利的革命派並未形成氣候,革命在貴族中鮮有同情者。自詡自由派的知識分子在西班牙也不敢對革命表達公開的支持。俄羅斯方面,德米特里·哥里津大公等人雖然同情革命,但更中意由上而下的改革。俄屬波蘭的貴族們嘗試了這樣的改革但沒能取得實質上的成績。匈牙利的貴族趁機向奧地利要求更多的權利,然而一旦得到後便反過來反對解放農奴[57]。
在英國,法國革命引起了非英國國教會新教徒以及愛爾蘭天主教徒的興趣。倫敦、曼徹斯特等地成立了憲政宣傳促進會這樣的組織。愛爾蘭獨立運動也因法國革命主權在民的思想而開始發展[57]。
由於革命,法國以外的歐洲貴族、僧侶階級陷入了恐慌。貴族們擔心民眾的暴動,僧侶們憂慮教會財產的充公。他們因而選擇通過極力支持王權的方法來避免原有制度的崩潰。普魯士刪除了有損皇帝、容克威嚴的法律。利奧波德二世治下,奧地利的封建領主免於土地改革,但波西米亞和匈牙利的農民抗爭使得農奴制的廢除成為了不可逆的定局。共濟會、光明會等中產階級結社在各國受到打壓。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則取締了所有法國書刊並且驅逐了許多法國僑民[57]。英國哲學家柏克的法國革命論因其反對革命的立場,被歐洲保守勢力奉為圭臬。
另見
編輯相關作品
編輯漫畫
編輯- 《凡爾賽玫瑰》(ベルサイユのばら)故事後期以法國大革命為背景
電影
編輯- 《法國大革命》(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為1989年上映的法國電影
- 《雪琳娘》(Chouans !) 電影於1988年上映
- 《雙城記》(A Tale of Two Cities)電影於1980年上映
- 《唯一的生路》(The Only Way) 電影於1970年上映
- 《人民與國王》(One Nation, One King)為2018年上映的法國電影
遊戲
編輯- 《刺客教條:大革命》:故事背景為法國大革命。
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 ^ 辞海 - 法国大革命. www.cihai.com.cn. [2024-01-21].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艾瑞克·霍布斯邦著、王章輝等譯. 《革命的年代:1789-1848》 第二版. 麥田出版. 2020.
- ^ French Revolution.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5-24).
- ^ 4.0 4.1 中文版序言. 旧制度与大革命. 商務印書館. 1992年9月1日.
- ^ Mark Philp.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British Popular Politic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79.
- ^ Leigh Ann Whaley. Radicals: politics and republicanism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 2000.
- ^ Lynn Avery Hunt. Politics, Culture, and Class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 : 87 [2021-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09).
- ^ Alison Yarrington. Reflections of Revolution: Images of Romanticism. Routledge. : 112.
- ^ Hibbert. Pg 96.
- ^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 Traite. [2008-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20).
- ^ 11.0 11.1 法國大革命提綱 (DOC).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永久失效連結]
- ^ 12.0 12.1 Schama, ch. 3 and 4
- ^ 13.0 13.1 Doyle 1989, pp.73–74
- ^ 14.0 14.1 Frey, p. 3
- ^ France’s Financial Crisis: 1783–1788. [2008-10-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1-05).
- ^ 16.0 16.1 16.2 Hibbert, p. 35, 36
- ^ Frey, p. 2
- ^ Doyle 2001, p. 34
- ^ Doyle 2001, p. 36
- ^ 20.0 20.1 20.2 Doyle 2001, p. 38
- ^ Doyle 1989, p.89
- ^ Neely, p. 56
- ^ La République et le suffrage universel. Assemblée nationale :. [2019-07-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0-24) (法語).
- ^ Hibbert, pp.42–45
- ^ Frey, pp. 4, 5
- ^ 26.0 26.1 Neely, pp. 63, 65
- ^ 《第三等級是什麼?》節選. [2010-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28).
- ^ 西耶斯的《论特权第三等级是什么》. 華網在線. [2019-07-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9-28).
- ^ Furet, p. 45
- ^ Schama 2004, p.300–301
- ^ Schama 2004, p.303
- ^ Schama 2004, p.312
- ^ Schama 2004, p.317
- ^ Schama 2004, p.331
- ^ Furet和Ozuof,《A Critical Dictionary》,288頁
- ^ Schama 2004, p.357
- ^ Hibbert, 93
- ^ Censer and Hunt, Liberty, Equality, Fraternity: Explor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4.
- ^ Censer and Hunt, Liberty, Equality, Fraternity: Explor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16.
- ^ John McManners,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hurch, 5.
- ^ John McManners,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hurch, 50, 4.
- ^ National Assembly legislation cited in John McManners,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hurch, 27.
- ^ John McManners,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hurch, 27.
- ^ Censer and Hunt, Liberty, Equality, Fraternity: Explor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61.
- ^ Emmet Kennedy, A Cultural Histo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148.
- ^ Censer and Hunt, Liberty, Equality, Fraternity: Explor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92.
- ^ Censer and Hunt, Liberty, Equality, Fraternity: Explor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92.
- ^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Eleventh Edition
- ^ Lindqvist, Herman (1991). Axel von Fersen. Stockholm: Fischer & Co
- ^ Loomis, Stanley. The Fatal Friendship. Avon Books. 1972. ISBN 0-931933-33-1.
- ^ Timothy Tackett, When the King Took Flight.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 ^ R.R. Palmer, The Age of the Democratic Revolution: The Struggle, Volume II: The Struggle (1970)
- ^ Klaits, Joseph; Haltzel, Michael H.; Haltzel, Michael. Global Ramification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mbridge UP. 2002 [2015-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4).
- ^ Dann, Otto; Dinwiddy, John. Nationalism in the Age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Continuum. 1988: 13 [2015-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12).
- ^ Beatrice Fry Hyslop, French Nationalism in 1789 (1968) especially chap. 7
- ^ J.M. Thompson, Robespierre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1962) p 22
- ^ 57.0 57.1 57.2 Lefebvre, Georges. 法国革命史. 北京: 商務印書館. 2010: 190–200. ISBN 9787100071277.
來源
編輯- Carlyle, Thomas. The French Revolution: A History. The Modern Library. 2002 [1837] [2010-04-25]. ISBN 0375760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2).
- Censer, Jack; Lynn Hunt. Liberty, Equality, Fraternity: Explor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Pennsylvania: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2001.
- Cole, Alistair; Peter Campbell. French electoral systems and elections since 1789. Gower. 1989 [2010-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9-21).
- Dalton, Susan. “Gender and the Shifting Ground of Revolutionary Politics: The Case of Madame Roland” Canadian Journal of History. 2001. ISSN 0008-4107.
- Doyle, William. The Oxford histo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3r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2010-04-25]. ISBN 0192852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2).
- Doyle, William. The French Revolution: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2010-04-25]. ISBN 019285396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2).
- Doyle, William. The Oxford histo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2n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2010-04-25]. ISBN 019925298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2).
- Frey, Linda; Marsha Frey. The French Revolution. Westport, Connecticut: Greenwood Press. 2004 [2010-04-25]. ISBN 0313321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2).
- Furet, Francois. Revolutionary France, 1770–1880. Blackwell Publishing. 1995 [2010-04-25]. ISBN 063119808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2).
- Hanson, Paul. Contest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9 [2010-04-25]. ISBN 978140516083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1-04).
- Hibbert, Christopher. The Day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New York: Quill, William Morrow. 1980 [2010-04-25]. ISBN 068803704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2).
- Levy, Darline Gay and Harriet B. Applewhite. 「Women and Militant Citizenship in Revolutionary Paris,」 in Rebel Daughters, ed. Sara e. Melzer and Leslie W. Rabin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 Kennedy, Emmet. A Cultural Histo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9.
- Lefebvre, Georges. The French Revolution: From Its Origins to 1793.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1 [2010-04-25]. ISBN 023108598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2).
- Marquise de Maintenon 「Instruction to the Nuns of St. Louis,」 in Writings by Pre-Revolutionary French Women. ed. Anne R. Larsen and Colette H Winn. (New York: Garland Publishing Inc., 2000), 321.
- McManners, John.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hurch.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1969.
- Mousset, Sophie. Women's Rights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Transaction Publishers. 2007. ISBN 0765803453.
- Neely, Sylvia. 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Rowman & Littlefield. 2008 [2010-04-25]. ISBN 0742534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2).
- Rude, George. The French Revolution: Its Causes, Its History and Its Legacy After 200 Years. Grove Press. 1991 [2010-04-25]. ISBN 0802132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2).
- Schama, Simon. Citizens. Penguin. 2004 [1989]. ISBN 0141017279.
- Scott, Joan Wallach. 「A Woman Who Has Only Paradoxes to Offer,」 in Rebel Daughters, ed. Sara e. Melzer and Leslie W. Rabin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 Soboul, Albert. A short histo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1789–1799.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Ltd. 1977. ISBN 0520034198.
- Walker, Leslie H. "Sweet and Consoling Virtue: The Memoirs of Madame Roland." 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 French Revolutionary Culture (2001): 403–419. http://0-www.jstor.org.bianca.penlib.du.edu/[永久失效連結].
- 「Women.」 The Encyclopedia of Diderot and d'Alembert. University of Michigan Library, n.d. Web. 10/29/09. >http://quod.lib.umich.edu/d/did/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公有領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編).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 本條目包含來自
- 這個條目的內容參考了弗朗索瓦·米涅的著作《Histo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from 1789 to 1814》,該書已進入公有領域。現在古騰堡計劃有收錄此書內容,詳見此處。
外部連結
編輯- Notes et Archives 1789-1794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法文站點。包括1789年-1794年間大量史料,並有介紹分析文章。
- Liberty, Equality, Fraternity: Explor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英文站點。包括拿破崙時期。
- Open University course Archive.is的存檔,存檔日期2012-12-05
- Entry on Encyclopedia.com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from the Columbia Encyclopedia
- Primary source document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from The Internet Modern History Sourcebook
- Liberty, Equality, Fraternity: Explor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a collaborative site by the Center for History and New Media (George Mason University) and the American Social History Project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 The Origin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he French Revolution: The Moderate Stage, 1789–1792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The Radical Stage, 1792–1794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hree essays from The History Guide: Lectures on Modern European Intellectual History
- Vancea, S. The Cahiers de Doleances of 1789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Clio History Journal, 2008.